“报告师长!”
一个战士从走廊那头匆匆走过来,脸色不太好。
厉野皱眉:“什么事?”
战士抿了抿嘴:“姜承望畏罪自杀了。”
“什么?”李明亮猛地站起来。
“他还死了?他害小棠受了那么多苦,毁了小棠的半条命,他有什么脸死!他就该活著受审!活著懺悔!受一辈子罪!”
厉野脸上没什么表情。
死了就死了吧。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那种人,不值得他再动怒。
“砰!”
病房里忽然传来一声闷响,像是有什么东西摔在地上。
厉野脸色一变,反应最快,一把推开病房门衝进去。
厉小棠倒在浴室门口,脸色苍白得像纸,嘴唇没有一点血色。
地上湿了一片,她的病號服也湿了半边,头髮湿漉漉地贴在脸上。
“小棠!”
林见微衝过去,把人抱起来,放到病床上。
李明亮已经跑出去喊医生了,走廊里全是急促的脚步声。
医生很快赶来,翻眼皮、听心跳、量血压,忙活了一阵,才摘下听诊器。
“病人身体没有大碍,就是太虚弱了,加上受了刺激,一时气急攻心才会晕倒。我已经给她用了镇定剂,让她好好休息一会儿。你们平时多跟她说说话,天气好的时候带她出去走走,別让她一个人待著。”
医生嘆了口气:“心病还得慢慢来,急不得。”
“谢谢医生。”
林见微送走医生。
看来,小棠是听到他们说姜承望的事和死讯了。
听到了也好。
有些事,该知道的早晚得知道,该面对的早晚得面对。
別人说一千句,不如她自己听见、自己想通。
她有系统,有药,能治身上的伤。
可心里的伤,只能靠小棠自己一点点走出来。
又一个战士走过来,在门口探了探头:“林同志,邓局长请您去一趟公安局,说是那位老大爷找到了。”
“找到了?”林见微眼睛亮了亮。
“是,邓局长让人来传的话,说让您带人赶紧过去。”
林见微点头,转身看了看厉野。
厉野的脸色很难看,嘴唇抿成一条线,眼睛里全是心疼。
“你去吧。我守著她。”
李明亮站在病床边,眼睛红红的,盯著厉小棠的脸,一眨不眨。
“师长,嫂子,你们都去忙吧,我来守著小棠同志。”
这一次,他绝不会再疏忽,绝不会再让厉小棠受到一丝伤害。
林见微点点头,把手轻轻从厉小棠掌心抽出来,跟厉野一起出去了。
公安局里。
邓局长正陪著一位老人说话。
老人头髮全白了,背也驼了,穿著一件洗得发白的中山装。
他坐在椅子上,两只手绞在一起,一会儿伸脖子往门口看,一会儿又缩回去,坐立不安。
“大爷,您放宽心。”邓局长给他倒了杯水,笑呵呵地说:“林同志说是您女儿,那指定错不了。”
“是是是。”
老人接过水杯,手还在抖,水溅出来几滴,落在裤子上也没察觉。
十几年了,他走过太多地方,听过太多假消息,被骗过太多次。
每次都以为是真找到了,每次都是空欢喜一场。
可这回,他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可能是真的,可能是因为那个姑娘。
他第一次见她,她就帮助了他,第二次见她,她还是不顾自己去帮別人。
那样的姑娘,不会骗他。
门开了。
林见微领著一个女人走了进来。
老大爷猛地站起来,腿都在打颤。
女人梳著两条麻花辫,穿著格子衬衫,乾乾净净的。
可她怀里抱著一个破破烂烂的襁褓,眼神空空的,像是看著什么,又像是什么都没看。
老大爷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她的脸,她的眉眼,她的鼻子,她的嘴巴……
十几年了,她走丟的时候才五岁,现在长大了,变了样,可那眉眼,那鼻子,那嘴巴,跟他死去的媳妇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他一眼就认出来了。
是他的闺女,是他的闺女啊。
“琪、琪琪……”老大爷声音抖得不像样,“琪琪,我是爸啊…我是你爸爸啊……”
疯女人看见他,往林见微身后缩了缩,把襁褸抱得更紧了。
老大爷往前迈了一步,她嚇得赶紧缩到墙角,整个人蜷成一团。
“別过来……別过来……打人……他们打人……”
老大爷的手僵在半空,眼泪糊了满脸。
他不敢动了,他怕嚇著她。
“琪琪,別怕……爸爸不碰你……爸就在这儿看著你……”
他蹲下来,和她平视,声音又轻又柔,像哄小时候的她睡觉。
“你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最爱吃爸爸做的糖葫芦?每年赶集,爸爸都给你带一串。你每次都吃得满嘴都是糖,你妈说你,你还不高兴……”
疯女人慢慢抬起头,偷偷看了他一眼,又赶紧低下去。
“糖……糖葫芦……”
老大爷的眼泪止都止不住,可他不敢哭出声,怕嚇著她。
他咬著嘴唇,拼命忍著,忍得浑身都在抖。
林见微蹲下来,轻轻握住疯女人的手:“別怕,这是你爸爸。他很爱你,不会伤害你的。他找你找了好多年,头髮都找白了。”
疯女人又抬起头,这回看得久了一些。
老大爷期待著她能叫一句爸爸,可她没有,很快又把自己缩了起来。
“大爷,你们刚刚相认,不用著急。她受了太多苦,需要时间慢慢接受您。”林见微宽慰。
老人点点头,抹了一把脸:“我知道,我知道……我不急,我等了十几年了,不差这几天……”
林见微想了想,还是开口:“大爷,您要是不放心,我认识一个医生,可以做个检测,看看您和她有没有血缘关係,这样您心里也踏实。”
她在系统里找到过一种试纸,能做dna检测,准確率百分之九十九点九。
老大爷愣了一下,连连摆手:“不、不是,我不是这个意思,不用测,她就是我的闺女。”
其实,是不是都不重要了。
他已经老了,找了她十几年,走不动了,也找不动了。
这回出来,他就想,再找最后一次。
要是找不到,这辈子就这样了。
可现在找到了。
他不在乎什么血缘的证明,他只知道,眼前这个姑娘,让他觉得无比亲切,让他心底那股寻亲的执念,终於有了归宿。
人生难得糊涂,更何况,这是他盼了十几年的女儿。
哪怕她疯了,哪怕她不认识自己,他也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