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宋写小说养家》 第1章 杨蔓很清楚。 她是已经死的不能再死了的。 在上一瞬,意识还清醒的时候,她正坐在飞机右边的靠窗位置。 惬意的享受着独自的旅行时光。 作为一个全职的小说作者,杨蔓能够更合理的规划自己的出行时间,她一般不会选择在寒暑假和周末人多的时候出门旅行。 毕竟,那个时候,全国大多数人都在放假,去了哪里都是人挤人,住宿和飞机票都很贵,这些溢价的费用,对于她来说,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所以,她一般都把出行规划在三到五月,或者十一月十二月,省钱还人少。 端起空姐刚刚发放的橙汁,轻轻的抿了一口。 透过像马桶圈一样的飞机窗户。 惬意的俯瞰着窗外的白云。 倏忽间。 伴随着一声一响。 机身一个巨大的晃动。 杨蔓的身子毫无预兆的往前倾。 好在她是个喜欢遵守规则的人,一上飞机就系好了安全带。 并没有和邻座带着黑色棒球帽的青年一般被撞到鼻子。 不过。 剩下的小半杯橙汁,还是洒在了牛仔裤上。 “哎呀,怎么回事!” “妈呀!吓我一跳!” “......” 伴随着各种各样的抱怨声。 机舱里陷入短暂的混乱。 “乘务员!” 靠左侧窗户。 一个面色苍白的老年男乘客的略显沙哑的声音。 从左后排的方向传来。 慌乱而惊恐: “乘务员,乘务员!怎么回事,飞机右边的引擎怎么着火了!” 飞机上的晃动倾斜的越发厉害。 行李架上的行李,不断地砸落下来。 “啊!” “救命啊!” 乘客们手忙脚乱,有的紧紧握住扶手,死死的攥着安全带。 有的则直接解开安全带,慌张尖叫往亲人身边跑。 整个飞机陷入了混乱。 即使有空乘的广播,也根本吵闹的无法听清楚。 倏忽间。 “砰”的一声巨响。 机翼断裂。 飞机突如侧翻。 顷刻之间从云层坠落。 机舱门瞬间被吹开。 杨蔓只来得及将刚刚打开的氧气面罩戴在头上,就被强大的对流风吹出了舱门。 不断的往下面一望无际的高原上旋转坠落。 失去意识的前一秒,她还没有放弃希望。 试图自救。 努力的在急速坠落的过程中寻找一棵可以缓冲的树木。 很显然。 她失败了。 陷入了一片黑暗。 ...... 这一刻。 狭小的房间里,昏暗而阴冷。 侧耳细听,甚至能听见外面呼呼的风声。 屋子里冷的彻骨。 杨蔓努力的裹紧身上的被子,这手感明显并非现代的棉被,而是布质的被子,里面填充的东西鼓鼓囊囊的的,也不知道是什么,并不保暖,也不知道盖了多少年,感觉又硬又冷。 不过此刻的她,倒也顾不得讲究这些。 借着窗缝儿的一丝光亮,打量起自己此刻所处的情况。 这是一张老旧的架子床,身下硬的硌人。 显然没有铺太厚的褥子。 床的四周挂着一圈儿幔子。 眼下太黑。 也瞧不清是个什么颜色和质地。 不过,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值钱的料子。 此刻的她。 睡在架子床的最外面,里面有两道均匀的呼吸声,此起彼伏。 显然,这屋子里她并不是一个人住。 整个屋子里,飘着一股儿淡淡的馊味儿,还混合着木炭和草木灰的味道。 这淡淡的馊味儿,显然是被褥的味道,以及屋子里连同自己在内的三个人头发上的味道。 至于能闻出草木灰和木炭的味道,则是因为上辈子小时候和奶奶在农村生活,经常在灶台上烧柴火的经验。 很明显,现在的她。 就像那些穿越小说里写的那样,死后穿越到了某个陌生人的身体里了。 杨蔓迟疑了一下。 抬手摸了摸那明显不属于自己的长及腰间的头发。 闭上眼睛。 任由那极为陌生的记忆一股脑儿的涌入脑海。 杨蔓娘。 这是她如今的名字。 出生于开封,也就是如今的东京汴梁。 她的爹娘都是大宋底层的百姓,一家子靠着她爹给林家药材行当账房的的工作糊口。 她还有一个十一岁的弟弟杨世林,和一个九岁的妹妹杨盼娘。 而原身今年刚满十四岁。 一年前的夏天,原身的父亲跟着药材行掌柜去山上收药,结果遇上大雨爆发山洪,被水冲走,之后原身的母亲听到这个消息当场晕倒,之后便一病不起。 姐弟三人几乎花光了家里的所有积蓄,原身的娘还是一命呜呼,在今年秋天去了。 只剩下姐弟三人相依为命。 汴梁城是大宋都城,寸土寸金。 原身的爹娘自然是买不起房子的,一直都住在御街附近,从店宅务那里赁来的公租房里。 一个月租金四百五十文。 这个价格,在寸土寸金的汴京城已经是极为便宜了。 只是,如今家里因为之前给原身母亲看病,一贫如洗,家庭财政几乎到了破产的边缘,市中心的公租房自然也住不起了。 所以。 姐弟三人才觉得退了原来的公租房,租了偏远一些的南熏门,在这边儿靠近城墙的小鱼仔儿巷子,私人两间半逼仄的小屋。 小鱼仔儿巷子得名很简单,就是这一片儿临近汴河,早些年的时候,到了春天涨水的时候,便会有很多小鱼仔儿拍到岸上,许多人就靠卖这这种小鱼仔儿鱼为生,便索性取名小鱼仔巷子。 这里的私人的房子,虽说破旧,而且地理位置有些偏僻,去城中心远,也要比公租房贵的。 但可惜杨蔓娘家租的这屋子,是远近闻名的凶宅,有个二流子前些年冬天被发现吊死在房梁上,死状甚是恐怖,官府也一直没查出来原因。 之后,便一直有人传屋子里闹鬼。 所以,房子的租金也以降再降,只要一个月一百五十文。 是公租房的三分之一。 依旧是一直无人问津。 毕竟,稍微情况好一点的人家,还是忌讳这个,宁愿出个四百多文,在店宅务那里租住朝廷提供的公租房,房屋出现房顶漏雨或者墙皮脱落,店宅务那边也会有专人负责修缮,非常的方便有保障。而且官家体恤,逢年过节还会减免几日的租金。 不过。 对于赤贫状态的姐弟三人来说,穷比鬼还可怕。 只要便宜就好。 一间卧室,外间连通一间厨房,还半间极小的杂物房。 顿顿都只能吃最便宜的水饭和萝卜白菜,没有一点儿荤腥。 也是一家子苦命人哪! 走马灯似的,看完了脑子里的记忆。 黑夜里。 杨蔓蹙了蹙眉,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 轻轻的翻了个身。 伴随着老旧架子床的咯吱声儿。 眯着眼努力的适应眼前的黑暗,打量全屋。 这显然是卧室。 空间并不大。 瞧着约莫也就二十个平方,或者,有可能更小。 屋里的东西少的可怜。 除了一张靠墙的架子床以外。 西侧的窗户下面,还摆放着一个闷户橱。 这是大宋普通百姓用最常用的柜子,这种柜子形体与普通的桌案相仿,有点像现代的床头柜放大加高版。面儿下面安有抽屉,有两个抽屉的称为连二橱,三个抽屉的称为连三橱,以此类推。 不过,不论是二屉、三屉还是四屉的,在民间都统一叫做闷户橱。 一般桌案同高,可以当作作桌案使用,下置的抽屉叫做闷仓,可供储藏东西。 记忆里,这样的东西,如今在底层人家算是必备的家具了,几乎家家户户嫁娶时候都需要打一个的。 自家家里的这一个,还是她爹成亲的时候专门托人打的。 靠近门口的位置,围着放着火盆儿,是黄泥做的,里面早已经冷灰死灶,没有一丝热乎气儿了。 杨蔓娘忍不住裹紧了身上的被子。 穷人冬天里天天烧炭取暖,是根本不实际的。 也许现代人可能会说,山里到处是树木,随便砍点回来烧不行吗? 还真不行。 在杨蔓娘的记忆里,汴梁城附近的树木几乎都划分给皇亲国戚,或者有钱有势的老爷们的,贫寒人家想要随意砍柴,几乎是不可能的。 按着大宋律法。 民伐桑枣为薪者,罪之。剥桑三工以上,为首者死,从者流三千里。 敢随便砍伐树木当柴火烧的平民,都要是治罪的!如果砍伐的树木超过一百二十尺,主犯就要被判处死刑,从犯也要被流放边疆。 除了属于皇帝的山林,还有很多属于达官显贵、寺庙道观的,这些山头儿,普通老百姓都不能去随便砍柴! 要想大量的砍柴烧炭,那就得跑去荒无人烟、豺狼虎豹横行的荒山野岭里去。 所以,木炭在冬天价格也是非常贵的。 也是汴京家家户户都必不可缺的。 这个季节汴梁城,百姓取暖靠的便是木炭,每日里一大清早,都有不少卖炭翁从城外赶着牛车来城里卖炭,十斤木炭六十文钱,按着杨蔓娘加的情况,要省着用十天,几乎一天也就一斤木炭,所以也只能做饭的时候用。 运气好的话,做了夕食,留下第二日引火的碳放进灰里。 还有剩余的火,便直接倒进火盆儿里,端进卧室,也能暖和一些。 第2章 “天色晴明......” 五更时刻。 汴京从更夫的铁板声、铜锣声中苏醒过来了。 更夫老罗头的天气预报声儿,依旧和之前一般的响亮。 清晨。 “咚.咚.咚.....” 随着谯楼悠扬的晨钟声。 这当儿,官员们要去上朝,做买卖的小老板要准备开门迎客,早餐铺子冒起了烟火,住在城外的农民们,也都拉着自家的猪狗牛羊鸡鸭鹅进城卖。 南熏门的街面儿上也开始有了动静。 伴随着吱呀呀的车轮压积雪的声儿,和有节奏的铃铛声儿。 牛车穿梭在各个坊里。 带着浓郁的味道。 不用问,定然是收夜香的来了。 “收夜香喽!” 叫喊声在街道上穿的格外远。 老二杨士林的动作最快,穿上外面陈旧的灰褐色麻布罩衫,套上明显大许多的羊皮裘。 里面的衣裳还是他两年前的,此时显然已经不合身了,露出了手腕子,显得本就瘦削的身子更加的干瘦。 外面的这件羊皮裘衣,则是杨老爹留下来的。 也是如今家里唯二暖和的过冬的衣裳,一般都是和妹妹杨盼娘换着穿,谁出门谁就穿上。 杨士林从床尾下去,穿上鞋,熟门熟路的用撑杆儿架起窗户。 对着外面喊了一嗓子: “就来了!” 便拎着外间的夜香桶出门了。 听到动静。 杨蔓娘虽然不想起床。 可,既然来了,人终归还是要面对现实的。 日子总要过下去。 起身快速穿上枕头下的旧葛布褙子。 这年头棉布还没有普及,只有富贵人家才有条件以绵缎做被面,用蚕丝结成的丝絮填充。 这些东西贫寒人家是没有的。 比如她昨晚盖的布衾,就并非现代的棉被,而是布质的被子,布衾的布也不是现在柔软的棉布,而是用的葛布,里面填充的是就是用过的麻杆团儿和芦花。 将明显很是枯黄毛躁的头发按着记忆里的样子梳了发髻,用木簪子固定在脑后。 又从床头的晾衣绳上抽出一条麻布头巾,熟门熟路的包好头顶。 拿起刷牙子,涂上皂角浓汁,刷了牙。 起身去外间的灶台上,开始每天早晨的第二件事。 扒灰。 扒拉开堵着灶门的方石头。 拿头儿有些烧焦的木头灰铲子。 小心翼翼的将昨晚的草木灰,一铲子一铲子的堆积在灶台外的角落。 这些草木灰可是家里极为重要的东西,不光平常洗衣裳洗碗都靠它,更重要的是,这个年代女人来了葵水,也要用草木灰填充月事带的。 第一次干这个活儿虽然有些生疏,偶尔被灶头的灰呛着。 但好在家里的木炭有限,灰也没多少。 不过一会子功夫。 便扒干净了灶台里的灰,只剩下最中心的一小块带着亮光的木炭。 这便是家里每天留的引火炭了。 小心的将那块只有核桃大小的微红碳块儿,夹进灶膛里。 仔细的在周围兑上买来的木炭。 这时候。 老三杨盼娘也已经收拾好出来了。 “大姐,我来烧火吧!” “好。” 杨盼娘比杨蔓娘小四岁,如今九岁,长长的头发梳了丫髻,鼻子小巧,五官也秀气,不过大约是吃的不好的缘故,面有菜色,而且脸上没什么肉,一双黑黢黢的眼睛深深的陷进眼眶儿里,显得格外的大,有点像漫画里的小骷髅。 穷人的孩子早当家,这些家里的活计都是做顺手的。 杨盼娘蹲在灶台前,打了个哈欠。 将锅里支在灶上,添了三瓢半化的雪水。 熟练的拿起水缸盖子上的大蒲扇给灶膛里扇风。 一边扇,一边不时的侧过头。 鼓着腮帮子吹。 杨蔓娘没空儿心疼妹妹,毕竟要说惨,这个家里有一个算一个,就没有一个不惨的。 连家里做窝的老鼠都瘦的一针能穿通。 还有原身自己,胳膊也瘦的跟麻杆儿似的,大约是长期营养不良的缘故,之前每次浆洗衣裳,端起大木盆,手腕儿都会骨折似的疼。 早晨时间紧,杨蔓娘撩起杂物房的帘子。 拿了半颗昨昨日剩下的白菜。 又掀开墙角那严重磨损的瓮,挖了小半碗面出来。 做白菜面片儿汤。 在这个没有大棚技术的年底,冬天人们几乎都是吃白菜,萝卜和土豆过活的,几乎家家户户都在秋天囤一些。 切好白菜,揉好面团儿,老三杨盼娘已经把锅里的雪水烧开了。 杨蔓娘很好的适应了新身份,拿刀将略微有些硬的面切成片儿,均匀的撒进沸腾的锅里。 之后,加了一勺子旧菜卤。 又加了几根细细的姜丝儿,和莳萝一起煮。 “大姐,家里的盐没了,米面也快见底了。” 杨盼娘年纪虽小,却也是做惯了的。 手脚极为麻利。 切着刚刚洗好的冻白菜。 神色有些担心。 她小小年纪,却已经尝过挨饿的滋味儿,所以,总怕家里的粮食不够吃。 这事儿杨蔓娘自然是知道的。 她们的银钱有限,米面和炭火一次都没法子买太多。 家里剩下的炭火和米面,省着点儿用,最多只能用三日。 不过好在,前几日姐妹俩接的浆洗的活计,昨儿个已经交给刘婆子了,按着以往的来算,最迟今日下午,应该就能拿到工钱了。 “大姐,不然我去卖梅花吧,前几日我听梁翁家的小三郎说,如今有好些卖花郎在城外折了梅花去桑家瓦子那边卖,听说客人买了梅花随手就赏十几个钱哩,好些卖花郎都得了呢!” 老二杨士林一进屋,先抖了抖身上的雪。 将羊皮袄挂进里屋。 用脸盆里的雪水洗手。 便凑到灶台边取暖边道。 “这是为何?” 杨蔓娘一一边往锅里下白菜。 扭头有些诧异的道。 在原主的记忆里,汴京城大大小小的瓦子有五十多座。 每个瓦子里又有几十个勾栏,所谓的勾栏,可不是现代的那种理解。 而是类似于一个吃喝玩乐表演为一体的场馆。 瓦子不仅提供了丰富的吃吃喝喝美食,还有各种娱乐内容,如小唱、蹴鞠、傀儡、般杂剧、嘌唱、小说、讲史、散乐百戏、诸宫调、说诨话、商谜、叫果子,还有影戏、相扑、歌舞、弄虫斗鸟的。 汴京城最大的瓦子便是桑家瓦子。 里面有五十多座勾栏。其中莲花棚、牡丹棚、夜叉棚、象棚这四大勾栏最为著名,每一座都可容纳数千人。 可以说是汴京城最大的娱乐中心。 但是,一般的客人都喜欢去打赏喜欢的伶人或者蹴鞠高手,或者说书先生和相扑手之类有一技之长的。 给卖花的打赏不是没有,却绝对不多的。 “嘿嘿,听说是李解元在象棚说新书了,听说是才子佳人梅花定情的故事,所以不少官家夫人和小姐们都去捧场,爱屋及乌,自然打赏卖花郎了。” 老二杨士林到底是个男孩子,自从杨老爹没了之后,外头跑腿儿的活计大都是他在做。 因着杨老爹生前是个账房,所以,老大和老二倒是都跟着识字了的。 老三杨士林原本就是个有眼力见儿的勤快孩子,加上能识字,常给街面儿上的人家帮忙读信,所以,在这一片也颇有一些人缘儿。 所以。 无论老少倒是都能搭上话儿,人家有了什么消息,自然也愿意告诉他。 不过,读信的事儿也不是常有的。 他平日里除了偶尔给人读信,赚几文钱补贴家用外。 夏天也走街串巷的做卖花郎。 冬天则给小报做报童。 用自己的法子支撑着这个家。 因着冬天总在外面活动,两只耳朵不免生了冻疮,杨士林蹲在灶台边,将手烤热,搓着发痒的耳朵。 神色跃跃欲试的道: “夫人小姐们喜欢听李解元的书,如今瓦子那边儿一只品相好的梅花有三文钱呢,比往年要多一文钱呢。就算没有赏钱也划算,我带上咱家的拿柳条大筐,一次至少能折回来五十多支呢,那可是一百五十文,能买十斗米了,省着点儿的话,够咱们吃一个多月呢。大姐,就让我去吧!” “不成,这样冷的天气,你一个小孩子家的,城外的雪那么厚,就靠着两条腿,出去太危险了。” 杨蔓娘自然不能同意,这个年代可没有扫雪机,更没有人往路上撒盐。 城里的雪还好,车来车往的,都踩实的,但是城外,那真的是可以深的没过膝盖了。 别说是老二杨士林这样的半大孩子,就是成年人出行都要极为小心,一旦遇上大雪封路,若是没有人收留,冻死的比比皆是。 “就是,二哥,还是别去了吧,后日不是还要去分送小报么?若是折梅花回来晚了,人家另外寻了人送可怎么好?” 老三杨盼娘也附和着劝道。 这个年纪的小郎,能找的差事有限。 杨士林也是央了人好久,才得到这个这小经纪的差事,也就是专门送报的,七日一次,一个月也能六十文的进项,虽然不多,却也细水长流。 还有杨蔓娘也有差事,每个月有二百五十文。 再加上她休息时候,姐妹二人不定时的给人浆洗衣裳,每个月下来,也有个四五十文,加起来也能有三百六十文左右。 房租十大头,一个月一百五十文。 下等的糠米一斗十五文,木炭一斤九文钱。 第3章 正如更夫所报的,今日汴京城天气晴空万里,不过天上还是飘着淡淡的明霜。 汴京清晨的街道。 早已十驴马穿行,马车颠簸,繁忙又拥挤。 四轮牛车承载着肉.体,两条人腿承载着灵魂。 没钱租牛车,打工人只能靠两条腿去上班。 越往前街走,眼前的建筑也变得色彩鲜明和规整起来,行人也逐渐增多。 杨蔓娘打量着四周开门的几家临街店铺,顿时有些挪不开眼。 忍不住放慢了脚步。 牙行,书店,米铺,肉店,布料店,胭脂水粉店,糕饼店,包子店,汤饼铺子,水饭食肆,门口挂着各色的幡子,门脸儿都装潢的极为精致整洁,各有特色。 店铺里买早食的客人,穿的都是颇为体面的彩色短袄,一看就是来自家境颇为殷实的人家。 路上挂着彩色铃铛,铺着篷布的的公交牛车缓缓而行,不时的有人招手坐车。 这一切的一切。 都和现代相差巨大,如同古画一般雅致。 这。 就是北宋啊。 不愧是历史上商品经济最发达,最繁华的北宋汴京城。 抬起头,任由天上落下的明霜飘缓缓在脸上。 这一刻。 杨蔓娘才有一种实实在在的穿越感。 有了一种劫后余生,大难不死的激动。 肉铺门口,瞧见那摆在砧板上,切的一块块红白相间的大肉块儿,杨蔓娘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作为一个在现代无肉不欢,哪怕炒土豆丝儿都要放点肉片儿的人。 她是真的馋。 “小娘,要来点儿猪肉吗?新宰的年猪,一斤一百一十文。” 显然她在店门前停留的有些久。 屠户娘子热情的招揽道。 “不用了。” 一听价格。 原本还有些犹豫的杨蔓娘瞬间不馋了。 迅速的摆摆手离开。 一百一十文,购买七斗糠米了。 才穿越一个晚上,她就已经无师自通。 学会了把钱和粮食挂钩。 摸了摸口袋里的五文钱,瞧着身上不合身的旧羊皮裘。 老老实实的裹紧身上的羊皮裘。 踩在咯吱咯吱的雪地上快步往前走去。 几乎是竞走的速度,也花了快半个多时辰,才来到了汴京城的中心区。 御街。 这里是汴京城的cbd。 商业繁荣,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越往城中心走人越多,牛车也越来越多,甚至各色骏马拉的车,行人的穿的也越体面保暖。 大宋商业繁荣,形成了多条各具特色的商业街。 但这里依旧是汴京最繁华的街之一,以其独特的商业氛围著称,有鹰店、真珠店、匹帛店、香药铺席,金银行,徐家瓠羹店,还有著名的潘楼酒店。 不远处便是潘楼南街,街南有最大的桑家瓦子,又各类大小勾栏五十余座。 古玩字画、日用百货,还有不计其数的特色美食、南北小吃店。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的是阵阵甜香。 甜品坊、果子铺、茶肆酒楼比比皆是,除了各色的蜜饯果品外,还供应着种类繁多的糕点甜食。 杨蔓娘一路行来,各种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糕点,可以说是琳琅满目。 狮子糖、霜蜂儿、糍糕、栗糕,破麻酥、桃穰酥、月饼、菊花饼汤团、粽子,雪花酥,重阳糕,古酥蜜食、澄砂团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以及大大有名的酥油鲍螺。 这些在现代说的时候,觉得太过于甜腻的碳水化合物。 却让此刻囊中羞涩的杨蔓娘看的一路直咽口水。 而北面御街最醒目最富丽堂皇的一处。 便是杨蔓娘的工作的地点。 矾楼。 作为汴京七十二家大酒楼之首,这里位于御街北端。 原名樊楼,如今也叫丰乐楼。 由东、西、南、北、中五座楼宇组成。楼体三层相高,是住了皇宫的摘星楼以外,汴京最高的建筑。 五楼相向,飞桥栏槛,明暗相通。 整个建筑高低起伏, 檐角交错,富丽堂皇。 这里类似于现代的豪华会所,是达官贵人集吃、喝、游、乐、购为一体的销金窟,也是汴京城最大的娱乐中心。 美食,美酒,轻歌曼舞。 不知吸引了无数富商豪门,王孙公子、文人骚客来游玩欢宴。 每到夜晚更是灯烛齐明,光华灿烂。 “矾楼灯火”乃是汴京城的一大盛景。 几乎照亮了半个汴京城。 正如刘子翚诗中所描绘的那样: “梁园歌舞足风流,美酒如刀解断愁。忆得少年多乐事,夜深灯火上矾楼。” 望着面前华丽壮观的连绵建筑。 杨蔓娘不经有些感慨。 作为一个穿越者。 如果她一个开局就是一个豪门闺秀,或许她也会是这里的常客。 珠帘绣额,灯烛晃耀。 体验一番夜深灯火上樊楼滋味。 但事实是,她生活在大宋的底层,机会很少,竞争很多,尤其对于底层市井女子来说,没有地位,没有做生意的本钱,能来钱的路还是比较狭窄的。 厨娘,绣娘,乳娘,婢女,拆洗人,女相扑手。 毫无疑问,乳娘她自然是做不了的,绣娘也不行,她最多会十字绣,连攒钱去织锦院学艺的机会都没有,厨娘也是技术工种,要做出这个年代的宴席大菜才可以,而且还有食在和香料的辨认,都极为复杂,按着她在现代只能煮火锅和泡面的厨艺,做厨娘的希望是很渺茫的。 至于婢女,一般有雇佣的和买断的,但是,几乎所有大户人家要的婢女都是买断的。 而小门小户,要是雇个婢女,那就是万精油,什么都干,不把你最后一丝力气榨干不会让你休息的。 之前老三杨盼娘就打算去牙行卖身做婢女,被杨蔓娘给打了一顿。 这个年代婢女过的好不好,全看主子的心情,主子心情好了自然给赏钱,但心情不好了,一点小错就关在柴房,不给饭吃是常有的事儿,年纪大一些主人家就随意配给家里的小厮,生出来的孩子就直接是家生的奴才,还不用花钱去牙婆那里买。 所以,做婢女实在不算个好出路。 而做相扑手就更不必说了,就她家的生活条件,面有菜色的模样,根本连资格都没有。 除此之外,便是三姑六婆。 所谓三姑便是尼姑、道姑、卦姑。 杨蔓娘不可能丢下弟弟妹妹去庙里,自然做不了尼姑。 也做不了道姑。 至于卦姑,这种专门给人占卜算卦的女性,她也做不了。毕竟算卦可不是信口开河,至少要熟读道经,懂得五行八卦,还得会解签,而且一个成功的卦姑,几乎背后都有一个成熟的团队,有人负责包装,有人负责打听消息,还要对自己的卦象能自圆其说,否则,来算卦的人也不是傻子,岂能被随便忽悠住?遇上那暴脾气的,掀了你的摊子,挨顿打都是轻的。 至于六婆,其中牙婆和虔婆她自然干不了。 做师婆,她也不会装神弄鬼、画符念咒。 药婆,得会用药,稳婆要接生,还有媒婆,都不是一个未婚小娘子能当的。 杨蔓娘意识到这一点,便有一种出走半生,归来仍是打工人的感觉。 “嘿!想什么呢!” 肩膀被人轻轻的拍了一下。 杨蔓娘吓了一跳。 转过身。 一个十四五岁年纪,圆圆脸的小娘子,和她一般梳着双平髻,穿着同样衣裳。 正笑眯眯的看着她: “远远的就见你站在这儿,跟个呆雁似的。瞧什么呢,也不进去,都快要点卯了!” 她叫吕小娘。 是跟杨蔓娘一起在西楼做灯烛侍女。 两人年纪相仿,又一直在一处做事,关系颇为要好。 记忆里,算是一起吃午饭,一起上茅房的铁交情。 彼此说话很是随意。 “我要是呆雁,你就是呆头鹅!” 杨蔓娘随口应了一句。 很自然的挎着对方的胳膊,一起往角门处走去。 冬天天亮得晚,这个点儿天才刚蒙蒙亮,楼里昨晚留宿的客人大多还没有起来。 不过。 大门右边儿的角门已经开了。 送菜的送米送油的的车子有序的进进出出,几个穿着蓝色杂役服饰的男子,帮着引路。 许多和杨蔓娘一般外面穿着保暖的袄子,里面穿着酒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梳着双平髻的小娘子们,和穿着同样衣裳,梳着三鬟髻的妇人们,陆陆续续的从四面八方赶来点卯。 是的,点卯。 这就类似于现代的上班打卡。 矾楼管理严格。 除了值夜侍从,各个楼的歌舞妓乐女以外。 无论是杂役侍女,亦或者是四司六局和五大主楼的管事,非休息日每天都必须辰时到店里点卯,迟到一次罚十文钱。 这十文钱,对每个月能拿几贯钱的四司六局的管事来说,或许没什么。 但是对于杨蔓娘这样的,西楼的一个普通灯烛侍女来说,可不是小钱。 所以。 过去的大半年,她还一日都未曾迟到过。 矾楼的规模很大。 东南西北中五大主楼相距几百米。 一进角门。 走过影壁后的垂花门。 到东楼,再从东楼一楼的穿堂过去。 走一段路到中楼,不过,中楼是不允许人随便进入的。 两人沿着中楼的外墙,绕了半圈儿。 又往前走过几百米的长廊。 才到了最里面的三层主楼。 这里便是两人上班的西楼。 第4章 杨蔓娘也不矫情,将外面的羊皮裘挂在竹架子上,脱下脚上冻的梆梆硬的棉布鞋。 换上酒楼统一的青色平口儿软底布鞋。 对着桌子上的黄铜镜子,整理好一路过来,被风吹得有些乱的发髻。 将手放在温热的熏笼上。 笑着道: “各位婶子姐姐们刚才说什么呢,这么热火朝天的?” “哎呀,你们这两个小娘昨儿个休息不晓得,昨儿个这边可热闹了,南楼那边抓西夏探子,皇城司的兵把整个南楼那边儿都戒严了,只许进不许出。” 刘娘子拿帕子捂着嘴儿。 神秘兮兮的道: “而且听说昨晚抓了不少,还杀了好些人嘞,那血水都一桶一桶的往外倒呢!” 她是二楼专门专门负责包间洒扫的妇人,男人是做厮波的,也就是游走于各大酒楼的杂货小贩,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香药等杂货。 所以消息比较灵通。 “哎呀,真的吗?” “这可了不得啊,皇城司惯常最威风霸道的,会不会影响咱们西楼这边儿呀?” “难怪我刚才从后角门过来,瞧见南楼那边都有皇城司的人把守呢!” 皇城司是汴京最神秘也最霸道的衙门。 性质类似明代锦衣卫和清朝的血滴子。 他们直属于皇帝本人管理,日常负责执掌宫禁、周庐宿卫,监察官员,抓捕探子和刺探情报。 众人闻言,一时间议论纷纷。 都觉得害怕。 “还血流成河呢,你就瞎吹吧,刘西施!嘴上没个把门的,也不怕风大闪了舌头。” 对面的廖娘子闻言。 嗤笑了一声。 作为西楼资格最老的员工,也是二楼茶水间专管烧水的妇人。 她惯常看不上刘娘子神秘兮兮的传闲话做派。 和往常一样,逮着就要刺挠一句。 直接叫外号。 “我咋瞎吹了,我家男人昨晚就去南楼卖果子了,亲眼瞧见的真真儿的。” 刘西施不忿。 她最不喜欢刘西施这个外号,因为她的外表和西施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甚至可以说完全是反义词。 偏偏这个姓廖的每次都要叫。 给她气的不行。 每次气狠了,便乘着没人的时候,偷偷往她的鞋子里放了几只臭大姐。 “那都血流成河了,你家男人在南楼咋好好的,难道你家男人还跟皇城司有交情啊?” 廖娘子瞟了她一眼。 云淡风轻。 偏偏嘲讽的意思不言而喻。 “额,那......虽然没有,可我家男人是正经人。” 见大家因为廖娘子的话。 都变得一脸怀疑。 不信自己的消息。 刘西施的脸顿时气得通红。 不高兴的哼了一声。 就昂着头率先往外走: “反正说的是实话,你们不信算了!” 哼! 廖春花,你给我等着,今天一定给你鞋子里多放几只臭大姐! “哎呀,刘西......娘子也真是的,跑这么快干嘛!” “嘿嘿嘿,她是臊了,廖娘子总不给她面子!” “那也怪她自己啊,总是爱把一根针说成一个棒槌!” 眼看到辰时了。 众人一边笑嘻嘻的议论,一边收拾好仪容仪表往外走。 杨蔓娘对于廖娘子和刘娘子的恩恩怨怨不感兴趣。 她在思量着早晨老三杨盼娘的话,自家的米面只能支撑三天的消耗了。 若是不想饿肚子,这两日就得去买米了。 一斗米十五文,刚才听吕小娘说。这两日米价听说又涨了一文,那就是十六文。 再加上之前储存的冻白菜和土豆混合着,勉强够三个人吃十二天左右,还不能吃太饱。 她自己还好,每日上班能吃一顿午饭,当然是没有肉的,大多是烩白菜水饭,但是量还算足,至少中午可以吃饱。 家里两个小的就不行了,每顿饭都等着米下锅的。 还有每个月的买盐钱,油钱,木炭钱,房租钱,零零散散的,也是一大笔银子。 可以说。 杨蔓娘虽然在汴京最富贵华丽的销金窟矾楼上班,但她的生活依旧是赤贫。 但凡一个月不上班,兄妹三人都有可能饿死冻死。 穿越又如何,汴京城常住人口一百三十多万,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两百万人,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在底层刨食的。 没钱没势。 不被欺负都很难了。 没有力气去码头搬货赚钱。 也没银子去织锦院学绣娘,或者跟收徒的大厨娘学厨娘这样的技术工种。 可以说是一穷二白,没力气,还没个技术特长。 在酒楼做灯烛侍女的活计虽然稳定,但上升渠道几乎没有。 这年头做到管事的,都是东家的心腹,或者签了卖身契的,管事的只要不犯大错,基本都是干一辈子的。 若不是长相方面还算有优势,就连如今这活计也轮不到的。 等等! 技术特长? 她,似乎有啊! 写小说算吗? 上辈子杨蔓娘在一家网站,做签约作者连载小说。 还写过几本出圈的作品,上了网站的畅销榜。 不过。 现在这个年代没有网络,自然不能考虑像上辈子那样在网络上连载小说。 只能考虑全本或者纸媒。 大宋的印刷业发达,书坊很多,报纸也很多。 很多话本作者都写了全本小说拿去书店推销。 报纸的种类很多,有官办的朝报、邸报,也有私人办的新闻和各类小报,五花八门。 不过在她的记忆里,这个年代,无论是民间小报还是朝廷邸报,都没有刊登小说的先例。 朝报和邸报,讲的都是朝廷大事,官员任免,自然是不可能连载小说的。 而新闻和小报则属私办,但内容大多是一些花边新闻,或者夸张的市井消息。 除了一些和邸报内容重复以外,大多都是写一些市井中的小道消息,道听途说,比如某巷子里的妇人四十岁老蚌生珠了,某户人家的的老母鸡生了巨大的鸭蛋了,某伶人从良被大商人买走了等等。 而现在的她,不但没银子,还没有写全本小说的时间成本。 灯烛侍女的活计,每个月三天休假,做十休一,每天晚上下班都到了亥时,回到家累的倒头就睡。 第二日辰时准时点卯。 根本没有时间支撑自己写一个完整的小说。 除非她下定决心辞职不干。 那么。 就只能试着从连载小说做起,先看看能不能赚到钱了。 她一边暗自思量着。 一边跟着众人一起来到了一楼前的庭院。 矾楼作为汴京七十二正店之首,自然有其不同之处。 除了闻名天下的眉寿与和旨以外,建筑高度也是一个方面。 为了皇宫内苑的隐私安全考虑,汴京其他酒楼都只允许有上下两层。 唯独矾楼与众不同,五大主楼的层高都有三层,而且规模巨大。 光西楼就有三百米宽。 每个主楼之间,还有飞廊相连,酒客不用下楼,便可以从一栋楼走到另外一栋楼。 站在西楼三楼的飞廊上,甚至可以眺望皇宫大内,看到艮岳的御花园。 西楼前是一座巨大的泰山石,雕刻成文人墨客最中意的溪山行旅图。 配上楼里的亭台楼阁,朱门绣窗。 在这熹微的晨光中,格外的古色古香和气派。 “上客闻香至,捧肴出厅堂。万事俱流香,只待君来享!” 杨蔓娘站在队伍后面。 呼吸着冬日早晨清冽的冷空气。 跟着众人一起例行喊出每日口号。 莫名的有种现代干中介的感觉。 “杨长顺!” “在的!” “廖春花!” “来了!” “.....” “杨蔓娘!” 大管事曹顺心穿着一身儿体面的豆青色交领长袍。 手里拿着员工名册。 眯着眼睛一脸严肃的点卯。 杨蔓娘跟众人一般迅速应声儿: “到!” 第5章 西楼的杂役,侍女,帮厨,小二,陪客加起来有四十一个,加上三个副管事一共四十四个。 没有一个迟到的。 大概是外面太冷,加上大管事曹顺心一项也不是个喜欢长篇大论的。 点名了两个昨日犯错的杂役,各自扣了十文的工钱,不到一刻钟,便结束了点卯。 众人搓着手,争先恐后的往楼里跑去。 杨蔓娘和吕小娘跟几个负责二楼的同事,一起沿着楼梯走上二楼。 一进二楼宽敞的大厅。 侧手便摆着一面磨得非常光亮得菱形穿衣铜镜。 这是用来给客人整理仪容仪表的。 杨蔓娘走到穿衣镜前,仔细的打量了一下自己的模样儿。 她的个子不高,鹅蛋儿脸,身材有点过分的瘦,头发很长,但发质不算好,颜色有些浅,有点类似于棕色。 但是。 皮肤到并不像她之前所想的面黄肌瘦。 而是一种非常干净清透的白。 和妹妹杨盼娘圆溜溜的小骷髅眼不同,她长了一双黑白分明的杏眼儿,秀气的鼻子,唇色是淡淡的粉色。 两侧的头发,挽成对称的垂于耳边的双平髻。 简单干净中,带着一丝少女的俏皮可爱。 总的来说,除了太瘦,算是中等偏上的长相。 若是再胖一些,脸上的肉再丰腴一些,打扮打扮,也是个亮眼的小美人,怪不得能进矾楼二楼做灯烛侍女。 要知道,矾楼是汴京最顶级的娱乐会-所。 不光消费高昂。 管理也很严格,对员工的要求自然也高。 后厨和杂役也就罢了。 对直接接触客人的各类侍女,还有小二,都有外形方面的要求。 “今儿个晚上,咱们二楼已经定出去了五个雅间,笙辇坊,青竹轩,笔耕斋,雁翅阁,明月居,冬天黑的早,客人估摸着下午就来了,该谁负责的位置,都抓紧时间打扫干净,该配置的东西,都尽快去四司六局领了来配上,若是人到了再给我掉链子,扣了钱可别不服气,勿谓言之不预。” 常清年背着手,留着两撇山羊胡。 作为西楼的三个副管事之一,负责管着二楼的十二个雅间。 算是杨蔓娘的顶头上司。 这人小时候在私塾读了七八年书没考上童生,所以总有些掉书袋,说的最多的一句便是这勿谓言之不预。 基本上什么话后面都加一句这个。 大家都习惯了。 杨蔓娘按着往常的习惯,打了盆滴了皂角汁的热水,拿上专用的毛巾,桂花明油,小铲子和刷子,先去了被定好的明月居擦洗烛台。 矾楼的员工分工明确。 作为灯烛侍女,她需要做的就是清理二楼西边六个雅间里的灯座,还有照看二楼飞廊上东南二十四盏灯笼不要熄灭。 还有在客人畅饮看歌舞表演的时候,及时的更换快要燃尽的蜡烛。 并且要保管好每日从油烛局领取来的蜡烛。 蜡烛在这个年代,价格是不便宜的。 这个年代的普通老百姓家是用不起蜡烛的,大多只能用油灯进行照明,像杨蔓娘家这样赤贫的,晚上没啥特别重要的事情,连油灯都不用点,直接摸黑。 一夜燃油灯,要耗费四到五文钱,而通宵点蜡烛的话,就要四到五根蜡烛,差不多是五十至九十文钱,成本是油灯的十倍之多。 这还只是点普通的蜡烛。 矾楼自然不会用普通蜡烛。 矾楼用的蜡烛制作繁琐,用料十分精细,价值远远高于普通蜡烛。 一楼通堂的蜡烛是常料烛,每条一百五十文,相当于普通市井百姓两三日的收入。 二楼三楼用的秉烛,则更昂贵。 一条四百文,比杨蔓娘一个月的薪资还要高。 所以。 为了避免浪费和私下偷拿。 矾楼设置了专门掌管楼里各类贵重器物的四司六局。 四司是指帐设司、茶酒司、台盘司、厨司。 六局则是果子局、蜜饯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及排办局。 像杨蔓娘这样的灯烛侍女,每日上午都要去油烛局领取当天的蜡烛和灯油份额,还要把昨日剩下的燃了一半的灯烛整理好交上去。 油烛局的老妈妈每晚都在楼里巡视,各个眼睛比针鼻儿都尖,想要昧下半根蜡烛根本不可能。 一个雅间两个桐花银烛台,将剩余的蜡烛装进专门的匣子里,再铲去烛台上滴下的蜡油,用浸了皂角水的湿毛巾,将烛台里里外外擦一遍,再拿干毛巾擦干,用小刷子蘸上桂花明油再给烛台表面做一次保养,使其发亮,并且散发清香就算清理完成了。 杨蔓娘出了明月居,进了旁边的青竹轩。 虽然装修风格是统一的,但是不同的雅间,陈设不同。 明月阁的陈设是以鹅黄和月白为主,清竹轩则是深深浅浅的绿。 尤其是墙角的文竹,养的极好,不光茂密,而且快有门那么高了。 一眼望去。 就如同把一小片森林搬到了屋里。 清竹轩的门敞开着,里面是一个穿着酒楼统一的蓝色圆领短打,面孔长得很清秀的小二哥。 正在铺台面儿。 见她进来抬头瞧了一眼。 一边转头继续忙活。 一边道: “做完一间了?我刚下去打了壶热水,要喝自己倒。” 这个清秀的小二哥叫卢亚威,也是西楼二楼的员工,年纪比她大两岁。 主要负责二楼一半雅间的传菜点菜和铺设台面。 “好。多谢了!” 杨蔓娘确实有些渴。 都是熟人,也不用客气,道了谢后。 便用自己带的竹杯子,到了一杯热水。 小口的啜饮着。 “哎呀哎呀,有我的吗,两位哥哥姐姐,也给我一杯呗!” 吕小娘拿着竹杯子。 倚在门口笑嘻嘻的道。 “自然有你的。” 原本还在忙活的卢亚威眼神一亮。 连忙放下手里的活计,上前接过吕小娘手里的竹杯子。 倒了八成满递了过去。 杨蔓娘瞟了一眼脸色有些发红的卢亚威。 暗自感慨。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 吕小娘是个性子活泼跳脱的小娘子。 嫌一个人闷得慌,便央着她一起做活。 两人都是二楼的灯烛侍女,一人负责六个雅间,掌管二十四个飞廊的灯笼。 往常也总一起做事,很有默契。 擦烛台,清洗,刷明油,分工合作换飞廊上的灯笼,又一起去油烛司送还了昨日剩下的灯烛,领取今日要用的。 全部弄完之后,已经是申时一刻,吃员工餐的时候了。 这个点儿,比正常的午饭晚了半个多时辰,但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虽然矾楼晚上客人多,但是白天东楼和北楼那边还是有客人来用午餐的,所以,大厨房那边自然要紧着客人。 今天的员工餐。 除了正常烩白菜水饭以外,竟然还有爊肉炖豆腐。 在这个年代,羊肉价格昂贵,普通市井老百姓往往选择价格更为亲民的猪肉来满足口腹之欲。制作多种小吃和菜肴。 所谓的爊肉,就是将猪肉切成均等的小块儿,加佐料用文火慢慢熬煮到软烂,做法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熬肉。 东坡先生曾有诗云,无竹令人俗,无肉使人瘦。不俗也不瘦,餐餐笋煮肉。 这个季节,想要笋很难,但是能吃上爊肉肉炖豆腐也是极好的。 油水非常足。 肉的味道太霸道了,一进大厨房外间小厅,就能闻到那浓郁的香味儿。 让许久没吃过肉的杨蔓娘,忍不住没出息的咽了咽口水。 大厨房的员工餐,除了不用隔着玻璃,其他的就跟现代学校食堂打饭似的,几个帮厨的老娘都是四十来岁,无师自通,那拿打饭勺子的手就跟得了帕金森似的,一个劲儿的抖,让打饭人的心也跟着一起抖。 不过。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老大娘们也不是一直手抖。 比如给吕小娘打饭的时候,曾老娘就没有抖,给了实实在在的一大勺子爊肉炖豆腐。 曾老娘是吕小娘的本家婶婶。 而沾了吕小娘的光。 杨蔓娘也得了一大勺子。 “我跟你说,早晨那事儿刘西施还真不算瞎吹。” 吕小娘夹了一块肉,一边吃一边八卦。 刘娘子不在跟前。 吕小娘也习惯性的叫起了对方的外号。 “怎么说?” 矾楼的厨子都是优中选优才进来的。 味道自然是不差的。 杨蔓娘夹起碗里软烂的爊肉。 配上水饭一起吃。 “瞧见这肉没?这可是咱们这个月吃的第一顿肉啊,知道为什么吗?” 吕小娘是个急性子。 也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 咽下嘴里的肉。 便继续竹筒倒豆子似的往下说: “我听说,就是因为昨晚皇城司在南楼抓人,不过听说是副指挥使罗斯年带队来的,封了楼,只是抓了人没杀,也没造成太大的影响,所以今晚南楼那边儿晚上还是照常接待客人,所以东家高兴,给昨晚在南楼做差事的,每人都发了三十文的赏钱,这不,咱们这边儿也跟着沾光了,今儿个的午饭的伙食标准也提高了呢!” “唔,这样啊!” 杨蔓娘受教的点了点头,继续吃肉。 三十文的赏钱拿不到,那就多吃点肉吧。 第6章 “听说,那伙人是西夏探子,就住在大相国寺旁边的刘家客栈,昨晚皇城司连夜在两处抓人,客栈那边是姚副指挥使亲自带人抓的,那是真的杀了不少人,听说抬出来不少人,都是被弩箭射死的。” 虽然杨蔓娘的表现平淡,但并不影响吕小娘的表达欲。 尤其是说到副指挥使姚小楼的时候。 圆圆的苹果脸儿变的红扑扑的。 一双眼睛也变得亮晶晶的。 一副对方资深拥趸的模样儿。 “那咱们今儿这顿肉,还得感谢来咱们这边的那位罗副指挥使了,幸亏是他来矾楼抓人,要是姚小楼的话,咱们今天中午还在吃白菜水饭呢。” 杨蔓娘笑着道。 “额......” 吕小娘噎了一下。 不说话了。 “那可不!汴京城谁不知道,皇城司下属的两个副指挥使,罗副指挥使是太学出生,温文尔雅,办事妥帖最通情达理的。” 曾老娘哈哈一笑道。 她已经打完了饭。 端着饭碗坐了过来。 又小声嘀咕补充道: “那姚小楼可不管你开不开店,一切都得为他抓探子服务,昨儿个刘家客栈那一片都封了,杀了十几个西夏探子,店门上也贴了皇城司的封条,到现在就没开门做生意,那老刘掌柜且哭呢!” 说到这儿,曾老娘撇了撇嘴。 显然。 她更欣赏做事温和的副指挥使罗斯年。 对做事激烈的姚小楼不怎么感冒。 原主穷人一个,每天一心赚钱养家,一有时间就回去接浆洗衣裳的活儿。 虽然也知道皇城司,却并没有太多关注过里面的消息。 杨蔓娘自然也不清楚这些。 闻言有些咋舌: “这位姚副指挥使,脾气这么暴躁吗?” “武学出身的官员,有几个不暴燥的。” 曾老娘讥讽一笑。 扒了一口饭道。 “婶婶你也太偏见了,姚小楼才不是那样的!” 吕小娘闻言忍不住提高了音量。 作为姚小楼的资深拥趸,自然要为偶像抱不平。 饭也不吃了,放下手里竹筷子。 撅着嘴,不赞同的反驳道: “姚副指挥使是武学出身,早年还跟着指挥使在西军一起并肩作战,他脾气虽然暴躁了一些,但也都是为了公务啊,这抓探子的事儿怎么能心慈手软,而且,他也没有滥杀无辜。” “小娘子懂个啥,还不是瞧那罗小楼长的好看,白给你吃肉了。” 曾老娘被反驳。 顿觉有些没面子。 哼了一声。 不高兴的嘟哝了一句。 眼看着吕小娘撅着嘴一脸的不高兴。 坐在旁边桌子上的卢亚威,麻溜儿的笑嘻嘻上前圆场儿。 “嘿嘿,汴京城谁不知道姚副指挥使办事雷厉风行。我听客人说啊,他虽然性子火爆,但却不是个粗野之人呢,而且平常还最最注重仪表,尤其爱擦马靴,之前奉指挥使之命去大名府抓人,立下军令状说十二个时辰就可以完成任务,最后,愣是星夜兼程,只用了十一个时辰结束战斗了,你们猜是为何?” “为何?” 一听关于偶像的八卦,吕小娘瞬间又变得情绪高涨。 一脸期待。 就连一旁的杨蔓娘也不禁有些好奇。 “哈哈,当然是因为,他要留最后一个时辰擦马靴啊。” “哈哈哈!他可真有趣啊!” 吕小娘顿时乐不可支。 笑得见牙不见眼。 曾老娘看了一眼吕小娘。 忍不住又瞥了一眼卢亚威。 心里暗暗骂了一句你个棒槌。 卢亚威自然不知道曾老娘的心里活动,眼看着吕小娘笑得开心。 便越发的有了动力,讲起昨晚从雅间客人那里听来的分析: “咱们这边儿没有封楼,是因为咱们矾楼是向家的背景,还是官家驾临过的地方,皇城司那边儿也不能随便乱来,想来指挥使派温和的罗斯年来咱们这抓人,派暴脾气的姚小楼去刘家客栈的时候,就已经心里有数的,把两处事情的处理分寸都安排好了。” “哦,既然这般算无遗策,手下两位副指挥使又都各有所长,那那位指挥使本人岂不更厉害?” 杨蔓娘已经吃完了碗里的饭。 喝了一口竹杯子里的热水。 有些好奇的随口问道。 “额,额......这个嘛,嘿嘿嘿,我也不知道啊。我吃饱了,先去刷碗了。” 卢亚威脸色一变。 讪笑了一声。 三口两口扒拉完碗里的饭。 便匆匆的跑了。 坐在对面的曾老娘看着一脸懵的杨蔓娘。 瞥了一眼周围吃饭的矾楼员工。 压低了声音警告道: “在外不要随意谈论指挥使,尤其是在矾楼。” 杨蔓娘虽然不知什么缘故,但她本也不是个惹事的性子。 见状识趣儿的点了点头没有再问。 等曾老娘吃完端着碗离开。 吕小娘才拉着她一起去后厨洗了碗筷。 在返回西楼路上。 悄悄的解释道: “皇城司指挥使叫傅劲光,字玉荣。因为他的佩剑是七星龙渊,所以,一般提到他的名字都用佩剑七星来称呼。我听说前几年,汴京城的一个五品官员在咱们矾楼直呼指挥使的名字,就在西楼大堂里,大肆抨击他做事狠辣,有伤天和,说要上书官家罢免指挥使本人。第二日,那位官员便被人发现自杀吊死在了家里,之后,还有官员上书为其不平,说这事儿肯定是指挥使派人做的。” “后来呢?” “后来,官家单独召见了指挥使询问,但是也没有任何的处罚,之后,反倒爆出了这个上书的官员用娘子的嫁妆养别宅妇的事情,被官家罢官了,从那之后,除了官家再没有人敢直呼他的名字,更没人敢随意在人多处谈论他。所以,你下次可别当众再问了。” “哦,知道了。” 杨蔓娘受教的点了点头。 矾楼除了上层的几个大管事以外,底下人是没有午休时间的。 杨蔓娘返回西楼,差不多申时了。 将上午领来的蜡烛,在各个包厢的烛台上一一插好。 将外面飞廊上的栀子灯笼里注好灯油。 又再一次全部检查无误后。 便可以歇口气儿。 去最里面的茶水间喝点热茶水躲会子清闲,等着客人光顾了。 宋人茶事,最为平常,也最为风雅。 前些年宫廷中新年大宴的时候,官家还在延福宫设曲宴,令近侍取来茶具,亲自注汤击拂。 当汤花浮于盏面,呈疏星淡月之状时。 官家便给诸臣分茶说道:“这是我亲手点的茶。” 参加宴会的臣子们接过御茶品饮,一一顿首谢恩。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皇帝喜欢的事,自然会很快风靡朝野,商贾贵胄,争相效仿。 所以,矾楼的每个楼层,都设有专门的茶水间。 有专门的烧水妇人白天黑夜的烧着开水。 客人来了楼里,不光要第一时间提供上等的冲泡好的茶汤。 而且。 偶尔有的客人来了兴致,还会亲自点茶,分茶,斗茶。 所以。 茶水间这边的三个灶上始终都烧着火,坐着热水。 最为暖和。 也是员工们躲懒闲话儿的地方。 “蔓娘忙完了?过来尝尝肥娘子带的茶!” 杨蔓娘一进去,廖娘子笑着招呼杨蔓娘。 顺手接过她手里的竹杯子,舀了一勺浅碧色的茶粉,倒了八成满开水。 她这人就是这样。 除了总跟刘西施针尖对麦芒以外,对其他人都极为和气的。 时下喝茶不像现代,可是看不见茶叶的,都是将其磨得粉碎。 所以。 杯子里就像撒了一层抹茶粉似的,水上漂浮着一片浅绿。 杨蔓娘端着杯子,小小的抿了一口。 便是浓郁的茉莉香气。 “好香,这是茉莉茶?” 杨蔓娘原以为自己会喝不惯的这种茶,没想到滋味儿还挺不错。 忍不住又喝了一口。 “呵呵,蔓娘说的不错,这是我家莲儿夏天采的野茉莉制的。” 肥娘子哈哈一笑。 说起自家闺女莲儿,神色有些得意。 肥娘子二十七八岁,人如其名,长得很是高大丰腴,不过却肥而不腻,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谈笑间颇有点唐女的肥美风韵。 都是打工人,其具体姓甚名谁,杨蔓娘也不知道。 只是记忆里,从她来楼里做事,就经常见到肥娘子穿梭在西楼里。 她并不是楼里的员工,而是闲汉。 所谓闲汉,有男有女,不是什么无业游民。 女的闲汉都是附近街坊上的妇人,大多和肥娘子一样,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到酒楼里给客人提供换汤斟酒,跑腿买东西、送书信快递的服务,来换取银钱。 原身一直不大看得起肥娘子,总觉得她为了几个赏钱,就对那些客人搔首弄姿,很是不检点。 虽然从不说,但也绝不可能喝对方的茶水。 不过。 现在的杨蔓娘,却不这么觉得。 贩夫走卒,引车贩浆,自古有之。 底层之人,能自食其力,辛苦养家已经是不易了。 又哪里顾的上什么体面。 况且。 若是真能体面的活着,谁又会不愿意呢? “这茶很不错啊,你家莲儿能自己制出这般水平的茶,很有天赋了。若是以后可以去心湖茶苑拜师学艺,说不定能成为萧白露那样的点茶大师呢!” 第7章 燃灯笼,点烛台,剪灯花儿,补灯油。 忙忙碌碌。 微笑服务。 虽然是灯烛侍女,但偶尔有客人打发跑腿儿,也是不能拒绝的。 今儿个杨蔓娘这边的六个雅间,有两个叫了歌舞乐女表演。 杨蔓娘剪灯花儿的时候,也有幸跟着欣赏了一番这个年代的轻歌曼舞。 弦鼓一声双袖举,回雪飘摇转蓬舞。 美人儿们身着漂亮的彩色舞衣,身姿曼妙,仿佛蝴蝶似的随着乐女的伴奏翩翩起舞。 尤其是领舞的西楼头牌舞女水素素。 一张小脸儿当真只有巴掌大小,肤白如玉,我见犹怜。 翩跹之间,轻盈灵动,颇有飞燕掌上舞之姿。 让人移不开眼。 她每出场表演一次,就是二十两银子。 让杨蔓娘这样的极度赤贫人士,暗自羡慕的流下口水。 钱难挣,屎难吃。 好在她是灯烛侍女,主要的活计都在白天。 酉时把的灯烛点亮,再照看一个时辰。 就可以交接了。 戌时一刻,天擦黑。 饥肠辘辘的杨蔓娘结束了一天的工作。 便裹着羊皮裘一路小跑儿的往南熏门赶去。 夜里的北风比白天还紧,刀子似的刮在人的脸上生疼。 借着街道两侧的店铺的灯笼光。 杨蔓娘一路沿着背风的墙角儿跑。 伴随着咯吱咯吱的踩雪声儿。 到南熏门前街的时候,已经是戌时四刻,天彻底黑下来了。 冬日的夜空中。 星子格外的明亮。 她还不能直接回家,要先去前街沂南坊找刘婆子。 之前她们姊妹俩给人浆洗衣裳的钱,按说昨儿个就该送来了。 也不知什么缘故并没有按时。 这让老三杨盼娘早晨还不安的嘀咕了很久。 她白天上工,自然没时间上门。 此刻虽然天黑了,但刘婆子的老汉是在州桥夜市上卖花灯的,每日回来都到半夜了。 所以,杨蔓娘晓得她家还远没到睡觉的时候。 这会子上门倒也不算太失礼。 “刘婆婆,刘婆婆!” 到了地方,杨蔓娘提高声音拍门。 “谁呀!” 不多时。 刘婆子穿着一件半旧的狗皮袄子出来开门。 瞧见是杨蔓娘,热情的拉着她的手。 寒暄着自家院子去: “哎呀,是蔓娘啊,我还正准备明日去你家呢,你这丫头就来了。” 她家也是租户。 不过,生活显然要比杨蔓娘家强了许多,不光是租住的单独的小院儿,墙角的棚子底下还堆了好几筐的木炭。 这都是要用钱买的啊。 昨晚住在家里,已经又冻了一夜的杨蔓娘,心底不由的涌出一丝羡慕之意。 “这么冷的天儿,快先进来烤烤火。” 一掀开堂屋的篾席门帘儿。 便感觉到屋里的温暖之意。 整个屋里,最显眼的便是屋里烧的红彤彤的火盆儿。 上面支着一圈儿细细的铁架子。 铁架子上面是一只黑亮的大茶壶,盖着盖子,咕嘟嘟的冒着热气儿。 瞧着就热乎乎的。 “既然过来了,咋不带你妹子一块儿过来玩儿?” 刘婆子坐在绣墩儿上,顺手给对面的蔓娘倒了一碗热茶,笑眯眯的寒暄了一句。 “我刚下工,还没家去呢,婆婆您也知道我家的情况,这天气冷,家里也没有多余的厚衣裳,家去了也没法子带她出来,若是冻着了,连买药的钱都不够的。” 杨蔓娘一边烤火,一边笑着说起了家里的情况。 她也犯不上藏着掖着。 毕竟自家什么情况,也不是什么秘密,这一片儿明眼人都瞧得出来。 “是啊,谁家过日子都不容易。” 刘婆子眼神闪了闪,瞥了一眼杨蔓娘那秀气的小脸儿。 虚应着道。 心里暗自嘀咕,今儿个的杨蔓娘瞧着倒是跟往常不大一样。 虽然杨家是什么光景她心里有数儿。 但着杨蔓娘到底是个十四岁的小娘,还是个脸皮儿薄的,最是不肯叫人看出自家的穷困。 哪怕要接浆洗衣裳的活计,也找个体面的由头的。 要是往日里,自己这么说,她定会编个由头儿,说什么家里有事,或是外面冷怕着凉,改天就带盼娘过来玩儿的之类的。 绝不会这样大剌剌的,说出家里没有多余的厚衣裳的话儿。 不过。 既然话都说到这儿了,刘婆子倒也不好不提浆洗钱的事儿。 不过。 在这之前,该问的话还是要问的。 毕竟,她迟迟没有送去浆洗钱,也就是等着蔓娘自己上门呢。 “按理呢,这话婆婆我原不该跟你一个小娘子说,但你家的情况,确实没有别的合适的人。” “不打紧,婆婆您有话便直说吧。” 杨蔓娘笑了笑,她也不是个喜欢寒暄的,都这个点儿了,累了一天就想回去躺着。 还是直来直去的最好。 “那婆婆我就直说了,蔓娘你如今也十四了,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可有想过相看个合适的人家?” 刘婆子打量着蔓娘秀气的小脸儿,笑眯眯的道。 “没有。” 没想到对方说的是这个事儿。 杨蔓娘摇了摇头。 嫁人的事儿,才满打满算穿来一天的她,自然是没考虑的。 不提她现在的年纪这么小,根本没有嫁人的想法。 况且,饱暖才会思淫.欲。 现在这家徒四壁的样子,显然不合适。 在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之前,她是不打算考虑终生大事的。 不过她这般干脆利落的拒绝。 倒是让刘婆子愣了一下。 心里有些不高兴,但还是耐心性子劝道: “你听婆婆说,这小娘子啊到了年纪都是要嫁人的,女人的青春短,不趁着年轻嫁个好人家,将来老了怎么办?况且,你嫁了人,有了男人疼,这日子不比你每日里又去酒楼上工,又浆洗衣裳要来的松快?那李家也是不错的人家,家里殷实,家里婆婆脾气也好,有三个兄弟,还有辆牛车每日出去拉客,你去了就是长媳,直接就能支撑门户的。不然,你先别回绝,见一见人,若是相不中的话就算了,你也能白得两匹缎子,让家里宽裕些。” 刘婆子倒也不是专业保媒拉纤的媒婆儿,她主要的收入来源是拼缝儿,比方说给人介绍街浆洗衣裳的活计,从里面拿点抽成。 这次说媒,就是因着一个老主顾的缘故,又对杨蔓娘这个小娘知根知底儿,打算从中赚点谢媒钱。 她倒也没什么坏心肠,也没有虚报条件。 这户人家的条,件相比于杨蔓娘家,确实是不错的。 “不必了,多谢婆婆想着我,不过我如今确实没有成亲的心思。” 虽然这话会得罪人,但是杨蔓娘没有含糊其辞。 相亲这种事情,最忌讳模棱两可,她既然不打算结婚,自然不能去相看耽误旁人。 毕竟这年头相亲,可不是简单吃顿饭,不合适就各奔东西。 而是要准备一桌席面和果子。 准备说亲钱,而且若是成了,男方要送女方一根金簪子。 不成的话,也要送女方两匹缎子压惊。 都是普通人家,日子不宽裕的。 若是人家辛苦准备了茶水点心,席面儿,还有媒人的花销,最后不成,岂不是都成了冤枉钱。 自己就算拿了两匹缎子,也过意不去。 刘婆子又苦口婆心的劝了一会儿,说起那李大郎的好处,什么为人老实,一定不会打老婆,干活麻利之类的。 但杨蔓娘的嘴巴就像蚌壳似的,任她说的天花乱坠,就是不吐口。 眼看嘴巴都说干了就是说不通。 刘婆子的脸不由的耷拉了下来,仿佛杨蔓娘欠了她一百贯钱似的。 也没了之前的热情劲儿。 对此。 杨蔓娘倒是没什么害怕的。 人都有拒绝的权力。 她从来都不怕别人不高兴。 毕竟,总不能为了这老太太的一个笑脸,就去勉强自己嫁人。 杨蔓娘一边喝了一大口热茶。 一边笑眯眯的催促道: “婆婆,我的浆洗钱呢,家里快断炊了,就等着这钱买米买盐呢!” 看她这幅油盐不进的样子,刘婆子心里暗暗骂了一句。 遭瘟的玩意儿。 不识抬举的死丫头。 看不上老娘给你保的媒,莫不是想嫁给那高门大户的郎君呢! 痴心妄想。 这辈子就是个嫁小脚夫吃糙米水饭的命! 不过,腹诽归腹诽。 该给的钱还是得给的。 到底是街里街坊的,虽然保媒没成,也不会立刻便翻了脸。 这显得自己一把年纪没肚量。 说出去倒是叫人笑话。 刘婆子勉强扯了扯嘴角道: “放心吧,你这丫头,我还能昧了你的几个钱去。早都给你包好了,这就给你拿来。” 心里想的却是。 你个不是抬举的臭丫头。 以后再想从老婆子这里接到浆洗的活计,没门儿! 杨蔓娘自然不傻,一瞧对方的神色。 心里就有数了。 毕竟。 前街新搬来了一大家子租户,家里又两个年轻的小媳妇儿,最近也跟刘婆子走的很近,想来这拆洗的活计有人争抢了。 这冬日里的拆洗的活计,虽然有些辛苦,但却也是实实在在的来钱路子,没了杨蔓娘姐妹俩,也总有人不嫌手冷愿意干的。 不过。 她也不可惜,她只想拿回自己应得的钱。 第8章 六十三文的浆洗工钱,加上原本身上的五文钱,杨蔓娘怀揣六十八文钱,来巷子口的官盐店买官盐。 米暂时可以不买,盐却不能不买,家里的盐罐子已经见底了。 她瞧得真真的。 今儿个早晨煮饭,杨盼娘就已经用清水把盐罐子涮过了。 这会子晚上。 官盐店也没什么人,不用排队便买到了。 一斤官盐四十文,杨蔓娘花了二十文买了半斤。 这个量,精细点儿吃,基本上一家人两三个月是够了的。 揣着裹好的盐包儿和剩下的钱,一路走回家去。 北风呼呼的刮着。 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 回到家的时候,棉鞋的鞋帮子已经湿了,鞋底也结了一层厚厚的冰壳子。 走路脚心有种踩高跷的感觉。 家里没有点油灯。 老二和老三都正在外间儿,借着灶台上的火光。 一个烧火,一个做饭。 见着她回来,两个小的都放下手里的活计围了上来。 “大姐回来了,拿到钱了吗?买盐了吗?” 早晨出门的时候,两个小的就知道她今日要去要浆洗钱的。 “喏,拿到了。” 杨蔓娘点点头,将手里的盐包递给老三杨盼娘。 蹲下身儿将脚上的棉鞋脱下来,换上单鞋。 熟门熟路的拿铲子铲掉鞋底的厚冰壳子。 今儿个的夕食是萝卜干儿汤泡米,就是把夏天攒的萝卜干儿,提前半日用水泡软,然后加水加米加盐,一锅煮。 当然不会煮的特别干,那样分量就太少了,一般都是米和水对半的量,算是可以吃个水饱吧。 借着灶台上的火光。 杨蔓娘一边嚼着碗里的萝卜干儿,一边思量着自己的赚钱计划。 说实在的。 她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多赚钱,就是能随便吃肉。 “大姐,你咋了?” 老二杨士林都吃完了,眼见大姐一根萝卜干嚼了大半天,还没咽下去。 忍不住有些担心: “大姐,是不是酒楼里谁欺负你了,还是要钱不顺啊?” “额。” 杨蔓娘顿了顿,原本她不想说今天的事情。 不过。 想了想,兄妹三个已经在市井底层了,就不可能也没有资格再做傻白甜,多知道一点儿也不是坏事。 便将刚才刘婆子提的事情说了一遍。 “那......大姐,你真的要嫁人吗?大姐你不要我们了吗?” 老三杨盼娘碗里的饭也吃不下了。 骷髅似的大眼睛里蓄满了泪水。 就连一向会来事儿。 能在外面独当一面的老二杨士林也眼圈儿发红。 自从爹娘没了,作为大姐的杨蔓娘就是家里的精神支柱。 虽然她也只有十四岁,但在老二老三的心里,是真的长姐如母。 不是要大姐干多少活儿。 而是大姐杨蔓娘在。 家就在。 对上老三杨盼娘那骷髅似的,眼看下一刻就要哭出来的大眼睛。 杨蔓娘忍不住扶额: “我什么时候说要嫁人了?” 是自己的表述有问题吗? 明明说的是自己已经拒绝了刘婆子,以后人家恐怕不会给家里浆洗的活计了啊! 怎么就关注嫁人的事儿了! 解释了半天,总算让俩小的明白自己是不会嫁人的。 才开始说正事儿。 “咱们家里,现在加上之前积攒的一共有三百零五文钱,原本钱这些是留着应急,不打算动的。我的酒楼的工钱,咱俩给人浆洗赚的工钱,加上老二每个月赚的钱,咱们基本的吃喝炭火的花销倒是可以满足,等到春天,就不用花炭火钱了,也能节省一笔。不过,往后咱们没了浆洗的工钱,就要动那些攒下的钱了。” “大姐,我觉得还能省下一些的。” 老三杨盼娘抿了抿唇。 在杨蔓娘疑惑的目光下说道: “其实,咱们可以每天只吃两顿饭,这样炭火和米面又可以省下一些,每个月吃喝上花八十文也够了。” 杨蔓娘听了盼娘的话。 笑着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姑娘,咱们赚钱是为了什么,还不是为了过更好的日子。可不能本末倒置了,饭里本就没什么油水,再一天吃两顿,若是身体垮了,再吃什么药都补不好的。” 作为一个现代人,杨蔓娘自然明白身体才是革命的本钱,平常吃饭花不了几个钱,吃药才会把一个家庭吃垮。 “大姐说的是,这个法子不行。还是我明日去送报,再打听打听,看看有没有哪里招短工的,等不送报的日子可以去做工补贴家用的。” 老二杨士林道。 “不用。” 虽然对于弟妹的懂事很欣慰,但是杨蔓娘还是做不出让这么小的孩子当牛做马的事情。 挥手止住了二人的话。 温和的道: “都不必争了,其实那个浆洗的活计,我原本也不打算长干的,如今没有了也没什么可惜的。” “大姐是有旁的来钱的路子吗?” 两兄妹的眼中露出希冀之色。 杨蔓娘顿了一下。 点点头道: “其实,姐是想写连载小说给《小报》或者《李氏小报》,赚点银钱的。” 这个想法。 杨蔓娘从早晨就有了。 一天下来也越发的坚定。 她在现代就是个全职小说作者,最擅长的便是写故事。 就不信来了大宋,不能靠着这个继续重操旧业。 改善生活。 “什么是连载小说?是不是就是书店里卖的那种话本儿小说?” 老二杨士林有些惊讶。 想不到自家向来内向老实的大姐,居然会萌生出这样的想法。 杨老爹在世的时候,确实给家里的孩子都启蒙过,当然主要是教儿子,希望以后能接自己的班儿做个账房。 但也仅限于简单的读写《三字经》和《百家姓》,以及寻常的算数,并不包含诗词歌赋,四书五经这些。 他们学的这些,简单的给人写写书信还勉强的。 但是要说写书,出版,那是绝对不可能。 毕竟如今印刷虽然方便,刊印一本书也是要花不少银子的,没有哪个书店愿意做赔本的买卖。 而且。 大姐说的连载小说,还要卖给小报的,根本就没有。毕竟他自己就是个卖报的小经纪,每个月负责送小报卖报,可从不曾在上面看到有什么连载小说的。 不过,杨士林倒是知道,有很多落魄文人会写一些野史志怪和才子佳人小说。 书店也会刊印出来,卖了能得不少稿酬的。 可杨士林自己却从没有这样的想法,因为即使是最普通的才子佳人,很多时候也需要引经据典的,对对子作诗 ,还要辞藻足够华丽旖旎,想要写出好的小说话本儿,最差也得是个落第的文人,杨士林自问是没有那个本事的。 更不要说学问还不如自己的大姐杨蔓娘了。 不过,虽然心里觉得杨蔓娘异想天开。 但作为弟弟,杨士林也没有出言打击自己的大姐。 毕竟大姐也是为了家里的生计,才着急上火,这样异想天开的。 “是那样的小说,不过咱们着急用银子,只能靠连载,这样结钱快。” 杨蔓娘自然看出了老二杨士林眼中的不信任。 只是碍于自己大姐的面子,并没有出言反对。 不过她也不介意,毕竟自己只是靠嘴巴说,也没有做出什么像样的成绩,对方不信任也是应该的。 能让自己说下去。 而且不当面反对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接下来的时间。 杨蔓娘耐心的给老二老三普及了一番什么是连载小说。 以及对未来的畅想。 毕竟,写小说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需要花银子买笔墨纸砚,还需要花时间去构思去写,自己一旦写了,恐怕从酒楼下工回来,就没法子再做家里的活计了,甚至反而需要弟弟妹妹帮自己做饭洗衣裳。 杨蔓娘是个行动派。 既然已经有了靠写小说改善生活的想法,自然要和家里两个小的商量。 毕竟,家里就三个人,还有生计问题,家务问题,总不能自己一拍脑袋就决定。 还是需要老二老三的支持。 一家人心往一处想,劲儿往一处使。 集思广益,才能成功。 第9章 杨蔓娘就像一个创业者,努力的说服风投公司给自己投资一般。 和蔼可亲。 努力的描绘努力的方向和成功后的蓝图: “大致就是这样的,你们支持我的话,最多一个月,成功赚了银子之后。别的我不敢说,但至少咱们不用为每天受冻,不用为家里的炭火发愁了,每旬也至少吃一次羊肉小葱饼。”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碗。 胸有成竹的保证道。 虽然对自己有信心,但是,因为不是很确定自己的小说在北宋是否会水土不服。 所以,杨蔓娘并不敢一次就画太大的饼。 但是,即使这样。 也已经让老三杨盼娘两眼放光了。 “好呀好呀,大姐,我肯定是双手支持你的,那大姐你快些写吧,以后家里的所有家务活计我都包圆儿了!” 对于杨盼娘来说,干点活计怕什么,她平常也一直帮家里干活的,扫地做饭都不在话下。 现在多干点儿活,让大姐赚了钱买羊肉小葱饼。 她是极乐意的。 毕竟,家里已经快半年没吃过肉了,尤其是美味的羊肉小葱饼,要卖六文钱一个,她连做梦都想吃。 倒是老二杨士林相对冷静,虽然不想打击大姐。 还是抿了抿唇。 说出了自己的顾虑: “可是大姐,《小报》和《李氏小报》上并没有你说的那种连载小说?大姐写了若是人家不收怎么办?” “放心吧,大姐有法子让《小报》收我的小说的,不过还需要你帮忙。” “帮什么忙?” “你往后出去卖报的时候,帮我留意打听打听《小报》和《李氏小报》的大管事或者东主,都一般哪天在报房,只要让我能有机会见上一面,我保证可以把我写的小说卖出去。” 杨蔓娘说这话,倒不是胡吹大气。 现代人说起大宋朝,大家可能都会想到“弱宋”,想到后期南宋的金兵南下,想起岳飞秦桧。 但是,北宋的民间经济实力,却也是不可忽视的强盛。 陈寅恪先生就曾说道:“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 北宋时期我国的经济实力几乎是引领世界的水平,甚至是中国历史的最高峰,城市化水准达非常高,甚至到了百分之二十二。 在这方面,同一时期没有任何国家可以相比。 也是因为这空前鼎盛的经济状态,才造就了各种小报的产生。 还有雕版印刷技术经过了唐朝的发展,到如今更是飞速改进至成熟。 大宋朝廷是十分重视教育的,除了国子监和六大书院以外,还有不少的民间书院和私塾。 而涉及到教育,必定需要大量的教材,自然需要大量的印刷。 所以,朝廷方面一直以来都是鼓励民间私自印刷四书五经一类的教科书。而且,刻书售卖是可以获利的,这大大的刺激了商人印刷的积极性,印刷工匠的水平也渐渐成熟,也正因此,雕版印刷成本不高,民众也能因此获利。 所以,书籍的成本自然很低,加上市井民众的积极性高,没有什么政治压力,朝廷也支持,所以大宋的文化创作环境非常轻松自由,各阶级知识分子各说其词,市井民众也时常聚在一起高谈阔论,也就造就了独属于宋代人的市井文化,这也为各类小报的传播,提供了广泛的受众群体。 汴京城的酒肆茶楼,经常能看见卖报的小经纪,就比如杨蔓娘所在的矾楼,也经常有客人打发闲汉帮自己去买市井小报。 而有需求自然就有供应。 汴京城本地人,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两百万。 除了朝廷的邸报以外,各类的小报也有十六七家。 《小报》,《李氏小报》,《新闻》,《向家小报》,《朱雀门小报》等等。 内容也是五花八门,各显神通。 让人眼花缭乱。 不过,小报相比于邸报,内容并不严谨。 很多都是小道消息,要不就是胡编乱造。 其中最为严重的一起胡编乱造就是,徽宗大观四年九月,小报曾刊载过一篇以官家的语气斥责蔡京的伪诏,说是官家要罢免宰相蔡京,很多市井百姓都相信了。后来这事儿传的沸沸扬扬,传到了宫里,徽宗还亲自出面辟谣澄清。 可想而知,这些各类小报的大胆,以及其在汴京的热度和关注度了。 不过。 这些小报内容虽然新奇,但对于杨蔓娘这个被天量信息轰炸过的现代人来说,还是不够看的。 毕竟,现代也经历过纸媒时代,电视时代,互联网时代,还有后来各种各样铺天盖地的手机短视频。 所以。 她很清楚真正的报纸是什么样子的,也知道能让报纸真正赚钱的法子。 也想好了用什么法子当敲门砖,来说服《小报》的东家刊登自己的连载小说。 那就是,打广告! “打广告?就是在报纸上宣传店子?” 老二杨士林的脑子很活络,很快便想明白了其中的关窍。 顿了顿。 语气有些不舍的道: “这么好的法子,咱们自己做多好。” 即使他没做过生意,但在街面上久了。 也明白杨蔓娘这个点子的含金量。 毕竟,酒香也怕巷子深。 汴京商业发达,各种小店多如牛毛,不是所有小店都有七十二正店的底气,可以不用招揽客人。 很多不为人知的小店,位置偏,没名气,没客人光顾。 想要扬名揽客,肯定愿意花银子在报纸上打广告的。 到时候定能收到不少的银子。 杨士林已经可以想象,商人们捧着银子,找自己打广告的盛况了。 “呵呵,不是什么钱咱们都能赚的。想赚这份儿钱,是有门槛儿的,首先得有一家小报。以咱们的家资,想赚这份儿钱是不可能的,因为咱们根本经营不起一家小报。” 杨蔓娘耐心的解释道。 她自然晓得是好法子,若是她穿越的出身好一点。 是个有点家底儿的小闺秀,自己有本钱的话,她也愿意自己做。 但是她现在一穷二白,连饭都吃不饱。 更别提本钱了。 所以。 根本不可能,没有本钱,连赚这份儿钱的资格都没有。 杨士林还是有些不甘心。 眼珠儿一转: “那咱们直接把这个点子卖了多好?还能拿现钱。” 毕竟家里太穷了。 杨士林不是很赞成用这么好的点子,去换取一个连载小说的资格,总觉得实实在在拿到手的钱才能放心。 “能把这个点子卖钱当然好,可是你想一想,汴京城会买这个点子的有谁,普通人会买嘛?只能是那十几家小报和新闻的东主,怎么去卖?那样级别的人,人家愿意随意见咱们这样的小老百姓吗?运气好一点,咱们能见到底下的小管事,若是没有足够的钱打点,这些小管事得了点子,多半只会随意的打发了我们,自己把点子据为己有,拿这个点子去得赏钱。这点子不是吃食,也不是用的东西,拿了就能有个凭证,人家只需要说点子就是人家自己想的,不给你钱,你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法子,能打得赢官司吗?” 就像一个人,在路边看到一块无主的金子闪闪发光,会不去捡吗? 杨蔓娘从来不会高估人性,这个年代的上下级关系,也是一样的勾心斗角尔虞我诈,跟现代办公室没什么区别。 一个出色的点子,稍微贪婪些的管事怎么会忍住不据为己有。 杨蔓娘不做没有把握的事,也不会把希望寄托在别人的人品上。 底层人争夺的头破血流的东西,在食物链上层的人看来不过是不在意的碎屑。 也只有真正站在食物链上层的人,吃相才不会太难看,因为他们更看重自己的面子,不会为了一点自己看不上的蝇头小利而损害名声和口碑,才愿意为这个点子让自己讨价还价,得到一些实惠的东西。 看着老二老三有些沮丧的模样儿。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筷子。 不紧不慢的道: “当然,我说的这是个例,咱们未必不能遇上人品好的,但是这个点子是咱们翻身的关键,咱们不能把它寄托在别人的人品上。” 杨士林默默的点了点。 这会子他冷静了,也明白自己把事情想的简单了。 他们只是贫民百姓,能办得起小报的,都是背后有靠山的大商人,双方的地位不对等,根本没有资格讨价还价。 就算是那些小管事,他们也惹不起。 “我听大姐的。” “嗯,咱们本钱不多,自然要谋定而后的动。你这两日去送报,也打听一下各家报房的情况,到时候咱们可以用这个法子当作一个敲门砖,说服他们同意刊登我的连载小说。” 杨蔓娘并不觉得免费送出这个点子可惜。 在商言商。 毕竟想要收获,就要付出。 没有人能空手套白狼。 自己现在一穷二白,没有什么能拿得出手的东西。 而报房有资源,有平台,有读者。 自己想要合作,想要使用人家的平台赚钱,就得拿出诚意。 而作为一个现代人,杨蔓娘最不缺的就是各种天马行空的点子。 只要用这个点子。 能让她的小说登上《小报》,在汴京城打出名声。 她就不觉得亏! 第10章 呼呼的北风刮了一夜。 屋子里依旧很冷。 但,或许是心里有了目标和方向。 也或许是开始适应了新的环境。 这一晚,杨蔓娘竟睡得极为香甜。 一直到五更时分,伴随着更夫粗噶的天气清明的预报声儿和夜香车的铃铛声儿。 麻利的起床,洗漱,梳好头发。 又从灶台底下的草灰里,扒出昨晚放的土豆。 和老二杨士林一人吃了一个。 便换好衣裳,裹上羊皮裘。 一起出门去上工了。 两人的工作地点。 离得不远。 杨士林是向家小报的卖报的小经纪,报房的位置在御街武成王庙那里。 汴京城商业发达,流动人口很多。 店铺雇工的选择范围很广。 所以,各家店铺雇工的要求也不低。 他这样的半大孩子,做不了体力活儿,能找到的最体面的工作就是这个了。 一般都是交一百文保证金,从报房赁了报纸出来卖。 没有什么绩效,也没有提成。 向家小报一个月发行五次,他也一个月干五天,一天十二文,能赚六十文。 冬天的话,报房会加五文的炭火钱补贴。 风太大,一张嘴灌进冷风就能凉的胃里都打哆嗦。 所以。 两人也没说什么话儿,一路上都各自裹紧身上的羊皮裘闷头赶路。 走了约莫有半个多时辰,到潘楼南街街口才彼此分开,一个去报房上工。 一个去矾楼。 照常的点完卯。 杨蔓娘换了软底的鞋子到二楼。 在菱花铜镜前整理好仪容仪表。 开始了新一天的打工生涯。 才刚清理完两个雅间的烛台。 出门去换水,便被人教叫住了。 “蔓娘!” 来人样貌秀气,穿着一身儿浅粉色齐胸襦裙,梳着双垂螺髻,头上系着红色发带。 这是矾楼乐女学徒的的统一打扮。 是梁乐乐。 梁乐乐比杨蔓娘大一岁,是西楼的乐女学徒,她家也租住在南熏门,是和杨蔓娘家隔了一条街的万平巷子,家里还有父母和一个弟弟梁飞。 梁乐乐因为长得出色,乐感好,本身也喜欢弹琵琶,被父母送来矾楼,跟着师傅一边学艺一边表演,目前还没有出师,每个月能拿两百文的乐女学徒薪水。 乐女和侍女不同,不光能拿薪,还在矾楼里包吃包住,还包四季衣裳。 待遇可比杨蔓娘要好多了。 不过,事情都有两面性。 有好处,自然也有不好的。 梁乐乐的师傅,是个很严肃的中年女乐师。 这年头极为的尊师重道,师徒关系是非常严谨的,学徒既然拜了师,除了婚嫁以外,一切都要听师傅的安排。 没有师傅的允许,自然就不能随意回家。 否则,打板子都是轻的。 所以。 梁乐乐每次发了薪,都会来西楼找杨蔓娘,托她把银钱带回家。 不过。 今儿并不是发薪的日子,见她来了杨蔓娘不免有些疑惑: “乐乐姐,你怎么过来了?” “我是有东西要你帮我带回去呢!最近又有不少才子在中楼投了新词,婉儿姑娘看中了一首,打算谱新曲儿,我师傅她今儿要去中楼那边儿给婉儿姑娘伴奏,我也要一起的。你知道的,她们谱曲废寝忘食,总是要大半日功夫呢呢,我怕去了就没空出来了,所以,才早早过来找你了。” 梁乐乐一边说。 一边将随身的素色荷包递了过来。 解释道: “昨儿个,高衙内和向衙内还有蔡驸马一帮人,在牡丹坊请客,点了素素姑娘表演,我跟着师傅去捧琵琶了。嘿嘿,衙内们给赏钱特别大方,素素姑娘还得了一个水头极好的玉镯子呢,所以她一高兴,就给我们也发了三十文的赏钱,这钱你顺便帮我带回家吧!” “好。” 杨蔓娘点了点头。 收起荷包。 “对了,这个给你吃!” 梁乐乐嘿嘿一笑。 变魔术似的拿出一块巴掌大的定胜糕。 方方正正的一块,约莫有麻将大小,上面也不知撒的是什么,红红的一层。 瞧着就很有食欲。 “快吃吧,是我特意给你留的!” 见杨蔓娘有些犹豫。 梁乐乐连忙催道: “你也知道四司六局的那些老妈妈们,一个个的每日跟防贼似的检查,你不吃也带不回家去。” 杨蔓娘自然知道楼里的规矩,员工不得带走任何酒楼的东西,哪怕一针一线。 否则被查到了。 就按偷盗处理,要送衙门的。 虽然,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都是不差钱的豪客,雅间上果子用的盘子都是包银的,每天的剩下的饭菜和果子点心,也不计其数。 但是。 这剩下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五都有专门的处理渠道。 其余的百分之五,则是上层管事们的福利。 底下的杂役侍女小二们,偶尔运气好也能分到一点剩下的果子。 但是都是在楼里吃完。 想要带回家是不可能的,哪怕一块点心也不行。 杨蔓娘也不矫情。 早晨只吃了一个烤土豆,又走路又干活儿,这会子早就饿了。 定胜糕小小的一块。 但是很甜很糯,因为加的料足,吃起来有浓郁的蜂蜜和红豆的味道。 一点儿也不干巴。 “好吃。” 听到她赞。 梁乐乐顿时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笑眯眯的道: “那当然啦,这可是蜜豆斋的点心呀!昨儿个我不是跟师傅一起给素素姑娘伴奏么,素素姑娘不光赏了钱,还给我们分了一碟子定胜糕哦。” 杨蔓娘听了有些感动。 楼里的点心,摆盘都很精致,一碟子定胜糕统共不会超过六块。 梁乐乐师傅手下还有另外一个徒弟。 所以,分下来一个人也不过才两块。 她正想说什么。 走廊里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儿。 副管事常清年的声音随后而至: “人呢!快给清竹轩掌灯,客人就上来了!” 一般情况下,西楼二楼雅间,都是下午申时以后才上客的,不过也有例外,就是东楼和北楼的客人满了,也会移到这边儿,这样的情况,一般都是休沐日或者过节的时候。 清竹轩是杨蔓娘管的雅间。 她没有时间耽搁,匆匆和梁乐乐说了两句道别,便麻利的带着灯烛匣子去给清竹轩里点灯。 这个年代,虽然已经有了玻璃制品,但价格比较贵,应用范围也有限,大多是制作成玻璃鹅、玻璃葡萄串儿,玻璃马,玻璃钗或者玻璃簪子这样的小件赏玩之物。 并没有用在窗户上,这个年代的窗户材质还是明纸和明瓦。 所以。 冬天不像夏天那样,可以随意的开窗户。 屋子里的光线,还是有些昏暗的。 所以在矾楼,冬日的白天依旧是要点燃灯烛的。 杨蔓娘刚刚点好灯烛。 客人便到了。 为首的客人,是个三十来岁的男子,身材矮胖,穿着一身儿赭红色圆领长袍,外面是一件墨狐皮裘衣。 腰间的腰带上镶着一块鸽子蛋大的翠玉。 另外两位,身形都很匀称,但穿着打扮也和这位不相上下,一个蓝色一个豆青色。 只看衣着,便知道都不是差银子的主儿。 不过。 杨蔓娘关注的不是对方身上的翠玉,而是豆青色衣裳的男子拿在手上的一份报纸。 为首的男子跟卢亚威点了菜之后。 便一边喝茶。 一边旁若无人的开始聊天。 “朱兄看了没有,邸报上说,最近应天府那边儿雪灾,不少房子都塌了,死了不少人啊!” 穿豆青色衣裳的男子喝了一口茶。 抖了抖手上的邸报道。 “怎么能不看呢,我老宅还在那边儿呢,我娘和我家大郎也在那边老宅住着照看生意,也不知道怎么样有没有事儿,我这两日写了信过去,也没有回,邸报上也没有什么新消息,实在是等的人心焦啊。” 矮胖男子点了点头,显得忧心忡忡。 “你也别太担心了,邸报的消息,是官驿站送的本来就慢,而且加上雪灾,驰道不通,消息就更慢了。还是看看各家小报吧,他们就是靠第一手消息吃饭,大都在应天府那边养了信鸽和信鹰,传递消息很快的。而且,雪灾这样的大事,一般只要邸报上登了,小报上都会跟进后续的。” “啊!那倒是啊!我怎么倒忘了小报了!” 姓朱的矮胖商人闻言,眼睛一亮。 瞥眼瞧见剪好烛花,正准备退出去的杨蔓娘。 叫住她吩咐道: “那小娘子,去买几份小报,各家的都来一份儿,剩下的给你当赏钱了!” 一边说着。 一边从随身的青色荷包里掏出了一把铜子儿,数也没数便递了过来。 杨蔓娘眼睛一亮。 去买报,这可是难得的赚外快的机会。 一般这样跑腿赚赏钱的差事,客人都是找小二或者帮闲的。 不过。 今儿个杨蔓娘算是赶上巧宗儿了。 她自然不会推辞。 笑吟吟的接过铜子儿,给副管事说一声。 便去一楼的更衣室穿上羊皮裘跑了出去。 矾楼门口便有卖报的小经纪,不过大多都是各家报房自己雇佣的,只卖单个报房或者两三家报房的小报。 若是想要凑齐十七家小报的报纸,还是要去潘楼南街的书坊。 杨蔓娘一路小跑去了潘楼南街最大的书房雅韵书斋。 第11章 这个年代的报纸,篇幅并不大,约莫就是四张a4纸的大小。 不像现代的报纸,横着宽竖着窄,折叠起来。 北宋的小报,基本都是竖着宽,横着窄,人们买了报都喜欢卷成画轴似的拿着。 而且,印刷也都是从右往左,竖着印刷的。 一则消息分成一个小块儿,并且有的还会配上简单的插图。 内容倒是和之前原身所知道的差不多,一部分是抄朝廷邸报上的时政内容,某地的祥瑞或者灾情,还有各级官员的任免、升迁、差除,以及官家的诏令和台谏,大臣们的奏议等时事之类的。 另外的,就都是市井之中的各种奇闻轶事,和朝廷各个部寺里面的传闻。 甚至,还有宫廷里的消息八卦。 杨蔓娘就看到《李氏小报》的头条上,就报道了官家前日午饭后,微服出宫去了桑家瓦子里消遣,不光看了象棚里的女子相扑比赛,还在莲花棚看了齐云社的花式蹴鞠表演。 可见小报的时效性。 十七份报纸总体来说,内容大同小异,只是风格上各有偏向。 比如《小报》和《新闻》还有《向家小报》,风格都比较正统高冷一些,对于很多露骨的市井八卦内容,都是暗示居多,并不多做评价。 而《李氏小报》和《孙家小报》一类的,则更多的偏向娱乐,尤其是《李氏小报》,颇有一点娱乐至死的的感觉,上面一大半的篇幅,都是出墙扒灰偷情一类的报道,比如其中一篇就是“大理寺某官员深夜鬼鬼祟祟爬墙幽会某妇人,被其夫放狗撵至面如土色”。 甚至,《李氏小报》还会展开说说,大胆的附上细节,仿佛撰稿人身临其境看到的一般。 其用词之大胆辛辣,一点儿都不像含蓄的古人,看的杨蔓娘这个现代人都有点不好意思。 所有小报上都并没有付费广告,也没有连载的小说。 杨蔓娘翻了一圈儿下来。 反倒是对自己昨日的赚钱想法,越发的有信心起来。 不过。 保险起见。 在开始动笔写小说之前,还需要考察一下市场。 下了工的杨蔓娘。 打发了前来等自己的老二杨士林先回家。 杨蔓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一旦决定了做一件事,从来都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克服一切的困难。 独自一人来到了上午去买报纸的潘楼南街。 她并没有急着去买笔墨纸砚,而是先去了附近的书店,翻看时下流行的各种话本儿小说,人物传记,看看这个年代的同行们,都写的什么,顺便了解一下市场上各类话本小说的文风和遣词造句。 虽然,她这样只看不买的行为。 会吃店主的白眼儿,不过没法子,她确实很穷没钱买,只能装看不见。 基本上,之后的七八天的时间。 她都每日下了工之后都不先回家。 而是泡在潘楼南街的各大书店里一个多时辰,对比市面上的各类话本儿。 都是天蒙蒙亮出来,到天黑透了才回家。 几乎没有好好欣赏过汴京城的冬日暖阳。 不过。 这样虽然有些幸苦。 但是,收获也是巨大的。 这七八天的时间,她翻阅了将近二三十本市面上比较名气的小说。 对这个时代的文学和话本小说,有了个基本的了解。 因为印刷成本的降低,书店里的书种类非常的多,有专门的科举书籍,四书五经,还有旅行传记,词、诗、话本小说、戏曲剧本都有,而且,不少话本小说都是白话文的方式书写,更加贴近民间口语,不过语言上受到了晚唐风格的影响,用词比较浮艳,尤其是才子佳人的话本,其中的对话甚至有点儿接近戏剧的感觉。 而里面最出名的小说话本有两本,一个是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 另外一本,是一个叫清月散人的作者写的《梅花定情记》。 《梁生志异》讲的是一个叫梁生的清瘦贫困的年轻书生,因为赶考落榜,独自寄居在一个破旧的道观中,遇到一个美女鬼周悦娘的故事。书生在道观中苦读,被女鬼瞧见了,女鬼周悦娘欣赏书生的才华,便半夜现身相见,之后彼此一见如故,互生好感情愫。之后书生便继续读书,美女鬼周悦娘则在破道观中为他做饭洗衣,红袖添香,还陪他做一些不可描述之事,书生没有银子去赶考了,女鬼因为不需要休息,就没日没夜的做好绣品拿到店里卖了钱资助书生,然后书生就感动的泪眼汪汪,说我何德何能遇上这样的好女子,就作诗歌颂这个美女鬼的美德,说她贤惠端庄,吃苦耐劳,是女子中的道德楷模。 然后,美女鬼看了书生的诗就自惭形秽,开始垂泪,觉得配不上他。抽泣着说出自己的身世,说自己只是一个富贵人家小姐的丫鬟,然后说只有自家小姐才能配的上才气纵横的书生。然后通过女鬼周悦娘的帮助,这个梁生就和那位小姐在道观上香偶遇,书生捡到了小姐的不小心遗失的帕子,两人就有了交集,然后通过女鬼周悦娘的不断的牵线,最后穷书生和小姐就彼此钟情,喜结连理了,再后来,这个书生终于金榜题名做了状元,做了大官,又感恩美女鬼,就把这个美女鬼周悦娘也纳了小妾,从此大小老婆如同娥皇女英一般,和和美美,相敬如宾,相亲相爱,一起陪伴书生一辈子。 这显然是一出女鬼红娘版的张生和崔莺莺。 其中的女鬼除了不用睡觉以外,并没有什么法术,和普通女子区别不大,所以并没有阴森的感觉。 这本书在书坊卖的极好,尤其是男性读者买的居多。 而清月散人的《梅花钟情记》,则讲的是一对青年男女因为梅花定情的故事。 男女主是一对比邻而居的青梅竹马,男主也是个读书人,然后,因为两家的院墙之间有一株梅花,所以两人小时候经常在梅花树下玩耍,到了情窦初开的年纪,二者又在梅花树下定情,然后,男主王生送给女主梁佩娘一个刻了梅花的手镯。告诉自己母亲要娶女主为妻子,但男主母亲听了恶毒小姑子的闲话,觉得女主不贤惠不矜持端庄,一直不同意女主和男主的婚事。一边是孝道,一边是喜欢的人,男主也为此很苦恼没有办法。所以,女主梁佩娘为了让男主母亲接受自己,就决定要感动男主母亲。每日等男主去了书院读书,她都要去男主家里伺候他母亲,比如说男主母亲生病了她就亲自侍奉汤药,端屎端尿。冬天天气冷,就把男主他母亲的脚放在自己怀里暖,他母亲想吃鲤鱼,女主便大冬天的跑去冰面上卧冰求鲤。 总之女主历经艰辛,就像娘道文苦情女主一般,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男主的母亲终于被女主感动了,发现了女主的善良孝顺,发现了她的美好品德。男主母亲也终于点头同意了,恰好此时男主上京赶考,还一路考上了探花,然后回来迎娶女主,两家人从此摒弃前嫌,幸福美满的生活在一起了。 相比于《梁生志异》。 这一本《梅花定情记》要更火一点。 尤其是很受夫人小姐们的喜欢。 之前那位说书人李解元在象棚说的新书,就是这一本。 杨蔓娘忖度着。 这本书之所以受夫人小姐们的喜欢。 大约是男主没有三妻四妾,一直从一而终的缘故? 不过。 看完之后。 还是莫名的有些憋屈是怎么个事儿? 第12章 一直忙忙碌碌着,时间便过的飞快。 每天在矾楼里迎来送往。 十日的时间,几乎是一晃眼儿便过了。 很快到了十天一次的休息日。 一大清早起来。 杨蔓娘洗漱刷牙过后,吃了大半碗冻白菜水饭的朝食,便穿上羊皮裘去了前街的钱氏文房四宝店。 古人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既然已经考察完了市场,对市面上的小说有了了解。 杨蔓娘自然不耽误时间,乘着休息日有时间,便开始动笔。 普通的文房四宝的价格,相对较低,目前的她咬咬牙还能够负担得起,跟店家讨价还价一番,最终花了一百零九文买齐了要用的笔墨纸砚。 这一下子,家里的存款,就剩下一百六十五文了。 再有十天,就要给房东交下个月的房租,一百五十文。 这样,家里能用的钱,就只有十五文。 还有两日,便是初一发薪的日子,那就是还有两百五十文的进账。 那么,家里所有的可支配收入就是两百六十五文。 非常的捉襟见肘。 也就是说,她如果不能在一个月之内,用自己的连载小说赚到钱,那下个月,恐怕要面临饿肚子的风险。 毫无疑问。 这是至关重要的背水一战。 不成功吧,便成仁。 没有第二条路。 可自己要写什么,才能才能打出一个开门红? 是像清月散人那样前期苦情娘道,后期大圆满的文? 还是岳阳老生那种齐人之福的男性感情爽文? 这两个人的文能火爆,不光是文笔好,辞藻华丽,更重要的是抓住了这个年代一批读者喜欢的爽点,才经年累月,有了固定的读者捧场。 自己若是也写这样的,自然也可以。 但是对方是多年的老作者,有珠玉在前,自己拾人牙慧的话,前期估计很难出头,毕竟这类型的文章,前期都不够出彩,需要花大量的时间和耐心,慢慢的平铺直叙。 这样写全本文或许还可以。 但是,像杨蔓娘这样打算走连载路线,第一次就打出名气的,显然还不够炸裂。 不够吸引眼球。 而她现在,最缺的就是时间。 杨蔓娘考虑了整整一个时辰。 才蘸着墨汁儿。 缓缓的写下了连载文的名字。 《霸道王爷心悦我》! 是的。 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写一个古代版本的霸总文。 虽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受众对于文艺作品的审美取向也有所变迁,但霸总这一角色,却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发展淡出观众的视线,依然能经久不衰,以不同的形象活跃在网络文学和电视剧中,纵观所有小说和电视荧幕上成功的男性角色,几乎或多或少,都有一些霸总的元素。 高冷,帅气、多金、专一,再加上极强的领导力和极盛的权势。 几乎是男性魅力的天花板。 而这样的霸道总裁,却偏偏爱上普通平凡却内心真善美的女主。 虽然这样的套路,在资深读者的眼里有些烂大街了,但是依旧还牢牢地占据着网文界的半壁江山。 几乎随便翻一个阅读器,都有诸如《霸道总裁的倔强小娇妻》,《冷酷总裁的清纯小秘书》,《冰山总裁的娇妻带球跑》之类的文。 杨蔓娘相信。 在如今的这个时代,被才子佳人和落榜书生占据的话本儿圈子里。 这样强势霸道的男主设定,绝对算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绝对可以吸引眼球! 当然。 该改动的地方,还是要改动一下的。 毕竟,首先大宋还没有总裁这个说法,商人地位也不高,很多商人都是依附权力生存,本身有钱,但社会地位并不高。 若是用一个商人做主角的话,对于这个时代的人来说,甭管他多么霸道,多么帅气多金,没有权势的加持,肯定是爽点不足,没有代入感的。 那就把总裁换成某王爷。 这位王爷,当然是地位尊贵,年轻,高大英俊,外貌出众,气质非凡,多金,专一,有着刀削斧凿一般的面孔,并且十分高冷,生人勿进,面无表情。 尽管他很高冷,但是这并不妨碍他的魅力,依旧有无数的爱慕者前仆后继。 王爷很强势和霸道,习惯掌控一切,拥有强大的势力和财富,无论是在朝堂还是在对爱情,都有着强烈的控制欲和占有欲。 当然,王爷的业务能力也没得说,皇帝哥哥交代的每一件事都能出色完成,在朝堂上一枝独秀,把其他人衬成渣渣。 并且,如此优秀的王爷,他还单身多年,高冷禁欲,面对任何女人都不假辞色,内心毫无波动,无数追求者只能眼巴巴的干看着流口水。 这就是霸道王爷的人设。 为了避免风波,杨蔓娘直接给某王爷杜撰了一个本朝没有的封号,豫王爷。 而女主,自然维持普通的平凡小白花人设,她长相清秀,中人之姿。善良,无辜又平凡,连蚂蚁都不舍得踩死,路上遇到了受伤的小猫小狗也会悉心照料。 可是偏偏在王爷的心里又是那么的特别,那么的牵动他的情,让他不由自主的把目光停驻在她的身上。遇到女主后,所有的自制禁欲和高冷都是不存在的,温柔又体贴,反差感满满。 作为一个当年也曾为霸道总裁熬夜上头的人,杨蔓娘写起来,除了蘸墨几乎没有停顿,可以说是下笔如有神。 家里没有像样的桌子,只能将卧室里的闷柜厨搬出来,当作临时的桌子。 杨蔓娘就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写。 因为外面冷,屋子里也没法子像夏天似的可以架起窗子,便有些昏暗。 不过好在是白天,而且毛笔字本就大一些,倒也不算费眼睛。 杨蔓娘的字当然不算狗爬,不过也比狗爬好不了太多,没有什么风骨格调,只能说可以辨认,毕竟杨老爹虽然教他们读书识字了,但实际上买笔墨纸砚要花钱,所以练习写字的机会并不多的,好在她本来也不强求写的多么好,够用就行。 老三杨盼娘做完了手头的活计,就来帮她晾干稿子,再按顺序叠着写好的稿子。 杨盼娘也是识字的,但是不会写。 虽然不如大姐和哥哥,但读话本小说还是可以的。 只是看了杨蔓娘的小说,那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就瞪得更大了。 脸上的表情,怎么说呢,又羞涩又震惊。 大姐这小说,写的还真是......豪放啊! 杨蔓娘写的是最经典的霸总文开头。 女主白绾绾,是修平坊的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白绾绾的母亲在生她的时候难产而亡,所以她出身起就一只跟着父亲生活,后父亲娶了继母,又开始跟着父亲和继母一起生活,继母也生了一个女儿,叫白珍珍,毫无疑问,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爹,白绾绾在家里的待遇就跟灰姑娘似的,干的最多,吃的最差,继母的女儿则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还总是在父母面前告状,让女主这个小可怜儿受尽了委屈。 偏偏就是这样,女主因为生的像她妈,比继母的女儿好看一些。继母和继妹就总是看她不顺眼,趁着女主的爹不在家的时候,给女主下了春药,想把她和街上的一个叫侯五的二流子凑成一对儿。 杨蔓娘洋洋洒洒写了一个下午,期间还因为一只坐着不动太冷了,在屋里跳了一百个开合跳热热身子。 后面还是老三盼娘把床上的被子给她裹在身上,催促她继续写。 盼娘虽然识字,却也不懂什么华丽的辞藻和文笔。 但是这一片儿也有一个小型的瓦子,叫春亭水瓦子,夏天不冷的时候,她也常和坊里相熟的小娘子们一起去瓦子里听话本儿,看戏班子演戏的,自然能知道故事的好赖。 反正杨盼娘就觉得,自家大姐写的这个故事很新奇,和街面儿上的话本儿完全不同。 虽然有些豪放,一开头就是什么吃春药的。 但是,就是莫名的吸引人,让人想知道接下来的可怜的白绾绾会怎么样,那春药的事情要怎么办?毕竟这可关系到女儿家的名节啊! 杨蔓娘没有停笔,乘着白天多写点是最好的。 毕竟,到了晚上再想写还得点灯费油。 白绾绾对于这个二流子候五自然是宁死不从的,为了保住清白,用烛台砸伤了对方,然后便便偷偷的乘着天黑跑了出来,然后机缘巧合的遇到了一只受伤的小猫,中了春药的女主为了救小猫,慌不择路的进了一家客栈,稀里糊涂的进了天字第一号房。 遇上了住在这间屋子的客人。 璀璨的烛光下。 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救救我!” 中了药的白绾绾用最后一丝力气说出这句话。 之后,便药力发作。 昏迷在了男子的怀里。 写到这里。 算是告一段落了。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一口气,放下毛笔,捏了捏有些发硬的脖子。 起身瞥了一眼外面已经开始暗下来的天色,忍不住再一次怀念起现代的电脑和台灯了。 一转头。 却看到不知什么时候回来的老二杨士林,正站在自己身后读着刚刚写成的稿子。 神色有写古怪。 “怎么样?” “额,故事是有趣的,只是写这......这春药,不妥当吧,若是让人家知道了,恐怕对大姐名声有碍的。” 第13章 这几日天气越来越冷。 就跟老天爷在流眼泪似的,每日早晨起来,地上都下了一层雪。 杨蔓娘估摸着,按现代的算法,气温应该在零下二十度了。 早上上工比之前艰难多了。 之前都是压得瓷实的地面。 现在变虚了,一路走过去,基本上到了矾楼,雪就把脚上的棉鞋湿透了。 杨蔓娘脸冻得通红,呲牙咧嘴的来到一楼的更衣室。 先到的人,已经围坐在熏笼一圈儿开始闲聊了。 将身上的羊皮裘挂在窗户边的衣架子上,脱下冻了一层冰壳子的棉鞋,用手捂了捂冷的麻了的脚。 杨蔓娘忍不住长长的呼了口气。 这棉布鞋一点儿都不防水,穿着完全就是自欺欺人,除了刚穿的那一会子暖和,一走到外面就会被雪浸湿。 若是雪地瓷实还好,最多在底结一个厚厚的冰疙瘩,走路跟踩高跷似的。 若是遇上这样天天下雪的日子就难熬了,鞋帮子一会儿就被虚雪浸湿了,变得又厚又重,走在路上,脚简直跟泡在冰水里没什么两样儿。 杨蔓娘暗暗思量着。 等赚了钱。 说什么也要买双羊皮靴子穿。 “蔓娘,你到我这里来暖一下吧!” 吕小娘将自己的位置让出来。 拉着杨蔓娘坐在自己之前的位置上。 她家就租住在大相国寺附近的公租房里。 每日上工只需要走五六分钟就到了。 倒是不像杨蔓娘这般遭罪。 “今儿个苗翠儿病了,怕是不能来了,也不知道今天管事会安排谁去三楼照应。” 吕小娘一边帮杨蔓娘整理被雪沾湿的发髻,一边八卦道。 靠在熏笼边儿的刘西施闻言。 瞧了杨蔓娘一眼。 笑着打趣道: “剩下的人里,蔓娘长得最好,说不定就是她。” 刘西施就是这样。 说话大大咧咧的性子。 杨蔓娘也不计较,笑了笑没说话。 “长得好就能去了?” 一道带着嘲讽的声音从门口处传来。 来人是一个细眉细眼的小娘子,梳着矾楼侍女统一的双平发髻,右边儿脸上有几颗雀斑。 杨蔓娘也认得。 她叫王巧娘,是一楼通堂的侍女,比杨蔓娘大两岁,工龄也比她长。 她在一楼的八个侍女里年纪最大。 所以一直以来都以大姐头自居,自视甚高。 王巧娘昨儿个晚上便知道苗翠儿生病的事,还专门求了一楼的副管事杨三元,对这次去三楼伺候的机会志在必得。 所以。 听了刘西施得话自然不服气。 不过她没胆子跟刘西施吵嘴。 柿子要捡软的捏。 就把枪口对准了一直以来都表现得很和气,与人为善的杨蔓娘。 哼了一声。 脸色不屑的道: “楼里那些贵客们家里的姬妾,哪个长得不好了,难道是选什么青楼的姐儿不成!” 这样明显侮辱人的话。 让跟杨蔓娘一项要好的吕小娘一听便气的不行。 忍不住高声道: “哎,你这人怎么说话呢!什么叫青楼的姐儿!你怎么这么粗俗!” “我就这么说话又怎么了?正主儿还没发话呢,狗倒是先汪汪起来了!” 王巧娘不屑的道。 她看不惯杨蔓娘和吕小娘很久了。 原本,她可以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只因为这两个狐媚子长得比自己略好些,自己就只能在一楼通堂伺候。 要知道,矾楼是是等级制的,不同楼层的侍女接触的人也不同。 一楼通堂接待的侍女活计累,而且,伺候的都只是普通的有点钱的商人和七八品的小官儿。 二楼雅间接待的,则可以接触身价至少万贯以上的富商,还有五品以上的官员。 三楼则更不必说,只有两个大雅间,吃住一体,再有钱的商人都上不去,那必须至少是三品以上的朝廷高官,还必须本身要身家巨富,才能涉足的地方。 苗翠儿长着一双含情的桃花眼,身姿窈窕,外貌上几乎和水素素不相上下。 所以才能一直在三楼伺候。 而像杨蔓娘和吕小娘这样的中上之姿的清秀佳人,可以在二楼掌灯。 像王巧娘这样的普通周正的样貌,大多都在一楼的通堂侍候。 但是。 人性就是这么奇怪,人不会去嫉妒比自己强很多的人,反而只会嫉妒比自己好一点点的人。 譬如,王巧娘这样的,苗翠儿从来都是眼睛长在头顶上,平常对她们这些一楼侍女颐指气使,呼来喝去。 但王巧娘对苗翠儿反倒是毕恭毕敬,每日里都是姐姐长姐姐短的,对方能给自己一个好脸儿,都能炫耀好几日。 可杨蔓娘这样,从来与人为善不惹事儿的,她反倒是怎么都看不顺眼,总是没事儿逮着就要刺挠一下,嘲讽两句。 这样的事儿。 原本的杨蔓娘都是忍着,让对方说了也就说了。 毕竟,楼里的侍女不能吵架打架影响客人,若是被管事的瞧见了,罚钱都是小事,严重的甚至会撵出酒楼。 杨蔓娘不想因为吵架而失去这份赖以糊口的活计。 谁知。 这反而导致了对方变本加厉。 就比如现在,竟然将杨蔓娘比作青楼女子。 又骂吕小娘是狗,气的吕小娘眼睛都红了。 不过。 现在的杨蔓娘可不是过去软弱的杨蔓娘,对于这种蹬鼻子上脸欺软怕硬的货色,自然不会再容忍。 她拉过气不过的吕小娘。 安慰的拍了拍对方的胳膊。 勾唇一笑。 毫不客气的反唇相讥: “我俩就是关系好,嫉妒了?要你管?你管的那么宽,每天收粪车从街上过,你咋不拿勺子尝尝咸淡!” “噗!” “哈哈哈!” 杨蔓娘这话一出。 周围顿时响起此起彼伏的窃笑声儿。 杨蔓娘这话说的犀利又有趣儿。 和平常的包子样儿反差极大。 让原本生气的吕小娘都顾不上生气了,变得目瞪口呆。 “你!你竟然敢骂我!” 王巧娘瞬间气急败坏。 提高了嗓门儿。 她委实没想到,一项在自己面前都逆来顺受的杨蔓娘这次会还嘴。 “对啊,就骂你了,怎么了!都是第一次做人,凭什么惯着你!有些人就是这样,天生长了一双看人低的眼睛,自己是蛆虫,就觉得哪儿都是茅房!知道吗,屎壳郎打开你的脑袋都得眼前一亮!” 杨蔓娘一点也不虚。 都是打工人,自己怕丢工作,难道她王巧娘就不怕? 她轻声细语,不紧不慢的输出。 偏偏说出的话。 还是那么气人。 “你,你这个贱人!” 王巧娘可不像杨蔓娘能骂人不带脏字,只能气急败坏的直接输出脏话。 不过,她骂归骂,却也不敢动手。 毕竟,矾楼规矩严格,口角的话还能有机会罚钱。 若要是动手,甭管谁对谁错,都肯定会被管事的撵走。 王巧娘对这个差事还是很在意的。 见她没动手的意思。 杨蔓娘自然更加游刃有余。 这么多年网上冲浪可不是白冲的。 一招以彼之道,还施彼身。 翻了个白眼儿。 轻飘飘的怼回去: “哦,你很贵吗,卖几文钱啊?” “噗!” “哈哈哈......” 杨蔓娘这不按套路出牌的样子。 让更衣室里再一次变成欢乐的海洋。 “你......你!” 王巧儿顿时张口结舌。 被杨蔓娘怼的哑口无言。 第14章 “咚咚咚!” 伴随着敲门声儿。 外面响起大管事曹顺心的催促声儿: “都干嘛呢呆在里面!还不点卯?等着扣钱呢?” 众人才发现到点儿了。 一窝蜂的跑出去点卯。 在西楼前面的庭院排好队。 曹顺心拿着员工名册,一一点名。 “廖春花!” “到了!” “吕小娘!” “在的!。” “......” “杨蔓娘!” “到!” 杨蔓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 感觉大管事曹顺心的目光。 在自己身上停留了好几秒,才继续往下点卯。 西楼加上副管事,一共四十四人。 今日有一个搬货的杂役迟到了。 扣了五文钱。 曹顺心皱着眉头,语气严肃: “昨儿个晚上,一楼的一十九号桌子的客人,被撒暂缠住了,杨三元是怎么管事的?还有负责一十九号桌子的侍女,都怎么招呼客人的?这些撒暂客人既然不喜,为什么不帮客人赶走?” 所谓撒暂,有点儿类似厮波,就是一群来酒楼向客人兜售货物的小贩,不过厮波更讲规矩,客人不愿意就罢了,并不强买强卖。 而撒暂,则是一群社会闲杂人员组成的,像狗皮膏药似的缠着你,也不管你买不买,就强行将自家兜售的货品摊在桌儿上,你不买东西就在桌子边儿不走。让客人厌烦,能出来矾楼吃饭的,大多都是有头有脸的,总不好为了几文钱的东西吵吵嚷嚷。 所以,若是酒楼方面不出面干预的话,大多数客人都为了面子,忍着气不得不花钱买了些小物件儿,才能将人打发走。 不过,这也是没法子的事儿。 一般的大酒楼,通堂里都会有这样的撒暂,虽然有点讨嫌儿,但也都是为了生存,而且三教九流汇聚一堂,酒楼中可提供的服务更加完备。 所以,即使是矾楼这样的地方,也不会一股脑的赶走这些人。 一般都是看客人不喜,管事和侍女会出面将其赶走。 所以。 曹顺心这话虽然看似严格,却也是雷声大雨点小的做做样子。 对于一楼的管事杨三元和一十九号桌当值的侍女。 只是训斥了两句,并没有罚钱。 之后。 便转移了话题。 意有所指的道: “最近天气冷了,有些人的火气反倒大了起来,甭管私下里你们关系如何,但在西楼里上班,绝不允许出现伙计吵嘴打架的情况,若是让客人瞧见不满的话,后果不用我多说。好了,杨蔓娘留一下,其他人都各司其职,好好去干活儿吧!” 在吕小娘担心的目光中。 杨蔓娘留了下来。 她疑心曹顺心要单独训话给自己。 毕竟,刚才的那些话,明显是说给自己和王巧娘听的。 谁知。 曹顺心却语气和蔼的直接按排起了活计: “最近苗翠儿病了,你就先顶着她的差事,把三楼照看好。如今三楼只有一位常住的客人在望舒阁,这位客人身份尊贵,绝对不可以有任何的怠慢。日常的打扫,都有专人去做,你还是负责三楼雅间内外的灯烛,再擦一擦雅间的浮灰。另外,若是客人临时有什么吩咐跑腿儿的伙计,都不可怠慢了,自己做不好的,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我。记住,千万要服侍好了。” “额......好的,不过客人是谁啊?” 杨蔓娘怔了一下,点头答应了下来。 她委实没想到早晨还在争执不休的差事,居然就这样从天而降,落在了自己的头上。 曹顺心原本不想说。 可瞧着杨蔓娘一脸懵的样子,又怕不说,这小娘子不知轻重,服侍的不好怠慢了客人。 便压低了声音道: “就是七星指挥使。” 末了。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你记住,在三楼好好服侍就行了,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否则咱们都吃罪不起。” 杨蔓娘闻言,顿时想起之前吕小娘告诉自己的关于这位指挥使的消息。 不由的菊花一紧。 老老实实的答应道: “我一定会好好做事的,大管事放心。” “好了,去做事吧!” “是!” 杨蔓娘走了两步。 想起之前的事。 还是不放心的转头问了一句: “大管事难道不怪我刚才吵架吗?” 毕竟。 对方刚才还训话说不可以在酒楼吵架,不然后果自负的。 曹顺心似乎早就料到她会这么问。 一点儿也不惊讶,捋了捋下巴上的短须。 微微一笑道: “呵呵,出来做事,偶尔绵里藏针也不是什么坏事。” 杨蔓娘整理好仪容仪表。 沿着楼梯登上三楼。 矾楼的侍女,高层可以去低层,低层是绝对不能随意去高层的。 毕竟。 越高的楼层客人,身份越尊贵,绝对不能随意冲撞。 为了安全。 自然也不允许陌生的侍女突然靠近。 这是杨蔓娘第一次来到西楼三楼。 第一个感觉是高。 第二个感觉是大。 说高是因为这个年代的汴京城,无论是建筑水平的考虑,亦或者从皇宫安全因素的考虑,汴京城里除了皇宫的摘星楼,和大相国寺的舍利塔以外,就都没有超过二层的建筑。 所以,站在三楼的飞廊上,可以看的很远。 几乎可以俯瞰大半个汴京城。 大则是因为这一层宽度将近三百米,仅仅装饰成两个雅间。 望舒阁和湛卢居。 可想而知,每个雅间的面积有多大。 西楼对面是皇宫内院,不允许一般人随意眺望的。 大约是杨蔓娘看的有点久了。 望舒阁门口,两个身材高大,穿着相同白水衣,外罩黑色暗纹紧身长袍,同色的皮革腰封护腕,脚上是一双擦的黑亮的马靴的皇城司士兵,目光警惕的扫了过来。 杨蔓娘见状。 连忙收回目光,走上前施了个万福礼,自我介绍道: “两位大哥,原来的侍女苗翠儿病了,我是新来的侍女。” “唔,你们管事的说了,你叫杨蔓娘吧?” 高个子的士兵抱拳还礼。 核实身份。 “对,我是杨蔓娘。” “你进去吧,正常打扫就可以,但是桌子上的东西不要随便乱动。” “我知道了,多谢两位大哥。” 杨蔓娘笑着道谢。 那位高个子的皇城司士兵见状。 脸色微微一红。 摆手催促道: “快进去吧!” 三楼的雅间名义上是雅间。 但和二楼的雅间却不是一回事儿。 二楼的雅间仅仅只是餐饮娱乐,但三楼的雅间面积更大,功能也更多。 不光有餐厅,客厅,还布置了书房,卧室,茶室。 纤巧精致的檀木八仙桌,散发出古朴雍容的雅致气息。 细腻光滑的紫檀木屏风,仿佛镶嵌了千年的智慧。 在客厅和书房里,更是采用了对称式布局方式,巧妙的通过家具和陈设的布局,凸显出了空间的极度层次感和美感。 正墙上挂着一幅燕肃的《关山积雪图》,想来应该是真迹。 整个雅间的布置,都极为的简素、细腻、轻盈。 但细节处却又处处凸显品味,用材极端的考究。 低调而奢华。 屋子里极为安静。 杨蔓娘并没有瞧见主人的身影,疑心对方还没有起来。 她不自觉的放轻了脚步。 因为每日都是有专人在打扫,所以屋子里已经是很干净了,不过杨蔓娘还是很负责的用干净的抹布,蘸上滴了芙蓉清露的水。 仔仔细细的将屋子里各处的浮尘擦了擦。 餐厅,客厅,茶室,基本上都没有使用过的痕迹。 甚至没有一点私人物品。 要不是书房的桌子上,摆了大半碟子的炒蚕豆,一盒印泥,以及好几摞类似文书的东西。 杨蔓娘甚至都要怀疑曹顺心是不是在诓自己,这里根本就没有人住。 杨蔓娘记得守门士兵的嘱咐,并没有随意翻动桌上的东西。 而是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桌子的各个角落擦干净,上面的东西依旧保持原样儿。 窗边书架上的书籍也不多。 杨蔓娘一边擦灰。 一边扫了一眼名字。 《孙子兵法》,《司马兵法》,《吴子兵法》,《六韬》,《三略》,《石公三略》,《李卫公问对》。 全部都是兵书。 根据书集边缘略有褪色的磨损来看,这些书显然是被主人经常翻阅的。 杨蔓娘不由的想起之前说起这位指挥使傅劲光,众人战战兢兢色变的模样。 这些书。 真的是他在读吗? 不过,这种想法也只是从脑中一闪而过。 便丢开了。 清理了书房的白玉紫砂灯座,换上了新的秉烛。 便只剩下最后的卧室。 “咚,咚,咚!” 小心的敲了敲卧室的门。 等了半晌。 里面并没有回应。 “抱歉,打扰了。” 杨蔓娘小心翼翼的推开卧室门。 才发现里面并没有人。 也并没有乱七八糟。 卧室的架子床上,浅蓝色的窗幔都挂起来了,被褥也叠的非常整齐。 旁边的黄花梨台案上,放着一本翻了一半的《尉缭子》。 杨蔓娘不由得松了口气,走进卧室,麻利的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毛巾,将窗户,床头和台案都擦了一遍。 第15章 前街。 五更时分,天刚微微亮。 城外寺院的僧人们敲着木鱼报晓。 收夜香的牛车清脆的铜铃声儿在街上响起。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准时的预报声儿。 杨家三兄妹也早早的起来了。 今儿个是杨蔓娘来到大宋的第二个休沐日。 依旧没时间睡懒觉。 起床洗漱,用牙刷子沾了皂角浓汁刷牙,梳好发髻。 吃朝食。 老三杨盼娘特意煮了一锅半稠的冻白菜片儿汤。 有些犹豫的道: “大姐,你一个人去能行吗?” 毕竟在她的认知里,大姐也不是个擅长和人交际的。 一个人出去。 万一遇上什么事儿可怎么好。 杨蔓娘坐在半旧的绣墩儿上,大口的嚼着没什么滋味儿的冻白菜。 语气不在意的道: “没事儿,什么事儿都有个头一回,去做了就会发现没什么难的。就像我之前说要写小说一样,试试不就会了么。” 杨蔓娘虽然不是个特别活泼外向的性子,但她骨子里也不是个胆小怕事的人。 来了大宋这么久,她始终记得自己在现代听过的一句话。 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大家都很水,只要你努力,你就会发现,很多看起来很难的事情,在不知不觉间,你也可以做到。 这两天,她精益求精,做好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开头,虽然只有两万字,但是绝对配得上新奇和精彩两个字,看完的人肯定会意犹未尽,不光老三杨盼娘朝思暮想,总缠着自己透露后续,就连一开始有些不以为然的杨士林看完之后,虽然还是不赞同春药部分,也很期待后面的内容。 所以,她还是很有信心的。 三两口扒拉完碗里得饭。 抬手捏了捏妹妹杨盼娘那没几两肉的脸蛋儿。 语气淡定的道: “好好看家,咱们一定会吃上羊肉小葱饼的!” 这话让屋里的另外两人都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 老二杨士林又关心的道: “大姐,你今天有什么打算吗?虽然,我打听到小报的东家今天会去潘楼南街的报房盘账,但是,姐你真的能见到他吗,咱们没有帖子没有人引荐,那些贵人们怕是不肯见的。” 经过这些日子,杨士林已经认可了自家大姐写小说的本事,内容虽然有些离奇怪诞,但确实很吸引人。 但酒香也怕巷子深,他最怕的是大姐推销不出去自己的小说。 要知道,最近又买了炭火和油,家里现在的所有存款,只剩下一百七十一文了。 后日就要交房租。 房租交完的话,家里的存款就只剩下二十一文钱了。 忍不住有些不放心的道: “大姐,要不我和你一起去吧!” “你去干嘛,冻着怎么办,家里可没有多余的羊皮裘了!” 杨蔓娘摆了摆手。 昨儿个杨士林回来的,挂好的羊皮裘不小心掉进家里的水盆里,到现在还没干。 家里总共就两件羊皮裘,就是他们的爹娘留下的。 妹妹杨盼娘平时不上班,也不需要出门,连羊皮裘都没有。 若是老二跟着自己出门,冻病了才是麻烦。 杨蔓娘的表情变得认真,放下手里的筷子道: “你们别担心了,好好在家等着我就是了。有条件要上,没有条件创造条件也要上。反正,今天我一定会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潘楼南街,推销我的点子和小说,如果小报不成,我就去新闻,去其他的报房,努力让他们连载我的小说,这就是我的打算。” 看着杨蔓娘清瘦秀美的面庞。 杨士林默默的点了点头。 顿了一下。 慢慢的斟酌道: “我知道的,大姐做的这是从来没有过的事情,一开始肯定很困难,也许会被那些人拒绝,也许会与人嘲笑你,要是......要是最后不成的话,也没什么,你就回来,咱们兄妹总能想到别的法子的。” “对啊,大姐,其实咱们也不一定要吃羊肉小葱饼的,现在这样也很好呢。” 老二杨盼娘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 也在一边附和道。 “嗯,我明白的。” 杨蔓娘重重地点了点头。 内心似乎有一团火被点燃似的。 弟弟妹妹懂事的话让她感动又澎湃。 是的,无论如何。 她这次都一定要成功! 她摸了摸妹妹杨盼娘的小脑瓜儿。 笑着道: “放心吧,你们大姐很坚强的,我早就做好一切准备了!没有什么可以打败我的。” 看到大姐自信的样子。 老二杨世林也不禁放心的笑了。 高声道: “我知道,大姐你一直都是咱家的顶梁柱!” ...... 杨蔓娘穿着半旧的羊皮裘。 里面是一件藏青色的圆领襦裙,这是母亲的旧衣裳改的,因为洗的次数太多,领口和袖口都发白的厉害。 因为今天是去谈生意,倒是不好穿矾楼的制服。 她沿着巷子一路出来到街口。 站在路边不时的搓手跺脚,尽量让自己保持着体温不要冻僵。 不时的。 用手摸一摸揣在怀里的稿子,防止它掉在地上。 曹氏小报的报房在潘楼南街,那里属于繁华的瓦舍区,最出名的桑家瓦子,新门瓦子都在那一片儿,离御街的矾楼也很近。 不过今日不是上班,说不定要出门在外一整日,靠走路去是不成的,万一鞋子湿透了也没地方换,这样一天下来就太难熬了,或许会造下病也未可知。 最好的办法,自然是包专门去潘楼南街的牛车,速度快还不用等人不用绕路,但是要花上三十文钱,以杨蔓娘现在穷的一文钱掰成两半花的情况,自然是不会选择。 她选择了公共牛车,需要等师傅一路转悠着拉满人才能走,不过价格上就便宜很多,只要花十分之一的价格,三文钱。 汴京的雪后街景很美。 平常上班都怕迟到,所以杨蔓娘总是一路疾跑。 很少有时间仔细欣赏。 现在坐在马车上,杨蔓娘倒是有功夫细细打量了。 汴京城商业繁荣,街道两旁店铺林立,越往城中心走人越多,牛车也越来越多,甚至各色骏马拉的车,行人的穿的也越体面保暖。 对于做生意的人来说,这个时候已经不早了。 诸市已开,瓠羹店前面,已经坐了招呼客人的饶骨头,还时不时的,飘出灌肺炒肝儿独有的内脏香味儿。 两旁的各色酒楼,已经开始点灯做生意。 整个汴京城都醒了。 这样清凌凌的早晨,各类的早点摊子人是最多的,大多的买卖人都是早起出来,来不及在家里吃,习惯了到这边儿买上一碗热气腾腾的汤饼,配上松软的酥琼叶,正大快朵颐时,附近的卖报小经纪便熟门熟路的凑上前,殷勤的咧嘴一笑,问一句要不要来份儿小报。 大宋的老百姓,还是很追求进步的,几乎有点儿闲钱的都会要上一份小报。 就这样吃着酥琼叶,看着小报上新鲜出炉的各色小道消息。 跟旁边的人高谈阔论。 那滋味儿,美啊! 公共牛车上的气味儿并不好闻,是一种混合着牛粪和头油味儿的奇怪味道,说不上来是香还是臭。 一路换晃晃悠悠,差不多半个多时辰,才停在了潘楼南街。 大宋商业繁荣,形成了多条各具特色的商业街。 甜水巷,御街,天街,州桥,虹桥。 都是非常出名的商业街。 但潘楼南街依旧是汴京最繁华的街之一,以其独特的商业氛围著称,有鹰店、真珠店、匹帛店、香药铺席,金银行,徐家瓠羹店,还有著名的潘楼酒店。 楼下便是集市,街南有最大的桑家瓦子,又各类大小勾栏五十余座。 是北面御街是最繁华的一处。 古玩字画、日用百货,还有不计其数的特色美食、南北小吃。 从宫城宣德门往东去,经过潘楼街,过宫城东南的东角楼,再向东到十字街头,就能到土市子。 这里的空气中弥漫着的是阵阵甜香。 甜品坊、果子铺、茶肆酒楼比比皆是,除了各色的蜜饯果品外,还供应着种类繁多的糕点甜食。 杨蔓娘在潘楼南街南面下车。 一路行来,各种叫得上名字叫不上名字的糕点,可以说是琳琅满目。狮子糖、霜蜂儿、泽州饧,花糕、蒸糖,麦糕、豆糕、糕、糍糕、栗糕,破麻酥、桃穰酥、月饼、菊花饼汤团、粽子,雪花酥,重阳糕,古酥蜜食、澄砂团子、香糖果子、蜜煎雕花,以及大大有名的酥油鲍螺。 一个个摆的整齐又琳琅满目,看的杨蔓娘一路直咽口水。 俗语说的好,下雪不冷化雪冷。 昨儿个下的雪,两边沿街的的雪早就被推走,只留下一些堆的栩栩如生的雪人雪马逗趣儿。 沿着潘楼南街街道走了不到一刻钟。 便到了各类小报组成的报房一条街。 这一片儿地方。 虽然还很早,但已经是人来人往,行色匆匆,几乎汴京有名有姓的各家报房都在这里设了办事房。 主要是为了方便汇总消息。 小报算是大宋的新媒体,自然也具备现代新媒体的特征,那就是内容为王。 毕竟,如今的报纸吸引人的主要卖点就是各种消息。 小报和朝廷的官报邸报不同。与“动辄年旬日俟许报行”的官报相比。小报的时效性很强,能做到“命令未行,差除未定,即时誉播”。 第16章 “这位,小娘子,来小报是有什么消息要卖吗?” 一进小报大门,便有一个穿着圆领长袍,外罩浅灰色兔皮袄儿的年轻男子拱手迎了上来,男子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虽然脸上挂着职业性的笑容,却也很顺眼有亲和力。 大约是把她当做卖消息的小老百姓了。 毕竟小报除了听风报探以外,也是对民间公开悬赏各类消息的,一个足够劲爆的消息,悬赏价格十几文到上百文不等。 杨蔓娘从老二杨士林那里也了解了报房的运行机制,知道这人是个报房厅堂管事。 也就类似于现代银行和酒店的大堂经理。 专门负责引导客人,和快速了解客人需求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 笑着道: “我不卖消息,请问官人怎么称呼?” “小娘子客气了,鄙人姓蒋,小娘子叫我蒋管事就好。” 男子显然受过良好的培训,虽然杨蔓娘的穿着几乎可以称得上寒酸,但他的语气依旧如沐春风。 不过,这种如沐春风里带着一丝明显的距离。 显然也并没有和杨蔓娘多寒暄的意思。 蒋管事再一次问道: “不知道小娘子有什么地方需要鄙人效劳的吗?” “我想求见你们东家,烦请官人帮我通报一下。” 瞧出对方不想寒暄拉近关系。 杨蔓娘自然也不好再继续套近乎。 便直接说明了自己的来意。 “小娘子有拜帖吗?” “额......没有,管事帮帮忙吧!但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我有一个能给报房赚到钱的点子,若是能见到东主,不管成与不成,我一定给官人一份满意的谢礼。” 杨蔓娘眼神真诚,特意的加重了“重要”这两个字。 并双手合十,低声许下了谢礼。 虽然,她现在没有钱,但是她相信只要见到小报东主,她一定可以说服对方,到时候自然就有钱了,自然也可以给对方谢礼了。 不过。 对于蒋管事来说,杨蔓娘的许诺,却一点儿也没有让他心动。 这么大年纪的小娘子,绣花儿也就罢了。又能有什么好点子,故弄玄虚来报房碰运气罢了。无非就是小娘子在街上得了什么消息,觉得奇货可居想要卖高价,这样的事儿对于报探们来说,或许算的上重要,但对于蒋管事,以及他背后的大管事和东主来说,委实算不得什么。 至于谢礼的事儿,蒋管事就更没有当真,毕竟,眼前这个小娘子穿着寒酸,怕多半是穷苦出身,又怎么可能出的起什么像样儿的谢礼。 蒋管事倒不是说非要故意为难这么个可怜兮兮的小娘子。 事实上,他家东主虽然是偏房出生,但其出身的家族,在汴京也是很显赫的,否则,东主也不可能有资格在汴京办报了。而东主光在在汴京的生意有三四十处,每天日理万机,很多产业都根本没时间去瞧。 就是来小报这边儿略频繁一点儿,也是两三个月的时间才来一次,还在楼上跟大管事忙的不行,实在不是谁想见就能见的。 包括蒋管事自己,也只能在每年年底,发年赏的时候,远远的瞧上一眼儿,从来没有单独的被东主接见过。 蒋管事虽然不知道这位小娘子,是从哪里打听到东主今天过来的消息。 但是,他是决计不可能为对方去通报的。 东主日理万机。 若是自己没有轻重,随便为这种事情去通报打扰,就算东主本人不介意,事后大管事也会处罚自己的。 蒋管事上有老下有小,可不想因为一时的心软,而失去这份干了多年的差事。 直接拒绝了杨蔓娘: “很抱歉,小娘子,东主从不见生人的。” 无论杨蔓娘怎么努力的推销和请求。 甚至退而求其次,只求见一小会儿大管事。 蒋管事都不为所动,只是微笑着说“不”。 让杨蔓娘无可奈何。 因为见不到真正能拍板的人,杨蔓娘不可能把自己的点子直接说出来,毕竟,点子就是几句话的事儿,也是自己目前唯一有用的筹码。 可她这样一直不说,反而让对方越发笃定她是在撒谎。 没把她撵出去已经很不错了。 这个结果,让杨蔓娘不禁有些沮丧。 不过,想想倒也算是在情理之中。 就像自己在现代,一个连初中都没上过的穷小子,一直在工厂打螺丝,突突然有一天,跑到部门主管跟前,说自己有个好点子,可以搞研发,想见公司董事长一样。 主管八成只会觉得这小子打螺丝把脑子打坏了。 能有什么好点子。 用42号混凝土拌意大利面吗? 杨蔓娘目前的这个情况,甚至连这都不如,她甚至都没有在小报打过螺丝,就想见小报东主。 相比之下,似乎更加异想天开。 之后。 杨蔓娘出门,又去了隔壁新闻的报房,结果自然也是毫无疑问,和小报差不多。他们显然也不相信一个这么年轻的小娘子,能有什么可以增加报纸收益的法子,毕竟,这可不是绣花儿,一个小娘子又能顶什么用? 只不过新闻的拒绝方式。 更加温和委婉一点儿: “抱歉,东主不在,改日再来。” 毫无疑问的,再次失败。 杨蔓娘没有再纠缠,当然,纠缠也没有用。 这些大报房和高门大户一样,都是讲究阶层的,同一阶层的,先用拜帖拉近彼此关系,继而交往互相交换利益,而自己没有拜帖,那自然不可能是同一个阶层的人,在没有表现出足够价值的情况下,怎么可能轻易得到来自上层的屈尊呢? 于是。 在离开小报和新闻报房之后,一无所获的杨蔓娘开始出入附近的其他小报的报房,比如张氏小报,御街小报,虹桥新闻等,虽然知道机会有点儿渺茫,但她还是打算试上一试。 毕竟,这样起码多了一个机会,不让自己三文钱的牛车钱白花。 不过,结果也是大同小异。 他们也同样觉得难以置信,认为是小娘子闲的无聊的恶作剧。有的报房还愿意说上两句,有的则根本不耐烦听,便直接恶声恶气的让她回家绣花儿去,即使期间她拿出了自己写的小说稿子,也没有人愿意花时间去瞧一眼,毕竟,这些人从内心里,并不一个小娘子能写出什么好东西,反而哂笑着让她去书店里去碰碰运气,他们这里需要的是足够惊爆眼球的消息,而不是什么小娘子写的话本儿。 最后,《御街小报》的管事,甚至毫不客气的让人将她赶了出来。 出了报房,望着不远处的大相国寺。 杨蔓娘神色有些沮丧。 在小报发表连载小说,是她最后的希望,如果没办法发表,甚至连商谈的机会都没有,那她就只能回家继续完成稿子,书店收稿子都要满十万字,也就是说她至少写到十万字,才能去各个书店推销。 只是这样,时间就会拉长了,家里的经济怕是撑不住的。 要知道,家里后天交完房租,就只剩下二十一文钱了。 她和弟弟杨士林的工钱,还得半个月才能发。 若是今天赚不到钱,恐怕,之后的半个月,就只能一天吃一顿饭。 甚至是断炊。 难道。 就这么回家吗? 以后的生活怎么办? 要怎么面对弟弟妹妹的目光? 自己这段时间,买笔墨纸砚,已经用了家里这些年存下的一百零八文,自己要怎么跟他们解释? 此刻。 已经是晌午时分了。 杨蔓娘饿着饥肠辘辘的肚子,有些失落的走在潘楼南街繁华的街道上。 两边人来人往。 街边儿的叫卖声儿让她有些烦躁。 揉了揉之前被人推搡的有些痛的肩膀。 她抬头望着湛蓝如洗的天空。 虽然知道寻求连载会有困难,但现在真正面对这些拒绝,还是难免觉得沮丧和失落。 这是她唯一有把握能够赚到钱的营生,如果连这个都做不成,那她难道穿越过来,一辈子只能生活在狭小的闹鬼出租房里,冬天连双保暖的皮靴都买不起,一辈子只能吃十五文一斗的糠米? 杨蔓娘不由的想到了这段时间以来,自己过的日子。 还有早晨出来的时候,弟弟妹妹期盼的目光。 她的内心,不由得的又生出了一股子狠劲儿。 她深深的呼了口气,咬了咬牙。 不! 我才不会这样放弃! 现在已经有九家报房拒绝了自己。 还剩下多少报房了? 还有八家。 这一家不成,还有下一家,下一家再不行,那就再换一家。 就算最后,所有的报房全都拒绝了自己,那她还可以去书店,实在不行,就去瓦子里,把书推销给说书人。 只要坚持下去,办法总比困难多! 杨蔓娘忍不住握紧拳头,比了个加油的手势。 把心里的阴霾通通的扫了出去。 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 她沿着街道一路小跑儿,心里不断的给自己加油打气。 步伐也渐渐的轻快了起来。 竟然不知不觉的,来到了大相国寺。 转过后门的围墙。 眼前出现了一座两层高的原木小楼。 古色古香,门头的匾额上是五个楷书的黑色大字。 “朱雀门小报。” 杨蔓娘仰头轻轻的读了出来。 哇! 第十家。 新的希望! 第17章 大观三年,朱旭全家从苏州城一路坐船搬迁到汴京,就住在朱雀门附近,家里的老父亲朱沁心看好报房的生意,于是便投资创办了朱雀门小报。 朱雀门小报是一个典型八卦情感小报,除了摘抄朝报的内容以外,最喜欢发布的消息,便是宫里妃子们和官家的情感纠葛,还有高门大户女眷们的事儿,比方说谁家公公扒灰了,谁家养小叔子了,谁家官人养小妾被正房娘子挠花脸了,哪一届的新科进士做官之后频繁相约花魁了之类的事儿。 这辛辣大胆,又荤素不忌的作风,让朱雀门小报在民间一直都毁誉参半,但是报房的收益也极为可观。 成绩最好的时候,在御街这边儿,销量几乎都要和小报的销量持平了。 报房生意最最兴盛的时候,甚至覆盖到了大名府,东家名下也有两家印刷坊,二十多位撰稿人,一百六十多位听风报探,还有两三百个卖报的小经纪。 所以。 老东家朱沁心才有银子在汴京城这寸土寸金的地方买地,建了二层小楼,彰显整个朱雀门小报的格调。 只是。 天下的生意,哪个不是起起落落的。 如今随着报纸市场逐渐趋于饱和,办报的人也多了,各类的小报互相重复的内容也增加了,而街面儿上的新鲜事儿就那么多,十几家小报,你家写来我家写,最后又能有多少新意。 所以,随着少东主朱旭上台,朱雀门小报的报纸的销量,也开始逐年渐渐下滑,生意差了,自然也逐渐养不起那么多的报探和小经纪了,就连原本的两家印刷坊,如今也缩减成了一家。 原本红火的生意变得冷清了许多,和父亲朱沁心当年完全没法相提并论。 这就让东主朱旭开始发愁,毕竟他虽然有钱,但在汴京天子脚下,汇集了大宋最有钱有势的人,豪门富商数不胜数,他这样的身家并不算什么。 家产中占比最大的除了一座汴京的三亩宅子和一座庄园外,便是这座二层的朱雀门小报报房,以及一家在城外的印刷坊了。 若是报房的收益今年依旧没有太大的起色,他恐怕就要考虑年后转让这块地皮,再去做其他的营生了。 唯一顾虑的,就是这毕竟是祖产,是他父亲朱沁心当年一手创办的,还交代他一定要一辈一辈的传下去给自家子孙继承的。 所以,不到万不得已,他也不愿意去做这种违背祖宗的决定。 还是想找尽量想法子经营好自家的报房的。 此刻。 朱旭坐在报房二楼的窗边,打量着繁华的街面儿。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每月逢一,逢五,他都会在家吃完朝食后,坐自家的马车来报房。 看一看这段时间的报纸销量,查一查账目。 顺便听一听底下的报探们的消息。 再泡一壶观音茶,坐在二楼的窗边,享受着外面的街景。 这让他仿佛回到了自己少年时期,和父亲一起来报房的时光。 格外的放松。 突然。 一个穿着羊皮裘,梳着双平髻的小娘子,一路小跑进入了他的眼帘。 倒不是说小娘子有多么出色,让他生了色心。 而是这小姑娘的年纪,和他的女儿一般大。 朱旭今年年逾四旬,膝下有五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 所以,对这个唯一的最小的女儿,自然是如珠似宝的珍视,前段日子,自家的老丈母娘病了,女儿去外祖父母家探病,有大半个月没回来了。 所以,此刻骤然看见一个和自家女儿年纪差不多的小娘子,不免多看了两眼。 原以为这小娘子是去大相国寺求签的,毕竟大相国寺是汴京有名的寺庙,每日清晨,都有不少附近的民众来烧香拜佛。 不想这个小姑娘。 一路直接经过大相国寺的后门,往自家报房里走来。 让朱旭心里不由的生出了一丝浓烈的好奇心。 “请问管事,你们东主在吗?” 杨蔓娘大大方方的走进了朱雀门报房大堂。 施了个万福礼,笑吟吟的问道。 “额,请问小娘子是有消息要卖吗?不如先告诉在下,如果消息合适的话,一定会给你一个公道的价格。” 这位厅堂管事年纪大一些,约莫有二十七八岁了。 不过说辞依旧没有变,把她当成了来卖消息的。 并不接她要见东家的话头儿。 杨蔓娘也不恼。 摇了摇头。 语气不紧不慢: “不是,我是来推销我的话本小说,并且,我有可以增加报纸销量的法子,但是我只和能做主的人谈。” 被拒绝了九次,杨蔓娘的心态已经很稳了。 对方无论什么态度。 她也不会色变。 气定神闲的道。 “这......” 对面的男子面露难色。 他原本想把这个小娘子打发走,可是看到对面小娘子穿的寒酸,可说话却有理有据。 不卑不亢。 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儿。 倒不像是骗人的。 一时间,倒是有些迟疑了。 “哦?小娘子有什么法子可以提高报纸的销量?” 恰在这时。 一个略显低沉的男子声音,从楼梯上传来。 杨蔓娘抬头。 这是个约莫四十来岁微胖的中年男子,留着两簇短须,穿着一身儿湖蓝色的锦袍,腰间系着一个白玉如意结,正缓缓的从楼上走下来。 “东主。” 见男子下楼,厅堂管事连忙介绍道: “小娘子,这就是我们东主,现在你可以说了。” “鄙人就是这朱雀门小报的东主,姓朱名旭,不知小娘子怎么称呼?” 若是往常,有人这么大剌剌的来自荐,朱旭都会直接让管事去应付,不会亲自出面,毕竟若是一个明显的贫民小娘子都要自己这个东主亲自接见,那还花钱招这些管事干嘛? 但是。 今天也是赶巧了,他这几日正在为报房的业绩烦恼,想着是否要转让了做别的生意,恰好便有个小娘子说可以提升报纸销量,就仿佛某种预示一般,自然便勾起了他的兴趣。 只是等他下来才发现,这个小娘子看起来年纪比自己想象的还要年轻,虽然瞧着有些面善,但显然不像有什么好主意的样子,心里便有些失望。 不过但既然下楼了,朱旭还是还是保持着基本的风度。 问了一句。 “见过朱员外。” 杨蔓娘笑着施了个万福礼。 她一眼便认出了这位朱员外,他就是之前在矾楼,给了她一把铜子让她去买所有小报的那位客人。 不过,对方显然没有认出自己。 一面之缘,杨蔓娘也不打算攀交情。 她只是很诚恳有礼貌的又一次施礼道: “很感谢您给我这个机会。” 说话也是一门学问。 杨蔓娘虽然年轻,但是她的礼貌感谢和恰到好处的分寸。 让朱旭多了一些耐心。 “小娘子客气了,这没什么的,我是一个商人,听到能够多赚钱的法子,自然要过问的,小娘子请坐。” 朱旭抬手指了指店铺里的玫瑰椅。 自己也在杨蔓娘的对面坐下。 看着坐好的杨蔓娘。 问道: “冒昧的问一下,小娘子今年芳龄几何?” 杨蔓娘笑了笑,她知道对方为什么要这么问,就像现代的面试一样,hr 总要问问你的基本情况,毕竟,总不能把一个骗子招进公司。 杨蔓娘没有隐瞒。 如实的讲了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及现在的住址。 听着杨蔓娘不急不徐的说完自己的家庭情况。 朱旭不禁有些愕然,这个身世,竟然比他想的还要惨一些。 他是个商人,总是跟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 一般底层出身的孩子。 或多或少总是有些自卑的。 在外人面前很难落落大方。 即使故意表现的大方,也总有一种虚张声势的感觉。 看着这个叫杨蔓娘的小娘子不卑不亢,一脸从容的在自己面前侃侃而谈。 他原本以为是家学渊源,是哪个大户人家家道中落的孩子,想不到这个小娘子居然就是出身底层。 不过这都不是他最为关心的事。 朱旭只是惊讶了一下。 很快便将话题转入了正题: “你刚才说,自己有提高报纸销量的法子,现在说说吧,希望不是一场闹剧。” “您放心,若是您愿意用我的法子,别的不敢说,但您的朱雀门小报,绝对会再一次被人记住。” “哦?” 朱旭挑了挑眉。 语气不置可否: “那我就洗耳恭听了。” 杨蔓娘看出对方的的不信任,不过并没有在意。 她清了清嗓子。 不紧不慢的,将自己之前和弟弟妹妹说的报纸广告计划和盘托出。 一开始,朱旭还有些不以为然。 坐在椅子上一边喝茶,一边随意的把玩着腰间的白玉如意结。 可听着听着。 朱旭整个人都不由自主的坐直了身子。 等杨蔓娘说完。 他双眼发亮,整个人语气都变得兴奋起来。 双手一击。 兴奋的赞道: “打广告!老天,这确实是个绝妙的法子!” 朱旭本身家学渊源,又经营生意多年,自然是有生意头脑的。 一听就明白了,这是一个巨大的商机。 各家报房一直以来,都追求的是卖报纸本身的钱,可若是做广告就能赚钱,那卖报纸的那些钱就根本不值一提了。 第18章 “杨小娘子。” 朱旭看着杨蔓娘,慢慢的讲道: “这确实是一个精彩的点子,你并没有说大话。这个点子卖给我,你想要多少钱?” 朱旭并不是一个短视的黑心肠的商人,他的母亲和妻子都笃信佛法,所以,朱旭本人也受此影响,更愿意和气生财,只要这个小娘子的要价不过分,他还是愿意花钱买下这个点子的。 毕竟。 小小年纪讨生活也不容易。 多少钱? 杨蔓娘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 那强劲的扑通扑通声震耳欲聋。 对方说了这句话,那么就意味着,自己已经成功了第一步。 这是大半天下来,还是第一家小报跟她这么说。 她努力的让自己保持冷静,想着要怎么回答朱旭的问话。 显然,对方是想要一次性买断自己的这个主意,然后直接去操作广告,接下来的事情与自己无关。 但是,杨蔓娘并不愿意这样,如果自己直接把主意作价卖给对方,她或许会一次性得到十几两,或者几十两银子。 要是其他人或许就满足了,因为这只是一个点子而已,没有任何的成本,就跟白得的一样,无疑是非常丰厚的回报。 但是,杨蔓娘的目的,是要捆绑销售自己的连载小说,她需要的并不是一笔钱,而是一个源源不断的能够来钱的稳定渠道,养活自己一家人。 虽然,她现在非常的缺钱。 但是,也不可能同意对方这样的一次性买断的交易。 想了想。 杨蔓娘按捺下脑子里对金钱的渴望。 心平气和的答道: “不,朱员外,这个点子没有买断钱。” 看着朱旭和大掌柜朱贵疑惑不解的脸。 杨蔓娘不急不徐的解释道: “如果贵报愿意连载我的小说,跟我签订连载契约,那我愿意将这个点子免费赠送。” “连载小说?免费赠送?” 朱旭皱了皱眉头。 根据字面意思,他自然明白什么是连载小说。 杨蔓娘点头道: “是的,否则我宁愿和其他小报合作。” 虽然。 目前为止,只有朱雀门小报一家愿意合作,但并不妨碍杨蔓娘拿其他小报给自己撑撑面子。 给对面一点压力。 朱旭沉吟着没有说话。 一旁的大掌柜朱贵皱了皱眉,提出了疑虑: “现在市面上都是很多完整的话本子,这连载小说还没有哪家小报愿意做,而且报纸版面版面有限,若是我们朱雀门小报做了连载小说,势必就要减少市井消息和广告的版面,发行之后没人买账怎么办?” 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 杨蔓娘是个未雨绸缪的人。 这段日子写小说之余,自然早就对一些可能会被问到的问题,在心里做过预演。 还对汴京城所有小报的历史,也都做了了解。 所以,对于这个问题,也早就考虑好了答案。 闻言微微一笑: “大掌柜这个问题,我可以回答,虽然现在完本的话本儿很多,但是第一次报纸上看到连载小说,这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对吗?” “有点道理。” 大掌柜朱贵点了点头,道: “对于新奇的东西,汴京人总是很有好奇心。” “我想大掌柜顾虑的问题,无非就是两个,一个是我的连载小说能否为报房赚钱,另外一个,便是朱雀门小报的声誉。” 杨蔓娘不紧不慢的说道。 经过一上午的失败,她对于这些报房的心理早就一清二楚,也知道该跟对方讲什么话。 大掌柜朱贵和东主朱旭闻言,对视了一眼,都点了点头。 朱旭道: “是的,这是我主要考虑的问题。” 杨蔓娘酝酿了一下,组织好自己的语言。 语气真诚的道: “我想说的是,一个小报为什么能够取得成功?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便是敢于尝试,敢于创新,敢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就像刚才的广告点子,不说它赚钱的方面,单说这是汴京第一个广告,就已经足够吸引人了,而我的连载小说也是一样,咱们先抛开小说内容的好坏不谈,只说这是汴京城,乃至整个大宋第一本连载小说,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噱头了,而朱雀门小报,作为第一个刊登连载小说的小报,不但不会影响声誉,反而会给朱雀门小报的历史,增添上靓丽而浓墨重彩的一笔!” “嗯,你说的对。” 杨蔓娘的说法,非常具有煽动性,而且逻辑方面也无懈可击,即使连之前提出异议的大掌柜朱贵也不得不点头。 杨蔓娘见状,内心稍稍放松了一下。 呼了口气。 接着说道: “而在我的连载小说占据了报纸的版面,最终赚不赚钱这方面,你们也没什么好担忧的,我想有了我免费的广告点子,您只要操作得当,拉到足够多的广告,应该不会有这种可能性。而且,我的连载小说目前只有两万字,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后面每一期甚至还不会有这么多,报房只需要付出一个版面印刷成本,先发行尝试一下,然后看看销售情况,再决定要不要继续增加版面,就算我的连载小说不被喜欢,你们也只是损失了一些印刷成本而已。但是,谁敢保证,我的小说汴京人就一定不会买账呢?” 杨蔓娘说完这些,便停了下来。 喝了一口茶。 目光直视对面的朱旭道: “朱员外,你觉得如何?” 朱旭摊开手。 有些忧虑的道: “不瞒你说,杨小娘子,当你走进汴京城的各大书店和瓦子,你就会发现,那里有太多太多的选择了,在汴京,你的书并没有名气,而且你的小说还只是连载。举个例子,当两本同样的书放在你面前,你是愿意选择已经完本的名家作品,还是想去看一个只有两万字的,名不见经传的新人的书?” “朱员外,人们第二次选择什么书,我们先不讨论。但是我相信第一次,他们一定会选择我的连载小说,因为,这是他们第一次在小报上看到小说,你也说了,汴京人喜欢新奇,不是吗?”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 自信的反问道。 “唔,似乎有些道理。” 朱旭皱着眉头思考。 免费赠送点子,自然吸引人。 但是,要连载小说在报纸上,却也是头一回,毕竟版面有限,他原本打算少刊登八卦消息,省出一个版面多打广告赚钱的,但是要连载小说的话,恐怕省出来的版面又要被杨蔓娘的连载小说占用。 不过,杨蔓娘说的也有道理。 这样的交易方式,自己也未必就吃亏。 毕竟,刊登连载小说也算是一个创新。 就像广告一样,对于自己的报纸宣传来说,都算是颇为有利的。 以后别人提起这些总会想起朱雀门小报。 不过,刊登连载小说。 最终能不能长久,还是要取决于小说本身的质量。 朱旭想明白了这些。 便问道: “杨小娘子,你写的连载小说带了吗?” “带了。” 杨蔓娘毫不犹豫的将用油纸包好的稿子递了过去。 “霸道......王爷心悦我?” “公子墨瑾?” 朱旭看到杨蔓娘这个大胆的标题,和明显模糊了性别的笔名。 忍不住挑了挑眉。 “是。” 杨蔓娘没有做过多的解释。 她很清楚,自己写的小说某些方面来说,还是有些出格的。 用笔名是最好的办法。 若是让读小说的人知道自己是个女子,恐怕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索性直接起一个性别模糊的笔名。 朱旭翻看着杨蔓娘的稿子,整个过程很安静。 偶尔端起桌上的青釉竹叶纹的茶盏。 喝一口水。 杨蔓娘毕竟上辈子是个网文作者,文字功底流畅,驾驭情节的能力也极好。 一开始。 便将女主白绾绾的生活描写的非常的细腻。 亲娘没了,亲爹娶了继母。 女主白绾绾从小就被后妈和继妹欺负,日子过的就像个北宋灰姑娘似的,住在最差的杂物房,被继母抢走亲娘留下的东西,还干粗活儿,经常被继妹告黑状挨打,只能吃最差的剩饭。 这个年代的小说话本儿,一般都是男子书写,所以在他们的书里,女主最不济都是个大家闺秀,很多甚至是郡主公主,都是非常优雅美丽,生活富足的。 所以,这样惨兮兮的小可怜儿女主,朱旭还是头一回看到。 加上大量女主受欺负的声临其境的写实描写。 看的朱旭这个中年男人都频频皱眉,忍不住为里面可怜的女主白绾绾抱不平。 心里暗恨那个爹怎么这么不晓事。 居然不管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受委屈。 若是自己,就绝对不会娶这样的毒妇。 两万字并不多。 很快。 便看到女主被下春药的部分。 朱旭忍不住嘴角抽搐了一下。 抬起头,有些不可思议的看了一眼坐在对面,梳着未婚小娘子发髻的杨蔓娘。 道: “这,下药?” 他委实没想到这样一个清瘦秀美的未婚小娘子。 居然能写出如此大胆的故事情节。 “员外稍安勿躁,往下看就是了。” 杨蔓娘微微一笑。 神色淡定。 仿佛这没什么需要大惊小怪的。 既然出来赚钱。 那她就不会把自己当成一个未出阁的小娘子。 在商言商。 要想争取到平等的话语权,这个时候就越要稳住,决不能表现出任何害羞,不好意思的情绪。 这个年代和现代不一样,虽然女人的地位也不低,也可以继承财产,学习技艺,但这个年代不讲究男女平等。 所以,一个女人出来混。 很多时候,就要适当的表现出一种满不在乎的匪气,才能镇得住场子。 这也是一种有效的谈判手段。 果然,在杨蔓娘平静的表现下。 尽管对下春药这个情节颇有微词,但朱旭还是耐心的读完了小说稿子。 第19章 在大宋,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从事中介的人员种类繁多。 牙人在订立契约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此,朝廷还专门制定了法律规范来整顿市场秩序,《牙保法》,对牙人的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 牙人作为一种职业,主要职责就是为为交易双方提供中介服务,促进交易的达成。牙人们大多游走于大街小巷,与各方人都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能够探听到更多的交易消息,为买卖双方牵线搭桥,帮助寻找合适的交易对象,使得双方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交易。 而更多的,是在商品交易中签订的契约中,牙人作为见证人,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增加交易的透明度和可信度,减少了欺诈行为的发生。 所以,如今人们无论大小的买卖,都会订立契约,都会找牙人来做中间人。 “鄙人金三万,很感谢朱员外和杨小娘子的信任,这笔买卖让我全权负责订立契约。” 金牙人人如其名,长了一排黄黄的大金牙。 说话爽利专业,他一进屋便先和朱旭打了招呼,又问了杨蔓娘的名字,又笑吟吟的自我介绍。 当然,主要是给杨蔓娘介绍。 毕竟,朱旭是他的老主顾了。 金牙人全民名儿叫金三万,是御街这边比较出名的牙人。 从祖父辈传下来已经是第三代了,信誉卓著,有自己的牙行,就叫金氏牙行。 就开在大相国寺附近的牛行街上。 所以。 朱旭店里定契约,一般都找他。 金牙人拿出一式三份的契约,递给二人。 客气的道: “这是我草拟的合同,您二位过目一下,看是否有异议,若有异议,我在修改。” 杨蔓娘点了点头,接过合同,仔细的看着里面的内容。 这份合同表明,她把自己小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权永久性的全部交给了朱旭的朱雀门小报,在报酬方面,按千字四十文支付,直到完结。 然后在此期间,杨蔓娘要保证不能无故中断更新,不能不完结,否则要支付五十两银子的违约金。 反之。 若是报房方面违约,同样要赔付杨蔓娘五十两银子的违约金。 都是很透明公平的东西,并没有什么弯弯绕绕的条款。 杨蔓娘略微一思考,便点了点头。 她没有什么讨价还价的筹码,处于谈判上的弱势,她也不能要求太多。 毕竟,就算自己要求了对方也不会同意。 不过想了想。 杨蔓娘还是提了一个小要求: “所有签的契约,都仅限于《霸道王爷心悦我》这一本小说,后续我再写出来的新小说,是否连载在朱雀门小报,都由我自己决定。” 对于这个要求。 朱旭爽快的同意了: “后续的小说,你当然可以自由的选择卖家,杨小娘子若是不放心,这个咱们也可以写进契约里。” 就算杨蔓娘不说,朱旭也没有买她后续小说的意思。 毕竟。 这是只有小说好到一定程度,甚至洛阳纸贵的程度,才需要考虑的问题。 他并不觉得《霸道王爷心悦我》有这个资格。 “好,那就写进去吧,其他的我没有意见了。” 金牙人根据杨蔓娘的要求。 再次完善了合同。 杨蔓娘点了点头,用毛笔写上了自己的名字。 沾了沾盒子里的朱泥。 在三份契约上都按上手印。 金牙人和东主朱旭二人也依次按了手印,签了自己的名字。 至此。 合约订立。 金牙人先走一步,带着第三份契约去衙门备案。 杨蔓娘拿到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契约。 也拿到了支付给自己的第一笔稿费。 千字四十文,她写了两万字。 刚好是八百文钱。 这笔钱。 比她在矾楼做工三个月的薪水还要多五十文。 “恭喜你了,杨小娘子,真是巾帼不让须眉啊!” 看着面前穿着破旧的羊皮裘。 神色淡定的小娘子。 朱旭忍不住感慨了一句。 他委实没有想到。 有一天自己会和这么小的一个小娘子订立契约,互相合作。 “希望小娘子不要食言,在我的报纸没有打广告之前,保守住广告的秘密。” 杨蔓娘临走前。 朱旭有些不放心的嘱咐道。 “那是自然,朱员外放心。我虽然不是君子,但既然签了契约,自然也会一诺千金的。” 杨蔓娘点头答应道。 怀里揣着刚刚出炉的巨款八百文钱,心满意足的离开了朱雀门小报报房。 此时。 已经是酉时一刻,按现代的时间来算,差不多是下午五点多。 杨蔓娘心情很好的哼着歌儿走在潘楼南街上。 看着两旁琳琅满目的各色店铺。 不时的摸一摸怀里用线穿好的八百文钱。 不由得心花怒放。 有钱的感觉。 真好啊! 既然赚到了钱。 自然不能再饿着肚子回去。 早晨五更起来吃饭,到现在也快十一个小时了。 杨蔓娘那会子在去朱雀门小报报房的时候,就肚子饿了,干吃了一个从家里带的烤土豆。 那点子东西这会子早消化了,这会子肚子饿的咕咕叫。 花了十文钱,在附近牛行街一家叫苏婆婆肉饼的小食肆里,买了两个刚出锅的羊肉小葱饼。 这里靠近御街和潘楼南街,租金不便宜,生意不好的话,根本承受不起。 所以。 凡是能在这里开店卖小食的,都是有真手艺的,无论是味道还是卫生,都绝对是挑不出毛病的。 说起来,这也算某种严选吧。 羊肉小葱饼,顾名思义是用面粉,葱花和羊肉制作而成。 饼身外皮色泽澄黄,油光腊亮,鲜香微辣。 饼皮薄而香脆,外酥里嫩,葱香四溢。 一口咬下去。 香极了! 羊肉的鲜美与葱香的浓郁相互融合,回味无穷。 杨蔓娘忍不住微微喟叹。 来大宋这么久,除了上一次在矾楼的员工餐的时候,吃了一小碟豆腐炖肉外。 自己总算是再一次吃到肉了。 这肉,怎么就这么好吃呢! 杨蔓娘狼吞虎咽的吃完了一个羊肉小葱饼,才解了穿越过来这些天攒下的那股子馋劲儿。 当然。 赚了钱杨蔓娘,自然也不会忘了自己之前给家里弟弟妹妹的承诺。 毕竟,自己能有机会成功,背后离不开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的背后支持。 杨蔓娘自然也没有小气。 又花了二十文钱,买了四个带走的羊肉小葱饼。 让老板包好。 第20章 这会子还早,天还没有黑,倒是也不急着回家。 杨蔓娘又拿起第二个羊肉小葱饼。 一边慢条斯理的品味着,一边出了牛行街,沿着潘楼南街往南走。 没一会儿功夫,便到了有名的界身巷,这里是汴京城最大的金银和丝帛的交易中心,交易金额动辄上千万,类似于现代的各大银行,很是财大气粗。 所以。 这一带房屋楼宇,都造的极为雄伟壮丽,店面也很宽阔。 界身巷再往东走,便是著名的潘楼。 所谓潘楼,也并不是一座楼。 而是一座巨大的自由贸易市场。 一进潘楼,就是一股子巨大的喧嚣和叫卖声儿。 这里卖什么的都有,五花八门,种类齐全。 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在这里买不到的。 卖二手衣物的、卖书画笔墨的、卖玉器珍玩的、卖鹿茸犀牛角、金器的,卖妇女的头饰、冠梳、领抹、日用品的。 有卖菜的,卖羊头、肚肺子、红白腰子、牛肚、牛百叶、牛奶,活的鸡鸭鹅鹌鹑、兔子、斑鸠、鸽子的。 也有卖螃蟹、卖鱼虾,蛏子,蛤蜊之类水产品的。 还有各种手艺人卖捏泥人,糖人儿的,卖风筝灯笼,陶牛陶马的。 还有各种小摊儿上现做的香甜的甜点心,如酥蜜食、桂花糕,枣饼 ,糍糕,豆沙馅汤圆、香糖果子、雕花蜜饯这些。 摊主们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不断的高声叫卖着吸引顾客驻足。 杨蔓娘进来潘楼也没有闲着,在卖二手衣裳的摊子上,跟老摊主讨价还价,花了八十文,给妹妹杨盼娘买了一件二手的羊皮裘。 不是不想买新的,实在是八百文钱听起来很多,但用起来也不过是八百个铜子。还要留一部分交房租,买靴子,改善一下伙食,买炭,买米面,买以后写话本儿用的笔墨纸砚。 所以。 在下一笔稿费还没有到账之前,杨蔓娘只能精打细算,按最低的标准来买。 不过,其他方面再怎么精打细算。 伙食标准也必须提高了。 家里三口人,都瘦的脱像,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还好一点。尤其是在家里的老三杨盼娘,不像杨蔓娘还能中午偶尔在酒楼吃点好的,老三杨盼娘在家里一年都吃不上一顿肉,整个人都细细瘦瘦的,穿上衣裳都漏风,也就比难民略微好一点儿,头发和枯黄的稻草差不了多少,显然是长期缺乏营养所致。 所以,吃食方面是决计不能再省了的。 杨蔓娘算了算,又花一百文,在肉摊子上买了一斤土猪肉。 花七十五文,买了五斗米。 最后,又花了三十五文,买了一斤的红糖。 才算结束了今天的潘楼购物之旅。 这个时候,已经天黑了。 潘楼这边儿的公共牛车依旧很多,杨蔓娘招手打了一辆。 因为带着货,尤其是那五斗米,就将近占了一个人的位置,所以赶牛车的老师傅,要了她六文钱的车资。 因着人还没有拉满。 牛车便继续沿着潘楼往东拉客。 经过了汴京有名的徐家瓠羹店。 五彩的幡子随风招展。 店前坐一个半大的穿着兔皮袄的少年,嘴里不停地叫卖着招揽顾客。 “饶骨头、饶骨头……”。 饶骨头,就是送骨头的意思,当然不是白送。 意思就是只要进店吃瓠羹,就会附赠炖烂脱肉的骨头。 大宋特别流行吃瓠羹。 所谓瓠羹,就是是用葫芦与羊肉炖成的一种浓汤,非常的暖胃。 尤其是冬天,汴京城几乎无论哪条街,都有两三家瓠羹店。 味道飘的老远都能闻着。 一大碗瓠羹加上饶的一大块带肉的大骨头,十文钱,价格也不算贵的离谱。 闻着瓠羹的浓郁香味儿。 杨蔓娘捏了捏怀里花剩下的四百多文钱。 心里暗暗的思量着。 等下一次来交稿子,得了银钱。 就带了老二和老三来一起尝尝这瓠羹的滋味儿。 牛车缓缓而行。 没一会儿功夫,便行驶到了潘楼街的南面儿。 这里便是是汴京城最大的演艺中心桑家瓦子了。 杨蔓娘之前有一次帮客人买零嘴儿就来过一回。 桑家瓦子里不光有各种说书将史,唱戏,滑稽戏表演,傀儡表演,杂技表演,蹴鞠比赛,投壶比赛,马球比赛。 还有卖药的、占卦的、摔跤卖艺的、卖饮食的、理发的、剪纸花儿的、唱小曲儿的。 可以说各种三教九流,小商小贩,鱼龙混杂。 有闲钱的人,在里面呆上一整日,就光是吃喝玩乐消磨时间,就不知不觉就到了天黑。 就跟现代的各种商业中心一样。 一点儿也不无聊。 “吁~” 伴随着车夫扬鞭停车的声音。 牛车的帘子被撩起。 两个十五六岁年纪,一胖一瘦,头上带着素银簪,穿着一样儿的灰色兔皮袄子的小娘子,从瓦子里出来,手拉手笑嘻嘻的上了牛车。 看到牛车里,身边带着一堆东西穿着寒酸的杨蔓娘。 两人惊讶了一下,互相努了努嘴儿。 便坐在了最远处。 自顾自的说着话儿。 别人不搭理,杨蔓娘自然不会自讨无趣的主动搭话儿。 她靠在车厢壁上。 一边盘算着明天上工的事儿。 一边欣赏着瓦子周围繁华的街景。 不过,牛车就这么大。 不一会儿。 两个小娘子的声音,还是不由自主的飘进了杨蔓娘的耳朵。 “哎,早知道咱们今天就不该出来玩了,听说明儿个王团子和张七圣大师都在夜叉棚演出呢,还有李解元也要在象棚说那《梅花定情记》,咱们今日出来了,明日我娘定是不许我再出来的。” 瘦一些的小娘子名叫苏月亮,家里住在曲院街那边儿。 父亲是开绸缎庄的,是家里最小的孩子,所以,总是比较得宠,能从祖母那里得不少银钱,所以,才有钱和发小王彩儿跑出来瓦子里玩儿。 “我倒是不喜欢王团子,他虽说滑稽戏演的好,可人长得跟个大团子似的太笨重,我喜欢李解元,他长得多斯文多出色啊,还那么风流倜傥,好想去听他说书啊!” 一说到这儿。 胖乎乎的小娘子王彩儿,眼中忍不住露出迷恋之色。 显然是这位李解元的忠实拥趸。 “没可能的,我娘不让出我去,你娘肯定也不会同意你单独出来玩的,不过,虽然听不了李解元说书,但我三姐姐买了那本《梅花定情记》的话本儿了,明儿个你来我家,咱们一起看。” “唔,那好吧,我明儿个带些我娘夏天晒得甜杏干儿过去,咱们一道吃。” 虽然不不是故意的。 但牛车里就那么大点儿地方,杨蔓娘还是听了一耳朵小娘子的八卦。 不由的对这位说书的李解元有些好奇了。 之前老二杨士林就说,这位李解元每次说书,都有好多汴京的高门贵女和夫人们去捧场,显然这两位来自殷实人家的小娘,也是这位李解元的拥趸。 显然,用现代的话来说的话。 这位李解元在瓦子里还是个流量明星似的人物。 牛车走的并不快。 一路上走走停停,又拉了两个上了年纪的妇人和一个出来买鸟食儿的中年男子。 冬日里本就昼短夜长。 杨蔓娘回到南熏门这边儿的时候。 天儿已经黑透了。 借着空中皎洁的月光,和周围人家门前零星儿的灯笼的亮光。 牛车不紧不慢的驶进了小鱼仔儿巷子。 刚一停稳。 便听见不远处的屋子里。 咯吱咯吱拉开门栓儿的声音。 “大姐,是你回来了吗?” 第21章 黑夜里。 传来老二杨士林不确定的问话。 “当然是我,老二老三,快来帮忙搬东西!” 屋子里顿时亮起了油灯。 没一会儿。 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便迅速裹上衣裳的跑了出来。 “啊,大姐,你终于回来了!” 看到牛车上的一大堆东西。 因为有外人在。 两个小的努力的克制住当场询问的欲望。 一脸喜色的将牛车上的东西往屋里搬。 杨蔓娘最后下了车,结了车夫的车钱。 才抱着最后的东西,慢吞吞的走回屋子。 一进屋。 便对上老二老三亮晶晶的眼神。 七嘴八舌的问道: “大姐,你买了好多东西啊!” “大姐,你的小说这是真的卖出去啦?” 外间厨房里,杨蔓娘被老二老三围着。 耐心的说了今天卖东西的经过,满足了两人的好奇心。 她并没有夸大或者避重就轻,而是实事求是的将所见所闻都讲了一遍。 毕竟,家里就兄妹三人,未来这两个都是自己的助手,自然不能养成傻白甜,而是要早早的培养起来。 接下来。 自然是收拾买回来的东西。 羊皮裘,猪肉,大米,红糖。 杨蔓娘每从袋子里掏出来一样,两个小的便惊喜的两眼发亮。 尤其是得了那二手的羊皮裘,老三杨盼娘更是欢喜的直拍巴掌,她一点儿也不嫌弃。 直接将羊皮裘套在了身上。 转了一圈儿: “天哪天哪,大姐,我不是做梦吧,我也有一件羊皮裘啦!嘻嘻,有了羊皮裘以后我也可以出门啦。” 小骷髅似的眼中,满满的都是喜悦。 像个快乐的小麻雀似的。 围着买来的东西。 叽叽喳喳的说个不停。 “大姐,这猪肉有一斤啦,还有肥油呢,咱们切了熬成猪油,能吃到开春儿啦!” “还有红糖,咱们也可以喝红糖水啦。” 杨盼娘拉着杨蔓娘的胳膊。 有些撒娇的道: “大姐,现在还不算晚,咱们煮一点红糖水喝吧!” “好。” 杨蔓娘轻轻的点了点头。 这一刻她才发现。 原来自己这个小妹妹,竟然是这样活泼的性子。 “对了。” 杨蔓娘从袋子里掏出油纸包着的羊肉小葱饼。 递给老三杨盼娘: “还有这个,这是在潘楼南街那边儿买的羊肉小葱饼,有点冷了,顺便烧水的的时候也热一下,你俩分着吃了。” “啊......大姐你真买了羊肉小葱饼啊?” 老二和老三拿着羊肉小葱饼有些发懵。 他俩以为杨蔓娘是说着玩的。 毕竟,这一片儿住的人家,无论比自家好的还是比自家条件差的,就没有哪家能舍得给自家孩子买这个吃的。 “那是自然,我不是说了吗,若是卖了小说,就要买羊肉小葱饼吃的。” “可是......这很贵的。” 老二杨士林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 这对于过了这么久穷日子的两个小的来说,很贵很奢侈了。 四个羊肉小葱饼就要二十文。 若是买成米面的话,能买一斗多了,足够一家人吃三四天的。 所以。 两个小的虽然嘴上一直盼着吃,却也只是一个念想说说罢了。 根本没想着大姐会真的买。 “没事儿,放心吃吧,买了也退不回去的,咱们还有钱。” 杨蔓娘本来就不是扣扣嗖嗖的性子。 之前是实在没有钱,自然是万般省着的,有了钱的话,她还是想尽可能的在能力范围内提高生活品质,补养补养身体的,羊肉小葱饼虽然有些小贵,也不是天天吃,偶尔吃一次解解馋也没什么。 “老二去拿钱匣子。” 杨蔓娘脱了身上的羊皮裘。 将揣在怀里剩下的四百多文钱全掏了出来放在小八仙桌上。 忍不住轻轻的呼了口气。 还好冬天穿的厚。 要是夏天,想把这四百多钱揣起来可不是容易的事儿。 “大姐这......这些都是你今天赚到的吗?” 老二从卧室里抱出边缘磨得都没颜色的木头钱匣子。 望着八仙桌上的一小堆儿铜钱。 结结巴巴的道。 他长这么大,还是头一次见到这么多的钱,当年杨老爹在的时候,家里或许也有钱,不过他一个小孩子,最多能得个几文钱零花,后来,家里的光景不行了,他每个月最多就赚个六十多文,也还很快的便花了养家,买木炭,买米面油盐,根本存不下多少。 所以,家里的钱匣子,除了发薪的那一日,其他时候也总是空空荡荡的。 如今,这四百多文,堆在一起,可想而知冲击力有多大。 一旁热羊肉小葱饼的老三杨盼娘。 端着冲好的热红糖水。 递给二人。 也一脸喜色的凑上前,摸着桌上的铜子儿,小骷髅似的眼睛亮闪闪的。 语气兴奋的道: “大姐,咱们发财啦!” 两个小的白天在家看着还有十几文钱的钱匣子,还担心的不行。 毕竟,明天就是交房租的日子了。 生怕交不起房租被赶出去。 此刻,这种担忧都不翼而飞。 整个屋里,也就杨蔓娘还能保持淡定。 不紧不慢的喝了一口甜丝丝的红糖水。 顿时感觉胃里暖暖的。 笑着道: “唔,一共赚了八百文钱,不过买东西花了一部分,应该还有四百多钱,老二数一数都收起来吧,以后房租家用就从里面拿。” “是,大姐。” 油灯下。 老二杨士林的快速的穿好铜钱。 收进钱匣子里。 老三杨盼娘将热好的羊肉小葱饼端上桌。 姐弟三人坐在绣墩儿上,围着厨房的小八仙桌。 享受了一顿像样的夕食。 ......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却说。 在南熏门的杨蔓娘这里兄妹三个,其乐融融的吃着买回来的羊肉小葱饼,喝着红糖水。 另一边儿的东主朱旭,则带着一腔激情和自家小报的印刷初稿。 也回到了家。 朱旭做事很有效率,也很有魄力。 既然已经决定改变经营策略打广告,他下午签完契约,便打发手下一半的报探和小经纪出去拉广告了。 当然,他自己也没闲着,坐上马车,去特意去拜访了两个和自家身家差不多的老朋友。 大家都是大商人。 明白酒香也怕巷子深的道理,所以自然对广告这个新的宣传方式接受度良好。 即使中间需要花一些银子的广告费,也都给的很爽快。 只一下午,就签订了二十多家广告。 客户有卖胭脂水粉的,有卖金银首饰的,开酒楼客栈的,有卖特色点心的,不一而足。 朱旭安排报房的撰稿。 迅速的为各家商户撰写了合适的广告词和商品特色的介绍。 一直忙到天黑,才乘坐自家的马车回来。 因为头一次做这个事情,朱旭还是不放心交给下面的人。 又担心自己一下午签订这么多广告的事情,被旁的小报知道了学了去。 抢走了先机。 所以,便让大掌柜照看着报房。 自己拿了定好的稿子回家。 打算明日一早,起来便去自家城外的印刷坊,组织刊印。 乘着其他小报还没有来得及模仿之前。 先早早的把自家小报的广告推向市场。 赚一波名声。 “爹爹,爹爹你回来啦!” 朱旭的马车一进院子。 便听见自家宝贝女儿朱秋雨的声音。 想来是从外祖母家回来了。 顿时心情愉悦起来。 撩开马车帘子,笑着道: “怎么样,大半个月不见,囡囡可是想爹爹了?” “那是自然,爹爹,我这次回来,还特意从外祖父那里给你带了爱喝的羊羔酒呢。” 朱秋雨嘿嘿一笑。 就像一只轻盈快乐的鸟儿。 提着裙摆跑上前挽住朱旭的胳膊。 笑眯眯的撒娇道。 她今天刚满十四岁,是个身形高挑瘦削的小娘子。 鹅蛋脸儿,梳着时尚的簪缨朝天髻,樱桃小口儿,画着时下流行的八字眉。 里面穿着一身儿葱白色的窄袖衫襦儿。 外面是一身儿上好的鹿皮裘。 腰间坠着一个样式极为精巧的纯金小橘子。 显然是一个爱美会打扮的小娘子。 “爹爹,你手里拿的是什么?莫不是咱家的报房要出新报了?先给我瞧瞧吧。” “唔,那你可不要弄坏了,爹爹明天要用。” 朱旭点了点头。 嘱咐了一句。 便将手里的报纸初稿给了自己女儿。 虽然在没有印刷之前,报纸的初稿都需要保密。 但对于自己的女儿。 一家人却没有这么讲究的。 “爹爹放心吧,女儿会小心的。” 朱秋雨虽然小小年纪,却也是读过不少书的。 当年家里为五个个哥哥请了先生读书识字,她也一并跟着听课。 所以。 往常在家里的时候,也喜欢读各类小报,话本儿打发时间。 偶尔读到有趣的消息,还会分享给自己的闺中密友。 跟自家爹爹保证过后,便带着初稿回了自己的院子。 初稿和正品的排版差不多。 朱秋雨对自家小报的版面很熟悉。 刚一打开,就发现了不同。 “山珍海味真不少,水里游的味道好。咱们这鱼挺神奇,细看还是双眼皮儿。能做菜,能熬汤,煎炒烹炸样样香。咱们这鱼最新鲜,离水还能蹦三天!相国寺西南一里地,李七家正店推出新鲜的黄河鱼烩,物美价廉,先来先得,欢迎各位官人娘子前来品尝!” 第22章 霸道王爷? 朱秋雨扫了一眼标题。 挑了挑眉。 唔,是写汴京城哪个王爷的小道消息的吗? 这撰稿人的胆子,有点儿大啊! 倒是有点子意思。 朱秋雨捻了一块碟子里的玫瑰蜂蜜牛乳点心,吃了一小口。 顺着标题。 不紧不慢的继续往下看去。 “几年前,酒坊街上住着一户人家姓白的人家,夫妻二人老实本分,有一个独生女儿,取名叫做白绾绾。原本一家三口的日子也是安逸平静,只可惜好景不长,这家的妻子得了重病,一直也不见起色。后来在临终前,她把自己的独生闺女儿白绾绾叫到身边儿说:‘绾绾,你要好好的活下去,照顾好自己,娘去了,往后娘会在九泉之下保佑你的。” 说完,妇人就闭上眼睛死了。 朱秋雨读到这里,忍不住轻轻的皱了皱眉。 小小年纪就没了娘,这个小娘子有点可怜。 放下了手里吃了一半儿的牛乳点心。 而杨蔓娘的故事还在继续。 妇人没了后,被葬在了城外的一处土丘上。 小娘子白绾绾,是一个勤劳善良,又孝顺乖巧的女孩儿,她和父亲相依为命,小小年纪的白绾绾便学会了洗衣做饭。每天起床都要擦拭母亲的牌位,用自己的方式怀念着自己的母亲。 后来,到了冬天的时候,他的父亲又娶了一个新的娘子。 也就是白绾绾的后妈。 后妈是个寡妇,她来的时候,带着她死去前夫的女儿一同来了。 还给自己的女儿随了白姓,叫做白珍珍。 她们到来之时,也便是这个叫白绾绾的小娘子身受磨难之始。 这母女两个,乘着男人出去不在家的时候,抢走了白绾绾原本干净体面的衣裳,穿在自己的身上,给她换上家里的破衣裳,把她赶到厨房去做活计,掏灰,洗菜,做饭,喂养家里的鸡鸭。 而白绾绾辛苦劳作的时候,后妈和后妈的女儿却可以穿着干净的衣裳,吃着外面买来的精致点心。 白绾绾每天天不亮,就起来担水、生火、煮饭、洗衣,而且不光如此,还要忍耐后妈喝继妹对她的打骂。到了晚上,她累得精疲力竭时,她的房间已经被后妈的女儿霸占了,她只能睡在灶台旁边的小木板上......” 杨蔓娘叙述能力很强。 只是简单的白描,就把白绾绾遭受的苛待,写的让人感同身受。 同时,为了写的故事更真实更有代入感,杨蔓娘还在其中还加入了一些她这段时间以来,在大宋的所见所闻。 所以其笔下的女主白绾绾,简直就是一个北宋版的灰姑娘。 这让原本看了前面的市井八卦,还很开心的朱秋雨,读着读着便忍不住把自己带入了白绾绾,脸上的笑意也没有了。 尤其是读到白绾绾被继妹抢走房间,只能睡在灶台的木板上的的时候,朱秋雨更是气的把手里的稿子拍在桌上。 语气愤懑: “岂有此理!简直可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恶毒的后妈,这样讨人嫌的继妹!” “小姐,你这是......怎么了啊?” 朱秋雨这一发火儿。 吓得贴身丫鬟小玉连忙从外间儿跑进来查看。 明明自家小姐刚才还笑嘻嘻的。 怎么突然就变了脸儿。 还说什么恶毒后妈和继妹的话。 可是,自家小姐明明是夫人亲生的,家里只有五个哥哥,哪里又来的妹妹了? “没你的事儿!” 朱秋雨没空搭理小丫鬟。 她还是很好奇故事的后续。 深吸了一口气。 平静了一下,又拿起稿子继续往下看下去。 文中的描述还在继续: “虽然,后妈和继妹很恶毒,但白绾绾天性善良单纯,在家里一直都是任劳任怨,日子倒也能过得去。 可是有一天,白家来了一辆马车,马车里下来了一个穿着非常富贵的儒雅中年男子,他找到白父,说自己年轻时候,受过白绾绾母亲的救命之恩,如今想要来报恩,结果白父告知对方,白绾绾的母亲已经不在了。男子遗憾了一番,就表明了身份,原来,他竟然是本地家财万贯的陆员外陆千山,这位陆员外跟白父约定,要让自己的儿子娶了白绾绾母亲留下的女儿,以此来报答当年的救命之恩。 白父对此自然是愿意的,便将陆员外留下的信物交给了白绾绾。 这原本对于白绾绾来说,是一段很好的姻缘。 可谁知道,这件事让后妈和继妹心生嫉妒,毕竟她们家只是普通人家,又怎么能不羡慕陆员外家的富贵生活? 后妈自然不满白绾绾可以高嫁给陆员外家,在后妈看来,要嫁也该是自己的女儿白珍珍嫁过去。 于是,后妈便和继妹合谋,要商量着想个法子,让白绾绾没法子嫁给陆家,然后让自己的女儿嫁过去。” “啊!这两个坏女人,怎么可以这样无耻,白绾绾千万不要上当啊!” 女主视角的描写,更容易让女性读者带入女主。 这曲折的情节。 让朱秋雨无法抑制的惊呼出来。 眼中透出浓浓的担忧。 忍不住攥紧了手里的稿子。 把边缘都捏皱了。 突然又想到之前自家爹爹的嘱咐。 赶忙松手,小心的抚平上面的折痕。 继续往下看。 “某一天,白父出远门的时候,后妈便破天荒的对白绾绾好了起来,不仅不喊她干活儿,还给她换了一身儿干净的新衣裳,还专门做了一桌子好吃的菜,叫白绾绾一起吃,还说,从此以后就是真正的一家人了,把单纯善良的白绾绾感动的热泪盈眶。 然后,白绾绾便毫无防备的接过后妈递过来的,加了春药的栀子甜汤。 一饮而尽。 之后。 便感觉整个人有些头晕目眩,浑身没有力气。 而不知道什么时候,一起吃饭的后妈和继妹都不见了踪影。 只看到一个长得很猥琐的男人。 浑身酒气的从外面推门而入。” “啊!” 看到这里。 朱秋雨已经完全带入了白绾绾。 对白绾绾的遭遇,简直可以说感同身受。 她完全无法接受这样善良单纯的一个小娘子,居然会被那样的猥琐男人玷污清白。 气的直接一拍桌子: “可恶!世上怎么会有这样的毒妇,居然这么毁人清白!真是可恶可恶,就该把她们送进衙门里抓起来!” 这会子。 小丫鬟阿玉也知道怎么回事了。 自家小姐大约又是看话本儿着魔了。 拿黄玉缠青竹纹的茶盏,小心的倒了一盏观音茶递给朱秋雨。 细声细气的劝道: “哎呀,我的好姑娘啊,那话本子都是那些落魄文人杜撰的故事,您看个乐子笑一笑也就罢了,又何必当真,还跟着生闲气呢,气大伤身呀。” “哎呀,我不喝。” 朱秋雨此刻正为白绾绾的情况揪心。 深怕她受到欺负。 根本顾不上理会自家丫鬟的话。 也没喝茶。 便拿着稿子继续往下看起来。 “哟,小娘子,要不要哥哥陪你啊?’ 猥琐男一边说着下流话,一边将手开始伸向趴在桌子上的白绾绾。 白绾绾这个时候才明白,自己被后妈和继妹合伙算计了。 但这个时候的她,因为中了春药的缘故,浑身燥热,根本使不出一点儿力气来。 猥琐男见状,作势就要去抱白绾绾。 白绾绾心中害怕,连忙掐了一把自己,努力的提起精神一个闪身躲开了。 猥琐男虽然喝多了。 但到底是男人,力气大。 回过身,又踉跄着走过来,一把抓住了白绾绾的胳膊,就要撕她的衣裳。 白绾绾挣脱不开,吓得尖叫起来。 但是,没有一个人来救她。 白绾绾知道,自己必须要自救。 否则清白就保不住了。 她忍着疼,用力的咬了一下自己的舌尖。 剧烈的疼痛,让她整个人都清醒了许多,又生出了不少力气。 她伸手推了一把醉酒的猥琐男子。 然后顺手抓起烛台底座,砸了猥琐男子脑袋一下。 见男子吃痛倒下。 她便慌慌张张的的跑出去了。 一直往前跑,迷迷糊糊分不清是什么方向。 她只知道,她必须要逃开保住自己的清白。 然后,不知道跑了多久,白绾绾在路边遇到了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猫咪,善良的白绾绾见其可怜,便忍着身体不适,主动的给小猫咪包扎了伤口。 之后,便不知怎么的,跟着小猫咪一路跑进了一家叫悦来的客栈。 机缘巧合的敲响了客栈天字号房的门。 门一开。 屋内明亮的烛光洒落出来。 映照在白绾绾清秀的小脸儿上。 昏昏沉沉的她,便撞到了一个男子的怀里。 虚弱的道: “求你,救救我。” 这一段儿,朱秋雨几乎是屏住呼吸读的。 一口气儿从多灾多难的女主白绾绾被猥琐男子抓住,到用烛台砸伤了猥琐男子,又到跑出了那个害人的家。 救了一只受伤的白色小猫。 还没来得及歇口气儿。 霸总男主就猝不及防的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里。 对绝对男主豫王爷的容貌和气质。 描写刻画的可以说是非常的到位。 非常的苏。 “屋内的男子身形极为颀长,身着玄色蟒袍,腰系着玉色朝服绦索,头戴着白玉金冠,目光冷酷,威仪不可逼视,在璀璨的烛光下,整个人俊美无铸,又透着与生俱来的高贵。” 第23章 “啊......” 生平第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男主描写, 朱秋雨忍不住轻轻的用帕子捂了捂嘴。 不知不觉间,耳朵也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色的男子么! 不同于以往市面上的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 以男性视角为主, 着重描写女子的美貌, 而忽略男主本人的容貌描写。 甚至, 时下大多数市面上的小说话本儿里。 男主基本都是单薄的文弱书生的设定,容貌都很少描写,甚至即使描写了, 也只是堪堪清秀中人之姿而已。 甚至,男主还大多还都是科考落第,穷的都吃不起饭的书生。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男主, 可是历经时代考验, 并且经久不衰的霸总。 容貌,气质, 衣品,地位,身家。 都是顶配。 再加上出场时候神秘感。 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 是小说男主中的劳斯莱斯。 两者相比, 就好比一个是咸菜窝窝头,一个是鲍鱼龙虾。 根本就不是一个层次的。 豫王爷虽然只是才刚刚出场,而且笔墨不多。 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其家世背景。 但只是一个简单的亮相, 整个人的逼.格就已经立来了。 他的尊贵威仪, 年轻俊美,冷酷多金。 都让第一次读到的朱秋雨忍不住为之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 就像是炎热的三伏天里, 吃了一碗橘子碎冰冰酪。 又刺激又觉得酣畅淋漓,欲罢不能。 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 让她突然发现。 原来,这世上的男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霸总这种生物的出现。 安全颠覆了一个北宋小娘子的想象! 但又不得不说。 他又偏偏就是那么的吸引人,精准的满足了小娘子对如意郎君的所有幻想。 以往话本儿里看的那些吃不饱饭的落第书生男主,顿时被强势的霸总一脚踹出了二里地。 让朱秋雨不自觉之间,就将自己带入女主白绾绾了。 越看越喜欢。 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男子究竟是谁呢?他容貌那么出色,却又那么冷酷,也不知道他会救下白绾绾吗?” 朱秋雨在心底幻想期待着。 这位神秘男子会怎么对待白绾绾。 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 愣愣的看着背面的白纸。 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稿子。 不知不觉间。 已经被她看完了。 没有了。 她才正看到精彩处。 后面竟然就没有了。 “啊!” 朱秋雨真的很想骂人。 这么精彩的地方,这么关键的地方。 这么重要的时刻。 居然,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吧。 停在这种地方,这不上不下的。 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 这让自己晚上怎么睡得着啊。 实在是太可恶了,太可恶了! 不过。 朱秋雨的郁闷和吐槽,墨瑾公子注定是不会知道的了。 五更天。 南熏门,小鱼仔儿巷子。 杨家。 睡了一夜的杨蔓娘,早早的起来,披上半旧的羊皮裘,蹲在门外的排水沟前,拿刷牙子蘸着皂角浓汁刷牙。 昨儿个晚上,兄妹三人吃完夕食后,又兴奋的聊天儿聊的有些晚。 但是。 早晨到了点儿,依旧都准时的爬了起来。 两个小的甚至比杨蔓娘还早起了一刻钟。 因着外面还没亮,家里点起了油灯。 老二杨士林今天不用去卖报。 此刻,正在家里的水缸缸沿儿上磨菜刀,准备待会子切猪肉。 自从昨日买了猪肉回来,杨蔓娘就告诉两个小的,今天早上要吃顿好的补一补身子。 老二老三说到底也是个孩子,虽然心里觉得要节省一点儿才好,但是看着那一斤肥噔噔的猪肉挂在房梁上,还是被勾的流口水。 到底也没有勇气说出先攒着不吃的话来。 这大约也是俩小的今儿个不到五更天,就早早起床的一个因素吧。 今日杨蔓娘要去酒楼上工的,一起来就忙着洗漱打理自己。 早饭是老三杨盼娘掌勺。 杨盼娘的厨艺也一般,她虽然喜欢捣鼓吃食,但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毕竟家庭条件有限,很多食材和香料都买不起,也没用过。 不过今儿个有肉,想来在怎么做饭也不会难吃。 点上灶台。 杨盼娘从米瓮里挖了大半碗昨天买的米焖了米饭。 老二杨士林已经磨好了刀,等着老三杨盼娘切肉。 “大姐,这一斤肉,咱们留一些,早晨就切半斤做爊肉就好了吧?” 临到割肉的时候,老三杨盼娘还是没舍得。 语气有些踟蹰的道。 毕竟,昨儿个晚上才吃了羊肉小葱饼。 那里面就有不少肉的,今儿个再吃肉,总觉得有些奢侈了。 再说了,大姐虽然昨天赚回来了八百文。 但买东西就花了一半儿。 下一次赚这么多钱,还不定什么时候呢。 对于突如其来的钱,杨盼娘高兴过后还是觉得不真实,觉得心里没底儿。 毕竟。 谁知道那报房的东主会不会变卦不愿意给了。 作为一个穷怕了的孩子。 杨盼娘一直都很懂得节省,也懂得什么叫细水长流。 “行,剩下的每天做菜都放一点,没了咱们再买。”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没有反对。 既然让老三杨盼娘负责掌勺,那怎么吃这种小事,自然由她说了算。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报房变卦,毕竟双方都签订契约了。 报房那边儿要是违约,也要赔给自己五十两银子的。 而且。 她相信,有广告这个巨大的胡萝卜在前面吊着,也不用自己再去催促什么,报房那边儿应该比自己更急着发新刊。 毕竟,刊登广告这个法子,可不需要太多准备,朱旭那边若是速度不快的话,被别家报纸抢了先,那才要后悔莫及。 “卖炭咯!卖炭!” 正说着话儿,外面传来卖炭翁熟悉的叫卖声儿。 一般卖炭都来的很早,毕竟城里的小店大多都是早上定炭。 若是出来的晚了,很有可能一天下来都卖不完。 “老二叫一下卖炭翁,咱家也买点儿炭。” 杨蔓娘一边用温水洗脸,一边吩咐道。 “好。” 老二杨世林打开门叫住了牛车。 麻利的披上羊皮裘。 便走了出去。 因为杨蔓娘赚了钱。 所以,家里昨晚在卧室烧了大半夜的火盆儿。 兄妹三个在架子床上,头一回睡得暖和舒展了。 不过虽然暖和,但是木炭的用量。 也是极为的惊人,几乎是平时的一倍还多了。 所以家里剩下的炭火也不多了。 天气这么冷,自然还得再多买一些囤着。 爊肉熟起来很慢。 乘着空挡儿,老三杨盼娘拿出家里的红糖罐子。 舔了舔唇,央道: “大姐,咱们喝糖水吧?” 昨晚化了一次糖水,想到那甜丝丝的滋味儿。 杨盼娘又有些馋了。 “想喝就喝。” 杨蔓娘一边拧干毛巾,一边笑着答应。 她买了来,本就是让大家喝的。 之前过的那种缺衣少食的日子。 家里就没有一个不馋的。 “太好啦!” 见她答应的爽快,杨盼娘拿小骷髅似的眼睛瞬间弯成一个月牙儿。 迅速的揭开放红糖的罐子盖子,麻溜的给每人挖了半勺,冲了三碗红糖水。 喝着甜丝丝的红糖水。 闻着锅里的爊肉香气。 瞧着坐在绣墩儿上,正在梳头发的自家大姐。 杨盼娘不由的想,现在的日子真是好啊,就像做梦一般。 自家大姐这般有才干,能用话本儿赚来银钱。 若是爹娘知道大姐有这样的能耐。 不知道得有多高兴呢。 正思量着。 门被推开了。 老二杨士林带着一股子冷风。 从外头拉着两大筐木炭进来了。 杨蔓娘起身,帮着他刚把买的木炭放到小杂物房,又把数好的银钱和筐子还给卖炭翁。 此时锅里的爊肉也熟了。 那香气扑鼻而来,弥漫着整个屋子,十分的霸道。 因为肉不多,杨盼娘在里面加了半颗冻白菜。 兄妹三个围着小八仙桌。 大口的吃着米饭配爊肉炖白菜。 “好香呀,这样的日子可真好。” 老三杨盼娘一边吃肉。 一边笑嘻嘻的道: “若是能天天吃爊肉,给个神仙都不换啦!” 听着这孩子气的话。 杨蔓娘忍俊不禁。 伸出手指点了点她的额头: “傻气!若真让你连吃一旬的肉,再看到肉,你恐怕有多远就跑多远了!” “才不会呢,肉多好吃呀!” 小娘子撇了撇嘴。 万分不相信自己会有朝一日不爱吃肉的。 杨蔓娘也不点破。 时候不早了。 她迅速的吃完朝食。 换上矾楼统一派发的青色交领襦裙,外面罩上羊皮裘。 便出门去了。 今儿个倒是没有下雪,北风依旧呼呼的刮的人脸生疼。 不过,大约是吃了肉,喝了红糖水的缘故,倒是不像之前那般总觉得冷了,反而感觉胃里暖暖的。 杨蔓娘捂着耳朵,顶着风一边快速往前走,一边暗自盘算着。 第24章 杨蔓娘发现。 这位住在望舒阁的皇城司指挥使, 是个非常好伺候的客人。 除了最开始来的时候,让她掌了书房里的灯。 要了一壶茶和一叠子炒蚕豆以外。 便没有再使唤过她。 杨蔓娘后面上工的一个时辰。 几乎都是在三楼最边儿上的耳房里呆着歇息。 一直到下工的时辰。 比原本在二楼做灯烛侍女的时候,轻松了好几倍。 回去的时候。 外面稀稀落落的下着小雪。 杨蔓娘裹着羊皮裘。 借着街道两旁店铺外的灯笼光亮。 一路小跑着回到小鱼仔儿巷子。 家门口儿。 老二杨士林正穿着羊皮裘扫门前的雪。 “大姐回来了, 快进屋暖暖吧!” 见着杨蔓娘回来。 杨士林嘿嘿一笑。 这样下雪的天气, 不光她家要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 好些人家晚上都要出来扫雪。 南熏门这边儿地势低,容易积水。 虽然下的只是小雪,但也要隔两个时辰, 就出去把小路扫开,还要及时的把房前屋后的雪也扫干净了。 一直以来,这一片儿家家户户都这么干的。 不然的话, 不但早晨出行就会很麻烦。 而且, 雪积在墙根儿,时间长了容易把房子泡塌的。 南熏门这边儿的房子, 大都是土木结构,不结实。 而且,不但如此。 天晴了, 还要及时扫房顶上的积雪。 不然, 房子被雪压塌了可不是闹着玩的。 正在外间厨房做夕食的老三杨盼娘听到了动静。 推开屋门。 笑着道: “大姐,你先进来换个衣裳烤烤火吧,饭马上就好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没有推辞。 她小跑儿了一路,棉布鞋的底子早就结了冰开始踩高跷了。 脱下身上的羊皮裘。 坐在外间儿的绣墩儿上, 费劲的把棉布鞋从脚上拔下来。 一边放在灶台底下烤。 一边心里暗暗发狠。 下次拿到稿费, 说什么要买双羊皮靴子! 这双脚,跟着自己实在遭罪了。 “开饭咯!” 今儿个的夕食并不复杂。 杨盼娘熬的是红糖米粥,贴了两个白菜素饼子。 这伙食, 虽不能和那些殷实人家相比,但在南熏门这片儿,绝对算的上不错了。 要知道,这一片儿。 好些艰难的人家,一天才吃两顿水饭。 “大姐,你喝这一碗吧!” 老三杨盼娘将米最多的一碗递给她。 笑嘻嘻的道: “大姐今儿个在矾楼,有什么新鲜事儿吗?” 杨盼娘整日都在家里,虽然这两日有了羊皮裘,但下这雪,也没有机会去太远的地方。 所以。 对外面的事儿,总是格外的好奇。 几乎每次都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回到家,她都会问上一问。 杨蔓娘倒也不觉得不耐烦。 虽然在她看来。 矾楼是有钱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 她本人在矾楼的生活,也不是多么有趣。 但依旧耐心的挑一些有意思的事儿跟她说。 两人正说着话儿。 杨士林从外面进来,抖了抖羊皮裘上的雪沫儿。 洗了手坐在旁边的小凳子上。 端起自己的那一碗红糖粥。 一边喝,一边问起了小说的事儿: “大姐的小说,是后天上报吗?” “对,是后天。” 说到这个,杨蔓娘顺便算了算日子。 如今的小报,不像现代的报纸那样每天都有,大多都是七天或者十天发刊一次。 朱雀门小报,就是七天发一次。 那下一次发刊,就是九天后。 除去印刷的两天时间,那就是七天,后续的存稿,也该早早准备起来了。 毕竟,她之前跟朱雀门小报约定的就是,七日交一次稿子。 这个年代商业发达,契约还是很严格的,当初签订的时候都在官府备了案,若是不遵守,吃官司挨板子都是常有的事儿,严重的还会罚没家产。 杨蔓娘并不是一个拖延症患者,总是事到临头才慌张。 相反,她做事情从来都很有规划。 给自己留足了时间和余地。 吃了夕食。 兄妹三个也没什么要出门的。 两个小的收拾打扫。 杨蔓娘便脱了鞋,披着被子,把闷柜橱放在卧室的架子床上,坐在床上写小说稿子。 家里如今宽裕些了,自然也舍得用炭火。 火盆儿红彤彤的火苗,让屋里暖烘烘的。 手也不冷了。 比之前写初稿的时候,条件舒服了不少。 《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该第四章 了,杨蔓娘对文章的脉络自然心里有数,接下来自然顺理成章的往下推进。 沾了墨汁,胸有成竹的往下写。 书接上回,女主被下药之后,在客栈遇到男主。 然后。 因为中了药的缘故,女主自然变得粘人主动。 迷迷糊糊的抱着豫王不撒手。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豫王攥着女主的手,语气克制的道。 但是此刻女主显然已经没法思考。 直接不管不顾生扑了。 然后,这一夜,男主豫王为了救中了药的女主白绾绾,自然和白绾绾发生了不可描述之事,然后顺理成章的发现女主虽然看着很瘦,实际上身材却很有内容。 让其欲罢不能。 并且在这过程中,成功的对女主白绾绾说出了那句,在现代也惊天地泣鬼神的霸总语录: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一夜之后,女主白绾绾醒来,回忆起昨夜的事情,面红耳赤,心情又慌乱又害怕,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对方。 所以,便乘着神秘男子还没醒来,仓皇逃跑了。 然后。 男主豫王醒来,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刀削斧凿般的脸上面无表情。 半晌。 冷冷的自语道: “女人,你能逃到哪里去?” 杨蔓娘写的是清水纯爱文,自然不可能把一夜发生的不可描述的事情详细描述。 但这样的情节,在这个年代也是足够的逆天了。 老三杨盼娘忙完外间的事儿,也在一旁帮着研磨,风干收拢写好的稿子,顺便提前一睹为快。 读了两页之后,整个人脸都红彤彤的。 不过却一点没有放下的意思。 连续将杨蔓娘写的内容全部看完后。 瞪着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着急的看向自家大姐: “后面呢,白绾绾都被......被这样了,怎么能离开呢?大姐你怎么不往下写了?豫王爷会找她吗?白绾绾会再见到王爷吗?可是就算见到了,他们之间身份差距这么大,怎么可能呢?” 显然老三杨盼娘已经被杨蔓娘的小说迷住了。 开始自问自答的碎碎念。 为后续的情节着急的不行。 为了让杨蔓娘乘着时间还早再多写一些。 更是连地都不让她下,喝水都不用自己倒。 坐在旁边,不时地剪剪灯花儿。 还指挥老二杨士林往火盆儿里添炭。 杨蔓娘坐在架子床上一边写。 也一边顺便把女主的性格特征做了一个梳理。 不要觉得在现代被海量信息轰炸过就了不起,就一定能写出让古人买账的小说。 杨蔓娘深知,小说人物的性格,只有符合了本时代的审美,才会被大众所接受。 这个时代的人,就像现代刚刚网文兴起的时候一样。 都是一片没有被污染的白纸。 虽然现代网文,发展到后来,读者已经厌烦了千篇一律的傻白甜真善美的女主,转而开始多元化,出现了黑莲花,咸鱼,钓系,躺平,绿茶,女强男弱和abo生子的设定。 但那之间,也是经过将近十几年的演变。 对于一个北宋读者来说。 刚刚接触霸总文学。 无论男女。 他们自然不可能突然就接受一个黑莲花女主。 就像一个生活在六十年代的人,绝对不可能突然接受超短裙和杀马特一样。 所以。 想要目前的市场接受。 她笔下的女主白绾绾,就必须是一个傻白甜,真善美。 必须要足够绿色无公害才行。 又写了快一页纸的时候。 外面响起了敲门声儿。 不紧不慢,非常的有节奏。 咚咚咚,咚咚咚。 第25章 “老二, 去开门吧!” 看了一眼窗台上的沙漏。 按着现代的时间来算,快晚上十点钟了。 杨蔓娘心里大概能猜到来人是谁。 门外的妇人年纪约莫二十来岁,身材匀称, 穿着一身儿深蓝色的对襟褂子, 外面罩着一件儿半新的兔皮裘衣。 很有福气的满月脸, 见着开门的杨士林。 未语先笑道: “呵呵, 是二郎啊,你家大姐在屋里吗?” “张家嫂子,大姐在屋里的。” “外面冷, 嫂子进来吧,我在屋里呢!” 杨蔓娘在卧室里高声招呼了一句。 她对这位张家嫂子,也是极为熟悉的。 张家嫂子不姓张, 她原是姓刘的, 只是嫁给了开布匹店的张五哥之后,周围的人随夫家姓氏, 便渐渐叫她张五家的,小一辈儿的自然也就叫她张嫂子了。 杨蔓娘家如今住的这两间半的小屋,便是从对方家里租的。 杨蔓娘在里间儿收拾好笔墨纸砚, 穿好鞋子走了出来。 语气温和的道: “难为嫂子跑一趟了, 我原还想着明日雪停了,就去嫂子家交下个月的房租钱呢。” “蔓娘,不瞒你说......” 张家嫂子面儿上,颇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 按着契约来算, 明日才是正式交租的日子,邻里邻居的,杨蔓娘家还都是这样的半大孩子, 本就日子艰难些,自家却这样着急,总是面子上有些过不去。 只是。 奈何她只是儿媳,在家里也做不得什么主,上头还有个婆婆,她婆婆担心杨家兄妹三个没钱再拖欠房租,万一明日付不出房租钱,大白天去赶人好说不好听的,还要再多耽搁一日。 原本婆婆一大早便催促她来收租的,说是若再拖延,就要撵出去另外租给旁人,她也实在不好违拗,便拖到此时方过来了。 “没事儿,这原就该给的钱,嫂子不必为难。” 欠债还钱,这是人之常情。 杨蔓娘倒是没有半点为难。 这张嫂子是个难得的和善人。 她们一家子,加上老太太和两个小郎君,五口子人住在前街自家布店后面的小院子里。 里里外外都是她在操持。 生活也不算特别的宽裕。 而且,杨蔓娘兄妹三个租了这边房子快一年了。 记忆里偶尔有什么要帮忙的,她也总会和气的帮衬一二。 所以,杨蔓娘心里,还是很感激对方的。 虽然都是邻居,但该有的礼数还是要有。 互相行了万福礼之后。 招呼张嫂子在外间的绣墩儿上坐下,让老二杨盼娘给对方倒水。 杨蔓娘便转身去里屋卧室。 从床底下的钱匣子里,数出一百五十文的房租钱给了张嫂子。 拿到了钱,张嫂子心里也暗暗松了口气。 她是个面皮儿薄,心又善的女人,还真怕这几个小的交不出这个月的房租,自家婆婆到时候再逼着自己来赶人。 那才是难作了。 左右看了看。 瞧见灶台底下烤着的几双还在冒气儿的厚底儿布鞋。 跟杨蔓娘道: “对了,我瞧着你们几个兄妹几个都没有皮靴子,这冬天出门去,布鞋底子缝的再厚实,也冻脚呢。我们店里前几日收了一张陈年的老羊皮,暖和还是很暖和的,就是有一张被虫子咬了个洞,做袄子不成,不过做皮靴子还是成的,你若是愿意要的话,我五十文匀给你吧。” 她说这话儿倒不是为了占便宜,好的羊皮自然价值一百多文,但是,这种被虫子咬的卖不了高价,但是五十文也并不愁卖的,她是瞧着这兄妹三个没有爹娘,日子过得不容易,才想着能帮就帮一把。 “那自然好,可是我家也没有人会做羊皮靴子......” 杨蔓娘才正想着要添置双羊皮靴子呢。 毕竟,这么冷的天,出去一次再回来,厚底儿布鞋就跟踩着高跷似的,中间冻上了厚厚的冰坨子。 只是她之前在潘楼那边问价,一双羊皮靴子就要一百八十文,讲价最低也要一百六十五文。考虑到这个月还有别的开销,怕不够用才暂时没有买。 “那没事儿,我家大郎在刘家靴子店里做学徒,倒是会做靴子的,就是做的不如外面卖的美观,你若是不嫌弃他是练手,那就不卖你皮子了,让他直接用这皮子做,一双靴子包工包料,就收你八十五文。你看怎么样?” 张嫂子到底是布店的老板娘,颇有些生意头脑,三下五除二便给出了合适的方案。 自家的羊皮没什么成本,而且自家儿子还能练手艺,最后做出来还能赚钱,怎么看很划算的,毕竟在靴刘家子店里,他家大郎这样的学徒可是没有机会自己做靴子的。 “那自然好。” 杨蔓娘自然也满意的答应了下来。 别的不说,二百五十五文能买三双羊皮靴子。 就这比市场上便宜一半的价格,就已经很划算了。 哪怕鞋子样式做的丑一些也没什么,她也不挑剔,只要能保暖就好了。 更何况,张嫂子的人品她信得过,邻里邻居的也不会坑了自己。 “那这钱怎么给?” 如今刚交了了房租,加上之前还买了炭火,算上前些日子杨士林发的六十文月薪,家里还有三百多文钱,若是一次性都给了张嫂子的话,还是有点儿压力的。 “你先给我一百文定钱,我这边儿也得买其他材料,剩下的一百五十五文,等靴子做好了,来拿的时候你再给我就成。” “可以。” 杨蔓娘暗暗松了口气。 只支出一百文,倒是不影响家里的其他开销。 更何况。 再过七八日,就又能拿到下一笔稿费了。 杨蔓娘让张嫂子给兄妹三人量了脚的大小。 然后,麻溜的回卧室,从钱匣子里数了一百文钱给了对方。 一个得了银钱,一个得了便宜靴子。 双方自然都很满意。 这笔,算是双赢。 ...... 日子过得很快。 转眼到了初十。 汴京城连续下了两日的雪。 今儿个天气总算是放晴了。 今天是《朱雀门小报》发新刊的日子。 杨蔓娘起来,洗漱过后吃了朝食,早早的便去了矾楼上工,路过潘楼南街的时候,在通安书肆花了两文钱买了一份最新的《朱雀门小报》。 一边走,一边迫不及待的翻看着。 第一页是广告和朝廷市井八卦消息。 杨蔓娘随意的看了几眼,便匆匆掠过。 在连载版面的第二页,杨蔓娘找到了自己的小说。 朱旭做事儿还是很讲究的,将杨蔓娘的小说的标题放大印刷了。 《霸道王爷心悦我》几个字,比旁的字大一倍,最底下还标注了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非常的醒目。 只要看报纸的人,都很难不注意到。 一直以来,《朱雀门小报》的读者大部分是女子。 毕竟,这本小报原本就是靠写皇宫八卦和情感密闻起家的。 这个年代没有电视,没有收音机,也没有网络。 去瓦子里花钱听戏,听说书,看表演,来来回回就那些曲目,看多了也挺容易乏味的。 所以,看小报上的各种新鲜事儿,确实是个不错的消遣。 花钱少,信息多,也不拘在哪里,就是躺在床上也能看。 有种足不出户,却天下大事尽在掌握的爽感。 而且,看完之后,和人聊天也多了谈资。 所以,汴京城无论是平民百姓,还是达官贵人喜欢看小报。 初十这一日。 几乎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 都被改版的报纸给惊到了。 因为,今日的朱雀门小报,不光有市井八卦,还有五花八门的广告,有一篇新鲜的话本儿小说。 曹韵是曹家三小姐,她的家族曹家在大宋的地位极为显赫,是开国功臣曹彬的后人。 众所周知,大宋的开国皇帝是赵匡胤,也知道他杯酒释兵权的事儿。也正是因为杯酒释兵权的成功,他没有诛杀那些跟随自己一起起兵的功臣,没有狡兔死走狗烹,飞鸟尽良弓藏,而是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破除了开国皇帝大杀功臣的诅咒。 同时,也正因为太.祖赵匡胤没有大开杀戒,成就了曹彬曹半朝的功绩。 也成就了今天的曹家功勋世家的高贵地位。 曹韵的父亲曹琮,在家族排行老八,先后出任知邠州知州、秦州知州,如今改任陕西副都总管、经略安抚招讨副使,拜步军副都指挥使。 是典型的实权勋贵高官。 所以,曹韵作为其女,长的出色又有钱,自然可以说是典型的大宋白富美。 住在汴京城内城占地百亩的曹家大宅里。 家里的大宅子位置极好,离繁华御街只有一刻钟的路程。 每日不愁吃喝,不愁生计。出入有十几个丫鬟婆子相随,坐着四人抬的华美轿子,脚不沾地。 平时除了参加各种宴会赏花会,出入的也都是矾楼,朱骷髅茶馆儿,象棚这样的高端场所。 往来的闺中密友,也都是相国之女,侍郎之女,知州之女这样有身份的人。 但是骨子里,曹三小姐并不是一个喜欢喧嚣之人。 反而,她内心里喜欢安静,是一个喜欢看书的宅女。 当然,此书非彼书。 曹三小姐喜欢的书,不是正统的四书五经,也不是声律启蒙和琴谱棋谱。 而是各类的话本子和小报。 不过,作为一个典型的大宋豪门闺秀,曹三小姐自然不能放飞自我。 第26章 第二天一大早。 想知道小说后续内容的曹三姑娘, 便焦急的打发身边的小丫鬟出门去买报了。 等下午放学回到院子,丫鬟小红桃把买的各类小报送上来之后,她顾不上洗漱换衣裳, 便打开朱雀门小报, 急切的翻找《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版面, 不过, 曹三姑娘把几本小报都翻遍了,除了各路市井八卦消息,还有一些各家店铺的广告。 什么开店坐席卖酒的, 接生催产的,卖酒卖狗皮膏药的,保媒拉纤儿包打听的。 各种各样的广告, 五花八门。 偏偏就是没有看到自己最期待的东西。 曹韵忍不住沮丧起来, 这样好看的书,竟然没有后续吗! 她忍不住去翻看昨日自己看的报纸, 才注意到这个《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小说,是朱雀门小报连载的。 这家报房她倒是知道,离家不远, 就在大相国寺后门儿附近。 连忙打发丫鬟红桃去朱雀门小报的报房询问情况。 其实, 不光是曹三姑娘。 整个汴京城,这种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 几乎从朱雀门小报发刊第二日早上开始,陆陆续续的,便有好多各家的丫鬟仆役们来朱雀门报房打听《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这些丫鬟仆役的主子, 大多还都是汴京城有钱有闲的小娘子。 报房是一个都得罪不起。 毕竟。 这些有底气让家里下人们找上报房的小娘子们, 家里的祖父和父兄,不是朝廷官员,便是勋贵人家, 都是报房东主朱旭平常想求见都见不着的大人物。 对此,东主朱旭心里是又高兴又发愁。 高兴的是,自己的朱雀门小报,被这么多达官贵人家里的女眷记住,以后报纸不愁卖了。 之后的广告自然也会源源不断。 愁的则是这些小娘子们,都强烈的要求他明日就把这本书的后续刊登出来,让她们一次看个够。 可是。 朱旭手里哪里有后续啊,别说他了,朱旭疑心恐怕就是那位作者杨小娘子自己,多半也没有啊。 毕竟,当初签订的契约,就是让人家七天交两万字的稿子即可。 可没有这么赶时间的。 朱旭好声好气的给上门的人,解释清楚小说的情况。 之后。 便赶忙从大抽屉里拿出之前签的契约,找到杨蔓娘家的住址。 安排大掌柜朱贵去杨蔓娘家里瞧一瞧,看看对方的稿子写的如何了。 于是。 杨蔓娘从矾楼一下工。 才走到巷子口儿,便瞧见了停在自家门口的青布蓬牛车。 以及正准备下车的报房大掌柜朱贵。 “哎呀,杨小娘子,你可算是回来了!” 朱贵见着杨蔓娘。 眼睛瞬间一亮。 “大掌柜是专门来找我的吗?” 杨蔓娘停步笑着道。 她这两日虽然白天正常的去矾楼上班,回家就抓紧时间点灯写后续的写稿子,但是也一直都悬着心,不知道自己的小说能不能在大宋有市场。 但此刻见着专程而来的大掌柜朱贵,杨蔓娘心里的隐忧,瞬间便消散了。 她做了个请的手势。 笑着邀请道: “外边儿天寒地冻的,说话不便,大掌柜进屋里坐坐吧!” “呵呵,也好。” 朱贵点点头,跟着杨蔓娘一道进屋,坐在外间厨房的绣墩儿上。 看着眼前这虽然收拾的很干净,却空间狭小,逼仄,连个像样的待客大桌子都没有的地方,朱贵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环境下,这杨小娘子是怎么写出来的话本子的? 虽然,上次在报房签约的时候,他就知道这杨家小娘子的家境不好,可也没想到会这么差。 一旁的杨士林捕捉到了朱贵眼中的诧异,脸色不禁有些赧然。 不过对此,杨蔓娘倒是很坦然。 也没什么窘迫和不好意思的。 她们一家就三个半大孩子,不偷不抢,自食其力,有什么可不好意思的? 让老二杨士林倒了水。 问道: “大掌柜怎么突然来了?” 现在的杨蔓娘今非昔比。 可是东主朱旭心目中的摇钱树,朱贵作为大掌柜,自然也要拉近关系。 喝了一口水。 笑眯眯的道: “杨小娘子若是不嫌弃,不妨唤我贵叔。” 伸手不打笑脸人,对此,杨蔓娘自然从善如流: “贵叔。” “这位是令弟吧?” 朱贵笑着寒暄道。 杨士林对于家里来的陌生人虽然有些不自在,但他也是经常在外面做事儿的,基本的待人接物的礼节还是有的。 上前行了一礼道: “小子杨士林见过大掌柜。” “小郎君可识的字?平日里做什么营生?” 朱贵没有让杨士林和杨蔓娘一般改口叫贵叔。 而是眼神一闪。 笑呵呵的问道。 杨士林看了一眼杨蔓娘,见她含笑点头。 便不卑不亢的回道: “识字,平常在外头做小经纪,偶尔也给街坊邻居们写信读信。” “倒是个机灵勤快的孩子,不知你可愿意来我身边儿做事?” 朱贵放下手里的粗瓷茶碗,随口抛出了一根橄榄枝。 “我......” 杨士林踟蹰了一下。 以朱贵大管事的身份,说出这样的话,自然不可能让他去做底层杂役,多半是会着意培养他,跟着他将来在报房至少做个管事的。 这可比在街头做小经纪强了百倍。 若是往常,遇到这样千载难逢的机会,杨士林自然会欣喜若狂的答应。 可是此刻,这位大管事明显是有事儿来找自家大姐的。 老话儿说,吃人嘴短,拿人手短。 若是自己随意的答应了,那大姐恐怕会难做。 “我听我大姐的。” 半晌。 杨士林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 而是抿了抿唇,轻声回道。 闻言,朱贵的眼中闪过一丝错愕,又很快化为赞赏。 其实。 他今晚是带着任务来的。 其一,是东家朱旭有意慢慢缩短朱雀门小报的发刊周期,从之前的七日一次,缩减为三日一次。 也就是说,杨蔓娘的小说,以后要三天连载一次。 其二呢,则是朱雀门小报发刊的这两日,小说的反响不错,不少高门贵女,都派了家中仆役来报房催稿,东主朱旭自然也意识到了杨蔓娘的奇货可居,所以便改变了主意,想跟对方签订长期契约。 古人云,要想取之,必先予之。 这也是大掌柜朱贵这么多年谈判做生意的心得。 朱贵原本也没有想好要怎么说服杨蔓娘签订长期契约,但是进了屋里之后,发现对方家里如此逼仄穷困,便临时起意,打算自己先给杨蔓娘的家人一些小恩惠笼络一下,可以拉近彼此距离,等会儿再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儿,想来对方也不好意思拒绝。 不想,这次却看走了眼,杨蔓娘的这个弟弟,虽然明明很心动,却依旧拒绝了自己的提议。 施恩不成。 让朱贵刮目相看的同时,心里倒是不免又有些为难了。 “贵叔有事不妨直说,可是我的小说出了什么问题?” 不光朱贵会算计。 杨蔓娘也通过对方进屋后的一言一行。 判断出了个大概。 若是自己的小说刊登后效果不好,以朱贵这样的身份不会亲自上门,也不会让自己叫贵叔,更犯不上第一次见面,就迫不及待的拉拢自己的弟弟杨士林。 想来。 一定是自己的小说反响不错了。 “不瞒杨小娘子,你的话本儿刊登后确实很火爆,所以,东家让老朽来看看杨小娘子是否写出后续的章节?另外,我们小报的东家打算以后三日发行一次,所以希望杨小娘子,最好能每次交一万字的稿子。” “一万字?这可比之前契约里的定任务重多了?” 杨蔓娘皱了皱眉。 原本是七日两万字,平均下来的话,一天写不到三千字就可以。 可这三天一万字的话,那一日就是三千多。 杨蔓娘在现代用惯了手机和电脑,用钢笔铅笔写字都慢。 更不要说毛笔了。 要用毛笔多写出来这么多字,也是不容易的。 其实。 她最主要的,倒也不是怕写毛笔字。 多更新一万个字,对她来说,晚上下工之后,多熬熬夜,挤一挤时间还是可以做到的。 关键是待遇。 是多写的银子。 打工人忙忙碌碌的,为的就是钱。 银钱到位了,一切自然都好商量。 恰好。 朱贵就是个聪明人的生意人。 这一点倒是不需要她多说什么,见杨蔓娘皱眉不答。 朱贵很快便闻弦而知雅意。 主动说道: “若是杨小娘子同意,东家愿意将千字的报酬提升到一百文,另外和娘子再签订一份长期的契约,而且,若是娘子以后但凡要出版完整的话本儿,东家这边儿都愿意包揽印刷的。” 千字一百文!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瞬间激动的瞪大了小骷髅眼儿。 那一万字,可就是一两银子啊。 三天一万字,一个月十万字,那就是十两银子。 天哪天哪! 这也给的太多了! 老杨家祖坟冒青烟了! 要发财啦! “既然,朱员外愿意将千字报酬提升一倍,那我自然不是那等坐地起价之人,后续我会两天交一次稿子。” 对方愿意主动提价,这自然是最好的。 第27章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 自己起的笔名给东家小娘子朱秋雨所造成的误会。 此刻的她,正在召开家庭会议。 大掌柜朱贵虽然走了,但也留下了问题。 一家子自然也睡不着。 之前朱贵提出让老二杨士林去朱雀门报房当学徒的那件事儿, 杨蔓娘当时并没有回话。 而是说要考虑一下。 就是打算等朱贵走了。 再好好问问老二杨士林自己的意思。 “怎么样, 二郎, 你想跟着大掌柜做事吗?” 杨蔓娘坐在绣墩儿上。 把刚刚收到的铜子儿, 不紧不慢的穿再一起。 看着面色有些犹豫的老二杨世林。 笑着道: “你可别说什么都听我的,你也是个小郎君了,自己的事情自己拿主意, 反正无论如何,大姐总是会支持你的。” 虽然,来到了这个时代要入乡随俗。 但杨蔓娘某些时候, 还是保留着一些现代人的思维。 不喜欢干涉别人的选择。 毕竟生命有限, 无论好坏,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人生的权力。 即使自己是大姐。 杨蔓娘也不觉得因为长姐如母, 自己就有资格决定弟弟妹妹的人生。 “大姐,我想去,我想多学一些东西, 将来能在报房做个管事。” 老二杨士林沉默了片刻。 一字一句的道。 作为一个出生汴京底层的小郎, 杨士林自然很清楚养家糊口的艰难。 他也不想一辈子,都只做个一个月赚六十文的小经纪。 也想学一些赚钱养家的真本事。 既然大姐愿意让自己去。 他自然也想抓住这个机会。 “可以啊。” 杨蔓娘也料到对方会这么选。 点了点头。 嘱咐道: “那就等张家嫂子那边儿把羊皮靴子做好了,你就穿着新靴子去报房那边做事儿吧。” 说到张嫂子,杨蔓娘一时不免又想到自家如今租住的这个房子。 虽然租金上很便宜, 但是距离上工的地方太远。 每天来回的通勤时间, 就得一个多时辰。 而且,冬天上工路上又冷还很遭罪。 之前是实在穷没法子。 如今手里有了这一两银子的进账,倒是可以考虑换房的事宜了。 杨蔓娘一直都比较中意潘楼南街和马行街那一片儿的公租房。 虽然租金上是贵一些。 但优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那边儿在汴京内城, 繁华治安好,而且离上工的矾楼近,通勤时间也缩短了。 那自己回家时间自然也早。 倒是可以挤出更多的时间写小说稿子了。 杨蔓娘是个执行力很强的人。 说做就做。 晚上一道跟老二老三商量了一下。 第二日上工做完手头的活计。 中午便乘着午饭前不忙的时候,跟西楼大管事曹顺心请了半个时辰的假。 去了附近位于马行街的一家店宅务店。 汴京是个人口超级密集的大城市。 加上流动人口和军队,将近有两百万人,这些人中,基本上一半以上,甚至更多,都没有自己的住房。 都是靠租房过日子。 大宋对公租房的制度很完备。 所以,汴京基本上每隔两条街,都有一个专门的店宅务店。 所谓店宅务,便是朝廷设置的一个专门的管理公租房的机构。 店宅务专门负责管理和出租公租房,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些店宅务里的从业人员,也算是有编制拿提成的中介人员。 这家马行街上的店宅务,是两个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 杨蔓娘去的时候,两人正百无聊赖的坐在炭盆边儿,和隔壁店铺老板打着叶子牌。 见客人上门。 两人顿时也不玩儿了,均起身笑脸儿相迎。 一点都不因为杨蔓娘年纪小便有所怠慢。 “小娘子要租房还是买房?” “租房。” “小娘子可带了赁历?” “自然带了。” 汴京租房,是绝对离不开赁历的。 所谓赁历,便是租房的履历。因为店宅务的公屋都具有廉租房的性质,价格比市场价便宜许多,所以,为了防止有房子的人钻空子贪便宜,让真正没房的人租不到房子。 朝廷对租赁店宅务公租房的人,都要有一道严格的资格审查程序。 而且,为了防范店宅务舞弊营私,朝廷还规定,凡是在店宅务的管理和工作的人,是不准承租自己名下街道的公租房的,违者杖一百。 还有,在汴京城拥有房产的人,也不得承租汴京店宅务的公租房。而且,朝廷还禁止租赁店宅务公屋的住户转租房屋,也就是为防止有人当“二房东”。 所以。 凡是想租住店宅务公屋的住户,租房子的时候,都要拿出之前的赁历,以证明自己在汴京城没有房产,也不是二房东。 “好了,赁历没有问题,小娘子有租房的资格,不知小娘子打算租什么标准的房子?” 仔细看完了杨蔓娘递来的赁历。 男子笑呵呵问道。 “房子都有什么标准的?” 杨蔓娘虽然此刻浑身上下只带了一两银子。 却一点儿也不露怯。 “目前咱们这一片儿,御街,马行街,潘楼南街,保康门街,牛行街,租房是分三等,三大间大房两个耳房,带一个小院子,一个月租金一贯钱;中房两大间两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六百文;一大一小一个耳房,不带院子的,一个月租金四百五十文。” “那就先看看带院子的大房子吧,要离矾楼近的。” 虽然。 杨蔓娘目前浑身上下才一两银子,但是按着跟报房的最新的契约。 她只要这一个月按时完成小说的字数,就能拿到十两银子。 所以。 杨蔓娘倒是不排斥去看一看大房子。 毕竟,一步到位的话,也就不用再搬了。 也省得家里添置的坛坛罐罐,以后再搬来搬去的麻烦。 哎呀! 果然人不可貌相。 这小娘子是个大主顾啊! 两个店宅务小哥儿闻言,顿时眼睛一亮。 杨蔓娘的房租越贵,他们拿到佣金提成自然越高,二人顿时劲头更足了。 一个倒茶。 一个连忙起身,从抽屉的名册里找出附近几条街可以租赁的房子。 “带院子的房子,目前御街和马行街牛行街都没有,潘楼南街和保康门街倒是各有一处,我带娘子去看看吧。” 做这一行儿的,查看名册只是处于职业习惯。 实际上,什么房子合适,原本就心里就有数。 店宅务很快便合上名册。 找出房子的钥匙道。 不知不觉。 对杨蔓娘的称呼从小娘子变成了娘子。 “也好。” 潘楼南街的房子,在巷子的最里面,虽然面积大,但是背靠二层的金银楼,几乎屋子的所有的阳光都被金银楼给挡住了,光线不好,杨蔓娘看了不是很满意。 之后,又去了保康门街。 保康门街的这一处房子,杨蔓娘几乎是一眼就喜欢上了。 这是一座一进的小院子,坐北朝南,光照充足,三间正房,两边儿各有一间耳房,专门用来放杂物和粮食木炭。 院子里还有两棵老杏树,虽然如今冬天杏树有些干巴巴的,但是透过这些长长的枝桠,依旧可以想见夏天杏子成熟时候的硕果累累。 店宅务小哥见她喜欢,笑着介绍道: “这两棵杏子树,是这房子建成的时候就栽下的,上一任住在这屋子的,还是一位大理寺的官员呢!” “唔。” 杨蔓娘点了点头。 她知道这话店宅务并没有说谎,大宋很多官员都在汴京没有房子,租住公租房,不算什么稀奇事儿。 她更看重的,是这里离朱雀门报房和矾楼都不远,走路还不到一刻钟的时间。 可以说通勤方面是非常方便了。 而且,这房子的西边是州桥夜市和保康门瓦子。各种小食店和香引子店极多,卖小米水饭的、卖炙肉的、还有干脯、莴苣笋、羊肉小馒头,细索凉粉儿,芥辣瓜儿的,可以说是应有尽有。 还有那义塘的甜瓜、卫州的白桃、南京的金桃儿和水鹅梨,以及药木瓜、水木瓜、荔枝膏,也都是用青布伞,当街列床凳堆成高高的垛儿。 杨蔓娘之前一路过来的时候,还瞧见两边小店外摆着的那热气腾腾的灌汤包、烤生蚝、铁板烤猪皮、果木翅羹,鳝鱼猪肚汤,还有大名鼎鼎的酥油鲍螺。 还有那推着小车卖精品小甜食的商贩,沙糖菉豆、黄冷团子、水晶皂儿,鸡头穰冰雪、细料馉饳儿、麻饮鸡皮、脂麻团子、熟林檎、江豆碢儿之类的,各类吃食琳琅满目,放在漂亮的小碟子里,非常的精致可口。 可以说,住在这里,只要你手里有银钱,就不愁买不到想吃的美味小食。 而且。 这里出院子往北边儿走一刻钟便是大相国寺,大相国寺再往西就是太常寺和开封府衙。 再往北走一条街便到了御街,桑家瓦子,鼓楼,金银交易所,王氏染红胭脂铺,苏式金楼,还有高阳正店,中山正店,楼山洞梅花包子、曹婆婆肉饼铺、李家香铺、朱骷髅茶馆儿,李四分茶店,鹿家包子铺,以及各类羹店、酒店、分茶铺子、香药铺子,都在这一片儿。 可以说是生活便利,逛街娱乐也很便利。 这院子不光杨蔓娘自己觉得满意,她相信爱热闹的老三杨盼娘会更满意。 虽然,南熏门那边刚交了房租没几日,可以再住满一个月。 第28章 很快。 便到了朱雀门小报第二次发刊的日子。 相比于第一次发刊的时候, 还需要报房小经纪们的卖力推销。 这次,已经大大的不一样了。 很多喜欢的读者,都是一大早主动去书肆里买了。 曹三小姐这边儿。 第二日一大早洗漱收拾好, 刚到族学里。 就瞧见自己的死对头族妹, 三伯家的六娘子曹溪, 手里正拿着一本新出炉的《朱雀门小报》, 正跟开屏的孔雀似的,得意洋洋的跟周围的人炫耀: “瞧见没有,墨瑾公子《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 一般人都还没有呢,我可是一早儿起来就让小丫鬟去买了。” 然后。 七八个族里的小姐妹。 便都好奇的围拢到了曹溪的身边儿,探头探脑的去瞧小报上的内容。 曹韵心里暗自嘀咕, 没想到《霸道王爷心悦我》还挺火爆的, 竟然连族里的其他姐妹们竟然都在看。 曹韵自然也很想看话本儿的新章节,可是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她的贴身丫鬟小红桃一向都胆子极小, 跟鹌鹑似的,出去买了报也只敢拿回自己院子。 是决计不敢把小报送到族学里来的。 至于去跟自己死对头族妹曹溪借。 那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曹韵只能故作不在意的坐在自己的座位上。 在心里无能狂怒。 哼! 这个讨厌的小妮子, 就爱显摆, 从来都不懂得尊敬自己这个姐姐。 神气什么,不就是仗着祖父祖母和大伯娘喜欢你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又不是只有这一份小报。 大不了我晚上回去再看! 白绾绾的声音本来就极为动听,这个时候,大约是中了春药的缘故, 白皙的小脸儿也变得潮.红, 她的声音急促中带着一丝魅惑和旖.旎的水色,让对面的男人忍不住眼神一暗,不禁低下头又看了一眼怀里的小娘子。 “哎呀, 这......这写的是什么啊,这写的也太羞人了!” 一段儿在客栈的夜晚体育运动的简略描写。 直接让小娘子们目瞪口呆。 一个族里的小姐妹忍不住脸色微红。 拿随身的帕子捂着嘴低呼道: “这,这也太......白绾绾都没了清白啊!” 显然。 杨蔓娘的话本儿写的虽然不露骨。 而且基本都是各种隐喻。 但对于这个年代的大家闺秀来说,还是非常震撼的。 之后的情节。 自然就更丝滑了。 虽然,女主白绾绾还不知道。 但是,杨蔓娘在书中已经向读者点明了豫王的亲王身份。 而且冷酷的豫王在运动期间。 还不失时机的。 邪魅一笑。 说出了那句耳熟能详的霸总经典语录: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这两句让现代人脚趾抠地的油王金句。 在大宋第一次出现。 绝对没有什么油腻的感觉。 反而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调.情意味。 如同一句开天辟地的魔咒。 让这些曹家贵女们羞涩不好意思的同时。 不免有些心跳加速。 仿佛这句话不是对女主白绾绾说的。 而是冷酷俊美的豫王对自己说的一般。 心里蠢蠢欲动。 顿时。 便有人忍不住为豫王说话了: “额,我觉得这事儿也不能全怪他吧,豫王爷原本都拒绝的,而且这也是为了救白绾绾小娘子啊!白绾绾她可是中了......中了那个什么的,也没有别的办法啊!再说,也总比白绾绾被那个猥琐男子占便宜的好吧。” 就像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 无论古今,咱们中国人的性情,总是喜欢调和和折中的。 你说,这屋子里太暗,要在房顶上开一个天窗,那大家一定是不允许的。但如果你强硬的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也愿意在屋子里开天窗了。 就像现在这样的情况。 让女主被一个猥琐二流子欺负,大家绝对是不愿意的,甚至愤怒咒骂。 但不得已的情况下,若是跟一位位高权重,年轻专一,俊美冷酷的王爷共度一夜,似乎也不是那么的难以接受。 说这话的。 正是曹韵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显然这位也是豫王爷的拥趸。 一看有人说豫王的坏话。 顿时便毫不客气的反驳起来。 而显然。 这么想的人,可不止她一位。 很快,便有其他族中的其他姐妹跟着附和: “就是就是,豫王可是王爷啊,配白绾绾这个平民女子,两人本身就不相配啊!要知道他可是位高权重,年轻俊美,还没有娶妻,甚至王府里连个通房侍妾都没有呢。” 看来无论古今中外。 男人的地位和专一,在女人的眼里都是加分项。 很快便有人屁股开始歪了。 “可是,我觉得白绾绾和王爷也不可能啊,不光身份上天壤之别,而且,白绾绾身上还是有婚约的啊,她都和那个陆家员外的儿子定亲了,万一到时候嫁过去......” “那怎么能算定亲,那陆家员外的儿子是圆是扁都不知道呢,再说了,都没有三媒六聘,也没有交换庚帖婚书,又怎么能算是定亲?再说了,白绾绾的那个继妹白珍珍不是一直都想抢她的婚约嘛,正好就给她好了!” “就是就是,那些男人和豫王爷一比,简直是云泥之别,就算白绾绾瞎了,也知道怎么选!” “可是,墨瑾先生不是最后写了吗,白绾绾醒来就逃跑了啊,还不知道她还能不能再见到豫王爷呢。哎,好担心啊,她这个样子,就算现在想嫁给陆家员外的儿子,也不可能了。” “哎,对啊,就是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这个叫墨瑾公子的实在可恶,关键时刻,怎么偏偏就不多写一点呢!” 讨论逐渐白热化。 不过奇怪的是。 大家心里虽然都对豫王的霸总语录面红耳赤,蠢蠢欲动。 却偏偏都不好意思讨论之前的不可描述之事的描写。 反而不约而同的。 你瞧着我,我看着你。 顾左右而言他。 谈起二人身份地位是否般配的话题。 颇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意味。 而随着族中的小姐妹们阅读到新的内容。 叽叽喳喳的,不时的发出惊呼。 曹三小姐坐在座位上,看似在认真的看书。 实际上,则跟只兔子似的竖着耳朵,努力的偷听姐妹们叽叽喳喳的蛐蛐声儿。 听到模糊和关键处,心里就着急。 恨不得自己能把族妹曹溪手中的小报抢过来一睹为快。 不过。 很快这些蛐蛐声儿便戛然而止了。 因为。 授课的时间到了。 严先生来了。 这位老先生,年纪五十出头,身材枯瘦,总是穿着一身儿青色儒袍,留着两撇长长的山羊胡子。 随身带着一副泛着油光的黄杨木戒尺。 他的脾气正好应了他的姓氏,待人可是出了名的严格,是族学里最严厉的教书先生。 即使是族中的小娘子们偶尔犯错,哭哭啼啼的认错,他也从不容情,该打手板儿也都是不含糊的。 所以。 大家都怵他,私下里,给他起了个外号叫严霸天。 他一到来。 学堂里大家都瞬间变得规规矩矩鸦雀无声的,没有人敢捣蛋。 今天是读《左传.曹刿论战》。 曹三小姐也只能默默的在心里遗憾了一下,便从书箱里掏出自己的书。 没精打采的跟着严先生一起读。 “十年春,齐师伐我。公将战,曹刿请见。其乡人曰:“肉食者谋之,又何间焉?”刿曰:“肉食者鄙,未能远谋......” 这一段儿。 曹韵早前儿就预习过的,就算不看书也能背的出来。 但读着读着,曹三小姐便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因为。 她眼尖的发现,曹溪这厮太大胆了! 她就坐在自己前面得桌子。 居然乘着严霸天不注意,偷偷的把朱雀门小报撕下来,夹在《左传》里读。 一堂课下来,这厮都没有抬头。 显然是小报里面的内容,让她痴迷至极。 曹韵顿时心里好奇的跟猫儿在挠似的。 没了读书的心思。 就像现代的初中高中的小姑娘,头一次接触青春恋爱小说一样,总是会很痴迷很上头,甚至会偷偷的带到学校和小姐妹分享,甚至在上自习课的时候偷看。 杨蔓娘自己当年读书的时候,就干过这事儿。 曹溪也不过十四五岁的年纪,自然逃不过这个魔咒。 不过。 看着族妹曹溪偷上课看的津津有味的样子。 曹三姑娘终于没有忍住。 拍了拍死对头的后背。 压低了声音道: “怎么样,新出来的章节好看吗?” 曹溪对这位总是一本正经的书呆子族姐一向都不感冒。 闻声转头。 不耐烦的回答: “没看着我正在看嘛,不外借。” “哪个说要借你的了,只是问问好不好看罢了,小气什么。” 曹韵撅了撅嘴。 不高兴的道。 哼,一点都不尊重自己这个姐姐。 她还没说要借呢,死小娘凶什么凶啊。 话虽如此说,但那伸长了脖子,眼馋的模样儿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 曹溪自然瞧得真切。 斜睨了她一眼。 “你真的不想看?” 第29章 保康门街。 细瓷巷子。 杨家。 今日难得的风和日丽, 又是休沐的日子。 一大清早儿。 原来南熏门那边儿的房东张家嫂子,便让她家大郎张琪送了来了三双缝制好的羊皮靴子。 按理说不该那么快的。 不过张大郎也解释了其中的缘由,这三双靴子, 可不光他自己做, 还有刘家靴子店的其他几个学徒也私下一起帮着做的。 之后, 他还要再匀给对方一些工钱的。 杨蔓娘倒不管这些, 只要东西做的过关,谁做的又有什么关系。 按着之前说好的价格,付给了对方一百五十五文的尾款银钱。 送走了张大郎, 兄妹三个都穿上了新靴子。 这年头的羊皮靴子,富人家的不知道如何,反正普通市井百姓穿的羊皮靴子样式都差不多, 就类似于现代的那种笨笨的雪地靴, 外表方面虽然不甚美观,但穿在脚上却是很保暖。 杨蔓娘穿着新得的羊皮靴子, 乘着天气放晴,花了一个时辰的功夫,和家里的弟弟妹妹一起, 把新家的房前屋后的雪除了才回屋, 脚底也不觉得冷。 如今的新家里,相比于刚搬来的时候,可以说是变化极大。 墙角儿立着扫雪的扫把和簸箕,院子里扫的干干净净的。 正房外面的台阶儿上, 铺着一层专门用来防滑的旧绒布。 门上也挂上了蓝布门帘儿。 掀开门帘儿, 一进屋便暖烘烘的。 外间儿的灶台里烧着炭,燃起的火苗儿红彤彤的。 灶台上面的铜壶里,烧着热水。 平常无论是喝还是用来洗脸洗手, 也都方便。 相比于之前木炭不够得时候,总是用冷水,可省事了不是一星半点儿。 原来的旧八仙桌放在耳房里使唤,正屋里又添置了一张方方正正新的老榆木八仙桌,虽不是什么名贵的料子。 但也净够使唤了。 平日里早晚用来吃饭,白天的时候,杨蔓娘还可以坐在这里写小说。 总是总是坐在架子床上写东西。 时间长了腰就痛。 里面的寝室,架子床虽然没有变,但也找人重新打了支架,如今晚上翻身的时候,也不吱吱呀呀的作响了。 原本上面铺着盖着的那些旧褥子和被子,实在年代太久,洗不出来了,索性也都一并换成了新的。 墙角增加了一个新的柏木浴桶。 这浴桶买回来的第一日,兄妹三人就烧了好几锅热水,还买了皂粉,彻底的做了个人卫生大扫除。 如今,屋里空气清新,再也没了之前的霉味儿,反而是有一股淡淡的皂角味儿。 可谓是焕然一新。 此刻。 休沐的杨蔓娘,正站在外间儿的八仙桌前,写小说稿子。 相比于之前生活艰难时,内心总是隐隐的不安。 现在的她,因为稿费的提高,生活环境得到了改善。 整个人从内到外,也变得越发的从容起来。 无论是对自己,还是对未来的生活,都越来越有信心。 写东西自然也就越来越顺手了。 她如今每天写书的效率也快了很多,若是除了吃饭以外不出门,不做修改的话。 基本上,一天下来就能写四千到五千字字的稿子。 “大姐,咱们如今都有了羊皮裘和羊皮靴子,出门就不怕冷了。不如,今天晚上去夜市上玩儿吧?” 乘着杨蔓娘休息喝水的空挡儿。 在一旁帮着收拾稿纸的老三杨盼娘。 笑吟吟的央求道。 小妮子这段时间伙食吃的好,原本干干瘦瘦的脸上也长了肉。 那小骷髅似的大眼睛,镶嵌在圆圆的脸儿上,也不显得突兀了。 倒是颇有几分小娘子可爱的模样儿。 作为一个九岁半岁的小娘子,杨盼娘正是好奇,渴望出去疯玩儿的年纪。 之一直前不提,是因为家里没银钱,买不起羊皮靴子和羊皮裘,出去也要挨冻。 现在日子好了。 便渐渐显露出了活泼的少女天性。 “好啊。”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她虽然有些宅,但也想见识一下这个年代的夜市是什么样子的。 杨蔓娘穿越来了大宋这么久,一直都在忙着改善生计。 虽然经常从矾楼下工在晚上才回家,但却都是匆匆忙忙的,从来没有机会去逛过汴京的夜市呢! 如今有了机会,自然不会错过了。 大宋的汴京城,是世界上史无前例的不夜城。 大宋朝也是夜市最流行的朝代。 白天的热闹还不算。 晚上也要噪起来。 自从乾德三年,太.祖赵匡胤发了诏令,“诏开封府,令京城夜市至三鼓以来,不得禁止”。 从那之后,汴京的夜市,便不再受到时间的限制,甚至,朝廷还特地设置了街灯和桥灯,方便百姓夜晚出行逛夜市。 可以说。 夜晚的汴京灯火通明,人声鼎沸。 瓦舍勾栏,酒楼茶坊,通宵达旦,笙歌不停。 而这个年代的女子们,也并非现代人想象中的那样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躲在深闺无人识。 宋朝的小娘子和夫人们,出门并不难。只要有可靠的人跟着,不仅白天可以出门玩乐游园逛瓦子,晚上还可以出门逛吃夜市的。 晚逐香车入凤城,东风斜揭绣帘轻。 即使是冬日。 汴京城的夜,依旧是明亮的。 道路两旁的灯箱和灯火,几乎让天空中的月亮,都失了颜色。 尤其是位于开封州桥以南至龙津桥一带,吃夜宵最著名的去处州桥夜市。 街灯和桥灯以及商贩自己带的灯笼,照得天空如同白昼一般。 让躲在窝里的鸟雀,都以为天亮了。 夜市几乎每天掌灯时营业,至深夜三更甚至更晚时收摊儿,几乎与早市相衔接。 这里的夜宵也是丰富多彩。 经营着各种消费层级的夜宵。 在这里,甭管是豪奢的有钱人,还是普通的市井百姓,都能买到符合自己消费水准的小食。 杨蔓娘兄妹三人穿好厚衣裳锁上院门儿,一路直奔州桥夜市。 这会子,天已经黑了。 夜市里还是人来人往,摩肩接踵。 繁华热闹的摸样儿,比现代的夜市也不遑多让。 除了昼夜迎客的各色酒楼茶坊,夜市上还有各种饮食小摊儿,叫卖各色的美食。 街边小摊儿出售的各色水饭,用微火烤熟的爊肉和干肉脯儿,王楼前卖的獾肉、野狐肉和风干的鸡肉,还有来自梅家的用烧鹅、烤鸭、烧鸡、辣兔头、烤鸡皮、炙腰子,每份只要十五文钱,在这冬日里油滋滋的,冒着诱人的香气。 还有老秦家制作的各种甜咸的小食点心,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有鲊脯,麻腐鸡皮、麻饮细粉。 还有姜豉、红丝、批切羊头、辣脚子、姜辣萝卜。 两边的店铺里卖着各色的香茶异汤、煎耍鱼、罐里熝鸡丝粉、七宝科头、轻饧、余甘子、焦酸馅、千层儿。 行人摩肩接踵。 很多人走的累了,就随意找个小摊子,坐下来吃点儿美食,喝上一碗热香引子。 在这样热闹的氛围中,寒冷的空气似乎都被驱逐了。 一路走着都不觉得冷。 杨蔓娘打量着这热闹非凡的夜市,心里也不禁纳罕。 除了没有音响设备以外。 这里简直比她在现代见到的夜市,还要热闹喧嚣。 “大姐,这里人好多好热闹啊,味道好香啊!” 老三杨蔓娘抽了抽鼻子。 一脸陶醉的道。 作为家里最小的孩子,杨老爹没的时候,她才刚满七岁。 所以,根本就没来过夜市。 后来年纪大一些了,可以出门玩儿了,可是偏偏家里又精穷,买不起什么东西,自然也没必要逛夜市。 这会子出来。 就像一只快乐的小鸡仔子似的,东瞅瞅西望望,看着什么东西都觉得新鲜。 “梅家正店,烧鹅烧鸭烧鸡,用料考究,一份只要十五文嘞!” “羊白肠儿,现煎现卖的羊白肠儿,尝一尝嘞您呐客官!” “热蜂蜜玫瑰引子,酸甜可口,美容养颜哩......” 各种各样的叫卖声儿,此起彼伏。 有那个头不高的小贩头顶盘子,沿街叫卖自家做的姜豉、炙椒、羊脂韭饼、糟羊蹄和糟蟹的。 还有挑着担子卖的香辣灌肺、香辣素粉羹、腊肉细粉科头、姜虾、海蜇鲊、清汁田螺羹、羊血汤的。 如今是冬天天气寒冷。 虽然没有夏日里的各种消暑的冰饮子,但却可以买到热腾腾甜滋滋的豆蔻熟水和香花熟水。 还有现烤的猪皮肉、野鸭肉、煎夹子、滴苏水晶鱼会、须脑子肉这些杂嚼。 “大姐,咱们吃什么呀?” 三个人下午没有在家里吃夕食,特意的空着肚子出来,就想着在夜市上吃顿好吃的。 但此刻置身于这美食的海洋。 反倒眼花缭乱,一时没了主意。 杨蔓娘倒是没有选择困难症。 冬日里出来,还是要吃点儿热呼呼的东西最好。 带着老二和老三,来到一处干净的小摊子。 摊主是一对儿很年轻的小夫妻。 穿着皮袄子,外面罩着围裙儿。 摊子上的东西,也收拾的干净利落。 见着三人到来,老板娘热情的招呼道: “两位小娘子和郎君要吃点儿什么?” “你们这儿的招牌是什么?” 杨蔓娘没看见水牌。 也不晓得点什么好吃,索性让摊主来推荐。 根据她的经验,一般不知道点什么的时候,点招牌菜都不会出错。 第30章 打更人梆子声儿一响, 黄金万两。 杨蔓娘睁眼儿起床。 随手翻一翻昨晚在夜市上花五十文淘换来的二手黄历。 嗯,不错不错。 今儿个是好日子,宜上工赚窝囊费。 上工大吉, 薪想事成。 外边儿天空飘着淡淡的明霜。 老二杨士林一大早起来, 洗漱吃了朝食, 便仔细的整理身上的衣裳穿戴。 今儿个是他第一天去朱雀门小报做学徒的日子。 可不能马虎了。 杨蔓娘昨儿从夜市上回来又赶稿子, 睡得迟了。 早起不免有些困倦。 好在如今搬了家,离矾楼近了,早上起来倒也不慌。 在堂屋外间儿炉子上, 提了铜壶倒了热水洗了脸刷了牙。 打个个哈欠,将昨儿晚上修改好的稿子,包上油纸递给他。 以后杨士林在朱雀门报房上班倒是很不错。 也不需要她专门再去报房送稿子了。 “第一日上工, 要主动一点儿, 嘴巴要甜,遇事儿不要不好意思, 上上下下的该称呼的称呼,若是不懂的就该问的问,要尽快的融入进去。不过, 该有脾气也要有, 遇事情别太怂,免得别人欺负你。” 杨蔓娘太知道新人第一天上班的情况了。 不是说你与人为善不惹事儿,别人就会和你和平相处的。 相反,很多时候。 那些小人都喜欢看人下菜碟儿。 你若是表现得太蔫吧太老实, 太缺乏攻击性了, 反而容易被某些老油子欺负,把原本该他自己做的事情推给你。 要是出了事儿,又把责任推到你身上。 杨蔓娘可不想自家弟弟去上班去受欺负。 “我知道了, 大姐。” 杨士林点头。 朱雀门报房那边儿,虽然不管住。 但是做学徒的话,中午的时候是管一顿午饭的。 虽然,如今家里日子宽松了许多,也不差这一顿半顿饭的。 但是苦日子过久了,能吃到不花钱的午饭,杨士林还是觉得很开心很满足。 眉眼带笑,吃了两瓣老三杨盼娘递来的淮北蜜桔。 将包好油纸的稿子小心翼翼的揣进怀里。 杨蔓娘毕竟是现代人,懂一些基本的营养搭配,虽然经济宽裕些了,也并不一味的只买着吃肉吃面,搬了家之后,又抽空儿去潘楼小贩那里,买了鸡蛋和牛乳这种高蛋白质的食物,又买了小半篓子补充维生素的淮北蜜桔,每日里一家子都搭配着吃。 所以,这段日子下来。 不光老三杨盼娘长肉了。 杨士林也一样。 又恰好正是长身体的年纪。 他竟然还抽条儿了,个子长高了不少。 站在一起。 竟然比杨蔓娘自己还高出了小半个头。 ...... 要说。 汴京的城里十七家报房的东主,哪一位最近的心情最好。 那毫无疑问,便是朱雀门小报的东主朱旭了。 不错。 朱旭这些日子,确实有点儿得瑟。 每日背着手儿来报房转一圈儿,便要去附近的朱骷楼茶馆儿交际。 不错,确实是去交际。 小商小贩们在瓦子和店铺里做生意,每日里早出晚归辛辛苦苦的,才赚个三瓜俩枣儿的。 但有了一定规模的大商人,则不同,他们都雇佣了可信的大掌柜二掌柜和帐房先生,自己本身早就已经脱离了守着店铺的日子。 多数时候,这些身家丰厚的大商人,都会穿上崭新的绸缎衣裳,坐上牛车去上等的酒楼和茶肆里喝茶,与同行交际,寻找商机,彼此交换资源。 来赚取大笔的银子。 若是谁短时间内做了一笔大生意。 那就是茶馆儿里的红人,同行彼此见了都要拱手道贺的。 而你要问,最近朱骷楼茶馆儿最得意的商人是谁。 那毫无悬念,非朱雀门小报的朱旭莫属。 朱旭这段日子出来,同行们见了他都羡慕的紧。 原因无他。 盖因为其得了一只会下金蛋的母鸡。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最初开始连载的时候,朱旭自己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好的反响。 毕竟,他是个四十多岁承担着养家重担的中年男子,早已过了憧憬爱情的年纪,所以,对于这类情情爱爱你侬我侬的的东西,天生就不是很敏感。 最初,也只是觉得这本小说内容风格新颖大胆,而且,还给自己换了一个广告的免费好点子,他才同意连载的。 即使后来拿回家里,自己的女儿朱秋雨对小说初稿的内容赞不绝口,朱旭也没怎么当回事儿。 毕竟。 他知道写这小说的小娘子杨蔓娘才不过才十四岁的年纪,还是个半大孩子罢了,写出的东西又能多惊人呢? 当时的朱旭,更多的是把希望和注意力都放在广告上的。 谁知道,无心插柳柳成荫。 这次,竟然真让他给捡到了宝贝。 付费广告的点子,虽然一开始很火爆,也给他的朱雀门小报带来了不少收益和名声。 但是,很快便被其他各家小报给模仿了,不过两三日的功夫,汴京城所有的小报版面上都开始打广告了。 所以。 这一块儿现在收益,也不再像一开始那般夸张,而是渐渐的趋于饱和。 但是。 杨蔓娘的这本小说却不同。 它就像一匹一骑绝尘的黑马。 自从连载开始,就被很多的人所喜爱,尤其是格外的讨女人的喜欢,不但小娘子们对其趋之若鹜,就连很多后宅的夫人们,也在每日里追读。 尤其是书中,豫王爷情到浓时,邪魅一笑说的那两句话。 “女人,你这是在玩火。”和“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如今已经是名动汴京。 其中前一句中的“玩火”两个字,被赋予了心照不宣的暧.昧的含义。 直接导致了家里的孩子调皮玩火,当娘的骂起来也不爽快了,还得专门换个词儿。 而后一句。 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则更是风靡。 成了很多年轻小夫妻闺房办事必说的私密话儿。 就连朱旭自己。 都没忍住跟了一波风,在夜里回来,跟自家老妻调-情的时候,也说了一句。 不过,效果有些一言难尽。 他家婆娘太不解风情。 见他邪魅一笑。 居然问他怎么回事,是不是受了凉脸抽筋了。 把朱旭气的,一宿都背过身子不想跟她说话。 当然。 这种糗事儿就不必提了。 最近在茶馆儿里。 有不少同行都在跟自己旁敲侧击,想要认识一下墨瑾公子。 不光如此,朱雀门报房这些日子,前前后后的,也来了不少人打听小说的后续,顺便打听作者公子墨瑾是何许人也。 动静自然不小。 所以。 就连报房里的撰稿人,闲了的时候,也也很喜欢聚在一起讨论话本儿的剧情。 讨论墨瑾公子这本话本儿,究竟和别个有什么不同。 为什么偏偏才写了这么几章,就会这般的势头爆火。 “奇也怪哉!说起来,我到现在都还是觉得有些不可思议哩,这书里的主角是个女子,而且,还只是一个普通的平平无奇的柔弱女子,这个叫白绾绾的也没甚特别的啊,不过是个普通人家的小娘子,在后娘的手下日子过的可怜了些,长相方面嘛也只是清秀,也没有多么的貌美出众,诗书才艺也一般,除了心地善良点儿,似乎也无甚拿得出手的才华,怎么就突然火了呢?” “就是叫人奇怪呢,这白绾绾小娘子,也不是那皇家的公主郡主,连个才女都不算,远不及岳阳老生写的《梁生志异》里那美女鬼周悦娘貌美,也不及清月散人笔下的周佩佩有才气孝顺婆婆,可这些小娘子们,为何跟着了魔似的,偏偏对这本书却都这般趋之若鹜,天天派下人来催稿子?” “呵呵,常老弟的疑问,老朽或许能说上一二。老朽一直负责撰写街头消息,和后宅里的八卦秘闻,平日里也算看了不少的话本儿,倒是大概能明白这书为何这般火爆。这本书关键就胜在一个新颖大胆和写书角度上,主角不像以前一样是男子,而完全是从女人的角度,考虑设计话本儿的情节,所以,这书能讨后宅女人的喜欢,倒是也不奇怪,不过老朽可以预见,自墨瑾公子开了这个先河之后,往后,市面上肯定有不少人写这种女人家爱看的话本儿了。” “女人的角度?那墨瑾公子怎么会从女人的角度写?堂堂男儿,为了区区几两碎银,这屁股可是歪的不像样子了。” 显然。 报房里大有看墨瑾公子不顺眼的。 闻言撇了撇嘴。 语气颇为不屑地道。 “哈哈,程兄,这你可就说错了。那可不是几两碎银哩,就这书如今虽然字数还短小,但是依着这火爆的程度,若是能再写长一点儿,想来,很快便会有书商愿意加印成册的,如此的话,那墨瑾公子虽然是后起之秀,但名号恐怕很快便会追上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了,我估计用不了多久,那墨瑾公子便能收到汴京城那些高门大户的帖子,若是成为其座上宾,往后若是去参加各种宴会堂会,不知道能得多少打赏银子呢!” “妙啊!如此说来,这连载小说,倒是大有可为哪,要比写普通话本儿出名还来钱快啊,我倒是听说,最近《小报》和《新闻》也开始筹备连载小说的事儿了,他们请的就是岳阳老生和清月散人,听说光签订契约的时候,就给了六十两银子的车马费呢。” 第31章 就和现代的公司一样。 年节前后, 走走留留,人事方面的变动,总是最多的。 矾楼这边儿, 自然也不例外。 西楼这边, 这两日走了两个人。 一个是负责茶水间烧水的廖娘子, 一个是原本在三楼侍候的侍女苗翠儿。 廖娘子离开, 是因为家里的小儿媳妇儿生了个双胞胎孙子,夜里孩子哭的厉害,儿媳妇儿一个人照应不过来。 她要回家伺候月子, 照看双胞胎孙子。 还没生的时候,便跟大管事曹顺心说好的。 原本,刘西施想接替她的位置, 不过大管事没同意。 如今在西楼负责茶水间的是蓝娘子, 她原是在中楼那边儿伺候的。 是大管事曹顺心专门给调过来的,听说还会分茶点茶的手艺。 杨蔓娘跟其接触的不多, 也就接水的时候搭过两句话,不过倒是能感觉得到,这是个性子极为温婉的妇人。 而苗翠儿则不同, 她原本是因为病了才请的假。 之后, 病养好了,也没来。 大掌柜曹顺心打发人去问,她却又突然说不来了。 杨蔓娘听吕小娘说,似乎是病好之后, 家里给安排了相亲, 还相成了。 倒是暂时不方便再出来做活儿了。 之后辞工拿东西的时候,苗翠儿本人也没来,而是她娘来随意说了一声儿, 还要提前把工钱给支走,大管事曹顺心不同意,说月底一起结账,她娘不依,还闹腾了一会子。 可把大管事曹顺心给气的不轻。 所以,原本只是暂时兼职三楼活计的杨蔓娘。 倒是成了正式的。 工钱也提升了一倍,一个月能拿五百文钱。 这可把原本就看她不顺眼的王巧娘,给嫉妒的不轻。 每每看到杨蔓娘,都忍不住要撇一撇嘴儿。 反正,怎么说呢。 就。 有些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味道。 杨蔓娘想,若是她当初刚穿来大宋的时候,一个月能赚到五百文的薪水,怕是做梦都能笑醒了。 不过,现在这样也不错嘛也挺不错的。 活计很清闲。 三楼的两个雅间,西域苑长期都空置着的。 望舒阁那边儿是皇城司的长包房,也并不难伺候。 那位傅劲光指挥使,一个月里能住个十日就不错了。 而三楼,一般人又都不能上来。 所以很多时候,三楼都只有她一个人。 是矾楼最清净的所在。 干完了手头的活计,她甚至能够站在三楼的飞廊上,乘着没人的时候眺望眺望皇宫内院的景致。 颇有一种凿壁偷光的感觉。 照旧开窗通风,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书桌和书架上的浮尘都擦了一遍。 又将烛台上前一天燃了一半的秉烛取下,准备换上新的。 杨蔓娘打开灯烛匣子,才发现昨儿个领的秉烛竟用完了。 倒是乘着还不忙,得去一楼的物资坊再领上几支。 收拾好打扫用过的工具,关上望舒阁的门和窗户走了出来。 杨蔓娘一路顺着楼梯,从三楼走到二楼,就像进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耳边的声音,也渐渐开始嘈杂了起来。 小二和侍女们,忙着招呼客人。 两边的雅间里,吟歌赋,行酒令。 不时的,传来乐舞丝竹的声音和客人的高谈阔论声儿。 杨蔓娘将用过的水盆儿放回杂物间,又去茶水间,从蓝娘子那里接了一竹杯子温开水。 三两口喝完,便顺着楼梯,下到一楼的通堂。 相比于二楼,西楼一楼的通堂完全称得是上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杨蔓娘一路走来。 穿着绸缎衣裳的酒楼客人们,三五成群,或吃着酒宴,或划拳行令,玩儿叶子牌,亦或者凑在一堆儿,意气风发的讨论着天下大事。 每个桌子的周围,都围着一圈儿等着赚赏钱的人,有那卖小吃的,卖熟水的,跑腿儿取东西传话的,还有那附近街坊上的妇人,腰上系上青花布手巾,高绾发髻,主动抢着侍女小二的活计,为客人提供换汤斟酒的服务,来换取赏钱。 不时的,还有厮波们借酒楼的场地,向客人兜售果子和香药。 好些桌子前,还有那主动上前献唱的札客。 热闹的如同一幅矾楼夜宴图。 杨蔓娘一路穿过热闹的通堂,来到西边最里间儿的物资房。 这里是没有客人的。 “咚咚咚!” 轻轻的敲了敲物资房的门。 按说,一般领取秉烛这些东西,都要去北楼旁边的四司六局的。 不过,事情总有个变通的法子。 冬日里不比夏天,晚上本就冷,偶尔客人多顾不上的时候,有些东西也可以在一楼的物资房暂时先领了用。 之后,第二日再去油烛司那边儿。 多补一次兑牌就是了。 “吱呀”一声。 门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一个头发花白,身材干瘦的老年男子,身上穿着一身儿闷青色的账房长袍,沉着脸面无表情。 他叫元伯,是专门掌管西楼物资房的老账房。 “元伯。” 元伯没有应声儿。 他是个高度近视,每次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睛,凑很很近才能认出来。 加上他又有些驼背,说话也总是面无表情阴沉沉的。 侍女们平日里对他都有些怕的。 杨蔓娘打了声招呼,便站在门口,神色如常的任由对方眯着眼上下打量。 半晌。 元伯方才认出了人,问道: “你是三楼的侍女杨蔓娘?来要领什么东西?” “是我,元伯。望舒阁里的富贵芙蓉纹秉烛用完了,您这儿给我先领上六根吧。” 元伯点了点头,转身。 让杨蔓娘进屋: “自己去拿吧,我记得那缠芙蓉纹的秉烛,就在最右边上面的木架子上。” 元伯显然有洁癖和整理癖。 物资房的面积不大,也就五十多平多米左右,里面却收拾的干干净净整整齐齐。 各类物品没有一丝杂乱。 三面墙的木架子上,虽然放着大大小小二三十样儿酒楼常用的东西,譬如,各自碗碟,秉烛,桌椅板凳,桌布,花架,窗帘儿,茶壶茶具,分酒的酒具等等。 但却都摆放的井然有序。 所有茶壶的壶嘴儿,都是统一向南。 桌椅板凳,也是摞的整整齐齐。 就连消耗最快的秉烛,也都码的规规整整,按着不同的花纹和规格大小,放在不同的木架子上。 让人看着就觉得很舒服。 元伯这么大年纪,保持这里的干净有序,自然是很不容易的。 踩在准备好的小板凳上,小心的从架子上拿了六根雕了牡丹花的富贵芙蓉纹秉烛。 期间。 杨蔓娘很小心,没有弄乱屋子里的任何东西。 元伯见状,总是面无表情的脸上,难得的露出了一丝笑意。 “在这里签个字,再把数量添上。” 他拿出账簿。 指了指最下面空白的地方。 让杨蔓娘签字。 末了。 又不放心的叮嘱道: “我这儿账目可不能出错,你明儿个早晨可别忘了到油烛司补兑牌。” “放心吧,忘不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就捧着装秉烛的匣子出来了。 通堂最大的桌子上,有客人点了茶博士在拉花。 一群人都围在周围叫好。 当然,拉花是现代人是说法。 用宋朝人的说法,这叫分茶,叫茶百戏。 只见那穿着圆领青袍的茶博士下汤运匕,轻轻拨动,汤水就呈现出了一只游鱼,纤巧至极。 但瞬间就不见了。 围观的人发出阵阵叹息。 那茶博士却又巧手一拨,游鱼变作莲花。 周围人又再次叫好。 之后莲花又变成猫咪,兔子,老虎,山石,松树。 就这么小小的一碗茶,被一双巧手给玩出了花样儿。 连站在一旁的杨蔓娘,也不仅有些赞叹。 这有钱人的休闲,还真是一点儿也不枯燥啊。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也看过一些咖啡拉花,大多都是一次性简单的图案,比如爱心,树叶,天鹅,郁金香什么的。 但是,拉好了的图案,就不会再变动。 不像这个,茶碗中的图案,可以随着茶博士手中的的汤匙不断地变化。 听周围的看客说。 大相国寺里,有一位叫灵溪的大和尚,分茶的水平极高,甚至可以在茶碗里拉出一句完整的古诗。 让杨蔓娘很感兴趣。 暗想着以后有机会的话,她倒是要亲自去大相国寺见识一番。 等拿了领取的秉烛回到三楼。 此刻。 三楼,望舒阁里,客人已经回来了。 奢华素雅的外间儿客厅里。 三个年轻的男子,正围坐在宽大的圆桌边儿上。 昂贵的黄花梨木桌子上,摆着三碗清茶,一小碟子炒蚕豆和一份类似地图的文书。 傅劲光脸色有些苍白,披着黑色的鹤麾,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 食指轻叩桌面。 望着面前的大名府水陆布防图上标注的几处朱砂红点。 神色若有所思。 两边的男子一胖一瘦,都只穿一件赭红色冬季皇城司制服。 正是皇城司的两位副指挥使,姚小楼和罗斯年。 微胖的罗斯年端起面前的青玉缠莲花纹茶盏,喝了一口。 抬手指了指对面姚小楼的靴子。 笑着打趣道: “将军,你瞧他那靴子,这大晚上出来,他那靴子都擦的能照亮儿,可比平日里洗头都勤快哪!” 第32章 杨蔓娘出了雅间。 将手里的灯油匣子, 放回了三楼耳房。 便抽空儿去二楼飞廊的交接处等梁乐乐。 上午的时候,梁乐乐就说有事儿要找她的。 只是,杨蔓娘那会子实在有些忙顾不上, 所以, 两人便约在了晚上。 梁乐乐也没有让她久等, 杨蔓娘才等了几分钟, 她便来了。 不过,明显的哭过,眼圈儿红红的。 楼梯处人来人往的, 说话也并不方便。 杨蔓娘便将她拉到二楼的飞廊的背风处说话儿。 “这是怎么了?梁姐姐,是有谁欺负你了吗?” 杨蔓娘担心的道。 她知道梁乐乐的那位师傅有点严肃。 平常对底下的乐女学徒也不假辞色。 疑心她这个样子,是被师傅打骂了。 “没有, 大家都很好。我......我就是有点想我娘了。” 梁乐乐顿了一下。 抿了抿唇, 没有说实话。 看着比自己还矮半个头的杨蔓娘一脸关切的样子。 她突然有些后悔来找她了。 要知道,杨蔓娘可比她还小两岁呢。 虽然, 两人关系很好。 但她一直都是以姐姐的姿态和杨蔓娘相处的。 委实不想太狼狈,破坏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那不然,我陪你去跟你师傅请个假, 回家看看你爹娘和弟弟吧?” 杨蔓娘自然不知道梁乐乐心中所想。 反而拉着她的手。 帮忙出主意道。 她以前在现代上上学的时候, 初中高中和大学,都是住校生。 就很想家。 所以。 倒是能够理解梁乐乐这样想家的感受。 “额,算了吧,师傅那里不好请假的。我就是......就是” 看着杨蔓娘如此真诚的帮自己想法子。 梁乐乐顿了顿一下, 终于还是没忍住。 未语先哭。 眼泪跟珠子似的, 一颗颗从眼中落了下来。 “别急别急,你慢慢说。” 杨蔓娘抱了抱她。 拿自己的帕子给她擦了擦眼泪。 虽然担心楼上雅间会有事儿叫自己,可是看梁乐乐哭的这么伤心, 杨蔓娘还是不忍心丢下她一个人。 毕竟。 说起来在整个矾楼里,自己和她算是关系最亲近的了。 “蔓娘,你说男人......男人怎么会这么善变啊!” 对上杨蔓娘真诚关切的眼神。 梁乐乐终于还是没有忍住。 抽抽噎噎的。 说出了自己难过的真实原因。 啊,男人? 杨蔓娘没想到居然是这个缘故。 “额,你,你有相好的人了?” “嗯。” 夜色中。 梁乐乐的脸红了一下,神色有些不自然的道。 杨蔓娘倒也没有特别惊讶。 矾楼里的乐女和侍女。 很多家里的情况都很差。 好赌的爹,生病的娘,爱读书的弟弟,懂事的她。 不说百分之百吧,但至少百分之三十,都是这样的。 所以,很多楼里的小娘子,到了嫁人的年纪,都不愿意让家里人随意安排,而是悄悄的给自己物色寻摸良人。 而矾楼这样的地方,来的客人,不说容貌年纪方面,但是身家地位上,本身都是非富即贵的,是大宋婚恋市场上的顶级资源。 所以,便有不少长相出众的小娘子,打算通过这样的场合,实现阶级的跨越,被纳进高门大户。 过上好日子。 杨蔓娘并不觉得,一个市井底层的姑娘,靠着这样的方式去追求好的生活有什么错。 毕竟。 每天吃不饱饭,还要没完没了干活的滋味儿并不好受。 谁不想舒舒服服的过好日子呢。 不过。 梁乐乐的心上人会是谁呢? 杨蔓娘顿了一下。 思索片刻。 半晌。 脑海里瞬间浮现出了一个人。 “额......是不是,常来西楼的那个穿锦衣的胖子?” 杨蔓娘前段时间,在二楼上工的时候,见到过一个穿着锦衣的圆脸男子,对方似乎是个读书人,说话的时候总是之乎者也的,还喜欢掉书袋。 而且,这人每次问楼里的小二和侍女要东西跑腿儿的时候,态度都很居高临下,还不给赏钱。 所以,杨蔓娘对此人很有映像。 似乎,之前梁乐乐来西楼表演的时候,似乎就他来往有些频繁的。 不过之前,杨蔓娘虽然心里有所怀疑。 但是。 这种事情事关女子名节,无论关系多好。 当事人自己不主动说的话,旁人也不好多说什么的。 所以,杨蔓娘便一直没提过。 此刻。 梁乐乐主动摊牌了,她便一下子想了起来。 “额......什么呀,人家江公子才不是胖子啊,人家只是长的稍微富态了一点儿,那叫有福气,有官相呢。” 一听杨蔓娘这么形容自己的心上人。 梁乐乐倒是一时也顾不上害羞了。 连忙为对方说好话儿。 额,好吧。 一口一个人家人家的。 果然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古人诚不欺我。 那江公子她又不是没见过,明明就很普通很抠搜好嘛。 恋爱中的人,眼睛里的对方,都自带了十级美颜滤镜。 明明是一头猪,还深怕别人抢走。 杨蔓娘也不反驳。 继续问道: “那,既然你俩在一起了,那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啊,你为什么哭呢?” 杨蔓娘还是很关心梁乐乐这个朋友的。 怕她被人骗。 便耐着性子问道。 梁乐乐闻言,眼圈儿顿时红了。 抽噎着道: “其实,我们之前一直......一直都很好的,他还说过要娶我回家的。可是,他最近几次来了楼里,对我也总是爱答不理的,反而......反而跟南楼的那个琵琶姬陆瑶儿走得很近,我一瞧见,我心里真的好难过啊!” “额,那他就是移情别恋了。” 杨蔓娘听完。 言简意赅的总结道。 “没有,没有!” 梁乐乐显然不愿意接受这个说法。 连忙摆手反驳道。 一脸的虔诚和笃定: “他原来对我很好的。” “额,那他对你怎么好了?” 杨蔓娘很想知道。 这江公子有什么好的,打动了梁乐乐。 “就是,他为人很贴心的,每次来矾楼的时候,总是会问我累不累,还嘱咐我天冷了要穿厚一点的衣裳,多注意身子别受凉了,晚上要多歇息一会儿。” “额,就这?这算什么对你好,不是谁都能做到的吗?与其这样嘘寒问暖,不如打比巨款靠谱点儿。” 杨蔓娘有些不明白。 就这么嘴上问个冷不冷累不累的。 让多歇息一会儿,有什么可感动的。 这江公子明显没有一点儿实际的。 再说了,梁乐乐又不是个傻子,累了自己不会歇息,非要你说了才能歇息似的。 反正。 梁乐乐喜欢的这位江公子,杨蔓娘是越听,越觉的像现代某些低成本追女孩子的男人。 早安晚安,在干嘛,吃了吗,睡了吗,饿了吗。 起床没,冷不冷,下雨没,多穿点,姨妈来了多喝热水。 每天就跟打卡似的。 反正就是手机上说的热闹,日常生活里,实际行动那是一点儿没有。 还有那些脸更大的。 不光每天打卡,还要红口白牙不花钱支配你的生活。 宝宝快去吃饭,这是命令! 宝宝快去买杯奶茶,宝宝听话,快去穿羽绒服。 我不许我的宝宝饿着肚子,不许我的宝宝着凉。 听说话那劲儿,可老牛啤老霸道了! 但是。 大哥二哥一样low。 都是干说,分币不花。 而且,都是一过节过生日就现原形。 生日七夕情人节,就装就不知道。 要是你提出要节日礼物,他一咬牙一跺脚狠狠心,给你点一杯9.99的特价奶茶,然后过完节第二天还要你a回来,不a你就是物质拜金女。 反正不管咋样,就是分币不花。 主打一个自我感动外加纯陪伴。 分手了还要道德绑.架一波儿踩你一脚。 到处传你是渣女是拜金女,再顺便给自己立个被辜负的深情好男人人设。 然后。 收拾收拾。 再去找下一个受害者开始每天打卡。 “可是,他不一样的,他说过,在他眼里,矾楼所有的乐女中,我是最特别的那一个。” 额。 杨蔓娘总感觉怪怪的。 这话好像在哪里听过似的。 哦。 对了。 这不就是现代那些海王追女孩子的基本话术嘛!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居然大宋也这么先进了,都有这样的品种了。 忍不住翻了个白眼儿。 吐槽了一句: “对,最特别的。他遇见的每一个都是最特别的,比如那个陆瑶儿。” 一说起陆瑶儿。 梁乐乐就变得很纠结。 欲言又止。 最后,弱弱的辩解道: “可是,这事儿我也问过了他的,他说让我相信他,他对别人的好都是逢场作戏,心里最喜欢的还是我。” 得。 这男人成精了,话术咋还越来越像海王了。 杨蔓娘无语。 明明你们两个都是他鱼塘里的鱼。 居然为了这么个low男,还开始互相比较上了。 “对了,你没有给他花钱吧?” 杨蔓娘看梁乐乐对这江公子的这着魔的劲儿,就有些无奈。 总感觉有种北宋杀猪.盘的感觉。 深怕梁乐乐被对方给骗了感情,又骗了钱。 第33章 杨蔓娘家新租的这个院子。 正房和偏房都是一样是大屋。 所以, 姐弟三人的居住环境,相比之前也大大的改善了。 再也不用向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那样,要三个人挤在一张架子床上了。 如今, 老二杨士林自己单独睡在西屋, 杨蔓娘和和老三杨盼娘则一起住在正房。 正房里外有布帘子做了隔断, 大家平常吃饭是在正房的外间儿。 杨士林是个勤快的, 搬家之后,又特地乘着第一次休沐的时候,把向阳的没住人的那间东屋打扫干净, 布置成了书房,还很又很有心的在潘楼那边儿,去跟人淘换了一张二手的老榆木书桌和玫瑰椅, 擦的干干净净的, 一道放在书房里。 后来,老三杨盼娘又跟卖花郎买了两支梅花, 插了瓶儿摆在书桌的一角儿。 这么一收拾下来,书房倒是越发的赏心悦目了。 所以平常杨蔓娘写书的位置,自然也从正屋的八仙桌上, 转移到了书房的书桌了。 如今住在保康门街这边儿, 上下工走路也就一刻钟的功夫,每日里不光不用再早起,而且下午回家的时辰也提早了许多,所以写书的时间, 自然也大大的增加了。 吃过了夕食, 让老三杨盼娘帮自己磨墨。 杨蔓娘便拿毛笔沾上墨汁儿,继续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如今《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小说的的连载,已经渐入佳境。 上回书写到, 女主白绾绾和豫王爷运动一夜之后,醒来六神无主,仓皇的从悦来客栈逃走了。 让无数读者读了之后抓耳挠腮,担心白绾绾的命运的同时,又期待豫王爷之后会有什么样儿的行动。 杨蔓娘自然不会让读者老爷们失望。 这一章节一开始,便是豫王爷霸总气场全开。 刀削面一样的脸上面无表情,对赶来伺候的大管家语气冷冷的吩咐道: “一个时辰内,本王要知道昨晚那个女人的全部消息。” “是,王爷,属下这就去办。” 在真权势加持下的冷酷霸道王爷。 说出这种话儿来,一点儿也不虚也不尴尬。 反而苏的噌噌直冒火星子。 把一旁正读稿子的老三杨蔓娘,迷的一脸星星眼。 既然交代了豫王之后的反应,女主白绾绾那边的情况,杨蔓娘自然也不能落下。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女主白绾绾这个小可怜儿,从悦来客栈逃跑之后,才骤然发现天下之大,自己竟然无处可去,她在汴京城里不认识什么人,也没有别的亲戚。 而唯一能让她依靠的爹爹,这会子又出了远门还没回来,而家里面,后娘和继妹还在家里等着算计自己。 她虽然为人单纯善良,却也不傻。自然知道不能自投罗网,再回到那个满是豺狼虎豹,还算计过自己的家里去。 所以,一脸茫然的白绾绾,出了悦来客栈之后,便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默默的漫无目的的沿着甜水巷一路走。 走啊走,走啊走,走的脚都累了才停下,不知不觉,白绾绾便一路走到了汴京城郊的一条小河边儿。 这里有碧绿的草地,有清澈的溪水,河里还有自由自在的小鱼在河里游来游去。 这些让白绾绾原本低落至极的心情,也莫名的好了许多。 但是,很不巧。 没一会儿的功夫,天空中突然开始下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 女主白绾绾此刻身无分文,却还穿着单薄的衣衫,不但没有厚衣裳,连把遮雨的伞都没有,整个人都冷的瑟瑟发抖。 白绾绾原本想往城里跑,可是,她才刚跑了一段路,天上的雨就越下越大了。 路面上也很快也变得泥泞起来,一不小心还还摔了一跤。 裙子上都沾上了泥巴。 白绾绾无奈的停下了脚步,举目四望。 忽然,发现不远处的山脚下,竟然有一家掩映在郁郁葱葱的树丛中的庄园。 此刻,白绾绾也顾不得是否认识庄园的人了,便打着手帘儿一路小跑着到庄园的门口,抬头看了一眼庄园上写着楷书“陆园”二字的匾额,抬手敲响了庄园的大门。 没一会儿,大门便被从里面打开了,开门的人是一个穿着青布短打的干瘦老头儿,他是庄园的门房秋伯。 “老伯,拜托你让我进去躲躲雨吧!” 女主白绾绾连忙双手合十,可怜兮兮的请求道。 此刻的她,已经被雨水淋成了落汤鸡,鞋子和裙角上还有摔倒的时候沾着的泥水,小脸儿也冻得惨白惨白的 秋伯是个聋哑人,他听不懂白绾绾的话,只好比划着,带领女主白绾绾进了庄园。 去见庄园的主人。 一路上走来,白绾绾细心的发现,这个庄园生机勃勃,几乎每个角落里,都种满了各式各样或普通,或名贵的漂亮花儿,而且还养了许多的小动物,小动物显然和人相处习惯了,见着白绾绾这个陌生人竟然一点儿也不怕,都不躲开的。 想来,这庄园的主人也是个热爱生命,崇尚自然的人。 看到这里,虽然女主还不知道,但是咱们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知道了,这尿性,肯定是我们的男二要出场了。 毕竟,霸总文里,怎么能没有男二呢?没有男二的争抢,霸总又怎么会珍惜女主哩? 而且。 霸总就像一盘上等的红烧肉,虽然肉香四溢,霸道诱人,很好吃很解馋。 但是,咱们女主也不能光天天吃红烧肉啊,时间长了容易腻得慌,还容易得三高。 所以这个时候,就需要营养均衡,及时的加入一道清口的素菜,给女主换换口味儿,补充补充维生素什么的。 所以男二的登场,自然就很有必要。 杨蔓娘原本想的是,写一个健气忠犬型的男二和男主打擂台,比如男主的工作是皇家侍卫或者御医什么的,然后遇见女主,喜欢上女主,但从不表白,只是默默的暗恋女主,为女主白绾绾付出,解决各种麻烦。 或者,是写一个阳光年下的男二,比如男主的弟弟和侄子什么的,也喜欢上了女主白绾绾,然后和男主争夺女主。 但是,后来杨蔓娘又仔细考虑了一下,觉得侍卫和御医的话,在这个年代,地位上属于偏下位者,天然的再身份上受制于王爷男主,在感情上会很没有存在感,虽然深情,但是和男主做对手的话不够势均力敌,缺乏对抗和争夺的张力。毕竟君不见,甄嬛传的时候,痴情的温太医都暗恋的那么明显了,大胖橘都从来没怎么把他当回事儿过。而且,最后还落的那么一个凄惨下场,实在让人可叹,杨蔓娘可不想自己的男二最后成了无鸡之谈。 而且,男二要是个侍卫的话,以后和女主白绾绾互动太多太频繁,就没有什么说服力,毕竟,王府的规矩那么严,多少双眼睛都在周围盯着呢,要是和女主互动的太频繁了,男二可是容易失业的。 而阳光年下的弟弟型的男二,虽然也很是清新可爱,阳光帅气。但是,本身在气场方面,又弱于霸总男主,恐怕要和男主争夺女主的话,还没有几个回合,就会被男主给斩于马下,可读性不怎么强。 所以,杨蔓娘最终经过再三的考虑,觉得话本儿里男二的人选,还是稳一波儿。 选一款经久不衰,也经受住众多读者考验的男二类型比较靠谱儿。 所以之后,当女主白绾绾跟着秋伯,一路沿着庄园的石子路走到庄园主宅的时候。 就看到,主宅前一株灼灼盛开的垂丝海棠花树下。 男子覆手而立。 一袭白衣,衣冠胜雪。 男子的周身明明没有任何多余的装饰,却偏偏让人移不开眼。 如同古诗诗里描述的那般,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他就那么安静的立在盛放的海棠花树下。 一双浅褐色的眸子,犹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无尽的温和与善意。 “这位姑娘,是来寒舍避雨的吗?” 男子望着跟随秋伯进来,一身狼狈的女主白绾绾,嘴角噙着一抹淡淡的笑意道。 这一抹笑意,如同一剂良药,瞬间便治愈了白绾绾身上的淋雨后的冰冷。 “额......我” 对上男子的笑容,白绾绾整个人,一瞬间就呆住了。 晕晕乎乎的,甚至忘记了该怎么回答对方的话。 这一瞬,白绾绾的心脏不由的怦怦直跳。 那读书不多的脑袋瓜子里,恍惚间,无声无息的开出了一朵小小的粉色海棠花苞儿。 他,真的好出众啊! 这么想着,白绾绾便忍不住紧张的脸红了。 可突然,又瞧见自己身上和脚上沾的泥水,白绾绾慌忙将弄脏的鞋子藏在了罗裙下面,有些自惭形秽的垂下了头。 是的,最后杨蔓娘选择了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她考虑再三,还是绝定舍弃原本计划的健气忠犬型男二和阳光年下男二,选择了最为传统最为经典的温润如玉型男二,来搭配书里的霸总豫王。 因为,这一款男二,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几乎从霸总文刚一出现开始,温润如玉的男二便与其如影随形了。在最古早的霸总文里,不说百分之百,但是基本上,百分之七十的都有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二,在背后默默的守护着女主,为女主付出。 也不要觉得这类型的男二外表过于文雅单薄,武力值不够。在情感的战斗里可不看武力值,其实,在所有类型的男二中,能和最强大的alpha型霸总男主势均力敌,打的有来有回的,反而是这种温润如玉型的男二。 甚至,在某些时候,他们的成就和高光,还盖过了霸总男主的风头。 君不见,现代的很多电视剧里面,原本只是负责助攻和守护女主的温润如玉男二,最后都守的花开见月明,上位正宫了么。 第34章 西华门街, 寿昌坊。 这里在皇宫的西面,离皇宫西边儿的西华门,只隔着一条启圣院街, 是汴京内城的最中心处。 是汴京房价最贵的地方, 几乎称得上是寸土寸金。 而且, 这里的宅子, 还不是光有钱就能买到的,你还得有地位才可以。 住在这里的人家,一半是皇室宗亲。 另一半则是祖上就跟着太.祖起家的功臣家族, 而且,这些家族的后来子孙还要足够争气,一直能保持住家族的荣耀才行。 不过房价虽贵, 但是这一片儿的宅子的面积却都极大, 两三亩的小宅几乎没有,十几亩的府邸只算一般, 大多都是动辄甚至几十甚至上百亩的,宅子里也房间众多,多的几百间, 少的也有几十间, 是大宋真正意义上的豪宅。 大门上还铆着金钉,红色的屋檐,廊檐上镶着青绿色的瓦片,宅子里, 围墙、影壁, 回廊、假山,花园,亭轩、池塘一样儿不缺, 雕栏玉彻,端地一派富贵气象。 曹府便是在这里。 曹三姑娘曹韵一大清早洗漱换衣裳收拾停当,例行去正院寿安堂给老太君请了安,陪着老太君在屋里用罢了朝食。 便带着丫鬟小红桃去族学读书。 冬日里天亮的晚,这会子都快辰时了,天空也才不过蒙蒙亮。 贴身丫鬟小红桃提着着一盏琉璃罩翠玉竹节灯笼,背着书箱走在前面照亮儿。 见曹韵一路上打了好几个哈欠,没精打采的。 便有些担心: “姑娘是昨儿个晚上睡得不好吗,刚才老太君还说姑娘眼圈儿发青,叫给姑娘涂些珍珠芍药粉养一养肤色呢。若是姑娘觉得身子不爽快,不如今儿先别去族学了,跟先生请上一日的假歇上一歇吧?” “唔,我没事儿,偶尔熬个夜没什么的,大不了等中午回来小憩一会子。” 曹韵摇了摇头,还是没忍住又打了一个哈欠。 自家人知自家事,请假自然是不可能请假的。 她的身子并没有什么不适,只是昨晚熬夜看话本儿看的晚了,早晨又起得早,所以人有些困倦,眼圈儿才发青的。 若是要为这事儿请假,那往后她恐怕每隔三天,就得跟先生请一次假。 作为曹韵的贴身丫鬟,自家姑娘究竟是什么个情况,小红桃自然是知道的,也自然知道曹韵昨晚什么时辰睡的。刚才那么说,也只是怕自家姑娘面子上过不去,才寥寥提了一嘴儿。 但既然姑娘先把话说开了。 小红桃索性便乘机劝道: “姑娘还是顾惜些身子吧,姑娘您不知道,老太君身边的宋妈妈,才刚出来的时候,可还说了我呢,怪我平日里伺候姑娘不尽心,还说再有下次,就要让账房扣我的月钱呢。天理良心,我可是大大的冤枉呢,我待姑娘可是再尽心尽力不过的了,还反倒被人拿了说嘴,可找谁说理去好呢!” “要我说,姑娘往后可改了吧。那墨瑾公子的书,难道就那么了不得,引的姑娘都等不到天明,非得大晚上这么熬着身子看了,若是把姑娘身子熬坏了可怎么好。姑娘若是再这样,下回我可不去给姑娘买那害人的朱雀门小报了。” “哎呦,好丫头,我不使唤你就罢了,你倒是学着排喧起你家小姐我来了。” 曹韵闻言呵呵一笑。 边走边顺口玩笑道: “说了半天,最后竟是在这儿等着我呢!好,你往后若不给我买朱雀门小报,那我就让珠儿贴身伺候我呗!” “姑娘!” 一听曹韵这么说,小红桃顿时便一脸委屈: “姑娘怎么能......这样,我,我这也都是为了姑娘好啊。” 珠儿那小蹄子,本就整天都想着取代自己呢,若是姑娘真有这个心思,那自己往后可怎么办。 还不被那小蹄子踩在脚底下了。 见小红桃急的眼圈儿都红了。 曹韵也不闹了,连忙好声好气的哄了起来: “哎呀,你这小妮子,可别哭别哭,我方才是在逗你玩儿呢,可别这么委屈啦,咱们俩打小就一起长大的交情,我不过就说说罢了,又怎么会舍得让别人替了你呢!再说了,若同我多情小桃红同鸳帐,又怎舍得你叠被铺床?” 说到这里,曹韵自己倒是先忍不住笑了。 曹韵刚才这最后一句话,是改了戏曲西厢里的词,最完整的是出自元代王实甫创作的杂剧《崔莺莺待月西厢记》,如今还没出世,按理说,一个宋朝的小娘子,自然是不可能晓得的。 但是,曹韵平日里看书极杂,她看过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这书算是西厢记的前身,讲的也是张生张君瑞和相国小姐崔莺莺,在侍女红娘的帮忙下,两人冲破了重重阻挠,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的故事。 所以,此刻说出这么一句倒也不奇怪。 小桃红识字不多,自然是不懂这句话的出处的,不过,倒是不妨碍她听懂是什么意思。 圆乎乎的小脸儿,顿时红起来。 抿了抿唇,臊眉耷眼儿的道: “这都是什么不正经的怪话呀,姑娘,可不要混说打趣我了。” “这算什么,你要是跟我看了墨瑾公子的话本儿,脸皮儿就不会这么薄了。” “哼,那书都快要把姑娘教坏了,我才不看呢。” 小红桃撅了撅嘴儿,一脸的不乐意。 曹韵也不强求。 “好吧,不看就不看。我得去进去读书了,以后朱雀门小报你可要按时买,若是宋妈妈再要扣你月钱,你就给她扣就是了,她扣多少,事后小姐我双倍补给你就是。” 老太君的院子在曹府的第三进,只需穿过两道垂花门,不过半刻钟的功夫,便能到前院的族学。 曹韵从小红桃手上接过书箱。 捏了捏小红桃的小脸,曹韵笑眯眯的吩咐道。 “额......” 在曹韵强大的金钱攻势下,小丫鬟到底还是没坚持住之前的原则。 乖乖妥协了。 “那......好吧!” 曹家的族学,是在前院的家族祠堂后边儿。 每日上第一堂课之前,先生都要带着学生们先背一遍祖训。 族学里是男女分开上课的,是相邻的两间大屋子,面积一样大,都约莫是三百平上下。房子的屋顶很高,顶部装饰了丁字形的悬山顶,承重的主梁上涂了红色和蓝色的漆,即使在冬季也显得极有生机。 曹韵今儿来的早,离正是开课还要一刻多钟。 和平常时候到早了,都在座位上温书不同。 今日族学里得姐妹们,到的早的,都不在自己作座位上,反而都正聚在前桌曹溪的身边儿,一起小声的八卦。 曹韵放下手里的书箱,脱去外面的宝蓝色曲水纹织金缎斗篷,挂在学堂里专门的衣架子上,随意听了一耳朵,果然不出所料,正是在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 “哎呀,今儿个我来迟了,你们昨儿晚上都看书了嘛?” 带头说话的,正是大伯家的小女儿曹晴,她也刚进来,和曹韵前后脚儿到的。 今日的她,穿了一件浅青色的交领襦裙,外面罩着一件大红羽缎面白狐皮里斗篷,头戴莲花冠,打扮的既端庄又贵气。 “自然看了嘛,晴姐姐。” “就是就是,那么精彩的本子,谁能忍得住凡心买回来放着不看啊!”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最近火了,就是因为其火爆,使得汴京不少客栈,都跟风把客栈名字改成了悦来客栈,若是不知道的人,恐怕还以为是连锁的呢。 所以,这会子甚至都不用曹晴说出名字来,众人就已经心领神会,知道她说的是什么书,纷纷点头加入了聊天。 “呵呵,我读之前还担心豫王爷会不会找白绾绾呢,没想到,豫王动作这么快,居然马上就要手下打听白绾绾的消息,看来他对白绾绾很上心,很想找到她哪!嘿嘿,尤其是最后冷冷的说那句话,唔,就很......就很” 曹晴顿了半晌,明明自己心里很明白,却偏偏就是想不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形容。 不禁有些懊恼的蹙了蹙眉。 若是杨蔓娘在此,一定会告诉她,这种形容不出来的感觉,叫做“苏”。 用英文的话,叫“man”。 用再时髦一点儿称呼的话,也可以叫逼.格。 “哎呀,晴姐姐,我和你不一样,我现在倒是不想豫王马上找到白绾绾了。” 曹溪抿着嘴儿。 嘿嘿一笑道: “我现在对那位新出现的白衣公子好奇的紧。反倒是觉得,白绾绾若是能留在庄园里,也挺有意思的。” “嘿嘿嘿......果然英雄所见略同。” “哈哈,溪妹妹有眼光。” “是啊,我也觉得,白绾绾要是能留在庄园才挺好的,晴姐姐,你难道不觉得那个新出现的这位白衣公子很出众吗?天哪,他才一出场,我就心砰砰直跳。世上竟然有这样完美的男人吗,我原想着,豫王就已经是少有的出色男子了,可是看了最新的章节,这位白衣公子也不遑多让啊,如今我才明白,是我孤陋寡闻井底之蛙了,如果说豫王是炙热的火的话,那这位白衣公子便是柔和干净的风,天哪,我从不知道,这世上还有这样光风霁月的男人哩!” 豫王:...... 我是谁,我在哪,我是小丑吗? 呵呵,果然,女人都是大猪蹄子,喜新厌旧,得到了就不会珍惜,之前还信誓旦旦的说喜欢我的霸道,这才几天,新鲜感都没过呢,居然一个个的就移情别恋了! 第35章 话分两头。 却说曹家族学这样富贵人家里发生的事情, 杨蔓娘自然是无法知晓的。作为一个勤劳的打工人,早上更夫的梆子声儿一响,还是要离开温暖的被窝儿, 准时起床准备上工。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狗叫声和公鸡报晓声儿, 开始了一天的平凡生活。 老三杨盼娘也早早的起来了, 正在生炉子, 老二杨士林披了羊皮裘,去东边儿的耳房里拿冻白菜和冻猪肉肉。 今儿的朝食,是贴的红糖饼子, 和白菜猪肉粥。 杨蔓娘洗罢脸刷了牙,涂上新买的护脸的茶油面脂。 这所谓的茶油面脂,是这个年代的一种护肤品, 很受时下女子的喜爱。这是一种用茶油, 花子油,麻油、鲜花和香料等材料配制而成的护肤品, 因为加了鲜花香气浓郁,所以也叫茶油香脂。质地嘛,略微有些油的, 但是杨蔓娘也不嫌弃, 反而觉得这在寒冷的冬日里,用起来却刚刚好,涂到脸上也粉嫩自然,就像是给皮肤裹了一层薄薄的油膜, 保护皮肤不受冷风的侵袭, 颇有点儿现代以油养肤的意思。 是的,继新得了一辆代步牛车后,杨蔓娘也终于用上面脂了。 无论在哪个年代, 爱美都是女人的天性。 不过,爱美也很费银钱就是了。这个年代的护肤品,价格都不便宜,不提御街王家染红胭脂楼,那动辄要十几两银子的上等水粉,口脂,胭脂,面花,熟脑和画眉七香丸。就只是那些中等的胭脂铺子里,卖的那小小的巴掌大的一罐儿茶油香脂,也要要价九十文哩。 不过,这茶油面脂,价格虽然贵了些,但是却也很经用,买的时候据那老板娘说,这一罐子面脂要是细心些,用上三个月不成问题。而且就算不经用,杨蔓娘也是定要买的。 毕竟,这东西如今这天气,不用也不行啊,夏天热了还好,冬天不用是真遭不住啊,如今可不像现代,冬天经常暖冬,有时候路面儿上都没什么雪。这个年代的冬天,那就是实打实的,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每次下了之后,扫雪都是大工程,而且,越是接近三九天的时候,汴京城的天气就越冷,那风就跟刀子似的割的人脸生疼。若是洗了脸什么都不涂就马上出门,一两个时辰功夫,能把脸吹的通红皴裂。 所以,在大宋,很多家里条件差,买不起铺子里面脂的妇人们,冬天过年的时候都会攒一点儿猪油,顺手涂在脸上保护一下皮肤。 而那些稍有条件的家庭,就讲究一些。家里的女人都会攒钱,买上这么一小罐儿来使,也算是一种大宋小富裕娘子的消费习惯吧! 杨蔓娘家之前的条件,自然是买不起面脂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当然也要对自己好一点儿。 这样中等价位的护肤品,还是要置办的。 涂上茶油面脂,梳好发髻,吃朝食,换衣裳。 出门上工,点卯。 开始一天的打工生活。 西楼三楼依旧是老样子,除了望舒阁门口,站着两个身穿皇城司冬季制服,负责守门的高大士兵以外,安静无人。 换灯笼,补灯油,擦拭烛台,除尘,开窗户通风。 一上午杨蔓娘都在三楼忙活,不知不觉,半天时间很快便过去了。 和在二楼楼梯口儿等自己的吕小娘,一起去北楼吃午饭。 一路上不紧不慢的,从西楼走到北楼,人来人往的,杨蔓娘总觉得哪儿有些不对劲。 可具体是什么不对劲儿。 却又说不上来。 今儿个矾楼的员工餐是糯米饭,配一碗清的找不到蛋花儿的紫菜蛋花汤。 吕小娘打了饭和汤来,见她神色有些呆。 揽住她的胳膊,挤了挤眼儿。 一副我就知道的模样儿,道: “哈哈,发什么呆呢,蔓娘,是不是觉得衣裳的颜色不对劲,好些客人都穿白的?” 杨蔓娘闻言,顿时恍然大悟。 知道是哪里不对劲了。 对啊,是衣裳的颜色不对劲。 往常这矾楼里的来客人,都是穿着绫罗绸缎和各色颜色张扬的彩衣,高谈阔论的。 今儿个怎么感觉,客人的衣裳颜色都这么寡淡呢。 十个客人里,就有两三个穿白衣的。 当真是有些古怪了。 “可不是么,今儿上午,来楼里吃饭的那些年轻的衙内们,一个个的就跟提前说好了似的,都穿着长长的白袍子,这么冷的天儿,就背着手在北楼垂花门前面的那颗红梅树下站着,也不怕着凉,好好的真不知道是在做什么妖儿呢!而且要我说,这白天穿成这样也还成,要是大晚上的再穿一身白的在外头站着,跟个鬼似的,不得给人吓出个好歹儿的。” 曾老娘从后厨端着一大碗冒尖儿的糯米饭,和一碗紫菜蛋花汤,在桌子对面坐了下来。 一边吃,一边皱着眉头抱怨道。 “嘿嘿,婶子你的消息也太落伍了,他们穿成这样,那都是墨瑾公子的功劳,他们这是在模仿朱雀门小报上那白衣公子的打扮哪!” 吕小娘吃了一口碗里的糯米饭,笑眯眯的解释道。 杨蔓娘刚端起手里的竹杯子,喝了一口水。 听到吕小娘的话,便瞬间全部喷了出来。 “噗......咳咳咳。” 然后,便是一连串儿的咳嗽。 “哎呀哎呀,蔓娘,你这是怎么啦!” 吕小娘见状,一边连忙帮她拍着背顺气儿,一边把自己的帕子递给她道: “你没事儿吧?” 杨蔓娘接过吕小娘手里的帕子,擦了擦水。 有些懵逼的道: “额,没,我没事儿。” 就是,觉得太突然了。 墨瑾公子的功劳?衙内们模仿白衣公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这事儿,居然是因为自己么? 杨蔓娘委实没有想到会这样。 而且,这话从自己的朋友和同事,吕小娘和曾老娘的口中说出来。 总感觉有些怪,怪心虚的,怪羞耻的。就好像笔下的人物,突然从书里跑出来了似的。 杨蔓娘莫名的,有一种北打破了现实和幻想之间壁垒的感觉。 “蔓娘,你不会连墨瑾公子都不知道吧!” 见她怔愣的样子,坐在对面桌子的卢亚威放下手里的饭碗。 嘿嘿一笑道: “据墨瑾公子的书里说,男子穿白色袍子会显得玉树临风,我正准备今年过年给自己做件白色的新袍子呢!” “呵呵,就你?” 不等杨蔓娘说什么,身旁的吕小娘先撇了撇嘴儿。 毫不客气的打击道: “谁说穿了白袍子的,就是白衣公子了,没准儿是面口袋成了精呢!” “扑哧” 吕小娘这话太促狭了,让杨蔓娘不由的想到那一句,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唐僧。 终究还是没忍住跟着曾老娘一道笑了出来。 换来卢亚威一记哀怨的眼神。 ...... 不过。 玩归玩,闹归闹,别拿更新开玩笑。 正事儿还是不能耽搁的。 毕竟,尊贵的读者老爷们,还都等着看她《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内容呢! 忙完一天的工作,杨蔓娘下工回家,换了件家常的衣裳。 洗漱罢,夕食配着一小碟子腌制的脆酱瓜,吃了一片烤的金黄的馒头片儿。 略歇了歇,便点上油灯,在书房哩开始继续加班挑灯夜战存稿子。 之前的那一章节,对于男二的身份,杨蔓娘留了一个悬念,今日的新章节里,自然要及时的解开悬念的。 至于,女主白绾绾会不会被白衣公子收留的问题,就更不必说了。 杨蔓娘之前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写了天上下大雨,写白绾绾跑路摔跤,最后又写了一个满是鲜花的庄园,为的是什么,不就是为了让女主和男二有一个合理的相遇和相识机会嘛。 所以,毫无疑问,在最新的章节里,女主白绾绾自然被白衣公子好心的收留了。 并且,收留之后,彼此还互相做了简单的自我介绍。 “我姓陆,名逸尘,姑娘往后就唤我陆公子就好了。” 男二的名字,杨蔓娘构思的时候,也是费了心思的。她原本准备了五个名字,还有陆瑾年,陆景年,陆轻尘,陆飞白。 都是非常典型的温柔男配的名字,还专门写在了稿纸上。 但是,最后选来选去,还是选择了逸尘这两个字,她总感觉,这两个字给人一种身姿飘逸,超脱尘俗的感觉。 更有意境,也更符合男二的人设一些。 “陆公子,我叫白绾绾,这是我娘给我取的名字。” 女主随后,也轻声对男二陆逸尘报出了自己的名字。 想来,杨蔓娘写到这里,女主自己不知道。 但是英明的读者老爷们,火眼金睛肯定是已经瞧出了一些端倪的。 男主姓陆,陆这个姓氏,在这里可是很微妙的。大家肯定会想,这男主和陆员外是什么关系? 不会是......额,不会吧? 嘿,您猜的还真没错儿! 巧了,这位新出炉的男二陆公子陆逸尘,就是之前那个找去白绾绾家的陆员外的儿子。 所以,陆逸尘,就是最初的时候,和女主白绾绾订立了婚约的对象。 而且,也正是因为这个订立婚约的对象,女主被后娘和继妹疯狂的嫉妒,一路被陷害,最后,来到了他的面前。 杨蔓娘到底还是没有辜负,自己在现代多年看小说和各种影视剧的深造经验。继之前女主中春药和霸总豫王春风一度跑路之后,又憋出了一个大的狗血。 女主白绾绾避雨巧遇未婚夫,偏偏双方相见却不相识! 第36章 因着明儿是杨蔓娘十日一次的休沐日子, 早晨不用去矾楼上工。 所以杨蔓娘写书到很晚,之后又修修改改,一直忙活到了子时一刻多。 姐妹俩才吹了书房的油灯, 将完成的稿子包好油纸放在书桌上, 回到东屋睡觉。 睡了个懒觉, 第二天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了。西屋早就没了人, 显然,老二杨士林已经带着她准备的稿子去朱雀门小报上工了。 “大姐,咱们今儿朝食吃什么啊?” 老三杨盼娘打了个哈欠, 她还是觉得有些犯懒,索性也不起来。 围了一圈儿被子坐在床边儿上,一边拿梳子梳头一边问道。 “今儿不做饭了, 咱俩出去吃灌肺。” 难得的有一天休息日, 怎么能在家里窝着。 那也太浪费大好时光了。 “好呀好呀。” 一听要出去吃灌肺,老三杨盼娘顿时来精神了。小骷髅眼儿一亮, 被子一掀,也不围在床上了,手头加快了梳头的速度, 三两下便梳了一个简单的双丫髻, 之后便穿上靴子,换好羊皮裘等着出门。 灌肺是汴京的特色早点,做法也不复杂,将羊肺洗净, 把芝麻和杏仁碾碎调成糊状, 加上面粉、豆粉、生姜汁儿、肉汁儿、熟油,再和细盐一起拌匀了,然后灌到羊肺里头, 灌满了再煮熟,之后或炒或煮着吃随意就行。 杨蔓娘姐妹俩要了一份儿香辣灌肺,宋朝还没有辣椒,所以想要吃辣味儿,一般都是加上茱萸,芥末和胡椒一类的辛辣调味品来做的,炒出来就是香辣灌肺。 虽然不如辣椒味道那么刺激,但胜在这江家食肆是祖传老店,厨子的手艺好,且用料足够新鲜,所以吃起来口感筋道,外弹里酥,香辣可口,那滋味儿,一点也不比用了辣椒的差。 “大姐,不如吃完了咱们去瓦子里逛一逛吧?” 老三杨盼娘不太能吃辣,却又偏偏又好这一口儿。 一边吃一边被辣的直吸气儿。 杨蔓娘闻言点了点头。 将在路上买的还热腾腾的七色烧饼掰给她一块,道: “好,正好顺便去买只猫儿!” 随着搬了新家之后,慢慢渐渐适应了保康门这边儿的生活。 杨蔓娘也在考虑买一只猫儿陪伴自己。 作为一个猫奴,杨蔓娘在穷的时候,自然不想买个猫跟自己一起受苦,但是现在条件允许了,骨子里那颗爱猫的心,就又扑通扑通,变得蠢蠢欲动起来。 尤其是刚才路上,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去街口儿的姚氏小食店买七色烧饼的时候,瞧见店主家里的那只漂亮优雅的黄色大橘猫,在炉火边喵喵叫的模样儿,就再也按捺不住那颗想要也买猫儿的心了。 心动,自然就要行动。 既然想要买猫,杨蔓娘也不拖沓。 吃罢了灌肺和七色烧饼,又和老三杨盼娘分喝了一盏不要钱的紫苏熟水,便一起步行去了附近的保康门瓦子。 在大宋,瓦子可以说是一个非常理想的购物和娱乐场所,汴京大大小小的瓦子,有五六十座,保康门瓦子规模不大,只能算是一个小瓦子。 不过,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里不光有很多的各种卖小食的店儿,还有说书听戏的地方。若是逛的冷了,还可以去店里坐一坐,花上几文钱就能听一场戏,还能喝一碗不花钱的热茶。 这个点儿有些早,逛保康门瓦子的人还不多,不过里面的店铺和摊子都早早就开了。 杨蔓娘花了一文钱,从挎着篮子的小贩那里,给自己和杨盼娘一人买了一串素签儿鸡皮,拿在手上,边吃边随着人群慢悠悠的逛。 最显眼的,是一进门卖米面粮油的,卖鱼卖肉卖菜卖豆腐的。再往里走,是卖布匹卖斗篷的,做靴子的,卖胭脂首饰的,卖零碎小玩意儿和吃食的,西北角的两排铺子挂着迎客的幡子,显然都是唱曲儿和说书的小茶肆。 再往前走,瓦子中间的空地上,还有各种杂耍的,吹拉弹唱,卖艺顶缸的。 还有那披着斗篷变脸的,吞剑的,喝酒喷火的,周围围着一圈儿人,不时的高声叫好儿。 尤其是那一边翻跟头一边喷火的,看的老三杨盼娘的小骷髅眼儿瞪得溜圆。 捂着嘴儿,一脸惊奇的道: “大姐,好吓人,那人的嘴巴居然真的能喷火啊?他嘴不会烫到吗?” 杨蔓娘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这种喷火表演的解密视频,似乎在川剧中,喷火表演都用煤油这些易燃的物质。演员都嘴里含着装有松香末儿的小包,用嘴将其吹向火把,形成巨大火焰的效果。 不过,这是人家卖艺人用来养家糊口的秘诀,杨蔓娘自然不会说破。 拉着杨盼娘一边逛一边笑着道: “呵呵,这都是人家打小练就的吃饭功夫,有诀窍和技巧的,再说也肯定会小心的啊!” 瓦子里的宠物店不少。 吃完手里的素签鸡皮,才走了没一会儿。 便瞧见瓦子最东边儿,一排排挂着彩色幡子的各种宠物店,猫食店,狗粮店和花鸟鱼虫店。 店主们将笼子里的猫咪,狗子,鹦鹉,百灵,八哥儿,还有各色颜色漂亮的小鱼儿摆在店铺前的廊下,吸引着来来往往的逛街人的目光。 “大姐你瞧,这里有好多猫和狗啊,你瞧那只白色的小猫,眼睛是水蓝色的,可真好看啊!” 老三杨盼娘指着最边儿上,一家名叫“狸奴舍”的猫儿宠物店。 一脸兴奋的道: “要不,咱们就买那只白猫吧!” 不怪杨盼娘这般激动,这小娘子其实也是个猫奴,她一直都很羡慕别人家里可以养猫。 以前在南熏门那边儿住的时候,家里没有猫,她夏天就常常去街口的皂角树下,和邻居家跑出来的小猫玩儿,很多时候都到了天黑才依依不舍的回来。 其实不光老三杨盼娘喜欢猫,在大宋,喜欢猫的人很多。 撸猫这样的时尚之举,也并非现代人所独有,而是在千年之前就有了。 可以说,大宋几乎一半还多的人家都养猫。 而且,人们宠猫儿的程度,比之现代人有过之而无不及,就连邻居之间,互相串门儿说话的口头禅都是:诶,你们家的猫怎么样啊? 可想而知猫儿在家里的地位。 而且,不光普通的市井百姓养猫,时下文人士大夫也尤其爱猫,而且文人士大夫养猫,除了用来保护家中的藏书之外,还喜欢时不时地赏玩猫咪。 士大夫们常常欢聚在一处,讨论猫咪的品种、或是谈论着猫咪的毛色瞳色,亦或者是赞叹猫咪的可爱,为猫咪写诗。甚至,毫不夸张地说,宋时养猫和赏猫这项活动,已经成为了一种文人士大夫之间交往的雅事。 之前。 在李氏小报上,还刊登了一则官家的红颜知己李师师养“狮猫”的轶事: “矾楼大家李师师者,方十六七岁,爱一狮猫。亡之,官家限令开封府访索。逮捕数百人,致猫百计,皆非也。乃图形百本,张茶坊、酒肆,竟不可得。” 大概意思就是说,矾楼大家李师师丢了一只宠物狮猫,官家为此竟然出动了开封府协助寻找,而且,还真一下子找到了百余只和其相似的狮猫。 单单一个模样儿相似的猫就有这么多,可想而知在汴京城里,养宠物猫的人家该有多少了。 当然,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大宋,什么事情,最后都被经商头脑发达的宋人会变成一连串儿的生意,养猫之事自然也不例外。 有人养猫,自然就有人卖猫粮啦。 杨蔓娘姐妹在狸奴舍,跟店主讨价还价,花了一百九十文钱,定下了那只水蓝色眼睛的白色波斯猫。 这还不算完。 又花了六文钱,在对面的小张猫食店,购买了猫粮,小鱼干儿,还有逗猫棒和猫窝。 你以为,这样就可以带猫儿回家了嘛? 当然。 不可以。 在大宋,养猫,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呢。 “小娘子已经下定了,那这只猫儿我就不会再拿出来迎客。后天便是个好日子,到时候您带上聘书和聘礼,来店里把狸奴接回家去就是。” 聘书?聘礼?接回家去? 瞧见杨蔓娘一脸吃惊的神色。 胖乎乎的宠物店掌柜收了银钱,笑眯眯的解释道: “好叫小娘子知道,如今的人家养猫儿,和过去不同了,都要先从聘猫开始。要是想要养好猫儿,主人就得看一看,选一个好日子,写一封聘书,备上聘礼,再把它带回家。” 杨蔓娘也是头一回知道这个规矩,但作为一个猫奴,她倒是并不排斥这些新奇的规矩。 就像是玩儿养成游戏似的,反而觉得很有趣。 便央着掌柜详细说一说。 这会子时间还早,倒是没什么别的客人光顾店里,闲着也是闲着,掌柜的便耐心的给杨蔓娘解释起来: “这聘书便是纳猫契,大概意思呢就是主人与猫儿之间要有个约定,要让东王公和西王母做见证人。契约上要详细描述自家猫儿的长相和毛色瞳色,主人给猫儿起的名字,收猫的吉日,还有主人对猫儿的期望和要求,比如从此之后,要积极捕鼠,不伤害家畜,不偷窃食物这些。至于彩礼嘛,就是一串小鱼干咯。” 杨蔓娘听着便觉得很有趣。 这纳猫契怎么弄得跟现代的结婚证似的。 不过,她倒是很乐意用这样的仪式去养一只小猫的。 “那,之后还有什么讲究的嘛?” 第37章 不过。 朱秋雨小娘子显然还是太天真, 高兴的有些太早了。 她不知道作者都很坏的,喜欢用甜甜的糖,把天真单纯的小读者骗进来刀。 也不知道, 按着言情小说的定律, 前面吃了作者发的糖, 之后一定会被刀的很惨的。 而杨蔓娘此刻, 就正酝酿着刀读者老爷们一把。 毕竟,男二陆逸尘和女主白绾绾再这么一路甜下去,就越来越般配了, 恐怕过几天就该考虑成亲事宜了,再过几天,伺候完月子, 孩子都该下地打酱油了。 那怎么行。 所以, 必须要给他们之间设置阻碍,让他们俩误会, 狠狠的误会,然后分开。 毕竟,霸总豫王还在一边儿排队等着呢! 至于怎么制造误会, 杨蔓娘早就准备好了。 此刻驾轻就熟, 信手拈来,该男主那个打酱油的爹陆员外出场搞事情了。 所以之后,在一个风和日丽,岁月静好的清晨。 一辆马车风尘仆仆的来到了陆家庄园, 马车停下, 来人踩着马凳儿下车,一身儿蓝色交领锦袍,正是许久不曾出场的陆员外。 却说这陆员外之前定下婚约, 给白绾绾的父亲留下了定亲信物之后,还没来得及跟儿子陆逸尘说,便因为家族生意上的事儿,匆匆忙忙南下去了一趟杭州。 一来一回,路上就将近一个多月的时间,如今总算是把事情处理完了,才又回到了汴京城。 所以,当在陆家庄园的凉亭里,陆老爷突然把给他定下婚约的事情,告诉男二陆逸尘的时候,陆逸尘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整个人都懵了。 毕竟,他从来都没想过,自己都不知道,就会被定下亲事。 但是,偏偏就是他这一懵,就有了时间差,然后,误会就这么水灵灵是产生了。 却说,女主白绾绾原本像往常一样,在花园里给新开的芍药花浇水,后来觉得累了,便躺在花丛中的长椅上歇息一会儿,然后,她便巧合的听到了男主他爹说的话。 “我给你定了一门亲事!” 什么,陆公子她居然有未婚妻了! 顿时,这个突如其来的消息,如同晴天霹雳一般,让白绾绾整个人都呆住了。 可不等她再往下听下去,却瞧见一个穿绿裙儿的丫鬟,手里端着一个茶水托盘儿,正好从小径上往自己这边走来。 担心被人发现的白绾绾,连忙乘着对方还没瞧见自己,提起裙子跑开了。 所以,她并没有听见陆家父子二人后面的对话! “爹,我还不想成亲。” 对于老员外突如其来的定亲,陆逸尘惊讶过后,便摇了摇头拒绝道。 当然,他不是不想成亲,是不想和别人成亲。 只是这话,不好说出口。 “这是为何?逸尘,男大当婚,女大当嫁,你也到了成亲的年纪,我当年像你这么大的时候,都已经和你娘成亲了。” 陆员外闻言一脸惊讶,不过他妻子早逝,一直都是和儿子相依为命,所以,面对这唯一的儿子,陆员外还是很有耐心的。 见陆逸尘不语。 陆员外遂喝了一口茶,语气温和的介绍起定亲的对象来: “说起来当年,他家还是你爹的救命恩人呢,那户人家姓......” “爹!” 不等陆员外再多介绍,一向脾气温和的陆逸尘,罕见的打断了父亲的话。 语气坚决的道: “爹,我是真的不想成亲,儿子不是那等忘恩负义的人,那户人家若是对爹有救命之恩,儿子以后一定会报答的,但若是为此就娶那家的女儿,请恕儿子无法从命。” “逸尘,你......你不会是心里有” 陆员外心里一惊,对上自家儿子纯澈而坚定的眼神。 瞬间想到了一种可能。 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是的,爹,儿子心里已经有心悦之人了。” 陆逸尘想到了女主白绾绾,眼中忍不住露出了一抹温柔的笑意。 点头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是谁家的姑娘?” 陆员外有些好奇的道。 “额......爹,我现在不能说,以后您就会知道的。” 陆逸尘担心会损害女主白绾绾的闺誉,而且,他还没有正式的跟白绾绾表明心意,所以想了想,最后还是没有对父亲说出自己的心仪之人是谁。 哎,写到这里,连杨蔓娘自己都忍不住要感慨了。 温柔深情的男二们背后默默做了那么多,却为啥总是得不到女主,原因就在这里了。 就是因为性格的缘故,他们的性格太讲规则太温柔,太君子风度了。 你看,明明大好的机会,就这么阴差阳错的溜走了。 “好吧!” 陆员外见陆逸尘不肯说,倒是也没有再勉强。 只是他到底还不死心,想要再劝一劝儿子。 “那我给你订亲的姑娘,你真的不打算见一见吗?也许,等你见了之后,发现这家的姑娘也合你的心意呢?” “不必了,爹,我心意已决。就算再好的姑娘,也不会见了。爹你别耽误人家姑娘了,还是明日就帮我退了这门亲事吧!” 陆陆逸喜欢白绾绾,他已经打算好了,等爹走了就去找白绾绾表明心意,然后等退亲之后,就去白绾绾家提亲。 所以,他语气坚定的对父亲道: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儿子已经有了心仪之人,这辈子非她不娶。” 为了表现男二陆逸尘的才学,和对女主白绾绾的忠贞和专一,杨蔓娘在这里,特意用了曹雪芹先生红楼梦里,贾宝玉对林黛玉说的那句话。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 别人再怎么好,都与我无关,我的心中只有她一人。 感情里,真诚是永远的必杀技。只这一句,男二陆逸尘的深情和专一的人设,就这么立起来了。 杨蔓娘想,这一句赤诚动人的剖白,大约是男二人品和感情的高光时刻了,想来就算再怎么铁石心肠的读者,读到这里也会为之动容吧! 蘸上浓墨,她正准备写后面的情节。 “吱呀”一声。 书房的门被推开了。 老三杨蔓娘端着一碟子小蜜桔走了进来。 “大姐,写了一下午,天都快黑了呢,先歇一歇吃点橘子喝口水吧!” 老三杨盼娘关上房门,将碟子放在书桌边上,又从铜壶里倒了一盏温水给她。 这是杨蔓娘在现代带来的养生习惯,少喝茶多喝温水。 “好。” 杨蔓娘放下手中的毛笔,才发现不知不觉都傍晚了,天都暗了下来。 喝了一口水。 又从碟子里拿起一个金桔慢慢的拨着。 随口问道: “什么时辰了,你不是说要写纳猫契么,写完了吗?” “嘿嘿,刚写完。” 杨盼娘把杨蔓娘用过的废纸,卷成一个筒儿。对着炭盆点了火。 转身一边用它点燃书房里的油灯,一边拿起杨蔓娘钢刚写好的一沓儿稿子。 笑眯眯的道: “哎呀,又有新章节可以看咯,嘿嘿,上一章俩人那么甜蜜的,这一章陆公子和白绾绾该在一起了吧!” “额,你自己看吧。” 看着老三杨盼娘一脸期待,兴致勃勃的模样儿,杨蔓娘眼神闪了闪,有些心虚。 含糊的回了一句。 不管了,我先吃瓣桔子补充补充维生素c吧。 唔,这橘子味儿不错,汁水充足,很甜哪! 嘿嘿,橘子皮也是个好东西,可不能扔,正好顺便放在火盆儿上烤一烤,不光清香还能提神。 额,记得早上出门子的时候,去东面放吃食的耳房里瞧了瞧,家里那半篓子蜜桔,还剩下十几个了,也就能吃个三五日的,若是改天遇上合适的了,倒是要再买半篓子来存着慢慢吃才好。 “啊,天哪......这,怎么会这样呀!” 杨盼娘的看书速度不慢,杨蔓娘这边儿才吃完一个,才正准备剥第二个橘子呢。 她便放下了手里的书稿子。 一脸震惊和不可思议的低呼道: “陆公子他,也不多听一句,竟然就这么拒绝了吗!就差那么一丢丢啊,他哪怕多听陆员外说上一个字,答应了陆老爷去瞧一瞧这位和自己定亲的姑娘呢,也能知道家里定下的未婚妻就是白绾绾了,结果也不至于这样啊!大姐,这事儿也太阴差阳错了吧,陆公子他这样,岂不是要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么?” “唔。” 先跟白绾绾退亲之后,再去跟白绾绾提亲? 杨蔓娘将剥好的橘子递给杨盼娘一半儿。 歪头想了想,很严谨的道: “不出意外的话,是的。” 有了刚才的阴差阳错,这会子老三杨盼娘也变得很警惕了。 闻言便眉头一蹙,直接刨根问底儿: “那,大姐,什么叫不出意外?” “咳咳,就是嘛......算了,你帮我磨墨,我写给你看就是了。” 杨蔓娘是个i人,并不擅长用嘴巴讲故事,索性也不吃橘子了,拿湿帕子擦了擦手,便直接坐回桌边儿继续写。 书接上回,却说,陆员外离开庄园之后,男主陆逸尘便迫不及待,满心欢喜的去找女主白绾绾,打算正式表明自己的心意。 然鹅。 这自然是不可能成功的。 敲门一会儿,却都没有人开门,等陆逸尘推开门之后才发现,女主白绾绾不见了。 是的,白绾绾离开了。 之前在花园里,听到男二陆逸尘有未婚妻的时候,白绾绾内心先是震惊,接着便是满心失望和难过,回到屋里之后,便偷偷的趴在床上哭了很久。她很想去跟陆逸尘问个明白,却发现自己根本没有资格和立场,她只是对方好心收留的路人罢了,不感激就罢了,又有什么资格去问对方呢!毕竟,陆公子从来没有正式的跟自己表明心意过。 第38章 《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最新章节, 在朱雀门小报上匍一登出,便在汴京的闺秀圈引起了海啸级别的巨大反响。 几乎每一位看了新章节的小娘子,都被平等的虐到了。 曹溪是《霸道王爷心悦我》狂热书迷, 更是白衣公子陆逸尘的铁杆粉丝。 所以, 每一次朱雀门小报发新章节, 她都等不及。 拿到之后便忍不住想看, 所以,每次总是一边吃朝食一边读报。 这样一心二用,心不在焉的吃饭样子, 显然不符合大家闺秀的规矩。 但父亲曹玮经常忙的不在家,曹二夫人又是个极疼女儿的,所以在自己的院子里, 自然也由着她的性子。而且, 每回小丫鬟燕儿买了报来,曹二夫人还都会提前让伺候的下人拿熨斗把油墨熨烫一下, 再放到桌子上,免得女儿看小报的时候弄脏了袖子和手。 原本,这样倒也相安无事, 偏偏就今儿个凑巧了。 之前, 丈夫曹玮每天卯时便早早的就坐车去上朝了,他的朝食自然都是单独用的。 可今儿个恰好是休沐日,曹二夫人又去正院伺候老夫人了。 曹玮便难得的有了慈父之心,和自家女儿一道用朝食了。 曹玮是满心的慈父情怀, 还想着好好跟女儿曹溪聊一聊最近的生活, 说一说在族学的功课,看看有什么不懂的,自己这个做爹的, 也能给讲一讲。 但,理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谁想女儿曹溪上桌之后,除了一开始行礼问安之后,便拿着一本小报兀自看的入迷,也不抬头说话,弄得曹玮的一腔父爱无处安放。 这还不算,曹溪后面看着看着,便开始随手扒拉起碗里的粥来,最后,居然连袖子浸到汤碗里去了都没察觉。 看的曹玮不禁皱了皱眉,不悦的咳了一声。 偏偏曹溪被自家母亲宠惯了,也是个不会看眼色的,又正好看新章节的入迷。 也没有注意到自家父亲的不悦,兀自在那看的津津有味。 曹玮虽不是宰相,肚子里能撑船。但也官居从三品吏部侍郎,通奉大夫,又通晓儒学和音律,是个端方君子,基本的城府和涵养还是有的。 所以即使对女儿的行为有所不满,但丫鬟婆子都在一边伺候着,却也给女儿留了面子,并没有当场没训斥什么。毕竟,食不言寝不语,想着之后私下里再好好教育女儿。 可是,偏偏事情就是这么寸。 今儿个朱雀门小报刊登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新章节,内容太过虐心,直接把曹溪给创了。 那陆员外突然到来,还好心办坏事,在花园里说出了给陆逸尘定亲的事儿,让女主白绾绾误会了陆逸尘,甚至,阴差阳错的,都没有来得及听到对方表明心意,便伤心之下离开了陆家庄园。 曹溪看到这儿的时候,心里顿时郁闷的不行,也忘了自家老爹还在桌子上呢。 没忍住一拍桌子,骂了一句: “什么啊,这当爹的可真是够添乱的!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做什么!” “放肆!” 这话一出。 侍郎大人曹玮的脸,顿时黑了。 做官的城府和涵养,此刻也飞到九霄云外了,直接重重的放下手里的筷子。 “曹溪,你说什么,你给我再说一遍!” 曹玮骤然发飙,给曹溪吓得一哆嗦。 怎么回事啊,才好好的吃着饭呢,怎么突然就生气了呢。 不过,自家老爹可不是娘,她娘发火是雷声大雨点儿小,嘴上说的厉害,但从来不打孩子的,大不了撒撒娇就过去了。 他爹可不一样,他爹虽然平日里瞧着脾气温和,斯斯文文,对谁都笑眯眯的。但是发起火来那可不留情,若是惹到了他,可是会直接上家法的,别说撒娇了,就是老祖母求情都不管用。 所以,曹溪在家里,不怕她娘怕他爹。 这会子见曹玮脸黑生气了。 曹溪也不敢得瑟,很怂的把袖子从汤碗里抽出来。 很识时务的扑通一跪。 一脸懵逼,弱弱的道: “爹,我没说什么啊!” “你还有脸叫我爹!” 自己一旬就休息这么一日,还特地推了同僚的宴请,想着在家好好的陪一陪家里的妻子和女儿。 自己辛辛苦苦的,还不是为了这个家,谁想这小妮子刚才居然说出那样的话,这明显是在讽刺自己哪! 曹玮越想越气,一拍桌子就喷: “你给我说清楚,我这个当爹的怎么就添乱了!什么叫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子回来?不知所谓,你的意思是,这个家你爹还不能回来了?” “额......” 曹溪这总算是明白了自己挨骂的缘故。 顿时有些哭笑不得的解释道: “爹,不是啊,你听我解释,我这都是因为......” 曹玮此刻正在气头上,根本懒得听她说。 “别狡辩,都是你娘惯的你,一天没大没小,还敢跟长辈吃饭拍桌子。简直是岂有此理,去给我跪祠堂里好好反省!” 说完,给曹溪一个“敢不去的话你就试试”的眼色后。 曹玮便绷着个脸,黑袍滚滚地离开了曹溪的视线。 “姑娘,请吧!” 曹玮一走。 门口的老妈妈们便忠实的执行自家老爹的命令。 一刻都不带耽误的。 “哎呀......我爹都走了,能不能不去啊!我荷包里有银子,我给你们赏钱呗!” 显然,曹溪姑娘已经是老油子了。 熟门熟路的解下腰间的荷包,试图耍赖行.贿妈妈们。 讨价还价,逃避自家老爹的惩罚。 不过,老妈妈们人老成精,虽然都很心动曹溪许诺的赏钱,但她们都分得清大小王,都更怕老爷曹玮回来怪罪丢了饭碗,所以这会子一个个的便宛如包公在世般,也不收银子,反而一脸的刚正不阿。 “那就得罪了,姑娘!” 说着,老妈妈们便一起抬手,就要把她架起来走。 “哎呀哎呀......好吧好吧,妈妈们别拉我我自己走。” 曹溪连忙挣扎开来。 “真是的,平常一个个的背后赌钱吃酒,也没见你们这么拾金不昧的,偏偏今儿个拿我做筏子...... 贿.赂不成,曹溪郁闷的撇了撇嘴儿。 没好气的的吐槽了老妈妈们一句。 忿忿的道: “哼,跪就跪,反正也不是头一遭儿跪祠堂了!” 一边起身,一边顺道把刚才没看完的朱雀门小报,塞到袖子里一道带走。 末了。 又想起今天本来要上学的事儿,转头高声跟贴身丫鬟燕儿叮嘱道: “对了,过会子可别忘了给我去族学告个假!” “知道啦,姑娘就放心去吧!” 燕儿答应的格外爽快。 话分两头儿。 却说,这边儿曹溪被老爹罚跪祠堂不能来上学,让丫鬟燕儿去族学告假。那边的族学里,曹溪的位置周围,却已早早的聚满了人。 这种现象,最近已经是常态了。 因着今儿个学里的炭盆儿烧的迟了,有些冷。所以,来得早的姑娘们没有脱外头的大毛衣裳,披着颜色各异的名贵斗篷,拿着手炉儿,聚在一起,或站或坐,正兴致勃勃的讨论着《霸道王爷心悦我》最新的章节。 “嘿嘿,我可太喜欢陆公子说的那句了!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我记得弱水二字最早的出处,是出自东坡先生的《金山妙高台》,诗里有一句“蓬莱不可到,弱水三万里。” “不错,晴姐姐说的是,不过东坡先生诗里的弱水,是泛指寻求仙境路上的阻隔,而陆公子这一句里的,则是指情爱之海。后面的三千是虚指,言其广、其远、其多也。这整句之意,便是说世间美人,虽多如弱水般浩瀚无垠,但是人之一生,所求不过其一,心有所属,便足矣。能说出这样的话,可见,陆公子是多么专情且有才华了。” 果然,不出杨蔓娘之前所料。 曹家的小娘子们都饱读诗书,有一定的审美能力。 这一句来自后世名家曹雪芹的话,借男二陆逸尘之口说出,寓意深远,与宋人之智慧和审美相契合,仿佛一颗闪闪发亮的星辉,让小娘子们都赞叹男二的才华的同时,倒是越发的喜欢陆逸尘这个人物了。 不过,莎士比亚曾说,一千个人眼里,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同样的一件事情,不同的人,便会各有不同的看法。 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饮。有人从中看到的是男二陆逸尘对于爱情之忠贞和专一。 自然有人看到了别的: “我觉得这一句,也不单单可以说男女之情,还也可将其引申为人生之态度和选择。在纷繁复杂的世界中,我们或许会遇到无数令人心动之事物,然唯有明确心之所向,方能不为外物所惑,坚守本心。” 曹三姑娘曹韵的这一番言论,颇有一种学霸做阅读理解升华全文主题的意味。 众人听了,都不禁点头附和: “韵姐姐说的有理。” “嘿嘿,不光陆公子有才华,韵娘你也有才,竟能说出这样的一番宏论。” “呵呵,不是陆公子有才华,也不是我有才,而是写书的墨瑾公子有才才对。” 曹韵摇头轻笑道。 平生头一次,有了想跟某个人结交的冲动。 感叹过后,话题很快便转回了书里。 “不过,白绾绾也太过分了吧,陆公子都认定了她,还满心欢喜的跟她去表明心意,她怎么能在信里说自己把陆公子当哥哥啊,这也太伤人了,谁愿意给心悦之人当哥哥啊!真是的,我感觉陆公子最后说那句话的时候,心里好悲伤好失落啊!” 第39章 “天气晴明......” 伴随着更夫的梆子声儿起来。 杨蔓娘照例洗漱梳头换好衣裳, 吃了朝食去矾楼上工。 今儿个是腊月初一,是矾楼每月发薪的日子,点了卯, 杨蔓娘和吕小娘一道去中楼那边儿的账房处, 领了自己这月的五百文工钱。 再有整整一个月, 便是除夕了。 临近年关, 白天矾楼里的客人不多。所以,大家手头也都开始懒散起来了。 回到西楼,路过茶水房, 正碰上一群二楼帮闲的妇人,正在里面聊着八卦。 见她俩来了,众人都纷纷打招呼。 “哎呀, 是蔓娘来了啊!是去领工钱了吧?” “是啊, 嫂子。” 说话的是肥娘子,杨蔓娘笑着应对道。 “呵呵, 蔓娘,你如今去了三楼,我怎么觉着好些日子没见你了!” 正在喝茶的刘西施, 盯着上下打量了杨蔓娘一番。 半晌, 笑吟吟的道: “你们发现了没有,蔓娘这丫头最近变漂亮了!” “哎,你还别说还真是,蔓娘这是长开了啊!莫不是来了葵水了, 这小娘子一来了葵水, 模样儿就大不一样了!” “可不么,我家那......” 众人七嘴八舌的讨论着,打开了话匣子。 慢慢的, 话题也越来越偏。 从女人来葵水讨论到将来嫁人,再从嫁人讨论到生儿育女。 叽叽喳喳的,杨蔓娘这个当事人都一时插不上话儿。 索性跟蓝娘子要了一点茉莉茶粉,坐在一旁的绣墩儿上一边喝热茶,一边听众人八卦。 其实,刘西施刚才说的也没错,她最近确实变好看了,不过却不是因为来了葵水。 人都是自己生存环境的产物,一个人生活水平如何,都可以从脸色上看出来。 这段日子,家里的生活条件变好了。 吃饱穿暖了,营养充足,脸上还有面脂可以涂,所以,她也脸色红润了,瞧着自然是要比以前好看些的。 其实,不光她一个人变好看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里的两个小的也长高长肉,便好看了。 “哎哎哎,这都是干什么呢!一群人躲在茶水间里,手头的活儿都干完了啊?虽然是年下,也不能这么散漫啊!” 西楼副管事常清年不知何时来到了茶水间,背着手站在门口,皱着眉毛不高兴的道。 嘴边的两撇山羊胡也一翘一翘的,说出了那句总是挂在嘴边儿的口头禅: “哼,等扣工钱的时候,一个个的可别来找我,勿谓言之不预!” 众人闻言,顿时作鸟兽散。 杨蔓娘也随着大流,走出茶水间。 一路上了三楼,跟两位守门的皇城司士兵打了招呼,便进了望舒阁开始每日例行的除尘。 说实在的,自从写小说的收入,开始慢慢趋于稳定以后,杨蔓娘就开始考虑要不要继续在矾楼做工了。 毕竟,如今她写小说的收入,可比在矾楼做侍女的收入高多了。 只是,又一想如今搬了新家,离矾楼很近,没有了通勤长的烦恼。再加上这段时间,调到三楼的工作实在是太轻松,还提了一倍的工钱。 每日说是除尘,实际上,所有雅间,都是被专门负责洒扫之人统一打扫过一遍的。到她这里就是个查漏补缺罢了,非常轻省。 可以说比之前在二楼做灯烛侍女轻松了好几倍,是典型的钱多事少离家近。 所以,杨蔓娘便有些犹豫,一直没有下决心辞工。 望舒阁里很安静,显然,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并不在。 杨蔓娘照例用蘸了芙蓉清露的水,将卧室,客厅和茶室都擦了一遍。 便开始打扫书房。 因为每天都在打扫,窗边书架上的兵书都非常干净。 杨蔓娘一边擦灰,一边重新将其摆放回原位。 倏忽间。 一张素筏从《孙子兵法》中飘出,掉落在地上。 虽然,杨蔓娘无意窥探别人的隐私。 但素筏上的字,还是自动的印入了她的眼帘。 “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 杨蔓娘写小说这么久,对于毛笔字的好坏,还是能分辨的。素筏上的字迹行云流水,气息平和。每个笔画都沉稳有力,透露出毋庸置疑的权威的同时,又给人以宁静致远的感觉。 果然是字如其人。 通过杨蔓娘这段日子的观察,他发现这位威名在外的皇城司指挥使,私下里总是非常的沉默寡言,喜怒不形与色,他似乎从来没有失态过,明明说话的声调也不高,却让周围人莫名的想要服从。 而且,他很喜欢安静和独处。虽然住在矾楼这样的顶级消金窟里,但他却从来不找乐女,不喝酒,不斗茶,不看歌舞,不去下注官扑,可以说,完全没有任何的不良嗜好。 这位指挥使唯一的爱好,大约便是吃炒蚕豆了。 晚上回到望舒阁。 一叠炒蚕豆,一杯清茶,一本兵书,便能度过一个晚上。 “你喜欢王勃的文章?”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身后传来。 说曹操,曹操到。 不知何时,傅劲光已经回来了。 杨蔓娘顿时吓了一跳。 看人家的东西,还被正主抓包。她顿时不好意思了。 连忙道歉: “额.......对不住啊,是它自己掉出来了,我不是故意要看的。” “无妨。” 对面的傅劲光显然没有在意,但也没有让她离开的意思。 俯身捡起地上的素筏,随手放回书页里。 “知道这句的意思吗?” 想起那晚,无意间听到这位小娘子高谈阔论的诡辩。 傅劲光也不知道为什么。 就莫名的对其有了一丝好奇。 所以,一向沉默寡言的他,难得的主动找了话题。 “当然知道。” 大名鼎鼎的课后背诵文《滕王阁序》,当年在学校,多少人也被折腾的死去活来,背不出来放学不许回家,杨蔓娘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俗话说,钱是人的胆儿。大约是最近腰间的荷包鼓了的缘故,杨蔓娘面对这位指挥使说话一点儿也不拘谨。 思索了片刻道: “这一句,是出自唐代王勃的《滕王阁序》,高宗时,洪州都督阎某重修滕王阁,在上元二年的重九日,在滕王阁上宴请群僚和宾客。当时的王勃恰好南下探亲,路过了滕王高,也参加了这场盛会,即席赋诗,并写了这篇滕王阁序。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这句话的意思是,一个人处境越是艰难,就越是要坚忍不拔,越是不可以丢失高远之志。” 少女声音清脆柔和,眼神明亮,侃侃而谈。 和平常那些知道自己身份后,变得战战兢兢的女子不同,言语间没有一点儿紧张和胆怯。 就像一颗温暖的光球,不自觉的照亮人心。 倏忽间。 傅劲光那沉寂已久的心门里。 像是突然飞进了一只彩色的蝴蝶。 轻轻的扇了一下翅膀。 ...... “嘘嘘~~白绾绾,过来。” 到点儿下工,回家吃罢老三杨盼娘做好的萝卜酱瓜汤饼。 杨蔓娘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 瞥了一眼窗棂上晶莹的冰花儿,吹了个一点儿都不响的口哨。 冲趴在窗台上的白色猫儿招了招手。 “喵呜~” 小家伙抬起头,水蓝色的大眼睛轻轻的瞥了她一眼。 一个纵身,灵巧的跃到了她的腿上。 没错,家里的猫儿已经聘回来了。 姐弟三个一道,写了长长的聘猫契,准备了小鱼干儿聘礼,回来还专门祭拜了灶神。 并且,在老三杨盼娘的一再坚持下。 猫儿的名字就叫了白绾绾。 杨蔓娘微微一笑,熟练的撸了撸白绾绾柔软的毛,这小家伙一点儿也不怕生,自从来到这个家,很快便习惯了。 吃着小鱼干儿和猫粮,睡在专门准备的猫窝里,平常跟家里人很亲,尤其是喜欢围着杨蔓娘。 每当她下午下工回来,在书房写稿子的时候,白绾绾便灵巧的掀开蓝布门帘儿走进来,跳上她的书桌,静静的坐在一角,一边舔着毛,一边不时的用蓝汪汪的大眼睛瞅着她,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儿。 白绾绾的性子有些懒,还有些贪吃,也没有像纳猫契里所约定的那样,每天积极捕鼠。 但杨蔓娘一点儿也不在意。 这种岁月静好,能随意撸猫的日子。 她已经很满意了。 不过撸猫虽好,却不可贪杯。 铺纸,蘸墨。还是要继续每日雷打不动的存稿时间。 霸总豫王也该出场了! 最近几日得新章节,男二陆逸尘都快要把读者迷住了。 这怎么行。 这可是霸总文哪,霸总必须给高光! 书接上回,女主白绾绾伤心误会之下,洒泪离开了陆家庄园。 按着言情剧的套路,女主伤心,天空必然要下雨。 所以,雨天自然是要安排的。 至于怎么安排两人的再次相遇,杨蔓娘也早就有主意了。 自然是女主助人为乐,霸总英雄救美。 这套路,对于已经百毒不侵的现代读者来说,确实是老的掉牙了,但是在大宋,还是头一波儿,新鲜着呢。 毕竟,时下的各类小说话本儿里,男主设定都是文弱书生的类型,武力值偏低,里面的男主,被山贼和流氓敲诈的桥段倒是有,至于男主英雄救美的桥段,目前还是没有的。 女主白绾绾一路走到城门口。 恰好遇上了之前后妈给她下春药的时候,安排的那个二流子侯五儿。 第40章 “啊......这” 读到这里, 曹晴忍不住捂住嘴。 脸倏的爆红。 这个接吻描写,在大宋,甚至在以往所有的小说话本儿里, 绝对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以往的香艳话本儿中, 男女双方两情相悦, 或是成亲之后,当然也有夫妻敦伦之事的描写,但是多半都是用入巷, 婉转,酣畅淋漓,娇啼, 酥软等等字眼的桃色描写, 香艳自然是香艳了,但终究缺乏让人脸红心跳的性张力。 而霸总豫王的这个强吻, 却完全不同。 曹晴不明白,明明这个情节,相比于两人第一次中春药见面那晚, 几乎就是什么都没做。 但为何偏偏比做了什么, 还要让人脸红心跳,心慌意乱的紧。 如果曹晴姑娘是个现代人,就会明白这叫“被征服感”。 杨蔓娘给霸总豫王的高光,是绝对不掺一滴水的。 如果说, 之前白绾绾和男配陆公子之间的相处, 是纯爱的小清新。那么和豫王之间,就是浓浓的性张力和荷尔蒙气息。 小清新虽好,但, 荷尔蒙更得人心啊! 所以,几乎所有读到这里的小娘子,都被豫王的魅力蛊惑了。 不过,唯一不同的,便是看完之后读者的反应了。 和之前每次新章节出来,小娘子们都叽叽喳,迫不及待的凑在一起热烈讨论不同。这一次看完了新章节,小娘子在自己屋子里脸红心跳,人前却都一反常态的端庄持重起来,反倒静悄悄的,不随意与人讨论了。 小娘子们这边儿一静,倒是显出了衙内们来。 原本杨蔓娘觉得,这样女性视角的小说,对于男人们来说应该没什么吸引力的。 但实际上,杨蔓娘还是有些错估了霸总文的魅力。 不但夫人们和小娘子们没法抗拒,衙内们也对这新鲜的话本儿颇感兴趣的。 因为小说的火爆,杨蔓娘的小说新章节刊印出来之后,朱雀门小报几乎每天都被早早的一抢而空。 然后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很多看了小说的衙内和小郎君们觉得有趣,开始模仿豫王爷的那句话。甚至阴差阳错的还引发了一种新的潮流。 各家的大宅子别院里,书院学堂里,大酒楼茶楼里。 越来越多的衙内们和小郎君们故作冷酷的背着双手,或一脸深沉,或邪魅一笑的来上一句: “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如果杨蔓娘知道这个情况。 一定会回一句: “食屎啊你!” 但事实上,杨蔓娘不知道,自己将这句对现代人来说又油又尬,可以徒脚抠出三室一厅的霸道总裁语录引入大宋之后 ,竟然会引发这么大的影响力。 自从霸总豫王爷邪魅一笑,对白绾绾说了这句话之后。 这句“xx,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瞬间就成了汴京城的流行热词,迅速的从朱雀门小报延伸到了线下。 先是由官家的女婿,宰相蔡京的三子蔡绦和一群衙内们,在矾楼装逼的时候,邪魅一笑,跟陪酒的歌女来了这么一句。 然后被其他衙内们给引用过去,觉得这句确实很拉风,便开始跟风。 大宋没有热搜,没有q.q个性签名和微信朋友圈,更不知道段子手为何物。 一群有钱有闲的衙内们,偏偏又正是精力最旺盛的年纪。 对于一切能装逼引领潮流,彰显自己与众不同的新词新句,都毫无抵抗力。 一群人把这句在未来都烂大街的梗,玩的不亦乐乎,乐此不疲。 不过,这样的情况,倒是歪打正着,让杨蔓娘的小说知名度更大了一些。 甚至,还有感兴趣的书商开始来朱雀门小报报房询价了。 说打算等小说写到了十五万字,将小说集结成册,发售到外地去。 当杨蔓娘从朱贵那里知道这个消息的时候,心情自然也格外兴奋。 都有人询价准备出书了,那离提分成还会远吗? ..... 不知不觉中,日子就这么一天天的过的飞快。 转眼便已是腊月二十三,又是一个休沐日。随着离过新年的日子越来越近,老天爷下雪也越下越频繁起来。 比如这会子,外面一场雪正在落着。纷纷扬扬的白雪,遮蔽了城外的田野,笼盖了村庄。 但对于汴京城的人来说,日子并没有什么变化,商人们依旧每天要做生意,街道上的雪也早早的就被两边的店铺清理干净了。 住在保康门这边儿,基本能满足一个现代人基本的需求。养猫养狗,写小说,上班,吃外卖,逛夜市,看瓦子演出。 你没听错,是吃外卖。 老二杨士林中午吃饭都在报房那边儿。 每到休沐的日子,杨蔓娘都要忙着增加小说存稿。老三杨盼娘做的吃食,大多都是简单的水煮和烩菜,太复杂的也不会,吃久了也不爱吃了。 所以,每逢杨蔓娘休沐的日子,姐妹俩懒得出门的话,都习惯直接定外会改善伙食。 是的,在大宋外卖不叫外卖,而是叫外会。 大宋的有钱人,对于舒适方便生活的追求,丝毫不亚于现代人,尤其是对美食极其热爱的他们,又怎能少的了送货上门的便利服务呢。 所以基本上,街面儿上的大多店铺中,都提供有点餐送货的服务,也就是外会,模式和现代也大致差不多,只是不能网上支付。 虽然在这个年代,人们之间交流和交通并不如现代社会那般便利,但为了招揽生意,各家店铺还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每逢到了吃饭的时间点儿,各家店铺中的店小二们,都会一同外出,奔走于寻常巷里中大声的叫卖,以此来吸引顾客光顾。这时候,那些懒的自己做饭的人,便闻声而至,将自己想要的菜品告知店小二。 然后,店小二再折回店中,将客人所点菜品做好用食盒儿打包好,重新返回送到顾客的手中,然后再收取费用。 当然那些家中富裕的家庭,也时常派遣小厮前往店铺中点菜,再由店铺的“外卖小哥”送到家中。这些外会不仅品类丰富,也省去了自己做饭的繁琐。 而且,不光寻常的市井百姓和朝廷官员家里喜欢点外会之外,就连住在皇宫里的官家也不例外。偶尔嫌弃皇宫里的饭菜索然无味,便会打发贴身太监去宫外寻找更多的美食。杨蔓娘之前还在向家小报上看到,说官家某次出宫微服私访的时候,吃了桑家瓦子里的南瓦张家圆子和李婆婆鱼羹,竟觉得比宫中的御厨还要做的好吃,之后便也学起了民间的法子,时常命贴身太监去宫外订外会回来吃呢。 不过,杨蔓娘家里可没有小厮。所以,一般点外会都是到饭点儿,听见巷子里的店小二吆喝声音,老三杨盼娘便披了厚实衣裳,带着白绾绾,飞快的跑出去跟店小二点菜。 “大姐,快出来吃饭啦,今天咱们吃素骨头面、煎肝儿和姜丝梅子。” 杨盼娘提着食盒儿回到东屋,朝书房得方向喊了一声儿。 随手将漆食盒儿打开,其间有四层,每一层放着一道菜,里面的面还冒着热乎气儿。这倒也不奇怪,如今虽然不如现代一般发达,有专门的食品保温的技术。但是,大宋市井的劳动人民自有其朴素的智慧。 到了冬天,各家店铺中都会在食盒儿里换上温盘来运送食物。温盘是由上下两层瓷组成,上层瓷较薄,下层瓷较厚,中间的隔层是空的。需要送出的吃食都装置在温盘之中,在其间的隔层里注上热水,便可使得食物在一段时间内,都保持最初的温度,一点儿都不影响食客用餐。 “就来了。” 杨蔓娘写了一上午稿子,肚子也饿了,闻声将写好的稿子收起来。 捏了捏有些发酸的眉骨,一边洗手一边道: “今儿的外会是买的哪家的?” 这个年代的店铺,也有等级之分,有些店铺是可以提供外会的,而有些店铺,则并不需要以外会来招揽客人。 卖贵细下酒,迎接中贵饮食。像那些规格较高的正店,主要承办的是达官贵人家中大型的宴请,是绝不会提供外送服务的,这也是正店对外营业的规矩。比如杨蔓娘上工的矾楼,就没有外会服务。而脚店一类的店铺,通常都会提供外会服务。 不过,脚店售卖的菜品,大多都会设置起送价,而且,为了节省成本大多是送套餐,就跟现代的某基套餐似的,明明你只想吃汉堡和鸡块,不想要可乐,也不想要薯条,但点的是套餐,里面就不可能避免。所以,有起送价的脚店也不是汴京美食爱好者的首选。 一般外会生意最为红火的,还要属分荣的店铺,这类店铺没有最低消费,没有起送价,顾客点菜也可以随心所欲点自己喜欢吃的。所以,大多数殷实人家都喜欢到这样的地方订外会。 “自然是孙家荣店的,他家的素骨头面不是招牌么!” 老三杨盼娘笑眯眯的回道。 随着杨蔓娘给报房交的小说存稿越来越多,家里的经济也越来越宽裕。虽然还够不上小康的水准,也买不起汴京的房子。但在吃食方面,却大有长进,早就不像之前那么省着了。 杨盼娘迅速的将菜品从食盒儿里拿出来,一一摆在桌上。 然后便拎起食盒儿往外跑,毕竟,店小二还在外面等着拿食盒儿回去呢。 “小孩儿小孩儿你别馋,过了腊八就是年。腊八粥喝几天,哩哩啦啦二十三。二十三,糖瓜粘;二十四,扫房子;二十五,磨豆腐;二十六,炖大肉......” 伴随着炮仗声儿和外面闹哄哄的叫喊声儿。 第41章 她远道而来, 身份高贵,长相美丽,和豫王很般配。 无论是渤海国, 还是皇太后这边儿。 都赞成这位公主嫁给豫王爷。 所以, 公主便时常出现在王府。 她是个非常称职的恶毒女配, 对于王爷不喜欢自己, 反而喜欢身份低微的白绾绾非常嫉妒。 但是她很有心机,在所有人面前,都和身份低微的白绾绾称姐道妹, 表现得非常温柔大度。 但私下里,却又指使侍女将自己东西放在女主房间里,再贼喊捉贼, 让女主背上偷东西的骂名, 她再到王爷面前做好人,给女主解围, 对众人说是自己送给女主的。 在宫廷宴会上,故意让自己的侍女安排架子倒下来,她又假装为救女主而受伤, 让太后看到她的善良, 对她满意,太后为了撮合她和豫王,让豫王送她回住处。可她事后又故意让侍女抹黑女主,散布谣言, 说是女主白绾绾故意让她受伤的, 让众人都指责白绾绾,然后她再出面大度的原谅。 是的,她就是这么恶毒。但是, 无论背地里做什么坏事,她在人前永远都表现的温柔大度,白绾绾单纯善良,还把她当恩人。 然后,恶毒女配就总是故作不经意的像白绾绾透露,豫王对自己是多么多么的中意。说自己身上带的珍贵的凌霄花玉佩,就是之前宫廷宴会的时候,豫王送她回住处的时候特意送的定情信物。 白绾绾每次都强颜欢笑的听着,还要祝福公主。毕竟,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平民女子呀。 王爷怎么会选择她而放弃高贵美丽的公主呢? 所以,之后在一个雨夜。 白绾绾和王爷因为误会而吵架,伤心之下,白绾绾便悄悄的离开了豫王府。 “大姐,你快把她写死吧,那个什么渤海公主,人前一套,背后一套,简直坏透了。” 作为白绾绾的死忠粉儿。 杨盼娘自然对恶毒女配越想越气。 忍不住恨恨的道: “王爷和白绾绾原本多好啊,马上就要在一起了。结果那个公主一来一切就乱套了!都是她害的,她就是个搅家精!” 在小说里,杨蔓娘把豫王爷和白绾绾之间的感情,写的很浪漫的,用的就是言情小说的手法来写,写了很多唯美心动的场景。 比如两人一起在屋顶看星星,王爷为女主白绾绾放盛大的烟花,白绾绾头发乱了,豫王会笨拙的帮白绾绾扎好头发。 这些浪漫唯美,又带着一丝甜甜的宠溺的场景,尤其讨小娘子们喜欢,戳中了她们心里的期待,所以,小娘子们几乎都是激动的咬着手帕读完的。 至于刚才老三杨盼娘说的公主太恶毒的问题,杨蔓娘也没法子,总不能来个异国公主,还是美丽大方,温柔善良,完美无缺的吧,如果公主没有道德瑕疵的话,那女主白绾绾又怎么有上位的可能性?这也不符合逻辑啊! 所以,女配必须得恶毒。 其实,杨蔓娘原本考虑的是,设置一个本国大家族里的大家闺秀做恶毒女配的。 但是。 又考虑到很多读者都是大家族的豪门闺秀,这么写不太好,所以便将女配的身份设置成了他国公主。 不过女配也不能是个纯恶人,她的恶毒和心机仅限于对女主,对于喜欢的人自然是毫无保留的献出真心的。 所以,女配也为豫王做了很多事。 甚至,主动放下公主的架子,亲自为豫王洗手做羹汤。 但是,小言里的男主都是和女主锁死的,不可能对女主以外的任何异性动心。 所以很遗憾,无论公主对他多好,为他做了什么。 豫王从来没有对她动心,待她和其他女人没有什么分别。 而且之前公主跟白绾绾说的那定情的凌霄花玉佩,也只是在宴会上太后私下赐给公主的礼物。 而不是豫王送给她的定情信物。 只是豫王本来就很高傲冷酷,很多事情自然不屑于去解释,一来二去自然就导致了女主白绾绾的误会。 也导致了很多像老三杨盼娘一样的白绾绾死忠粉儿的不爽。 譬如。 曹家的曹三姑娘曹韵和曹溪小娘子。 俩人原本是死对头。 但是。 自从在族学课堂上同看《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之后。 一切就开始慢慢的变化了,原本王不见王水火不容的俩人,便莫名的看彼此顺眼起来,后来曹溪又了解到了曹韵实际的性子,两人之间就更走的近了。 发展到现在,俩人已经开始称姐道妹,彼此交好起来,让知道两人关系的曹家众人都惊掉了下巴。 此刻。 在曹韵的潮汐院里。 俩人正围坐在青木嵌金熏笼边儿上,一边吃江南运来的丝绒小甜蜜桔。 一边剪小报,是的,剪小报是如今风靡汴京闺秀圈儿的雅事儿。 具体是怎么做呢! 就是拿一把小巧的银剪子,将小报上每日更新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章节剪下来。 再用浆糊粘在买来的白色宣纸上,再一页页的手工装订成册。 这样做好了之后,翻开看就像一本新书一般非常方便。 最近汴京的闺秀们几乎是人手一本。 “哎,韵姐姐,你说这墨瑾公子究竟是怎么想的?” 曹溪剪了一半,放下手里的小银剪子。 撅着嘴儿有些不高兴的道: “追看了这话本儿这么久,豫王爷和白绾绾眼看着就要在一起了,居然来了一个什么劳什子的渤海公主,横插一杠子,太后还要赐婚。你说墨瑾公子是怎么想的,难道他也要和岳阳老生他们一般,写个二女共事一夫的戏码嘛?” 作为在家族里第一个宣传《霸道总裁心悦我》的小娘子,曹溪是一路看着白绾绾和豫王爷走到现在的,心里自然是希望两人能修成正果。如今突然冒出个渤海公主,不光陷害白绾绾,还害的两人误会,就让她感觉莫名的别扭。 就跟生吞了一只苍蝇似的。 尤其是看到白绾绾在雨夜,和豫王误会吵架,哭着离开了豫王府。 曹溪的心里便很难过。 仿佛自己受了委屈一般,还为此难过了好久。 “谁知道呢,渤海公主毕竟是政治联姻,两人也门当户对,还关系到两国交好。太后要是铁了心要赐婚的话,想来豫王爷应该也是不能拒绝的吧?” 曹韵毕竟比曹溪年长一些,看问题的时候自然也考虑的更多一些。 更何况,她心里明白。现实中,男子三妻四妾本就是寻常,先娶一个端庄贤惠的正妻,再纳几个喜欢的美妾,实在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了。就连他爹性子那么正派端方的人,家里都有三个小妾呢。 墨瑾公子若是真的这么写了,似乎也说得过去。 所以,相比于为此怒气冲冲的妹妹曹溪。 曹韵神色反而淡定一些,就算最后结果真的是这样,她也不会觉得太吃惊。 毕竟,现实就是如此。 但是,难过和失望是肯定有的。 毕竟,人都是先入为主的。白绾绾虽然是个贫民女子,而且身世坎坷,在身份上和豫王不相配。但是她却有闪光点,她吃苦耐劳,从不自怨自艾,而且积极乐观,为人正直善良,还热心助人,这样的性情和品格,时间长了,无论男女都很难不喜欢。 更何况,她在和豫王爷在一起的时候,两人又有那么浪漫唯美的相处。 所以,在曹韵的心里。 早已经忘记了白绾绾的出身,忘记了她只是一个平民女子,反而觉得豫王爷和白绾绾这样的才是真感情。 所以,她心里自然希望最后有情人能够终成眷属,两人能有个完美的结果。 “呵呵,那些之前的小说话本儿里,穷书生娶大家闺秀,娶公主郡主的桥段还少嘛,也没见有人说什么门当户对啊。如今怎么轮到白绾绾这里,就不能嫁给豫王爷了,就要门当户对了。哼,反正我才不要什么渤海公主!” 曹溪一摔手里的橘子皮。 气呼呼的说: “要是豫王爷真娶了那个劳什子公主,我就不看了。” “呵呵,书是人家墨瑾公子在写,就算他真的这么写了,你也没法子啊。” 曹韵知道她的急脾气。 也不理她。 反而摇了摇手里的剪报,好整以暇的道: “不过,你若是不看的话,你做的剪报以后就归我了?” “谁说的。” 曹溪闻言急忙宝贝的抢过来,她可舍不得呢! 末了,还是有些不甘心就这么放弃。 眼珠儿一转: “不然,咱们给墨瑾公子写信吧?” “啊?” 曹韵怔了一下。 “嘿嘿,对,韵姐姐,咱们可以给墨瑾公子写信啊,告诉他咱们都不喜欢那个劳什子公主,他若是敢乱写,让豫王爷娶公主的话,就要他好看。” 曹溪越说,越觉得这个法子着实不错,忍不住眯着眼睛笑了起来。 “你呀!怎么说话的。” 曹韵不赞同的嗔怪了一句。 点了点她的额头。 随后,又有些疑惑的道: “可是,你连墨瑾公子真人是谁,家住在在哪里都不知道,又如何给人家写信?” “这有什么。” 曹溪得意洋洋的道: “我早就打听过了,那朱雀门小报的报房,就在大相国寺那边儿,咱们可以写信给报房转交啊。说不定恰好墨瑾公子也在报房里呢,不然咱们去那里蹲守,我就不信会遇不上他。” 额。 这个法子,虽然有些荒谬,但是,似乎......也不错哩! 第42章 发生在朱雀门报房的衙内和小娘子们的斗殴事件, 很快便传开了。 在汴京城引起的议论可不小。 朱雀门小报因为是事发地点,所以暂时被开封府查封了,暂停营业七日。报房里看到事情经过的人也被带去衙门问话, 老二杨士林也去了。 因为其中, 牵扯的还都是宰相高官和功勋世家的衙内和娘子们, 实在是给各家小报增添了不少八卦的素材。 譬如虹桥小报的标题就是“小娘子衙内大打出手为哪般?” 御街小报比较有意思, 直接画了一副四方格子的插画《冬斗图》,把当时打斗的场面画进了画里,写实不写实不知道, 反正看的买报的人是哈哈直乐。 杨蔓娘虽然除了每日去矾楼上班,其他大多时候都闷头在家写稿子。 但从老二杨士林那里,以及自家定的《新闻》和《小报》上面也看到了这件事儿。 一时间错愕不已, 莫名的感觉自己不是在大宋汴京, 而是在大唐长安。 “额,贵叔, 汴京的衙内小娘子武德很充沛哇?我听说咱们报房被开封府衙查封了,似乎咱们东主的千金也参与了?” 各家小报消息灵通。不但将当时参与斗殴的小娘子名单都给列出来了,还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调侃这帮小娘子力气大, 可以去瓦子里做女子相扑手了。 所以,杨蔓娘这个消息不灵通的人,都知道自家报房东主的千金也跟着揍人了。 “咳咳。” 杨蔓娘这话。 让受东家吩咐专门过来送年货的朱贵噎住了。 咳嗽了一声,干笑道: “这都是巧了, 咳咳, 娘子,巧了。” 朱贵也委实没想到会发生这种匪夷所思的事儿。 自家报房暂时停业几日很正常,毕竟是事发地点, 官府搞清楚了自然就可以开业。 可是东家小娘子参与斗殴,就有些一言难尽了。 毕竟,这确实是一件奇事儿了。大宋从太.祖开国以来,都没听说谁家小娘子会为了话本儿和小郎打架的。 说到这儿。 朱贵又连忙说起了正事儿: “杨娘子,今儿个老朽过来,一是受东主所托,提前给娘子送些年货,另外一个,就是东主想让娘子给咱们报房出出主意,毕竟,打架这事儿是因为《霸道王爷心悦我》而起,咱们这边也不好装聋作哑,总该有所表示才是。” 如今的朱贵,再也不叫杨蔓娘杨小娘子了,而是直接称呼杨娘子。 毕竟。 杨蔓娘虽然瞧着年纪轻,但本事在那儿摆着呢,一本小说还没写完就洛阳纸贵,还引得汴京的衙内和小娘们大打出手。 这显然是朱雀门报房未来的台柱子,没瞧见连东主都上赶着送年货么。 朱贵虽然是报房大掌柜,可也不敢在她跟前摆资格。 “唔。” 杨蔓娘摸了摸下巴,朱贵说的也有道理。 毕竟因为这个事情,她的小说知名度在汴京进一步扩大,很多原来不看她小说的人,都专门买了朱雀门小报看一看,想知道这小说有什么过人之处,让这些衙内和小娘子们大打出手。 所以,于公于私,她都该露一露面的。 杨蔓娘在现代就写小说,也爱看小说,自然能够理解这些忠实读者的想法。 知道他们频繁来报房,甚至为了书中人物打架,并不是一定要见到自己这个人。毕竟一颗鸡蛋味道好吃,人们也不一定非要知道蛋是哪只母鸡下的。 他们更多的是看了自己写的小说,觉得喜欢,所以想和作者有一些交流,表达自己内心对小说人物的想法。 这并不是什么可怕的洪水猛兽。毕竟,作为一个作者,谁会不喜欢自己可爱的读者呢? “不然这样,下一期咱们朱雀门小报,给我做一期访谈吧,我虽然不方便跟读者见面,但是用文字交流回应还是可以的。” “专访?这是何意?”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古人,朱贵显然不明白什么是访谈。 杨蔓娘耐心的解释了一番。 朱贵听完后,眼中不由得闪过亮色。 开口连连赞道: “杨娘子聪慧啊,这主意极好,咱们就该做一个访谈。哈哈,想来这样,往后就不会有人再来报房闹事了,东家也不会头疼了。” 朱旭是个精明的商人。 办报纸这么久,自然也懂得一些这个行业的精髓,知道蹭热度要快的道理,否则新闻就会变成旧闻。 所以,他的动作很快,乘着斗殴事件的热度。 第七日才刚一到,便组织印刷坊印刷,在朱雀门小报的第一页推出了公子墨瑾的最新访谈。 整个访谈的名字就是简单的六个大字,公子墨瑾敬上,但是用了醒目的加大字体: 这个年代,还没有访谈这样的宣传形式。杨蔓娘自然也不可真的能让报房的撰稿人给自己做访谈,毕竟,她可不想暴露自己的性别。 所以,最后这篇访谈,可以说完全出自杨蔓娘自己的手笔。 很多时候,都是她精分式的自问自答。 “用岁月的沉淀丈量理想,用勤劳的双手描绘人生。在这里,我们朱雀门小报,一直致力于让汴京人听见我们的声音。大家好,我是今天朱雀门小报访谈的主持人青羊骨,今天和我们对话的人,是大家都很感兴趣的《霸道王爷心悦我》的作者,公子墨瑾!首先,有请公子墨瑾。” “墨瑾公子,很高兴见到您,在下青羊骨这厢有礼了,先说句题外话,今天汴京的雪下的很大啊,来朱雀门报房做访谈,您此时此刻的心情如何?” “还礼还礼,您客气了,我心情还不错。只是第一次做这样的访谈,有些小小的紧张呢。” “冒昧的问一句,墨瑾公子,您今年贵庚?” “我过完年后,就满十五岁了。” 因为已经隐瞒了自己的性别,杨蔓娘不打算再隐瞒年龄,否则总感觉整个访谈都在骗人。 如果不是迫不得已,她并不愿意隐瞒一直以来都在支持自己的大宋读者。 “啊,才十五岁,墨瑾公子您真是年轻啊,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 杨蔓娘厚着脸皮,尬夸了自己一句。 继续提出问题: “请问,您平常闲暇的时间,都有什么兴趣爱好吗?” 杨蔓娘也不知道,正经的访谈里,都具体该设置什么问题。 她也弄不来太深奥复杂的。 索性就按着记忆中看过的样子,再生活化接地气儿一些,依葫芦画瓢,说说自己的日常生活之类的。 “我平常的生活很简单,闲暇时间比较喜欢撸猫,写话本儿小说,偶尔也吃外会,或是去附近的瓦子里逛逛,买东西,听说书,也看一看相扑比赛和蹴鞠比赛什么的。” “撸猫?” 杨蔓娘精分的惊讶了一下。 “唔,撸猫就是给猫儿顺顺毛的意思,我喜欢这样,撸猫让我觉得内心很宁静,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这样啊!那看来您确实很爱猫儿了。您家里有几只猫,叫什么名字啊?” “呵呵,汴京人谁会不爱猫呢?我有一只白色的蓝眼睛波斯猫,是我之前从瓦子里买的,名字叫白绾绾。” “唔,我刚才听您说,您平时喜欢吃外会,不知您喜欢吃什么呢?” “我喜欢......” “还有,您喜欢什么颜色?” “浅绿色,月白色,绛红色。” “您最喜欢的一句话是什么?” “他强由他强,清风拂山岗,他横由他横,明月照大江。” “那么,墨瑾公子,在访谈的最后,你有什么话,想要对自己的读者说的吗?” “是的,我想说,非常感谢大家对《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话本儿的厚爱,让我受宠若惊。同时我也不会辜负大家的喜爱,会努力的写出更多更好的话本儿,来回报大家的厚爱......我们碎碎念念,我们岁岁年年,人生的每个阶段都有每个阶段的朋友。但是亲爱的读者,你们永远是我的朋友。繁华落幕,我和我的小说,陪你日落流年。” ...... 杨蔓娘花了大半天的时间。 按着自己记得的现代人物访谈的模式,写完一份自认为还算及格的大宋人物访谈。 整个访谈内容,都是很轻松的。 里面除了最初的爱好和喜欢吃的东西,喜欢的颜色的问答,还讲了一些自己在生活中遇到的趣事儿。 原本,她想按着自己在现代看过的某些催人泪下的访谈一样,回忆回忆过去,讲一讲自己一家人苦难的童年和生活中的艰辛,还有原生家庭之类的,引起读者的共鸣什么的。不过后来想了想,还是没写。 第一,她不太会煽情,怕写了反而弄巧成拙。第二,还是那句话,读者喜欢吃鸡蛋,不一定关心这只鸡蛋是哪一只母鸡下的,也不一定会喜欢听母鸡的悲惨童年故事,所以还是不写也罢,说点儿轻松愉快的东西,幽默博大家一笑开心开心得了。 不过,杨蔓娘却没想到,这一份在她眼里自认为勉强算及格的访谈。 一经发售之后,却在汴京城引起了巨大的反响。 访谈这种新奇的模式,在大宋头一次出现,而且还是关于一直都很神秘的墨瑾公子的访谈。自然让汴京人都很好奇,究竟是个什么内容。 所以,《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忠实读者,几乎是人手一份。就连很多不看书的人,也都禁不住好奇之心跟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当然也是进一步激增,才不到半日的时间,当天的朱雀门小报就宣告售罄了。 而很多汴京人看了朱雀门小报之后,也都在争相谈论访谈上面的内容。 第43章 随着大年三十的临近, 汴京城的年味儿也越发的足了。 每天都能听到街面儿上放爆竹的声音。 临近岁末,人们早早的就开始着手除夕的各项准备活动了。 家家户户都扫房子除尘,杀年猪, 杀鸡宰羊, 卤肉, 下粉条儿, 蒸包子,蒸馒头。 坐车出门购买各种过年的吃的用的。 尤其是撒佛花、韭黄、生菜、兰芽、泽州饧,干瓜瓠, 马牙菜、勃荷、胡桃、胶牙糖这些时蔬和坚果,卖的最为火爆。 无论是瓦子里,还是市井小摊儿都在卖门神、钟馗、迎春牌儿, 桃板儿和桃符这些驱瘟避邪和祝福的东西。 今儿个是腊月二十八。 因为临近节下, 汴京人都忙着采购过年的东西,所以, 客人们白天少了,都大多选择晚上来楼里消遣。 所以。 从腊月二十五开始,西楼这边儿。 按着往年的惯例, 大管事曹顺心便让下面人自由选择上全天或者上半日班。 全天的, 自然拿全天的工钱,半天的,则只下午上班,自然要工钱减半。 若是往年, 为了银子和一顿不要钱的午饭, 杨蔓娘自然还是选择上全天工。 不过。 如今手里有了银子,上工也不需要太勤快,她便毫不犹豫的选择了上半天工, 只下午过去。 这天一早起来,便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在家熬了浆糊。 大家一起在大门上贴春牌儿。 所谓春牌,就是写在红纸上的“福”字。 和现代的贴法一样,将“福”字倒过来贴,表示“福倒(到)了。 杨士林在一边儿贴春牌儿。 杨盼娘端着浆糊和杨蔓娘闲聊。 “都说二十八,把面发,二十九,蒸馒头,大姐,我昨日去邱大娘子家送馈礼,她家说今儿个要发面,明日蒸馒头呢,问咱们家要不要一起蒸?” 按着当下的习俗,除夕日前几日,或者除夕当天,君臣之间,商人、大夫与主顾之间,道观寺庙与施主之间,还有邻居亲友之间,都要互相馈赠年节礼物,也就是馈岁。 杨蔓娘家今年新搬到这里,收到了清风观和大相国寺的馈岁礼,清风观的道士送的是熬的仙术汤,大相国寺的和尚送的是一盘子山枣和三颗避瘟丹。 她们这一片儿房租略贵,能住起的自然都是经济殷实的人家,左右邻里的馈礼,也都颇为精致。 住在左边院儿邱大娘子一家,她家公爹便是在汴京开酒楼的。酒楼是从祖上就传下来的,也很出名的,曹门蛮王家正店,是汴京七十二家正店之一。 不要小瞧这个名号,整个汴京大大小小的酒楼,足足有七八千家。 也只有七十二家正店,才有酿酒的资格,其他的店都只能算脚店,根本没有酿酒的资格,只能做分销的生意。 这七十二家正店就类似于现代的米其林了。 杨蔓娘她们一家搬过来之后,除了老三杨盼娘,基本都是早出晚归的,和邱大娘子虽然平常没什么交集,但是对方在腊月二十六的时候,特意让家里的小丫鬟送了馈礼来。 一匣子芙蓉盘丝蜜饼,一碟子鲜山楂,还有一副门神像。 杨蔓娘作为一个正常人,别人主动相交,她自然不会怠慢的,自然要还礼。 第二日。 便让妹妹杨盼娘买了一篓子金桔和一碟子牡丹荔枝糕去回送馈礼。 从此,两家便开始熟悉走动起来。 “不用专门蒸了,去卖面食的食肆里买些就行了。咱们过年也没什么亲戚走动,就算馒头蒸了也吃不掉。” 自家和隔壁的情况不一样。 邱大娘子家人口多亲戚也多,她又是家里的长媳,蒸了馒头是准备过年方便招待亲戚用的。 杨蔓娘家没什么亲戚,倒是无需考虑这个,想吃什么就做什么就是了。 她可不想做一堆东西剩下,然后整个过年都吃剩饭剩菜。 姐弟三人正说着话儿。 一辆青布牛车从街头缓缓而来,停在了自家院门口儿。 “杨娘子,过年好啊。” 过年穿新衣,这是国人留在骨子里的传统,即使在千年前的北宋也不例外。 今儿个的东家朱旭,穿着一身儿鲜亮的湖蓝色交领长袍,外面是一件儿簇新的银灰色的貂皮裘,显得整个人极为富态精神。 缓缓的走下牛车,笑吟吟的打招呼道。 “朱员外过年好。” 虽然还有些早,但二十八已经算是早年了。 杨蔓娘便入乡随俗,将平常的问候语改成了过年好。 “我今日特来给杨娘子送馈礼的。” 朱旭一边说着,一边示意随行的小厮和丫鬟将包装好的各色礼品,从牛车上搬下来。 “天气冷,员外进去坐坐吧。” 杨蔓娘将手里的浆糊碗递给老二杨士林,笑着招呼道。 作为一个打工人,老板亲临慰问,还是要尊重一下的。 打量着丫鬟搬下车的各色礼品。 杨蔓娘眯了眯眼,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的太明白。 随着她的商业价值不断的显现,待遇自然是要不断地提升。 虽然朱旭没有再开口提签订长期契约的事情,但是却在用实际行动,润物细无声的挽留自己。 对此,杨蔓娘到倒是不反感,也不打算推拒出去。 毕竟,双方合作看的就是诚意,若是真的能合作愉快。 那等手头的这一本小说完结,她倒是也愿意继续和朱雀门小报签约的。 毕竟,她也不愿意再去花时间重新适应其他的小报。 还是熟人之间,共事合作起来更方便更有默契些。 “杨娘子住在这里还习惯吗?” 朱旭这是头一次来杨蔓娘这里,打量着收拾整洁的院子,暗暗点头。 他当然不是个温暖下属的老板,大冷天儿的专门跑出来给每个手下的伙计都送馈礼。 朱雀门小报上上下下一百七十多号人,新年都是大掌柜朱贵发的赏钱。 朱旭本人是不管的。 而这其中,唯一例外的,便是杨蔓娘了。 对于自家的摇钱树,朱旭就算再忙,也是绝对要精心呵护的。 “这里很好,我还要多谢员外之前的厚爱,给我送了一辆代步牛车,让我们姐弟三个出行更加便利,我都不知道怎么报答才好了。” 杨蔓娘客气的道。 朱旭的牛车送的确实非常实用体贴,这段时间,无论是出行,还是置办年货都派上了用场。 哎哟,姑奶奶,你要是真想报答我,就赶紧跟我签长契约,然后多多的写话本儿,让我赚的盆满钵满就好了。 朱旭轻咳了一声,心里暗搓搓的催促道。 不过,虽然心里这么想,话当然不能就这么说出来。 朱旭这点子城府还是有的,他笑着在堂屋的椅子上坐了。 端起杨士林送来的茶水,喝了一口。 笑道: “杨娘子,我今儿个来主要是送新年馈礼,也是顺便有事儿想要跟娘子商量商量的。” “员外请讲。” “是这样的,之前,杨娘子你在咱们小报做的那个访谈传开之后,那孙家荣店不是生意极火爆么,很多京城的小娘子都愿意去他家吃饭,如今,他家的店子在几千家脚店里脱颖而出,已然是汴京脚店之中炙手可热的了,正在准备扩大店面呢。所以,他家少东家孙长安特别感谢你,便特意准备了一份谢礼,送来咱们报房,想要送给你表达谢意。” “额,这就不用了吧!” 杨蔓娘摆了摆手,拒绝道: “我不过是随口一句话,那孙家荣店能火爆,更多的还是他家的东西味道本来就好,酒香也怕巷子深,只是缺乏宣传罢了。” “说的就是啊,酒香也怕巷子深,可您一句话就能点石成金啊。” 说到这里,朱旭忍不住用了您字。 在他看来,这杨蔓娘虽然年纪小,却真的聪慧至极。 广告,小说,访谈。什么点子从她那里出来,都能点石成金,变废为宝。 要不是怕杨小娘子不高兴,他都有了收对方做义女的想法了。 “孙家的礼,娘子收下并不妨事,他们只是表示感谢,并没有别的意思,这也是约定成俗,情理之中的事情。” 见杨蔓娘有些犹豫,朱旭笑着劝道: “说起来,娘子还是不了解自己如今的价值啊,其实不光孙家荣店,这些日子,好些商家都来咱们报房,想让你再做一次那样的访谈,也不需要额外做什么,只需在访谈中说一句娘子光顾过他们的店即可。” 说到这儿,朱旭神秘兮兮的伸出两根手指: “一次访谈,他们开价二十两银子。” “啊,这么多!”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闻言,忍不住惊呼了一声: “大姐,一个访谈就二十两银子,你以后不用写话本儿,直接做访谈就可以发财了啊!” 老二杨士林也不由的瞪大了眼睛。 原来,大姐赚银子这么容易的吗? “二十两?” 杨蔓娘挑了挑眉。 这确实是个高价,自己现在全部连载的小说章节加起来赚的银子,也比这多不了多少。 “对,二十两,童叟无欺。” “孙家的谢礼我可以收下,但是其他店访谈的事情就算了。” 二十两确实很多,但杨蔓娘想了想。 还是摇头拒绝了。 她当然想赚钱,可是这是在不伤害自己声誉的前提下。 作为一个穿越之人,她很清楚为什么之前孙家荣店会火爆。 那是因为网红效应,因为读者一直见不到自己,便把对自己的喜爱和信任投入了进去,才想要去自己去过的店。 第44章 孙家送来的谢礼很丰厚。 一坛忻乐楼的仙醪酒, 一套上等的文房四宝,一匣子和乐斋的点心,还有一个红封, 里面是一张面额五十两的银票。 “大姐, 别的东西倒也罢了, 这仙醪酒我听说可是很贵的!” 东主朱旭走后, 老三杨盼娘便迫不及待的打开了孙家送来的礼盒。 语气赞叹的道。 “丰乐楼的眉寿酒,忻乐楼的仙醪酒,和乐楼的琼浆酒;遇仙楼的玉液酒, 还有会仙楼的玉醑酒。这汴京五大名酒,是除了皇宫里的贵戚家酒以外,最好的酒了。” 杨士林这段日子, 每日跟着大掌柜朱贵整天迎来送往的。 见了不少市面, 自然也学了不少眉眼儿高低出入上下,对于这些东西的价格, 自然门儿清。 端起酒坛子看了看,笑吟吟的道: “这仙醪酒一坛得二十两银子了,这孙家少东家, 还真是出手大方啊!” “哎呀, 只可惜就是一锤子买卖!” 一旁的老三杨盼娘语气有些可惜的道。 显然,对于杨蔓娘刚才推了其他店家的访谈还有些惋惜。 杨蔓娘闻言笑了笑没说什么。 而是打开了之前朱旭留下的那一沓子读者信件。这一沓子有二十多封信,几乎每一份都鼓鼓囊囊的很厚。 她拆开第一封信之后,杨盼娘和杨士林也凑过来一道看。 看了两眼后, 老三杨盼娘便笑着说: “大姐, 你看这人可真有意思呢,她说你每次有新章节刊登,她都要打发家里的小丫鬟早早去买, 还送到学堂里,背着先生偷偷的读,还说希望你不要那么残忍,不要让那个渤海公主留下来,一定要让白绾绾和豫王爷在一起,她说她为了这个事儿她之前还过打架,如今都被家里的大人罚抄经了,让你一定要看在她这么可怜的份儿上满足这个要求哩。” “哎呀,还真是......可爱。” 杨蔓娘也忍不住笑了。 不用说,写这封信的小娘子,肯定是之前在朱雀门小报打架事件的一员。 她看了看落款,名字是曹溪,不知道是真名还是跟自己一样的化名。 “大姐,你会满足的吧?这个要求?你最后一定会让白绾绾和王爷在一起的吧?” 老三杨盼娘之前,就一直央求自家大姐这个事情,不过杨蔓娘的嘴很严,对她也从不剧透。 此刻,杨盼娘忍不住又再次旧话儿重提。 一双小骷髅似的大眼睛直溜溜的瞪着她,杨蔓娘捏了捏老三那长了不少肉的小圆脸儿。 勾唇一笑,一字一句的道: “高度机密,严禁外泄。” 读罢了第一封信,随手拆开第二封信,这第二封信也是个小娘子写的,署名是秋雨山人,这显然是个化名。不过小娘子显然读书不过关,很多字都是白字。杨蔓娘连蒙带猜,倒也能读懂。在信里面小娘子详细的描述自己看书时候的心情,花了大量的篇幅赞扬了豫王爷的出色,语气非常的憧憬,末了,还问杨蔓娘,现实中的豫往爷是谁?是不是有原型人物?是官家的哪个皇子吗? 额,这显然是一个豫王的忠实拥趸,渴望在现实中遇到霸道王爷的小娘子,不过,霸总豫王这当然没有原型了,也不可能是皇子,毕竟来汴京这么久了,杨蔓娘可是连一个官家的皇子都没见过呢。 第三封来信,是一个叫人间惊鸿客的读者写的,用的是簪花小楷,字迹很是秀气工整,信里面没有说杨蔓娘小说有关的内容,而是用很平淡的语气,描述了一个名门闺秀的大半生的生活,从出生少女时期,再到嫁人,到管家生子。用词典雅,不急不徐,娓娓道来。杨蔓娘读信的时候,几乎可以想象,写这封信的女子,一定非常的温柔非常的有教养。 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问了一个很有哲理的问题。我所得到的一切,尊贵的地位,富贵的生活,聪明的儿女,在外人看来明明已经很好很圆满了,可是为什么偶尔午夜梦回,我的内心还是会隐隐有种不甘心。若是我当初做其他的选择,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了? 这个问题,虽然有些唯心,但杨蔓娘倒是正好可以回答。她在现代去图书馆读书的时候,曾读到过释迦摩尼的一句话,很好的回答了这个问题。 杨蔓娘用毛笔沾上浓墨,想了想,缓缓在便筏上写下自己的回信。 “无论你遇见了谁,他都是你生命中应该出现的人,绝非偶然。所以,不要总是回望过去,从容的享受现在的生活,去经历该经历的事,遇见该遇见的人,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 继续拆信,这第四封信,显然是一个男子的笔迹,用的是上好的价值千金的澄心堂纸。在信里的开头先是着重阐述了自己的观点,那就是公主和白绾绾都要,一大一小,一个做妻,一个做妾,那公主和白绾绾都对王爷有情,作为堂堂男儿,怎么能让女人如此伤心,自然要拯救她们于水火,两个都纳了,从此大家都和和美美才好。末了,还很自信的说,这样的想法,想来大家同为男子,墨瑾公子应该可以理解的吧? 杨蔓娘翻了个白眼儿。 不好意思,她是女的,她不理解。 这封信的后面,还附了一张华丽的请柬。特别的邀约了墨瑾公子,说今年正月十五的元宵灯会,他和好兄弟们会包下矾楼的清竹轩,邀请墨瑾公子赏光一起欣赏矾楼歌舞,饮酒作乐。 署名是高尧康。 要知道,矾楼清竹轩平常时间的最低消费,都是五十两银子,正月十五的时候更是价格翻倍。 能在正月十五包下矾楼的清竹轩,这一看就是个有钱有闲的衙内了。 “大姐,你要去吗?” 一旁的杨盼娘一边收拾刚才东主朱旭送来的馈岁礼,一边问道。 “不去啊。” 杨蔓娘摇了摇头,酒宴虽好,她可不想暴露马甲。 之后,杨蔓娘腊月二十八的上半天哪儿也没去,花了两个时辰的时间,看了所有的读者来信,又给每个人写了回信,因为时间有限,回信的内容都很简单,先是简洁的回答了对方的问题,然后便顺带送上了自己的新年祝福。 并且,她专门让杨老二士林去瓦子帮自己刻了一个带笑脸的“公子墨瑾”的木质收藏印章。 在每一封信件最后,都盖了一个章。 之后又将《霸道王爷心悦我》的后续要发的新章节修改好,让老二杨士林送到报房那边儿。 才吃了午饭去矾楼那边儿上工。 ...... 腊月二十九。 在万众期待之下,历经七天时间的断更,《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最新章节,终于在朱雀门小报上刊登了。 之前,因为报房斗殴事件停刊了七日,很多读者都在翘首以盼,等着看小说的后续内容呢。 杨蔓娘自然没有让读者们失望。 开头直接便是一大盆的狗血,直接撒了下去。 上一章说到女主白绾绾因为渤海公主的挑拨,在一个雨夜因为误会而和男主豫王吵架之后,伤透了心一个人悄悄的离开了豫王府。 这一章直接接上,女主白绾绾跑出来之后,路过一家尼姑庵,体力不支,便直接晕倒在尼姑庵的大门外。 好在尼姑庵里值夜的小尼姑慧心心细,发现了晕倒在泥地里气息奄奄的的女主,告诉了尼姑庵庵主。 庵主知道,便让小尼姑们将她抬进尼姑庵,又为她请了一个大夫整治。 然后。 白绾绾便被大夫被诊出了喜脉! 啊!喜,喜脉! 看到这里,曹三姑娘曹韵顿时目瞪口呆! 这,这也太....... 头一回看到女主带球跑的话本儿情节,曹韵这个大家闺秀,整个人都被震惊的懵逼失语了! 一时间脑子都反应不过来,只是拿着小报机械的往后翻页。 然后,就没有了。 已经翻到了最后一版。 咦,就这么短?就这么没有了? 这,这可是关键时刻啊? 白绾绾被诊出喜脉,然后呢?豫王会知道吗?之后白绾绾要怎么办啊? 曹三小姐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翻了三百六十度。 还是没有,又翻了一遍,还是没有。 “这,这也断的太巧了吧,正看到关键时刻呢,怎么就没有了!” 这白绾绾孤身一人。 如今又怀了身孕,还和豫王爷误会闹翻了,家里自然也不能回,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真是让人担心啊!偏偏到这里却没有后续了。 这种情况,如果曹三姑娘生在现代,她一定会“呸”的啐上一声,然后骂墨瑾公子一句断章狗。 可惜,我们的曹三姑娘,是个斯斯文文的北宋大家闺秀,平常自己在屋里都连粗话儿都不会说一句。 更不要说啐人了。 所以,她只能拿着小报,又反复的读了两遍最新的章节。 便按捺不住有些郁闷的心情,带着今日的朱雀门小报和一肚子的吐槽欲望。去了府里西边儿的问梅苑,找同一个战壕里的好姐妹曹溪。 其实,不止是曹三姑娘一人如此。 很多看了《霸道王爷心悦我》新章节的北宋读者,都和她一样,被这开天辟地头一回的女主带球跑的情节给惊到了。 然后,便被杨蔓娘恰到好处的断章,给搞得有一种意犹未尽想骂娘的郁闷。 譬如之前因为和衙内们斗殴,被父亲曹玮罚抄经的曹溪姑娘。 正在自己屋里脾气火爆的大骂朱雀门小报: “这个朱雀门小报是什么破小报啊,简直是败类小报才对!迟早关门大吉!停了七天了才更新这么点儿,还一到关键时刻,就且听下回分解,简直实在太可恶了,就不能多发点儿,一次性让人看个痛快吗?” 要是这话儿让东主朱旭听见了,绝对会委屈至极。 这怎么能怪他的朱雀门小报呢,难道是他不想多发稿子吗? 第45章 王安石《除日》诗有云。 爆竹声中一岁除, 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瞳瞳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今儿个是年三十,也是一年一度的除夕佳节。矾楼里已经安排伙计错峰休假了, 杨蔓娘是三十到初五休息。 一大早上起来, 天公作美, 正好是大晴天。先是给堂屋里除尘, 换上新衣,祭祖。然后便是放炮仗,换门神, 挂钟馗,钉桃符。 时下和现代只吃三十晚上的团圆饭不同。 人们对于除夕怎么过,是非常讲究的, 杨蔓娘自然也入乡随俗, 投入其中。 除夕之前的半个月,她便和保康门瓦子里的于家三娘子成衣店说好, 给了定钱,让她他们姐弟三个量体裁衣,都做了一身儿过年穿的新衣。 昨儿个做好的新衣裳都送来了, 老二杨士林是一身儿宝石蓝的圆领大袖长袍, 是时下男子常穿的样式。杨蔓娘和杨盼娘姐妹俩则是一样的交领对襟襦衫儿,杨蔓娘的是清新的豆绿色,老三杨盼娘的,则是她自己选的艳丽的桃红色。 这新衣裳是兄妹三人自从杨家老爹没了之后, 做的第一件体面衣裳, 杨士林年纪大一些,得了新衣裳虽然开心,但还能勉强沉得住气。 而老三杨盼娘就格外的喜形于色了, 昨儿个才一拿来衣裳,便迫不及待的试穿了一次,因着家里的黄铜镜子太小,还对着屋里的水缸照了又照。晚上睡前,还美滋滋的穿着新衣在架子床上走来走去,又央求杨蔓娘把自己的衣裳给她试一试,最后到了该睡觉的时辰了,才一脸不舍的脱下来,叠好放在床头儿,等着早上穿呢。 这边姐弟三人早上起床洗漱罢,吃了朝食。 穿着新衣裳,才刚钉好桃符。 那边儿的街口儿,便响起了几个半大小子的声音: “二郎,杨二郎,快出来!一起去打锤丸啊!” 杨士林在家里排行老二,所以,外头人也都唤他杨二郎。 “大姐,是朱三郎他们。” 杨蔓娘知道,这几个半大小子,家里的大人大都是在朱雀门报房做事的。 那为首的朱三郎,便是大掌柜朱贵的孙子,家里就住在朱雀门附近的流水巷。 一帮半大小子正是淘气的年纪,经常下午逛来家门口,叫休沐的杨士林一起到附近的旧军营打捶丸。 所以杨蔓娘自然也是认识的,还偶尔给他们果子吃。 所谓捶丸,也叫步击。 在大宋颇为流行,是一种是以球杖击球入穴的运动,类似于马球中的步打球,就是不骑马的马球,和现代的曲棍球类似,是一种多人才能玩儿的击球比赛。而且,不光小孩子玩儿,很多大人闲暇也打锤丸当作消遣。 “大娘子新年好!” “大娘子,让二郎和我们一道去玩儿吧!” 一群十岁出头的小郎,都穿着簇新的衣裳。 跟杨蔓娘作揖,笑吟吟的道。 “你们一会子不去看大傩吗?” 每年的除夕当天,皇宫中会举办大傩祭祀仪式,驱除瘟疫、消灾避祸。 非常的热闹,汴京城的很多人家都要去看的。 “不去看。” “不去不去,每年都看大傩,早就不新鲜啦!” “就是,有那功夫,还不如去打锤丸呢!” 一帮小子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倒也不奇怪,他们这个年纪,整天走街串巷的,汴京城的各种热闹早就看够了。 “行吧,那就去玩儿。” 杨蔓娘也不扫兴,又让老三杨盼娘回屋里抓了几把蜜饯花生给他们。 叮嘱道: “玩够了就早些回来,晚上家里还要放炮仗迎神吃晚宴的。” “知道了,大姐。” “知道啦~大娘子!” “嘻嘻!” 一帮半大小子,故意掐着嗓子,学着杨士林的声调儿答应着。 很快便嘻嘻哈哈的一起跑远了。 杨蔓娘也不恼,回屋和老三杨盼娘一起套上厚羊皮裘,穿上羊皮靴子。 便锁了院门,手拉手往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东华门而去。 爆竹惊邻鬼,驱傩逐小儿。 驱傩,是除夕这一天的王朝大事。 驱傩,即驱逐疫鬼。古人认为,所有的疾病和不幸都是疫鬼在作祟,需要通过“傩”礼,来加以驱逐。 所以,历朝历代都会举行这样的驱傩仪式,祈求平安。 杨蔓娘姐妹俩到的时候,东华门这边儿已经是人山人海了,两个人也是费了好大的劲儿才挤了进去。 此刻,驱傩仪式已经正式开始了。 东华门正前方的空地上点燃了熊熊篝火。先是一群身材极为高大的男子头戴面具,身穿兽皮裙,围绕着篝火,手拿兽骨,边跳边唱祈求驱疾除祸,风调雨顺的唱词。 之后,一群戴着面具,穿着绣花彩衣的男子,分别扮作将军、门神、判官、钟馗、土地爷、灶王爷。 从皇宫开始驱除鬼祟,跳着统一的傩舞,一直将其驱赶到东华门外。 这里简直是一场北宋版的万圣节。 “哇,戴面具的有好多人啊,他们的个子都好高呀。” 看着这些身穿彩衣,头戴面具的高大男子从身前走过。 甚至需要要仰着头,才能看清他们脸上的面具,老三杨盼娘忍不住惊呼道。 “呵呵,这些身穿彩衣的,可都是官家的近卫军,都是殿前司和皇城司的人,自然是优中选优,身材高大威武啊。” 身旁懂行的阿婆闻言,笑着解释道: “负责驱傩的全是朝廷的文官武将,你看那个头戴假面,手执金枪龙旗的便是皇城亲事官魏大人,后面的是两位穿了黄金甲胄,装成门神的镇殿将军,可都是领兵打仗的殿前武将呢。” “啊,原来是这样呀!” 杨蔓娘的个子稍微高一些,但想要看清楚,也依旧要点着脚尖儿。她原本还以为表演驱傩的是戏班子什么的,没想到居然是朝廷官员。 不过想想也能理解,这驱傩,虽然有表演的性质。但更多的是为了祭祀,想要驱赶瘟疫和疾病。 国之大事,唯祀与戎。 用文武官员的话,确实更庄重一些。 正说着,鼓乐声起。 “甲作食凶,巯胃食虎,雄伯食魅,腾简食不......” 方相氏身穿一件硕大的熊皮,戴着刻有四只怪眼的黄金面具,率领着这一千多人的浩荡队伍,由东华门出发,边走边擂鼓。 鼓声轰隆之中,放声大唱: “揽诸食咎,伯奇食梦,强梁、祖明共食磔死寄生,委随食观,错断食巨,穷奇、腾根共食蛊!” 虽然在杨蔓娘的记忆里,原主也曾经看过驱傩。但是,都是远远的,记忆很模糊了。 现在当她自己真正在现场看驱傩的感觉,还是不一样的。 就。 很震撼!很威武! 让人的心,都不由自主的跟着鼓点儿急速跳动,仿佛要从喉咙中跳出去似的。 驱傩仪式虽然隆重,但也不慢。方相士带着队离开之后,便是欢乐。 鲜花与龙旗,鞭炮与锣鼓。 伴随着一百二十名童男童女的击鼓声,周围围观的百姓们,开始载歌载舞,或骑马坐车,或走路跟着大傩队伍一起从东华门出去。伴随着这热闹的气氛,孩子们也学着大傩议的扮相,装扮成各种神神鬼鬼,穿着特制的彩色的衣物,戴上面具,互相追逐在人群中打闹嬉戏。 这,简直就是一场盛大的除夕狂欢! 这样的气氛中,人似乎也都不觉得冷,很多男人甚至都扯掉头上的帽子往天上扔。 道路两旁的各类小摊子上,摆着各种各样的面具和彩衣,杨蔓娘也花了六文钱,跟路边儿的小贩买了两个面具。 一个是钟馗,一个是判官。姐妹二人带着面具,穿梭在人群中,手拉手跟着欢呼的人群往前跑。 一路上,各个教坊中,还派了伶人装成灶神和土地公土地婆等,手舞足蹈,欢天喜地的一道加入队伍。 道路上几乎是摩肩接踵,人山人海。伴随着此起彼伏的鼓乐声儿,歌舞声儿,周围人的高声说话声儿。 越是往城外,聚集的人便越多。杨蔓娘感觉,大冷天的,自己都被挤的冒汗了。 也不知什么时候,竟感觉手中一空,就和老三杨盼娘走散了。 “老三,盼娘!” “杨盼娘!” 杨蔓娘顿时急了。 她努力的跳起身来,大声的呼喊着老三杨盼娘的名字。 但是,根本没有人回应。在这样热闹嘈杂的氛围中,大声呼喊根本无济于事,她的喊声很快就被周围的声音淹没了。她甚至根本没办法转身,就迅速的被人群挤着不由自主的往前走。 脸上带着的钟馗面具,也不知什么时候掉了,杨蔓娘不由得想起,之前在南熏门的时候,听张嫂子说的那些拍花子的故事,忍不住有些急了。虽然杨盼娘明天就十岁,虚岁十一岁了,在这个年代来说,过两年都快要及笄是大姑娘了,但是在杨蔓娘的眼里,杨盼娘依旧还是个小孩子。 从刚穿越来大宋的时候,兄妹三个就一起相依为命。与其说是自己照顾着他们,不如说是他们两个在支撑着自己。若不是有这两个小的一直陪伴,杨蔓娘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坚持到今天。 杨蔓娘不由的想起刚穿来大宋的时候,家里吃食短缺,老三杨盼娘明明也很饿很馋,却总是会把稠些的那碗白菜水饭给她和老二杨士林吃。还有她的羊皮裘上破了洞,她都没说,她就已经默默的为她补好,一点儿都不耽搁第二天穿。还有如今,她每天晚上写稿子,她也总是会默默的为她剪灯花儿,收拾稿子,准备好热茶,让她能更舒服一些。 第46章 陆游《岁首书事》有云。 中夕祭余分馎飥。 馎饦, 是宋代过年时最具特色的食物,也叫面片儿汤。就像现代人过年不能不吃饺子,十五不能不吃元宵一样, 再大宋无论士庶, 除夕年夜饭之中, 必然是小不了一碗馎飥的。 冬馄饨, 年馎饦。大宋民间一般都用馎饦祭完祖先后,再全家分食。这种食物,起源于南北朝时期的北方游牧民族, 不加酵粉用清水和好面,再掐成小面段儿,将其搓成两头翘、中间凹的形状, 放在菜羹里加上各种调料煮熟即可。 所以, 入乡随俗,除夕日杨蔓娘家自然也要做馎饦的。 而且, 在大宋除夕夜宴饮也不仅局限于家人之间,友人和邻舍也往往热情地互邀。比方说,大掌柜朱贵知道他们兄妹三人过节, 之前特地邀请他们去自己家里一起过除夕。不过, 被杨蔓娘婉拒了。 此刻已经是晚上了,正房的外屋子里点了两个火盆儿,暖烘烘的。 兄妹三个一起动手,做了一只烤鹅, 大盘羊肉, 糖醋鲤鱼,鸡皮炖豆腐,山海兜儿, 蟹酿橙,肉酢,凉拌干茄瓠、素炒马牙菜,凉拌鱼冻这十道菜。 寓意新的一年十全十美,再加上一小锅馎飥,一起团坐在桌边儿吃着除夕夜宴。 “今儿个可吓死我了。” 老三杨盼娘舀了一勺酸酸甜甜的蟹酿橙,想起下午的事儿,忍不住拍了拍胸口。 抱怨了一句: “那会子光顾着看热闹,撒开了大姐的手,后边儿的人突然一拥而上,,把我的鞋子踩掉了。那会子被人群裹挟着,脚又冷,腰都要抬不起来了,人挤人差点儿就趴到地上。可吓死我了,要不是皇城司的人,我差点儿就回不来了!我估摸着,今儿这场驱傩,半个汴京城的人都出来凑热闹了。” 今日驱傩,虽然发生了一些小插曲,但算是有惊无险,结果是好的。恰好遇上那位指挥使傅劲光,对方派手下帮忙找回了杨盼娘。 最后,一行人后面便跟着队伍,一直到汴京城外的转龙湾,埋了祟。结束了整个驱傩仪式,才打了牛车回了家。 不过,杨蔓娘可不希望这样的事情再发生。想了想,放下手里的筷子。从里屋拿出钱匣子,找出两个一两的小银角子,递给二人。 笑着道: “今日那么多人,也是运气好,最后才能全须全尾的找到盼娘。这银角子你们都贴身在里衣里收好。若是往后咱们出门不小心走散了,你俩可别到处乱跑,直接用这钱打牛车回家就是。” 杨蔓娘不得不小心,尤其是这样的大型活动,一个小孩子到处乱跑,很容易被那些拍花子的盯上,或者被人踩伤,倒不如直接各自打车回家来到安全。 “知道了,大姐。” 两个小的接过银角子,乖巧的点头异口同声的应了下来。 “好了,事情说完了,新年快乐,那就让我们一起举杯!” 杨蔓娘哈哈一笑,率先举起了手里的双耳杯。 姐弟三个都不大,杯中自然没有斟酒,倒的都是玫瑰香引子。 不过。 气氛到了,喝的是什么还重要吗? “岁月匆匆,一年过去了,很感恩有你们相伴。新的一年,愿咱们家笑声常伴左右,温馨永驻心间。祝咱们姐弟三个身体健康,事事如意,千岁!” 杨蔓娘豪气的率先举起酒杯,一饮而尽。 “千岁!” “千岁千岁!” 两个小的也一脸兴奋的跟着碰杯,仰头大喊千岁,同样一饮而尽。 或许,会有看官会奇怪为何不说干杯,要喊千岁,呵呵,杨蔓娘这也是入乡随俗。 在大宋,人们喝酒庆祝的时候,都不说干杯,而是说千岁。而且喝的兴起的时候,还会高举酒杯,兴奋的仰天大叫千岁千岁。 这,也是一种时代特色吧! 吃罢除夕晚宴,亥时刚过。 家家户户都开始烧松盆,焚苍术,驱邪祈吉。杨蔓娘家自然也不例外,老三杨盼娘也拿来早就准备好的注满盛麻籸的烧籸盆,点燃了放在大口,加上苍术一起焚烧。 不一会儿,远处便传来“砰砰砰”此起彼伏的炮仗声儿。 “大姐,到点儿了,咱们也快去放炮仗吧!” 杨士林去西边耳房里拿出放在墙角儿的炮仗,回屋穿上羊皮裘,笑嘻嘻的催促道。 除夕这天,不论是在朝当官的人家,还是普通百姓家,都会围坐在火炉旁边儿,吃着消夜果和胶牙饧,不睡觉守岁。 等到亥时,皇宫里会先燃放爆竹,爆杖声儿震如雷,声音大到宫外很远的地方都能听到。然后,宫外的大街小巷再竞相燃放。 如今的爆竹品类众多,有单响、双响、连响,有飞上天空才爆响的二踢脚爆竹。甚至,在宫中,还有内廷殿司呈进的屏风炮杖,内藏引线,外面画着钟馗捉鬼之类的图画,点燃引线后,一连几百个炮劈啪作响不绝。 那震耳欲聋的轰隆声,仿佛天上的雷公下凡了一般。 “大姐,三娘,白绾绾,你们捂住耳朵,我要放啦!” 院子里。 杨盼娘抱着白绾绾,老二杨士林点燃炮仗的引线,捂着耳朵站在一边。一阵子嗤嗤声儿之后,一只只爆竹砰砰上天,然后炸开,照的天空都亮了。 杨蔓娘瞧着有趣儿,也用炭火点了一支双响。 “砰!砰!” 连着两声巨响,即使捂着耳朵也听的真切。 随着爆竹声声,外面传来了一阵阵响亮的敲门声儿。 “大娘子开门啦!” “二郎,二郎,出来玩儿啊!” “杨三娘!一起出来打夜胡啊!” 伴随着清脆的童谣声儿: “卖痴呆,千贯卖汝痴,万贯卖汝呆,见卖尽多送,要赊随我来......” “大姐,要开始打夜胡了!” 老三杨盼娘顿时兴奋起来,一点儿也没被白天差点挤丢的事儿影响,乐呵呵的回屋去拿自己的钟馗面具。 打夜胡,这是除夕夜的打夜胡卖痴呆,是这一日专属于街头巷尾孩子们的游戏。一群群孩子们吃完年夜饭,带着面具,打扮成神话传说里的人物,在街上唱童谣。 孩子们跑累了,便去各家门前嬉戏,挨家挨户的敲门讨要钱财或吃食。这种喜庆的日子,一般人们都会乐于大方的给,没谁会拒绝。倒是有点像现代国外万圣节孩子们扮成小鬼,挨家挨户讨要糖果的游戏。 杨蔓娘这个年纪,自然不会去打夜胡了。 回屋端了一碟子澄沙团儿、蜜姜豉和蜜酥。打开大门,将点心分给大门外拿着木刀木剑、各种彩色旗帜,打扮成将军、符使、钟馗、判官、六丁六甲、和灶神,土地神的一帮小孩儿。 “谢谢大娘子!” “多谢杨大娘子!” “嘻嘻......” 这帮孩子,都是保康门街这一片儿的,很多都认得杨蔓娘。拿了吃食,纷纷摘了面具笑嘻嘻的作揖道谢。 没有春节晚会,没有手机短信拜年,没有某信红包。杨蔓娘原以为在这个年代,自己除夕守岁会无聊的睡着的。 但是没想到,坐在火盆旁边儿,吃着消夜果和胶牙饧,一直到天亮鸡鸣,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打夜胡回来,拿着挂满铜钱的竹竿儿,去院子里打灰堆,祈祷来年全家逢凶化吉,实现心愿的时候,她都是醒着的。 大抵都年轻,竟然一点也不困,吹灭点了一夜的守岁烛。杨蔓娘洗漱收拾好,和老二老三一起打了牛车,去桑家瓦子过初一。 国家官私以冬至、元正、寒食为大节日,七日假。 大宋已经有了年假的说法。新年是最为正式的节日,所以朝廷规定七天假期。从元日这天开始,到正月初七结束。而在这七天里,朝廷官员除了安排当值的,都无需上朝办公,人们可以尽情的享乐。 有人乘着有时间,带着家人去瓦子里消遣,有人则选择走亲访友拜年。一般宋朝人的拜年,是不会带小孩子去的。不像现代人拜年,很多地方,都会给对方家的小孩子压岁钱。而宋朝人为了避免拜年的人家给自己家孩子压岁钱,通常不会带自家的孩子去别人家拜年。 穷在闹市无人问。杨蔓娘家自从爹娘没了之后,亲戚们都怕被缠上拖累。不说平日,就连逢年过节,也早已经没有什么亲戚上门了。 所以,如今自然也没有走动的必要,倒也省了大年初一去走亲戚的步骤,直接去瓦子里消遣过节。 正月初一是元日。 大街上人来人往,走亲戚的,逛街的,出门上香的,去皇城外瞧教坊司新年表演的,都早早的便出了门。 路两旁车水马龙,人来人往。 两旁热闹的街市,各色搭起的彩棚,摆卖冠梳的、珠翠步摇头面儿的、各类布匹衣着的、新鲜吃食的,绢绒花朵儿的、领抹靴鞋物件儿的,应有尽有。 杨蔓娘想起之前在李氏小报上,看到的一则有关假期的轶事,说某御史台官员认为新年放假七日太过浪费时间,于是便向官家上书,希望将这七天假期缩短为五天。然后,官家同意了。但是,其他的官员却很不满意,之后又纷纷上书,要求改回来。所以就这样,官家又将五天假期延长为七天。 杨蔓娘撩起牛车车帘儿,瞧着两旁格外热闹的街道和摩肩接踵的行人。 心里忍不住暗自吐槽: “谁乐意当牛马天天上班啊!想来官家本人,也想多休息休息,感受一下这喜悦的节日气氛,与民同乐。所以,才再次将新年假期改为七日了吧!” 保康门大街离桑家瓦子不远,虽然路上有些堵车,但牛车晃晃悠悠,还是不到两刻钟便到了。杨蔓娘付了牛车钱,带着二人进了瓦子大门。 第47章 新年休沐, 杨蔓娘原是打算多休息几日,和弟弟妹妹们一起玩乐的。 但人心里存了事儿,就很难真的歇下来。 到底还是记挂着手头话本儿的事情, 杨蔓娘只在初一初二初连续玩乐了两日, 便克制住了自己。 开始一边写《霸道王爷心悦我》的结尾部分, 一边考虑下一本新书的题材了。 是的, 新书。 杨蔓娘最终还是和朱雀门小报签订了一份长期契约。 没错。在大年初三的时候,东主朱旭特意再次很有诚意的上门,而且为了留住杨蔓娘这个巨大的摇钱树, 他考虑再三,还是同意了她提出的分成条件。 《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以后,杨蔓娘再写的新小说, 在朱雀门小报就不再拿固定的稿费了, 而是按照分成来算钱。 所有杨蔓娘以后写的小说,都会发表在朱雀门小报上, 而得到的收益,刨去成本,都是和东主朱旭三七分成。并且, 朱旭还补充了一条, 以后用他名下的印刷坊来印刷杨蔓娘的小说,卖给各大书店,当然收益也是三七分成。 杨蔓娘三,朱旭七。 而既然签订了新契约, 那么, 新书的问题,自然也就该考虑了。 当初刚刚穿越生活艰难,为了快速吸引大宋读者的眼球, 赚取生活费,杨蔓娘写了霸总狗血文。虽然有很多读者喜欢,但不得不说,期间也被许多的卫道士骂了。 甚至,前几日,话本儿情节写到白绾绾离开豫王爷独自带球跑的时候,还有一群老夫子,专门拄着拐杖去朱雀门小报唾骂,说这书有辱斯文,不应该上报带坏读书人。 当时这事儿吸引了不少路人围观,还上了《向家小报》和《新闻》。 杨蔓娘当时知道后还有点怂,担心自己的话本儿会不会因此被朝廷找麻烦了。不过,等了几日也没啥事儿。显然,这个年代言论还是足够自由的,官府根本懒得管写小说这等小事儿。 不过虽说如此,她也暂时不打算再写霸总小说了。一来是写了一本之后,霸总文的灵感已经枯竭了,就算再写,大概也是炒冷饭,不会有太多的新意,反倒让读者失望。其次便是墨瑾公子如今的名气已经打开,第二本自然有喜欢的读者来关注,倒是也不必专门去写霸总文吸引眼球儿了。 可是,这第二本书,究竟要写什么呢? 杨蔓娘有些拿不定主意。 玄幻修仙的?鬼怪类规则怪谈?还是依旧写爱情? 玄幻修仙类的小说,如今的市面上自然是没有的。毕竟,现在写话本儿小说的人脑洞还没有那么大,还无法想象什么是斗气,什么是斗师斗圣斗气化马,更想象不出什么是挖出至尊骨。可是若写这个似乎跨度有点太大,考虑到如今读者的接受能力,杨蔓娘觉得,玄幻类话本儿还是暂缓吧! 至于鬼怪类的话本儿,当下自然有人写,不过不是规则怪谈。杨蔓娘之前翻看过一些市面上比较出名的鬼怪小说,大多都是和岳阳老生那样,写狐仙,写女鬼,而这些鬼和狐仙,并没有什么拿得出手的法术和能力,只能算是一个顶着鬼怪名头的的渴望爱情的女人。 她们大多都有美丽的皮囊,温顺的性格。她们是男主向上爬的工具人,任劳任怨,缝缝补补,赚钱养家,红袖添香。 或许因为写书的大多都是落魄的读书人,这些人对于金榜题名的渴望也格外的强烈,便将其表现在自己的小说里。所以,这些鬼怪小说的最终落点还是金榜题名,高中状元,迎娶公主,倒是和才子佳人的话本儿差不多。 另外一部分写鬼怪狐仙的,则是说教类型。将这些鬼怪狐仙都写成反面人物,迷惑男子,采阴补阳,或是伤害家里的牲畜,偷窃金银,然后这些坏鬼坏狐狸,毫无例外都被路过的道士和高僧给收走了。然后,众人皆大欢喜。一起跪地感谢高僧道士法力无边,慈悲为怀,普渡众生云云。 那,要不写一个北宋的鬼怪规则怪谈? 杨蔓娘想了片刻,虽然有些心动,但很快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 刚刚结束了一个霸总爱情类的小说,马上变成阴森森的鬼怪规则怪谈,恐怕自己的读者一时之间不太能适应这样的转变。 毕竟,她在现代玩vr恐怖游戏,都害怕的不敢睁眼。更不必说,自己的忠实读者好多还是十四五岁的小娘子。所以,这种规则怪谈的小说,还是缓一缓,留待以后再写。 唔,那就还是循序渐进,继续写爱情类的吧。不过虽然写爱情,但杨蔓娘可不想炒冷饭落俗套,单纯的写男女主之间的爱情。她决定在其中加入一个爽点,那就是历史穿越。 穿越这个在现代已经被用烂了题材,在大宋还是没有出现的。 大概是在现代看穿越小说久了,杨蔓娘总觉得小说若是不带穿越,那就感觉是做饭忘了加盐,总觉得缺乏滋味儿。如今自己写,自然要让笔下女主穿越的。 而要说穿越最火的年代,自然是清穿了,想想现代那些火热至极的清穿小说和清宫剧,还有女主穿越清朝之后围观皇子们九龙夺嫡,周旋其中的故事,或者是带着空间和系统,在四阿哥后院咸鱼躺赢的故事。 杨蔓娘在大宋,自然不可能写清穿了,毕竟如今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么个朝代。不过,若是有机会的话,写个古穿今的故事,让宋人穿越到明朝什么的,倒是也不错。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目前,杨蔓娘是打算写一个女主穿越大唐刚刚开国时期的故事,毕竟,当初清穿最火的年代,被穿成筛子的便是穿康熙年间。为什么呢?当然是因为那个时候康师傅的阿哥数量最多且最优秀啊! 那么,唐朝皇子最多最出色的时候,自然是唐初武德年间,玄武门之变前了。 至于为什么要选唐朝而不是其他的朝代,这也是杨蔓娘深思熟虑过的。 首先,自然是刚才说的皇子数量和质量的问题。其次,作为相邻的承上启下的两个朝代,大宋对唐朝的感情很复杂,既有尊重和借鉴,也有批评和否定,尊重向往开国的武德年间和繁荣昌盛的太宗时期,不喜欢是安史之乱以后的唐朝。 但总的来说,宋人从上到下,从士大夫到市井百姓,大多还是颇为喜爱唐朝的,向往唐朝的武力和巨大版图,尤其是向往盛唐时代的繁荣强大。不少大宋的文人学士,都以振兴唐代盛唐风骨的理念为目标,推动大唐文化在当代的复兴。东坡先生就曾在《东坡志林》一书中多次强调对唐代文人的尊重,甚至把唐代文人视为自己的老师,称赞大唐为中华之盛世。 所以,大宋市井百姓不但对唐朝很熟悉,而且对于大唐的认同度还是很高的。所以,杨蔓娘写主角穿越唐朝,也更容易让大宋的读者产生代入感和共鸣。 “大姐,写了一下午了,喝点儿桂花甜茶润润嗓子吧。” 杨蔓正娘想新书情节想的入神,不知什么时候,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 老三杨盼娘推开书房门,端着一碗桂花甜茶走了进来。 笑着道: “屋里太暗了,我给你点上油灯吧!” “好,我怎么觉得有些冷,外面是下雪了吗?” 杨蔓娘搓了搓手,喝了一口桂花甜茶,紧了紧身上新买的兔皮夹袄儿。 问了一句。 “是呢,下午的时候,天上就淅淅沥沥的飘起了雪花儿,这会子,雪已经下的有脚面儿厚了。” 老三杨盼娘一边说,一边拿火钳从炭篓子里夹了两块炭,添到火盆儿里。 “是嘛!” 杨蔓娘闻言倒是有了兴趣,放下手里的茶盏,起身做了两组扩胸运动,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脖子。走到窗户边儿,架起窗子,向外望去。 寒冬飘雪如鹅毛,冰凌挂树凝琼瑶。屋檐儿下面,挂满了晶莹剔透的冰凌,如同天然的珠帘儿,倒映着岁月的痕迹。 汴京的雪,清新、静谧、优雅。 漫天纷纷扬扬的雪花,宛如古诗中的温婉佳人,婀娜多姿,飘然而至,在夜色中,顺着架起的窗缝儿飘落进来。 所有的喧嚣和烦恼,在这一刻似乎逐渐消失,唯有这洁白才是天地间永恒的颜色。 注视着落在手心的雪花,慢慢的化成一滴水珠儿。杨蔓娘不由得突然灵感迸发,给自己的新书女主角想了一个跟雪一般雅致的名字。 雪梦萧。 这个名字,高远而清澈,蕴含着梦想和追求,雪的纯净与梦的朦胧相融合,纯净空灵,让人可远观而不可亵渎。 关上窗子,杨蔓娘回到书桌边,一边构思情节,一边沾上墨汁儿,用羊毫笔列新书大纲。 新书名字很简洁大气,一目了然,叫《梦回盛唐》。 主要讲述的是一个北宋小娘子雪梦萧,阴差阳错穿越到唐朝武德年间,成为一个跟自己同名同姓的大唐女郎雪梦萧,所经历的而一系列事情。而且女主雪梦萧在穿越期间,还接触到皇帝李渊,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齐王李元吉,赵王李元霸,还有驸马柴绍,名臣魏征,房玄龄,杜如晦,大将军尉迟敬德,秦叔宝,陈咬金,罗士信,侯君集等等,一系列大宋人耳熟能详的大唐顶尖人物。 女主雪梦萧知道唐朝的历史,也知道他们所有人的命运,却偏偏不知道自己的结局。穿越期间,阴差阳错与李氏兄弟产生了复杂而深沉的情感纠葛,最后,身不由己地卷入到玄武门之变。 虽然,这是一个穿越历史的言情小说,但是杨蔓娘并不打算当言情文去写。毕竟,这么宏大的主题和年代,光写女主的爱情,还是太单薄了,而且显得有些小家子气。 第48章 杨士林最近日子过的很不错。 自从去了朱雀门小报, 跟着大掌柜朱贵做事,他每个月的工钱能得三百钱,这工钱在报房学徒里, 已经是响当当的了。 而且, 除了基本工钱之外, 还有蔬菜和烛炭补贴, 差不多一个月下来,也能有个五十文左右,而且中午报房每日还管一顿午饭。 一个月下来, 干吃尽落到手能得三百五十文。 虽然和自家大姐的赚钱能力没法子比,但和之前做小经纪的时候,一个月六十文工钱的日子比起来, 杨士林已经很满足了。 而且, 其他人虽然不晓得,但是, 大掌柜朱贵和东家朱旭都知道他姐姐杨蔓娘的本事,所以平日里给他安排的活计也都比较轻省,主要就是跟报房的老撰稿们一起学排版, 或是出门去各家店铺里给报房拉广告。 虽然偶尔会累一点, 但摸着衣裳兜里的叮叮当当的铜子儿,就觉得心里踏实。 而且,他觉得自己再累,也没自家大姐辛苦。大姐杨蔓娘最近在写新书, 晚上睡得很晚, 点着油灯,几本买来的史书都摊在书房的大桌子上,她拿着毛笔在纸上删删减减, 忙的连吃饭都要人反复叫。 杨士林有时候回去早了,也帮忙收拾稿子,也顺便劝她注意身子: “书是写不完的,就大姐现在赚的银子,咱们三个省着点儿不胡乱花,两年都够用了。” 而大姐杨蔓娘却不以为然: “银子哪有人嫌多的,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那些银子,若是过原来在南熏门那样的日子。自然是够两年的,可若是过现在的日子,又算不得什么,也就够交个房租维持温饱罢了。等咱们真的有钱了,还要搬去更大更好的房子呢!” 杨士林对于现在住的公租房就挺满意的,委实想不出住更大更好的房子会是什么样儿。 当时闻言只是劝道: “我只盼着大姐能保重身体,别太劳累了,再不济还有我呢,我赚的虽不如你,但也能帮着家里分担些的。” 谁知大姐答应的好好的,转头又写稿子去了。 杨士林当时便不由得想,自家大姐真是聪慧啊,自己和大姐一样当初都是阿爹启蒙的,自己却写不出那样吸引人的故事。想来若大姐是个男子,这样聪慧又勤奋,定是能考中进士的吧。 “吱呀”一声,打断了杨士林的思绪。 大掌柜朱贵打开撰稿间的房门,他穿着厚厚的银灰色兔皮裘衣,扫了一眼里面几个忙碌的撰稿,目光落在靠窗户的杨士林身上,给他使了个眼色。 杨士林放下手里的活儿,自觉的走了出来,大掌柜将他拉到一边儿,低声问道: “二郎,你姐姐的新书最近写的怎么样了?这个月能开始连载吗?” 杨蔓娘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如今已是连载到了尾声,豫王和白绾绾久别重逢,干柴烈火,旧情复燃。 豫王追妻火葬场的炸裂桥段儿,从大年初五,一直连载到了正月十六。 反响极为热烈。 基本上,汴京城的夫人们和小娘子们人人追读,如今的各大瓦子里,哪家勾栏的说书先生要是不会说这本书,都没有生意的。 不光如此。在正月十五,大相国寺举办的元宵灯会上,还专门有店铺别出心裁,做出了绘着白绾绾和豫王的花灯,还有陶人儿,卖的极为火爆,几乎看了小说的小娘子都买了。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也算是一种粉丝周边吧。 不光如此,这些天朱雀门报房这边儿,也受到了一些波及,这还和杨蔓娘本人有关。 之前,朱雀门报房衙内和小娘子们斗殴事件之后,杨蔓娘不是给二十几位读者回了信嘛。然后,这二十几人收到信,有的就妥善的收藏起来了,有的则拿出来跟周围的人炫耀。 这一炫耀,算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然后大家才发现,原来还可以这么操作啊。于是,数以千计的话本儿读者,开始写信给墨瑾公子,然后将信送到报房这边儿要求转交。 如今,报房这边儿,读者的信件太多,都不拿匣子装了,大掌柜朱贵直接让人买了两个藤条编的大筐来收信了。 而且还不光如此,随着最整个小说连载到了尾声,豫王追妻火葬场,和白绾绾各种啪的时候,也顺便说出了更多经典的霸总语录。而这些最新的霸总语录,也成了如今汴京城的最新热词儿。 譬如,一些年轻的小夫妻,看过这本书后,晚上两人颠鸾倒凤,激情正酣的时候,丈夫就会冷不丁的来一句“怎么样,女人,满意你所看到的吗?” 亦或者是那句“嘴上说着不要,身体却很诚实。你求我,我就给你。” 妻子闻言,便会娇羞的啐上一句死鬼,然后红着脸用小拳拳锤他胸口。 可以说,《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生生的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了汴京人一直以来做某些不可描述之事的习惯。 而且,还有更劲爆的。 据昨日的《李氏小报》上八卦说,某王府的大管家赵福禄因为读了这本书,无师自通的学会了书里的管家名言。 所以,在王爷连续去了新纳的侧妃高氏院子留宿了三天之后,这位大管家晚上回到家,便忍不住悄悄的跟自家娘子蛐蛐:“哎呀,咱们王爷好久没有这么笑了,还是高侧妃有手段哩。我在王府伺候这么久,还从来没有见过王爷对一个女人这么上心呢!” 当然,这事儿的真假,还有待商榷。 毕竟,这位大管家赵福禄,之所以能做王府的大管家,自然是深得王爷信任,并且做事儿最妥帖嘴巴严实的,又怎么可能背后蛐蛐自家主子后院的八卦。 而且,就算他一时管不住嘴,不小心蛐蛐了,那也是晚上在被窝儿里跟自家娘子蛐蛐,又怎么可能让外人知道,还被登在李氏小报上? 莫非,这位《李氏小报》的撰稿人,为了搜集八卦消息。还能不辞辛苦,大晚上的埋伏在人家夫妻的床头儿? 哈哈!不过,虽然这《李氏小报》写的内容虽然大胆又荒谬,经不住仔细推敲,却也从另外一个侧面,表明了如今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在市面上是多么的火爆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东主朱旭自然不想放弃如此大的流量。自然极为希望,杨蔓娘能够在旧书完结之后,马上续上新书! 毕竟,今时不同往日。 自从杨蔓娘的这本书,再朱雀门小报连载火了之后,其他的各家小报,也开始有样学样儿。纷纷请了市面儿上的各类话本名家,来自家小报连载。虽然因为墨瑾公子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在上面压着,其他报房的书暂时都还成绩不显。 但时间长了,可就难说了。毕竟,一旦墨瑾公子《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之后,不能尽快推出新书。读者自然会看其他小报的话本儿,时间长了,朱雀门小报的读者,自然会被其他小报给分走。 “额。” 杨士林闻言愣了愣,他在报房做事,对上述的情况自然也是了解的。 闻言如实回朱贵道: “大姐这些日子,晚上一直都在给新书存稿,不过,具体存了有多少字了我还不太清楚。” “那就好。” 大掌柜朱贵闻言松了口气。 有在写稿子就好,他还担心杨蔓娘年纪小玩心重,过了一个年,就散漫下来了呢。 作为朱雀门小报的大掌柜,朱贵一直都留心着其他同行的情况。 如今,各家小报都请了人连载小说。不过,对自家朱雀门小报,暂时还没有太大的影响。 无论是《小报》那边儿请的岳阳老生,还是《新闻》那边请的清月散人,他们都是文人,文人相轻,而且又都是成名已久的老作者,自然不想学墨瑾公子这个初出茅庐之人的书,免得被人说拾人牙慧。 所以,都依旧按着各自原本的风格继续写。 但是,他们的作品质量虽然不错,可是跟杨蔓娘这种被现代广大网文读者调.教过的老油子不一样,跟她笔下节奏很快,梗很多,还狗血频发,让人等得焦急的话本儿小说比起来,这二位的话本儿,就显得有些平淡,不够看了,当然一些多年口碑积攒的老读者虽然也会买,但是毕竟是连载的,大都是买回来先放着,并不着急慢慢的看,所以,便一直都是不温不火的,并没有杨蔓娘的书那般反响火爆。 当然,汴京十七家小报,各有各的法子。不一定都和《小报》《新闻》似的反应,请成名老手连载打擂台。 比如虹桥小报,向家小报和杨氏小报,这三家小报也很有头脑。另辟蹊径,没有打擂台,反而特意找人模仿杨蔓娘的小说写法。 一个是写了一个王爷和平民小娘子的事儿,叫《霸道王爷心悦范小娘子》。另外两个个,则写的是王爷和贵族小娘子的事儿,叫《郡王美妻》和《霸道齐王心头宝》。 但是,杨蔓娘写的霸总文,虽然瞧着粗糙大胆,辞藻也不怎么华美,但想要模仿好,却也不是那么容易的,那些没有经过现代大量霸总文洗礼的人,想要写出这种文的感觉其实很难。 所以,这几家小报找的这些模仿的人,一开始都磨刀霍霍,没当回事儿。觉得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没什么内涵,不就是王爷和贫民小娘子看对眼的那点子事儿嘛,都是白话文,内容除了哗众取宠也没什么特别的,自己只要愿意写,还不是手拿把掐,轻轻松松超过对方。 可是真的拿起毛笔写起来,才发现不是那么一回事儿。 第49章 女主雪梦萧昏迷之后, 等再次醒来,发现自己已经不在熟悉的客栈,而是来到了一个陌生的年代, 陌生的地方。 大唐武德年间的皇宫, 太极宫。 按着穿越文里一贯的套路, 女主要是穿越醒来在床上的话, 那必然会有一个侍女在一旁伺候着,为女主介绍自己的身世和处境。这牌面儿别的穿越女有,那我们的女主雪梦萧自然也要有, 所以,当雪梦萧一脸茫然的睁开眼睛后,略微旁敲侧击, 等待在床边的侍女沁玉就告诉她她的身世了。 原主和女主一样, 名字也叫雪梦萧。今年刚满十五岁,家住在洛阳, 父亲是洛阳下属的一个小县的县尉雪连生,母亲尹氏温柔美丽,原主是父母的独生女儿, 原本一家人日子在洛阳日子过得也算是小富即安, 结果三月里原主的父亲因为去剿匪被杀,其母伤心之下,卧床不起,不到一个月便郁郁而亡。因为放心不下唯一的女儿, 所以母亲临走前, 写了一封信,让唯一的女儿雪梦萧,上长安投靠自己的妹妹, 也就是当今皇上李渊的宠妃尹德妃。 只是县尉这个官职,在当地还能排得上号儿,不过在大唐都城长安的话,只能算是个芝麻绿豆小官儿了。所以,原主自知身份低微,来到宫里投奔姨母尹德妃之后,平日里也是不敢多说一句话,不敢走错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去。 杨蔓娘的笔力强劲,把原来的雪梦萧的生活和进皇宫的日子,写的非常的细腻,就跟林妹妹初次进贾府一般,让人不由的心生怜悯。 只是,世上的事情都说不准的。原本的雪梦萧这般处处谨慎小心,却偏偏有人看她不顺眼,屡次欺负她。这人便是六公主李仙慧,因着其母妃是皇帝李渊的万贵妃,而万贵妃和尹德妃一项不睦,所以,女主雪梦萧便成了六公主的出气筒儿。这一次,在御花园瞧见了女主手上戴的白玉雕花镯子,六公主便故意抢走了。 而这镯子,却是女主雪梦萧的母亲留下的唯一遗物。可面对金枝玉叶飞扬跋扈的六公主,原主这个外来的穷亲戚又惹不起,过度伤心之下,回来便晕过去了。 “可恶!这六公主实在嚣张跋扈,怎可抢夺他人之母遗物!” 朱贵看到这里,忍不住一拍桌子怒喝道。 杨蔓娘深知小说话本儿黄金三章的重要性,开头就毫不拖沓,三言两语便把女主雪梦萧穿越后的境遇交代清楚,还迅速设置了一个反派,制造了一个强烈的冲突和矛盾,让看书人的情绪,不知不觉便被调动起来了。连朱贵这个待人接物从来都妥帖和善的人,看了开头之后,都忍不住怒发冲冠,可见杨蔓娘笔力高超,人物塑造之成功了。 “之后呢?” 朱贵毕竟是大宋人,他也有女儿,孙女和外孙女。一想到一个和自己孙女年纪差不多大的大宋的小娘子,孤身一人穿越到大唐,无父无母,还被人这般欺负,自然而然的就心生怜悯,站在女主这边儿了。 便忍不住开始担心雪梦萧之后的处境,自然的,便想知道话本儿后续的情节。 不过,杨蔓娘的断章功力,经过上一本书的疯狂磨练,已经是登峰造极了。 所以,后面的内容,毫无疑问,自然是没有了。 当然,她倒也不是故意断章的,是确实没有写出来。因为她对于女主雪梦萧的性格,还没有完全想好。毕竟这关系到接下来全书剧情后续的走向,关系到女主面对这样的欺辱,接下来是要反抗,还是忍气吞声。所以,自然要慎重一些。 毕竟,这本新书是历史穿越文,不是霸总文,女主自然不能是柔弱的小白花傻白甜型,等着霸总男主和深情男配来拯救。 可是,杨蔓娘也有些拿不定主意,女主要设置成什么类型的性格才合适呢? 是知性优雅充满书卷气的类型,还是温婉可人的解语花?或者是风风火火的女汉子,幽默风趣的开心果小妹妹?亦或者,写一个泼辣带刺的玫瑰? 首先,时下女子大多还是讲究温婉贞静,所以,知性优雅充满书卷气的女主和温婉可人的解语花这两个类型,无论是在大唐还是大宋都比较普遍,写出来恐怕会有点平淡,不利于剧情的推进。 女汉子和开心果小妹妹这两种类型呢,女主必然动手多于动脑,又显得女主小脑过于发达,缺乏智慧,让时下读者很难有代入感。带刺玫瑰类型的话,这种类型,在大唐中后期本身就有不少,比如高阳公主,基本上无论哪个年代的人,想到大唐这个类型的女子,都不免会想到高阳公主,自己再写一个,对大宋读者来说,也没有太多的新意。 那,究竟写个什么样的女主才好呢? 杨蔓娘撑着下巴,无意识的摩挲着书桌上冰凉的青石镇纸。 突然。 灵机一动,想到了一种非常与众不同的女主类型。 或者,干脆就设置一个聪慧冷静,应变能力强,性格果断的超a女主如何? 杨蔓娘试着想了想之后的剧情,越想越觉得这样安排靠谱,一来目前的市面上还没有这样类型的女主,所以,肯定会有一波好奇心带来的热度。其次,就是这样的女主一般都是很有实力,而且性格不拖泥带水,还十分的护犊子,应变能力强,聪慧冷静,在一起就很有安全感。 写好了的话,那就是比男主更飒的存在,老婆粉超多的。 当然,写这样的超级a女主,也是有缺点的。那就是她们一般在感情上会比较迟钝,所以,感情戏方面的话,写起来可能会有点难度了,不过,好好处理,问题应该不大。 “说实话,我本来以为这本新书依旧会延续之前的风格,没想到杨娘子居然能另辟蹊径,写出这样天马行空的小说,光这穿越二字,就已经是前无古人了。” 朱贵语气赞叹。 因为存稿到此嘎然而止,让他有些意犹未尽。所以,不免又花了一刻多钟的时间,复读了一遍。 读罢,朱贵长长的呼了口气,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娘子果然大才。我敢断言,这新书定会红透汴京的,只是这三章稿子一旦开始刊登可太少了,还要烦请杨娘子多写一些才好啊!” 虽然新书的主角依旧是一个小娘子,但是因为有穿越的加持,短短的三章,就看的朱贵心潮澎湃,很想知道后续如何。 这位杨娘子的的构思当真是天马行空,非常的巧妙。她以一个宋朝人的角度写了史书中的大唐,无论是在人物的穿着打扮,社交中的宫廷礼仪,吃的食物和住的殿宇都穿插其中,也都做了极为详尽的描写。 而且,大约是因为事先做了很多功课,文章的描写十分精细,娓娓道来,让人能产生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自己也和雪梦萧一般,穿越到了大唐,让人看了不由的大呼过瘾。 “您过誉了。” 杨蔓娘笑了笑,这哪里是她有大才,她只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罢了。 “那稿子我就拿走了,到时候三七分成,我会每个月底来跟娘子结算一次。” “好。” 杨蔓娘对此自然没有意见。 一送走了朱贵,老三杨盼娘就兴奋的原地转圈儿。刚才她一直不好插嘴,但是作为一个小财迷。前段时间杨蔓娘提了分成的事情,她就开始留意打听朱雀门报房那边的发刊量了。 “大姐,你往后可是能拿分成啦,你知道朱雀门小报,现在一次能发多少嘛?差不多两万份啊!一份小报两文钱,两万份就是四万钱,三七分的话,你一次就能拿十二两银子啊,这么算你下来,一个月就能拿一百二十两,一年下来就是一千四百多两银子啊,天哪,咱们要发财啦!” 杨盼娘一脸的兴奋,嘴里不住的碎碎念: “天哪天哪,一千多两银子啊,这怎么花的完。老杨家祖宗显灵了,咱们家往后这是要富贵啦!” 几个月前,他们兄妹三个,还挤在南熏门的小出租房里,炭火也不敢用,顿顿只能吃白菜萝卜水饭。 天哪,这才多久的功夫啊,就要发达了! 从这天起,杨盼娘便天天的跟着老二杨士林往外跑。数着手指头,盼着自家姐姐杨蔓娘的旧书完结,新书刊登的日子。 很快。 便到了正月的最后一天,也是《霸道王爷心悦我》刊登最后大结局的日子。 《霸道王爷心悦我》这本书到了尾声,如今该交代的也交代了,最后豫王和白绾绾毫无疑问,最终自然是有情人终成眷属,一家三口甜甜蜜蜜。 但是男配怎么办?很多读者都非常喜欢男配陆逸尘的,写信给杨蔓娘,要求把男配陆逸尘的结局也交代清楚。 杨蔓娘想了很久,按着一般的言情套路,男配应该在男女主身边,做女主婚姻的保护神,顺便监督男主,让他始终担心女主被自己抢走,从而对女主好一辈子。 但是杨蔓娘不忍心,总觉得既然完成了任务,那应该给男配一个更自我的结局,而不是把他一辈子束缚在女主的光环下。 所以,杨蔓娘在最后,为男配陆逸尘写了一个开放式的结局。 在一个阳光温暖的午后。 鲜花盛开的陆家庄园。 白绾绾带着儿子白天赐,来送别即将远行的陆逸尘。 虽然六年过去了,陆逸尘还是如初见时候一般一袭白衣,衣冠胜雪,只是主宅的那株海棠花树已经不见了。 杨蔓娘听庄园的仆人说,似乎是三年前的一个雷雨大风天,被风给刮折了。 陆逸尘骑在高大的白马上,一双浅褐色的眸子,依旧如春日的清泉,澄澈而透明,眸光温润如水,却又充满了善意。时光没有让他变老,反而让他比以往更从容沉静了。 第50章 这天是二月二, 龙抬头的日子。 三天前,杨蔓娘的话本儿《霸道王爷心悦我》,在大宋读者的一片依依不舍中, 画上了一个句号。 新书《梦回盛唐》, 正式刊登。 今儿个难得天公作美, 阳光明媚。老三杨盼娘一大早, 吃了象征长命百岁的龙须面,一脸兴奋的跑去巷子口的开源书肆里,买了最新的朱雀门小报回来。 《梦回盛唐》的四字标题, 被报房特意印刷的大大的,旁边便是她的笔名“公子墨瑾”。 开头第一章 ,章节名是《滴血莲花玉佩》。 “书我写的时候你不是都看过了么, 怎么还买?” 龙除了皇权的威严, 还象征着雨水和丰收。在二月二这一日,大宋家家早晨都吃龙须面, 祈求龙王赐予土地丰沛的雨水,保佑田里的庄稼茁壮成长,有个好收成, 也保佑全家生活长久, 健康长寿。 杨蔓娘吃着瓷碗里细细长长的龙须面,见状语气有些不解的道。 “大姐,虽然我早就看过了,但是再看一次, 这开头还是让我眼前一亮哪!” 杨盼娘说的不错, 这一日,全汴京城买了《朱雀门小报》的人家,都和她一样, 被新书这离奇又惊人的穿越开头惊到了! 穿越! 一个大宋的小娘子,竟然能因为一枚莲花玉佩,就穿越到唐朝武德年间! 天哪,这怎么可能啊?这是真的吗?简直大胆离奇又不可思议! 穿越这个新颖的概念,才刚一在大宋出现,就让无数的大宋读者震惊又好奇!才读了话本儿前三章,便不约而同的开始期待后续的内容。 而拜杨蔓娘之前写的书所赐,朱雀门小报的大部分读者都是女子,尤其是年轻的小娘子居多。 这个年代的娱乐种类,当然不少。比如相扑,蹴鞠,投壶,马球这些比赛,各大瓦子每旬都有,但一开始精彩,看完了也就完了,不会一直纠结和期待,而去瓦子里听书听曲儿看杂剧,去多了腻了也就那么回事儿,不免索然无味。 而小娘子们除了这些时候出门,多数时间还是要在内宅里度过的,所以,看各种小报,是每日必不可少的消遣。 吃饭喝香引子的时候,游园赏花的时候,和闺中密友闲聊的时候,小报几乎都是必不可少的。 比如,杨蔓娘的忠实拥趸,曹三姑娘曹韵和曹溪姑娘,自从墨瑾公子的《霸道王爷心悦我》完结之后,已经无聊了很久。 虽然,其他小报每日也会连载小说,但是读来还是觉得缺点儿什么,没有意思,没有太多追读的欲望,总觉得不如墨瑾公子的话本儿有趣刺激。 曹韵喝曹溪姐妹俩每日里,族学里放学后,光是和姐妹们游园赏花,听戏作诗,喝茶逛瓦子也是烦了。最近几乎每日一早,都要打发贴身丫鬟去朱雀门小报报房问一问,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始发新书呢。 没想到,今儿个一早,就盼到了。 丫鬟送来的最新的《朱雀门小报》,上面竟然刊登了墨瑾公子的新书,顿时激动了。 才看完前三章《梦回盛唐》,曹溪一下子就迷上了。 “哎呀,天哪天哪,这果然不愧是墨瑾公子的书,还是一如既往好看哪!别人根本没法子比!这开头写的也太神奇了,怎么会有人,就因为一个莲花玉佩,竟然就穿越到了大唐,阿弥陀佛,这......这简直是闻所未闻啊!” 曹韵两眼亮晶晶的,说话几乎语无伦次。 “对啊,那雪梦萧姑娘,竟然因为不小心将血滴在一枚莲花玉佩上,便回到了武德年间,当真是奇哉怪哉,这墨瑾公子是怎么想出来的啊,天哪,这写的也实在是太有趣太惊人了!” 显然,没有人能抵挡穿越的魅力,杨蔓娘的新书只是一个开头,便引的人无限遐思。 穿越的魅力,就是这么大,让人不由自主的想要看下去。两个小娘子正是喜欢奇思妙想的年纪,把这前三章来来回回的读了两遍,便按耐不住分享和交流的欲望,去找家族里的其他姐妹八卦。 然后到了族学才发现,不光是女子族学这边儿,就连隔壁男子族学那里,也有七八个曹家嫡支旁支的小郎们,挤在一起讨论墨瑾公子的新书《梦回盛唐》。 “嘿!这书开头可实在是太惊人了,穿越,没想到人居然可以回到过去。七哥,这墨瑾公子当真是个鬼才啊,我实在想不到他是怎么会想出这样神奇的点子的?” “是啊是啊,不瞒你说,我昨儿个看完之后,还试着往常戴的那块玉佩上滴了血呢!” “怎么样,最后结果如何?” “还能如何,你看哥哥我还好好的站在这儿就知道了......当然是什么事儿也没发生,一晚上倒是精神的很。” 七公子曹璨指了指眼下熬夜青黑的眼圈儿,没好气的道。 “嘿嘿,我还以为只有我这么干,没想到英雄所见略同,七哥你也是同道中人哪!” “哈哈哈,你小子!” ...... 俗话说。 三九不冷看六九,六九不冷倒春寒。 前段儿时间的三九,就冷的人出门捂着耳朵跳蹦子。今儿个是六九的第一天居然更甚,早晨起来不光正屋的门和窗户被从外面冻住了,廊檐下更是一夜之间结了好多长长的冰溜子。 一大清早起来,老二杨士林就把火盆儿端到门口,烤开了冻上的堂屋门,又拿火钳敲掉廊檐下的十几根长冰溜子,才去报房上工。 杨蔓娘和妹妹杨盼娘洗漱梳头完毕,吃了朝食。便换好新衣裳,一起去街对面的韩家牛车行取自家的牛,准备套牛车去一趟昭庆坊的文绣院。 杨蔓娘家如今租的公租房里,是没有建牛棚的。而且,店宅务对于出租房管的很严,是不允许随意乱搭乱建的,违者便要罚款撵出去。所以,她家的牛一直都寄养在附近的韩家牛车行里,每次需要用的时候再拉回家里来。 之前,说要送老三杨盼娘去学个一技之长,并不是随口的空话。杨盼娘想了两日,最后说想去文绣院学刺绣。 对此,杨蔓娘自然没有意见。不过,对于文绣院这个地方,她虽然也听人说过,却也不怎么了解,还是要亲自实地去看一下才放心让妹妹去。 韩家牛车行不远,出了巷子口走个两百步,再过马路对面便到了。 牛车行的门脸儿不大,招牌就最普通的蓝色幡子。牛车行的店主是个五十来岁头发发白的老伯,叫韩安源,在这一片儿开牛车行有二十多年了。 姐妹二人到的时候,车行已经开门了,店主韩安源也正拿着长长的竹竿儿敲廊檐上的冰溜子。 “韩伯!” 杨蔓娘姐妹搬来保康门街这边儿也也快两个月了,周围的人也都大概混了个面熟。 “哎呀,是杨大娘子和杨小娘子啊!” 韩安源闻言,瞧见杨蔓娘姐妹两个穿着崭新的衣裙,心里倒是猜到了她们的来意。将人让到前厅坐下。 笑着问道: “大娘子,今日来是要用牛了嘛?” 一进牛车行前厅,虽然收拾的很干净,但隐隐约约能闻到一股淡淡的牛粪味儿。这种味道,在所有车行都难免的,杨蔓娘也不以为意,坐在前厅的方凳儿上。 客气的回道: “正是呢,今日我们姐妹要去昭庆坊那边儿,路有些远,还是赶上牛车去方便些。” 昭庆坊? 韩安源倒是晓得,那一片儿似乎是属于直属于少府监的,专门做织染和刺绣的地方,有绫锦院,染院和文绣院,做出的织物也最为精巧,专供宗室乘舆服饰之用,每年都招收不少殷实人家的小娘子做学徒。 他暗自猜测,两个小娘子大约是想去学艺,不过却也没有多问。 转身吩咐儿子韩仪闽道: “二郎,去把杨大娘子家的牛牵出来。” 随后,又招呼杨蔓娘姐妹俩喝茶。 笑呵呵的寒暄道: “大娘子这牛在我这里,你们就放心罢,绝不会苛待的。” 之前寄养牛的时候,韩安源就告诉过杨蔓娘,她家的牛因为不收寄养费,所有每日需要拉车两个时辰车,以此抵扣当天的草料钱和水钱,其余的时候,都是在后院的牛棚里修养,并不会过度损耗畜力,杨蔓娘也是同意的。 “我自然信得过您的。” 杨蔓娘倒是不担心,她当时将牛寄养的时候,就打听过附近几家车行的口碑。最后也是知道韩安源是个厚道人,而且比较爱惜畜力,才把自家黄牛送过来的。 韩二郎很快便将牛从后院牵了出来,杨蔓娘和杨盼娘便放下茶盏,告辞出来,拉着牛回家,套上牛车,往昭庆坊而去。 原本,今儿个是老二杨士林赶车的,过他报房那边儿零时有事情走不开,姐妹俩只好自己赶车。不过好在老黄牛性子温顺,杨蔓娘和杨盼娘姊妹俩也本身都不是娇气的。初次赶车,除了最开始有点紧张以外,一路上到都是极顺利的。 这年头儿,坐牛车虽然不比步行走路快多少,但着实暖和不受冻。杨蔓娘出门的时候,又特意拿了一床厚被子放在牛车里。姐妹俩赶车觉得冻的时候,也可以轮流坐进青布篷,捂着被子暖一暖,一路上倒是也舒坦方便。 昭庆坊离保康门街这边儿还是有些距离的,牛车走了约莫半个时辰的功夫才到。 这一片儿基本都是绣院和染坊,作为大宋的丝绸官营机构,少府寺专门设有管织机织造的绫锦院,染色的染院、负责绣工的文绣院,其中以绫锦院的规模最大,面积几乎占据了半个昭庆坊。 第51章 眼看着皇城司的队伍越来越近, 路上其他的车和人都避让了。 只有自家的牛车,还很显眼的挡在道路中间。杨蔓娘索性直接跳下牛车,亲自去牵牛。可是却忘了今儿个出门的时候, 老三杨盼娘和她换了衣裳穿, 所以, 她羊皮裘里穿的是杨盼娘那件过年做的桃红色襦裙。 原本只是犟的不肯走的这老黄牛, 一见红色,大约是被挑起了基因里的好斗因子,瞬间便发狂起来。 “哞”的一声。 便一甩头猛地抵了过来。 杨蔓娘根本还来不及反应, 便感觉肩膀一疼,被撞倒在地。 “嘶” 杨蔓娘倒在地上疼的皱眉。 可是此刻的黄牛,显然还处在亢奋的状态。 “哞!” 又是一声高亢的牛叫, 黄牛一抬身子, 一个用力,就将身上套的牛车甩了开来。 牛眼睛充血一样发红, 再一次朝杨蔓娘冲来。 之前因为牛身上套着牛车,所以撞过来的力道并不大。杨蔓娘虽然肩膀有些痛,但是应该问题不大。但此刻, 黄牛这狂躁之下全力以赴的样子实在惊人。别说杨蔓娘这样一个小娘子了, 就是一只野猪,恐怕也扛不住。 周围的路人,见状都吓得躲得远远的,心里忍不住暗自可惜。 这么年轻的小娘子, 今日就要这样惨死于疯牛之下, 有些年纪小的娘子都怕的不敢睁眼。 杨蔓娘就觉得很亏,今天怕是要交代在这儿了。 这世道是怎么回事。上辈子刚准备享受享受去旅行,就坠机穿越了。这辈子也是, 刚把苦日子熬的差不多了,眼看着新书开文,要拿分成了。 就遇上了疯牛,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平生第二次,杨蔓娘感觉到死亡离自己这样的近。 第一次,是飞机失事的时候,太快了人几乎没有什么痛感,只是一瞬间的黑暗。但这一次,看着从不远处四蹄砸地冲过来的疯牛。两眼充血,牛嘴大张,四个蹄子踩在地上那沉重的回响。 杨蔓娘深切的明白,若是自己不努力自救的话,恐怕会被其踩成一堆肉酱,肯定会死的很痛苦很不体面。 生死关头自然也顾不上是否名誉,她强忍着胳膊上的疼痛,一边试图往后挪动身子,一边努力的想要扯掉穿在里面的桃红色襦裙。 不过,这些都是杯水车薪,在疯牛的极致速度和破坏力下,所有的一切都显得那么徒劳。 生死关头,她也仅仅才挪动了不到一米的距离,疯牛的蹄子便已经到了身前。杨蔓娘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太紧张了,以至于产生了错觉,还是真的,她甚至能看到血红的牛眼中看到自己狼狈的倒影。 眼看着发狂的疯牛离自己越来越近,高高抬起的牛蹄子就要踩上自己的脑袋。 这一刻,杨蔓娘的脑中只剩下四个字。 我命休矣! 再冷静自持的人,在这一刻,也终是忍不住绝望的闭上了眼睛。 然而,预料中的疼痛并没有降临。 说时迟那时快。 “嗖”的一声。 就在这万分危急的关口,眼看着疯牛的蹄子就要踩到杨蔓娘的身上。 一道强劲的白色的羽箭从不远处飞射而来。 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力,精准的命中了疯牛的左眼。 “哞!” 疯牛吃痛,发出了一声惊天动地的惨叫。 因为牛眼受伤,看不清路,原本要踩在杨蔓娘身上的一脚踩偏了,踩在了旁边散架的马车上,瞬间将车驾子踩得四分五裂,看得人胆颤心惊。 不远处。 骑在马上的傅劲光放下手里的弓箭。 一抬手。 身后的十几名亲卫瞬间会意,同时拉弓射箭。如同暴雨一般的箭头,齐齐射向准备奔向周围人群的疯牛,瞬间便将其穿成刺猬。 望着倒在地上一动不动的疯牛,杨蔓娘那颗紧张的快要跳出胸腔的心脏,才慢慢平稳起来。 整个人劫后余生,跪坐在地上不停的喘着粗气。 “如何,还能起来吗?” 倏忽间。 一道清冷的男声从头顶传来。 杨蔓娘缓缓抬头。 傅劲光骑在高大的黑色骏马上,居高临下的望着她。 杨蔓娘忍着疼慢慢的站了起来,嘴角勉强的扯出一丝笑意道: “没事,今日的救命之恩,多谢指挥使了。” “无妨,顺手为之罢了。” 傅劲光眯了眯眼。 目光落在杨蔓娘微微颤抖的左臂,以及襦裙左肩处印出的水迹上,蹙了蹙眉,吩咐手下驱散了围观的人群。 指了指对面的仁和医馆,语气不容拒绝的道: “去里面找个医女包扎一下。” “额,好。” 杨蔓娘也不是矫情的性子,刚才只是不想让人一直围观,才没有提受伤的事儿,是想着回去再包扎。 此刻,正好有医馆,自然更好了。 杨蔓娘的伤口不大,主要是被疯牛撞了一下,刮在牛车上。在左肩的位置,留下了一道七八厘米长的口子,正在流血。 医女是个四十来岁的利落干净的妇人,穿着一身儿浅青色的圆领褙子,慈眉善目。将她扶到医馆内室的床上,小心的解开里面的衣裳,将伤口用清盐水洗净,又撒上一种浅绿色的止血药粉,细心的包扎起来。 其间。 杨蔓娘虽然极力忍着,还是忍不住疼的发出蛇一样的“嘶嘶”声音。 “小娘子回去,每日按时换药,伤口十日内不可见水,不要吃牛羊肉,鱼虾,葱姜这些发物,很快便能好了。” 医女很快便包扎好了,又将开好的金创药递给她。一边往外间走,一边叮嘱回去的注意事项。 末了,语气又有些可惜的道: “不过,在下医术浅薄,小娘子这伤口以后有可能会留疤。” “不碍事,能止住血就好,有疤就有吧!” 杨蔓娘笑了笑,将诊金递给她,不在意的道。 今天这种情况,能捡回一条命就已经是老天保佑了,她又怎么会在乎多一道疤呢。 说笑着走至外间,瞧见负手站门口没有离开的傅劲光。 杨蔓娘怔了一下,有些诧异的道: “指挥使,是还有什么事吗?” 对上对面小娘子纯然疑惑的眼神。 “唔。” 傅劲光抿了抿唇,莫名的有些不自在。 生硬的转移了话题: “似乎最近在矾楼未曾见过你。” “这个啊,我如今不在矾楼做工了。” 杨蔓娘笑着道。 “哦......这样。” 目光在对面小娘子带着笑意的脸上停留了片刻。 傅劲光语气微顿: “刚才把你的牛射死了,等你伤好了,可以来皇城司官衙,再陪你一头新的。” “啊?这......不合适吧!” 杨蔓娘闻言瞪大了眼睛。 这,还能赔新的?皇城司原来这么好说话的吗?她可是听过不少皇城司的事迹啊! 也许是杨蔓娘的表情过于吃惊,傅劲光握拳轻咳了一声,解释道: “那头牛已经被士兵带回去了,赔你一头新的也是应有之义。” 今儿个去文绣院,刚刚付了杨盼娘一年的束修加上杂七杂八的,花了将近六两银子,家里的存款还有四十多两。 一头牛加上牛车,在市面上买的话,最少也要十两银子。虽然杨蔓娘自己也能买一辆新牛车,但要花四分之一的存款,到底还是有些心疼的。 她深怕再推辞,对方就当真不赔,那可就太亏了。 连忙屈膝行礼,笑眯眯的应了下来: “那就多谢啦!” ...... 天才刚落下黑影儿,外面又飘起了雪花儿。 也不知怎么的,最近老天爷好像有很多心事似的。才刚过元宵节没多久呢,就见天儿晚上如此。 不过,这样安静的雪夜,杨蔓娘是喜欢的,正适合默默存稿。 “吱呀” 伴随着门被推开的声音。 老二杨士林提着铜壶走了进来。 进屋一边儿帮她的茶盏里兑了热茶,一边道: “大姐,你如今胳膊有伤,写字不方便的。不如跟报房说一声,歇息一段日子再写吧!” 今日老三杨盼娘去文绣院学艺不在家,老二杨士林下了工,便自觉的做起了老三往常的活计。 见杨蔓娘带着伤还要存稿,不免有些担心的劝道。 “不行的。” 杨蔓娘摇了摇头,读者都等着呢,断更是最讨厌的事情,她可不想干。 “那不然,大姐你来说,我来帮你写吧。” “唔......” 这个提议,倒是让杨蔓娘有些心动,但想了想还是拒绝了。 “算了,伤的位置是左肩,不影响右手写字。” 她到底是个i人,脑子里的想法能连通手,却连通不了嘴。想写的情节,只能通过自己的手写出来。若是要用嘴说,那可是太难为她了。 “你早些睡,不然早晨困乏。我如今不用上工了,晚些睡也没事的。”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道。 她自己也做过打工人,自然知道大冬天早晨离开被窝的痛苦。没必要让第二日还要上工的老二杨士林陪自己熬着。 “知道了,大姐,我给你把火盆儿加点炭就睡。” 杨士林也不推辞,虽然有大姐的面子在,但报房里人际关系复杂,他也不好迟到叫人说嘴。 加了炭,临出门又再次嘱咐道: “大姐,你可别睡得太迟了。” “知道了。” 杨蔓娘研着磨,随口答应了一声。 但做不做得到,恐怕只有老天知道。毕竟,书写到兴头上,怎么可能忍住不熬夜呢! 第52章 女主初次装逼打脸, 自然不会这么简单就结束了。 一个跋扈的六公主,只是这场夜宴的餐前小食。独属于女主的高光时刻,还没有真正来临! 按着各类小说一贯的套路, 打了小的, 自然会来老的, 女主当然还有更强劲的对手, 那便是六公主的生母万贵妃。 杨蔓娘原本打算,将这个角色设置成同样明艳跋扈类型的,但是考虑到反派六公主的性格就已经足够嚣张, 足够外放了,再来一个性格外放的贵妃,人设就有些无趣重复了。 而且, 李渊能做大唐开国皇帝, 自然不是蠢人,那么同理她的宠妃, 自然也是有一定水准的,不可能像六公主那样无脑跋扈,不然显得李渊本人的品味也很low了, 所以, 杨蔓娘在书里,把万贵妃这个反派,设置成了一个高段位的表里不一的老绿茶。 所以,当六公主被雪梦萧气定神闲的态度激怒, 又听见周围人的大笑。便失去了仪态和风度, 为了找回场子,直接离开自己的坐席,气急败坏的跑到女主雪梦萧的位置, 抬手一巴掌往雪梦萧的脸上扇去。 小说和电视剧里,那些无脑的女配,愤怒之下就喜欢动手,尤其喜欢扇人耳光。 我们的女主雪梦萧自然早有防备,老老实实的挨耳光自然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 望着居高临下的李仙慧,雪梦萧的眼中闪过一抹冷色。只见她面无表情,隔着身前的小几,单手抓住对方伸出的手腕。 略微一用巧劲儿,就将屡次挑衅自己的李仙慧拉倒下来。 “扑通”一声。 跪在了自己的身前! “住手!” 伴随着这一声女子的娇叱,麟德殿瞬间安静了一瞬。 演奏的宫廷乐师们也停止了奏乐,原本欢快的霓裳羽衣舞也停了下来,布菜的侍女们也面面相觑,迅速的退到一边。 这声音毫无疑问,来自女眷这边地位最高的万贵妃。皇帝李渊的原配窦皇后在大业九年早逝,所以如今万贵妃便是后宫之中地位最高的女子。 万贵妃最渴望的便是能成为皇后,所以这些年,对外一直都保持着温柔贤惠,端庄识大体的样子。但是,如今见女儿被雪梦萧拉跪在地上,瞬间就坐不住,一脸怒气的呵斥女主雪梦萧。 而呵斥之后,看到周围众人的反应,才想到这不是在自己的宫殿里,连忙又恢复一贯的温柔面具,脸上挤出一丝笑意道: “雪姑娘,不知仙慧是哪里得罪了你,我这个做娘的替她赔罪了,还望雪姑娘以和为贵,得饶人处且饶人。不要这般折辱她,她毕竟还是个孩子。” 刚才李仙慧打自己的时候,这女人装没看见,现在打不过被自己修理了,就要以和为贵,这万贵妃的脸还挺大。 在这里,杨蔓娘安排女主雪梦萧默默的吐槽了一句,同时也说出了很多大宋读者的心声。 譬如,和闺中密友出来黄尖嘴儿茶馆喝茶的曹溪姑娘,看到这里,就忍不住把看了一半的小报往桌子上一拍。 火冒三丈: “这个万贵妃怎么回事啊!明明是她自己的女儿做的不对,抢了人家的东西,还要打人。她这个做娘的居然装糊涂,拉偏架!什么还是个孩子,欺我大宋无人是吧!” 好在闺蜜刘妙真是个慢性子,她已经看了书的后续,见状连忙劝道: “哎呀,你这性子真是急,别气了,快看后面,后面可解气了,雪姑娘那般厉害,才不会受人欺负呢!” 曹溪听了才罢了,撅着嘴儿拿起小报继续往下看。 万贵妃自认为自己一个高高在上的贵妃,雪梦萧只是一个卑贱的投亲女郎,自己这般屈尊于贵,对方怎么也该给面子主动息事宁人了才是。 然鹅,并没有。 雪梦萧丝毫也没有放开李仙慧的意思,被欺负到头上了,自然要抵抗,这个时候妥协,只会让李仙慧以后更加的变本加厉欺负自己。 万贵妃既然失去了公正,要阴阳怪气的拉偏架,那她也不会给她面子。 所以,雪梦萧脸色平静,一字一顿的道: “贵妃娘娘,我也是个孩子。我是六月初一的生辰,比您的六公主还小一个月!” “额......” 万贵妃闻言顿时尴尬了。 周围的众人见状,也开始窃窃私语,低声的议论起来。 不过万贵妃能做到贵妃,自然是脸皮厚有本事的,一见雪梦萧脾气这么刚不给自己面子,便迅速得换了策略,变成苦口婆心的和事佬模样儿,就像某些节目里的调解员似的,换了个方向,继续输出价值。 说什么女郎家还是要贞静贤惠些的好,吃亏是福,做人不要太斤斤计较云云,那副样子,好像先挑衅人的是雪梦萧一般。 末了一脸柔弱的叹了口气,来了一句总结: “雪姑娘别嫌我啰嗦,我这么说也都是为了你好。不过话说回来了,刚才的事纵然仙慧有错,可也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她是被我娇惯了,所以之前才说话才有些直,雪姑娘你千万别介意。” “哦,贵妃娘娘说的有道理。” 雪梦萧点了点头。 真难缠啊,这万贵妃难道是亚里士多德的妹妹,珍妮玛士哆? 面对老绿茶的道德绑架,杨蔓娘只好让女主雪梦萧用现代人的表达方式,在心里默默吐槽了一句。 不过吐槽归吐槽,这样的老绿茶自然不能惯着,女主只好暂时放下个人素质了。 所以,女主雪梦萧瞥了一眼李仙慧。 挑了挑眉,语气凉凉的对万贵妃说出后半句: “不过,我这人打人疼,您也别介意。要不让她把脸凑过来,我看看一巴掌会不会响?” 雪梦萧不按套路出牌,明明前半句妥协呢,后半句猝不及防的突然打脸。 让人都差点儿反应不过来。 也让刚刚听了前半句脸色好转的万贵妃,瞬间脸又黑了。 万贵妃毕竟是贵妃,麟德殿众人碍着面子,都是想笑又不好笑,一时间憋得难受。不过,有人却管不了这么多,那便是一向为人大大咧咧的右武卫大将军程咬金。 “哈哈哈” 程咬金这一声狂放的大笑,就像是一个信号,瞬间便解救了憋得难受的众人,反正法不责众,众人瞬间便都哈哈大笑起来。 一时间,整个麟德殿,都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当然,除了万贵妃和六公主李仙慧。 雪梦萧倒不是故意找事要强,非要挑衅比自己高位的万贵妃。只是她这三日的功夫,已经彻底摸清了自己的处境,她姨母尹德妃和万贵妃是死对头,都是宠妃,都不是皇后,所以目前谁都奈何不了谁,二人基本上在宫里是属于王不见王的状态。 而六公主欺负原主的事情,姨母尹德妃自然是知道的,只是原主一直表现的软弱息事宁人,所以尹德妃失望之下,也就懒得管了,索性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而现在的雪梦萧则不同,她不是个受气的性子。而且善于抓住机会,谋定而后动。原本今天的宴会她可以不参加的,自然也能避过六公主的欺负。但是她很清楚,怕是没有用的,事情也不是躲就能躲得过去的。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在皇宫里,妥协和软弱是换不来尊重和地位的,做人就是要有胆量硬碰硬。 跟六公主这样嚣张跋扈的人,讲道理没有用,真正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从来都在拳头之下。看现在,被自己按着跪在地上的六公主,不就红着个脸挺乖巧的吗? 至于万贵妃事后的出手报复,雪梦萧一点儿也不担心。她相信,尹德妃会为自己作主的,毕竟,两人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她是自己姨母,不是吗? 在这里,杨蔓娘特意的用独白的方式,最后加了一段儿女主的内心戏。就是担心大宋读者认为女主雪梦萧太冲动了挑衅贵妃,觉得女主没有尊卑,所以,杨蔓娘特意解释了一下女主这么做的内心想法。 不过,她倒是没想到,她这一解释,读者不但不介意,反而觉得女主有谋略有智慧,反倒越发的喜爱这个人物了,很多小娘子们私下谈论起来,都觉得雪梦萧这么做实在是太威风了,太...... 怎么说呢? 这些小娘子没上过网,若是上过的话,一定会说,太飒了! 当然还有那句吐槽,雪梦萧说万贵妃是亚里士多德的妹妹,珍妮玛士哆。哈哈,真尼玛事多。这个女主雪梦萧吐槽的谐音梗,徘徊在有素质和没素质之间,有些奇奇怪怪的,但是说起来就是莫名的过瘾。所以在面世之后,很快便在大宋市井以光速传播,成了宋人之间吵架的热门句子。 而且,不光如此。 连杨蔓娘自己也没想到,她最后的那一段女主心理描写,竟然无意间,还为女主雪梦萧增加了一位上了年纪的爹爹粉。 是的,你没听错,爹爹粉。 就是曹玮曹大人。 不知道大家还记得小娘子曹溪的父亲曹玮吗,就是之前因为墨瑾公子的话本儿,罚曹溪跪祠堂的那大宋在朝官员,慈父加严父的结合体。 这位有一日无意间读到了自家女儿留下的朱雀门小报,读到了女主雪梦萧最后独白里的那句,打得一拳开,免得百拳来。顿时便惊为天人,这一句在现代国人都知道的伟人名言,放在这个年代,依旧是那么振聋发聩,发人深省,让曹玮这个深受儒家思想熏陶的士大夫,也不由的赞叹和佩服其中的气魄。 之后,曹玮便忍不住开始背着自家女儿,偷偷的追读起《梦回盛唐》的后续来。 第53章 原本。 杨蔓娘在这里, 想要自己写一首打油诗的。她来大宋这么久,在书店里,也淘了好几本时下科考的读书人, 为了科举考试总结的快速写诗的书, 看完之后, 基本的平平仄仄也搞懂了。太好的诗写不出, 但是按着那些书里的法子带入一下,类似一片两片三四片这种诗,还是能拼凑出一首的。 但是想想, 在大唐夜宴这样的场合,在座的都是大唐最顶尖的文臣和武将,若是这些人被她做的一首打油诗给轻易征服了, 那她笔下的大唐就太虚假, 太没有说服力了。 所以,杨蔓娘考虑再三, 还是放弃了自己写诗的想法。这首夜宴中秋诗绝不能是杜撰的打油诗,必须得是真正经典的,能镇压一个时代的经典诗作。 而且, 必须是大唐武德年间之后的。 中华上下五千年, 诗最出众的朝代,毫无疑问是唐朝,唐朝是诗的年代。唐朝的诗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达到了古今前所未有的高度, 这个诗词的黄金时代, 涌现出了无数著名的诗人和被后人传诵的千古绝句,比如最经典的,诗仙李白的《将进酒》, 诗圣杜甫的《兵车行》和《春望》,还有王维,高适,岑参,李商隐、杜牧这些大诗人都有惊人的传世之作。 但是,杨蔓娘考虑再三,还是略过了,没有选则唐诗。毕竟,这中秋夜宴是杨蔓娘精心安排的一场大宋带给大唐的文化震惊。若是她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在夜宴中吟诵大唐中后期的有名诗人的诗句,虽然也很经典,也会让大唐君臣震惊。但是,对于大宋读者来说,恐怕就爽点不足了,降低了那种诗句来自自己朝代独有的骄傲和自豪感。 所以,这首诗必须是大宋诗人写的。 当然,大宋著名的诗人和诗句也很多。但要说宋朝最出名的还必须是中秋诗的,英明的读者老爷们自然也猜到了,毫无疑问是东坡先生苏轼的那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这首诗的经典程度自不必说,在杨蔓娘读书时期,可是语文考试每次必考的。也是宋人诗词的巅峰之作,历经千年,即使到了现代社会依旧经久不衰,为世人所传颂,可见其本身的魅力和文学价值。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 初时还有人还在窃窃私语,当雪梦萧背到第二句,便已经无人交头接耳了。 及至到最后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整个麒麟德殿变得安静至极。 不得不说,东坡先生的诗是大宋的瑰宝,是宋词的巅峰,是真正能够镇压一个时代得经典。 在大唐,恐怕只有诗仙李白的《将进酒》,可以与之一教高下了。 不过这个年代,诗仙李白才出生没多久,还没有做出那首享誉古今的《将进酒》。所以,女主雪梦萧背出的东坡先生的这首《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就已经是独一无二了。 顿时让的麟德殿的众人都震惊了,眼中异彩连连。 佳作!这当真是佳作! 传世之佳作啊! 写诗或许需要文学素养,需要识文断字,但感受诗的美不用。 不说文武双全的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饱读诗书的房玄龄魏征杜如晦,即使像程咬金这样的行伍粗人,在这一刻,都不由得被这首跨越时空而来的中秋诗给折服了。 扯着破锣嗓子,起身高声赞道: “陛下,好诗,雪姑娘做的这一首,实在是好诗啊!” “哦,程将军不通诗书,竟也觉得这首诗好?” 皇帝李渊闻言笑着调侃道。 程咬金大大咧咧惯了,也不以为意,站起身瓮声瓮气的道: “陛下,老程不通文墨,这样的诗老程虽写不出,却就是觉得写的好,写到老程心里去了,今夜有此好诗,当浮一大白才是!” “呵呵,众位爱卿以为如何?” “确实是好诗,恭喜陛下又得佳作,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这诗开篇便以豪迈之姿,向浩渺苍穹发出千古一问,可见写诗之人胸怀之广阔。” “不错,臣尤其喜欢那一句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态度豁达,寓意也极好。” “对,确实是好诗,绝对是能传颂千古的佳作。今日雪姑娘这首中秋词一出,余词俱废矣。” “臣也以为......” 面对众人的一致赞赏,皇帝李渊开怀一笑,举起酒杯道: “好诗!这确实是好诗,传世佳作。来,为了这首好诗的问世,众卿家和朕一起举杯!” “贺万岁!” “陛下万岁!” 放下酒杯,李渊看着站在下首的雪梦萧,一脸欣赏之色: “哈哈,今日得此千古佳句,朕怎能没有表示,雪家女郎是尹德妃的侄女,又如此才华出众,朕就破格封你为端懿县主,再赐帛一千匹。” “臣女谢陛下。” “哈哈,今日中秋能得此佳句,确实让人畅快。爱妃说的没错,雪家女郎确实是个才女,这卓越的才华,当真是男子都望尘莫及啊!” 李渊不知是怎么想的,夸雪梦萧的时候,还转头赞了万贵妃一句。 “额......是啊,陛下圣明。” 不过这句话,并没有为万贵妃挽尊,她此刻脸上的笑意很勉强,显然是没想到雪梦萧居然能做出这样出色的诗,更没想到自己会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倒让雪梦萧出了这么大的风头,还被皇上还封了县主。 不过,李渊却不会在意她的感受,继续笑眯眯的提议道: “贵妃刚刚既然举荐了雪家女郎,不如也赏赐点什么。” “好,那臣妾就赏......” 万贵妃虽然认栽,但是面对雪梦萧依旧有气,一项以温柔慈爱示人的她,此刻说话的语气不免带了一丝讽刺: “呵呵,不知雪县主还想要什么?” “贵妃娘娘,六公主心里应该明白臣女要什么才是。” 雪梦萧一点儿也不怵,瞥了一眼万贵妃身旁的六公主李仙慧,语气平静,不卑不亢的道。 六公主李仙慧本身就是个欺软怕硬的纸老虎,原本还想让母妃给自己找回场子,谁知自家母妃也没在雪梦萧手上占到便宜。这会子又眼见雪梦萧作诗受到了父皇的亲睐和封赏,又被夜宴上的群臣夸赞,心里早就不敢再招惹她了,更是巴不得这场宴会快点结束。 此刻,骤然被雪梦萧当众点名,顿时吓了一跳。 又见其落在自己手腕上目光,才想到自己之前欺负人家,抢走了人家的白玉雕花镯子。 便忙心虚的褪了下来,众目睽睽之下,深怕雪梦萧戳当众穿自己欺负人事情,让父皇厌弃自己。连忙上前陪着笑把镯子递给她,语气尴尬中又带着一丝祈求的道: “呵呵,我之前和雪妹......端懿县主闹着玩的,妹妹千万别介意。” 这一刻,看着自家女儿心虚的样子,万贵妃觉得丢脸至极,简直恨不得自己没有生这个丢人的女儿。 不过,女主雪梦萧却没有在意,接过六公主递过来的镯子,语气平静的道: “无妨。公主,我这个人很好相处。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六公主的担心,自然是多余的,女主雪梦萧是个冷静理智有大局观的人,自然不会被情绪所左右,更不会没有任何好处,就去痛打落水狗。 今天的事情,对她来说已经是利益最大化了,想要达到的所有的目的,也已经达到了。再继续追究下去,说出六公主抢夺了自己母亲遗物的事情,除了让六公主当众没脸,名声臭了,对她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好处。反而会让作为六公主父亲的皇帝李渊,跟着丢了面子,心生芥蒂,给自己的未来埋下隐患。 所以,雪梦萧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再次向皇帝行礼,便带上母亲留给自己的白玉镯子,在众人的的目光注视下,告退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至此,女主雪梦萧完成了穿越大唐的第一个公开亮相! 打了一个漂亮的翻身仗,击败了六公主和万贵妃一大一小两个反派,成功的用自己的智慧和勇气,被皇帝封为县主,提升了自己的地位,拿回了她母亲的遗物,同时也让大唐众人对其刮目相看。 漂亮!精彩!霸气!犀利! 一气呵成! 无数原本还为女主雪梦萧担心的大宋读者,读到这里,都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放下了悬着的心。 尤其是想到雪梦萧被皇帝破格封了端懿县主,更是有一种自家闺女终于扬眉吐气了的自豪感。 比如,雪梦萧的爹爹粉曹玮大人。 此刻,就正独自坐在自家的书房里,捋着下巴上的短须,又翻开朱雀门小报,仔细的读了一遍雪梦萧在夜宴上背《水调歌头.明月几时有》的那一段儿描写。 是越看越舒坦,越看越得意。 哈哈,这是我大宋的诗哪!震惊了大唐夜宴!还被唐朝君臣认同和夸赞,实在是痛快,大大的痛快! 若曹玮是个现代人,这一刻大约会一拍大腿,狠狠的吐出一个“爽”字! 但曹玮大人是个斯文的大宋文人士大夫,还自认是个君子,看的激动兴奋了,自然也不可能做出拍大腿这样的不雅举动。 只是,手上捋须的速度,不由的变快了。 “嘶!” 一不小心,拽下来了一根儿。 其实,曹玮会这样激动,倒也不难理解。大宋和大唐作为相邻的承上启下的两个朝代,可以说是非常亲近的。宋人从上到下,从士大夫到市井百姓,大多还是颇为喜爱唐朝的,宋人尤其向往唐朝的武力和巨大版图,向往盛唐时代的繁荣和强大。 第54章 “嘶......天哪天哪” “啊啊啊!” 这可是太宗李世民啊!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最新章节发售之后,这样短促的跟要断气儿似的嘶嘶声,和激动的啊啊声就开始此起彼伏, 几乎遍布了汴京很多人家的后宅。 没有人能逃脱强强cp的魅力。 虽然, 杨蔓娘只是让男主李世民短暂的出场, 甚至还没说一句话, 只是对女主雪梦萧举杯笑了笑。 但是,他们之间那强烈的化学反应已经无法遮掩。就像是把灯油滴进了灶膛里,虽然还没有燃烧, 却已经开始噼里啪啦的火星子四溅了。 太原公子,褐裘而来,披风沐雨, 攻无不克。 秦王李世民, 谁会不知道他的功绩呢? 自古能军者无出李世民者,李世民不但拥有有非凡的气度, 卓越的军事才能,拥有深厚的政治智慧和文化素养,他是贞观之治的开创者, 是中原第一位真正征服了北漠的皇帝。典型的六边形战士, 帝王中的帝王。 和第一本书《霸道王爷心悦我》中的虚构的霸总豫王不同,太宗李世民可是实实在在出现在史书中的人物,文能治国,武能驱寇, 真正的历史强人。在中华上下五千年的历史的长河中, 若说大唐是一顶璀璨的王冠,那么太宗李世民就是这颗王冠上最耀眼的明珠。 所以,只需要看到名字, 甚至无需赘述,大宋读者就已经知道他的优秀和强大了。 而如此强大优秀的他,居然也觉得雪梦萧特别,还对她举杯一笑。 这是何等的荣幸,何等的梦幻哪! “啊啊啊啊!” 所以读到这里,不提那些本身就性格外向,活泼好动的小娘子,就连曹溪的闺中密友,一向腼腆内秀的大宋小娘子刘妙真,都忍不住激动的趴在绣床上尖声大叫,不过,叫了两声到底又怕被家里人听见,连忙拿被子捂着嘴巴,变成无声的尖叫。 天哪,天哪! 刘妙真说不清楚自己是什么感觉,就是觉得很激动,心跳也很快。只觉得自己这一瞬间,莫名的有一种强烈的期待,期待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之间能发生点儿什么。 期待!激动!强烈的想知道后续的内容! 所以,努力平复心情后摊开小报,翻页继续往下看。 才发现,后面没有了。 刘妙真顿时瞪大了双眼。 什么!没有了!到了这么关键时刻,居然就这么没有了! 刘妙真小娘子此刻,当真是恨得牙根儿痒痒,怎么会有这么巧的事儿!怎么偏偏断在这里!啊啊啊!哪怕是多写一百个字,说说后续也好啊,为什么偏偏在这里就没有了! 刘妙真真的很郁闷,一向腼腆内秀的她,此刻都忍不住恶向胆边生,恨不得把那写书的墨瑾公子抓起来,让他交出后续的存稿。 不过,这么想的不止刘妙真小娘子一个人,几乎汴京城一半读到这里的大宋小娘子看到最后,都有这种感觉。都恨不得找到墨瑾公子,让他把后续内容交出来,不过,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只好反复的看前面的章节过过瘾。 呵呵,这种情况到也不奇怪。毕竟,原本光是女主雪梦萧的表现,就已经够飒够a够激动人心了,现在随着未来的太宗,如今的秦王李世民的出现,顿时听取“哇”声一片。 这样的感觉,可不是简单的一加一,而是次方了。几乎没有哪家的小娘子看到最后,不为年轻的秦王李世民那举杯勾唇一笑的魅力所倾倒,不为女主雪梦萧被他关注而激动兴奋。 大宋没有电视剧没有网剧,自然也还没有磕cp的说法。但是杨蔓娘笔下,雪梦萧和李世民,这两个人之间流露出的那种浓烈的cp感,就像风寒感冒之人的咳嗽一样,根本无法掩饰。 使得无数大宋小娘子们,迫不及待的想知道话本儿的后续,想看到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两个人之后更多的接触。 无数的读者来信,像雪片儿一般,往朱雀门小报飞来。 东主朱旭为此,甚至不得不又买了两个新的藤条大筐来。 ...... 二月十六,是杨蔓娘十五岁的生辰,虽然一般来说,只要翻了年就算大一岁,但到底还是要过了正经生辰这一日才算的。 昨日十五一大早,老三杨盼娘便放假了,从文绣坊那边儿,打了牛车回到保康门这边,今日老二杨士林也放假了。一大清早,老二杨士林去巷子口的张氏面食铺子,买了寓意长寿新生的寿桃和红蛋,老三杨盼娘做了一碗长寿面给杨蔓娘,兄妹二人一道给大姐杨蔓娘庆贺生辰。 吃完长寿面和寿桃红蛋,姐弟三人先去潘楼那边儿逛了一圈。给家里添了一些新的碗筷,买了一匣子三日都爱吃的大奈糕和澄沙团子,又给老三杨盼娘买了喝茶用的竹杯子,换洗的里衣,洗脸洗脚的木盆,刷牙子,毛巾这些在文绣院里日常用的东西。 之后,一道去了桑家瓦子,看了一场精彩的傀儡戏,和一场齐云社的蹴鞠比赛。两个小的都爱看蹴鞠,期间为那张团子加油助威,喊得嗓子都快哑了。 下午的时候,三人又一道去了州桥附近的王家正店,花了将近一两半的银子和吃了一顿生辰宴,品尝了店里的名菜山煮羊,花炊鹌子和奶.房玉蕊羹。 等回来都已经是下黑,掌灯的时候了。回到家后,两个小的还给她送了生辰礼物,虽然不算多么贵,但都是很用心的礼物。老二杨士林是一个之前就准备好的,在瓦子里淘的松木笔筒,上面雕刻着极为精巧的仕女拜月图。 老三杨盼娘送的是一盏瓷灯。因为家里的油灯用了之后,不免有黑烟,所以鼻子里容易黑黑的,杨蔓娘之前抱怨过一回,老三杨盼娘便记下了,特地送了她一盏用攒的零用钱买的羊角菊花瓷灯。 总之。 这一日杨蔓娘在大宋,度过了一个非常开心的十五岁生辰。 今日生辰,倒是可以松散一日,不写稿子。回到家,杨蔓娘便点上老三杨盼娘送的羊角菊花瓷灯,坐在书房的玫瑰椅上,惬意的浏览着其他小报的消息。 自从她的小说出名了之后,其他各家小报也开始报道有关她的新书的消息。《霸道王爷心悦我》也就罢了,尤其是新书《梦回盛唐》,因为穿越题材的缘故,在汴京格外的火爆,几乎每次发出新章节,其他各家小报都要腾出版面专门撰稿点评一番,有点类似于现代的书评。 杨蔓娘偶尔有了闲暇,也会读一读这些小报的评价,给自己换换脑子放松一番。 最新一期《向家小报》的第二版,就评论了她的新书《梦回盛唐》,虽然不是在第一页,但也占据了很大的篇幅,他们打出的标题很长,是:《闲人闲话前世今生的恣意穿越》。 内容是这样的: “浪费了一个晚上,终于点灯熬油,看完了墨瑾公子的新书章节,如释重负,不吐不快。 那墨瑾公子的奇思诞想,在下颇为佩服,尤其穿越二字,可以说是精才绝艳,前无古人了,随着墨瑾公子的毛笔,一系列目不暇接的青史名人,大唐高祖李渊,太宗李世民,大将军程咬金这些大唐有名的人物一一出现。在这位离奇穿越的小娘子雪梦萧身上发生的种种事件,不断的刷新鄙人的认知,让在下不由的心生感叹,原来写话本儿,竟还可以如此。 到鄙人这样四十多岁不惑的年纪,还看这样的话本儿小说,没有勇气不行,没有体力也不行。说到勇气,是因为鄙人一项擅长养生,几乎从不熬夜,人到中年,对自己的时间就管理的越发严格了,熟悉的家里人对我看这样的话本儿,也颇觉得不可思议。尤其是犬子无意间瞧见我连续坐在桌边看,就很纳闷儿。他一直以来只晓得,他们学堂里的同窗喜欢看话本儿小说,却没有想到我也会看。 而说到体力,则是因为,这墨瑾公子动辄几万字的描写,情节跌宕起伏,尤其是那雪梦萧被六公主嘲讽,被万贵妃刁难,最后又逼其作诗的那一段儿,让人觉得又是激动又是挂心,实在无法安枕。可怜我一把年纪,就这样熬夜受累一气呵成地看完才算罢休。 而看了这个话本小说,除了头晕眼花外加脖子酸痛之外,鄙人还有两个感受,一个是文章太长,看完坐的我臀部酸疼,另一个感觉就是心里通透舒坦,就像是炎热的夏日,喝了一盏冰冰凉凉的雪泡豆儿水。 过瘾!” 这本书评半文半白,写的非常的接地气,就像是写日记似的娓娓道来。 对其书的评价明贬暗褒,抱怨吐槽中又透着一股子暗搓搓的喜欢。而且,画面感也很强。杨蔓娘几乎可以想象,一个四十多岁不惑之年的中年男子,点灯熬夜,坐在桌边儿读自己的话本儿,一会儿抱怨说屁股疼,一会儿觉得脖子疼,偏偏又觉得过瘾舍不得放放下的样子。 杨蔓娘读完,也忍不住勾唇一笑。 放下《向家小报》,喝了一口热茶,又拿起最新一期的《新闻》。 相比于《向家小报》的幽默诙谐和接地气,《新闻》的书评就显得正式多了,而且,通篇都是高调的赞扬,在书评里如是说: “《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实在是出人意料,相信在读到之前,很多汴京人都不会想到它竟然会如此出色,墨瑾公子似乎有一种本事,每一本新书,都能让人不由自主的沉迷其中,就连我这个自诩阅遍话本儿的老书虫,都不能免俗的沉迷了进去。在鄙人看来,这个十五岁的墨瑾公子,显然是个难得的鬼才,他在这本新书里,已经向汴京人证明了他的才华和能力,其余的无需多言,诸公与我一道期待这本话本儿的后续情节吧!” 第55章 不过外面的事情, 杨蔓娘是不知道的,她如今暂时都没有时间关注这些了。 二月十六生辰过完后,她左边肩膀的伤口, 也差不多结痂了。也不再需要专门去外面的香水浴堂洗澡, 所以便一直在家里写存稿, 几乎大半个月都没再出门过。 毕竟如今新话本儿分成方式不同了, 不拿固定的稿费,自然动力更足,但同时压力也更大, 每天都要抓心挠肝的想话本儿后续的情节。 而《梦回盛唐》的连载,此时也已经进入了下一个阶段。 为了让笔下的大唐更真实,杨蔓娘暂时没有过多的描述男女感情, 而是把笔墨着眼于女主在大唐的生活。 既来之, 则安之。女主雪梦萧已经慢慢习惯了在太极宫的生活,她是个好学之人, 在大唐也不想浪费光阴,所以便开始主动读书习武。皇帝李渊也非常赏识她,准她和皇子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 还让大将军尉迟敬德做她的马术和骑射师傅。 女主自然没有辜负这番美意, 不怕吃苦,每日努力的学习读书骑射。 大唐武德充沛,期间女主雪梦萧学会了骑马和射箭,还跟程咬金学会了在大唐被称为军中戏的马球, 在宗室子弟李孝恭的引荐下, 成为金吾卫马球队的候补马球手,并且在崇仁坊的马球比赛中有极为出色的表现。 在这期间,女主雪梦萧还认识了太子殿下李建成, 接触之下,才发现这位未来的隐太子一点儿也不像某些野史传说中的那样,反而是一位温文尔雅,待人以诚的君子人物,他仁慈宽厚,勤于政务,深受朝中文臣的尊敬和爱戴,和在军中威望无敌的秦王李世民一样出色,兄弟二人都是皇帝李渊的左膀右臂,是大唐势均力敌的璀璨双子星。 雪梦萧参加马球比赛的时候,太子李建成还从东宫挑选了一匹好马送给了她,像个兄长一般,对雪梦萧颇为关怀。还有三皇子李玄霸,四皇子李元吉,六皇子赵王李元景这些李渊的其他皇子,虽然在史书中着墨不多,但亲自接触下来,雪梦萧才发现,这些皇子们也都各有各的出色之处。 当然除了这些皇子们,还有从大大咧咧,为人仗义的程咬金,严肃但却细心,处处关心自己的骑射师傅尉迟敬德。言辞犀利,却总是能直指问题核心的杜如晦。擅长和稀泥,喜欢做和事佬的驸马柴绍,还有交游广阔,没什么架子,和谁都能打成一片的宗室子弟李孝恭。 在杨蔓娘的笔下,武德年间的君臣和皇子们,不再是史书上一行简短冰冷的文字,而是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温度的有魅力的人物,他们嬉笑怒骂,性格迥异,却也奋发向上,开拓进取。 如同一卷逼真的水墨画,在大宋读者的眼中徐徐展开。 当然,这毕竟是穿越文,女主当然不可能只是一个单纯的旁观者和记录者,自然也要参与其中,用自己来自大宋的见识,以及作者杨蔓娘来本人来自现代的认知,一起改变着话本儿中的大唐。 比如,杨蔓娘就写了女主雪梦萧看到唐朝书籍雕版印刷效率低,书籍价格昂贵。便向皇帝李渊献上了活字印刷术的法子,降低了市面上书籍昂贵的价格,让更多的普通百姓有机会读书识字。 还有一次,六皇子赵王李元景不小心溺水,捞上来之后,众人都觉得救不活了。女主雪梦萧指挥宫人,使用了现代的心肺复苏的方法,救活了六皇子李元景。然后这个法子从宫中流传到大唐民间,救活了不少溺水之人。 因为杨蔓娘在《梦回盛唐》书中对于心肺复苏的方法,描写的非常详细和真实。所以,后来不少大宋百姓看了她的话本儿,生活中遇到有人落水,束手无策的时候,自然不免想起这一段儿,半信半疑之下,死马当活马医的试了试,竟然真的救下了一条性命,自然大喜过望,口口相传起来。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书里女主雪梦萧的故事还在继续。 她穿越之后的种种利国利民的作为,不光改变着大唐。让女主雪梦萧在大唐宫廷的地位越来越高,同时也让她结交了越来越多的朋友,尉迟敬德,驸马柴绍,房玄龄,杜如晦,程咬金,李孝恭。尤其是性格大大咧咧的程咬金,更是把雪梦萧当作自己亲妹妹一般护着。 当然,这么多人中,和雪梦萧接触最频繁的,还要属太子和秦王二人了,太子李建成之前马球赛送了女主一匹好马,而且女主也经常向其请教学问,所以,二人走的比较近。 而秦王李世民,则自从之前的中秋夜宴上,两人默契的同饮一杯之后,便对女主雪梦萧多了一丝关注。之后通过慢慢的了解,心里便对其有了不同的感觉,只是女主雪梦萧过于冷静理智,在感情上就很迟钝,虽然秦王某些地方都已经表现出来了,可女主根本没往那方面想,一直把他当朋友,让秦王颇有些无奈。 同时,也让无数读话本儿的大宋小娘子急得抓耳挠腮。 比如,一直每天追读《梦回盛唐》新章节的刘妙真小娘子,就忍不住和闺中好友曹溪抱怨: “哎呀,你说,雪姐姐怎么就这么迟钝呢,我都替秦王着急了,简直恨不得钻进书里告诉她秦王的心思。” 因为太喜欢雪梦萧这个人物了,所以两个小娘子私下里都直接称呼其为雪姐姐,总觉得这样叫更亲近一些。 “对啊,你看之前墨瑾公子书里就写过,雪姐姐之前跟尉迟敬德学武,秦王也会偶尔过问呢。还有那次的崇仁坊的马球比赛,女主差点儿落马,也是秦王第一个骑马赶来,帮她驯服烈马的。还有后面那个,那个端午宴会上,康国使者进贡来了十二只金桃,皇帝分下来有的皇子都没有呢,秦王自己也只得了一个。但是他却把自己得的那只金桃给了雪姐姐啊,这一桩桩一件件,也太明显了吧。” “对啊对啊,天哪,我看到给金桃那里都激动死了,秦王明明就想给她,还装的跟没事儿人似的说,雪姑娘,我的金桃你替我品尝了吧!哈哈,雪姐姐推辞没要,他还专门把金桃往雪姐姐手边推了推,啊啊啊,这也太太太.......” 曹溪只恨自己嘴笨,想不出合适的词儿,来形容这种感觉。 要是一个现代人在旁边,一定会告诉她,这种互动的拉扯感觉叫“又苏又甜”。 “哎,你说,为什么秦王要这样啊,就不能明说吗?” “就是就是,看的我都替他俩着急,不行,我要给墨瑾公子写信催催,我受不了啦。” “额,那......那我也写。” ...... 草长莺飞三月天,拂堤杨柳醉春烟。 闷了整整一个冬天,三月一到,绿草发出新芽,鲜嫩的柳枝儿随风舞动,汴京的春天便不知不觉,静悄悄的到来了。 三月三,上巳节。这一日朝廷休沐,宗学,宫学还是国子监都放了上巳假。闷了一个冬天的汴京人,纷纷换上轻薄鲜亮的春衫,走出家门尽情的享受春日时光,上春山赏花赏景赏鸟。 虽然在现代,大多数节日最后都被过成了情人节,但是,在大宋却不同。只有这一天,才是一年中唯一的合法的男女私会日,也是一年中,在室外见到姑娘身影最多的时候。 春光灿烂,才子佳人。 小娘子们纷纷来到野外,踏青、荡秋千、折柳条儿、蹴鞠,斗百草,曲水流觞。还有那些机灵的小商贩,瞅准商机,或摆了小摊儿,或提着篮子,穿梭在人群中售卖各样的零嘴儿和果子。 “喂,那货郎,篮子里可有金桃卖么?” “阿姊,你摊子上卖金桃吗?” “对啊对啊,有金桃吗?” 小娘子们一个个的像是约好了似的,纷纷开口买金桃。 金桃这东西,在唐初还是贡品,数量稀少。但是到大宋各地已经开始大量种植了,虽然依旧价格昂贵,却也不算稀奇,只是如今才三月里,自然还是没有的。 摊主闻言摇了摇头,笑眯眯的道: “哎呀,小娘子,金桃到六七月才有呢,这个季节,不如尝尝樱桃和枇杷吧,还有林檎,你瞧!还带着叶子呢,最是新鲜不过的。” “唉,那算啦!” 你道小娘子们为何纷纷要买金桃,盖因为杨蔓娘在《梦回盛唐》中,描述过一段儿秦王李世民送女主雪梦萧金桃的情节,当时只是随便一写,却不想小娘子们看了之后都纷纷效仿。 只可惜,这个季节汴京还没有金桃,倒是让小娘子们失望了。不过也正因此,倒是让很多机灵的商户发现了新的商机,这里可是商业极度发达的汴京,水果金桃没有,难道别的金桃还没有吗? 很快,汴京的各家店铺里便开始卖其他的金桃,什么面果子金桃,糖金桃,蜂蜜酥酪金桃。甚至更夸张的,还有那开金银首饰店的,开始售卖用真金子做的拇指大小的金桃坠子,引得无数小娘子们纷纷争相前来购买。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春光正好。 三月三日天气新,汴京水边多丽人。一群十五六岁的贵族小娘子和小郎君们,沿河边的草地而坐,曲水流觞。 这个玩法在大宋很常见,在溪水的上流放置酒杯,酒杯顺流而下,最后停在谁面前,谁就取杯饮了杯中之酒,并且即兴赋诗。 当然,即兴赋诗,除了曹子建那般的天才以外,对于普通人来说,却是颇有难度的。 不过小郎君们和小娘子们出来踏春只为热闹,若是赋诗不成,那就背一首自己喜欢的诗,或者随口说个笑话和典故,亦或者是讲一段儿自己的读书感想也使得,颇有些现代读书会的意思。 “哎呀,那我今日也是才思不佳做不出春日诗了,就背一首东坡先生的诗吧!” 第56章 发生在三月三的这一场大宋自由搏击, 很快便被当日出来踏春的人传开了。 因为涉及到应天书院的学子,又有曹家的衙内,所以很多官宦人家都听说了, 就连身在皇宫里的官家, 和亲近的内侍闲聊的时候, 也对此事有所耳闻。 还在好奇之下特地读了《梦回盛唐》这本书, 读完之后,赞了一句新奇有趣,之后还在春日家宴上打趣自家几个还没有成亲的公主, 若是也能如这墨瑾公子所写的书中那般穿越,会选太子李建成还是秦王李世民。 恰好这件事儿,后来被专门打听官家和妃子间的情感纠结的内探们晓得了, 当作八卦轶事刊登在了自家小报上, 一时间传遍了汴京。 而有了“官家亲赞”这四个字的加持,《梦回盛唐》这本书越发的火爆了, 负责连载的朱雀门小报也再一次卖到脱销,变得洛阳纸贵起来。 不过,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 有好的一面自然就有坏的一面。俗话说的好, 人怕出名猪怕壮。随着官家的一句随口夸赞,《梦回盛唐》的发刊量,一下子翻了将近一倍,增加到每日七万份。杨蔓娘也拿到了比之前将近多一倍的分成。并且还专门花了五两银子, 去成衣店给家里每日人做了三套新的春装和鞋子。但与此同时, 因为墨瑾公子被官家亲自赞过,汴京人在关注他的书的同时,也渐渐开始关注起了他本人。 按着以往的节奏, 若是一本书火了,那书的作者都会主动出现,领取这份巨大的名声。并且之后也会积极去参加达官贵人的举办的各种堂会和游园会,增加自身的名望,有些文人甚至会被一些朝中官员看重,招为幕僚,从而以幕僚的身份被推荐出仕做官。 可以说,这种以幕僚出仕的做官方式,在大宋也是常有的,也是很多写话本儿的文人的最大心愿。 而墨瑾公子年纪轻轻,就有这般大的名声,甚至被官家夸赞,按理来说其本人应该早就出现于人前,参加各类豪门宴席谋取前程了。 但是奇怪的是,至今为止,这位墨瑾公子依旧很神秘,从不曾主动露过面。汴京人对他的了解,也少得可怜,仅限于之前在朱雀门小报的访谈上所说的那些。知道他今年刚满十五岁,养了一只叫白绾绾的白色猫儿,喜欢豆绿色和月白色,喜欢逛瓦子,读书,看相扑,喜欢吃孙氏荣店的素粉羹。 除此之外,其姓甚名谁,家住何处,是否婚配,这些都一无所知。 这也就导致了墨瑾公子在坊间的名声,有些两极分化,喜欢他的人喜欢的不得了,有人每日都给报房写信,扬言为了见他一面,可以一掷千金。甚至还有很多狂热的小娘子,让丫鬟专门送来不少绣品和手帕络子,表达对墨瑾公子的倾慕之意。 而那些不喜欢他的人,则嗤之以鼻,甚至到处宣扬,说这位墨瑾公子八成是容貌丑陋,或是身体有什么缺陷暗疾,才一直迟迟躲着,不敢出现在人前。甚至,之前诋毁过他的《李氏小报》还专门写了一篇文章,说墨瑾公子的容貌丑的让夜叉都自愧不如,怕吓着人甚至晚上出门都要把脸捂住。所以才很有自知之明,从来不敢在人前行走。文章最后,李氏小报上还很硬气的说,墨瑾公子本人要是不服气的话,不妨亲自出来证明一番。 对于这样的言论,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看了,自然是气的不行。觉得这家李氏小报太过分了,居然胡编乱造侮辱人。就连东主朱旭,也怕她一个小娘子被人这样说心里,承受不住,影响写话本儿的速度。还特地跑来问她,要不要在自家小报上澄清一这件事。 不过,杨蔓娘并没有受到影响,作为一个曾经在现代天天看微.博吃瓜,还在瓜田里各种不断奔跑的猹,她对于这样捕风捉影的造谣话儿,早就有了免疫力。 别人造谣,自己干嘛要急着去自证?那岂不是正中了那些居心叵测之人的下怀? 所以,杨蔓娘的应对方法很直球。她没惯着对方,也没有自证什么,而是兴致勃勃的直接怼回去。 在第二日的《朱雀门小报》上,直接刊登了一句话回应: “尔无颜吾奈尔何?玉树临风前,驴骡正酣睡。” 这话的意思就是,你自己不要脸我能怎么办呢?反正你丑,你先睡! 哈哈。 这种有文化的撕逼,杨蔓娘还是蛮喜欢的。原本还想着对方要是再骂的话,自己要怎么优雅的有格调的回应。 没想到,后续李氏小报竟然没有再说什么。似乎就这么悄咪.咪的偃旗息鼓了,倒是让她有些不过瘾,有种一拳打在棉花上的感觉。 不过,她这样的有趣而且直言不讳的花式怼人回应,倒是无心插柳柳成荫,给自己又吸引了一大批粉丝,让许多原本对墨瑾公子无感的人都有了兴趣。大家反而觉得墨瑾公子真性情,敢做敢说,一点也没有落魄文人的酸气。 同时也更加的好奇他本人究竟长什么样子了! 就连报房那边儿,小娘子们送来的手帕络子也越来越多,报房新买的大筐里快放不下了。 杨蔓娘看着自家堂屋里,大掌柜朱贵一大早新送来的两个大筐,还有里面各色绣着精美图案的手帕和络子,忍不住有些无奈。虽然她也跟报房那边儿说过,不要收这些东西,毕竟她对外可是男子的身份。 但是,奈何这些来报房送东西的丫鬟和仆役们神通广大,或是在报房里打架,或是装作怕回家挨骂的样子,总是乘人不注意,便将手帕和络子留下了。 所以,东家朱旭也没法子,只好每隔几天,就让人将其和信件一起抬到杨蔓娘这里来。 “大姐,如今天气渐热,也该换薄衣裳了。我估摸着,咱们之前在苏家成衣店定做的春衫应该快做好了,不如今日乘我休息,咱俩正好去瞧一瞧吧!再说,大姐你也好久没出门了,这些日子杨柳发芽,道旁的杏花也都开了,粉粉白白的极漂亮呢,咱们也该出去走一走逛一逛,不要辜负了这大好春光才是。” 今儿个是十五,老三杨盼娘文绣院那边儿正好放假。 见杨蔓娘蹲在筐边拆信,便摇着手里自己绣了芙蓉花的团扇儿,笑嘻嘻的提议道: “等咱们试罢了衣裳,就顺便去附近的奉灵园赏花扑蝶。中午再去瓦子里吃春日宴,如今正是初春,各色早熟的新鲜小菜都正嫩呢,瓦子里好些小店儿都卖鲥鱼春笋,荠菜春饼,还有炸嫩韭菜的,有些店子里还卖河豚呢!” “额,吃点儿春饼和炸嫩韭菜也就罢了,河豚还是别吃了。” 说到河豚,杨蔓娘忍不住摇了摇头,河豚虽然味道鲜美,内里但却含有剧毒。可宋人对于吃河豚的兴致很高,蒌篙满地芦芽短,正是河豚欲上时。河豚被誉为“水族三奇味”、“江东四美”,和大闸蟹齐名,不但有二月河豚十月蟹的说法,更有不吃河豚,焉知鱼味,吃了河豚,百鲜无味的赞叹。但是偏偏造物主就是这么的神奇,把这世间至毒极鲜的两种味道融于一体,让许多老饕又爱又恨,欲罢不能。 大宋很多老饕搏死食河豚,为了享用这道美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杨蔓娘还是很珍惜自己的小命的,吃东西味道差不多就得了,万万没有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吃。毕竟,春天的美味佳肴那么多,实在是犯不着冒着生命危险去搏死食河豚! “呵呵,大姐。你知道文绣院和我一道玩的姜小娘吧,她家住在安州巷那边。她大哥就极爱吃河豚,每次吃了之后,不喝酒不睡觉,就晕乎乎的,不知是醉了困了还是中毒了,有一回,他吃完河豚之后肢体麻木、呼吸困难,还开始言语不清,吓得他们全家连忙用粗芦苇管子插到家中的粪桶里,让他用力吸喝,直到呕吐了好久,才解了河豚之毒呢!” 杨盼娘一边换出门的衣裳。 一边笑嘻嘻的八卦道。 “额......用粗芦苇管子,插到粪桶里吸喝?” 一想到那个画面,杨蔓娘的表情,瞬间有些一言难尽。 面露同情的好奇道: “那,她大哥现在还爱吃河豚吗?” “当然爱吃啊!” 杨盼娘点了点头,不假思索的道: “听说就前几日,他家还买了新鲜捞上来的河豚吃呢。” “额,好吧。” 所以,这位姜小娘的大哥,也是个猛人。 杨蔓娘面无表情,默默的吐槽了一句。 姐妹二人换好衣裳,一边说话儿,一边顺手锁上大门往外走。 刚到巷子口,迎面便走来一个年约二十五六岁,带着纱帽,穿着一身儿褐色交领长袍的干瘦男子。 见到杨蔓娘姐妹二人,男人先是愣了一下。停下脚步,目光在姐妹二人身上逡巡了一会儿,最终停留在了年纪更大的杨蔓娘身上。 试探的叫了一句: “墨瑾公子,您是要出门吗?我是报房派来拿明日的稿子的。” “明日的稿子,大姐你早晨不是给贵叔拿走了吗?” 老三杨盼娘有些不解,习惯性的回了一句。 但待她看到男子瞬间露出狂喜之色的脸,便瞬间反应了过来。 顿时变了脸色: “你......你根本就不是朱雀门报房的人?” 男子没有理会杨盼娘的问话,反而嘿嘿一笑。 语气狡黠的对一旁的杨蔓娘道: “墨瑾公子,久仰了。鄙人姚细郎,是《新闻》的一名报探,我可在这一片儿蹲了好久了,从二月二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啊,终于让我有了收获,想不到大名鼎鼎的墨瑾公子,嘿嘿,竟然是个小娘子!” 杨蔓娘怔了一下: “你是报探?” 第57章 老三杨盼娘到报房的时候。 东主朱旭正好也在, 正和大掌柜朱贵一起盘账。听了杨盼娘说了之前发生的事儿,东主朱旭顿时急了。也顾不得盘账了,连忙和大掌柜一道, 坐上牛车便来了杨蔓娘的住处。 杨蔓娘倒是没想到东主朱旭也来了, 不过来了也更好。毕竟有些事儿大掌柜朱贵也未必能做主, 还真的需要朱旭拍板才行。 “杨娘子, 你无碍吧?那个纠缠之人呢?” “无事。我不出门,他自然也没必要蹲守,应该是离去了吧!” 杨盼娘去叫人之后, 杨蔓娘便没有理那姚细郎,任凭其如何纠缠都没有搭理,直接返回家里, 锁上了院门。 “不然咱们还是报官吧?大姐!” 老二杨士林听到消息, 担心自家大姐也跟着一道过来了,此刻语气有些担心的道。 “不妥!” 杨蔓娘和朱旭同时开口。 她和老三杨盼娘都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对方只是几句言语上的纠缠,报官根本没有用,也根本处理不了对方。而且要知道汴京加上驻军将近两百万的人口, 开封府衙一天至少上百人来报官, 就算官府受理了,也不知要排到猴年马月去了。 更何况杨蔓娘身份特殊,一旦报官,事情如何暂且不提, 反倒先把身份暴露了。想来那姚细郎也是吃准了她不会报官, 之前才那般肆无忌惮的纠缠。 “杨娘子,这事儿要怎么办?可知道那报探是哪家小报的,不然我去找人把这条消息买下来。” 事发突然, 朱旭能想到这个办法来保密,已经是非常不错了。 不过,杨蔓娘还是摇了摇头道: “我知道他是《新闻》的报探,叫姚细郎,不过我不建议去买这个消息了。” “这是为何?” 朱旭有些不解。 在他看来,这是最快最有效的法子,只要找到这个姚细郎并买下消息,风险自然就控制住了。 “我虽然跟这个人接触不多,但可以看出来,此人贪得无厌,根本不可能遵守约定,即使咱们买下了消息,最后还是会通过其他渠道传出去,得不偿失。况且,我也不喜欢这样受制于人。” “那依娘子之见,要怎么做才好?” “与其费力的保守秘密,不如让其人尽皆知,秘密自然就失去了价值。” “啊?不行不行!这怎么可以?” 朱旭万万没想到杨蔓娘会这么说,顿时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 他自然是一百个不愿意的,毕竟杨蔓娘是他的摇钱树,他千方百计藏起来都来不及呢,又怎么可能弄得人尽皆知! 万一,再被其他报房挖去了怎么办? “东主稍安勿躁,且听我说完再决定不迟。我觉得别的都可以暂时放一放,如今当务之急倒不是买消息,而是先搬家,我估计这会子那姚细郎都快要回到新闻报房了,一旦他登报公开我家的住址,明天这里会发生什么,想必东主应该能想到才是。” 朱旭毕竟不是现代人,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 一时间自然也没想到这一茬儿,此刻,听杨蔓娘一说,才想到这个可能。 顿时,额头上冒出了细汗,有些坐不住了。 “好,那就依杨娘子所言先搬家,正好前儿内侍李总管的三管家李顺才找我在咱们报上登广告,他在西水门那边有一个二进的院子,独门独院,还带了全套家具的,想要找租户,那宅子位置在内城,还靠近皇城,住的也都是六品以上的官员和一些有底蕴的富贵人家,平日里都有衙役巡逻的,即使是小报的报探,也不敢进去随意撒野的。” 保康门这边儿虽然靠近瓦子,生活便利,热闹非凡,但是环境也鱼龙混杂。 杨蔓娘兄妹三个人丁单薄,若是住址被公布了,那就麻烦了。 “好。” 虽然住惯了,有些不舍这里。 但是杨蔓娘也不是婆婆妈妈的人,既然决定搬家,自然不会拖拖拉拉。 当天下午,朱旭便打发大掌柜朱贵去租了西水门那个二进的院子,又安排自家的车夫帮杨蔓娘姐弟三人搬家。 新租的房子在西水门,是一座闹中取静的二进的院子,面积不大,布局却极好。 进了朱红色的大门,第一进是前院,中间是待客厅,连着三间抱厦,左边儿有两间偏房放杂物和粮食木炭,右边是马房。第二进是后院,和前院的待客厅,有长长的风雨连廊相接。即使冬天从前院走到后院,也不会弄湿了衣裳。 后院有三间主人房,都是坐北朝南的,非常宽敞。后院西北角还种着一小片竹林,三月的竹子显得格外嫩绿,柔柔的凉风吹绿了枝杈上的嫩芽,让整个宅子充满了盎然的生机。 杨蔓娘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里。 新家离朱雀门报房也不远,坐牛车的话也就两刻钟的路程。 周围都是安静的高门大户,虽然不如之前的保康门那般热闹嘈杂,富有生活气息。但是却闹中取静,令人心安。 不光杨蔓娘满意,老三杨盼娘也喜欢。搬家的时候,几乎把家里的之前置办的所有锅碗瓢盆,浴桶,被子褥子窗帘都一并带来了。 唯一让老三杨盼娘觉得比较可惜的,就是这个月给店宅务交的房租钱,还差六天才满。如今不住,那钱自然是不能退了的。不过,很快她便顾不上纠结这些了。这阔气排场的大门,高高的令人安心的院墙,宽敞的带马房的前后院子,精致的雕花的风雨连廊,清新嫩绿的竹林,简直就像是做梦一样。 跟这里一比,原来还觉得住着不错的保康门那边儿,顿时又变得不算什么了。 而且。 最让老三杨盼娘兴奋的是,新房子朱旭没有让大姐杨蔓娘再掏钱,而是直接以朱雀门报房的名义租了一年,契约也已经给了杨蔓娘。 也就是说,至少她们一家,一年之内不需要再为房租的事情花钱了。 “大姐,你瞧,这房子一年租金要一百二十两银子呢!天哪,算下来的话,这一个月的租金就是十两银子啊。” 送走了帮忙搬家的人,杨盼娘拿起租房契约瞧见上面的数字,眼见瞬间瞪大了。 在她的认知里,原来那保康门一个月一两,一年十二两银子的房租,就已经够贵的了。这一年一百二十两银子的房租,在她看来几乎是个天文数字了。 这么一大笔银子,都可以在南熏门那边儿买下一座正经的小二进院子了。 “唔,收起来吧!” 杨蔓娘瞥了一眼租房契约,点了点头。 她倒是不觉得奇怪,地段不同,租金自然也不一样。这样好的汴京内城中心地段,还靠近御街和皇城,周围又都是官宅。还是个二进的大院子,租金贵一些当然很正常了。 把房子租在这样的地方,东家朱旭还真是下了本钱的。 打量着一应陈设都齐备的堂屋,以及左右两边的偏房里。一起搬来的,摆的整整齐齐的木炭和各类蔬菜米面。西屋向阳的一面的书房桌面上,摆好了上好的宣纸和文房四宝。 东家朱贵办事很细心妥帖,知道杨蔓娘家人手少,还专门打发家里的丫鬟婆子将院子彻底打扫了一遍,在院子里都洒了水除灰。又在几个偏房和耳房的角落,撒上专门除耗子的莽草。 杨蔓娘眯了眯眼,有些事情,不需要说的太明白。 随着她的商业价值越来越大,日常待遇自然是要水涨船高。虽然已经和朱旭签订了长期契约,但若是其他的报房要是真的下决心来挖人,自然是不会吝啬付一点违约金的。 所以。 朱旭这么做,也是在变相提高自己的待遇。用实际行动,来润物细无声的挽留自己。对此,杨蔓娘自然是心知肚明,也不打算推拒什么。毕竟,双方一直合作都还算愉快,她也不愿意去其他小报的。否则,那会儿也不会让老三杨盼娘去通知报房了。 ...... “墨瑾公子是女郎!” 杨蔓娘搬完家的第二日。 《朱雀门小报》的第一页,便印上七个加粗加黑的大字,几乎让人一眼就注意到,极为吸引人眼球。 昨日最后,杨蔓娘还是说服了东主朱旭,与其战战兢兢的等着别人曝光自己的性别,倒不如直接自爆。 所以,这一篇自爆是杨蔓娘亲自撰写的稿子,讲述了自己写话本儿的初衷,和最开始一路投稿的经历,以及之前为什么一直不愿意公开性别的原因。 最后真诚的向大宋读者致歉,表明并非有意隐瞒性别。 朱雀门小报这篇报道一出,就像是平地突然响了一声惊雷,炸的很多人都懵了。 人们对于劲爆的消息,天然就有无限的好奇心和分享欲,公子墨瑾是女郎的消息一经登报,便迅速的开始在汴京市井街头传播。还不到半日的时间,汴京城消息略微灵通的人就都知道了这件事儿。 尤其是杨蔓娘的很多读者,知道消息更是疯狂了起来。 “天哪天哪,没搞错吧!墨瑾公子是女的,真的假的,这消息也太惊人了吧?” “是啊,我也不敢相信,这怎么可能啊!她书里的那些男子都写的那么好!” “不过,甭管男女,我瞧着这位墨瑾公子一路走来,也不容易哪,第一次投稿的时候,就被九家报房给拒了,那可是冬天呢,大冷天的,若是我的话,三家报房拒了我我就就跑回家了。” “谁说不是呢,这小娘子倒是个狠人啊,被拒绝那么多次都不气馁。若是个男子,这样坚毅的性子,说不定倒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 第58章 杨盼娘眉头微蹙, 趴在新家的美人塌上,托腮看刚买回来的小报。白绾绾惬意的趴在她的背上玩线团儿,不时的拿毛茸茸的尾巴扫一下她圆嘟嘟的脸。 老二杨士林坐在旁边的小木凳上, 吃着一碟儿山楂蜜枣甜糕, 他今日休息, 早起扫罢院子便闲下来了。 “这个李氏小报真是无耻!” 才扫了几眼, 杨盼娘便突然发火,把手里的小报的扔到脚踏上。 气呼呼的道: “总是暗搓搓的拿大姐是女子说事儿,女子写的话本儿怎么了, 女子写的话本儿也比你卖的好,一天天的写书不行,嫉妒别人倒是能耐的很!” 杨士林喝了一口茶, 擦了擦手。 将吓得从她背上跳下来的白绾绾抱在怀里, 笑着道: “这有什么可气的,都是各家小报的卖报手段罢了。你信不信, 若是大姐现在愿意去李氏小报写书,他们保证供着大姐,李氏小报上也全说大姐的好话。” 杨士林在报房做事, 倒是明白其中的弯弯绕, 这都是各家报房打击对手的手段罢了,他们巴不得大姐和朱雀门小报解约,投入自己报房呢! “哼,你到底是哪一边的?一点都不同仇敌忾!” 杨盼娘哼了一声, 不满的把白绾绾抢了过来。 作为《梦回盛唐》的忠实拥趸, 她每次看到小报上夸自家大姐的文章就开心,就觉得遇到了知己。遇到诋毁的,就气的不行, 恨不得给人找出来咬上两口才解气。 看杨士林这样笑嘻嘻就来气。 “我知道,我也姓杨啊,我当然是站在咱大姐这边儿的。” 杨士林见她不高兴。 一脸认真的耐心解释道: “其实,你光看发刊量就知道了,大姐是女子的消息传出之后,朱雀门小报的销量并没有下降,反而增加了九千多份,如今总发刊量已经快九万份了,这可是整个汴京城的头一份儿啊,比新闻和小报加起来还多了一倍呢,可见,大家并不是那么在意大姐是男是女,就是喜欢大姐的话本儿。咱们该高兴才是,那些小报上的酸话,只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罢了,又何必浪费时间去理会。” 鸡同鸭讲,这是销量的事儿么? 杨盼娘翻了个白眼儿,没理会他。起身抱着白绾绾往书房而去,看着正在伏案忙碌的杨蔓娘。 抿了抿嘴儿,轻声道: “大姐,我帮你整理稿子吧。” “唔,好。” 杨蔓娘喝了一口菊花甘草茶,点头应了句,继续写稿子。 作为一个话本儿作者,对她来说其他事情都是过眼烟云,过了就过了,唯有每日坚持更新才是王道。 之前的章节里,杨蔓娘花了大量的篇幅,描写了大唐长安城的巍峨与繁华,描写了武德年间君臣的风貌,描写了女主雪梦萧在大唐的成长,交友和日常生活,以及她给大唐带来的一些好的改变。 上半段的故事至此也该告一段落,女主雪梦萧穿越大唐的故事,也该进入下半段了。 时光匆匆而过,一转眼一年又过去了,雪梦萧也进入了碧玉般珍贵二八年华,到了该考虑终生大事的年纪。 五月节的时候,姨母尹德妃便私下跟皇帝李渊提议,要把侄女雪梦萧许配给太子李建成做侧妃。毕竟在尹德妃看来,于公,李建成是太子殿下,未来的皇帝,自己的侄女嫁给太子做侧妃,那就保证了尹家在新朝的地位和荣华富贵。于私,太子年轻有为,相貌端正,而且人品贵重,性子温润如玉,也是自家侄女的良配。 想来侄女雪梦萧断然没有不愿意的道理。 李渊是很欣赏雪梦萧的性子的,也一直考虑让她做自己的儿媳,原本,他是打算让和雪梦萧年岁相当的三子李玄霸娶雪梦萧做王妃的,尹德妃突然又提议太子,所以李渊便暂时把自己的想法搁置了下来,准备再看一看再决定。 当然,这一切雪梦萧本人自然是不知道的。 很快便到了一年一度的七夕灯会。这一日,大唐人自然有一系列的庆祝活动,放烟火、拜七姐,乞求巧艺、看牵牛织女星祈祷姻缘、送花灯。 女主雪梦萧自然也不例外,带着侍女沁玉一道出来赏花灯。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七夕的花灯耀眼,乐声盈耳,除了平民之家的小郎君和小娘子提着花灯,街上还有许多宝马拉着的奇香四溢的彩车缓缓而行,显然都是出来观灯的长安富贵人家。 东市和西市的各大店铺的前,也都推出了各色的巨大花灯,有仙翁拜寿灯,猴子捧桃灯,嫦娥奔月灯,各个都做的栩栩如生,引得人群不断地发出喝彩。 路边的小摊上,也摆着各色漂亮的小花灯,有莲花灯,竹节灯,还有兔子灯,虾灯,螃蟹灯,都做得极为精巧,尤其是那虾灯,做的极为逼真,连虾须子都做的惟妙惟肖,点亮之后,仿佛虾活过来似的,引得不少小孩儿争相购买。 突然,东边儿传来整齐而响亮的歌声和节拍声。 “踏歌咯!” “踏金莲!是踏歌的声音!” 踏歌是一种多人连手而歌,并以足踏地为拍的舞蹈,在大唐非常流行,深受百姓的喜爱,相当于唐朝的科目三。就连大诗人李白,也曾写过一句“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人们听到踏歌,顿时如同的洪流一起往东跑去,就连侍女沁玉也是一脸的跃跃欲试。 雪梦萧不是苛刻之人,非要逼着侍女陪着自己,便笑着道: “你也去踏歌吧!我去那边的摊子上买盏灯,过会子去找你就是了。” “额......好吧,我就跳一小会,小姐你一定要找我啊!” 沁玉踟蹰了一下,终究是没忍住对踏歌的渴望去踏歌了。 大唐的宵禁很严格,一般黄昏时分,随着鼓声响起,城门和坊门就开始相继关闭,民众就要归家不得外出了,然后金吾卫开始巡逻。除了有特殊身份或持有官方凭证的,其余人被抓到擅自外出都会严厉的处罚,轻则鞭笞,重则入狱。 所以,这是这样难得的可以夜里外出的日子,街上的人便格外的多,卖花灯的,猜字谜的,卖乞巧针线的,卖各色小食的,热闹非凡,人们兴奋的载歌载舞,小孩子你追我跑的打闹,所有人都仿佛把一年中积攒的精力全部用出来了。 摩肩接踵,花灯闪烁着漂亮的光彩。伴随着欢快的踏歌声,雪梦萧在花灯的海洋里缓缓而行。 这热闹的氛围,让她不禁想到了汴京的夜市,突然有种回到大宋的感觉,忍不住一时间有些走神了。 却说。 另一边,秦王李世民坐在马车上,望着朱雀大街两旁热闹的灯会,神色有些阴沉。他刚从叔父李神通的府上回来,和叔父的谈话中,他清晰的感觉到父皇对自己的忌惮和提防。此刻他对自己的未来,莫名的有一种迷茫。 自从那年虎牢关之战,剿灭窦建德的夏国,自己击败并俘虏了窦建德,父皇亲自出太极宫相迎,他便感觉到父皇天子威严之下,笑容的勉强和对自己的不放心,也感觉到了大哥建成对自己的忌惮之意。后来从父皇的宠臣裴寂那里得知,父皇担心自己功劳太盛,未来会兄弟不合,甚至有东西分治的想法,让自己前往洛阳建立天子旌旗,与大哥建成平分天下。 李世民自己也不知道,未来的某一日,当父皇真的提出这个想法的时候,他究竟该不该答应。 他和大哥建成是同母所生,一直以来都关系极好,大业年间他们兄弟还常常一道城外涉猎,去曲江池宴饮,一道去江都勤王,配合是那般的默契。但如今随着大家年龄越来越长,权力越来越大,彼此之间似乎不知不觉就生疏了,尤其是元吉那个混蛋,这两年总是在大哥身边喋喋不休的进谗言,使得他们兄弟之间的关系越来越恶化,以至于走到了今日,让人不得不心中遗憾。 不过,这种想法也仅仅是一瞬。他这一年多太忙承受的压力太大了,他甚至没有多余的时间为此伤春悲秋,随着父皇的猜忌,自己的处境越来越不妙,身边那么多人要依靠自己,那些跟着自己出生入死的大将和谋士,为大唐立下了汗马功劳,自己若是倒下了,他们又当如何?他们的妻儿老小又当如何? 似乎,不知不觉间,他已经到了不得不争得地步。 李世民按了按眉心,忍不住深吸了一口气,无论如何,他绝不能输。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清亮的《越人歌》,打断了李世民的思绪。 让他的目光,不由的望向车窗外注视着朱雀大街上热闹非凡的七夕灯会。 一群身着彩衣的小童,唱着越人歌,提着花灯蹦蹦跳跳的在人群中穿梭。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不经意间。 瞧见一道熟悉的身影,李世民的目光顿住了。 女子身穿月白色的花间裙,站在那盏巨大的莲花灯下,整个人清冷落寞,仿佛冬日里的一缕霜花,随时都要飘然而去。 李世民那颗充斥着权力和政治的的心,突然快了一瞬,他本能的叫住了她。 “雪姑娘!” 孩童们清亮的吟唱声,从远处传来,隐隐约约。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 灯火阑珊处。 女子闻声回头,眸中似乎藏着清冷的星光。 “秦王殿下。” 四目相对,李世民眸光复杂,一时不知说什么。 他们许久未曾单独见面了。无可否认,原本他们是非常熟悉亲近的。一道去北苑打马球,一道去崇文馆看书,二月花朝节的时候,还曾去曲江池单独出游,那时候他们的关系很亲近,甚至已经超越了普通知己,他还把故去的生母窦皇后,留给自己的莲花玉佩送给了她,只差一句便可表明心意了。 第59章 显仁坊, 朱家,正院正厅。 却说东主朱旭最近太忙,难得歇息一日。一大家子一道吃顿饭, 朱旭拿小银签子, 插了一片切好的林檎吃了一口。 瞧见明显不似往日那般活泼的幺女, 关切的道: “怎么瞧着没精打采的, 眼泡儿还肿了?” 见女儿没精打采的不说话,朱夫人笑着道: “呵呵,她呀, 是看你们小报上的故事看哭了。” “额,就是为了秦王和那雪姑娘吗,不至于吧?” 朱旭这两日在报房, 倒是听到不少与此有关的讨论。不过他是个心思粗疏的中年男人, 倒是不太能感同身受。 “哎,爹爹你不懂。一说起这个我心里就难受。都怪墨瑾公子, 把秦王和雪姑娘曾经写的那么好的,现在就跟陌生人一样。也不晓得为何,尤其是读到李世民云淡风轻的说, 你也在此处啊, 我就特别的伤感难过,眼泪就不自觉的掉下来了。” 朱秋雨说着说着,也有些蔫了。 如今市面上的话本儿,男女主你侬我侬的居多, 就算是女主偶尔被婆婆或者小姑什么的刁难, 最后也是和和美美,往大团圆的方向走。 而雪梦萧和李世民则完全不同,两人曾经是亲密的知己, 即将表明心意,却因为家族夺嫡立场和长辈的仇恨,变成了对立的双方,这种世仇和相爱相杀的设定,在大宋还是开天辟地头一回。 朱秋雨看了一下子就被虐到了,哭的稀里哗啦,当然不光是朱秋雨,其他的大宋小娘子们,也是如此头一次接触这样的设定,同样被虐的不轻,被杨蔓娘给赚走了不少的眼泪。 “就是,明明之前秦王把他母亲窦皇后留下的玉佩都送给雪姑娘了,俩人都要在一起了,怎么偏偏冒出个尹阿鼠,做出这种事呢,还有那尹贵妃也是的,怎么能贪图珍宝就陷害秦王,帮着太子呢,如今和秦王都成仇人了,以后秦王一旦登基,不得把尹家斩草除根啊,那雪梦萧跟秦王岂不是有灭门之仇,更不可能了。” 一旁回娘家的朱怜儿也忍不住撅了撅嘴,她是朱旭的幺妹,今年才十九岁,比侄女朱秋雨也大不了几岁,自然和朱秋雨更有共同语言。 “就是这样我才哭的啊,姑姑。” 朱秋雨连连点头,托着腮一脸遗憾的道: “就觉得好可惜啊!他们明明互相喜欢的,却偏偏现在却形同陌路,也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 “可不是,我也是越发的糊涂了,这雪姑娘的亲事,似乎越来越难以预料了,而且老皇帝似乎要把她嫁给李玄霸啊?” 见小姑子说话,看了书的朱夫人也忍不住加入话题讨论,不过,作为一个已婚妇人,她不在乎什么情情爱爱心里喜欢谁的,终究还是对雪梦萧的婚事更关心一些。 “可不么,现在看来太子和三皇子李玄霸也有可能,毕竟尹贵妃还吹了枕头风呢,哎,原本我以为会是秦王呢!” 朱怜儿喝了一口茶,皱了皱眉道。 朱怜儿这话说的倒也不错,《梦回盛唐》这一章给出的信息实在太多了。之前的章节里,杨蔓娘多次把二人之间的互动描写的火花四射,最后还安排两人还一起游曲江池。让大宋读者以为,女主雪梦萧会顺水推舟嫁给最后的胜利者李世民,很多喜欢李世民的小娘子都为此心中暗喜。 但新章节一发出来才发现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儿,女主究竟会嫁给谁似乎根本无法确定,还是个悬念。 这让喜欢秦王的读者抱怨的同时,大家的关注点又变了,开始猜测起女主雪梦萧的终生大事,最后究竟会花落谁家。 同时,也因为对女主终生大事的关注,转而对未来历史是否有变也开始关注。 很多大宋读者都好奇,若是女主雪梦萧真的按着尹贵妃的提议嫁给了太子李建成,会不会告诉对方真实的历史,最后避免了玄武门之变,从此改变李唐的江山传承。 为此,各家小报上都各自给出了意见。 比方说《向家小报》,就提出了女子出嫁从夫,雪梦萧若是嫁给了太子李建成,自然要以夫君的利益为重,当然应该告诉李建成自己知道所的历史,更何况这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事儿。她若是能改变了李建成的未来,保证了李建成登基为皇帝,那么,她未来生出的孩子,也就有了继承皇位的可能,能够君临天下。 而《新闻》则认为,穿越之事匪夷所思,若是说出来只会让人恐慌,被当作孤魂野鬼之流,那雪梦萧若是想一辈子安安稳稳的过下去,最好还是不要暴露自己来自后世的问题,若是不想太子被杀,最好是关键时刻提醒一下,让建成太子有所防备就好了,或者,干脆就按着李渊的意思嫁给三皇子李玄霸,彻底避开他们兄弟之间的纷争。 而《虹桥小报》的观点,就更为跳脱先进了,认为历史是不可能被改变的,雪梦萧不应该嫁给太子,而应该偷偷的投靠李世民,想办法保全自己和尹家,才是最重要的。甚至,《虹桥小报》为此还做了一个假设,说假如你穿越会过去,将你的祖父杀死,那么你爹就不会出生,你自己自然也就不会出生,那么,又是谁杀死了你祖父呢? 以上这几种观点,茶余饭后在汴京城引起了广泛的讨论。尤其是虹桥小报的这个大胆的假设,这几日几乎传遍了各大茶楼和酒肆,引得无数人讨论。 御街,一窟鬼茶坊。 作为汴京的十大茶坊之一,这里插四时花,挂名人画,装点店面,环境清雅,所以,尤其受汴京文人雅士和高门贵女的喜爱,闲暇时间常来这里学点茶分茶,或者单纯的喝茶消遣打发时间。 比如今儿个,杨蔓娘写完了存稿,便来了这里,坐在靠窗的位置,饶有兴致的跟甜娘学点茶。 她早就对点茶分茶有兴趣的,如今经济条件允许了,自然要亲自尝试一下。甜娘是这里的头牌点茶娘子,是有真手艺的。杨蔓娘偶尔来这里,都会点她教自己点花茶。 宋人茶事,最为平常,也最为风雅。喝茶是大宋人的一种生活方式,茶馆也是大街上的热门场所。就像现代城市里几乎在每个重要的地方都有奶茶店,而在汴京城,满大街都是茶馆儿。每天客人络绎不绝,茶坊不光是汴京人喝茶的场所,更是休闲娱乐交友的地方。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市井百姓,都能在这里找到属于自己的那一杯茶。 点茶前,甜娘例行虔诚的燃上香,伴随着乐女的古琴声。 用泉水浸沥过茶具,点茶之前还要再暖盏,用开水过一遍茶碗。茶碾压碎茶叶,连续注水七次,使茶末与水交融,茶汤表面显现雪沫乳花,在盏中调作膏状,不时以汤瓶冲点,边冲点边以竹制的茶筅在盏中回环搅动击拂。 很快,兔毫盏中的汤表层,便被冲泡出了一幅精美的兰花图。 “杨姑娘觉得这盏茶如何?” 甜娘笑眯眯的道。 “厉害,不愧是点茶大家!” 兔毫茶盏中的兰花栩栩如生,枝叶分明。 无论看过多少次,杨蔓娘都忍不住赞叹。这点茶的其原理和现代的咖啡拉花相似,但是又更难。点茶分茶不仅考验泡茶的技能,也讲究腹中有书墨,能点出人物,花草和诗句。 所以点茶之人,最起码要有一定的书法和绘画造诣,否则是点不出精彩的茶的。这位甜娘是真的有才,这手艺跟矾楼的茶博士比也不差的。 “杨姑娘读小报吧,觉得那雪梦萧会嫁给哪位皇子啊?” 甜娘将点好的茶盏,递给杨蔓娘笑着闲聊道。 如今,各家的茶楼酒肆都在讨论这个问题,甜娘整日里接待客人,自然也不例外。而且,她也发现了个巧宗儿,就是一般讨论这个话题,每个客人都能说上几句,话题安全又不显尴尬。 “这个嘛......” 猝不及防被人提起自己的话本儿,虽然明知道甜娘不知,杨蔓还是不免有些尴尬。 轻咳了一声反问道: “你觉得呢?” 二人本就年纪相差不多。杨蔓娘点甜娘,也从来没有某些客人那种颐指气使的架子,反倒处处都妥帖的尊重她的感受。慢慢的,倒是处成了不错的朋友。 时间长了,彼此说话也随意起来。 “我觉得还是嫁给秦王吧,毕竟他最后可是做了皇帝呢,未来也保险一点。” 甜娘显然对这么话题谈兴很浓,又滔滔不绝的聊起虹桥小报上提出的问题: “那杨姑娘觉得,她真的能够改变历史,避免玄武门之变吗?或者真的像虹桥小报说的那样,一个人真的能穿越回去,杀死自己的祖父?” “雪梦萧能不能改变玄武门之变我不知道,不过我觉得一个人穿越过去,不可能杀死自己的祖父。”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语气不紧不慢的道。 “为何?” 甜娘有些好奇的道。 其实,当时虹桥小报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杨蔓娘还蛮吃惊的,这显然就是现代著名的祖父悖论,当时杨蔓娘还疑心是不是有老乡也穿过来了。 后来,东主朱旭告诉他,这句话是大相国寺佛法最高深的玉清大.师所言,虹桥小报只是转载了玉清大.师的话,让杨蔓娘不得不感慨宋人的智慧。 “在回答这之前,我要先问你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甜娘也好奇起来。 “这世界上,是先有鸡还是先有蛋?” “自然是先有鸡,是鸡下了蛋嘛!” 不等甜娘回答,一道清甜的女子声音从杨蔓娘身后传来。 第60章 却说杨蔓娘虽不是世家出身, 像曹家姐妹那样从小在族学读书,但她毕竟在现代的时候,也上过学接受过教育, 加上经常上网冲浪, 所以自然见多识广, 有一定的文化素养。加上她言谈举止之间, 不卑不亢,自然得体。所以,和曹溪三人相处之下倒是一见如故, 彼此意外的投缘。 所以,等一行人喝完茶互相道别,杨蔓娘回到家的时候, 天边已经伴随着晚霞了。 此刻的老二杨士林, 已经从朱雀门报房下工回来了,正在前院的待客厅里摆饭。 他今日下工之后, 和往常一样去瓦子里逛了一圈儿,顺便买了一小篮子樱桃和一盒儿酥油泡螺带回来,又顺便熬了一砂锅的南瓜红枣粥做夕食。 自从老三杨盼娘去文绣院学艺后, 杨蔓娘和杨士林二人也都忙, 所以家里的朝食也不拘谁做了,一般都是谁起来早谁就煮粥热烧饼,有时候两人都起来迟了,就直接去外面的小摊子上吃灌肺和包子。中午报房那边儿管饭, 杨士林自然在报房吃。杨蔓娘午饭大多点外会, 或是从巷子里挑着担子叫卖的货郎那儿买了水果做果盘吃,如今三月正是林檎,枇杷和梅子下来的季节, 买来洗一洗,随便切一切就是一盘子了。 夕食的话就看情况,谁有时间谁就做,或者都没时间,就去瓦子里买现成的回家吃。 “大姐尝尝这樱桃,很甜的。” 见杨蔓娘回来,正在摆饭的老二杨士林笑着道。 “好啊。” 这个季节正是吃樱桃的时候,杨蔓娘在墙角的脸盆架子上洗了手,拿棉布擦干手上的水,从篮子里捻起一颗红艳艳的樱桃扔进嘴里。 流光容易把人抛,红了樱桃,绿了芭蕉。樱桃色如玛瑙,形如珍珠,是补血佳品,所以宋人对于樱桃是极为喜爱的,几乎一到了三月里,汴京城大街小巷的果子摊儿上,都摆着红艳艳的樱桃叫卖。 只是樱桃是季节性的水果,过了季就没有了。不过这难不倒热爱美食的宋人,为了在其他季节也能尝到樱桃的美味,人们又发明了口感独特,可以保存半年之久的蜜煎樱桃,是时下的一种流行美食。 “好吃!这樱桃酸甜刚刚好!” 杨蔓娘赞了一句。今儿个遇上了曹溪,不免又想起和曹溪年岁相近的妹妹杨盼娘。 遂又嘱咐了杨士林一句: “改日你有空了就再买上半篓子,等老三这次放假回来,让她带去文绣院里和同窗们一道吃!” “晓得了,大姐。” 樱桃酸甜可口很开胃,杨蔓娘一连吃了好几颗才停嘴。 吃罢又坐到桌前,打开点心匣子,夹了一个酥油泡螺。 “这酥油泡螺上面的奶油很绵密啊,是在苏家铺子买的吧?” “正是他家的,他家婆婆见我总去买,今儿个还特意多饶了我两个螺呢!” 杨士林将砂锅里的南瓜红枣粥舀出来,又加了小半勺的红糖,推给杨蔓娘一碗。 又指了指窗边长桌上的一大匣子书信。 笑着道: “大姐,那匣子里是报房那边儿攒了三天的书信,大掌柜让我顺便带回来了。” “好,我瞧瞧。” 杨蔓娘吃了一颗酥酥油泡螺,乘着南瓜粥还在晾凉,索性擦了擦手,打开匣子看信。 每次从报房那边儿送来的读者来信,她虽然没有时间全部都回复,却都会专门抽出时间来看。 第一封信,是一个叫堂前燕的人写的,开头是一句“敬请春安。” 这是一句时下人写信春天专用的问候语,是一种文雅客套的祝福。信中的字迹是簪花小楷,非常的工整秀美,显然写信的人的书法造诣不错。 信的开头表达了对话本儿《梦回盛唐》的喜爱之情,这位读者显然喜欢读史书,而且是隐太子李建成的拥趸,字里行间都能看出非常喜欢温文尔雅的建成太子,不但在信里描写了许多自己查阅的关于隐太子的历史功绩,在其中,还连续两次请求她,千万要让雪梦萧提醒李建成,不要让玄武门之变发生,给李建成一个好的结局。 信的末尾,还因为从来没有收到过杨蔓娘的回信,有些酸溜溜的道: “每日单单等你的回信就心烦,我大抵是熬不到那一天了。” 这别扭的又可爱的文字,让杨蔓娘有些忍俊不禁。 她几乎可以想象,写这封信的小娘子撅着嘴儿,有些抱怨的写下这句话的模样。 第二封信,是用上好的澄心堂纸写的。 写信之人杨蔓娘已经很熟悉了,就是之前说要正月十五要包下矾楼跟他见面的读者高尧康。杨蔓娘所有的读者里,用澄心堂纸写信的只有他。 这位高公子也是个妙人儿,虽然那次杨蔓娘没有赴约,他却一点儿也不生气。反倒是之后每隔几天便写一封信,笔记也都是很随性的草书,让杨蔓娘要花一点功夫来辨认信的内容,在信里这位高公子如同导游一般,描述了许多汴京城有趣好玩的地方,好吃的美食和美酒,信的末尾,依旧还是锲而不舍的继续邀约,一副不认识他不罢休的样子。 不过,前些日子,当杨蔓娘是女子的消息登上小报之后,这位高公子却有连续十多日都不曾再写信来了。 今日却突然又写来,倒是让杨蔓娘对信的内容,有了一丝好奇。 和之前不同的是,这次的信不是草书写的,引入眼帘的是一页工整的馆阁体。 这位高公子这次没有再邀约杨蔓娘,而是只谈话本儿内容,他是为秦王李世民站台,让她笔下的女主雪梦萧不要泄露穿越的秘密,改变历史,他强调李世民是真正缔造大唐之人,是太宗天可汗。没有他就没有后来的贞观之治,也不会有那么强盛的大唐。 随信最后,这位高公子还附上了一张猫咪的工笔小像。 午后的树荫下。 一只圆滚滚的白色猫咪,躺在太阳照射出来的圆形光斑里,伸出毛茸茸的爪子,露出粉红色的肉垫,拨弄着一颗圆滚滚的线团儿。 画里的猫咪毛发蓬松,活泼灵动。显然,画画的人的水平很高超,巧妙的抓住了猫咪惬意放松的一瞬间,让人看着便不由的心生欢喜。 小像右侧,还附了一句词。金银不羡,与猫儿,岁岁年年。 杨蔓娘看完之后,忍不住莞尔一笑。 这位高公子,也是个爱猫之人哪! 之后,杨蔓娘又依次拜读了其他的读者来信。 虽然这些来信都是不同人所写,但内容却大同小异。基本上都是关于女主雪梦萧最后会嫁给谁的讨论,为了自己所喜欢的cp而写。其中,站女主雪梦萧和太子李建成的读者大概有十分之四,站秦王李世民的也差不多十分之五。 剩下的十分之一,有选李元霸的,有选李元吉的,选李元景的,甚至还有选程咬金的,让杨蔓娘看的有些懵逼。 当然,还有一封信比较特别,不属于任何一派。 是一个叫柳下惠的人写的,看名字应该不是真名,而是用了化名,不过信里的内容,倒是让杨蔓娘这个穿越者,都大大的震惊了一下,甚至怀疑自己和这位仁兄,究竟谁才是穿越的。 不得不说,这位叫柳下惠的仁兄格局和脑洞是真的很大,也很敢想。 他在信里,提议让女主雪梦萧去勾.搭老皇帝李渊,做皇妃。然后,雪梦萧可以自己生一个儿子,暗中培植属于自己的势力,之后等玄武门之变的时候,太子和秦王双方火并的差不多了,女主的势力再螳螂捕蝉黄雀在后,最后出现干掉李世民,然后让自己的儿子登基为帝,女主雪梦萧再以太后的身份垂帘听政做大唐监国,等过几年再找个理由把儿子废了,最后自己登基做皇帝。 嚯!真牛! 这不是妥妥的一个大宋穿越版武则天嘛! 虽然,杨蔓娘很佩服这位读者柳下惠的脑洞。但是,在目前阶段她还真的写不了,毕竟,武则天可不是谁都能当的。而且,自从唐朝出现了一个女帝武则天之后,已经把全天下的男人都吓坏了。 之后的朝代,朝廷对这方面都是非常小心,战战兢兢,严防死守,绝不肯再出现第二个武则天的。杨蔓娘一个小老百姓,若是在话本儿里这么写,恐怕,明儿个就得被大宋有关部门叫去喝茶了。 “大姐,这里面哪几封信是要回的?” 老二杨士林吃罢了饭,一边帮她整理桌子上一大堆被拆开的读者来信,一边问道。 这么多的读者来信,杨蔓娘时间有限,自然是没有办法都一一回复的。按着往常的做法,她一般都是挑出其中的三到五封信来,简单的回复一番,再盖上公子墨瑾的印章。 不过,今天她不打算这么做了。 摇了摇头道: “先不用了。” 或许是受了虹桥小报的影响和启发,当看到这些读者来信的时候,杨蔓娘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一种新的和读者互动的办法,非常适合自己这种i人。 那就是跟现代写文那样,在每次新章节连载之后,再加一段儿作者有话要说,来和喜欢自己的读者互动。 所以,两日后。 当《梦回盛唐》的新章节发刊之后,很多购买了朱雀门小报的读者,便惊讶的发现了,话本儿新章节的最后,多了一段与内容无关的小字。 ‘鄙人最近在读《论语》,读到《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鄙人最近也有一些心得,特地发出来与诸君共勉。吾日三省吾身:朝食吃何物,昼食吃何物,夕食吃何物?’ 这个有点这个抽象的段子,是杨蔓娘现代在网上冲浪看到的。 吾日三省吾身:早上吃啥,中午吃啥,晚上吃啥? 因为觉得很有意思很搞笑,杨蔓娘便一直都记得,此时略微翻译了一下变成时下传统的说法,放在了在话本儿的作者有话要说里,博大宋读者一笑。 第61章 三月二十六, 《梦回盛唐》的最新章节,也是大众最期待的章节在朱雀门小报发布了。 标题便是非常显眼的五个大字。 “大婚与政变!” 雪梦萧虽然一度心悦秦王李世民,但是也深知尹家和秦王之间的矛盾, 是不可调和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 所以便不打算再纠结于过去的回忆之中, 果断理智地慧剑斩情丝。 七夕灯会之后,便离开京城回洛阳给自己的父母扫墓。 时光飞逝。 很快,大半年时间便过去了。 武德九年五月初四, 因为尹贵妃的再三请求,李渊下旨,将女主雪梦萧许配给太子李建成做侧妃。 接到圣旨, 雪梦萧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 再次返回了阔别十个多月的长安城。 相比于第一次来时的无人问津,这一次她一路上被无数人殷勤的服侍, 盖因为她即将成为太子侧妃。 但雪梦萧却有些茫然,她当然不反感太子,毕竟他一直以来, 都像兄长一样无微不至的关怀着自己。即使她在洛阳的时候, 他也常常派人来探望她,让她心中充满了温暖。 “阿萧!” 十个多月时间不见,太子李建成清减了不少,却依旧清雅矜贵, 温润如玉, 一言一行都彰显出君子风范。 他眼里的笑意,仿佛六月的阳光照耀在太极宫的琉璃瓦上,温暖而真诚, 让雪梦萧的心突然柔软了起来。 天家婚礼,自然不需要像民间那般慢慢攒嫁妆和彩礼,所以,正式的婚期就在后日,六月初四。 后来很长一段时间,宫中人说起大婚这一日,都说这日的黎明时分,太白金星在白天出现于天空正南方的午位。这是变天的象征,是暴发内乱和当权者更迭的前兆,代表大唐将有发生大事了。不过这都是后来的事了,此时此刻,根本无人在意。 《仪礼注疏》中有云:“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 所以,大唐的迎亲通常在黄昏时分,婚礼是在晚上举行,所以也被称为昏礼或婚礼。 明德殿里,皇帝李渊和大臣嫔妃们早已等候多时。 花钗青质连裳,青衣革带韈履,大唐的婚服是红男绿女,雪梦萧穿上新嫁娘隆重的碧色钗钿礼衣,层层叠叠,风姿端庄而绮丽。 在宫廷侍女的簇拥下,和一身红色吉服的太子李建成一道入场。 “喝合卺酒!” 在礼官的声音中,雪梦萧举杯,和太子李建成交杯而饮。 倏忽间。 她瞥见坐在皇帝右下首位置的秦王李世民。 四目相对,一身绯袍的李世民的目光顿了顿,率先垂下了眸子,慢慢的啜饮着杯中之酒。 这一刻,雪梦萧突然想到了未来,想到了玄武门之变。 只是她不是史官,也不曾读过完整的唐史。虽然知道玄武门之变,却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当被赐婚后,她便一直考虑着这个问题,她当然不希望玄武门之变发生,毕竟无论是李渊还是太子建成对她来说都是活生生的人,还都是一直对自己极好的人,还有尹德妃,无论她对别人如何,但是她对自己一直都不错,雪梦萧自然不可能背叛她。 但是她能做什么呢?她没有任何立场去直接告诉李建成或者李渊,秦王会发动政变。因为根本不会有人相信,现在长安城的军队,都尽数掌握在李渊和太子还有齐王的手中,秦王能控制得只有自己的八百亲兵,根本没有造反的能力。 她若是这么说了,恐怕反而还会被人当作失心疯,或者认为她挑拨父子亲情。 当然,她也不可能去劝李世民不要发动玄武门之变,这本来就很荒谬,她虽然才回长安一日,但是也从宫人口中了解了不少情况,这大半年里皇帝李渊一直在打压李世民的天策府,限制他的权力,他的处境也并不好,似乎之前还差一点中毒。 想不出两全之策,仪式结束的雪梦萧坐在东宫的华丽的婚房里,心情忍不住有些烦闷。 突然,远处一阵隐隐约约的喊声。 打断了她的思绪: “来人!” 侍女沁玉飞快的从外面跑了进来: “侧妃有何吩咐?” “太子殿下呢?” “额,似乎是皇上紧急召见,太子殿下和齐王一道去太极宫面见皇上了!” “哦,怎么会这个时候召见,还是大半夜呢!” 雪梦萧自言自语的道。 李渊一般很少夜间召见大臣或者皇子,尤其是今天这样的日子。 一般紧急召见,都是边关有八百里急报,或者是有什么宫廷大事发生...... 宫廷大事! 雪梦萧的脑袋像是被人敲了一下。 “轰”的一声,突然浑身一个激灵! 不好! 太子和齐王,半夜紧急召见! 雪梦萧瞬间想起之前宴会上秦王李世民的眼神,她顿时反应过来了! 原来玄武门之变,就在今夜! 显然她的判断是对的,远处的喊杀声,已经越来越清晰了。 她甚至能够听见弓弦的声音。 雪梦萧提着自己的长剑,推开婚房门,一路跑去马棚。 “侧妃,你要去哪!” 雪梦萧根本顾不上解释,飞身上马,冲出了东宫。 快一点,再快一点!她不希望太子死去! 她不由的想起在崇文馆的时候,他耐心的教自己读书写字,不厌其烦的纠正她“仁民而爱物”非“仁名而爱物”。 他教导她音律,告诉她弹琴是一件雅事,要先整理衣冠,焚香,身体端正,方可清心定神。 还有今日,他牵着自己的手一道走进明德殿行礼的时候,他说,阿萧放心吧!孤知道你心中有二弟,不会勉强你,孤可以等到你愿意的时候。 雪梦萧也不知为什么,这个时候会突然想起这些,只是突然很后悔自己当时的沉默。 身下的马儿似乎也感受到了她的焦急,跑的飞快,她甚至能够闻到夜风中的血腥味儿。 她从来没有这么虔诚的祈求老天保佑,希望一切都还来得及!希望玄武门之变还没有发生! 但老天显然没有听到她的祈求,她来晚了! 夜色中,当她风尘仆仆赶到玄武门的时候,那里的喊杀声已经停止。 只余下满地的尸体。 闻着空气中令人作呕的浓郁血腥味道,望着缓缓关闭的玄武门。 雪梦萧泪流满面。 .......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夜,秦王李世民告发太子李建成、齐王李元吉与后宫的张婕妤、尹德妃有染,皇帝李渊大怒,紧急连夜召见太子与齐王,令他们当面对质以阐明事情始末。 而李渊始料未及的是,恰是他的这般做法,使得前来面圣的太子与齐王陷入了绝境深渊。秦王李世民在太极宫玄武门发动了政变,带领麾下士兵袭杀了进宫面圣的兄长太子李建成和四弟齐王李元吉。 太极宫。 秦王李世民一身甲胄,剑尖还在滴血。李渊老泪纵横,整个人几欲昏厥,他颤抖着手,指着穿着浴血的甲胄,跪在自己面前的李世民。 “二郎,你........你真的杀了大郎和你四弟?” “是的,父亲。” 李世民同样眼含热泪。 亲手弑杀了同胞兄弟的罪恶感,让他这一刻热泪横流: “父亲,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我原本已经打算罢手不争,去洛阳建立天子旌旗,但是他们不肯放我走,元吉甚至送我毒酒,是他们要先置我于死地的!” “哈哈哈!” 李渊整个人都癫狂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其中一个还是他多年的臂膀,陪伴他多年的心爱长子,一时间痛彻心扉。 忍不住悲愤交加,吐出了一口鲜血: “父亲!” “不用说了!” 李渊打断了他,脸上露出一丝心灰意冷,太子之争以这样残酷的方式结束了,一下子痛失两个儿子,他只觉得整个人很累,很疲倦。 无力的道: “你够狠!二郎,打下我李唐天下你功劳最大,现在看来.......你是该拥有这天下!事到如今,你还想要什么?” 秦王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浓烈的伤感,他没有再辩解。 执剑缓缓地起身,一字一顿的道: “我要,节制天下兵马!” 第62章 太子李建成终究还是死了。 从此。 武德年间璀璨的双子星, 只剩下一颗。 杨蔓娘作为作者,当时写到这里都没有忍住泪流满面,更别说追读这么久的大宋读者了。 虽然太子李建成玄武门被杀, 这个结局符合历史, 也在很多人的预料之中, 但是当这一天真正到来的时候, 依旧有很多人忍不住为之难过,为之感慨叹息。 隐太子李建成是杨蔓娘写的非常用心的角色,在写他的时候, 她查阅了很多历史资料,细致的描写了他在李唐建国中的功劳,努力的还原这位后来被太宗李世民追封为隐太子的太子殿下。 杨蔓娘笔下的建成太子, 雍容矜贵, 温文尔雅,待人谦和, 处理朝政时表现出卓越的智慧和判断力,是一个和秦王李世民势均力敌的出色对手。而且,在和女主雪梦萧的相处中, 太子殿下自始至终都保持着谦逊从容的君子态度, 教导她,迁就她,帮助她解决遇到的各种难题,可以说是一个完全理想型的哥哥类男主。 所以, 他的最终谢幕和离开。让无数大宋读者为之不舍, 为之惋惜。 许多看到最新一章节“大婚与政变”的汴京小娘子们,看到太子建成被杀的时候,都忍不住唏嘘感叹, 很多人更是情难自抑,泪水打湿了帕子。 就连之前一直喜欢秦王李世民,希望女主雪梦萧和李世民在一起的小娘子朱秋雨,看到这里,也没忍住为太子殿下哭了好久。 当朱旭回家,看到自家女儿的摸样儿,心疼的同时,也不得不佩服杨蔓娘写故事的本事。 曹家大宅,族学里。 一群曹家的小娘子,一大清早乘着先生还没来,一起叽叽喳喳的讨论着《梦回盛唐》的新章节。 “哎,你们瞧瞧我这眼睛,早晨还特地敷了鸡蛋青子的,就这还是肿得厉害。都怪那墨瑾公子,干嘛要把太子殿下给写死啊,我昨晚看到后面快哭死了。” 说话之人身穿一件绿色的滚边儿石榴裙,圆圆的脸儿,头上带着一支别致的腊梅花簪子,正是曹溪二伯的女儿曹笲。 和曹溪一样,曹笲也向来都是族学里的活跃分子。她的一席话,顿时打开了话匣子,引得其他小娘子纷纷发表自己的看法。 “是啊,我也哭了好久,虽然我更喜欢秦王,可太子殿下被杀的时候,我还是忍不住难过了好久。” “对啊,虽然知道历史上太子就被杀了,看史书的时候也没什么感觉。但是真的从墨瑾公子的书里,了解他是一个么样的人之后,我就觉得无法接受。太子那么完美,温文尔雅,谦和有度,体恤下属。谁能不为他的死而难过呢,我一点都不想他死。我觉得其实他就是生错了年代,归根到底,就是他和秦王都太出色了,大唐容不下两个同样出色的皇子。其实,他们俩中的任何一个,放到其他的朝代,都是天选的储君。” “哎,也不晓得墨瑾公子怎么想的,怎么忍心把这么出众的太子写死啊,哪怕最后囚禁起来也好一点吧!而且,如今太子死了,也不知道雪梦萧的未来会怎么样,会不会牵连啊?” “我觉得雪梦萧应该没事,毕竟,秦王本身就喜欢她啊,要不是尹贵妃非求皇帝给她赐婚太子,说不定秦王和雪梦萧早都在一起了。” “可是,现在这样,雪梦萧都嫁给太子了,又怎么嫁给秦王呢?” “额,她这不算嫁给太子吧,都没有那个.....圆房,严格来说她应该算是望门寡。而且婚礼当日不是发生宫廷政变了嘛,再说了,当时民风开放,并不禁止女子再嫁的。而且,历史上李世民还纳了齐王李元吉的王妃杨氏入宫呢。” 曹溪托着腮,有些遗憾的道: “哎,虽然秦王确实更有帝王的霸气和狠辣,但我还是更心疼太子殿下,我要是认识墨瑾公子就好了,直接求她改一改,不要把太子殿下写死。” “对啊,咱们要是认识墨瑾公子的话,不光可以求她不要写死太子殿下,还能提前看到后面的内容,哎,我都等不及了,我现在就想知道雪梦萧以后会如何,会不会和秦王在一起!”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威力不小。 不光是后宅之中的女人们讨论不休。 汴京的各大茶肆和酒楼里,男人们关于《梦回盛唐》新章节的讨论,也已经喧嚣尘上了。 “节制天下兵马!太霸气了!李世民不愧是太宗!做事一点都不拖泥带水!” “是啊,这才是李世民,不感情用事!” “哎,就是可惜了李建成,这雪梦萧怎么就不能辅佐丈夫李建成干一番事业呢,还偏偏是两人新婚当天被杀了!这也太闹心了,这雪梦萧既然把李建成当哥哥,为何不能救他呢?” “谁说她没有救的,可兵变这种事情,若不是真的发生谁会相信,说出来都是大逆不道了。何况她只是一个小娘子,又没有多强的武力,还不知道玄武门之变具体在哪一天,要怎么救。况且这样的夺位之变,根本不是她提醒了就能避免的。玄武门之变的根子在于李渊的两个儿子,太子李建成、秦王李世民之间的权力斗争。” “不错!李渊就不该早早的封太子,也不该把军权长时间的集中在一个儿子手上。那秦王李世民在反隋中立下赫赫战功,在军队中拥有极高的声望,这种威望和实力,某种程度上来说已经超越了太子,他身后的军功集团为了自己的利益也会拥戴他上位,而李建成作为太子,擅长处理内政,他的势力主要集中在朝廷和百官,深受朝廷百官的拥护。可太子之位只有一个,两个人又都太出色,任何妥协都难以满足双方的利益和期望。要我说玄武门之变就是必然的结果,无论如何都不可避免的,哪怕雪梦萧提醒了一次,太子躲过了,依旧还会有第二第三次,最终不是李世民杀了李建成,就是李建成杀了李世民。” “这位兄台说的在理,那高祖李渊作为开国皇帝,为何能称帝最快,统一天下最快,连许多雄韬武略的皇帝都没他这么快,归根到底就是因为他的这几个儿子,各个都能力不一般。比如李唐建国之初,长子李建成在长安辅佐李渊处理军国大事。而次子李世民经常领兵出征,平定了许多的割据势力,不断扩大唐的疆域,对唐王朝的建立立下了汗马功劳,威望很高。按说李建成是长子,按照宗法和能力来说他应是太子,继承李渊的皇位。但那秦王李世民既有显赫的战功,身后的军功集团势力又大,一直对太子的位置虎视眈眈,可李渊明知道这种情况,却不早早的采取措施限制秦王的权利,也不给太子足够的军队支持,却为了自己帝位稳固,一直玩平衡,没有给足东宫太子的尊严,总是几个儿子一视同仁。使得东宫没有绝对的权威和绝对的地位,让兄弟们和百官敬畏,让住在北宫的李世民生出了夺位的野心,最后李世民登基,他自己落得那样的下场,也算是搬石头砸自己的脚了。” “不错,玄武门事变之所以发生,李渊责任最大。史书上就说李渊对自己长子李建成摇摆不定,立了李建成为太子,却又经常对太子不满意,多次对次子李世明说要把皇位让给他,摊上这样的爹,除非李世民是天生的圣人,恐怕才能没有野心。” “可不嘛,自古以来,帝王总觉得让大臣一直掌握兵权不可靠,所以唐高祖李渊把兵权交到自己儿子李世民手上。可话说回来了,兵权在大臣手上,不到万不得已,大臣们一般是不会造反的,毕竟,江山不是他们的,造反了也得表面上立一个前朝傀儡皇帝。但是,兵权在皇子手上就不一样了,江山本来就是他李家的,造反了就能当皇帝,就算皇子本人不想造反,那追随他的势力也会怂恿其造反,所以,说白了,那个时候李世民本人就算不想造反,追随他的军功集团也不会愿意。” “哎呀,归根到底还是这书是个小娘子写的,见识不够,总想着情情爱爱那点事儿不爽利,若是我能穿过去,定要成就一番事业的。” “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写的好,符合历史!” “不错不错,李兄说的对!刘老三你一个杀猪的,穿过去也是杀猪匠啊,能成就什么事业!” “谁说的,我要是穿过去,那就跟着高祖打天下,直接封侯拜相!” “哈哈,就你那两下子三脚猫的功夫,连猪都抓不住,还想封侯拜相呢!看话本子过过瘾得了!” “唔,不过说起话本儿,我倒是发现,自从墨瑾公子的《梦回大唐》一出,最近市面上好多话本儿都开始写穿越,什么穿唐穿汉穿秦穿晋的都有,五花八门的。听说连清月散人都打算手头的这本结束,就写一本穿越到隋朝的书哩!” ...... “大姐,最近咱们报房有不少人来投稿,我都看了,都是在跟风写你的穿越呢!” 老二杨世林今儿下午一回到家。 便有些愤愤不平的道: “大掌柜还让撰稿去看那些人的稿子有没有合用的,这不是跟你作对么。” 在老二杨士林看来,是自家大姐的话本儿,把朱雀门小报带到今天的行业魁首之位。 可朱雀门小报,如今却开始收其他人的话本儿,显然是不够意思,想卸磨杀驴。 杨蔓娘闻言,拍了拍杨士林的肩膀。 笑着道: “别担心,这事儿我知道,没事的,咱们并不吃亏。” 对于市面上的这些动静,杨蔓娘虽然没有特意去调查,却也能猜的到。 第63章 高尧康可不知道自家老娘心里的荒谬想法。 他此刻心里只觉得激动的不行。要知道, 从去年冬天开始,他就一直给墨瑾公子写信了。 写的信,前前后后加起来有四五十封了。除了第一次的时候, 得到了对方简短的感谢回复以外, 就没再收到任何回信。不过想到对方有那么多的读者, 高公子虽然心中失望, 却也能够理解。 到了后来,知道对方是女子之后,他就更不奢望会收到回信了。 谁知山重水复疑无路, 柳暗花明又一村。世上的事情就是这般巧,当你快要放弃的时候,机会便悄然而至。 一个普通的早晨, 他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收到了对方的信。就像是去官扑店压了自家队的蹴鞠赛, 以为一定不会中呢,谁知就突然水灵灵的捡漏中了, 心里别提有多高兴了。 要知道,这可是墨瑾公子主动给自己写的信哪! 高尧康心里又是激动,又实在好奇期待对方写了什么。按耐住激动的心情, 一路回到自己的院子, 进了书房,拿澡豆洗过了手,小心翼翼的打开了手里的信。 考虑到这个年代的男女大防,杨蔓娘的信内容很简单, 用词也很官方。先是郑重的感谢了对方一直以来, 对自己话本儿的喜欢。 然后,没有闲聊什么,便直入主题。表达了对对方之前送给自己的猫咪图的喜欢, 赞赏了对方的画技出众,末尾,便委婉的问对方,能否帮自己的《梦回大唐》封面作画。 杨蔓娘的信很短,只有一张纸,但高尧康却看了很久。 尤其是那一段儿赞赏自己的画工的话,小衙内更是反复的来来回回读了三遍。 “足下的画作,精湛绝伦,栩栩如生,那只猫咪,仿佛要从纸上跳出来了。” 高尧康也说不清为什么,就是莫名的觉得开心。他是个性子外向跳脱的人,不爱四书五经。平常瞧着有些纨绔,和一帮子官宦人家的衙内斗鸡走狗,似乎和谁都能称兄道弟,把酒言欢。 但内心深处,却有着艺术家的孤傲,不打瞧得上那些庸碌之人。往常也有很多人夸赞过他的画技出众,甚至,去年画的一副冰雪寒梅图被蔡驸马讨了回去,还被公主赞过。可是,高尧康都不觉得有什么高兴的。 但墨瑾公子的赞赏,却是不同的,莫名让他有种被认同被肯定的自豪感。 想到对方信里拜托的事情,高尧康努力压下快要咧到耳朵根儿的嘴角,抽出笔筒里的紫玉狼毫笔,蘸上浓墨,迫不及待的给对方回信。 于是。 第二日的一大清早。 杨蔓娘带着白绾绾才刚从街上吃了灌肺回来,便收到了高尧康托报房那边送来的回信。 高尧康的回信很厚,里面字迹工整,内容竟然也非常的专业,没有说任何的闲聊的话。先是询问了杨蔓娘对于封面的设想,又提到了自己对于封面设置的想法,写了整整十七页纸。 对方这样郑重的当一回事的样子,倒是让杨蔓娘有些不好意思,觉得自己之前的态度太随意了。 但不得不说,高尧康作为《梦回大唐》的资深读者,本身对于书中的人物就很了解,加上他又擅长作画。所以,对于封面人物的很多想法,都很接近杨蔓娘的期待。 杨蔓娘也端正姿态,认真的给对方回信。在回信中讲了自己对于封面的设想,她不喜欢类似相书上的千篇一律的人物,对封面上男女主的要求就是足够真实,足够美型,让人一眼就喜欢上。对于绘画,杨蔓娘虽然是个门外汉,但是得益于现代网络的熏陶。还是了解一些肖像画的构图的方法,比如透视,阴影,明暗对比之类的技法。 为了让对方画出的封面更符合自己心目中所想的样子,杨蔓娘将这些了解的技法在信里阐述给对方,高尧康看到后便如获至宝,越发的将杨蔓娘视为知己了。 为了画出让对方满意的互作,高尧康屁股伤好之后,甚至没有和往常一般出门会友,去酒楼宴饮。而是一连十几日,都老老实实的呆在书房里作画。 这番认真向学的模样儿,倒是让高闵和高夫人心中又是欣喜,又纳罕不已。 不过这些事儿,杨蔓娘自然都无从知晓。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和高尧康商定好书的封面细节之后,她便没有再管封面的事儿,而是全心全意的投入到了《梦回盛唐》的后续写作之中了。 毕竟,每日的更新还是要更上的。 却说玄武门之变四天之后,秦王李世民正式被李渊册封为太子。两个月之后,李渊正式禅位做太上皇,李世民登基为帝,成为大唐天子。从大业十三年晋阳起兵到如今,整整九年,李世民终于成功掌握了大唐的最高权力。 但是,权力往往伴随着责任和风险,自古亦然。李世民还没有来得及享受帝王的权力,危机便悄然而至。 武德九年六月初四,玄武门事变,六月初八,秦王李世民被立为皇太子,八月初九,李世民正式登基成为大唐天子,十天后的八月十九,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泾州,八月二十四,突厥大军进逼高陵。高陵距离都城长安只有数十里,突厥大军一日便可抵达。 而此时的长安城,所有守军加在一起不足两万人,人数只有突厥大军的十分之一。在所有人看来,长安城的陷落,似乎已成定局,唐军是无论如何都守不住长安的。 这种情况下长安城里无论士庶,都人心惶惶,住在东宫的雪梦萧自然也听到了消息。 玄武门之变后,秦王李世民诛杀了太子和齐王的十个儿子,却并没有降罪于其他人,在处理太子旧臣和亲属时,他表现出了极大的克制和理智。太子和齐王的妻妾都送还娘家,她们剩下的女儿全部被封为县主单独教养,还有雪梦萧的姨母尹德妃,这个曾对他构成威胁的庶母,李世民也没有再继续打压,而是将其逐出太极宫,安置在宫外的别苑里。 只有雪梦萧一个人,李世民没有被她送出宫,也没有其他的安排。她似乎被人遗忘了一般,平静的生活在旧东宫里。 “侧妃,怎么办啊,突厥人来了,咱们要逃跑吗?” 东宫里,侍女沁玉一脸担心的道。 自从尹德妃离宫之后,沁玉便一直跟随着她,沁玉和雪梦萧同岁,比她大一个月,但是很多时候她反而像个妹妹一样。尤其是听到突厥大军来袭,就更是六神无主了。 “突厥人是骑马的,你两条腿能跑过四条腿吗?” “额,那......咱们要怎么办啊?那可是二十万突厥大军啊,咱们若是被突厥人掳走,比死了还不如!” 是啊,要怎么办呢! 如何应对即将兵临城下的二十万突厥大军,这正是此刻太极宫里大唐君臣讨论之事。 “陛下,如今东突厥颉利可汗率军南下中原,兵锋直指长安。陛下初登大宝才半个月,长安只有不到两万守军,防御空虚。不如暂时放弃长安往南方撤退。等到各地援军前来增援之后,再和突厥进行决战。” 魏征一脸凝重的提议道。 魏征的提议正是朝中大部分人的想法,刚刚经历了玄武门之变,李世民也从秦王成为大唐皇帝不过半个月,此时的他还没有来得及清洗地方上太子和齐王的旧部,对大唐各地的掌控还没有那么强,更重要的是,如今长安的防御力量极为空虚,两万对二十万,根本毫无胜算。 “不能撤退!” 李世民覆手而立,脸色凝重的摇了摇头。 作为一个身经百战的帝王,魏征所说的情况他自然再清楚不过,但他依旧否决了魏征的建议,李世民很清楚,自己登基不过十余日,大唐很多偏远的地方,甚至还不知道自己登基的消息。一旦撤退,长安陷落,那些原本就不服自己的地方势力,一定会乘机蜂拥而起,自立为王。到那个时候,好不容易统一的中原就会瞬间分崩离析。 房玄龄作为李世民最亲近的谋士,一直与李世民并肩作战,为其出谋划策。 自然明白李世民此刻心中所想: “陛下说的对,从当下的局面来看,这似乎已经是一个无解的局,此刻撤退,大唐分崩离析。如果不撤,则长安危在旦夕。” 房玄龄的话精准的揭开了当下大唐的危局,太极殿里的文武重臣一时间都沉默了。 显然,新生的大唐王朝,已经到了濒临崩溃的边缘。 “坚守长安!” 最终李世民沉思良久,语气坚定的做了决定。 “侧妃!秦王......不,皇上派尉迟将军去打突厥人先锋了!” “侧妃!尉迟将军打胜仗了!” “侧妃!皇上......” 接下来的十几天里,雪梦萧不断地收到沁玉带来的各种前朝消息。 李世民做出了和撤退完全相反的决定,采取防守反击策略,让麾下头号猛将尉迟敬德率领长安城内最精锐的军队,主动出击,和突厥大军的先锋在泾阳大战,击溃了突厥的先锋部队,生擒了突厥将军阿史德乌没啜,沉重打击了突厥军队的士气。 而泾阳一战的胜利,让原本信心十足的颉利可汗不禁开始怀疑,长安或许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空虚。毕竟,如果长安真的兵力空虚的话,李世民怎么可能敢派兵主动出击? 而正是颉利可汗的这种误判,为李世民之后实施空城计奠定了基础。八月二十七,颉利可汗率领二十万突厥大军抵达渭水河畔,兵临长安城下。但是因为之前先锋失利,颉利可汗也摸不准此时长安城到底有多少守军,所以抵达长安城下的突厥大军并没有立刻攻城。 第64章 可以说, 杨蔓娘《梦回盛唐》的新章节一出,大宋读者对于李世民的崇拜便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顶峰,几乎在汴京的所有酒肆和茶馆里都有相关的讨论。 “不看不知道, 一看吓一跳哪!昨儿个看了那一章, 我才发现那墨瑾公子写的一点也不夸张, 历史上还真是这么回事, 那李世民渭水之盟还真是带着六个人骑马去的,和突厥二十万大军就隔着一条河,佩服佩服, 这胆识这气魄,当真是一代英主啊!” “不过,当时为了保住长安等待援军, 渭水之盟大唐还是给了突厥不少财物的, 否则突厥也不可能愿意签订盟约,只是史书上没有详细说罢了。” 一位身穿儒袍书生摸样的男子闻言纠正道。 “这有什么, 大丈夫能屈能伸,那种时候,给了财物又如何, 能够让突厥退兵, 付出再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能保住长安百姓就是大功劳!更何况史书后来不是也写了吗,渭水之盟后的一年,李世民就着手清理唐朝内患, 将各个要职换成自己的嫡系。之后镇压了燕王罗艺叛乱, 粉碎了利州都督李孝常,右武卫大将军刘德裕的谋反。三年后彻底坐稳了皇位,就挥师北上, 一战便击溃了东突厥主力,还生擒了那颉利可汗。” “哈哈!生擒了那突厥可汗?爽快,太爽快了!那狗.日的敢来长安捣乱,就该剁碎了喂狗!” 一个红脸汉子说道兴奋处,忍不住飙了脏话。 不过这会子没人在意,大家都对那突厥可汗恨得牙痒痒。 “我说太宗不愧是一代雄主啊! 太霸气了!我往日里只知道太宗厉害,却不曾读史书,不晓得还有这样的事情,被墨瑾公子写出来,我这心里就有一股子热血要涌出来似的,恨不得生在大唐,跟在太宗麾下,做一个小兵!” “我也是,太佩服了!” “俺也一样!” 相比于酒楼茶肆里男人们对李世民武力和胆识的敬佩。 后宅里,女儿家的讨论的方向,就略有不同了。 曹家大宅里,今儿办了一场桃花宴,各家的闺秀们聚在一起,斗草赏花,弹琴赋诗。 玩闹罢了,吃着各色应季的鲜花小食,众人一边喝着茶,不免讨论起了一直追读的《梦回盛唐》。 “你们说,以后雪梦萧会怎么样啊,真的要回到洛阳去吗?还是会被秦王留在宫里做妃子啊?” 说这话的,是户部侍郎的千金刘渺渺,她是《梦回盛唐》的狂热拥趸,之前她办春日宴还给杨蔓娘下过帖子。 “我觉得应该不会回去,秦王都是皇帝了,君临天下,一言九鼎,想留下一个女人多简单啊!我昨晚还翻了野史,上面还说玄武门之变后,李世民还纳了齐王的杨妃呢,雪梦萧应该也会成为他的妃子吧!” 曹晴吃了一块玫瑰酥,语气笃定的道。她昨晚上看了话本儿后就对秦王李世民崇拜佩服的不行,特地去家里的藏书楼借唐史,发现已经被手快的人借走了,最后便找了本野史回来读。 “秦王主动开口打破沉默,并且听到雪梦萧说恭喜的时候,眼睛都亮了,还问雪梦萧你也为我而高兴吗,读到那里,我就觉得他是真的很喜欢她啊。” 杨蔓娘之前的玄武门之变表现了李世民的冷酷和果断,这一章又用真实的历史佐证了他的智慧和魄力,毫无疑问,李世民是全方位无死角的六边形战士,帝王中帝王,但就是这样一个被所有男人佩服追随,被所有女人倾心爱慕的上位者,偏偏对女主雪梦萧是特别的,会被她的话左右情绪。 这毫无疑问,是言情小说中最苏的最带感的强者低头设定。 即使杨蔓娘写的很隐晦了,依旧被细心的曹韵瞧了出来。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君临天下的强大上位者为爱而低头,确实让女子心动。 曹韵的话一出,顿时便引来了好几位闺秀的附和: “对对对,就是韵娘说的那种感觉!” “我昨晚看到那就好激动,怎么说呢,反正就感觉他好在意她啊!” “还有那里,他定定的望着她,说你真的如此希望吗?显然他不希望她去洛阳啊,天哪,那可是李世民啊,我要是雪梦萧我就留下。” “对对对,必须留下,一时一刻都不带耽搁的!” “我也是!” 众人七嘴八舌,讨论的越发热烈。 “她肯定会留下的,你们没看最后那句吗,李世民都说朕了,他之前和雪梦萧说话都自称我的,他说朕那就是帝王的身份嘛,肯定是强留她啦!嘿嘿,最后他还说话那么强势,怎么偏偏让人讨厌不起来,反倒觉得......” 说话之人是曹绵,她比划了一下,却很难形容出来那种感觉。 只好对着空气挥了挥手,有些气馁的撅了撅嘴儿,对众人道: “反正你们懂的!” “嘿嘿,当然懂,脸红心跳嘛!” “懂,嘻嘻。” 众人心照不宣,嘻嘻哈哈的捂着嘴儿应道。 不得不说,无论古今中外,能让女人脸红和心跳加速的点都是共通的。 那就是性张力。 若朕不准呢? 李世民最后的这句话,让他的身份从平等的情郎,转换成高高在上的帝王,但是这种反差感,这不但没有削弱他的魅力,反而是那种强势的上位者姿态,让他瞬间充满了性张力。 也让看书的大宋小娘子们更激动,更心跳加速。 就说,这位公元七世纪地表最强碳基生物,亚洲牧,年轻的意气风发的大唐皇帝李世民这么对你,你会讨厌吗? 别人不知道,反正在坐的小娘子们都是不会的。 “哎呀,好期待明天的新章节啊!好想知道接下来会怎么样!” “对啊对啊,好期待他们在一起!我都等不及了!” 曹溪把玩着手里的桃花香囊,笑眯眯的道: “嘿嘿,墨瑾公子一定会让雪梦萧留下吧!” 额。 墨瑾公子当然。 不会了。 杨蔓娘从来都没有考虑过让雪梦萧留下,毕竟现代人都知道,婚姻是爱情的坟墓! 若雪梦萧真的留下了,那结局如何显而易见。她会成为李世民的妃子,当然,一个是帝王,一个是妃子。他们不需要为柴米油盐发愁,但即便如此,他们就能幸福的在一起吗?李世民这样的位置,会因为喜欢雪梦萧就只有她一个女人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这样胸怀天下的男人,他的心里充满了政治和抱负,儿女情长只是偶尔的点缀。他若是真的整日和一个女人你侬我侬,那他就不叫李世民了。 什么是爱情? 爱情是一种感觉,是一个瞬间。 只有将这个瞬间永远的定格在记忆里,爱情才会变成永恒。 “吾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又是一年中秋夜宴。 李世民大宴群臣。 祭月,喝酒,舞剑,角力,轻歌曼舞。 麟德殿里,伴随着乐师们的奏乐,舞女们身着华丽的霓裳羽衣,头戴步摇冠,动作轻盈柔美,仿佛从仙境中走出的仙女,翩翩起舞。 李世民独居主位,臣子们轮番上前进酒。而他的目光却不由的望向坐在下首的雪梦萧。 此刻的她穿着一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坐的端正,脊背挺直,如一株雪山之巅的寒梅,以一种内敛的方式,傲人的独自盛开着。 他记得头一次注意到她,便是武德六年的中秋夜宴。如今三年过去了,依旧是中秋夜宴,她依旧穿着那条月白色的花间裙,只是物是人非,他已经不再是过去的秦王,她也挽起了高高的发髻。 李世民眼中闪过一抹惆怅。他们之间就仿佛宿命般的,以中秋始,以中秋终。大抵这次离去之后,她不会再回长安了。 那日,当他以皇帝的身份说出那句话的时候,她的眼中留下了泪。在他的印象里,她从来都是冷静坚强的,即使当初学骑射好几次从马上摔下来,打马球好多次被球击中,也不曾流过泪。 那一刻突然的眼泪,让他平生头一次对一个女人妥协了。 大抵是他的目光停留的太久了,她抬头望了过来。 和武德六年的那个中秋夜一般。 隔着夜宴喧闹的众人,四目相对。 往昔所有,都在雪梦萧脑中如走马灯般浮现,她想起他们一道在崇文馆读书,在西苑骑马,一起游曲江池,想到了他送自己的玉佩,想到了那个七夕的相遇。时光如流水,这一切都随着光阴匆匆而逝了。 从此一别,他便是大唐天子,是历史上开创贞观盛世的太宗皇帝了。 人生南北多歧路,君向潇湘我向秦。雪梦萧的心中莫名的惆怅了一瞬。 但很快又收拾好心绪。 微微一笑,率先举起了身前的酒杯。 李世民顿了一下,也缓缓举起了举杯,一饮而尽。 中秋夜宴很长。 宴会的表演很多,一舞结束很快便换上了新的舞蹈。 伴随着欢快有节奏的鼓点声,一队队身着彩衣,胳膊上挽着铃铛的的青年男女入殿跳起了胡旋舞。这是大唐宫廷宴会最常跳的健舞,最初来自康国,因其极速的旋转而得名。 胡旋女双袖高扬如雪花飘摇,如蓬草随风飞舞,左旋右转。而男子们则动作矫健阳刚,节奏明快,雪梦萧即使看了很多次,依旧对这带着浓郁的西域美感的舞蹈叹为观止。 或许是舞蹈的感染力太过强大,很多人的目光,都不自觉得聚焦在急速旋转的舞女身上,没有注意到那名男舞者手腕上突然射出的亮光。 第65章 清明时节雨纷纷。 自从进了四月里, 汴京便几乎总是阴雨绵绵,但连日来的阴雨天,让人连个好好晒被子的机会都没有, 确实让不少人家的主妇懊恼。 不过杨蔓娘倒是不在意这些, 她很喜欢下雨天。清凌凌的雨水洗去了汴京的尘埃, 让空气都清新了不少。每日里写书累了, 便独自坐在窗边听雨,欣赏着从院墙外探进头来的杏花,被淅淅沥沥的春雨打湿, 似乎内心也变得安宁清明了。 社祭的时候,西厢房的廊檐下飞来了几只燕子,每日里进进出出, 唧唧喳喳的筑巢忙个不停, 惹得白绾绾每日垂涎不已,趴在书房的窗边儿苦练跳高, 倒是给杨蔓娘平淡的生活增添了一丝趣味。 若说,写话本儿最快乐的时候是什么时候,那大抵就是写开头几万字的时候了。那个时候脑子里的灵感, 如同泉水一般喷涌而出, 每日里都有太多想表达的东西,恨不得一口气写出几千字才罢休。 但越往后,就越艰难,思路也变得不那么顺畅了。需要考虑全文的基调, 要想想自己前面究竟埋了什么伏笔, 需要费尽心思的给每一个出场的人物,一个合理的交代。 到了最后,基本上就开始每天为新章节挠头。可以说为了写女主雪梦萧的结局, 杨蔓娘这段日子是绞尽了脑汁。 原本她是打算写,太子李建成被杀之后,女主断发出家,斩断红尘,从此青灯古佛过一生。但是又觉得这样的结局,算是双重悲剧,毕竟李建成被杀的时候,已经有很多喜欢建成太子的读者伤心了落泪,再把女主的结局设置的如此孤独,显得有点过于悲剧了。 可若是让女主从此忘记玄武门之变,开开心心的嫁给李世民过一辈子,似乎也不太合适,显得女主太过于没心没肺,泯然众人了。 杨蔓娘想来想去,便设置了女主为李世民而死的结局。 有些事情,说起来就很奇怪,明明她在写书的时候,心里很清楚,这些都是自己的套路。 但是写到大结局,女主雪梦萧死在李世民怀里的时候,还是忍不住嚎啕大哭。 是的,嚎啕大哭。 杨蔓娘也不知道为什么,就觉得很伤心。甚至一度拿着毛笔迟迟难以下笔,整个人趴在桌子哭的情难自抑。 连她这个提前有心理准备的话本儿作者都如此,可想而知,其他一直在追读的大宋读者了。 曹溪看到《梦回盛唐》大结局的时候,正是早上用朝食的时候,这是她的习惯,每次墨瑾公子的新章节出来了,都是早早的买回来,先粗看一遍,开心一次,然后等下午从族学回来再细细品味一番,这样便有了双重的读书快乐。 曹二夫人也习惯了女儿早上起来,一边吃饭一边看书,嘿嘿直乐的样子。 但是今儿个早晨却不同,曹溪原本正在一边看小报,一边吃最爱的汤玫瑰芝麻圆子,可是看着看着,手里的勺子便停下了,小声的抽泣着,眼泪一颗颗的流进了汤碗里。 “溪儿,你这是怎么了?” 曹二夫人看一向活泼淘气的女儿突然默默流泪,顿时吓了一跳。 “娘!她死了!” 对上母亲关切的眼神,曹溪顿时再也忍不住,放下勺子放声大哭起来。 “谁,谁死了啊?你别吓唬娘。” 这一大清早的没头没尾的话,让曹二夫人有些摸不着头脑。 “雪姑娘死了!” 一说出来,曹溪的眼泪就流的更凶了,开始嚎啕大哭。 “啊......怎么会这样!” 曹二夫人也愣了。 《梦回盛唐》这本话本儿在汴京卖的极为火热,她自然也是看的,但她到底是当家主妇,每日里要忙的事情很多,所以很多时候都是攒了五六章再一起看,原本她还和妯娌们闲聊着,说雪梦萧大抵能封个贵妃的,谁想到竟然是这样出人预料的结局。 “娘,我心里好难过啊!” 作为一个豆蔻年华的小娘子,雪梦萧在曹溪的心里,不单单是一个话本儿人物,更是一个寄托。 曹溪早把自己带入了雪梦萧,看着她在夜宴上反击六公主母女,看着她在大唐交友,打马球,读书习武,看着她去西市和曲江池游玩,就仿佛自己也穿越到了武德年间。 一直到后面,看着她和秦王李世民越走越近,她心里雀跃,和建成太子成亲,她为她的将来担心,经历玄武门之变,她为她难过,看到她决定离开长安去洛阳,她在心底悄悄地说不要啊,看到李世民挽留她,她嘴角偷偷的咧到了耳根。 曹溪幻想着,后面的岁月,他们能真正的在一起,以深情共白头。 就像往常看的所有话本里的男女一般,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但是。 偏偏却事与愿违。 她死了,死在了毒箭之下,死在了即将离别之时,死在了那个难忘的中秋夜,死在了心上人的怀里! “知道吗,武德六年的中秋宴上......你向我遥遥举杯的时候,我的心里......就已经经历了一场地动。” 最后,雪梦萧那迟来的,带着悲剧色彩的唯美告白。 仿佛冰冷的河水在琉璃上涌动。 让曹溪的心,就像浸在清明绵绵密密的雨水里一般,难受的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be美学的力量! 因为相遇极尽美好,极尽繁华盛大,所以当最后结局走向悲剧的时候,那种弥漫在骨子里的悲伤,无人幸免。 所以,不光曹溪如此,几乎每一个追读的汴京的小娘子看了最新章节后,都是如此。 难过,伤心,不敢置信! 不敢相信雪梦萧就这样死了! 几乎之后所有的闺秀聚会上,众人都在讨论着《梦回盛唐》的大结局。 “雪梦萧怎么会死呢?这不可能啊,明明他们的故事还没有开始啊!她应该还可以活过来的吧?” 一向最活跃的刘渺渺率先不可置信的道。 “对啊,我也觉得不会死的,好多话本里不是都有狐仙或者高人送药吗,说不定下一章雪梦萧就活过来了呢!总觉得不应该就这么结束,感觉还有很多可以写的啊,比如雪梦萧昏迷之后,大唐那边怎么样了?李世民又怎么样了?哎,总觉得还有好多疑问没搞清楚啊!墨瑾公子不会就这么完结了吧,这结局也太憋屈了!” 按着以往的话本儿,男女主之间的障碍都没有了,他们就应该幸福美满的在一起,毫无例外。所以大部分人都肯不相信女主雪梦萧就这么死了,纷纷试图找出理由让她活着。 “你在想什么呢,都说了中的是毒箭了,怎么可能活得过来,而且这一章已经是大结局了,应该不会再写了吧。” “是啊,这是历史啊,又不是岳阳老生的狐仙话本儿,再说了,历史上李世民就没有一个姓雪的妃子,所以她肯定不可能活着了,活着就没法子往下写了。” “可李世民不是皇帝吗?” “皇帝也有做不到的事情啊!生老病死,就是皇帝也没法子啊!” “可是,真的觉得好遗憾啊!” “是啊!明明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了任何的阻碍,却不能在一起,哪怕雪梦萧去洛阳也好啊,也许还有机会再见的。可是偏偏就这么死去了,我觉得好难过啊!” “就是,她还死在了李世民的怀里,这也太让人伤心了,我感觉心被人揪住了一样,又疼又伤心!” “我大抵是忘不了这个故事了!” “我也是,明明很难过,但是我想缓一缓,还是会再看一遍的。”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花好月圆,历史就是如此,他们之间从相遇起,本就是一个不可抵挡的悲剧。” 最后,坐在角落里的刘妙真顿了顿,说出了这句颇有哲理的话。 刘妙真这话说的不错,正是作者杨蔓娘心中所想。 世上哪里有那么多的花好月圆,世人嘴上说着遗憾,却最喜欢看浪荡者死于忠贞,自私者死于牺牲,向阳的牵牛花死于日出之前。 只有把山盟海誓停留在柴米油盐之前,把一切都定格在那个中秋夜。 他们的爱情才会变成永恒的遗憾,让路过之人皆惋叹。 不过,杨蔓娘心里这般想着。 当她一大清早,看到大掌柜朱贵送来的满满五大筐信之后,还是愣住了。 “这些是?” 要知道,前天才送来一匣子信的,这才一日,就这么多了? “这几筐全部都是昨天和今天早上报房收到的信,就这还有好些人往报房送呢!” 杨蔓娘的读者很多。 国人自古以来都是喜聚不喜散的,虽然有像刘妙真那样心里觉得遗憾,但默默接受的读者,但更多的人还是无法接受这样的悲剧的。 “从昨儿个开始,就有好多衙内和小娘子来报房里,娘子你把雪梦萧写死,他们坚决不答应啊,都快要把报房给拆了,咱们东主愁的都快从二楼跳下去了。” 朱贵抹了一把汗: “杨娘子行行好吧,可别把那雪梦萧写死了,不如明儿个再写一章,把结局修改一下,让人把她救活,顺便嫁给李世民吧?” 朱贵虽然年纪大了,但他是报房的大掌柜,平日里替东主把控着朱雀门小报的走向,自然也能跟得上年轻人的想法,知道读者最期待什么。 “额......” 杨蔓娘囧了一下。 随手打开了一封读者来信。 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开头便是痛骂那个刺客可恶,应该千刀万剐。之后又骂墨瑾公子不知道怜香惜玉,雪梦萧都能为了秦王挡箭,这么好的女人,世间能有几个,怎么能就这么死掉,一定要让秦王娶了她!最后还让她务必要这么写,因为一般英雄救美美人都会以身相许报答,反过来自然也没毛病。 第66章 《梦回大唐》是如今汴京城最火的话本儿。 虽然已经结局了, 但热度依旧不减。 而且其最终的结局,不光在市井中引起了广泛讨论。很多人都讨论《梦回大唐》的时候,还会带上之前的那本《霸道王爷心悦我》。 比较两者, 哪个更出色。汴京城的各家小报, 也纷纷腾出专门的版面, 就话本儿的最终结局做了点评。 比如《新闻》上面的标题就是《黄粱一梦终须醒, 南柯一梦尽浮生》,撰稿人叫做“他山之石”。 “黄粱一梦终须醒,南柯一梦尽浮生。这两句诗颇含禅意, 道尽了人生如梦之真谛。黄粱一梦中,卢生一枕黄粱还未熟,而时间已经过去了。而南柯一梦里淳于棼梦入槐安国, 在那里一辈子享尽了世间的荣华富贵, 一觉醒来却发现是一场空幻,世事已经经历了许多沧桑之变。 而雪梦萧穿越大唐, 也是如此,在鄙人看来,这场穿越是一场荒诞而唯美的梦, 人生如梦, 富贵无常。显然造梦者墨瑾公子怀揣悲悯之心,这个梦是如此的凄美深沉,如烟似雾,丝丝缕缕, 让人痛彻心扉。 很多看官都喜欢拿墨瑾公子的前一本《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大唐》相比, 认为后者更好,更发人深思。 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就像喜欢饶骨头的, 不在乎各家店子的汤料味道到底多雷同。爱喝香引子的人,会认准一家摊子的味道难以忘怀。这本就是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个人的口味罢了,比较起来毫无意义。 不过在我个人来说,我也更喜欢《梦回大唐》。无他,但为穿越二字尔。 穿越一词,自从在墨瑾公子的新书出现之后,几乎是风靡了整个汴京,出门和友人喝茶,三个人里,必有两个是讨论此事的。 这些题外话暂且不提,我们且细品《梦回大唐》。犹记得此书刚刊登前三章的时候,那种震撼和新奇。最初穿越的雪梦萧,虽然是一个普通的大宋小娘子,但却清冷而明媚,勇敢且从容。锋芒毕露,像一把出鞘的宝剑,充满了戒备和攻击性。 但是等后来融入到了武德年间的宫廷,她便渐渐的放松下来。用大宋的智慧造福大唐,整个人谦虚好学,读书习武。这个时候的她既有唐女的明媚洒脱,又有大宋女子的温柔婉约,或许是了解历史的缘故,整个人还带着一丝超越年龄的成熟,显得有些矛盾和表里不一。当然,也恰恰因为这样矛盾和表里不一,吸引了太子和秦王这样的人中之龙。 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却笔力老辣,也显然读了不少史书,书中并没有一味的描写小情小爱,而是带着我们,跟随着雪梦萧的脚步和目光,一起走进了武德年间的大唐宫廷。 李渊,李建成,李世民,驸马柴邵,长孙无忌,李孝恭,尉迟敬德,程咬金,魏征,房玄龄,杜如晦,这些唐初的文臣武将,如同一幅历史的画卷,缓缓的展示在我们面前,他们不再是史书上的一个符号,而是那么的真实且充满喜怒哀乐,那浓郁瑰丽的色调和步步紧逼的剧情,在墨瑾公子的一支妙笔下,交织在了一起,从最初的轻盈明快,到最终弥漫出悲悯的气氛。李建成被杀,李世民继位,雪梦萧身死回到大宋。 给这大气而不失柔美,残酷而不失决绝的悲恋画上一个终结。 在鄙人看来,《梦回大唐》绝不仅仅是一本话本,而是一场被历史和毛笔描摹出来的梦,清丽而凄美。 世事虚幻,一切都会转眼成空。正如我辈年老时,方觉得吾辈身处红尘,当知世事如浮云,名利似流水,少年人唯有修心养性,不以物喜,不以己悲,方能超脱物外。警醒世人莫被梦中的繁华光景迷了眼,当珍惜眼前人,把握好当下的时光,方才不负此生。 吾之老友山丘尊者尝作词云:“浮生若梦,为欢几何?莫待梦醒空悲切。” 在此,愿以此文与诸君共鉴之,同悟人生之真谛。” 而《小报》的标题,则是《梦回大唐之我见》。 从一开篇,小报的撰稿人“秋明先生”就先声夺人,直接表明了自己的观点。 原文其中有一段是这样说的: “各位看官,对于本书的结尾,就不要纠结神伤了,从历史上来说,雪梦萧必须在李世民当上皇帝后就死掉,她不死,整个贞观年间的历史就都要变了。墨瑾公子显然是一个特别现实的人,不愧是官家都赞过的,对历史事件忠贞不二,笔笔都要落回实处,一笔虚的都没有,写到最后用这种方法把对方写死,让雪梦萧在大唐的历史中了无痕迹,就像不曾来过一般。 不过鄙人私以为,这本话本儿的结局如此与众不同,大抵在于当时的墨瑾公子处于一种心思郁结之中,所以,这种情绪于字里行间缓缓渗出,尤其是雪梦萧临死前才承认了对李世民的情愫,给看书之人留下永久的遗憾。哎!这样的结局,让家里的内子和女儿都伤心欲绝,连我也看得眼圈发红了,呜呼哀哉。” “呵呵,这点评倒是有趣!” 皇宫,大庆殿里。 四个角落都放着专门降温的钧窑白瓷冰盆儿,即使是最热的三伏天,这里也清凉无比。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紫袍,头戴纱帽,正坐在靠窗的檀木玫瑰椅上。 一边读着手中的朱雀门小报,一边笑着道: “这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的点评文章,引经据典,却又能雅俗共赏,倒是颇为有趣,似乎不像市井中人的手笔啊!”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作为一个性格温和,且喜欢与民同乐的君主,官家每天午饭之后,都喜欢看一看小报。 一来是为了消遣,二来也是可以从上面及时的了解一些民间的市井消息。 “官家圣明,什么事儿都逃不过您的法眼哪!” 旁边的内宫总管李齐躬着身子站在一旁。 闻言笑着回道: “臣打听过了,如今正值春夏之交,各大书院游学之际,许多六大书院的学子们都来了汴京游学,不少学子读了那墨瑾公子的话本儿,都自发的往各家小报投稿点评了,想来那邱明先生和他山之石应该是书院学子了。”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靠着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最不缺的就是能侍候的。他能爬上如今的这个位置,更多就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很多事情,甚至不需要官家说,就提前了解并且做好功课,这样被问起来方能对答如流。 而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官家之前就赞过一回的,李齐自然会着重了解。尤其是前一段日子,知道墨瑾公子是女子的时候,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心思就更活泛起来了。 想着是否要安排人将其找出来,和官家见上一面,若是个貌丑无盐女也就罢了,若是个相貌出色的才女,倒是可以纳进宫来给官家闲暇时红袖添香,也不失为一段佳话。 只是。 后来又瞧着官家没有这个意思,才渐渐的歇了心思。 “这位墨瑾公子写的书,倒是颇为新奇有趣,闲暇时间读一读打发时间也不错,就不知下一本会写什么?” 官家将小报放到一边儿。 起身一挥手里的玉骨折扇,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如臣派人去报房问上一问,让他们把新书的稿子奉上来?” 李齐虽不知道墨瑾公子在哪,姓甚名谁,但也并不在意。 整个大宋,只要官家想,就没有办不成的事儿。就凭那朱雀门小报一介商贾,还能拒绝不成。 “不必相扰,一切顺其自然就是。” 官家摆了摆手。 他自幼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奉行儒家的爱民如水。虽然作为高高在上的皇帝,却也很善于体察民情,以不扰为善政。否则,汴京城的商业也不可能如此发达。 所以,即使对于墨瑾公子的新书有些兴趣,却也不至于破坏规则去强取豪夺,惹得百姓惊慌。 不过杨蔓娘对于宫里的这些事情,自然是一无所知。 此刻的她,正在朱雀门报房二楼。 面前的长桌上堆放着一摞厚厚的新书,最上面一本书的封皮极为显眼,画着一个身穿华丽的大唐婚服的女子。大袖襦衫,下着碧色齐胸曳地裙,手臂上挽着长长的蜀锦披帛。 其身左侧的男子身披甲胄,英姿勃发,手执一把长剑。其右侧则是一位身穿太子兖冕,温文尔雅的男子,正目光含笑望着女子。 这画面中的人,显然正是杨蔓娘笔下的女主雪梦萧和两位男主太子李建成和秦王李世民。 这封面样图是高尧康花了将近二十日的时间才完成的,期间还和杨蔓娘又通了几封信交流看法,但不得不说,画出来的效果确是极好。男的俊女的美,和杨蔓娘心中所想非常的接近,几乎就像现代的影视剧的宣传海报一样。 而且,高尧康还用时下作画流行的朱砂、石绿、石青等天然矿物颜料,给画作上了色。就连女主雪梦萧大婚,身上的丝绸和头上的宝石发冠,还要秦王的甲胄和佩剑,都画的纹理清晰和真实。还有太子李建成的服饰,也极为典雅大方,在兖冕上装饰了细微锦缎花纹和豪华的镶边,完全彰显了其太子的身份和地位。 使得整个画面,都非常的逼真传神,透露出一种盛唐独有的浓墨重彩。 “呵呵,这五千本书可花费了不少力气啊,光是书封面上的那幅图,印出来之后,每本雇人单独染色都花费了不少功夫。而且每一页都是用上好的宣纸,算下来一本的成本都到五两银子了。” 对面的鹿角椅上,东主朱旭摩梭着手里的新书,含笑问道: 第67章 炎炎日正午, 灼灼火俱燃。进入五月之后,日头也越发的毒辣起来。 天气一日热似一日,动辄便要出汗, 汴京人也都开始想法子消暑, 不光街头卖冰镇香引子的摊子也多了起来。女子们也纷纷换上抹胸裈裤, 外面只罩一件素色的褙子, 或是那富贵人家,干脆便穿轻薄透气的纱衣。 因为天气热,容易出现各种瘟疫和疾病, 所以民间也把五月称为恶月。而每年的五月端午节庆,便是以转恶为安为主。人们挂艾草,系五毒彩绳和香囊, 吃粽子, 互相问候端午安康。 而这样的大节日,报房和文绣院那边儿自然也是要放假的。 杨蔓娘昨儿晚上给《梦回盛唐》的精装本签名, 一百本书的签名加上小句,可是个大工程,忙到快子时一刻了才睡下, 早晨自然没有起来。 老二杨士林和老三杨盼娘都起得早, 一大早便跟走街串巷的的卖花郎买了桃枝儿、柳枝儿、葵花、蒲叶和艾草扎成一束,挂在大门上驱邪庇佑。 午时,等杨蔓娘起来了,姐弟三个又打了井水, 加上艾草和菖蒲熬成热汤轮流沐浴, 这是大宋人家家户户流传下来的习俗。据说这样做,可以保证一年疫气不侵。 沐浴完毕,换上时下流行的艾虎纹的纱衣, 带上避毒虫的五毒香包,系上五彩腕绳。接下来便是吃粽子,这个年代的粽子种类很多。杨蔓娘一家三口平日都忙,自然没有时间自己包粽子,索性便去桑家瓦子里的老苏家糕饼店买了各色现成的。不光省时省力,价格实惠,种类还很多,菱粽、筒粽、角粽、锥粽,秤槌粽、九子粽,各个都包的极为漂亮精巧。而且这年头做生意的都格外看客人的需求,若是不想要普通的糯米粽子,还可以当场选了馅料,让其现包现蒸也使得。 白糯米加上枣子、加赤豆、加葡萄干儿,加栗子、加柿干儿、加蜜饯都可以。摊子上有六七十中馅料,只有你想不到的馅儿,没有不能加的馅料。两个小的喜欢加多多的馅料,什么赤豆,枣子,蜜饯,红糖,凡是觉得好吃的,都一股脑儿都加在粽子里。杨蔓娘吃粽子的口味比较淡,选的粽子里只加了葡萄干儿和白糖。 当然,端午除了吃各色粽子,有理气祛风和活血化瘀功效的菖蒲酒,也是少不了的。只不过,家里没有一个能喝酒的,索性便只买了一大竹筒加了菖蒲的香引子。 “大姐,吃罢饭咱们也去金明池看赛龙舟吧?” 老三杨盼娘就像住校生似的,在文绣院关的久了,出来一趟就格外的爱凑热闹,尤其喜欢往人多的地方钻。 不过,端午赛龙舟也是宋人过节的一大特色,杨蔓娘自己也想看就是了。她上辈子就知道《清明上河图》是宋代大家张择端的风俗画传世杰作。后来机缘巧合下,在天津博物馆看到另一幅画作《金明池争标图》,才知道这竟然也是张择端大.师的画中精品。其中描述的,就是汴京城金明池一年一度的端午龙舟竞渡,非常的写实,印象极为深刻。 金明池在汴京城外十里处,从城内到金明池一共有两条路线。一条是陆路,沿着御街一路向南,从南熏门出汴京城,再右转沿官道行走个一里多便到,这条道路宽阔规整,也是官家去金明池的出行之路。 是的,似乎历朝历代的皇帝,都有一颗与民同乐的心。当今圣上也不例外,自从即位以来,每年金明池赛龙舟,官家都要亲自参加的。 还有一条是水道,从城内的汴河码头上船,由通津门出京城,到了渡口再离舟登岸,不远处就是金明池。杨蔓娘姐弟三人走的就是水道,平日里因为直线距离近,很多百姓多选择走水路出城。不过今儿赶上端午日,就不同了。 因为出行去看龙舟比赛的人太多,河中舟棹相连,船挤船,航道堵塞难行。大人喊,小孩儿叫,让杨蔓娘不由的想起了现代过节高速路口的堵车盛况。 “大姐,怎么这么多人啊!早知道还不如坐牛车去了。” 天气热人也容易着急,老三杨蔓娘拿着团扇扇的呼哧呼哧的,撅着嘴儿抱怨道。 “哈哈,盼娘妹妹,咱们这已经算快的了,再走个一里多就能靠岸了。若是你坐牛车恐怕还不如水路呢,今日官家出行,还有朝中大臣的车架相随,从宣德门一路到城外,都被看热闹的人围的水泄不通呢,恐怕坐牛车的话比水路还慢呢。” 说话之人穿着一身儿桃红色的襦裙,头上簪了一支石榴花。正是杨蔓娘的好朋友吕小娘。杨蔓娘离开矾楼之后,吕小娘便调到了三楼做事。 吕小娘家家境不错,有一艘中等规模的渔船,恰好今日端午她休假,便约了杨蔓娘一道去金明池看赛龙舟。 “急也没用,反正这会子去了比赛也不会开始,倒还不如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每年的金明池争标,都是等官家到了才会正式开始的。普通百姓去的早了,多是在湖边的彩棚里等候,或是里面的酒楼和店子里逛逛,买一些风味小吃。 杨蔓娘将出门带的小食盒儿打开,将里面的粽子递给吕小娘一个,又给了正在划船的吕大郎和杨士林一人一个。 “对了,蔓娘,你还记得咱们楼里的王巧娘吗?” 吕小娘一边剥粽子一边道。 “记得啊。” 杨蔓娘自然记得这个人,她自从那次当众怼了王巧娘以后,对方看她一直都不怎么顺眼,不过也没胆子来招惹她就是了。后来,杨蔓娘离开矾楼,倒是再也没见过对方了。 “她已经嫁人了,不过,你一定想不到她嫁给谁了?” 吕小娘一脸神秘的道,显然事情不一般,倒是让杨蔓娘有些好奇了。 “她嫁给谁,是楼里的客人吗?” “不是,是大管事曹顺心!” “啊?” 杨蔓娘不由得瞪大了眼睛,他记得大管事曹顺心看着挺正派的一个人,怎么会这样?而且他的年纪,怎么也得有四十多岁了吧,比王巧娘大了二十多岁,这两个人,怎么凑到一起去了。 看到杨蔓娘一脸吃惊的表情,吕小娘瞬间满意了,笑眯眯的继续输出八卦: “嘿嘿,我当时知道这事儿,也跟你一样的表情,我原本以为,王巧娘的眼睛都在二楼三楼的的富贵人家公子哥儿身上呢,谁知道,人家不声不响的嫁给了大管事呢!” “额,我记得大管事家里有娘子吧,难道,王巧娘给大管事当小妾?” 无论哪个年代,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虽然这个年代,三妻四妾是合法的。但是底层老百姓,可没有听过谁家纳妾,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养小妾可是个花银子的事儿。杨蔓娘来了这么久,除了知道曹韵和曹溪这样的高门贵女家里有小妾以外,周围认识的普通市井百姓,基本都是一夫一妻。 这倒不是说,这些男人多么的忠诚于自己的妻子,忠诚于婚姻。而是经济情况不允许,归根到底就是两个字。 没钱。 所以,杨蔓娘有些不理解,曹顺心的月薪虽然不算少,但家里还有娘子和一儿一女要养活,再养个小妾,应该不够吧! “哎呀,你说的这都是老黄历了,自从知道大管事和王巧娘勾搭在一起,大管事他家娘子就和他闹和离了,如今俩人都和离快一个月了,已经过了官府审批了。说起来,大管事娘子也年纪老大了,王巧娘也是生作孽,真是不知道她这么做图个什么。” 根据《宋刑统》的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意思就是,如果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可以两厢情愿地解除婚姻关系,法律不予干预。 就像曹顺心和娘子和离,就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再由长辈主持,宣布与对方好聚好散。有点儿类似于现代的协议离婚。 吕小娘是万分看不上王巧娘做的这件事的,在她看来,王巧娘这个年纪,完全可以嫁给一个年纪相当的,再不然,就给有钱人家做小妾也使得。好歹,年轻和有钱能图一个。可她如今这般嫁给曹顺心,就算是做正妻又如何,曹顺心虽然和娘子和离,可还是要养儿子女儿的,王巧娘给比自己都大的孩子做后娘,日子实在够呛。 “额,这可真是......” 杨蔓娘想了半天,到底也没想出一个合适的词儿来评价,默默的咬了一口手里的白米葡萄干儿粽子。 不过,她还是有些庆幸,宋代民风还是十分开化的,女性在婚姻中的地位也相对较高,若是生活的不顺心,女子有权提出离婚去追求自己的幸福。而且据她所知,如今的女子不仅可以离婚,而且离婚后还可以改嫁。而改嫁的女子,也不会被社会歧视。 只希望,那位和离的曹娘子能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吧! 后半段儿,船行驶的很快,不一会儿便靠了岸。 一路行来,金明池入口两旁的街道上,早已挤满了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还有许多孩子骑在父亲的肩上,也在奋力地挥舞着小手。 原本宽阔的道路,也只剩下一条窄窄的车道。街道两旁,身穿盔甲的禁军士兵正在维持着秩序,但也只是象征性的。 因为此刻,官家的撵轿还没有到来。维护秩序的士兵们脸上的表情是放松的,甚至还挂着浅浅的笑容,尽可能用他们所知道的一切,来回答周围人各种各样好奇的提问。 杨蔓娘也没有急着进去,拉着妹妹杨盼娘和吕小娘,一起在御道旁边等着。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她自然也好奇,想瞻仰一下当今皇帝的模样儿。 第68章 天街小雨润如酥。 五月二十一, 热了大半个月的汴京城,一大清早起来便下起了下着绵绵细雨,整个空气都变得湿润起来。沿街的商铺廊檐处, 雨滴儿如透明珍珠一般, 顺着屋檐的瓦片上缓缓滴落下来。躲在屋檐下的燕子们, 三三两两的探头探脑, 叽叽喳喳,似乎在讨论着雨停了去哪儿觅食。 这会子是五更时分,天还没亮。御街沿街的铺子, 都还没有开门。只有惯常在这儿卖早点的小摊儿,点着灯笼,支着雨篷, 在街道两边儿卖早点。 “卖包子咯, 香喷喷的羊肉大包子,两文钱一个, 五文钱三个!” “灌肺,灌肺,老刘灌肺, 好吃不贵!羊脂韭饼、糟羊蹄、糟蟹!” “炊饼馒头, 七宝素粥......” 叫卖声此起彼伏,穿透了雨幕。给这凉爽的下雨天,添上了一丝温度。 不远处,一高一矮, 两个身穿皂色公服的男子, 打着竹骨伞从街道司出来,不紧不慢的往卖早点的摊子上走去。 走近了,卖早店的商户们纷纷满脸含笑, 热情的打招呼: “哎呀,是连大人,宋大人,您二位这么早就来啦!二位大人尝尝我家刚出锅的七宝素粥吧,加了糖的,甜着呢!” “您二位还是喝碗羊肉杂碎汤吧,保证羊肉足足的嘞!” 御街之所以叫御街,是因为这条街北起皇宫,经过州桥和朱雀门,直达外城,总长度长达十余里,是供皇帝御驾出入,大臣们上早朝的主要街道。所以平常商贩云集,商铺林立,朝廷专门设立了专门的执法队伍街道司,负责维持秩序、疏通交通,处理侵街,以确保整个街道的整洁和秩序。 这两位街道司的差役,就类似于现代的城.管,所以,这些小商小贩面对这二位的时候,不免态度殷勤一些。 “我说老李,你这年纪也不小了,家里的二小子都娶上媳妇了,还下雨天出来摆摊儿,咋不叫儿子媳妇来?” 高个子差役姓宋,名宋嘉诚,年纪约莫三十来岁,有些不修边幅,一脸乱蓬蓬的大胡子。他显然跟商户们都熟,哈哈一笑,打趣了卖羊杂碎的李老汉一句。也不等对方答话,便拉开摊位上的长条凳子,收起手里的竹骨伞。 大马金刀的一坐道: “早上刚吃了炊饼,给我们兄弟俩,一人来一碗羊肉杂碎汤暖暖身子。” “哎,好嘞!” 老李憨憨一笑: “年纪大了觉少。大雨天年轻人且贪睡呢,这早点摊子,哪里等得。” 他年轻时候就卖羊杂汤,到如今也快二十年了。一边切羊杂一边说话儿,手下得动作却一点儿也不慢。 “那倒是,二郎小两口儿新婚燕尔,晚上忙活的多了,早上自然起不来,哈哈。” 宋嘉诚嘿嘿一笑,和另一位差役挤了挤眼,乱蓬蓬得大胡子都变得猥琐起来。 这样说荤话儿在市井中是常有的事儿,老李也不在意。装了两大碗满满的羊杂汤,撒上一撮碧绿的葱花儿,端上桌子。 笑呵呵的道: “忙活才好啊,明年能抱个孙子更好。” 汴京正店脚店几千家,老李的羊杂汤虽然好喝,却也排不上号儿。但宋嘉诚却偏偏喜欢,当值的时候三五天总要来喝上一回。 羊肉和羊杂的香气,夹杂着浓郁的葱香味儿,一口下去就暖到了胃里,舒坦! “吁!” 伴随着响鞭的声音。雨中传来“吱嘎吱嘎”的车轮声儿。 宋嘉诚抬头一瞧。不远处,缓缓驶过来一辆马车。外饰精美绝伦,车身上都雕刻着精美的花纹。拉车的马也极为高大,毛发光滑闪亮,显然都是来自西域的上等马匹,显然主人非富即贵。 宋嘉诚的差事,大多时候都在街面儿上,自然眼睛也毒。一眼就瞧见了车辕上上面,黑色的三角小旗上的“高”字。 “这是高尚书的马车?这个时辰上朝可有些迟了。” 一起喝羊杂汤的差役连松和瞥了一眼马车,语气有些疑惑的道。 “呵呵,这不是高尚书,尚书大人的马车不到五更就去皇城了,他家的随从还在我这里买了包子呢。” 一旁给新来的客人切羊杂的老李,瞥了一行驶过去的马车,笑眯眯的道。 “哦,那应该尚书大人家里的衙内小姐了,就不知这个时辰出来做什么,总不会是去潘楼逛早市吧?” 宋嘉诚挑了挑眉。 “哈哈,这样的人家,下人都多的用不完,哪里还要衙内和小姐们下雨天亲自去逛早市。不过,今儿个除了去上早朝的大人们,确实有不少官宦人家的马车经过呢?” “还有这种事?难道,是发生什么新鲜事儿不成?” “哎呀,你们这都不知道啊!” 一名身形瘦削,身披蓑衣踩着木屐的食客有些诧异的道: “今儿个朱雀门报房办甚签售会,十两银子一本书,这不,好些喜欢墨瑾公子的衙内小姐们都早早的去排队了。” “嘶!这么贵!谁会买啊!” “确实太贵了,这一本书都够喝多少羊肉汤的了,我看八成是卖不出去的!” “哈哈,这你们就想错了,买的人多的很哩,自从那朱雀门小报放出风声来说总共五千本精装书,里面还有一百本书里有墨瑾公子的亲笔签名,好些不差钱的衙内就蠢蠢欲动喽!毕竟带签名的才一百本啊,狼多肉少,都怕去的晚了被别人买走了啊。” “何必这么麻烦,这样的人家,让报房直接把书送上门不就得了。” “往常自然可以如此,但是从报房那边端午放出消息之后,便有许多汴京的衙内和小娘子打发家里的下人来蹲点了,但是听说想打招呼插队的人太多,报房那边没法子,便规定先到先得,而且每人限购一本,多了不卖。” “哎呦,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规矩,还有有银子不赚的啊,这朱雀门报房自从有了墨瑾公子这个摇钱树,倒是支棱起来了,连这些官宦人家的衙内和小娘子都敢得罪喽!” “就是,我看这次是要踢到铁板了,刚才那位不就是高家的小衙内嘛,听说那可不是个讲规矩的,别是去掀摊子的吧!” “啊......这,不能吧!” ...... 朱雀门报房,此刻刚开门。 这个时辰比平常早了一个时辰。这是大宋的第一场签售会,自然是没有先例可循的,大掌柜朱贵无师自通,用红布做了个“欢迎莅临墨瑾公子新书签售”的横幅挂在牌匾上。 报房昨晚彻底做了一次大扫除,大厅还提前的装饰了一番,摆了十多盆鸢尾花和菊花点缀。杨蔓娘虽然没有来,但也专门去书画店做了一副裱糊好的“且将新火试新茶,诗酒趁年华”的巨大广告牌,立在报房大厅应景。 各家的马车都有序的停在街口。 穿着华丽的小娘子和衙内们哈欠连天的下了马车,但是瞧见报房门口的布置,顿时也不觉得困了,反而有一种新奇的感觉。 遇上认识的人,便一脸欣喜的互相问候。 “啊,浣娘,我记得你之前不是买了一本《梦回盛唐》了嘛,怎么还来?” “嘿嘿,当然要来,那是普通本,今天这可是墨瑾公子签名的精装本啊,我自然要买。平日里就看普通的打发时间,精装本的当然要好好收藏起来呀!” “哈哈,果然英雄所见略同,我也这般想的。” “不过签售会这法子,倒是头一遭见,也不知朱雀门小报怎么想出来的,倒是挺有趣的。” “可不么......” 乘着还没有轮到自己,许多互相认识的小娘子都打着油纸伞,一边在门口排队,一边叽叽喳喳的互相寒暄。 就算是彼此不认识的此刻也不显尴尬,毕竟大家都是墨瑾公子的拥趸,可以聊的话题实在不要太多。 之前早点摊子的人说的所谓掀摊子的事情,自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众人都有序的排着队入内,一本本的购买。 不得不说,《梦回盛唐》的精装本做的确实非常出色,大多数人头一次看到封面就爱不释手。尤其是几个小娘子,看到上面画的太子和秦王,更是眼神都亮晶晶的。 而且买到了书之后,客人都不急着离开,而是不约而同的翻开第一页去瞧有没有签名,当然大多数都是没有的,不过大家对此也有心理准备,遗憾过后,还是很珍惜的将书收好。 此情此景,让因为担心客人会闹事,一直站在二楼观望的东主朱旭暗暗的松了口气。 说实话,原本买精装本的人也不多,但是自从前几天报房放出消息,五千本精装书里有一百本是带墨瑾公子签名的,来打听买书的人就成倍激增,几乎快踏破了朱雀门报房的门槛儿。 售书的事自然是不用再发愁了,但是新的烦恼又随之而来,几乎所有买精装本的,都是冲着墨瑾公子的签名来的,不少人还想打招呼让报房给预留,还都是些得罪不起的官宦人家,僧多粥少,给谁不给谁呢,朱旭为此就很苦恼和上火。 他原本想着,不然就让杨蔓娘多签一些,或者干脆让报房的撰稿们帮着签也行。谁知道杨蔓娘直接一口拒绝了。也没有再解释什么,而是让他直接把一百本签名的书打乱放进去,正常卖就行了,谁买到算谁的,凭运气,就跟开盲盒一样。 朱旭虽然不知这盲盒是何物,但大抵能明白这话的意思,对于杨蔓娘这不负责任的话,自然心中暗自腹诽不已。 不过两人现在更多的是合作关系。而且从目前的供需关系来看,杨蔓娘还属于强势的一方,加上精装本她还投了银子,朱旭倒也不好再强迫对方什么,只能一边心里担心,一边暗暗祈祷一切顺利。 第69章 却说, 朱雀门小报这次的签售会,可谓是开了签售的先河。 不说那些买到签名精装本的衙内和小娘们,回去如何的跟周围人炫耀, 惹的众人羡慕。也不提如今市面上, 那些被墨瑾公子签了名的一百本精装本《梦回盛唐》, 已经被二道贩子炒到了五十两银子一本, 就这还有价无市,根本就没有人愿意卖。 单说《梦回盛唐》精装本上的那些小句,随着签售会的结束, 很快便传播开来,风靡了汴京。 尤其是那句“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更是传到了皇宫里。 这事儿, 要说起来就是巧儿她妈给巧儿开门,巧到家了。 就是某天下朝会之后, 一个年轻的礼部朝官去求见官家。结果此人恰好囊中羞涩,没有银子打点内侍,被内侍给为难了, 故意让他多等了一刻钟, 所以该朝官后来拜见官家的时候,不免脸上带了一丝不忿之色。 官家见状,就问他何故如此。然后此人年轻气盛,自然藏不住事儿, 便把事情如此这般告诉了官家, 最后还一脸郁色的表达了自己的心情,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群太监上青楼。 然后, 官家听罢就先是一愣,然后被逗得哈哈大笑。 再然后。 额,再就没有然后了。 听说这人还没出东华门,就被宫里的小太监们围殴,给打的鼻青脸肿了。 后来这事儿就上了小报,传播的广为人知。再然后,杨蔓娘精装本上的这些小句就更火了。很快所有的小句一句不落,便被消息灵通的报探子们都给收集到了,《虹桥小报》还特意为此做了一期墨瑾公子小句合集。 “智者不入爱河,淹死概不负责。” “人生在世不称意,不如自挂东南枝。” “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这些小句简短诙谐很好记,很快便随着小报,传遍了汴京城的各个角落。加上这个时节天气暖和,又是各大书院的学子们游学的时候。又被许多来汴京国子监游学的书院学子们,带回了自家书院,私下口口相传。 然后,某日。 应天府书院,一先生讲学的时候,让某马姓学生背诵论语第十二章 《为政》。 这位倒霉的仁兄,就嘴瓢了。 一不小心就把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给背诵成了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爽。 然后,他就真的爽了。 被先生当堂戒尺伺候,打的左手肿成了馒头。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的汴京各大报房,都被朱雀门报房签售会的法子给吸引住了,许多汴京的报房和话本儿作者发现,原来卖书还能这么操作?大家都是同行,自然大概能算的出朱雀门小报精装书的成本,再加上售卖的数量也是透明的,所以利润自然不要太好算。 然后这一算之下,其他报房的东主自然受了刺激,各个都羡慕的眼睛发红,这朱雀门小报哪里是印书,这分明是在印交子啊!简直抢钱都没这么快的! 这还了得! 受到刺激之下,大家纷纷开始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的报房想着要不要也搞一个这样的签售会,有的报房则想着做精装书售卖,有的话本儿作者则想着,不如干脆学墨瑾公子,也在自己的小说后加一些小句吸引读者。 不过,世上的事情,不是你想做就能做的,比如搞签售会,场地的布置自然容易,各家报房买点花,做些横幅就是了,也花不了几个钱。关键是签售的话本儿选择难住了不少报房。签售会签售会,最重要的自然就是签售的书了,虽然不说能强过《梦回盛唐》吧,但至少也得说的过去,受读者喜爱啊,不然,做出精装本卖给谁啊! 好多报房和书房跟风扒拉半天,也没有扒拉出合适的话本儿,最后便放弃了。 倒是《李氏小报》和《小报》扒拉到最后,找到两本不错的。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的成名作,《梅花定情记》和《梁生志异》,两家报房都有自己的印刷坊,也不耽搁,用了上等宣纸,又花大价钱找人做了封面,最后不到半个月的功夫,便各自推出了精装本,一本十两,也搞起了签售会。 当然,结果自然是不尽如人意了,与墨瑾公子签售会那天,大批人冒着雨排队买书的盛况完全没法子比。 岳阳老生的《梁生志异》还可以,有许多男性读者喜欢,印了三千本,大概卖了一百多本。月下散人的《梅花定情记》却是彻底遭了冷遇,一共印了三千本,来的人仅仅只有小猫两三只,最后卖出去的还不到两个巴掌的数量,实在是扑到家了。也给月下散人气的整个人都不好了,好几日都在家里愤愤的咒骂墨瑾公子。 说来也是奇怪,按说月下散人和岳阳老生是同一日办签售会的,他嫉妒岳阳老生也还勉强说的过去。却偏偏嫉妒起八竿子打不着的杨蔓娘来,你道原因为何? 归根到底,就是觉得她是个女人,不该强过自己。在月下散人看来,输给岳阳老生一个男人,心里虽然不爽但还能忍。但输给一个女流之辈却绝不能忍,加上在他看来,本来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汴京那么火热,很多夫人小姐都追捧的。就因为这墨瑾公子的《梦回盛唐》和《霸道王爷心悦我》出现,才抢走了原本属于自己的读者,害的自己的《梅花定情记》在签售会惨遭冷遇。 清月散人本就不是个大度的性子,越想心里便越发的不服气,嫉妒之下便想要抨击对方。所以,一气之下便生了一计,反正自己也丢脸了,索性就不管那么多了。便直接在今日的《李氏小报》上,写了一篇文章,公开讥讽墨瑾公子,还骂的挺难听。 大概内容便是说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不好好读女则女诫,在家侍候服侍丈夫侍候公婆。不过识得几个字,就敢抛头露面,自诩才女,写出一些幼稚可笑,情情爱爱这种上不得台面的东西哗众取宠,简直是牝鸡司晨。还不如早些放下毛笔回家相夫教子,免得贻笑大方。 不过。 此刻的杨蔓娘,自然还不知道这事儿。这个时候的她,正在家里数交子。 是的,数交子。 这次的分成,朱旭结算的依旧很利落。签售结束还不到二十天,便送过来了。当然,不可能是送来七千五百两白花花的银子了,毕竟那可要三百五十多公斤,搬过来不方便,而且杨蔓娘家里放着也不安全,连出门恐怕都得时刻惦记着。 所以,朱旭拿来的都是一千两面额的交子。一共是七张,外加五百两的散碎银子。杨蔓娘还是第一次见到北宋的大额银票。交子的设计非常独特,首先纸张上就很特殊,纸的颜色是一种类似画卷,却又比画卷清淡一些的焦黄色,纸质坚韧细密,除了标注了最基本的面额以外,上面还绘着繁复的花纹和山水人物图案,仿佛在这薄薄的纸张上刻下一副时光画卷。 除此之外,交子上还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写的警示语。警示语的字体是非常小的,和现代的微雕印章有的一拼,不过虽然整体较小,但是上面的内容却是非常丰富清晰的,杨蔓娘看的真真切切。 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赏钱一千贯。 真不知道,这些制作交子的人是怎么做到的。 “这么大的面额,就不怕被伪造吗?” 杨蔓娘总感觉和现代相比,这个年代的防伪技术还很落后。 朱旭顿时笑了: “呵呵,怎么会。瞧见上面的那行警示语了嘛,敕伪造会子,犯人处斩。伪造交子一旦被抓,会被处斩,并且其所有家产也会被没收,一般人谁敢干?再说了就算有这个胆子,也没本事仿造,朝廷也设立了专门的造纸作坊作为制作银票的专用作坊,还采用特殊的纸张生产交子,这种纸张坚韧细密,根本难以仿制。” “不光如此,最重要的防止伪造的手段,便在于这些密密麻麻的警示语小楷上,这些字,字迹工整,出入皆法,就是最擅长书法的大家都很难写出这么小的字,一般人又怎么可能模仿的了。况且,就算以上所有条件,都恰好有人能够做到。但娘子想一想,这做到的成本就已经远远超过交子面额本身了,有这个本事,谁又会傻的去做这掉脑袋的事呢?” 杨蔓娘一想,顿时恍然,也不由得笑了。 也是啊,虽然这个年代防伪技术不发达。但是同样的,伪造技术也不发达啊,确实没什么好担心的。 收起手里的交子,杨蔓娘喝了口茶,笑着换了个话题: “听说员外家的宅子在显仁坊?” “不错,是祖上留下来的老宅子,原本在皮场街上,旁边就是皮场庙,现在是万寿观了。怎么,杨娘子为何有此一问,莫非要打算买宅了?” 朱旭哈哈一笑。 “确实有这个想法。” 杨蔓娘点点了点头。 汴京是一个常住人口加上驻军和流动人口将近二百万的超级城市,所以,人口密度非常高,房地产市场自然也发达火爆,房价很高。 房价基本可以媲美现代的帝都和魔都,算得上寸土寸金了。很多有宅子的人家,都是有权有势的皇亲国戚或者高官巨贾,亦或者是老汴京人,祖祖辈辈传下来的,普通小老百姓想要靠自己买房子难比登天。 甚至,老汴京人还有句俗语,说汴京城的宅子,你生下来有就有,生下来没有的话辈子也没有。 这话虽然有些绝对,但也不无道理,汴京很多人都因为房价太高没有房子。那些彻底买不起房子的底层穷人,买不起索性就只租不买了。可是很多有一定的收入,想要过体面生活的中产,就很烦恼。 第70章 墨瑾公子从不让人失望。 第二日一早, 朱雀门小报头版便发了一则杨蔓娘的最新回应,名字叫《告清月散人书》,原文如下: “尊敬的清月散人前辈, 我原以为,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 在李氏小报之上, 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吾有一言, 还请足下静听! 足下说我女流之辈,牝鸡司晨,我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 但想来应该不多, 毕竟唐诗有云,慈母手中线, 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不知足下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 这般狺狺狂吠之时, 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 另外,足下说我写出的话本儿只有情情爱爱,贻笑大方,我暂且先不辩驳, 毕竟事实胜于雄辩。但为了公平公正, 不如你我二人各写一本话本儿,让看书之人来评判。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呵呵, 朱雀门墨瑾在此,散人可敢一战否?” 杨蔓娘这一段回应开头的灵感,来自老三国里诸葛亮骂司徒王朗,当时看电视剧的时候,就觉得诸葛亮非常的有智慧有学识有风度,竟然用三寸不烂之舌便将司徒王朗骂死了。在这里,杨蔓娘当然不可能把清月散人骂死。毕竟,清月散人可没有司徒王朗那么高的道德感和羞耻心。 不过,这一篇《告清月散人书》也着实让无数汴京人开了眼界。 御街,朱骷楼茶馆。 这里是汴京七大茶坊之一,不光有最好的凤茶,还有最好的点茶娘子萧莲花,所以,每天来这里喝茶和休闲交友的汴京人络绎不绝。 这些人里既有文人墨客,也有市井百姓。这会子正是午饭过后,品茶的时间,众人一边喝茶,一边热火朝天的讨论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之事。 杨蔓娘之前的判断不错,以她如今在汴京的家喻户晓的程度,清月散人那般公开讥讽,确实掀起了不小的热度,几乎所有人都在讨论她回应的《告清月散人书》。 “哈哈,钱兄,看了吗,墨瑾公子的战书?” 因为杨蔓娘在《告清月散人书》的最后,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所以很多人干脆把这段回应称为战书。 “看了,确实了不得啊了不得!要我说,我虽然是个男人,但也不得不说,这次清月散人的所作所为确实是落了下乘,那墨瑾公子实在是厉害有格局,一句事实胜于雄辩,就强过清月散人多矣!和她这高明的回应相比,这清月散人之前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话,确实都是不堪入目的粗鄙之语啊!” “确实!这《告清月散人书》明明怪有礼数的,也没有一个脏字,但里面的意思却实在是犀利啊,我看了都为清月散人脸红!说起来,墨瑾公子说的也在理,那清月散人确实是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没想到这么小家子气,居然在小报之出此粗鄙之言!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这写话本儿还分什么男流女流的,各凭本事就是了!我倒是觉得墨瑾公子骂的好!” “可不么,再说男子汉大丈夫,欺负一个女人,算什么本事!” “额,他好像也没欺负过啊,瞧瞧如今给骂的灰头土脸的,似乎是那墨瑾公子占了上风呢!” “呔!那岂不是更丢脸了!” 这样的讨论,在接下来的几日,已经是各大酒楼茶肆里的常态了,几乎所有的公共场合里,人们都在议论此事,如果大宋要是有个热搜榜的话,想来“墨瑾公子与清月散人”“墨瑾公子回应”“《告清月散人书》”这些相关词,估计后面会标注一个大大的hot。 世上到底是明事理的人多,虽然一开始因为清月散人的讥讽,有不少人被带了节奏,都对墨瑾公子的女子身份颇有微词,但是杨蔓娘这篇《告清月散人书》一出,百分之九十的都熄火了。 大家都发现,这小娘子虽然不露面,但这脾气却是真的刚,根本不是个会息事宁人的主儿,被惹了是真的会怼回来啊。尤其是墨瑾公子那句,不知足下穿着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之时,是否会有一丝心虚脸红,实在是骂的太犀利了,大家都有母亲妻子和女儿的,带入之下心里也不是个滋味儿,倒是对清月散人的做派越发瞧不上了。 说起来,杨蔓娘的《告清月散人书》,除了这些,其实还为汴京带来了一个变化。 那就是,在这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人都不再说什么女流之辈,牝鸡司晨的贬低女子的话了,若是有人这么骂人了,旁人就用墨瑾公子《告清月散人书》里的话直接回怼回去,让对方臊得抱头鼠窜。 许多汴京的妇人们,甚至是祖母这一辈,看了《告清月散人书》,也都觉得心里熨帖,不免对原本无感的墨瑾公子路转粉了,倒是让杨蔓娘有了不少姨母粉和奶奶粉。 不过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时此刻,对于墨瑾公子的忠实的女性书迷来说,和清月散人的纷争才刚刚开始。 今儿个恰好是六月六,晒书节。 无人到穷巷,长日守闲居。宿火惟烘药,新晴还晒书。自古以来,但凡有人类社会,必然会有沐浴清洁。 究晒书节形成的原因,还要从南方说起。六月江南刚刚度过漫长潮湿的梅雨季,天气晴朗,是晾晒的好日子,所以这段时间家家户户清洗晾晒衣服书籍和家具,用来除去梅雨时节的霉变,所以,时间长了,民间渐渐约定成俗,在六七月里晒书晒衣裳。渐渐的便有了每年六月六的晒书节和七月七晒衣节。然后,这样的节日又从南方传到北方,变成了一年一度的晒书节。 不过,相比于南方天气的潮湿,北方的天气干燥,书籍和衣物一般不会发霉,倒是用不上专门的时间去晾晒。所以在大宋,北方的晒书节更多的是一种风雅事,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所以,便渐渐的成为汴京年轻人以晒书为题聚会会友的日子。 譬如今年的晒书日聚会,便是由户部侍郎刘直之女刘渺渺发起的,一共邀请了二十多位闺中密友,地点便是在刘家的藏书楼。 此刻,刘家藏书楼前的凉亭里,榉木桌子上摆放着各色精致的点心果子和小食乳酪,一众穿着各色漂亮纱衣的小娘子们,围坐了一圈儿,一边用手里的团扇扇风,一边听站在中间的聚会主人刘渺渺读小报。 是的,读小报。 清月散人在李氏小报上讽刺墨瑾公子并且贬低女人的话,委实让喜欢墨瑾公子的小娘子们不忿。可是气愤之后,众人却苦于不知如何回嘴,毕竟如今的风气就是这样容易轻视女人,连孔圣人都说,为女子与小人难养也。众人虽然讨厌贬低女人的清月散人,却也一时间拿他无可奈何,只能气的暗自咬牙。 所以,当墨瑾公子出面回应的时候,小娘子们便不约而同的期待起来,都希望她能压一压清月散人的嚣张气焰。 “公既为汴京话本小说界的元老人物,在李氏小报之上,在汴京父老面前,必有高论,没想到竟出此粗鄙之语!” 刘渺渺才读了杨蔓娘《告清月散人书》的开头,众人便不由的笑了。 “哈哈哈!痛快呀!墨瑾公子骂的好!粗鄙之语!” “哈哈墨瑾公子太有才啦!说出了我的心里话!早就该这么骂了,那清月散人就是个粗鄙之人!” “后面说什么了!渺渺快读下去!” 人群中的曹溪一脸兴奋的催促道。 刘渺渺轻咳了一声,继续读道: “不知足下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穿着你口中所谓的女流之辈给你缝的衣裳,这般狺狺狂吠......” 刘渺渺的声音抑扬顿挫,读到兴奋处,激动的脸色通红,还挥舞着手臂,好像在演讲似的,但是这时候的众人都根本不在意这些,大家此刻得激动一点都不比刘渺渺少。 “哈哈,说的太对了!这人也不知道腹中有几斤仁义道德,就这般狺狺狂吠,简直无耻!”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这句说的太好了,我喜欢!可别瞧不起咱们女子!” “就是,那清月散人穿着咱们女人做的衣裳,却又瞧不起女人,当真是假仁假义!” “我看墨瑾公子说的不错,这人就是在狺狺狂吠,伪君子一个!” “对!伪君子!” 众人风也不扇了,直接扔了手里的团扇,七嘴八舌的附和起来痛骂清月散人,将之前被清月散人挑起的怒火,全部痛快的发泄出来。 不过。 说着说着,众人的重点不由的偏移了。 “对了你们看这《告清月散人书》最后,墨瑾公子说事实胜于雄辩,她要和那清月散人比试呢,说要各写一本书比一比高下,哎呀,《梦回盛唐》结束后,快一个月了吧,我就盼着墨瑾公子出新话本儿呢,可算是等着了!” “是啊,这一个月可好无趣的,虽然最近有不少话本儿也写穿越,但翻一翻总觉得不如墨瑾公子写的有意思,也不知墨瑾公子这次会写什么呀?” “大抵还是写穿越吧?毕竟,才穿了唐朝,还可以穿别的朝代啊,汉朝秦朝晋朝,能写的可太多了!” “嘻嘻,她写什么都好,好期待啊!” “喂!你们先别忙着期待啊,没发现墨瑾公子问清月散人可敢一战,那清月散人都没动静吗?这都快一天了,这清月散人怎么还不回应,不会是被吓得当缩头乌龟了吧!” 刘渺渺不满的道。 众人原本降下去的火气,又瞬间挑起来了。 “是啊,还有那清月散人呢!这事儿可不能就这么算了,他既然有本事挑事儿,就该有本事回应哪!” 第71章 二人正说着话儿, 楼下传来了厅堂管事的招呼声儿。 “金掌柜,您来了啊!东主就在楼上等着您呢!我带您上去吧!” “不用,你忙你的, 我和你们东主老熟人了!” 却说金三万上了报房二楼, 和朱旭寒暄着, 却根本没认出来杨蔓娘。 当然这也不能怪他, 毕竟虽然只是短短不到一年的时间,但杨蔓娘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 她长个儿了,也长肉了。原本瘦干的身材变得修长匀称, 枯黄的浅色头发变得乌黑。身上的二手羊皮裘,也变成了浅紫色的镶银边儿的交领襦裙,头上还带着精致的莲花冠。金三万虽然觉得眼前模样儿秀美的小娘子有几分眼熟, 却也没有联想到冬天见过的杨蔓娘, 只以为是朱旭家里的子侄辈。 直到朱旭笑呵呵的做了介绍,金三万才恍然大悟。 “哎呀, 您竟然是杨娘子,实在是......实在是了不得啊。” 由于太过于震惊,金三万都结巴了一下, 想了半天, 才勉强找出一个合适的词儿。 金三万虽然没有一开始认出杨蔓娘,但并不是说他对于杨蔓娘这个名字没有印象。相反,他对于杨蔓娘的印象,还是很深刻的。 毕竟, 当初杨蔓娘和朱旭的契约, 就是他负责做居中的,所以朱旭自然也知道杨蔓娘就是墨瑾公子本人。 当时金三万只是觉得这小娘子不简单,有魄力有胆量, 居然能说的动朱旭这个老狐狸签约话本儿,当时心里还赞了一句,但也仅仅是赞了一句而已。 当时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杨蔓娘的书这么快就火遍了汴京城,而且墨瑾公子这个名字也在汴京家喻户晓了,不过后来知道了,震惊之下,但是处于职业道德和牙行信誉的考虑,自然不能到处说,但私下里还是忍不住和自家娘子炫耀过这件事儿。 谁承想,巧的很,今日居然又和对方见面了。 “杨娘子,有礼了!” 金三万笑着拱手作揖道。 “金掌柜客气了。” 杨蔓娘也起身还礼。 “哈哈哈,老金快坐吧,今儿个可不是我找你来,而是杨娘子要买宅。” 朱旭招呼店里的杂役上了茶,笑着说明了请对方过来的缘故。 “娘子当真是有才,这才多久就能在汴京买宅了,恭喜啊!” 金三万顿时眼睛一亮,赞道。 在汴京买宅可不容易的,要知道金三万自己在汴京虽然开着牙行,但家里还是租房子住的。他还记得杨蔓娘当穿着旧羊皮裘窘迫的样子,再看看如今光鲜亮丽,举止优雅的杨蔓娘。心中不由的暗暗感慨,当真是识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这位小娘子还真是厉害哪! 不过,心里感慨归感慨,金三万到底是专业的牙人,很快便调整好了情绪。 道喜罢,便笑着问杨蔓娘: “不知娘子需要什么样的宅子,几进的?预算如何?” 在《梦回盛唐》写完之后,杨蔓娘就特意了解过汴京的房价。金三万的这些问题,杨蔓娘心里早就有所考虑了。 喝了一口茶水,不紧不慢的道: “宅子的话,两进和三进都可以,但宅子不能太旧,最好院子里有单独的水井,树木花草多一些,预算的话,八千两银子以下吧。” 杨蔓娘手头满打满算,还有八千九百多两银子,还要付牙人的佣金。没有开新书之前,还是要留下几百两银子做家用的。 “那宅子的位置,娘子有要求吗?” 金三万思量了片刻,问道。 “宅子位置的话,不用太靠近大内,只要在内城就可以。” 相比于唐朝的长安布局像一个个四四方方的小麻将块儿。汴京的的房宅布局,则类似于一个洋葱。最中心处,是皇城,之后一圈儿是内城,然后是外城。 几乎所有的宅子和建筑,都是以街道为单位。围着皇城,一圈一圈的绕着来,就像是卷起来的洋葱一样。而且汴京城不光布局像洋葱,房价也是跟洋葱一样感人,拨开的层数越多,房子的位置越靠近皇城和大内,价格就越让你想流泪。 杨蔓娘最开始穿来的时候,住的南熏门的房子,就刚好是在南熏门城门口,那就是外城了。后来租的保康门的房子,和现在住的这个西水门房子房子,位置都是正儿八经的内城。 “八千两左右的内城两三进宅子,我这里倒是有三座要卖的,其中两座都有水井,一座没有。有水井的一座是在曲院街,旁边就是武学,是个三亩的三进宅子,价格是九千一百两。另外一处宅子是在观音桥附近的春明坊,那是个一亩半的二进小宅,附近是寺庙和道观比较多,上清宫,铁佛寺,观音院都在那一片儿,那边靠近是内城靠里的位置了,虽然宅子小,但主人要价是七千二百两。” 金三万介绍罢房子的情况,喝了一口茶,笑着道: “不知娘子中意哪一处?” “曲院街那边有点远了,都快到外城了。” 曲院街离杨蔓娘之前住的南熏门,就隔了两条街。 虽然也在内城,但是在外圈儿,无论是离朱雀门报房,还是文绣院,距离都有些远了,杨蔓娘不是很中意。 “我觉得观音桥的那座宅子不错,一亩半的宅子虽然小一些,但娘子家里人口简单,两进的宅子尽够住了。还离报房也不远,就隔着三条街,而且春明坊离延宁宫近,那一片儿经常有衙役巡逻,地痞流氓也不敢乱来,安全上也有保障。” 朱旭虽然佩服杨蔓娘的本事,但又因为杨蔓娘年纪小,平时生活上不免将其当作子侄一般,总觉得杨蔓娘家只有几个半大孩子,所以,买宅子不免先从安全上考虑。 “观音桥离这边儿也不算远,若是娘子愿意,不如咱们坐车实地去瞧一瞧。” 见杨蔓娘没说话,金三万连忙语气殷勤的道。 房宅牙人的佣金都是买方来付,通常为宅子成交额的百分之十以内,当然这有点虚高,客人不可能给这么多,一般最后都是对半给。可即使如此,若是七千二百的宅子成交了,也可以拿到三百多两银子,是一笔相当可观的收入了。 要知道,汴京上百家牙行,虽然每天都有房屋交易,但是大多是租赁,即使是买卖也是外城的小屋子居多,只能算屋或者院,连宅都称不上。像这样内城的位置,一亩以上的宅子交易,整个汴京的成交量,一个月都不会超过一个巴掌。 牙行虽然没有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那么夸张,但是每一个有实力的客户都是极为宝贵的,尤其是杨蔓娘这样的,绝对算是优质的客户。 金三万之前给杨蔓娘和朱旭订过契约,自然知道杨蔓娘是家里的老大,家里的一切都能做的了主。而且杨蔓娘本身又有钱,他们这种做牙人的,最喜欢的就是杨蔓娘这样的客户。 有银子,能做主,只要满意了也无需再和什么人商量,就能当场拍板签契约。 金三万打发身旁的小厮回牙行取宅子钥匙,顺便赶牛车,笑着道: “娘子随我去实地看一看宅子,若是看不中也不打紧,我老金在汴京做牙人有二十年了,人脉也不少,若是娘子不满意,还可以为娘子再找,一定能找到让娘子满意的宅子。” “也好。” 左右这会子也无事,杨蔓娘便答应了下来。 牙行的牛车布置的挺干净,车辕上都包了浅青色的缎子,带着专门的踩脚小凳儿,里面是是几个小小蒲团儿,还有一股淡淡的熏香味道。杨蔓娘坐在牛车上,掀开车帘儿打量着两旁缓缓后退的街景,忍不住莞尔一笑,有一种现代被卖房中介拉去看房的感觉。 “对了,杨娘子想好了吗?这次的新书要写什么?” 马车上,朱旭忍不住问道: “写一个男子穿越的故事吗?” 自从杨蔓娘的《梦回盛唐》完结之后,穿越这个题材就火了,市面上各种穿越的话本儿也如雨后春笋一般,纷纷冒了出来。什么穿唐朝的,穿晋朝的,穿汉朝的,穿秦朝的,比比皆是。甚至,还有人写穿越到大宋太.祖年间的,看得人眼花缭乱。 不过,这些书虽然都卖的不错,也有不少读者追捧,但却没有一本可以达到《梦回盛唐》的程度。显然读者还是更期待墨瑾公子的书。甚至还有很多读者都按耐不住写信,或者亲自来报房打听墨瑾公子的新书什么时候开。 所以,东主朱旭心里自然也着急,加上杨蔓娘如今又和清月散人打了赌,还是那样封笔的赌注,朱旭就更坐不住了。 “唔,新书正在构思大纲呢,还没有完全确定。” 杨蔓娘说的是实话,她休息的这一个月,也一直在考虑下一本要写什么。 当然,目前的脑洞是不少。比如修仙类,鬼怪恐怖类,经营基建类,宅斗类,这些随便选一种,在这个年代都是独一份儿,而且就在前几日,她还做了一个女主穿越宅斗文的大纲呢。 只是如今和清月散人打了赌,下一本要写男主文,那么宅斗文暂时只能先放一放了。 只是,新书要写什么,才能保证赢的漂亮呢? 正思量着。 牛车“嘎吱”一声停住了。 “杨娘子,宅子到了。” “好。” 收起思绪,杨蔓娘下了牛车。 引入眼帘的的是一座精致古朴的宅子,整个外墙刷的雪白,青砖黑瓦,有一种水墨画的感觉。 “这宅子的主人姓乔,是个同进士,这座宅子便是他考中同进士刚成亲的时候岳父送的,一直都照料的很仔细,只是如今他已致仕,举家搬回岳阳老家,所以,这汴京的宅子便委托牙行打算转卖了。” 第72章 杨蔓娘一项都是个行动派, 心随意动,既然想好了题材,自然也不必特地挑什么开文的黄道吉日。 有了思路, 那便顺手开写。 开局黄金三章, 自然是耳熟能详的男主挨白眼受欺负的描写。 随身老爷爷流的本质, 就是一种升级流爽文。 什么是爽?爽就是逆袭, 就是打脸。 为什么要逆袭,要打脸?因为之前受欺负了。 所以想要逆袭,必须先受欺负, 毕竟,爽都是对比出来的,只有前期男主被欺负的越狠, 后期打脸的时候, 读者才会越觉得爽。 所以,主角的身份和处境, 就不能太好。 毕竟,若一个人出生起就是高高在上,锦衣玉食, 还才貌双全, 受周围人喜爱,站在金字塔的顶端,你给他一个随身老爷爷,也就没什么爽的感觉, 毕竟, 这个人已经解锁了人生的百分之九十九的成就,一个随身老爷爷就是锦上添花而已,对他的改变不大, 读者也觉得没意思。 当然主角的身份也不能太差,不能设置成一个太底层的人物,比如乞丐地痞流氓什么的,毕竟读话本儿的都是普通人,大多也带入不了太过贫穷的乞丐,也无法共情一个坑蒙拐骗的地痞流氓。 所以,结合所有看书群体的年纪和身份,杨蔓娘把男主的身份设置的不高不低,一个大家族里父母双亡的庶嫡子。 何谓庶嫡子?就是说这个男主的父亲是祖父的庶子,但是男主是死去的父亲的嫡子,这种身份在大家族里还是很常见的,一般来说,算是不高不低,吃不饱,但也饿不死,无人问津的杂草类型。 但是,既然做了杨蔓娘笔下的主角,吃不饱饿不死自然是必须的。 但无人问津,那绝对是不可能的。 所以,男主杨卿臣刚一出场,便是在跟人打架。 准确的说,是在被人群殴。 曲院街,杨府。 一群穿着光鲜的半大少年,在为首一名高胖少年的带领下,把男主杨卿臣挤在自家府邸的后角门处拳打脚踢,不时地还骂骂咧咧。 “呸......克父克母的腌臜货!” “没人养的狗东西!你也配姓杨!叫你撞瑜二爷,脏了二爷的衣裳,打死你!” “对!雷大,乔二郎,给小爷狠狠的打这个不长眼的东西!” 大冬天里,男主杨卿臣身上穿着一身儿破旧的不合身的羊皮裘,腋下还开着一个大口子,露出里面单薄的里衣。 他是个才刚刚满十三岁的单薄少年,只是不小心出门的时候,撞到府中嫡孙杨瑜一下,便被杨瑜和其身边的几个狗腿子打按住打。 这样的事情,对于自小父母就都不在了杨卿臣来说,早已经是家常便饭。一开始那些年,被人欺负他也是还手的,但是,还手的结果,就是对方召集了更多的狗腿子,把他打的更惨,最后连伤药都买不起,差点就那样无声无息的死去。 杨卿臣不想死,所以,他便渐渐的学会了怎么应对这些恶意。他既没有哭,也没有还嘴辩解。因为他知道,这些都没有用。只是默默的挪腾着身子,避开身上要害的位置。 他知道,自己虽然是庶嫡孙,比不上嫡嫡孙,但好歹也是汴京杨家的孙子,他们也不敢真的下死手。等这群人打够了,自然就会离开的,这是杨卿臣多年被欺负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是这一次他却没有那么走运,已经被打的眼冒金星,嘴角吐血了,杨瑜还是不满足,见他一直不吭声儿,反而拳打脚踢,下手越发的狠了。 终究是门房马顺儿看不下去,远远的假装喊了自己孙子一句: “小幺儿,要到老大人下朝的时辰了!快来把角门门槛儿擦亮了!” 杨瑜听到祖父快要回府了,才惊觉停手。 可到底还是不解气,瞥了一眼杨卿臣那虽然鼻青脸肿,却还是过分俊秀的脸,哼了一声。 “罢了,十七郎,今儿个饶了你也不是不行。不过想要小爷发善心也是有条件的。” 杨瑜拿脚尖挑起杨卿臣的下巴,嘴角带着一丝不怀好意的笑: “你得学来福那样叫两声儿,从我裤.裆.底下钻过去才行。” 来福? 杨卿臣嘴角溢出一丝血迹,他知道来福,是杨瑜养的一条哈巴狗。 那条狗非常听杨瑜的话,他小的时候,没少被杨瑜放狗撵过。他右边儿小胳膊上,有一道长长的口子,就是被来福扑倒在柴刀上割伤的。 见他半晌不答,杨瑜抬脚把他踢翻。 轻蔑一笑: “怎么样啊,十七郎?” “欺人太甚!” 一道带着明显怒气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吓了原本全神贯注写书的杨蔓娘一跳。 原来。 不知什么时候,老二杨士林已经回了家。手里正拿着她写的稿子,一脸怒气。 刚才的那一句欺人太甚,显然正是是他喊的。 杨蔓娘看了一眼墙角的沙漏,才发现已经是酉时一刻了。夕阳西下,昏黄的晚霞映照在书房的窗棂上了。将手里的羊毫笔搁在笔架上,笑问道: “二郎什么时辰回来的,我竟然都没有听见?” “我也才刚进屋。” “找到合适的木竹匠人了吗?” “跟观音桥的行老说好了,他明儿个会带人去那边的宅子给我挑。” 杨士林回了一句。 拧了拧眉毛,将手里的稿子放下,语气不满的道: “大姐,这个叫杨瑜的,未免也太狠毒了。都是同族兄弟,不过就是仗着自己是嫡孙,竟然这般欺负无父无母的杨卿臣,难道就没有人管吗?” 说起来杨士林也是很小就无父无母,自然对杨卿臣这样的身世更容易感同身受。加上杨卿臣又和自己一样姓杨,仿佛本家兄弟一般。所以见他受辱被欺负,自然心里愤怒不平。 杨蔓娘喝了一口茶,给蹲在脚边儿舔毛的白绾绾喂了一块小鱼干儿。 不急不徐的解释故事背景道: “大家族里头人多事情杂,光管理起来已经很不不容易了,关系盘根错节,底下也难免藏污纳垢,互相使绊子,像杨卿臣这样的,本身无父无母,本身又精穷,自然是没有人管的。” “可是,他虽然是庶嫡房,到底也是杨家的孙子啊,怎么过的连一些平头百姓的日子都不如?他的祖父可是杨家的老大人啊,难道,老大人也不管自己的孙子受欺负吗?” 杨士林抿了抿唇。 指着杨蔓娘小说中对杨卿臣的身世描写,语气不解的道。 杨杨卿臣属于庶嫡房,什么是庶嫡房呢,就是杨卿臣的父亲是庶出,但杨卿臣本人是父亲的嫡出儿子,也就是庶孙嫡子。 “倒也不是不管,但杨家是个大家族,从太.祖年间落地汴京城,繁衍了好几代下来,光正统的正房嫡枝就有一十三房,将近一百人。偏房和庶出就更多了,还要分嫡庶房,庶庶房,庶嫡房这些,每一类都有十几二十房,大大小小的,就差不多有七八百人,每年族祭光看族谱都很长了,杨老大人光正经的孙辈儿嫡庶加起来就有三十多个,还要每日上朝处理公务,又哪里有精力每个孙子一一都关注到呢?” 这一段儿的描写,倒不是杨蔓娘随便杜撰的,而是跟曹家姐妹认识接触了之后,慢慢了解到的。 其实这种情况在大宋,实在不少。大宋的很多大家族,都喜欢多子多孙,延续自家的血脉。所以鼓励子孙多纳妾,多生庶子。 但是,偏偏等生出来庶子了,却都又不当一回事儿,跟隐形人似的不管不问。一多半儿的庶子,生活就像红楼梦里的贾环一般,冠着家族的姓氏和排行,说出去也是个爷,但身上没什么银钱,也不被好好培养,更没什么地位,连家里买来唱戏的小丫头都敢随意糊弄他。 家族里的资源百分之九十都流向嫡子嫡孙,而庶出的子弟没有什么资源,从小就不受重视,甚至会受欺负,没有特殊情况,一般是很难出头的。 杨蔓娘笔下的杨家可比贾家大多了,人口情况自然也更复杂。而且,杨家不像贾家只有贾政做官。杨家是实权家族,家族里有不少长辈在朝为官。 嫡子嫡孙的衣裳笔墨自有丫鬟小厮照料,光零花的月钱,一个月就是五两银子。但是,像杨卿臣偏房庶出子弟就不行了,不光平日里没有人照看,月钱也少了很多,一个月只有五百文。就这,还要包括所有的衣食住行。 所以,杨士林倒是说的倒也没错,杨卿臣这待遇,确实比不上某些家境殷实父母双全的平民之子。 “那后来呢?那杨瑜欺负他,逼着他钻.裤.裆学狗叫。杨卿臣他......他真的钻了吗?” 只才看了个开头。 杨士林就天然的站在了杨卿臣这边儿,为他之后的命运担忧起来,想知道故事之后的发展,想知道他是否会受辱。 “你觉得呢?” 杨蔓娘放下手里的茶盏,反问了一句。 其实,这个问题她也没有完全想好。按说这种莫欺少年穷的套路,男主一开始就应该被狠狠的欺负,被反派踩在脚下受尽欺辱才好。 只有男主受到了极大的屈辱,被人欺负,受尽白眼。甚至失去一切,处于绝对的人生低谷,读者才会越发的怜惜男主,共情男主,为男主之后的命运担忧。 然后男主隐忍不发,学好本事,反转打脸反派的时候,读者才会觉得更爽。这个套路,杨蔓娘看了那么多小说自然也很清楚的。 但真写到了这里,一时间,她还是有些拿不定主意,是否真要这样写。 第73章 玩归玩, 闹归闹,别拿话本儿开玩笑。 很快,时间一转便过了乞巧节, 到了七月初九。 这一天, 虽然真什么节日, 却比节日更热闹更受人关注, 这一天是无数汴京人都翘首以盼的,墨瑾公子新话本儿发布的日子。 几乎一大清早,报房的小经纪们在大街上就不停的被人叫住, 要买朱雀门小报,你一张我两张的,基本上还不到午饭的时候, 手头其他小报才卖出去几张, 但朱雀门小报却已经销售一空了。 当然,按理墨瑾公子的新书虽然有不少人关注, 但也不至于会这么夸张的,但是,因为前段时间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比试之事, 加上小娘子们之前又围堵了李氏小报一回, 闹得沸沸扬扬,所以事情便在市井中传开了,如今基本上汴京上至八十,下至起七八岁的黄口小儿都知道二人新书要比试之事。 汴京人天生就是爱凑热闹性子, 尤其对于这样名人一比高下的事更是热衷, 如果看官您不信,那去瞧一瞧大街上的官扑店就知道,在汴京, 几乎每个坊里都有两三家,但凡举办什么大型的蹴鞠比赛,或者相扑马球比赛,便有无数好事者蜂拥而至,到官扑店押注。杨蔓娘和清月散人之事自然也不例外,自从两人约定在七月初九一道发书,就有不少好事者纷纷提前去官扑店押注了。 不过,这些杨蔓娘自然都不知道。 此刻的她,正在搬家。 之前,她不是买下了观音桥春明坊的那座宅子嘛,之后又专门请了木竹匠人收拾修葺了差不多十天,昨儿个,老二杨士林去跟行老那边验收宅子,顺便结了工钱,所以,今儿一早便乘着天气好着手搬家。 说是搬家,实际上也用不着杨蔓娘亲自忙活什么,她只需要把自己的存稿和书房里的东西装箱就是了,其他的事情,朱旭都早早的安排了大掌柜朱贵带着家里的仆役来帮忙。 “娘子如今买了宅,可要办一场温居宴?” 朱贵一边指挥着小厮贺二将院子里的大箱子装上牛车,一边笑着道。 这个年代没有手机,没有微.信q.q,没有电子邮箱。车马很慢,所以人和人之间的交流更多的是靠见面,这也就使得时下人更在意亲友。而在这个格外注重人情的社会,人们也喜欢借着各种各样的名目聚会往来,联络彼此之间的感情。春日里要办打春宴,夏天里有赏荷宴,秋日里要办秋庆中元宴,冬日要办冬至团圆宴,庆祝丰收要办稻谷新酒宴,佛诞日则要办十斋齐欢宴。 除此之外,还有各种其他的聚会,比如保平安的,聚宗亲商族事的,贺中举的,贺结婚的,贺生辰的,贺生孩子的,搬家的,送别的,茶艺表演的,读书作诗的,讨论饮食和滋补的等等,各种各样的名目的宴会,可以说是多如牛毛,数不胜数。 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大多数中产以上的宋人,一年中至少有十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参加各种聚会。至于更上层的人物家里的女眷们,那就跟不必说了,基本上一年中不是在去参加宴会,就是在参加宴会的马车上。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如今也渐渐的习惯了,前几个月还参加过朱旭家的打春宴,还有大掌柜朱贵小孙子的百日宴,不久后,还要参加好友曹溪的生辰宴。 “如今正是新书的连载期,存稿也没有多少,精力不足啊,温居宴我还是等过一段时间再办吧。” 杨蔓娘这话是实话,她最近这段时间实在是太忙了,之前也不觉得的如何,但是当真的开始写了,才发现男性爽文也不是那么好写的,很多东西都感觉有壁。所以,这段时间她每天也是为了情节绞尽脑汁,写书到子时都是家常便饭。 “呵呵,对了。” 说到话本儿,朱贵也来了兴趣,笑呵呵的道: “我也看了娘子的写的新书,不过,那主角儿杨卿臣是不是太惨了点儿?” “很惨吗!” 杨蔓娘反问道。 “惨!太惨了!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居然如此羞辱自己的同胞兄弟,逼着人家钻.裤.裆!” 尚书府,小衙内一边看书,一边气的拍着桌子骂道。 作为墨瑾公子的忠实拥趸,又知道她这次的主角是个男子,所以几乎杨蔓娘一发新书的头一天,高尧康就打发小厮去买了。 谁知买回来,连续看了两章,居然是这样的。 主角儿居然这么惨!一个月才五百文月钱?好衣裳都穿不起?还要被家里的下人瞧不起翻白眼儿?被同族哥哥打?被哥哥的狗腿子们打?还被逼着钻了人家的裤.裆! 啊啊啊! 这是什么主角儿?这也太憋屈太窝囊了吧! 要不是这是墨瑾公子写的,高尧康都想把小报给撕了,再去报房把话本儿作者揍一顿! 高尧康一出生便受宠,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两个哥哥,还有两个姐姐,都对他这个老幺疼爱至极,他可以说是泡在蜜罐子里长大的,家里人都对他百依百顺,要星星就不会给月亮,除了偶尔被自家老爹修理,高尧康的生活中几乎没有不如意的事情。 他委实无法想象,一个大家子弟的日子还能过的这么惨。 “这是假的吧?” 高尧康呼哧呼哧的运了半天的气,一脸纠结的道: “还从人家裤.裆钻了过去,这个杨卿臣这么窝囊,以后能干什么啊?天哪,墨瑾公子怎么会写这么个男人哪!” “给我瞧瞧。” 一旁的老二高尧轩闻言,脸上露出一丝感兴趣的神色,从弟弟手里拿过小报读了起来。 不得不说,杨蔓娘欲扬先抑,自然就必须要打压主角杨卿臣,所以,前期把他的生活刻画的实在是很惨,看的一向性子有些懒散不羁的高尧轩都不由的蹙眉。 无父无母,地位低下,从小就住着杨府里最差最破旧的房子,身边没有下人伺候,发的月钱被克扣也不够用,穷困到每个月月初,只能把买来的米分成三十份,每天忍着,只煮一份充饥,就这么在周围人的白眼中,磕磕绊绊的一日日长大。 “唔,这......不得不说这杨卿臣确实过的惨,不过我瞧着他倒未必就是窝囊废,你看这里写的,那个时候他才虚岁七岁,就能忍住饥饿的本能,将买来的米分成三十份,保证每天的口粮,这可不是一般人能做到的。” 高尧轩虽然性子懒散不羁,但到底是在官场上混的,相比于天真单蠢的小弟,看问题更深入一些,指了指小报上的内容,眯了眯眼道: “我倒是觉得这样的人,只要有了合适的机会,定能成就一番事业的。你只瞧着那杨卿臣挨打受辱却不反抗,却不想一想,他无父无母,没有靠山,拿什么反抗?愤怒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有保证自己平安长大,才有可能再图以后。更何况韩信当年也曾寄人篱下,受胯下之辱,后来不也当上大将,率军横扫诸国,获封楚王了吗?” “老二说的不错,男子汉出身寒微不是耻辱,能屈能伸方为丈夫。” 坐在主位的高闽,眼中露出一丝满意之色。 放下手里的筷子,捋须道: “古人云,兄弟齐心,其利断金。你等年纪轻轻,当学学那杨卿臣,虽处逆境,也要隐忍自保,留着有用之身以待将来。可不要学那杨瑜,整日好勇斗狠,欺辱兄弟,没得让人瞧不起。” “父亲!想不到您老人家也看墨瑾公子的书啊!” 小衙内一脸的吃惊,仿佛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似的,显然他的关注的点总是这么的与众不同。 高闽顿时噎住了。 看着一脸蠢相的小儿子,实在懒得理他。 不过,高尧康说的不错,高闽最近确实看了杨蔓娘的话本儿,高闽是个很务实很有才干的人,否则也不会身上没有功名便获得官家的青睐,也不会在满朝饱读史书的大臣里脱颖而出,做到如今吏部尚书的位置。要说高闽为何会看杨蔓娘的书,还是因为官家的缘故,作为天子近臣,了解天子的喜好是必须的功课,否则,跟天子都没有共同语言,那这个官也做不长久。 墨瑾公子的书,高闽原本也是带着批判的眼光来看的,毕竟自家小儿子是什么德行,他心里清楚,小儿子会喜欢的东西又能是什么好的。可谁知,他昨晚一看之下,竟然入迷了,甚至看完之后,还感同身受,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是的,墨瑾公子笔下杨卿臣的生活,和高闽早年的生活非常的相似。 别看现在的高闽为官坐宰,日子过的如此之好,但他的少年时期也是非常凄惨穷困的。几乎和杨卿臣不相上下,而且,当年高闽从岳阳老家来到汴京,为了寻找机会出人头地,他也一度给人点头哈腰陪笑脸,被很多人欺辱白眼,可以说尝遍了世间冷暖滋味儿。 所以,看了杨蔓娘的话本儿,人到中年的高闽的心里才会感同身受,莫名的回忆起过去的往事,仿佛在杨卿臣的身上看到了过去的自己,所以,他才破天荒的说了刚才的话。 不过,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虽然高闽和高尧轩认可了男主的隐忍,但别人却不这么认为。 却说高闽借着墨瑾公子的话本儿在家教子,肯定杨卿臣的做法。 但是市井之中关于墨瑾公子的新书,可以说是被骂出了翔。 要知道,在以往所有的话本儿里,女子如何先暂且不提,但是男人基本都是高高在上的,这高高在上不是说地位高高在上为官做宰,而是说他们在生活中高高在上,是不曾受苦的。 第74章 《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从一开始发书, 在汴京就是骂声一片。 因为前两章里,主角杨卿臣一直都是挨打受辱,极尽凄惨, 所以, 很多之前被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打赌吸引来的读者, 都没什么耐心, 直接不管不顾,把书骂出翔了。 而那些本身一路跟着墨瑾公子走来,追读过《霸道王爷心悦我》和《梦回盛唐》的, 对杨蔓娘抱有很大期待的读者,虽然没有跟着骂,但是看了话本儿前两章之后, 憋屈的情绪也是被压榨到了极点, 开始对墨瑾公子不满意了,觉得她确实不擅长写男性文, 已经失去过去的灵气了。 不过,毕竟是喜欢了那么久的话本儿作者,而且才写了两万字, 只是个开头, 所以大家倒也没有马上弃文,而是都暂且等着,打算再看看再说。 所以,因为大多数老读者的观望, 所以为新书说站台的人就少了, 自然就显得新书骂声愈发的大,这也使得原本就得意的清月散人,越发的气焰嚣张起来。甚至, 还在很多公开场大肆宣扬墨瑾公子江郎才尽,志得意满的的表示自己有先见之明,已经在官扑店压了五百两的银子,现在就等着墨瑾公子封笔之后翻十倍了! 可把老二杨世林和老三杨盼娘给气的不轻。 不过,老话说得好,月满则亏,水满则溢。 物极则必反。 清月散人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多久,当他第二天一早,看到朱雀门小报上的《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新章节,原本愉快的心情,很快就被浇灭了! 作为死对头,杨蔓娘新书发的每一次新章节,清月散人都会第一时间去看的,看完然后,再语气不屑的和报房里的其他人一起评头论足。但是,今天却是个例外,清月散人坐在自己的位置上,瞪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半晌都一言不发,脸色难看的吓人。 报房里的其他撰稿见他脸色难看,也不敢惹他,纷纷聚在一起窃窃私语。 “瞧见了没?那墨瑾公子新章节发威了啊!” “可不么,我早晨顺便买了一张朱雀门小报,这墨瑾公子厉害啊,简直是鬼才!” “小声点!可别被......” 其中一个撰稿朝清月散人的位置怒了努嘴儿,意有所指的道。 不过清月散人此时根本顾不上这些小喽啰,他的心里只有震惊和无穷无尽的嫉妒。他想不通,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怎么能有人写出这样的情节? 杨卿臣有一只蝙蝠玉佩?玉佩里还有一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师父? 清月散人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脸色一点点变得铁青,他自己本身就是写话本儿的,根本不需要任何同行提醒,他就明白墨瑾公子新章节的这个设定,有多牛.逼有多出众。 这是一个完全不输于之前的穿越的设定! 更重要的是,它是独一无二的! 比起如今市面上千篇一律的穿越话本儿,还更多了前所未有的新鲜感! 清月散人几乎可以想象,这新的一章一出,那墨瑾公子的口碑,一定会瞬间两极反转!之前骂的有多厉害,现在夸的就会有多狠!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虽然不是很英俊有才华,但却很诚实很有眼光! 他说的确实不错。 当杨蔓娘的新章节才发出去三个时辰,《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这本话本儿,在坊间的口碑,便瞬间迎来了一百八十度大逆转! 几乎在汴京的每一个茶坊,每一个酒肆,都能听到有关于它的讨论,还全部都是各种溢美夸赞之词,汴京人仿佛把之前对它的所有误解和咒骂,都化作一声声赞美重新吐了出来。 “哈哈!我就说嘛,这可是墨瑾公子哪,连官家都赞过啊!怎么可能写的不好,果然没让我失望!这随身师父!真的是随身啊!居然在他的玉佩里,这写法,真是绝了!” 御街,朱骷楼茶馆儿。 一个满脸虬髯的大汉,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拍在桌子上,哈哈大笑道: “哈哈哈!这墨瑾公子可真是鬼才啊!这女娃儿脑子是怎么长得,写得实在是太好了,一个小小的玉佩,都被她写出花儿了!佩服,俺老祝活了这么大,还是头一回这么佩服谁哩!” “得了吧!祝老三,我要是没记错的话,你昨儿个中午,就在这里,就在这个位置上,还拍着桌子,大骂人家墨瑾公子写的话本儿是狗屎呢!这会子又夸人家,你也不知道害臊的,脸不红的啊!” “就是,这么大的老爷们,骂人家一个十几岁的小娘子,你可真有出息哩!” 人群中的甜娘也插了一嘴抱不平道。 “就是,老祝你昨儿个可是在这,放了一个不大不小,又臭又响的屁!” 显然,墨瑾公子人气回升的很快,只是一日的功夫,众人便纷纷为她打抱不平起来。 “洒家昨儿个骂那是......那是” 祝老三挠着头,被众人骂的不好意思的结巴了起来,满是虬髯的脸上也看不出脸红了没有,最后朝着南边儿虚做了一揖,憨憨一笑服软道: “哎呀!墨瑾公子您大人有大量,老祝粗人一个,昨儿那不是有眼不识泰山,你把我老祝昨儿说的话,当个屁放了吧!” “哈哈哈......” 见他滑稽的样子,众人顿时笑了起来,茶馆儿里顿时充满了快活的气息。 “哎呀,说起来,我前几日看那杨卿臣,简直憋屈死了,整个人都气的快炸了!这墨瑾公子简直就是我肚子里的蛔虫哪!眼看着我快要气炸了,就给了那杨卿臣这样离奇的际遇,哎呀,,当时心里那个气儿一下子就顺了许多啊!想他那个玉佩里的师父那般厉害,他若是能学到师父的本事,对付那杨瑜之辈的,还不是手拿把掐!” “可不嘛,杨卿臣如今可不是一个人了,他背后可是有高人的!嘿嘿,我现在就盼着杨卿臣快点学好本事,去把那杨瑜揍得满地找牙!” “对对对!我现在也盼着这个!杨卿臣快些学了本事去揍那杨瑜一顿,一雪前耻!不然我这心里口气还憋着呢!” “哎呀,现在才中午,我就开始期待后天的朱雀门小报了!” “哈哈,张兄,英雄所见略同。我想好想看后续啊!” 显然。 无论古今中外,大家对主角逆袭打脸,都是一样的期待感拉满。 ...... 曲院街,武学。 作为汴京城武德最充沛的所在,这里几乎随处可见身高一米八五以上,貌端体健的黑皮武学生,由于常年的骑射和力量训练,他们几乎各个蜂腰猿臂,大长腿,穿着统一的紧身军服,散发着浓浓的荷尔蒙味道。 作为全大宋唯一的一所全国性武学,能聚集在这里的武学生,绝对不是大字不识一个,空有几斤蛮力的糙汉,也不是权贵家族送来镀金的花架子。 这些武学生,大多都是并且受过一定的传统教育,经过层层选拔才考进来的。而且大多出生于大宋各个州县里的家境中等以上人家,毕竟穷文富武,学武可是要花钱的,兵器,伤药,马匹每一样儿都价格不菲,一般人家也供不起。 这些人在武学里,学习兵法和骑射,将来毕业后,也许去大宋的边境的折冲府作战,也许去地方厢军带兵,也许会留在朝廷中枢效力。 比如皇城司副指挥使姚小楼,他的跟脚便是武学生出生,早年作为亲兵都头,跟随指挥使傅劲光一道在西军跟西夏人和辽国人作战,后来傅劲光作战时被箭矢射中额头,重伤垂危,他一路护送回京,之后才进入了皇城司。 相比于太学和国子监的学子可以自由出入,武学对于学子的管理方面,则更为严格一些,每旬只放一日假,平日都是要早起练习骑射和耐力,上午学习兵法,下午进行模拟攻城,晚上睡前还要点一次卯,武学生若是没有特殊的事情,是不允许随意请假离开武学的。 但是,一群十六七岁的男孩子,正是精力和体力,还有好奇心都最旺盛的年纪,离开家乡来到繁华的汴京,面对这样严格的管理,自然是遭不住的,总要找机会往外跑。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武学的墙虽然很高,普通人爬不上去,但是对于这些身手极好的武学学子们来说,简直是小菜一碟,手拿把掐。 所以,一到了晚上点卯完毕,便有不少武学生迫不及待的花式翻墙而过,成群结伴的去夜市和瓦子玩儿。 杨骄阳便是其中之一,作为一个来自京兆府的武学学子,杨骄阳虽然才刚十五岁,但身高却已经遥遥领先于很多同龄人,按着现代的算法,基本上一米八八了,不但耍的一套出众的刀法,还唱的一手好秦腔。他性子敞亮,在武学中人缘极好,这不才刚翻过墙,便有几个高年的同窗瞧见他,高声招呼道: “骄阳,一道去瓦子看夜戏啊!” 若是往常,杨骄阳自然会毫不犹豫的答应的,但是今儿个却不行,他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做。 他要去京兆同乡会,给自己的青梅竹马的未婚妻蓝羽带封信,是的,杨骄阳已经定亲了,他来汴京武学读书,有将近三个月未曾和对方见面了,前段时间还收到对方托人带来的新衣裳,荷包和肉脯。对方这般关心他,他自然不可能只回一封,也想回送些东西表示心意。 不过他一个大男人,倒是不好送对方衣裳什么的,显得不够尊重,思来想去,又跟好兄弟打听了一下,便决定送蓝羽一本汴京这边小娘子中流行的《梦回盛唐》。 牛行街,桃李书坊。 “掌柜的,有《梦回盛唐》卖吗?” 第75章 白绾绾最近不对劲。 非常的不对劲。 以前在西水门那边儿的时候, 她每天早上起来吃罢猫粮,就精神抖擞,一脸高傲的在院子里巡逻, 不时地对着不爽的燕子夫妇就喵两声, 练习几下跳高, 或是钻出大门, 在巷子里和其他人家的猫儿窃窃私语一会子,吃罢午饭,等到午后阳光好的时候, 就爬上屋顶上闭着眼睛晒太阳。 但是无论在哪,只要杨蔓娘拿出小鱼干儿,喊一声白绾绾, 她必然会以光速出现, 消灭掉她手里的小鱼干儿。 但是,自从搬来了观音桥这边儿, 她就变了,最近这段日子,早上起来也不在院子里巡逻了, 白天也不上屋顶晒太阳了, 中午也不在家吃饭,就是杨蔓娘拿出小鱼干儿,喊上半天也不见她的影子,每天都到太阳落山才回来猫窝里睡觉, 还总是一脸被榨干的模样儿。 别是, 在外面有相好的猫儿了吧? 到底是养了这么久的闺女,看着肚子日渐丰腴的白绾绾,杨蔓娘到底还是不放心, 索性打算亲自跟踪一波儿,看看她这究竟是怎么个事儿? 白绾绾清早起来,照例蹲在后院榕树下的虎头盆边洗脸,顺便喵两句,吓得虎头盆里的小金鱼们瑟瑟发抖,瞬间全部沉底装死。 哼!一群胆小的鱼辈!果然又被猫猫大王吓到了!要不是主人不许,猫猫我啊,一定要把你们喝掉喝掉,统统喝掉! 唔,不能玩儿了,还是要快些收拾,不然赶不上趟儿了。 白绾绾一边提醒着自己,一边对着水面精心的打扮一番,圆滚滚的猫脸上带着一丝兴奋,转身跑出了后院,一个助跑,跃出了高高的院墙。 白绾绾稳稳的沿着高高的院墙,跑啊跑,跑啊跑,差不多跑过了两个方块块的院子,看到了那朱红色的大门,顿时一个急刹,就到了今天的目的地。 她很有耐心的摇晃着尾巴,蹲在门口的上马石上等着,不一会儿,那家朱红色的院子的大门便打开了,一亮宽大的马车,在一众身材高大的亲兵的护卫下,从院子里驶了出来。 “喵呜喵呜~” 听到动静,站在上马石上的白绾绾拖着长长的夹子音,圆滚滚的猫脸瞬间显出一丝谄媚。 “将军,您看那只馋猫儿又来了。” “哈哈,我看倒像个猫媚子!” 自从前几日,这只白猫儿在巷子口卖鲜鱼的摊子前可怜兮兮的驻足,自家指挥使随手买了一条鲜鱼给它之后,这猫儿就算是赖上了,每日准时准点儿的在大门口蹲守,连亲兵们都习惯了。 喵喵喵? 你在说什么?猫猫大人听不懂! 白绾绾自然是听不懂亲兵们的玩笑话的,但是这不重要。她知道,巷子口有一个胖胖的穿着围裙的老板,他的摊子上有很多很多新鲜的小鱼仔,据她观察,好多两脚兽都可以从这里拿鱼吃。 哎,鲜鱼可比家里的小鱼干儿好吃多了! 不过,白绾绾虽然眼馋却不敢拿,她之前瞧见巷子里的那只三花去拿,被胖摊主提着菜刀追打了好几条街,三花都被吓破了胆,所以,白绾绾很谨慎,每日暗搓搓的躲在角落里,盯着卖鱼摊子流哈喇子。 但是,大约猫猫大神保佑,事情很快就有了转机,就在前几日的一个下午,当时她和往常一样,正盯着鱼摊子审时度势,想着要不要乘着摊主去拉.屎的时候,直接抢一条鱼就跑路。 吧唧! 一条大鱼突然从天而降,落在自己的面前! 你相信光吗? 白绾绾当时惊呆了!就是那个两脚兽!就是马车里的这只两脚兽,他当时正好路过,居然从摊主那里拿到了一条鱼,还直接给了自己。 豪!太豪了! 一见钟情!绝对的一见钟情! 白绾绾两眼发亮,这绝对是两脚兽中的强者,你看他都能坐在马儿拉的车上,荷包里还有亮晶晶的东西,肯定能供的起自己每天吃鱼。 所以那一刻,白绾绾的猫脑中便生出了一个朴素的念头,她要跟着他,只要跟着这只两脚兽,就有鲜鱼吃啦! 白绾绾心情兴奋,跟着马车跑啊跑,跑啊跑,终于跑到了巷子口。 霸气的把猫爪搭在摊子上。 猫仗人势。 摊主!快给猫猫大王来一条鱼! “秦胜,给它买一条!” 马车里传来一道清冷的声音。 “是,将军!” 亲兵秦胜付了银子,摊主连忙选了一条最大的,放进一个用不上的旧盘子里,摆在了白绾绾的面前。 牌面儿,这就是牌面儿!其他猫都没有的牌面儿! 白绾绾顿时眯起圆圆的猫眼,心满意足,开吃! 不远处。 杨蔓娘望着远去的马车,看着一脸惬意,蹲在鱼摊儿前大吃特吃的白绾绾,忍不住扶额。 她总算明白,究竟是怎么个事儿了! ...... 七月的汴京,艳阳高照,汴河里碧波荡漾,倒映着河岸两旁翠绿的柳树,绿意融融,让人远远望去,几乎分不清哪里是岸,哪里是河。 乘着早晨天气还不太热,杨蔓娘带着吃饱喝足的白绾绾,沿着两旁的树荫下走,一道来到大相国寺桥市。漕船通过东水门进入汴京城,直达大相国寺侧门前,所以,大相国寺附近,就形成了一个极为繁华的桥市。 这里十分热闹,桥上就跟潘楼一般是一个人来人往,摊位林立的大自由市场,杨蔓娘之前住在保康门街的时候,闲暇就经常来这里逛街买东西。说起来像这样的桥梁自由市场,在大宋几乎是很普遍了,汴河上的十四座桥上,基本上大多都有桥市,比如最繁华的州桥夜市,顾名思义便是在州桥上,还有那《清明上河图》上画的虹桥桥市,也是在虹桥上。 桥市上有流动小贩,也有固定的摊位。有卖果子的,卖炊饼香饮子的,卖布匹衣裳的,卖药材的,卖痒痒挠瓷枕的,卖书画的,卖瓷器的,算卦的,解签的。有租赁马匹的,卖花鸟鱼虫的,还有那打工人支着木牌,上写“修葺院墙”“修补屋顶”,围成一个圈儿,等候着有需要的主顾召唤。 除此之外,桥市还有卖肉的,每个肉铺前边儿,都站着三五个膀大腰圆的汉子操刀忙活,顾客可以肥瘦任选,摊主虽然壮硕却都笑脸迎人,也不嫌你买的少,只要买了,便是切成臊子都没问题。 “小娘子可要割肉?新鲜着呢!瞧瞧,都是今儿早上现杀的猪!” 大约她在摊子前面站的久了,一个膀大腰圆的汉子,头上围着一圈儿李大嘴似的布条儿,笑呵呵的招呼道。 那一身肥硕的腱子肉,在阳光下闪闪发亮,让杨蔓娘莫名的想到那水浒传里的鲁提辖拳打镇关西。 “额,那就来一斤吧!” 虽然不是专门来买肉的,但是遇上了买一斤也没什么,回去中午做红烧肉也使得。 “卖果子嘞!新鲜实惠的果子嘞!” 听到吆喝声儿,杨蔓娘提着切好的肉,来到了一旁卖果子的摊子前。宋朝的果子可不单单指水果,而是水果、干果、凉果、蜜饯、饼干点心小食这些东西的总称。所以,这卖果子的摊子上,不光摆了葡萄,桃子,林檎,西瓜这些应季水果,还摆了糖丝线、密麻酥,荔枝甘露饼,圆眼、香莲、枣圈这些干果和点心。 “大娘,这桃儿怎么卖的?” “一斤三文钱,这桃儿都是我家小子清早起来现从树上摘下来的,我老婆子不唬娘子,您瞧瞧,上头还带着露珠儿呢!” 杨蔓娘也不晓得,七月的桃子是否应该带露珠,但是瞧着一个个都粉红粉红的,带还带着碧盈盈的叶子,瞧着就很水灵,便买了一篮子。 “喵呜~” 看到漂亮的桃子,白绾绾又馋了。杨蔓娘扫了一眼她变得丰腴的肚子,蹲下身摸着她毛茸茸的脑袋,笑眯眯的道: “不给你,这一篮子是明儿要送人的!” 毕竟,猫儿吃了人家的鱼,做主人的总的有所表示啊! 不,猫猫大人就要吃! 白绾绾抬起猫爪,按住篮子,瞪着水蓝色的大眼睛。 “不给!” 一人一猫正对峙呢,就听见不远处传来一阵吵嚷声: “这玉佩是小爷先看上的!” “放屁,上面刻你名字了?” “算啦算啦,别伤了和气,二位衙内还是价高者得吧!” 咦? 有热闹! 一人一猫顿时来了精神,跟着看热闹的人群往前挤去。 要说,最近汴京城里,最幸福又最水深火热的是谁?毫无疑问,要数大相国寺桥市的算命先生了! 是的,你没听错,算命先生! 你道这是为何? 夏日炎炎,客官你且喝一盏香饮子,且听我慢慢道来。 这一切,都还要从墨瑾公子的新话本儿《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说起,自从那那墨瑾公子在话本儿里写了,那主角儿杨卿臣的蝙蝠玉佩,是从大相国寺桥市一个算命先生手里买的之后,汴京的算命先生就成了香饽饽了。 每日里都有那那看过话本儿的小郎君,络绎不绝的来到大相国寺桥市,试图找出那个算命先生,也买一只蝙蝠玉佩。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但是汴京人最不缺乏的就是商业头脑,初时,这些算命先生遇到这种事儿还很懵逼,但很快便有一个心思活络的算命先生,按着话本儿上的样子,找商家定做了一批蝙蝠玉佩,专门卖给这些小郎君了。 然后,这些买到蝙蝠玉佩的小郎君便带着玉佩到处炫耀,引得同窗好友羡慕不已,纷纷来买。慢慢的便在各大学堂里形成了一种佩戴蝙蝠玉佩的风气,之后这种风气便渐渐在汴京男子中扩散开来,后来,就连文人雅士之间互相送礼都送对方蝙蝠玉佩。 第76章 杨蔓娘两手空空回到家的时候, 已经是下晌了。 进了大门才想起来,自己之前买的桃子和肉都丢在桥市了。 “大姐,你这是去哪儿了?怎么衣裳上还有草屑啊?” 老二杨世林一脸惊奇。 “没什么, 扶老大娘过马路了!” “哦, 啊?” 杨士林一脸懵逼。 回后院洗漱了一下, 换了衣裳, 姐弟俩一道吃了夕食。 杨蔓娘便开始了每天雷打不动的存稿,今儿耽搁了一天,存稿可得加紧了。 这段时间, 杨蔓娘已经写到男主杨卿臣跟随崔九元习武。 是的,虽然最终的主线是科举,但是毕竟目前男主还有生存危机, 所以, 男主还是要学武自保,打脸小反派杨瑜。 作为一个低武世界的大佬, 崔九元能传授给男主的武艺,自然不可能是王八拳之类的大路货色,不但威力无穷, 名字自然也是要足够风雅的。 所以杨蔓娘给男主设置了一套剑法, 一套轻功和一套内功,碧波惊鸿剑,青鸾九影和坐忘星元功。 “大姐,这内力当真这般厉害吗, 练成了之后, 居然能直接以真气伤人?” 无论多大年纪,每个男人心里都有一个武侠梦。 头一次接触到内功这个概念,在一边帮忙收拾稿子的老二杨士林, 终究是没有忍住,一脸惊叹的道。 “那是自然了,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 曲院街,武学,南苑训练场上。 学子们正在进行每日的骑射训练。 一个皮肤黝黑,声音有些粗噶的男子,高声回道: “那崔......师父不是说了嘛,那内力是人生来就有的一口先天元气,不过许多人不懂内功,本命元气五六岁就散了,可若是习武之人,有了对应的心法内功口诀加以导引,便可将先天元气壮大,对敌之时,再配合剑法掌法将内力外放,威力无穷!那杨瑜和他的狗腿子,在杨卿臣用了内力之后,不是连一招都没撑过去么,可想而知这内力有多强大了!” “哈哈,痛快啊!看那个杨卿臣学了武艺,随手一招就打的那杨瑜和狗腿子们哭爹喊娘,实在是痛快啊!” “确实痛快!憋了这么多天,总算是报仇了!哎,可惜这墨瑾公子,怎么不把这坐忘星元功的口诀写出来呢!” “就是!倒是写出来让人瞧瞧啊!” “哈哈,姜三郎,墨瑾公子书上不是写了嘛,这内功都是不传之秘,而且江湖上的一流高手,练内力都是五六岁开始,你现在都十六了,浑身经脉早都堵塞了,写出来你也练不了的!” “额,那我不做一流高手,做个二流高手也好啊,能飞檐走壁就行!” 果然,人类,无论哪个年代,永远摆脱不了对天空的渴望。 “不对啊,那杨卿臣不也十三岁了,怎么能学内功的!” “你看书可真不仔细,那崔师父不是说了嘛,杨卿臣虽然年纪略大一些,但是他骨骼精奇,百脉剧通,是练武奇才,而且还是童子身,自然可以学坐忘星元功,你都已经不是童子了,就不要妄想了!” “得意什么!我自然不是童子,说的好像你是似的。” “嘿嘿,不好意思,鄙人正是!” “啊!你小子,牛!” 不提众人对这位童子身的同窗的羡慕嫉妒恨。单说杨蔓娘的新章节发出来之后,便在汴京市井引起了前所未有的讨论,虽然过去她的话本儿也受欢迎,但是这次的讨论确实前所未有的热烈。 不得不说,上至八十,下至八岁,任何一个年龄段的男人,都无法抗拒武功的魅力。 明明杨蔓娘的新章节,才发出来一日的功夫,可这些平常看四书五经就头疼的男人们,却都已经对里面写的极为复杂晦涩的武功招式,研究的极为透彻,什么内练一口气,外练筋骨皮。什么天下武功,无坚不摧,唯快不破,这些话本儿里的武学理论,各个说起来各个头头是道,简直比她本人还要在行。 “你别说,你还真别说,那墨瑾公子写的绝对是真的!我小的时候,就感觉每天晚上睡觉的时候,小腹这里,就脐下三寸,和墨瑾公子书里说的一样,就有一股子气在循环呢,我记得真真儿的!哎呦!不用说,那肯定是我那口先天元气啊!”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拍蒲扇似的巴掌,唉声叹气道: “哎!悔啊,当初若是早看了墨瑾公子的书,好好引导这一股子先天元气,八成我现在最差都成二流高手了!” “哎哎哎,真的呢,我五六岁的时候也这样,可是如今年纪大了就没有了!” “不错,不错,我小时候也是!” “哎!错过了!可惜可惜!” 茶馆里的众人七嘴八舌的附和,之后又都一脸的垂头丧气,仿佛错过了一万两银子。 看的一旁分茶的甜娘直翻白眼儿。 不说茶馆酒肆中,众人对于内功的讨论。 却说其他各家小报,自从墨瑾公子的随身玉佩一处,包括原本叫喊的最凶的李氏小报和清月散人,都已经是万马齐喑了。 如今这内功之说一出,倒是让众人再次眼前一亮。 《新闻》报房。 岳阳老生兴致勃勃的看着《杨卿臣的随身师父》最新章节,不时地发出赞叹声。 “老岳,你和墨瑾公子不是对手么,怎么还赞她的书啊!” 一旁的撰稿刘思见状有些好奇的道。 “哈哈,怎么能是对手呢!那墨瑾公子签售会多厉害的,十两银子的话本儿,五千本一个多时辰就卖光了,我可不敢脸上贴金说是对手哩!” 岳阳老生哈哈一笑: “我现在倒是佩服这墨瑾公子的紧,当真是了不得啊!我原以为她一个小娘子,虽然受小娘子们追捧,但写男人喜欢的话本儿定然是不擅长的,如今你瞧,她可比我这个男人还了解男人的喜好哪!” “不说那随身玉佩了,就如今这武功的设定,就又是让人眼前一亮哪!也不知道这小娘子脑子怎么长得,居然能想出这内功的套路,练武不练功,到老一场空!随口一句,就定下了练武的基调!想来以后话本儿写打斗,都少不得要写这内功了,哈哈!还有那飞檐走壁的轻功,我看了都恨不得学会哪!还有写的那剑法也是厉害,飘逸又犀利,每一句剑法还对应一句诗做口诀,当真是奇思妙想哪!我写了这么多年的话本儿,如今才发现居然,居然还能这么写的!” “谁说不是呢!” 撰稿刘思笑着道: “你说,那墨瑾公子会不会就是个武林高手啊!” 曹家族学里。 这会子正是课间休息时间。一群十四五岁的少年郎,一边看着朱雀门小报,一边七嘴八舌的讨论着。 “绝对是!” “嚯!你别说,墨瑾公子还真有可能是高手!你看那碧波惊鸿剑的剑法口诀,什么破剑式荡剑式一看就很高明啊,还有坐忘星元功,这要是自己没学过,编都编不出来的!” “我也觉得,她肯定学过,不然怎么可能写的这么真!” “七哥说的在理!所谓达者为师,自然无所谓男女了,不然咱们去亲自请教一番如何?” “九弟说的在理!” “同去同去!” 然后,朱雀门小报在之前被扔石头之后,又一次被各家的小郎君们华丽丽的围住了。 “什么!拜师???” 东主朱旭一脸的懵逼。 望着这一群明显出身富贵的小郎君,朱贵忍不住扶额。 “各位公子,实在不巧,墨瑾公子最近去访友了,不在汴京,你们若有什么意见,可以直接写信,报房会代为转交的!” 经过一次次的折磨,如今的朱旭处理这种事情,已经越来越丝滑了。 然后第二日,杨蔓娘醒来,便收到报房那边送来的一大筐拜师信。 对此,杨蔓娘倒是也有心理准备,因为自家腹黑的弟弟杨士林,当时看完新章节也是这样,还央求着让她传授武功秘籍,杨蔓娘好说歹说才算让他相信这是自己杜撰的。 杨蔓娘还记得当时杨士林的表情,极度失望,被打击的都快碎了,那感觉就跟世界观都崩塌了似的。让杨蔓娘感觉自己没有武功秘籍,实在是罪不可赦。 所以,不知道怎么回信的杨蔓娘,为了转移注意力,不让广大的北宋少年郎再受这样的打击。决定用现代新闻学的方法,用一个热点掩盖另外一个热点,决定接下来让主角杨卿臣来一场读书方面的教科书式的装逼打脸,吸引了人们的注意力,同时也降低他们对话本儿里武学和内力的关注度。 时间飞逝,很快便到了九月初三,秋高气爽。 这是杨家的大日子,也是整个汴京人最重视的日子,这一日是汴京最高学府天宸书院的招生日。 为了话本儿的真实性,杨蔓娘将话本儿里的大地点定在汴京,但是为了避免被对号入座,也为了让主角杨卿臣更好的装逼打脸,便杜撰了一个现实中不存在的天宸书院。 所谓的天宸书院,是什么水平呢? 就类似于现代的人大附中和衡水,只要考上了,好好读的话,就有很大可能上清北。在杨蔓娘新书里的话,那就是考上了这个天宸学院,未来就有一半的可能高中进士,总之,天宸书院,就是一个众所周知的非常牛逼的书院,是未来进士的摇篮。 这一日一大早,杨家将近三十六房嫡出庶出的孙辈,一共四十二人,都集中在杨家的祠堂,拜祭祖宗,然后听从族长杨老大人的训话。 第77章 观音桥, 春明坊。 伴随着不知谁家的公鸡啼叫声,杨蔓娘缓睁开了眼睛。这会子按着现代的算法,也才八点多, 太阳就已经照在窗棂上了。 俗话说, 早立秋凉飕飕, 晚立秋热死牛, 若是六月份还没进三伏天立秋,那立秋以后很快就出伏,天气也就会凉快了, 但若是七月份立秋,那么立秋以后正好还没出伏,天气还是很闷热的, 也就是民间说的秋老虎, 其炎热程度足足会把老牛都给热死,虽然这种说法夸张了些, 但也是有道理的。 比如今年,便是七月二十一立秋的,便属于立晚秋, 所以立秋以后天气依然很闷热。这般热的天气, 杨蔓娘睡了一宿自然口渴的紧,伸了个懒腰,便拿起小几上的竹杯子,咕咚咕咚喝了大半杯昨晚倒的凉白开。 随手拿过床头的团扇扇了会子风, 便换好家常衣裳, 准备去打水洗漱。 “咚,咚,咚!” 才出了正屋门, 便听见前院儿的敲门声儿。 “大姐,是我!” 是老二杨士林去桥市租牛车回来了,家里的牛车自从之前出事之后,就没有再买,所以每次需要用车都是去桥市租,整租一天一百文,这个价格,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委实不算什么了。 “大姐,我租牛车的时候,正好瞧见桥市上有卖蜜煎樱桃的,一坛子五斤,六十文,就顺便买了两坛子,咱们今儿不是要往地窖囤冬菜么,正好囤两坛子这个冬天吃。” 杨士林将牛车赶进院子,一边往下搬坛子,一边笑着道。 汴京一般从三月底开始卖鲜樱桃,那会子是早熟的品种,价格也最贵,一斤要二十文,等到四五月份的时候,就是正式的樱桃季了,大量的樱桃成熟,大街小巷都有小贩挑着担子卖,价格自然就便宜,一斤才五文钱,到了六月,樱桃就又开始少了,变成了零星的晚熟品种,价格又会攀升到二十文一斤。 杨蔓娘一家都爱吃樱桃,只是这年头又没有冷库和冰箱,所以,鲜的自然放不住,买几坛子腌制好的蜜煎樱桃回来,存在地窖里倒是正好。 “好啊!这东西这个冬天吃倒是不错。” 如今立了秋,汴京家家户户都开始囤冬菜了,这个年代可不是现代,冬天出门很方便,只要出小区,随便一个小超市里随时随地都有新鲜蔬菜卖。 这个年代到了冬天,如果不是有事儿或者上工的人,没人愿意出门。如今冬天吃菜,除了极个别有暖棚的富贵人家,百分之九十九的汴京人,都是靠秋天囤的菜过冬,冬天桌子上有什么,完全取决于秋天的时候囤了什么。 杨蔓娘家自然也入乡随俗,一立秋便开始行动起来了,这座宅子原本就有一个菜窖,应该是宅子的前主人家挖的,就在后院西厢房边上,面积大概有五六个平方,也不算小了。老二杨士林上一次休息的时候,姐弟两个就踩着梯子下去,把菜窖好好的收拾了一番,准备好立秋后囤菜的。 可不要觉得如今就想过冬的事有些早了,如今的气候可不比现代的暖冬。说冷就冷,九月初晚上就有霜冻,九月底就陆陆续开始落雪了,之后几乎就一日比一日冷,城里有人清扫倒也罢了,汴京城外的道路,基本上冬天一下雪都是没过膝盖的,出行没有牛车根本不要想,就算有牛车出远门也是受罪。 所以,猫冬的吃食自然要早早的提前准备起来。如今家里有了银子,自然也不用像去年似的,紧紧巴巴的过日子。 杨蔓娘锁好门,坐在牛车上去潘楼。 一路上还忍不住盘算着,若是遇上卖蜜煎樱桃的,还要再买几坛子才好,这东西到了冬天更贵,说不定六十文也买不了一坛子。 作为汴京最大的自由贸易市场,这个季节的潘楼,可谓是热闹至极,人声鼎沸。 如今正是最后一茬秋菜下来的时候,牛车,骡车,串车,拉着大车小车的菜往潘楼里送,每个卖菜的摊子上,白菜萝卜都一颗颗堆放的整整齐齐,菜垛子码的高高的,不光卖菜的多,买菜的人也是络绎不绝,几乎家家户户都全家出动,赶着车来买冬菜。 “霜菘多少钱?” 这个年代白菜还不叫白菜,叫霜菘。 “便宜实惠!两斤一文,要一百斤以上的三斤一文。” 菜贩子扯着嗓子,大声的吆喝着。 “姐,咱们买多少?” “要五百斤吧!” “芦菔呢?” 芦菔就是萝卜。 “唔,也要三百斤。” 见她这么豪气,菜贩子顿时喜笑颜开: “小娘子,这里还有我浑家带着村里的女人晾的干蘑菇和木耳,还有豆角干儿,黄瓜干儿,自家晾的山药片儿。都收拾的极干净,冬天添菜是极好的,小娘子要不要也来点儿?” “好,那就各来二十斤吧!” 杨蔓娘自然求之不得,她可不想整个冬天都白菜萝卜,萝卜白菜,有这些替换着吃自然不错。 她买的多,菜贩子帮忙给装好车。姐弟二人赶着车回家送了一趟,将这些都存放到地窖里,在家吃罢午饭,又赶了牛车出来,买了几大筐各色易于储存的零嘴儿,栗子,葡萄干儿,核桃,红枣,松子,杏干儿,最后又买了五坛子蜜煎樱桃,一袋子湖米,一袋子面送回家,放到后院背阴的耳房里。 才又去桥市还了租赁的牛车,在小食摊子上各吃了一碗葱油素面做夕食,一直到天黑,姐弟二人才一脸疲惫的回了家。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啊!” 躺在书房新淘换的太师椅上,杨蔓娘感觉整个人都累的不想动,忍不住有些感慨的自言自语。 要知道,当初她刚来大宋的时候,每天吃的半饱,晚上子时睡觉,早晨卯时还能起床冒着大雪去矾楼上工,如今不过是出去买一天的菜,还坐着车呢,回来就累的半死。 “大姐,我热了水,你要洗脸吗?” 老二杨士林在屋外敲门道。 “洗!” 还得打起精神来,明儿就是交稿子的日子,今儿出去了一天,还一个字没写呢! 杨蔓娘想起这个,忍不住内心就想哀嚎,明明每天都没闲着,可为什么不论怎么写,最终都会落到没有存稿裸更的境地! 不过,哀嚎是没有用的,存稿还是要完成。洗漱罢,点上灯烛,雷打不动的继续存稿。 如今整个汴京都在等待新章节男主实力装逼打脸呢,可不能掉链子! 三日时间一晃而过,很快便是九月初七,天宸书院公布考中名单的日子! 这样重要的日子,几乎汴京一大半的人都去看热闹了,很多人家都是全家出动,想知道今年的三十六个名额最后花落谁家。 杨府自然也不例外,上至杨老大人,下至所有庶孙,即使是没有参加入学考试的,也跑去看热闹了。全杨府,除了留守的仆役之外,就只有一个人没有去,那便是杨卿臣。 却说之前考试结束,被家主罚去祠堂思过,对别人来说是痛苦,但是对于练武的杨卿臣来说却正和心意,考试成绩还要三日才能出来,他也不想杨璇这些人在自己耳边嗡嗡嗡,所以正好借这个清净的地方,好好练习坐忘星元功,提升自己的实力。 花开两头,各表一枝。 却说天宸书院这边,人声鼎沸,金旗招展,所有学子都格外激动。盖因为今年和往年不同,长公主殿下居然也亲临现场。 要知道,长公主殿下可不是一般人,她是当今圣上的亲姐姐,当今圣上自幼丧母,就是长公主殿下抚养长大的,所以,圣上对长公主殿下极为亲近,甚至还爱屋及乌,破例没有降等,直接按着自己女儿的封号,将自己的外甥女,也就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冷千夜,封为了纯懿公主。 所以,可想而知长公主在汴京的地位是多么尊贵了,所以书院山长慕一凡便决定,入学考试的前三名,便长公主殿下来公布。 午时正,准时开始公布名单。 “第三十六名,岳阳学子,林文。” “啊啊啊!是我,是我啊!我考中了!” 被念到名字的学子,顿时激动的跳起来,大喊大叫,那状态比范进中举也好不了多少! “是我儿!我儿.......我儿中了!哈哈哈哈哈......呜呜呜” 不光考中的学子本人又蹦又跳,其家人也激动的语无伦次,又哭又笑。 不过,无论是高台上的长公主殿下,还是正在公布名单的书院山长慕一凡,亦或者是下面看热闹的普通百姓,没有一个人笑话他们,很多人都用羡慕的目光看着这激动的一家人! 这可是天宸书院哪!多少人梦寐以求的最高学府!谁考中了会不激动呢! “三十五名,大名府学子,宋从文。” “啊啊啊!是我!” 这为叫做宋从文的学子,和上一位学子的表现,几乎是一模一样,都是激动的又蹦又跳,又哭又笑。 “第三十四名......” “第十一名......” 随着越来越多的名字被公布,没有一个杨家子弟考中,坐在看台上的杨老大人的脸色也越来越不好看,杨家已经连续三年无人考中天宸书院了,若是今年再没有,那杨家就连续四年失利了。 连续四年没有拿得出手的家族才俊,这对杨家的名誉可是很不利的,甚至会让其他家族耻笑。 “第四名,汴京学子,张樊。” 很快,第四名到第三十六名的学子名单全部公布了。 “好了,让我们恭贺刚刚念到名字的学子!下面,就让长公主殿下来宣布,前三名的人选吧!” 第78章 据可靠人士杨士林带回的最新消息, 朱雀门报房昨天半夜又被人扔石头了! 原因就是.......断章! 杨蔓娘有些心虚的对灯发誓,这次真的不是故意的。 实在是前天白天下菜窖太累了,大宋人不骗大宋人, 真的一滴都没有了。 不过这种现代网文司空见惯的断章套路, 看书的大宋读者却难受了。 “呔!断在这不上不下的, 简直他娘的难受!这不就跟洞房花烛夜, 被人拉去服徭役一样嘛!” “可不嘛,我当时以为十七郎要好好打这帮人的脸,还特地泡了一壶茶准备好好享受一下, 结果!关键时刻居然没了!他娘的,就这!就这?给我气的直接把茶壶给扔了!” 上面的这两位读者,显然属于急脾气的。 “哈哈!急什么!也可以先看看其他的话本儿嘛, 那清月散人还有燕儿归那些, 不都写了穿越话本儿嘛,可没有那墨瑾公子这断章的毛病哩!” 因为杨蔓娘的断章, 大宋读者已经生生的造出了“断章”这个词。 “不想看!都一样,穿过去必是高门大户的公子,必背东坡先生的词扬名, 必左拥右抱娇妻美妾, 一开始看着还行,看多了也就那样儿,没意思!” “就是,都一个套路, 看多了腻味, 还是墨瑾公子的书有意思!看了就丢不开手啊!我现在就想看那些人知道十七郎是第一的时候,是什么嘴脸!” “哈哈,俺也是!虽然断章确实气人, 奈何独此一家啊!” “他娘的,还是等吧,反正明天就有新章节可以看了!” 其实,对于市井的反应,杨蔓娘虽然没有亲眼见到,但也大概能猜得出来,因为中午的时候,报房那边儿就送来这两天的读者来信,不得不说,味儿非常的冲。 不得不说,男读者和女读者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之前写《梦回盛唐》和《霸道王爷心悦我》的时候,有时候断章了,小娘子们都是温声细语的催更。 但是如今这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则不同。因为男读者居多,所以暴脾气的也多,有斯文催更的,自然就有暴脾气的。 比如这一封信,就是一个叫祝老三的男读者写的,字写的非常的大,七八页纸就写了差不多一百个字,而且错别字居多,但大体意思杨蔓娘还是看出来了,就是警告她不许磨磨唧唧,快点让十七郎打那些狗眼看人低的脸,并且在最后威胁她,再断章就弃书。 让看到这封信的杨蔓娘,忍不住脸色古怪,恍然有种置身于某点评论区的感觉。 不过,玩归玩,闹归闹,更新还是要跟上。 上回书写到,天宸书院的入学名单出来了。 随着书院山长慕一凡和长公主念出一个个的名字,三十五名考中的学子们,都伴随着众人的欢呼声一个个的走上高台。 此刻,就剩下第一名魁首还没有公布的了! 这一刻,万众瞩目,万众期待! 全场鸦雀无声,明明有几万人围在看台边,却没有一个人交头接耳,大家都深怕听不见第榜首的名字! 杨璇一脸激动的盯着长公主,口干舌燥,等着她的口中念出自己的名字,他身旁的其他杨家子弟也激动的摒住了呼吸。 “第一名,汴京学子,杨......” 听到开头的杨字,张侍郎的眼中露出一抹震惊,望向身旁的杨老大人。不会吧!不会真的是他的孙子杨璇吧!难道,那个叫杨璇的小子一直在藏拙? 看台上的杨老大人听到了开头的杨字,也是眼神发亮的望着孙子杨璇,严肃的老脸上难得的露出了笑容。果然是璇儿,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哈哈!真是我杨家的千里驹啊! 而台下听到杨字的杨璇,则一脸兴奋的整理好身上的儒生袍子,做好了上台的准备。 “......卿臣。” 随着长公主吐出后面两个字,底下看热闹的众人,顿时面面相觑! 杨卿臣? 汴京人对于这个名字,可谓是非常的陌生。这是谁?怎么从没听过?杨卿臣是谁啊?姓杨?杨家的人嘛? 就连张侍郎也是一头雾水,不过瞧见身旁的杨老大人那又是高兴又是震惊,又是纠结的神色,倒是瞬间明白了过来: “这杨卿臣,也是你的孙子?” 杨老大人深深的吐了口气,点了点头。 这一刻,他有一种失之桑榆,收之东隅的感觉,又有一种无心插柳柳成荫的感觉。想不到自己看重的嫡孙杨璇没考上,倒是一直以来默默无闻的庶孙十七郎考上了。 但无论嫡庶,总归是自己的孙子!总归姓杨!总归给杨家争了气!杨老大人很快便收拾好心情,整个人满脸自豪,容光焕发。 他往台下看去,想找出这个给自己争气的孙子,才顿时想起自己之前居然不问青红皂白,就把十七郎给关进祠堂了,他不由的为自己老眼昏花赧然,又想起按着惯例,考中的人还要上台的,由书院山长亲自授予天宸书院的学子铭牌,连忙起身命大管家亲自去将人放出来,还特地嘱咐,让十七郎骑自己的坐骑雪花骢赶过来。 雪花骢,那可是皇上赐给老大人的坐骑,是西域进贡的上等好马,全身洁白如雪,没有一丝杂色,跑起来更是如风驰电掣,是杨老大人最中意的好马,嫡长孙杨璇求了好多次,老大人都没给他,现在却让十七郎骑。 大管家闻言一脸震惊的,领命飞奔而去。 若说听到十七郎夺得榜首,杨老大人是高兴和震惊,那么杨璇和他身边的其他杨家子弟,就是傻眼了!其他人还好,本来也没抱什么希望,惊讶过后也只是窃窃私语。 但杨璇则不同,他不光震惊,还有愤怒和羞恶! 居然是十七郎!怎么可能!怎么可以! 明明应该是自己考中才对!自己可是祖父最看重的嫡孙!是杨家最出色的!怎么可能是十七郎!他一个庶子怎么可能超过自己! 这一刻,听着周围人震惊的窃窃私语,杨璇感觉自己像个小丑,感觉所有人都在看自己笑话。他几乎可以想象,以后所有人说起来,都会说他杨璇败给了十七郎! 一个庶孙! 不!绝不!他绝不要受这样的羞辱!他考不中,杨家其他人也绝不许考中! 这一刻,杨璇已经失去了理智,他死死的咬着嘴唇,盯着一身青色儒袍,骑着高大的雪花骢赶来的杨卿臣。 看着他被众人仰望和崇拜,看着那过分俊秀的容貌,杨璇肥硕的下巴顿时扭曲了,眼中闪过恶毒之色。 十七郎,你休想得意! 所以。 在山长慕一凡将属于杨卿臣的那枚书院铭牌递给他的时候,杨璇高声喊道: “我不服!他是作弊的!” 他这一喊,所有人的目光瞬间被吸引了过来。顶着家主杨老大人吃人的眼神,杨璇大声喊道: “山长!他杨卿臣不过读了几日书,绝不可能考中头名的,他一定是作弊了,望山长明察!” “这个杨璇怎么回事啊!失心疯了吧!一点家族的体面都不顾的吗,这么冤枉十七郎?” 在一旁帮忙收拾稿子的杨士林读到这,终于忍不住愤怒了。 “好歹都是一个姓杨的,这么对自家兄弟,这人简直猪狗不如!” 不光杨士林愤怒,看到这里的曹七郎,更是怒不可遏。 “小人!无耻之尤!” 书房里,曹七郎气的失去了读书人的君子风度,把手里的小报拍在桌子上,起身来来回回的疾走,一边走一边手咒骂书中的杨璇。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拥趸,曹七郎对于十七郎是十分的喜爱的,在他的心里,十七郎不单单是话本儿里的人物,更是他自己的在话本世界里的化身。 原本看到十七郎考中榜首,众人震惊傻眼,家主还让他骑着自己的雪花骢前来,曹七郎就觉得特别的爽快,尤其是作为一个即将要参加科举考试的读书人,他的爽感和代入感,更是比普通人还要加倍,简直是发自内心的痛快,就好像三伏天喝了一大碗冰镇雪泡豆儿水一般,从头到脚的酣畅! 但谁知才刚高兴了没一会儿,杨璇这个兔崽子又跳出来了!这个人的所作所为,曹七郎简直恨得牙根痒痒。他已经带入了十七郎,所以那杨璇污蔑十七郎,简直跟污蔑他自己一样,绝对无法忍耐。而且作为一个读书人,曹七郎对于杨璇这种污蔑别人作弊的行为,是尤其痛恨的,要知道读书人若是被人污蔑考试作弊,那是极为严重,甚至影响终生的事情,曹七郎看到这不光骂杨璇,简直恨不得钻进书里亲自揍他一顿了。 不过,骂归骂,他到底还是不放心,担心十七郎真的被杨璇给陷害了,忍不住又坐回去拿起朱雀门小报继续往后看。 不过,曹七郎的担心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是装逼打脸爽文,杨蔓娘自然不会让反派得逞。 书接上回。 却说那杨璇在众目睽睽之下,没有证据便告发杨卿臣作弊,按说是不应该被采纳的。但是杨卿臣不是苏逸飞,他在汴京声明不显,还从未证明过自己的才华,所以,围观的众人便有些窃窃私语,觉得有些说的在理,包括山长慕一凡心里也有些怀疑。 所以很快,慕一凡便给出了解决方案。 “既然这位学子,你说榜首杨卿臣作弊,那么老夫和长公主就亲自试一试,看看他的学问到底如何,但你可要想清楚了,老夫有言在先,诬告可是要受罚的,若是杨卿臣的才华足以担得起榜首位置的话,你诬告别人,便是人品有瑕,那你将终生不得再考我天宸书院,可有异议?” 杨璇已经豁出去了,而且他也不认为杨卿臣真的有才华,遂大声的回道: “我是为所有学子讨个公平,若真如此,甘愿受罚。” 慕一凡没有理会杨璇的说辞,转身问另一位当事人。 第79章 汴京的秋来了! 伴随着秋蝉衰弱的鸣叫声儿, 银杏的叶子由绿到黄,再到如今的金黄色。 秋风轻拂,黄叶随风扑簌簌的落下枝头, 为大地铺上一层金黄的地毯。民间俗语说, 白露秋分夜, 一夜凉一夜。果然过了白露和秋分这两个节气, 汴京的气温开始下降,天气也逐渐凉爽,尤其是夜晚里, 当真是一夜凉过一夜。 汴京家家户户都开始上房泥,糊窗户,囤冬菜, 做冬衣。 所以, 这几日,家里的床上都换上了厚实的被褥, 杨蔓娘也换上了新做的秋襦裙,还专门去文绣院给老三杨盼娘送了一次厚衣裳,又去相熟的苏氏裁缝铺子做了三套冬天穿的新羊皮袄。 前几日, 老二杨士林去观音桥行老那里, 找了几个泥瓦匠,把家里的所有房顶又重新上了一层麦草泥保暖。之后又去桥市那边,找卖炭翁送来五车炭存放到前院的耳房。今儿乘着中午天气好,杨蔓娘索性熬了一碗浆糊, 将买来的明纸裁好, 糊一糊前后院的窗户。 可不要觉得这样准备夸张,如今的冬天,可不比现代。在大宋可没有暖冬一说, 冬天不光十分漫长,而且气温也比现代要低很多。杨蔓娘之前收集了这几年的朝廷邸报,才发现大宋之前还出现过非常可怕的极寒天气,究竟有多冷呢?这么说吧,不说北方,就连洞庭湖都结冰了,可想而知冷到什么程度。 “叽叽......叽叽!” “喵呜~喵喵喵!” “白绾绾,孙大圣!不要吵架哦!” 正在糊窗户的杨蔓闻声,放下手里儿到明纸,笑眯眯的道: “都是一家人!你们一个住在榕树上吃榕果,一个住猫窝吃小鱼干儿,没有利益冲突,可要相亲相爱呀!”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秋分之后,后院里大榕树的榕果也成熟了,陀螺一般拳头大小紫红果子,沉甸甸的挂在枝头,这种果子味道一般,对人来说没什么吸引力,但是对爱吃坚果的小动物来说确是不错的过冬口粮。三天前,姐弟二人把榕树下养金鱼的虎头盆搬到书房之后,后院的大榕树上便来了一只不速之客。 一只拖着长长尾巴的小生灵,松鼠先生。还是巡视院子的白绾绾先发现的,当时的她便弓起身子对着这只新来的小家伙喵喵直叫,后来发现,主人不但给这个家伙取了个名字孙大圣,还送了一大捧栗子给它,似乎没有驱赶的意思。 显然是要让这家伙登堂入室啊!这还了得! 所以这两日,白绾绾便如临大敌,每天都要抽空爬上树,亲自和孙大圣干架,以维护自己岌岌可危的嫡长猫地位。 住在小院儿里,看着小动物们的打闹玩耍,确实让人心情愉悦美好,但每天该完成的任务,还是要完成,杨蔓娘糊完窗户,给书房里的金鱼喂罢鱼食,便开始了每日的例行存稿。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这本书,已经写到了中后期,杨卿臣的书院生活,也已经走入了正轨,认识了不少朋友,白天在天宸书院跟随大儒学习,晚上回到书院寝房,便打坐练习坐忘星元功。 之前写的那首《竹石》,也传遍了话本里和话本外的汴京,被无数人夸赞和传诵,也让很多人都觉得不可思议,这样一首出众到参加赛诗会都能稳稳夺魁的诗,居然会是出自一本话本儿人物之口。 加上后来,不同于一般的话本儿里对于男主科举都是一笔带过,杨蔓娘非常详细描写了杨卿臣的学习生活,以及之后通过县试、府试、院试的情景,并且最后都考中了案首,连中小三元,可以说全方位的展现了男主杨卿臣的才华,让读书的大宋读者爽到了极点! 当然这也导致使得杨卿臣这个人物,越发的真实立体和完美,几乎就是一个教科书式的科举人生赢家,所以,其在汴京的人气也是居高不下,被无数的学子所喜爱,甚至被时人称为汴京第一才俊! 甚至《向家小报》上,还有一篇评论这样说。 “原本以为,墨瑾公子笔下的高人崔三元,和天资聪颖的十七郎,都是和以往的话本儿一般,是作者杜撰出来的,其才华也是虚无缥缈,只能靠看话本儿之人的想象。直到如今才发现是我狭隘了,这竟是真的,十七郎就是吾家十七郎!就凭这一首人人推崇的《竹石》,试问谁人还能质疑十七郎的才华!谁会不信他能中小三元?精才绝艳,汴京第一才子当如是!嗟乎!生子当如十七郎!” 生子当如十七郎! 这一句话,是对一个话本儿人物的最高赞美!也将汴京人对十七郎的喜爱表现得淋漓尽致! 甚至,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汴京人家都希望生一个如十七郎一般才华横溢,文武双全的儿子。为此,很多人给家里的新生儿取名,都取了卿臣二字。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 此刻,杨蔓娘正在为杨卿臣的终身大事操心,是的,终生大事,随着杨卿臣中了小三元之后,报房那边儿便突然收到了不少小娘子的来信,还有不少年长的女性读者来信,其中还讨论起杨卿臣的婚事,让杨蔓娘陡然发现,原来,不知不觉间,十七郎居然长大了,还有了许多姨母粉。 是的,姨母粉!不得不说,杨蔓娘之前对话本儿的估计还是有误,她以为这本书的绝大多数读者都是男性,没想到她以女性的角度写的男性爽文,因为主角十七郎没有太多龙傲天式的不可一世和油腻,而总带着一种少年气的芝兰玉树般的质感,所以,不光许多小娘子喜欢,就连很多上了年纪的女性读者,也都是非常喜欢十七郎的,众人看着他一步步的,从一个受人欺负,一文不名的庶子,走到如今的名满京华的地步,就像看着自己精心养育的孩子一般,内心都是非常骄傲和自豪的。 所以,很多姨母粉们才会关注十七郎的终生大事,就像是上了年纪的夫人们,总是会为自家亲近的后辈子侄的婚事操心一般。对此,杨蔓娘在感觉惊讶的同时,又有些受宠若惊,感觉自己责任重大。 对于杨卿臣的终生大事,自然越发的慎重了。 如今,杨卿臣已经十七岁了,刚中了小三元,正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现在离之后的乡试、会试和殿试还有一年的时间,这个时代,按着他的年纪,自然也要开始考虑终生大事了。 男频的两大爽点,第一,便是男主在人前展示绝对的实力装逼打脸,第二便是得到绝对的异性倾慕。 原本,杨蔓娘是考虑,既然是男性爽文,不如就按着男频种马文的套路,多设置几个工具人女性角色,让主角十七郎展现男性魅力,得到绝对的异性钦慕,和其他话本儿里的主角儿一样升官发财,左拥右抱,尽享齐人之福。 但是,收到这些来信之后,她突然犹豫了。真的要这么写吗? 若是这样设置,那么看书的男性读者自然是喜欢了爽快了,但是,爽快之后呢? 十七郎还是那个与众不同,精才绝艳的,少年气的十七郎吗?不是了! 还会有人记得他吗?不会了,他会迅速的褪去全身的光环,和其他话本儿里左拥右抱的大团圆男主一样,泯然众人矣。 这绝不是自己想要的! 所以,杨蔓娘想了很久,还是放弃了种马文的想法。这是他塑造的第一个男主,她不想毁了他。cp贵金不贵多,太多了书就烂了,还是只写一个女主就好。 不过,这女主设置什么类型,才能配得上汴京男神十七郎呢! 是活泼可爱的?温婉贤惠的?或者妩媚妖娆的?亦或者我见犹怜的? 杨蔓娘都试着带入了一下,每一种似乎都很有cp 感,但又总感觉每一种都还是差点儿火候,似乎缺乏一种经典的,可以镇压一切的感觉。 杨蔓娘迟迟无法下笔,纠结的在草稿纸上划拉了很久,直到天都黑了。 才突然灵光一闪,想到了适合的女主类型。 高冷的冰山美人! 是的!冰山女主,当年可切切实实的在网文中占据了半壁江山,是男频文里最经典最受人喜爱的女主形象,几乎那些比较古早的男频小说里,每一本都必有一个一身白衣,绝世容颜,眉目清冷,高不可攀,对除了男主以外所有人都不屑一顾的冰山美人。 其中,最经典的一位,便是金庸先生笔下的小龙女,那可是一代人心目中的女神啊! 这一日是八月十五中秋节,合家团圆的日子,天宸书院也放假一日,很多家在汴京的学子都回家过节了。 但是杨卿臣却没有回杨府。 他不想回去,他虽然如今早已今非昔比,不但考进了天宸书院,还拿到了人人羡慕的小三元,更是得到了家主杨老大人的看中,在杨府有了属于自己的独立院子,有了伺候的下人,院子里一应陈设都是最好的,但是他却很少回去。相比于回杨府,他更喜欢留在书院里,在这里,他会觉得内心很安静很惬意,反倒比在杨府更让他有家的感觉。 所以,每次过节书院放假的时候,他都会独自去书院后山,或看书或吹箫。 这一日中秋也不例外,杨卿臣从寝房里起来,同窗们都回家了,他洗漱罢后,便带着洞萧去了书院后山。师父崔三元上知天文,下知地理,还精通武学,音律绘画,医术和棋艺。十七郎作为他的关门弟子,本就天资聪颖,自然也跟他学了音律,最近他观星有感,独自创作了一首《星河碧波曲》,本来打算让师父指教,但是最近崔三元要在玉佩里闭关练功,所以杨卿臣便独自来到后山吹奏练习。 第80章 是的, 杨蔓娘最终为男主杨卿臣安排了一位白衣胜雪,容貌如仙女般出尘绝俗,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 她相信, 这样的女主绝对是符合大众审美, 经得住考验的, 也绝对能镇得住场子。君不见, 当年电视剧里,小龙女一身白衣,仙气飘飘的剧照, 被多少人存在了q.q空间的相册里,惊艳了时光,温柔了岁月。 所以, 杨蔓娘在《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最新一章节里, 尽自己所能的,全方位的描述了白衣女主的美貌和清冷脱俗。却偏偏一直到章节结尾, 都没有提女主的名字和来历,更不曾点明女主的身份究竟是谁,巧妙的给大宋读者留下了一个悬念。 她这么写, 自己倒是写的舒服了, 可却让隔天看到读话本儿的曹七郎曹璨难受了。 作为《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拥趸,曹七郎对话本儿里的十七郎那是崇拜和憧憬至极,几乎每一次新章节发售,都会第一时间打发小厮去买, 然后便迫不及待的开读, 简直比读四书五经都要上心。 偏巧这一日,族里要办一年一度的聚宗亲的族宴,这种宴会, 虽然比每年的族祭规格略低,但也是极为重要的,不少宗族的长辈都要来主宅这边,交流感情,谈论关于家族明年发展的事宜,作为小辈的曹家子弟,被安排迎来送往,招待宾客自然是必不可少的,所以,他这一整日虽然不用去族学,却也一刻都不得闲。 好不容易忙完了一天,回到了自己的院子,曹璨心里惦记着话本儿的新章节,便索性让小厮路明儿将夕食端到书房,一边吃一边看。 唔,十七郎中秋节不回杨家,曹七郎皱了皱眉,却很快又忍不住感同身受的点了点头。 是不该回去!杨家有什么好的,都是一帮子狗眼看人低,趋炎附势的。十七郎在杨府受欺负这么多年,从小到大杨家哪个关心过一回,哪个帮过一把,不都是冷眼旁观么,眼看如今十七郎成才了,有本事了,给个破院子就想摘桃子么!未免想的也太好了!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曹七郎这个年纪的少年郎,爱憎分明,世界都是黑白两色的,眼里自然揉不得沙子,他有些忿忿不平的想,十七郎还是为人太大度了,才打了杨瑜和他的狗腿子一次,若是自己是十七郎,不但不回杨家,还要把之前欺负过他的杨瑜,还有那些狗腿子都见一次揍一次才解气。 不过,曹七郎这会子愤愤不平,很快他就没有心思考虑这个了,他夹起一筷子蜜汁芝麻藕夹,还没来得及放进嘴里。 女主就出场了。 杨蔓娘在小说中,对女主的美貌清冷和出尘脱俗,描写刻画的非常到位。 少女白衣胜雪,眉目如画,仿佛落入凡间的仙子。她站在一株盛开的芍药花后,白玉般的纤手拨开花枝,有些好奇的望着他。四目相对。那冰雪般纯澈的眸子,让杨卿臣一时间愣住了。 也让看书的曹七郎愣住了。 筷子上夹的的那块蜜汁芝麻藕夹“吧嗒”一声,落在了袍子上,都没注意。 生平头一次,读到这么有逼格的女主描写,曹七郎忍不住掩饰性的干咳了一声,又读了一遍,然后慢慢的,耳朵可疑的变红了。 原来,世上竟然还有这样出众的女子么! 清冷冰山女主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不同于以往市面上,那些话本儿和小说里,大量的关于女子容貌直观的描写和堆砌,什么琼鼻,朱唇,玉手,玉臂,玉腿之类的,而忽略了最为重要的女主本人的气质。 杨蔓娘笔下的这位白衣姑娘,是历经时代的考验,并且经久不衰的清冷冰山女主。无论是容貌,衣着,气质,还是出场的神秘感觉,都可以说是全方位碾压前者,是小说女主中的顶配。她是如此的与众不同,任谁看到这里,都会觉得惊艳难忘。 所以女主虽然只是才出场,而且笔墨不多,甚至杨蔓娘都没有介绍她的身世背景,读者甚至不知她身份是否高贵,姓甚名谁。但是只是一个照面,整个人的形象就已经立来了。 她站在芍药花后,白衣胜雪,美貌清冷,出尘脱俗。 这个画面,让第一次读到的曹七郎深深的着迷。 这种感觉怎么说呢!就像是在月下徘徊,突然遇到一株正在盛开的昙花,那一刹那的美丽即为永恒。就像是打开了一个新世界的大门,让曹七郎突然发现。原来,这世上的女子还有这样完美的啊! 不得不说,清冷的仙子一般的女主,过去从未在话本儿里出现过,但才刚横空出世,便颠覆了北宋少年郎的想象! 她明显不怎么符合时下贤惠的标准,也不是亲切和善的,还有距离感。但又得不说,却又那么的有吸引力,精准的满足了少年郎对于心上人的所有幻想。 把以往话本儿里,那些千篇一律的莺莺燕燕,全部ko。 让曹七郎不自觉就将自己带入十七郎了,他越看越激动,迫切的想要往下读下去。 “这个神秘的白衣女子究竟是谁呢?她那么的美貌脱俗,却又那么的清冷出尘,显然还能懂得音律,她怎么会出现在书院后山呢,难道是神仙吗?亦或者是书院先生的女儿?” 曹七郎在心底幻想着,后面究竟发生了什么! 接着,翻页。 然后,愣愣的看着空白的小报背面,才发现,整整两大页的新章节内容,不知不觉间,已经被他看完了。 没有了。 他才正看到关键处,竟然就没有了! “啊啊啊!又断章!” 要不是想到君子要慎独,曹七郎真的很想骂娘,这么关键的地方,这么重要的时刻,居然就没有下文了。 这写书的公子墨瑾也太可恶了,上次就断章,这次居然又断,还偏偏断在这里,这不上不下的,不是在故意吊人胃口么!这让他今晚怎么睡得着! 不过,曹七郎的抓狂和郁闷,杨蔓娘注定是不会知道了。 观音桥,春明坊,杨家。 今儿个正好是十五,每月的十五十六,都是文绣院放假的日子。一大清早,老三杨盼娘便打着牛车包袱款款的回来了,这会子姐妹两人正在前院厨房种韭菜。 是的,你没听错,在厨房种韭菜。 最近,随着天气越来越冷,晚上已经开始下霜了,所以很多人家怕会上冻,都把地里留着的最后一茬的大葱挖了,也给家里的韭菜铲了,菜畦上盖上了厚厚的泥土和木屑保温,等待来年早点吃春韭。 老三杨盼娘是个在家呆不住的,回来没一会子,便去找保康门街找闺中密友张小娘玩儿,恰好张小娘家在挖大葱铲韭菜,便索性从她家买了一捆子大葱,人家又饶了她一篓子多余的韭菜根。 正好如今家里买的炭火充足,想着冬天厨房每日还要做饭,温度也能成,浪费了那些热乎气儿也怪可惜的,所以,姐妹两个便决定废物利用,索性雇了一辆牛车,去潘楼淘换了两个特大号的二手陶盆儿,将这些人家送的韭菜根都栽到陶盆儿里,放在厨房里养着。 “虽说等到了冬日里,街市上也有卖韭黄和勃荷的,但那价儿也忒贵了,一斤够夏天买十斤二十斤的,卖的都快赶上猪肉的价儿了。” 杨盼娘嘟囔着,铺好陶盆里的土,一边浇水,一边一脸兴奋的道: “嘿嘿,大姐,这韭菜可是铲了一茬又一茬的,若是真能养的好,到了冬天隔三岔五的,可就能吃口青菜了!对了!还有豆芽儿,冬天还能吃豆芽儿!咱们得快点去买绿豆和黄豆,那东西到了落雪可是抢手货,都被那些酒楼食肆给买光了,想买还得加价。” 不等杨蔓娘回答,老三就跟连珠炮似的,一叠声儿催促起来: “大姐你快换衣裳,咱们现在就去潘楼里买!” 这种情况,在杨家也是常态了。杨蔓娘和老二杨士林都不是爱说话的人,平时二人呆在家里,大多时候都安安静静的。但每次老三杨盼娘这个气氛担当一回来,就不同了,她叽叽喳喳,风风火火的,整个院子都热闹起来,好似有一群人住着似的。 正说着话儿,敲门声儿再次响起。 杨盼娘去开了门。 老二杨世林扛着一个半满的口袋走了进来,将口袋放在八仙桌上,拿鸡毛掸子掸了掸身上的土,笑嘻嘻的打趣道: “老三,你真的是去学绣花了嘛?我可在巷子口,就听见你的声音了!” 老三杨盼娘顿时翻了个白眼儿: “我看你倒是比我像学绣花的,碎嘴子!” 大抵年纪相近的兄妹,就很难有世俗意义上的兄友妹恭,每次老三回来,两人都要互相斗嘴损一损彼此,大抵也算是一种联络感情的方式吧。 对此,杨蔓娘这个做大姐的,已经可以做到视而不见了。 “二郎,这大半袋子,买的什么?” “是黄豆,是报房老崔他女婿家里种的,价格也不贵,大伙儿都买了,我就也买了半袋子,正好冬天也能添个菜。” 杨士林,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巧了!刚才老三还要拉着我去买黄豆和绿豆呢!” “天都黑了!绿豆我明儿个去瓦子里遇上了再买罢,大姐,你明儿的稿子写了吗?” “额......” 如今的老二杨士林,就跟当初写《霸道王爷心悦我》时候的老三杨盼娘一样,见天儿的催她写稿子,跟周扒皮似的。 “大姐,书里的那个白衣女子是谁啊?是芍药仙子吗?” “啊?” 听了杨士林的问话,杨蔓娘愣了一下: “你怎么会这么觉得啊?” 第81章 “这是什么曲子?” 对上白衣少女纯澈清灵的眸子, 杨卿臣愣了一下,放下手里的洞箫道: “这是我自己写的,叫《星河碧波曲》。” “夜静星河出, 耿耿辰与参。难怪我听到这首曲子, 有一种在浩瀚星空中遨游之感。” 少女的眼中闪过一抹亮色: “只是此刻是白天, 若是在夜晚之时, 在河水中,星辉如诗,银河倾泻, 听这首曲子就更应景了,就是那句......那句” 少女的语气顿了顿,一时间想不起那句诗了。 “醉后不知天在水, 满船清梦压星河。” “对, 就是这一句!” 少女语气欣喜,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 此刻, 杨卿臣才彻底的看清了她的容貌,少女一袭白衣,约摸十五六岁, 眉梢眼角, 颇有天真稚气,但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清丽脱俗。 他望着她,脑海中突然浮现出那句诗,清水出芙蓉, 天然去雕饰。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 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师傅和娘都叫我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少女的脸上露出一丝天真烂漫的笑意: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原本, 杨蔓娘是考虑将女主的性格,也设置成小龙女那样清冷脱俗、孤傲高雅一些。但是考虑了许久,觉得十七郎的性格,本来就不够外放,偏向沉默寡言,如果再设置一个气质过于冰冷的女主,恐怕会cp感不足,缺乏那种初恋的纯爱感。 所以,她最终将千夜的性格,设置成一种不谙世事的至真至纯,像赵灵儿一样的小仙女。 佛轻颦浅笑皆动人,千夜这嫣然一笑,如昙花盛开,美玉生晕,将身上的清冷冲淡了大半,让对面的杨卿臣也忍不住笑了,他将洞箫收回腰间,笑着道: “你是上清宫的女道士?” “唔,是俗家弟子!幼时总容易高热,差点夭折,后来师傅告诉娘说我命格轻会有劫难,要我在上清宫修行不见生人,等到十七岁还俗,便可一生顺遂了。” 千夜也学着杨卿臣一般,坐在山石上,双手托腮,美目中露出一丝渴望: “我不到一岁便来这里了,再有一年就满十七,就可以看看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子了!” 杨卿臣听她这般说,心里顿时生出了一丝怜悯。 暗想自己虽然从小无父无母,却也是自由的,千夜竟然十六年都不曾见过外面的世界。望着这个美貌却孤独的少女,杨卿臣的内心瞬间升起一丝不忍,他鬼使神差的说了一句: “我带你去外面看一看吧!” ........ “天哪天哪!十七郎居然用轻功,带着千夜出去了!” 曹家族学,自从千夜这个女主出现之后,女子族学里,小娘子们又活越起来了,每天早上都叽叽喳喳的讨论新章节的内容。 “就该出去,千夜好可怜哦!” 曹绵拖着腮,一脸同情和不忍的道: “我看的都好想哭,千夜这么美,却过的这么可怜,她都从来没有见过外面的世界,十六年啊,这简直是在坐监牢,真不知道她是怎么过来的!” “就是,生病就去找大夫,千夜她娘怎么这么糊涂呢,将女儿放在道观里怎么能治病,这么多年,怎么忍心呢!” 曹晴闻言,也忍不住附和道。 她们这些大家闺秀,虽然不是说每天都出门玩儿,但是一旬也能出去五六天的,平日里也有姐妹们相伴玩乐,完全无法想象,千夜这样一个青春年华的小娘子,被关在道观里修行十六年是什么感觉。 “也许是真的为了避开劫难呢?这种事情,肯定是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千夜她娘也是爱女心切吧!” “再爱女心切,也不能这样啊,太残酷了。” 曹溪有些感慨的道: “我记得小时候,有一段时间离开我娘,去外祖母家,我都哭了很久呢,也不知道千夜小时候偷偷哭过多少次!” “不过还好十七郎出现了!他们俩一起飞出围墙,去瓦子里玩儿,千夜还头一次看了傀儡戏,还吃了冰糖葫芦,天哪,千夜居然都没有吃过冰糖葫芦,她居然不知道那是咬着吃的,居然一直舔,还问十七郎这颗糖为什么长得跟果子一样,哎!为什么觉得她好可爱又好可怜哦。” 曹溪展开手上的朱雀门小报,一脸又是心疼又是喜爱的道: “十七郎还给千夜买了十二生肖陶人儿。哈哈,你看千夜,她居然不知道买东西要付银子的,居然看到陶人儿好看,拿了就走,真是单纯的让人怜爱哪!” 为了表现千夜的不谙世事,杨蔓娘描写了许多这样的场景,倒是让看书的夫人们和小娘子们对千夜越发的怜爱了,都希望十七郎能多带她看看外面的世界。 “你们说?十七郎会娶千夜吗?” “肯定会啊!千夜那么美,还听的懂十七郎写的曲子,他们明显是伯牙子期一样的知己啊,当然要在一起!” “就是,他们那么般配,当然要在一起!” “可是,十七郎如今这般出色,等他再中进士,不知多少人高门官宦人家会捉婿呢,说不定皇帝都会把女儿嫁给他,千夜怎么能抢的过!” “是啊,千夜这样不谙世事,又不懂管家俗事,若是没有一个高贵的出身,做十七郎的正妻恐怕不合适的!” “那可以做妾嘛!娇妻美妾多好!若我是十七郎,就找一个贤惠大度的正妻,让千夜做小妾,再好好照顾她不就是了!” 一道声音,从门外传来。 接话之人是曹家三郎曹珉,他刚从隔壁男子族学出来,路过女学听到家里的姐妹们讨论,便笑嘻嘻的插话道。 他也是《杨卿臣的随身师傅》的读者,但是他更关注书里面十七郎的武艺和内力,所以考虑问题更多的是从当下现实的角度。大抵世上的男人都是这样自恋,长个猪哥样也觉得自己魅力无限,可以对女人挑挑拣拣的。 可惜这里是女学!曹珉话音儿才刚落,便被家里的姐妹们给喷了! “老三你闭嘴!千夜那么美那么好,怎么能做小妾!” “就是,还小妾,老三你配吗!你好歹照照镜子,千夜是你能肖想的吗?” “三哥,你这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自不量力!” 被家里的姐妹们一顿秋风扫落叶的狂喷讨伐,曹珉顿时郁闷了。 摸了摸鼻子,悻悻的道: “我就说说啊,不就一个道姑嘛,你们至于么!” “千夜才不是道姑,三哥!她是神仙妹妹!” 曹珉转头,发现自家七弟正气鼓鼓的瞪着他。 “额......你小子凑什么热闹!” 曹珉无语,这小子还是不是男人了,居然不站自己这边儿。 “反正不许你污蔑神仙妹妹!” 不得不说,曹家最痴迷千夜的人,非曹七郎莫属。 从第一次看书,曹七郎就已经喜欢千夜了,用现代的话说,就是梦中女神,其痴迷程度,几乎和段誉第一次见到神仙姐姐的玉像不相上下。为了能见到神仙妹妹,他不光跑去太学后山吹箫,无功而返之后,又换了个法子,每晚睡前都碎碎念神仙妹妹,试图能在梦里见到。 如今一听曹珉这么污蔑心中女神,顿时触发了曹七郎的愤怒属性,虎视眈眈的瞪着他,如果目光有温度,曹珉估计已经被洞穿了。 “算了,你小子......魔怔了!” 曹珉无力吐槽,直接撤了。 不得不说,曹七郎这一声神仙妹妹虽然有些突兀,但众人仔细一想,却并不违和。千夜可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神仙妹妹么! 所以,神仙妹妹这个称呼很快便传遍了汴京。 倒是让写话本儿的杨蔓娘知道后有些惊讶了,神仙妹妹,难道不该是神仙姐姐嘛? “怎么会是神仙姐姐呢?大姐,千夜才十六岁,十七郎十七岁,她比十七郎小一岁哩,当然是神仙妹妹啊!” 老三杨盼娘一脸不解,显然不明白大姐怎么会有这样奇怪的疑问。 “大姐,你还没说神仙妹妹究竟是什么身份呢,她给十七郎说她有娘的,那肯定不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啦!” 杨盼娘一脸兴致勃勃的分析道。末了,又一脸期待的道: “大姐,神仙妹妹会嫁给十七郎的,对吧?” “额......” 这个问题,是杨蔓娘这段时间被问到最多的,不光老三杨盼娘问,老二杨士林也问,东主朱旭也问,还有无数的大宋读者都写信来问。甚至,就连《新闻》上也专门点评,说十七郎和神仙妹妹是郎才女貌,天造地设的一对,还公开催促,让墨瑾公子快点让这一对璧人成亲。 甚至,街上还有不少铺子都闻风而动,都做了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小陶人儿售卖,引得汴京的小郎君和娘子们争相购买。 书房里,杨蔓娘一边研磨,一边考虑接下来的剧情,不得不说,千夜身份的事情,还有嫁人的事情,现在写还为时尚早。 她打算,先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先好好的谈一场纯纯的恋爱。如今的小说话本儿,男女主角一相遇,就开始考虑结婚生子,直接跳过了恋爱这个程序,但杨蔓娘不打算这样。 所以,新章节里,杨蔓娘详细的描写了十七郎和千夜每一次相处,他带她去吃瓦子里的美食,看蹴鞠和相扑表演,教她怎么嗦田螺,怎么打锤丸。他骑马带她去郊外,看牛羊成群,看美丽的花海,送她蒲公英编的戒指,自制的风车。他带她飞上上清宫的屋顶,在美丽的夜色下,一起看烟火,坐在屋顶上看星星,教她吹奏那首《星河碧波曲》。 第82章 当然不! 这可是男主事业文, 中状元怎么能算男主的结局呢?这只是开始啊,当然要继续写男主做官,继续奋斗了。 按着惯例, 大宋状元及第, 在初授官职之时, 一般是从六品或正八品官, 具体职位包括将作监丞,大理寺评事,判官、推官、著作郎这些。虽然这些官职都不算显赫, 但却是步入仕途的重要起点,也是进士们锻炼才干的极好机会,若是做的足够出色, 升迁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比如, 大宋太宗时代的名臣吕蒙,他当初考中状元后, 最初就被授予的职位就是从六品的将作监丞,之后很快便担任皇帝的制诏,翰林学士、参知政事、户部尚书、最后更是三次登上了相国之位, 封许国公, 授太子太师。 所以,十七郎状元及第后,最初被封为大理寺评事,也就是现代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一年之后又因为其出色的能力和才干, 被皇帝器重, 很快便破格提升他为从五品大理寺判官。 其升官速度,已经达到了他这个年代的年轻人所能做到的极限。 但是,在感情方面呢?他依旧是单身, 没有成亲,身边也没有一个妾室和通房,他拒绝了族长杨老大人的安排,也婉拒了上司和同僚的提亲。 是的,他已经有了意中人。 “什么?你要去于阗,那是在哪里?” “于阗在汴京的西面,是一个西域之国,那里地势低很热,毗邻且末、鄯善,莎车,盛产美玉,还有你喜欢吃的葡萄。” 因为文武双全,办事干练有能力,所以,十七郎很快便在所有的新科进士中脱颖而出,得到皇帝的青眼和信任,安排他作为使节,护送四皇子出使于阗。 “那里,很远吗?” 千夜的眼中闪过一抹担心,心中万般不舍。 “很远的,圣上让我明日就要出发,一来一去应该要半年,可能要错过你的十七岁生辰了。” 十七郎的眼中闪过一抹歉意,还有七日便是千夜十七岁的生辰了,他原本是打算生辰当日和她表明心意,再商议去她家提亲的,如今看来,只能等从于阗回来了。 他望着千夜美丽的脸庞,语气郑重的许诺道: “你放心!” 十七郎没头没尾的说了一句你放心,但千夜却明白了,可女儿家的羞涩,还是让她故作矜持。 “没头没尾的,你叫我放心什么?” 十七郎笑了,解下腰间的洞箫递给她: “等我回来你就知道了!” “才不要等你哩!” “那就我等你!” 这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一语成谶。十七郎和千夜都没有想到,两人最后的这句话,后来竟然成了真。 按着原本的计划,十七郎半年便能回到汴京,但是因为中途出现了变故,回来的中途遇上了马匪,使团整整推迟了一个月才回到汴京。 他成功的交接了差事,被龙颜大悦的皇帝,破格升为正三品中书侍郎兼翰林学士。 这是真真正正的破格提拔和重用。相当于负责朝廷事务的同时,还兼职给皇子们授课。虽然,现在还没有立太子,但是未来的太子,肯定会从他所教授的众皇子中而来。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杨卿臣也算是为王者师了,这几乎是这个年代的读书人的最高理想和目标。 可以说,十九岁的杨卿臣,深受皇帝的看中,他的仕途像坐火箭一样的顺利而高速,是大宋官场冉冉升起的权力新星。 此刻的他,恨不得飞奔到上清宫去见千夜,向她表明心意,和她一起分享这份喜悦。 “爱卿此行有大功于国,先不要急着告退,你被西域的风沙吹了大半年,也该享受一番中原的富庶繁华才是。哈哈!今日是我纯懿公主和西夏王太子成亲的日子,朕在宫中赐宴,爱卿还是先随朕一道去赴宴才是。” 皇帝显然是非常欣赏他的,自然不肯让他就这么出宫。 “是。” 杨卿臣只好克制住心中的急切,整理朝服,随皇帝一道来到大庆殿。 杨卿臣到的时候,大庆殿已经坐满了人,皇帝,皇子公主,后宫嫔妃,来自辽国、西夏、高丽、大理、大食、金国,回纥、于阗,三佛齐国、真腊的各国的驻京使节,还有朝廷的文武百官、各州驻京城的进奏官汇聚一堂,但他还是一眼就看到了坐在长公主身边,一身大红嫁衣的千夜! 杨卿臣瞬间愣住了。 她怎么会在这里! 他怀疑自己是太想念她了,以至于眼睛出现的错觉。 “哈哈,爱卿还不认识吧,我来为你介绍,这位就是长公主的女儿,咱们大宋的纯懿公主,千夜一直在上清宫修行,一个月前,朕为她定了亲事,才搬到宫中居住。” 看杨卿臣盯着千夜发呆,皇帝笑呵呵的介绍道。 “皇姐,千夜,这是朕的中书侍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 千夜,不,冷千夜,她居然是长公主的女儿! 看着一身嫁衣,挽起发髻的千夜,杨卿臣宽大的朝服袖袍下,紧紧握住拳头不让自己失态,恪守君臣之间的礼节。 “公主殿下!” “杨大人!” 他们起身,隔着宴会的长桌,彼此生疏的行礼问候。明明距离如此之近,却像是隔着银河。 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不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我心悦你。 而是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 杨蔓娘在这一章节的最后,引用了这句泰戈尔的诗,顿时让无数读到新章节的大宋读者泪崩了。 “啊啊啊!这是什么鬼啊!怎么会这样啊!千夜居然是公主,千夜居然嫁给了别人!神仙妹妹喜欢的明明是十七郎!” 曹溪是看着两人一步步相识,相恋的,虽然还没有互相表白,但在她看来这都是水到渠成迟早的事儿,等十七郎回来肯定要成亲的。 如今十七郎回来了,也走到中书侍郎的高位,神仙妹妹也满十七了,眼看着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谁想到猝不及防的,却突然来了个什么狗屁西夏王太子! 这谁受得了! 心悦之人成了别人的新娘,这么刀的剧情,顿时让曹溪破防了,感性的她忍不住攥着手里的朱雀门小报,又气又哭: “怎么可以这样啊!神仙妹妹好可怜,才离开了那个牢笼,就要远嫁他乡!还要跟十七郎分开!啊啊啊!不可以!十七郎把神仙妹妹抢回来,一起远走高飞!” “应该不可能了!书里写了是西夏王太子看上了神仙妹妹,要求娶的,这是皇帝下的旨意,又关系到边境的安定,就跟昭君出塞一样,就是和亲!是关系到两国的大事!十七郎这个时候若是抢回神仙妹妹,肯定会引起战争的。” 一旁的曹韵也很伤感这个结果,但还是理智的分析道。 “况且皇帝又那么看中他,连续两次破格提拔,他要是这种时候带着神仙妹妹私奔,就有负皇恩了!哎!其实他也两难,一边是心爱之人,一边是君恩如山。” “可是,这也太过分了,十七郎就不能早点回来嘛,神仙妹妹就是一个月前定亲的,他要是按时回来肯定能赶得上的,神仙妹妹就不会嫁给别人了!” “就是!或者他离开之前就去提亲多好啊!为什么要这样啊,现在木已成舟都错过了!明明心悦彼此,却不能在一起,明明在大宴上相见,却是世上最遥远的距离!神仙妹妹要成为别人的妻子了!” “哎,她们初次见面的时候,神仙妹妹就说她师傅说,她十七岁前不能见生人的,不然会有劫难,果然有了,就跟命中注定似的。” “哎,好可惜啊!不会就这结局了吧?事情应该还会有变化吧?” 曹家小娘子都一脸难过,内心期冀着奇迹的发生。 而相比于女子这边的伤感和难过,男读者们都被这种女友嫁人,新郎不是我得剧情给刀了,各个拍着桌子义愤填膺。 “不行!神仙妹妹怎么能嫁给那个劳什子西夏王太子!公主就是要嫁给大宋状元郎的!” “就是!自己的女人,怎么能嫁给别人!十七郎要是个男人,就用武艺去把神仙妹妹抢回来,带她远走高飞!” 可以说新章节一出,市井中骂声和唾沫起飞。而且按着惯例,朱雀门报房又被扔石头了。 对此,朱旭已经摆烂了,砸就砸吧!反正也不是头一回了! 一封封读者来信,像雪片儿一样飞到了朱雀门报房,又飞到了杨蔓娘的书房里。 其中一半是求她的,求她改一改,不要让神仙妹妹远嫁,让她和十七郎有情人终成眷属。另外一半则是威胁,说如果她敢把神仙妹妹嫁给别人,那就要她好看! 额,杨蔓娘看罢这些信,也是忍不住亚历山大,但是该更新还是要更新。 喝了口水,提笔蘸墨,继续往下写。 大宴第二日,便是纯懿公主远嫁的日子。 汴京郊外的长亭里。 不光皇室成员,还有十七位在京三品以上高官也都来送别,杨卿臣站在送行官员的队伍里,眸光复杂的望着辇车上的千夜,明明内心已经心如刀割,天翻地覆了,却只能站在那里,在旁人看来,他只是比平时沉默了一点,没有人会觉得奇怪。 皇恩深重,教他无法选择。可世间又安得两全之法? 公主辇车上,千夜也回望着人群中一身朱紫官服,如芝兰玉树般的十七郎,眼中闪过一抹浓重而深刻的感情。 寂寥的秋风轻拂长亭外的古树,一片片黄叶从枝头落下。是风的追求,还是树的不挽留? 第83章 瑟瑟秋风中。 十七郎一身朱紫官服, 独自站在京郊的长亭外,望着送嫁队伍的远去,那背影是那么的孤独与寂寥。 “我感觉好难过啊, 我以为结局会不一样的, 最后会有反转的, 结果竟然没有, 神仙妹妹她真的和亲西夏了,怎么会这样啊!” 看到这里的曹溪,心里又是难受又是郁闷: “她跟那么多人告别, 就为了跟他告别,为什么就不能有情人终成眷属,那个西夏太子能不能去死啊!” “就是!怎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为什么啊!十七郎就不能任性一次吗, 就不能像第一次在书院后山见到千夜的那样,直接带她走吗?” 族妹曹绵也难受的捂着胸口: “我不在乎什么克己复礼, 不在乎什么忠君和皇恩,神仙妹妹真的对他情根深种啊!我就想他抛开一切,和神仙妹妹在一起, 呜呜呜。现在神仙妹妹离开中原了, 西夏远在千里之外,这一别,他们此生还能再见面吗?” “十七郎太冷酷了,神仙妹妹都和亲了, 他居然没有流一滴眼泪。” 曹晴也难受起来, 忍不住忿忿的道: “果然,男人都是铁石心肠,我再也不喜欢他了。” “他不是铁石心肠。” 一直沉默的曹韵, 语气幽幽的道: “人太难过了,是没有眼泪的。十七郎虽没有哭,可是我看到了他心里的那颗眼泪。” 曹韵这句带着文艺色彩的总结,顿时让众人一静,心里五味杂陈起来。 不过。 相比于曹家小娘子们的伤感和可惜,男读者这边的反应,可以说让人始料不及。 一大清早,东主朱旭坐着马车来到朱雀门报房,心虚的东瞅瞅西望望。 半晌,有些诧异的道: “老贵,报房居然没事儿吗?” “东主说什么啊?报房能有什么事儿?” 大掌柜朱贵一脸黑线,外加不解加无语,哪有做东主的,天天盼着自家报房有事儿的? “咳咳。” 对上朱贵的眼神,朱旭也觉得自己这问法有点问题,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轻咳了一声: “我是说,昨儿晚上报房没人扔石头什么的吧?” “额......没有。” “那就好,那就好。” 朱旭顿时松了一口气,他还想着杨蔓娘昨天的那一章,神仙妹妹不是和亲去西夏了么,会不会又让读者生气,来报房扔石头了呢! “不过......” 听到这俩字,朱旭刚松的那口气,顿时又提起来了: “不过什么?” “不过,昨晚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扔石头了!” “啊?这......” 朱旭顿时愣住了。 ...... “什么?西夏人的驻京会馆?被人半夜扔了石头?还射了火箭?肇事者还似乎是一群太学生?” 开封府衙里,听了手下捕头林七的禀告,府衙右少尹张子清一脸懵逼。 作为开封府主管司法办案的二把手,为什么手下嘴里说的这些字分开他每个都认识,可是组合在一起,怎么就听不明白呢? “是的,大人,来府衙告状的西夏驻京使者是这么说的。” “哦,是因为什么缘故?砸伤人了吗?” “卑职听说似乎是因为看了墨瑾公子的书,具体倒是不晓得。倒是没有伤人,不过西夏会馆的牌匾被烧了,所以他们觉得不安全,要求咱们府衙去太学缉拿人犯!” “哼!什么人犯!什么时候开封府的事情轮到西夏人指手画脚了。” 张子清眉头一皱,不悦地道。 “可是.....” “可是什么?” “那使节说,若是大人不抓人,后果自负。” “哼!敢威胁本官!不理会他们!我倒要看看什么后果自负!” 张子清气呼呼的一拍桌子,打发走了捕头林七。 旁边的幕僚杜威有些担心的劝道: “这样恐怕不妥啊!不如,大人不然还是给西夏人一个面子,派人去太学随便随便问问,做做样子吧,西夏人不好惹啊!” “西夏人不好惹,太学生就好惹吗?” 张子清哼了一声: “哼,若是我大宋在西夏的会馆被烧,西夏人会给咱们一个交代吗?” “这......这话是” “哎!老杜你就别劝大人了,太学可不是软柿子,太学生和西夏人的事儿,连官家都管不了,大人又能怎么管?” 另外一个幕僚孙嘉闻言起身劝道。 三年前,西夏在汴京建立了驻京会馆,这些会馆里的驻京使节和士兵们骨子里便瞧不起大宋,所以出行常常对宋人恶语相向,买东西不给钱已经是家常便饭,动辄还要鞭打商贩,掀翻摊子,让无数汴京人敢怒不敢言,连官府也不敢管。 后来,一个大宋卖柴鸡蛋的商贩于三儿,在虹桥桥市被两名西夏士兵掀翻摊子,当街鞭笞,打的死去活来。一个名叫张尉的太学生看不下去仗义执言,被那两个西夏士兵当街活活打死,砍下脑袋。 这件事,在大宋民间引起了极大的愤慨,但是,碍于西夏人的淫威,百姓们敢怒不敢言,都不敢出头,主管的衙门也装做不知道,不愿意去招惹西夏人,张尉的家人更是苦苦求告无门。 最后,是年轻的太学生们站出来了! 当时是七月初一,汴京的三千名太学生围在皇宫门口抗议,在黎明中敲响了登闻鼓,吸引了将近一万多人抗议逼宫,皇宫中大臣们面对这样的情况都束手无策,最后是皇帝妥协了。下旨要求西夏驻京会馆交出凶手,最后,那两名凶手被群情激奋的太学生们用棍棒打成了肉泥。 从那件事之后,无论是西夏人高丽人金国人,还是辽国人,在汴京做事都收敛了很多。 也是那一次,太学生们的勇气血性和团结,让无数汴京人敬佩和感动,也使得他们成为汴京在野的一支庞大势力。所以,太学的事情都是由学正和太学生共治,一般情况下,连官府也不敢随意去太学抓人的。 所以,张子清也根本不可能去太学抓人的!他可不想做西夏人的走狗,最后被太学生们揍死!还没人同情! “可他们毕竟烧了西夏人的匾额啊,闹出事儿来,总得有人出来抗事儿哪!” 杜威还是有些担心,出主意道: “那不然,柿子捡软的捏,咱们找那个写书的墨瑾公子开刀吧,她就是始作俑者,这事儿还不都是因为她的书才闹起来的?” “你想死你就去!” 张子清闻言,顿时愤怒的喷了他一脸,直接一甩袖子走了。 留下杜威一脸不解: “老孙,这?” “老杜啊,你也是傻了,什么叫柿子捡软的捏,你看看那墨瑾公子是软柿子吗?” “怎么不算呢?她不就是个写话本儿的女流之辈吗?虽然在汴京有些名气,可是也没有一官半职的,抓来问一问又能怎么样呢?” “哎!老杜,你啊你啊!” 孙嘉拍了拍杜威的肩膀,无奈的道: “你可真是.......你只瞧着人家是女流之辈,却不想想她写的东西,把多少男人都比下去了!你倒是瞧瞧,如今汴京有多少人喜爱她,人家有十几万的读者,随便办一个签售会,就几千人抢着买,随便发一个小句,半个汴京都在讨论。她在汴京的号召力,如今可不比太学生差哪!你今儿这般毫无理由的把人抓来,明儿这事儿就得上各家小报,不到一个时辰,咱们府衙就得被那些看书的人围了,搞不好你我二人,都得被人揍个半死。” “啊!这......这女子居然这般厉害么!” 杜威瞬间哑了,他先入为主了,竟从没想过这一层。 见他不说了,孙嘉笑呵呵的劝道: “民心可畏,咱们可不能瞧不起女人哪!” “额......好吧,那这事儿倒是不好办了。” “倒也没什么不好办的。” 孙嘉眼珠儿一转: “老杜你刚才有句话倒是说对了。” “哪一句?” “柿子要捡软的捏。” “额......你是说......西夏人?” 这时候杜威倒也反应不慢,想了想,瞪大眼睛有些不可思议的道。 “对!” 孙嘉嘿嘿一笑: “反正墨瑾公子和太学生咱们都惹不起,我看这事儿还是拖一拖,让西夏人吃个哑巴亏吧!” 发生在开封府衙的事情,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她这会子正合放假回来的老三杨盼娘在厨房腌菜,是的,你没听错,腌咸菜和酸菜。 今儿个是九月十六,霜降的日子。 汴京的气温开始大幅度降低,早晨在外面呼出一口气也变得白白的,人们出门也换上了御寒的冬衣。晚上睡觉已经开始点火盆儿了,地面有积水的地方,早晨起来已经开始霜冻了,在熹微的晨光下,远远望去,就像地面上铺着一面面晶莹剔透的小镜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汴京的冬天就要来了。 所以,腌菜的日子也到了,这个年代,没有超市没有冰箱,腌菜是家家户户必不可少的活动,毕竟,对于普通人家来说,每天吃地窖里的秋菜,未免有些过于奢侈,还是搭配了腌菜吃,才能更心安理得一点。 杨蔓娘家如今虽然不至于如此,但是腌菜还是必须要有的,偶尔吃一次调节一下胃口,而且冬天做大肉酸菜也很不错。 昨儿个老二杨士林又雇了一辆牛车,去潘楼买了一车的霜菘和芦菔,又买了两个积酸菜咸菜的大缸,姐弟三个连夜将霜菘和芦菔洗干净控水。 到今儿个水分也干了,倒是正好可以腌菜了。 “大姐,反正活儿也不多了,不然我来做,你去书房写稿子吧!” 前些年在南熏门的时候,姐弟三个每年冬天就靠吃各种腌菜叶子过日子,所以,老三杨盼娘腌菜的水平还不错。 第84章 “啊?十七郎去西夏?真的吗真的吗?他要怎么去啊?是做使节吗?” 杨蔓娘话音刚落, 老三杨盼娘便瞬间激动扔下手里的盐罐子。 双眼发亮的道: “哈哈,大姐,他们俩真的还能再见面呀?他们后来是不是在一起啦?” “额.......” 面对喜笑颜开的老三杨盼娘, 一连串的连珠炮式的提问, 杨蔓娘顿时噎住了, 脑子有些混乱。 我刚才说的是这个意思吗?额, 莫非我说的真的是这个意思? 问:和忠实读者住在一起是什么感觉? 答:随时随地有被套话剧透的风险。 解决办法:支支吾吾,顾左右而言他。 “对了,马上入冬了, 你们文绣院冬天放长假吗?” “到过年才放假哩。对了大姐,神仙妹妹......” 显然,转移话题失败。 杨蔓娘正头痛的时候, 外面传来了有节奏的敲门声儿。 “咚咚咚, 咚咚咚!” 杨蔓娘顿时松了一口气: “我去开门!” 来人正是东主朱旭,不过他还带了一个人。 “杨娘子, 这位是之前我跟你说的那位春月班的班主。” “林班主,这位便是墨瑾公子。” 门一开,朱旭便连忙给双方介绍道。 “鄙人林春月, 见过墨瑾先生。” 这位叫林春月的班主, 年纪约莫二十三四岁,长得非常的秀气,脖颈尤其的修长,举手投足间有一股子说不出的风流雅致, 看到杨蔓娘年纪轻轻, 微微有些惊讶过后,便率先拱手行礼。 半个月前,朱旭便跟杨蔓娘提过, 说《杨卿臣的随身师父》太火爆了,汴京最出名的春月班打算将其改编成戏曲,问她是否同意,当时杨蔓娘考虑比较了一番后答应了,原本她是不打算彼此见面的。只是对方非常客气有诚意,想上门感谢,而且这个年代的人都是很注重礼数的,杨蔓娘若是反复推拒倒是显得瞧不起人了。 所以,便有了今日的拜访。 “唔,幸会幸会,二位请进来坐吧。” 杨蔓娘连忙还礼,将人让进了前院客厅,让老三杨盼娘上茶。 “知道先生喜静,原本不该唐突上门打扰的,只是先生允许春月班改编十七郎和神仙妹妹的故事,我心中实在欢喜,先生为人大度敞亮,我却不能不懂礼数,所以今日便略备薄礼前来,感谢先生给春月班这个机会,还望先生不要怪我唐突,敬请笑纳。” 这个年代的人,做事讲究规矩和礼数。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故事,可以说是传遍了汴京,有非常好的受众基础,是改编戏曲的绝佳本子,基本上,汴京就没有哪个戏班子不想争取这个机会的,所以林春月得到了这个机会自然激动,自然也必须亲自上门感谢,这是做这一行的规矩,否则将来也会被同行耻笑。 “林先生不必过谦,我也是久闻春月班的大名,看过你们的《罪虬龙》和《打金雀》,知道班主有这个能力改编,才将话本儿授权的,这次也算是互相成全吧!” 杨蔓娘这话倒不是客气,这几个月随着《杨卿臣的随身师父》越来越火爆,有五六家戏班子都托人问这个事情,她一直都没有答应,如今的她倒是不缺银子,自然不愿意将自己辛辛苦苦写的东西让人胡乱糟蹋,也是精心挑选对比之后,才选中了春月班。 “先生这话,实在让春月荣幸之至,我一定会好好改编,务必不辜负先生的信任。” 林春月顿时脸红了,连忙起身行了一个大礼。 达者为师,杨蔓娘虽然年轻,但是在话本儿届的地位,可以说是举足轻重,林春月能得到她的肯定,自然是心里高兴至极。 之后,在朱旭的陪同下,二人一边喝茶,一边又深入的聊了聊话本儿的改编,差不多一个时辰,林春月才一脸意犹未尽的告辞了。 送走了朱旭和林春月,天都黑了。 杨蔓娘最后到底没有再和老三一起腌菜,而是回到了书房赶稿子。 温暖的书房里,她坐在玫瑰椅上,一边研磨一边写后续的情节。 虽然最近收到的很多读者来信,都要求她继续写神仙妹妹去西夏的过程。但既然十七郎是话本儿主角,这又是一本男主事业文,那男主就不能过度沉溺于男女私情,神仙妹妹的事情,从和亲之后,自然也就告一段落了。 不过,这件事对于十七郎也不是没有任何影响,最直接的便是他不再笑了,其实他本来就是比较沉默的性子,只是如今性格变得越发的冷峻了,任何人都难以亲近,从名满京华的十七郎变成了冷面中书侍郎。 但是对于朝政的处理,他却越发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成为皇帝最信任也最最器重的臣子。 在接下来的五年里,他在皇帝的支持下,一路做到吏部侍郎,吏部尚书的位置,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刷新朝政,他就像一个不知疲倦的机器,把自己所有的精力都倾注在了繁重的朝务上。 五年又五年,赏识他支持他的皇帝驾崩了,立了九岁的心爱幼子为新帝,那时候的杨卿臣已经荣升相位,为了保证幼子能顺利继位,先帝临终前,封他为顾命大臣,太子太傅,同时又加封他为摄政王,枢密院太尉,掌管全国兵马。 此刻的十七郎,已经二十九岁了,十年的为官生涯,让他整个人更加的深沉内敛、举手投足间气场强大,他站在了帝国的顶端,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甚至,被新帝尊为相父。 但是他依旧孤身一人,这么多年,偌大的摄政王府,依旧没有一个女主人,让无数汴京女郎为之神伤。 年幼的新帝即位,边境毫无意外的蠢蠢欲动。 一个月后,八百里加急传到汴京,西夏寇边。 为此朝中主战主和的大臣们议论纷纷,最后当主和派占据上风,要求再次送公主和亲时,杨卿臣头一次在百官面前露出了摄政王的威仪和强硬。 “绝不议和!” 他站在高高的金銮殿上,几乎无限接近明黄的摄政王服饰,刺痛着无数人的眼睛。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如今天子年幼,先帝既然托孤本王,那么就由本王来替幼主守国门,替先帝守大宋江山社稷。” 他手按腰间的剑柄,目光冷酷的望着玉阶下的众臣: “胆敢言议和者,斩!” 从此之后,朝中无人再敢议和。 也是从此之后,他失去了清流的支持,他们散布他的谣言,说先帝选错了人,说他把持朝政有不臣之心。他变成了他们口中的篡逆之辈,将他比作篡汉的王莽董卓之流,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曹操,让他的名声在不明真相的百姓眼里急转直下,凶名赫赫,甚至可止小儿夜啼。 但是这些,都没有让杨卿臣动摇,他没有任何的辩解。率领五万大宋军队,亲自出凤翔府,一路北上河中府延安府,最周在银州遇见了西夏军队的先锋。 杨卿臣一身戎装,骑在高大黑色西域骏马上,大风吹动着他头上的红色盔缨,战刀和出征的将士们的长枪交击。 “将士们!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无休止的战乱让我们始终无法和亲人真正团聚,遥想延州的三川口之战,多少我大宋忠魂埋骨他乡!再也无法回到故乡,儿郎们,今天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抗击西夏,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 这一战,持续了一个月,杨卿臣率领宋军成功的拦截了西夏的军队,斩杀了西夏先锋大将,并杀敌一万五千,将西夏军队赶出了大宋。 一年后,西夏和金国结盟,分别从兰州和燕山府进攻大宋,杨卿臣紧急和高丽达成战略联盟,由高丽从辽阳府牵制金国,和高丽前后夹击,历时三个月共同击退了金国大军。 两国一起瓜分完战利品之后,他亲自率领十万大宋军队穿过陇右,踏上了西夏的土地。 ...... 这一日,杨卿臣在帅帐里看着地图,这时,一名军士来报: “殿下,西夏的议和特使到了,要求见您。” 杨卿臣率领大军来到西夏,在西凉府遭遇了西夏十六万军队的拼死抵抗,双方历时十一个月,在西凉府大战了十二场,均互有胜负,一直僵持不下,谁也无法彻底战胜对方。 所以这种情况下,为了避免长久的战争消耗国力,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被周围的辽国,金国还有高丽等乘虚而入,所以,双方自然要罢兵和谈了,重新确立边界线。从古至今,国与国之间就是如此,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抵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带他进来吧!” 片刻,士兵将一名身材高瘦的西夏文官带了进来,他上前躬身施礼,用一口流利的汉语道: “西夏行军司马参赞田澜,参见摄政王殿下。” 杨卿臣听他能说一口汉语,神色温和的点了点头,对他道: “使者无需客气。请坐吧!” “多谢殿下!” 西夏使者在杨卿臣的下首坐了下来,这时,杨卿臣忽然发现他有点眼熟,有些好奇的道: “这位使者,我见过你吗?” 田澜笑道: “殿下好记性,十二年前,纯懿公主离开汴京来西夏的时候,在下就是护卫的一员。” “哦。难怪,本王会得你有点眼熟。” 杨卿臣的神色顿了一下。 这位使者不经意的话语,让他的思绪瞬间回到了十二年前,想起了那年长亭外格外萧瑟的秋风,想起了,她。 第85章 “怎么样?我这么写, 不会被人扣个禁书和妄议朝政的帽子吧?” 朱雀门报房,二楼。 杨蔓娘喝了一口观音茶,笑着问朱旭道。 她本来是不打算写十七郎成为摄政王的, 只让他做掌兵权的太尉, 但是又考虑到他所做的事情, 必须要有足够的决策权才可以, 否则便很难在逻辑上顺畅,所以为了话本儿的可读性,还是坚持这么写了。 不过把存稿交给朱旭之后, 她还是跟他咨询了一下其中的尺度问题,毕竟朱旭能经营朱雀门小报多年,自然背后也是有靠山的, 对于把握朝廷在这方面的管控, 还是很有经验的。 “呵呵,娘子放心吧!这是大宋, 又不是焚书坑儒的秦朝。所谓禁书,说到底还是书本身给官家的感受罢了,官家不喜欢你的书, 你就是禁书, 喜欢了那就无所谓。咱们当今圣上,对于文人和写书一向都是很宽容的,早年就亲自说过文人写书写诗的尺度,写书只有一条禁令, 那就是不可以抨击大宋太.祖和历任皇帝, 其他的便无所谓了。” “而且,凡事必有因由,所谓妄议朝政, 都是朝廷上官员之间互相攻歼对手的由头,娘子不是男子,也不是朝廷文人,说你妄议朝政并没有什么好处,自然不会有人损人不利己,冒着得罪汴京十几万读者的风险,拿这个做文章的。” 朱旭哈哈一笑,不在意的道: “更何况,娘子话本儿里写的是大宋打败西夏,又不是西夏打败大宋,只要还有点血性的大宋人,看了都只会欢欣鼓舞竖起大拇哥,除非他是西夏探子。” ...... 不得不说,朱旭不愧是在报房浸淫了两代之人,他的判断果然很精准。 杨蔓娘的话本儿新章节第二日一经发出,顿时在市井中引起了一片好评。新章节非常的具有感染力和煽动性,基本上看了新章节的大宋读者,都忍不住心潮澎湃。 “哈哈!痛快!十七郎用兵如神!不光打败了西夏先锋,还带兵去了西夏!” “不愧是十七郎!文能考状元,武能做太尉!生子当如十七郎啊!” “干!儿郎们,我要你们和我一起,马踏连营,让我大宋百姓永不再受战乱之苦!看到这句话,真的让人热血沸腾啊!” “不错!我看到这句话的时候,也感觉心跳的厉害,胸中好像有一股子热血在沸腾!尤其是十七郎说的那句话,大宋百姓苦西夏久矣!咱们大宋多少忠魂埋骨他乡!当年我祖父当年便是被西夏人杀死的,再也无法和我们这些亲人团聚!我看到那里,简直恨不得追随在十七郎麾下,做一名小卒,跟他一道杀上西夏!” “对!若是真能追随在十七郎麾下,此生无憾矣!” “俺也一样!” ..... 皇宫,大庆殿。 虽然如今已经入冬了,外面冷的冻耳朵。但宫里是有地龙的,所以,大庆殿里依旧温暖如春。 东北角的嵌金兽头香炉里,青烟袅袅。 一名举止优雅,皮肤白皙的中年男子身穿秋香色的长袍,头戴纱帽,正坐在殿中熏笼旁的檀木玫瑰椅上。 读着手中的小报,神色若有所思的道: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话本儿里十七郎所说的话,倒是颇有气节和担当,这墨瑾公子虽是女子,倒是胸中颇有丘壑。” 说话之人,正是当今官家。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这一句为后世所传诵的典故出自明朝,当年大明永乐皇帝朱棣迁都北京,以御北方之敌,便是“天子守国门”的实例。而后来明末崇祯皇帝在城破之际宁死不逃,吊死在煤山,临死前留下遗言,任由李自成及其部下分裂自己尸身,也不要伤大明百姓一人,便是“君王死社稷”之悲壮。 大抵掌控天下的君主,无论平庸还是贤明,内心总是有那么一瞬是相通的,所以普通百姓还不觉得,但官家读到这里,却感受到了这一句所彰显的君主的英勇与担当。 忍不住有些感概的道: “若朕有十七郎这样,可以出将入相的臣子,那......” 听话听音,官家的后半句话虽然没有说完,但其旁边弓着身子的内宫总管李齐,却明白了他话语里的未尽之意,也明白了他对墨瑾公子浓浓的欣赏之意。 闻言笑着回道: “圣明无过于皇上,咱们大宋虽无十七郎,但您手下也忠臣良将如云哪,而且这两日,臣听兵部刘尚书说,看了墨瑾公子这本书之后,这两日有不少武学学子,都报名要求去边境驻守,可见我大宋人才济济啊。” 作为官家的心腹,李齐能做到内宫总管的位置,可不是光伺候人就行的,毕竟宫里会干活的内侍宫女多的是。他能爬上这个位置,更多是靠的能及时领会官家的心思。 比方昨日,就有一位御史台的官员,觉得墨瑾公子一介女流之辈,写的书有煽动民意之嫌,上书提请官家封禁她的话本儿,但这位善于揣测上意的内宫大总管却对此嗤之以鼻,作为一个宦官,李齐不像一些官员那般迂腐,瞧不起女人的能力,看到女人出头就喊打喊杀的。 他久在宫廷之中,深知女人的手段,一点儿也不比男人差。所以看人看事早已超越了男女,也更客观,并不觉得这样激励民心的话本儿有何不妥。更何况这位墨瑾公子虽然是一介女流之辈,可却是三生有幸得到了官家的关注,而且还不是男女之情的那种关注。 或许,这位墨瑾公子自己都想不到,几个月前那日她在黄尖嘴儿茶楼里,那一番关于人是否能穿越过去杀死自己祖父的高论,就让官家关注了她,后来一查之下,发现她居然就是墨瑾公子本人,官家当时还笑着跟自己说可惜不是个男子,不能入朝为官,可见对其欣赏。 所以,可以说墨瑾公子是官家看着一步步成名的,对其的期望,就如同一株自己亲自种下的小树苗,看着其一日日的长大一般,心中只有自豪和期待,又怎么可能亲自去砍了这棵树呢! 所以,后来正如李齐所猜测的那般,那位官员的奏本被官家直接否了。 “文人的笔,当真堪比千军万马。一本书便能振奋人心,引得武学学子人人奋勇争先,就不知这位墨瑾公子接下来又会如何写?” 官家将手里的朱雀门小报放到一边儿,神色颇感兴趣的道。 “这臣就不知了,不过按着臣的想法,为人臣者,乘事有功则赏。那十七郎受先帝厚恩做了摄政王,已是位极人臣,自然更要思报君恩,开疆拓土以报答先帝的知遇拔擢之恩才是。” 不得不说,李齐能做到内宫大总管是有两把刷子的,时时刻刻都把顶头上司放在第一位,就连看个话本儿也不例外,也要顺便表忠心拍龙屁。 “呵呵,你个老滑头。” 鲁迅先生曾说,一本红楼梦,经学家从中看见的是《易》,道学家则看见了淫,才子佳人们看见了情谊缠绵,而流言家却看见了宫闱秘事。 可谓是一千个读者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 杨蔓娘的这本《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是如此,市井众人从中看到了战争的残酷和牺牲,武学学子们看到了为将者的功名和荣耀,为人臣者看到了功名与地位,而作为上位者的皇帝,则看到了为君者的担当和勇气。 当然除了这些之外,还有更多的人,则更关注神仙妹妹和十七郎之间的后续。 比如曹家的千金曹溪姑娘。 今儿个是十月初一,汴京的冬天正式来临了,三日前已经下了一场小雪,气温骤降。为了避免冬天被冻掉耳朵,大宋人家每年这一日都有暖冬的风俗,家家户户都办暖炉会,大街小巷的空气中弥漫着各种美食的香气,这一日的曹家自然也不例外。 暖炉会上,男人们自去外间喝酒锤丸作乐,家里的夫人和女儿媳妇们,则各取所好,有的去赏梅,有的在里间围炉烤鹿肉,有的则自己动手涮鲜蘑野鸡锅子,尽享其鲜美的滋味儿。 “你们说,如今十七郎和神仙妹妹马上就要见面了,他们见面会怎么样啊?” 说话之人正是曹溪,屋里热,她脱了外头的织锦大毛衣裳,只穿着一身银红的袄子,一边烤鹿肉,一边有些好奇的道。 神仙妹妹和十七郎的事家喻户晓,汴京没有人不知道的,所以她这一句,顿时打开了里间众人的话匣子。 “一别十二年,有情人再见,自然是旧情复燃,互诉衷肠了。” “不可能吧,神仙妹妹都是西夏太后了,事关国体,两人应该没可能了吧!” “怎么没可能!十七郎可以接神仙妹妹回大宋啊!” “矫情!” 曹溪的三嫂刘绣儿喝了口米酒,一摆手大大咧咧的道: “那十七郎都守身如玉,旷了十二年了,两人见面自然要干柴烈火才对。” “噗!” “噗......咳咳咳!” 刘绣儿这角度清奇的虎狼之词一出,当真是男默女泪。对面的二嫂张堇和四嫂陆仙儿,才刚喝了一口暖身酒,就直接给呛到了,转身捂着帕子咳的上气不接下气。 姑娘们这边儿则更不必说了,全都沉默不语,只是一味的装听不懂垂头吃茶。 “好你个泼皮破落户儿,酒还没吃两盅呢,你倒是先发起疯了!” 大嫂子杨娇娇正好捧着一瓶红梅从外面进来,闻言哭笑不得的啐了她一口: “老太太和我不在,让你这个做三嫂子的带着她们姐妹们玩儿呢,你倒是好,不教些好的,偏没个正形的说这混话儿,也不怕让人笑话。” 第86章 发生在皇宫里的对话, 以及曹家暖炉会上的趣事,杨蔓娘自然是不知道的。 尺雪抵寸雨,瑞雪兆丰年。汴京城昨儿个晚上又下了一场大雪, 地面和房顶都银装素裹。老二杨士林要去报房没有时间, 所以她一早上起来吃罢饭, 就扫了一条出门的小路, 又去西厢房那边儿,把地窖上面的雪清理了一番。 此刻的她,穿着今年新做的羊皮裘和羊皮靴子, 头上带着暖帽,正和白绾绾在后院儿里用早晨扫起来的雪堆雪狮。 是的,你没听错, 不是堆雪人, 而是雪狮。 不同于现代人冬天堆雪人,宋人更爱堆雪狮这种有王者之气的瑞兽。十月虽然没有什么节序, 但一般遇到下大雪的日子,许多豪富之家都会办喜雪宴,邀请三五亲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伴着纷飞的大雪泡温室浴池, 联络感情之后还要堆雪狮、堆雪山,装梅花雪灯。 而普通百姓之家,虽不办宴席,也没有温泉汤池沐浴, 却也可以用澡豆, 皂荚或者草木灰烧水沐浴清洁,再在院子里堆一只象征着威武和吉祥的雪狮,辟邪镇宅。 “雪地里来了一群小画家, 嗯嗯嗯......小鸡画竹叶,小狗画梅花!” 雪狮的身子已经堆好了,杨蔓娘一边用准备好的炭块儿镶上眼睛,一边凭着记忆,断断续续的哼着不成调的儿歌: “青蛙为啥没参加?嗯嗯......它在洞里睡着啦!” “喵呜~喵喵喵!” 见主人高兴的唱歌,白绾绾也跟着凑热闹。猫脸上带着兴奋围着堆好的雪狮子喵喵叫,在雪地上留下一圈儿花瓣似的脚印,引得住在榕树上的孙大圣,也好奇的从窝里探出头来。 “叽叽,叽叽!” 杨蔓娘自然是听不懂外语的,不过这有何妨。在这样纯净的新雪天,有两只可爱的小生灵陪伴,已然是足够幸福了。 堆好了雪狮,送了榕树上的孙大圣一把松子和核桃。 杨蔓娘又花了一文钱,跟巷子里叫卖的卖花郎,买了两支红梅插在书房的细口大肚白瓷瓶里。便坐在桌边儿,看读者来信。她冬日里不怎么喜欢出门,看读者来信就是她每天最快乐的打发时间的消遣。 这两日报房那边又积攒了两大筐的读者来信,朱贵昨儿个下午专门用牛车给她送了过来。 杨蔓娘拆开第一封信,是一个叫曹七郎的人写的,这个人杨蔓娘印象很深,他是《杨卿臣的随身师父》的忠实读者,也是神仙妹妹的狂热拥趸,基本上每隔两天都写信,字迹很工整很有风骨,只是内容嘛,额,就......他总是在信里反复的问她本人是不是神仙妹妹,或者认识她神仙妹妹?又求她把神仙妹妹的住址告诉他,他发誓绝不会唐突佳人,只是觉得神仙妹妹像花一样美,想每天送自家暖房里的鲜花给她。 对于这个段誉似的有些痴的读者,杨蔓娘是又佩服又不知该如何应对,索性收在一边,直接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是一个叫“行不更名坐不改姓秦秋生”的人写的,是的,没错,就是这么长的一个读者名字。 这个叫秦秋生的读者,显然对自己的名字很自豪,而且他是一个比较理智的读者,一共写了满满三页纸的簪花小楷,客观的分析了皇太后还朝的可能性,认为自古以来都只有公主还朝,还没有皇太后回朝。若是神仙妹妹作为一国皇太后回朝的话,她究竟算是西夏皇太后,还是大宋公主?她要如何自处?西夏会愿意吗?大宋百姓能接受吗?分析罢了,在信的最后,这位读者写了一句,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罢罢罢!这只是话本儿,还是不要太残酷了,让他们在一起吧! 第三封是曹溪写的,是的,就是那个曹溪。 杨蔓娘如今和曹溪的状况就是,她认识她,她也认识她,她知道她是给自己写信的曹溪,可是她不知道她是收她信的墨瑾公子。这种在熟人面前披着马甲的感觉,总让杨蔓娘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 不过,心虚归心虚,该看的信还是要看的,曹溪在信的开头先是一顿彩虹屁狂夸她,说她这本书简直比以往除了《梦回盛唐》以外的任何一个话本儿都要动人,都要好看,实在是太有才了。看的杨蔓娘又是尴尬又是高兴。之后,便是可怜兮兮请求她,既然两人都要相见了,那就一定要让让神仙妹妹和十七郎在一起,一定要有情人终成眷属。最后信的末尾还一连写了好几个求求你了,让看信的杨蔓娘越发的心虚了。 赶忙放下手里的信,喝了一口杯里红糖姜茶压压惊。 然后提起毛笔,开始了每日雷打不动的话本儿存稿。毕竟,生活不只有读信的惬意时光,还有眼前未完成的话本儿。 上一章写到大宋和西夏要和谈了。 战争是促进和平的一种必要手段,战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赢得话语权,然后再坐下来和谈。而和谈,则是胜利者将有利于自身的条件,以书面的形式固定下来,让对方遵守。 如今大宋在这场战争中略占上风,那么在和谈中自然也是一样。 政治是一门妥协的艺术。白色的羊毛大帐内,布置得很简单,铺着三层厚厚的地毯,中间放一张长长的桌子,停战文本事先已经由双方共同敲定,用汉文和西夏文两种文字写出。 内容并不多,双方皆同意停火,作为退兵条件,西夏将给予大宋七万只羊和五万头牛作为战争赔偿,换取大宋军队撤出西夏。 自签字之日开始,三年之内任何一方都不得再挑起战争,让两国百姓休养生息,以马莲河为停火线,确定彼此的势力范围。毕竟,这场战争大宋虽然略占上风,却也不是完全压倒性的灭国优势,所以双方的用词都非常谨慎,比如马莲河为停火线,而不是边界,还有涉及到商人的问题,双方还约定,放开贸易,允许商人到两国之间贸易。 杨卿臣拿起了眼前的停战协议文书,仔细地阅读了一遍,主政西夏的皇太后冷千夜也是一样,拿起停战文本仔细阅读。 片刻,杨卿臣放下了文本,提起毛笔蘸了蘸墨汁,在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等的一连的串头衔下,正式签下了自己的名字:杨卿臣。放下了笔,旁边的文书官加盖了印章,对面的冷千夜也用毛笔签了自己的名字,同时加盖了皇太后印和玉玺,然后双方交换文本再签。 当最后一个红艳艳地大印落下后,西夏和大宋的新停战协议终于签署了。 公事结束,下属们都退下了。 大帐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杨卿臣坐在谈判桌后,目光望向对面一身白袍,头戴金冠的千夜。 恍然如隔世。 十二年前的秋天,面对她临行前的道别,他没有说一句话。当时,年少的他克制住内心汹涌的痛苦,心想只要他表露的愈少,那她就愈不会再挂念自己。 可兜兜转转,命运还是让他们再次相遇了。 在过去的十二年里,每当夜深人静之时,他想象过无数次和她重逢的场景,但从未想过是现在这般,隔着长长的谈判桌。 “你,还好吗?” 他终于还是先开了口。 “当然。”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时光经年,他已年过而立,她也不复当初的天真稚气,但岁月对她依旧是偏爱的,她的容貌一如往昔那般美丽。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四目相对间,那些过往尘封的记忆,似乎被打开了。 那个阳光明媚的中秋午后。 少女一袭白衣从芍药花后走了出来。一脸的天真稚气,却如同天上的仙子般出尘清丽。 “你是谁呀?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叫杨卿臣,是书院的学子。你呢?为什么在这里?” “我叫千夜,我就住在书院后面的上清宫!” 并肩坐在山石上,少女脸上的笑意天真烂漫: “我是乘着师傅不在,才偷偷溜出来的!” 周围的一切,似乎在这一刻消散远去。 记忆里那个站在芍药花下的少女和眼前之人慢慢重合,就仿佛时光回溯,又回到了十二年前的那个中秋午后。 “千夜。” 隔着长长的谈判桌,杨卿臣望着千夜,语气涩然: “你的心意......变了吗?” “从没有。” 对面的她毫不犹豫的道。 浮云一别后,流水十年间。欢笑情如旧,萧疏鬓已斑。望着他鬓边操劳征战的风霜,她的心仿佛被针刺一般的疼。 “那你......还愿意做我的妻子吗?” 杨卿臣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望着对面曾经的恋人。 他背脊挺直,眼眸深邃如寒潭,依旧如记忆中那般芝兰玉树,却也比当年更深沉更有威仪了。 千夜望着他笑了,欢喜的像一个孩子。 可是笑着笑着,她的眼底却浮现出晶莹的泪花。她多么想答应呀!十二年了!这是她从少女时候便有的愿望哪! 可她,终究不再是当年天真单纯的她。 沉默了良久,她还是轻轻的摇了摇头: “我不愿意。” 杨卿臣的眼圈瞬间红了,泪水在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强忍着不让它落下。 这一生,分明从出生时开始,便经历了那么多程度更甚此刻的苦难,却偏偏这一刻却如此的痛楚。 他紧紧的抿着嘴唇,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脆弱的仿佛一个稚子。 “千夜依旧是千夜,但永远不会有十二年前的千夜了。我是西夏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皇太后。这世上所有人都会谢幕,唯有权力永不长眠。” 第87章 “哎!这结果还真是出人预料啊!可我怎么看到这里, 又有点难过,可又觉得也挺好呢!” 曹家族学里,三姑娘曹韵语气有些感慨的道。 “我也是!” 坐在她前面的曹溪闻言, 也一脸赞同的道: “之前, 我觉得神仙妹妹最后能和十七郎在一起, 就是一个最好的结局, 但是看到这里,才发现,居然还能有另外一种选择, 唔,神仙妹妹成为主政西夏的太后,也很好啊!说不定她以后会成为吕后和窦太后那样的人物, 留名青史哪!” 曹溪之前还担心两人最后不能在一起, 专门给杨蔓娘写信呢,此刻却觉得自己之前的而想法太天真了, 墨瑾公子的安排反倒最合适。 曹晴闻言也一脸赞同的附和道: “我也觉得,别人终究都是靠不住的,你看当年皇帝和长公主关系那么好, 神仙妹妹还是长公主唯一的女儿, 都被皇帝舅舅送去和亲了,谁又知道她在异国他乡的艰难,十二年好不容易到了今时今日的地位,怎么可能再放弃呢, 那也太对不起自己了!” 年纪最小的小妹妹曹绵还没有被现实毒打过, 比较感性,有些接受不了这么虐的结果,一脸难过的道: “可是, 十七郎对她也是真心的啊,他用半生来等待她,都没有成亲!他少年时候吃了那么多苦,被人那么欺负都没有哭过,但是千夜拒绝了他,他哭了,天哪,看的我好心疼啊。” 大家虽然理解千夜的选择,但是本来心里就有些遗憾的,听了曹绵的感慨,也忍不住纷纷为两人叹息: “额,那倒也是,他们都没错,也都还心悦对方,但是太可惜了,时移世易,物是人非,现在的他们已经各自走上了不同的道路,十七郎要受先帝托孤,要为大宋鞠躬尽瘁,神仙妹妹也有自己的志向,只能说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这结局让我想起之前看墨瑾公子的第一本书,陆逸尘说的那句诗,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哎,若是时间永远停留在初见之时,该多好啊!” “人总要长大的。我倒是觉得,神仙妹妹虽然没有和十七郎在一起,但她这一生还是很圆满,既得到了十七郎的真心,又得到了至高无上的权力,又有哪个女人能做到呢?” “不错,神仙妹妹确实很让人羡慕。现实中又有哪个男人会像十七郎这样,用半生来等待一个人?又有哪个男人能有十七郎的心胸,愿意理解神仙妹妹最后的选择?” “你们说,既然神仙妹妹拒绝了他,十七郎会娶别人吗?” ....... “当然会!” 朱骷楼茶馆儿里。 满脸虬髯的祝老三一脸愤怒,蒲扇般的大手一拍桌子,忿忿的道: “必须娶亲!十七郎总得留个后!他可是摄政王,太尉,太子太傅,这么大的家业,怎么能没有人继承!” “就是!那千夜竟然为了权力,抛弃情郎,我实在是为十七郎不值!等她十二年干啥!他在大宋又不是娶不上媳妇!之前那大宋太后还说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的,那可是嫡公主呢!” 显然,相比于女人们的理解和遗憾,男人们则都无法理解神仙妹妹的选择,他们怎么也没想到一个女人居然会胆大包天去选择权力,这还了得,这可是他们男人的专利啊! 所以,这会子都看千夜不顺眼了,也不叫神仙妹妹了。 一个个义愤填膺的讨伐起来: “呔!果然最毒妇人心,这女人狠心起来,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就是,这千夜果然不是个好女人,不安于室!一点都不知道三从四德!” 可以说,杨蔓娘的新章节一出,满京哗然,汴京人对神仙妹妹的态度可以说瞬间两极分化。 女人们则更喜欢更心疼她了,男人们却恰恰相反,虽然不是全部,大几乎一大半男读者都很不爽神仙妹妹的选择,甚至很多男读者都写信要求杨蔓娘让十七郎也尽快娶亲的。 某种程度上来说,也算是爱之深,责之切吧。之前有多喜欢神仙妹妹,现在就有多不爽。 就连《虹桥小报》上,也有一个叫章公非张公的撰稿人,很是阴阳的点评了最新章节。 大抵意思就是,他原本是很喜欢神仙妹妹的,尤其是和亲之前的那次告别,让他看出了她的深情和身不由己,也让她在他的心目中地位非常的高。可是如今十七郎亲自求亲,她竟然为了权力拒绝了,难道之前的那般告别,都是惺惺作态不成?难道他对十七郎的感情是假的吗? 这篇评论还引起了许多男人的讨论和认同。杨蔓娘自然也是看了的,不过她却没有时间回应什么。 如今《杨卿臣的随身师父》也写了好几个月了,已经到了最后的大结局,她必须全力以赴。 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 这是杨卿臣人生最后一次踏上西夏的土地,也是他和千夜最后一次相见。 接下来的七年,他几乎把所有的精力都用在了大宋,一直在南征北战中度过,率军深入大定府,击败了北方的辽国,金国,南下成都府和泸州,征服了吐蕃诸部和西南夷,后南下泉州,乘船出海,击败了当地驻军,占据了琉球。 可以说,随着他的足迹,大宋的边境线在不断地扩张,他将大宋的历史翻开了新的一页的同时,他本人在军中的个人威望也在无限的拔高,是大宋将士心中当之无愧的军神。 十年午时正,汴京各大城门全部开启,迎接军队的凯旋。这已经是大宋的惯例,当年他第一次击败金国,才十一岁的小皇帝便亲率百官迎接他归来,时隔近五年,当他从琉球归来,十六岁的年轻皇帝,再次亲率汴京六品以上官员,来陈桥门迎接自己入城。 陈桥门外,杨卿臣在三千亲兵的护卫下,骑在高大的西域骏马上,横戈立马,望着皇帝身后朝服整齐,神色复杂的同僚们,面无表情。 这两年他不在京,皇帝身边之人的心思便越发的复杂,朝中多了两名叫于晖和张齐的官员,一直进言说自己功高震主,有不臣之心,要皇帝罢免自己的摄政王和太傅职位,削减自己的兵权,甚至,两年前在他即将战胜辽国的关键时刻,于晖甚至说自己要谋逆篡位,联名百官逼迫皇帝下旨召自己回来。 当时的杨卿臣距离京城太远,便一直隐忍不发。 这二人便越发的变本加厉,不断地给皇帝进谗言,试图离间君臣之间的信任,在市井和朝官中大肆抹黑自己,使得虽然他在将士们心中有着崇高的威望,但在汴京百姓和朝官的心中,却和王莽董卓无异。 杨卿臣没有下马,他一言不发,目光冷厉地投向了人群中的御史中丞于晖和张齐。 这笔帐是时候算一算了。 他这无礼的表现,让迎接的众官员都一阵愕然,面面相觑。 对此,杨卿臣并不在意,他举起马鞭一指官员中的于晖和张齐,身边的亲兵便如狼似虎地冲了上去,将这二人按倒在地,捆绑起来。于晖心中惊恐之急,他被按在地上,口中大喊道:“杨卿臣,你要干什么?皇上在此,你敢无礼吗?” 张齐则是吓得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杨卿臣向皇帝抱拳道: “陛下,于晖和张齐身为御史台朝官,不思勤于朝政,谨慎安民,却渎职枉法,构陷同僚,离间臣与陛下君臣之情,按军规,其罪当斩,我愿以此二人人头,祭先帝在天之灵。”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杨卿臣便一声喝令: “就地处斩!” 两名士兵踩住了于晖和张齐的头和身子,高高举起锋利无比的横刀,对准于晖二人的脖子一刀劈下,只听一声闷叫,二人顿时人头落地,脖腔中大量的鲜血喷出,附近的几名官员来不及躲闪,被鲜血喷了一身,竟吓得当场晕了过去。 士兵们把人头高高举起,大臣们才反应过来,吓得一片惊呼,一连后退了十几步。 杨卿臣看也不看,直接翻身下马,单膝跪在皇帝面前,高声道: “臣杨卿臣参见陛下!” ...... 三日前杨卿臣在陈桥门外,当着天子和数百朝臣的面杀人立威,无疑是给朝臣们一个警告,顺我者昌,逆我者亡。 此事顿时轰动汴京,也让他在民间的名声越发的妖魔化。 憎恶他的大臣都骂他嚣张跋扈,当着天子之面杀人,简直是汉末董卓,要篡皇帝之位。 可事实当真如此吗? 摄政王府,内院。 “亚父,你感觉如何?” 刚满十六岁的年轻皇帝,一脸担心的望着靠在塌上,面色苍白的杨卿臣。 作为先帝立下的幼子,他从六岁起便开始接受正统的帝王教育,心智比普通少年早熟的多,他很小就明白自己的处境,也明白自己作为先帝幼子,最终能在一群哥哥们的虎视眈眈下,顺利登上皇位,是亚父受父皇托孤,在背后全力支持的结果,他心中对杨卿臣充满了感激。 他也明白于晖和张齐二人,是皇兄他们故意安排在自己身边的,今日亚父当街杀人,并非对自己无礼,而是在震慑其他心怀异心之人。 “无妨。” 杨卿臣脸色惨白,擦了擦嘴角咳出的鲜血。 但连年的征战,也在迅速的破坏着他的身体,尤其是一年前率军进入西南夷的时候,被瘴气侵染,他就开始断断续续的咳嗽。 如今又一路长途跋涉回京,他已经病的很重了,之前在城门口的立威,也只是强弩之末,提前用药强撑罢了。 第88章 不得不说, 十七郎绝对是一个典型的美强惨男主。 他的容貌毫无疑问是出众的,芝兰玉树,过分俊秀, 让人见之难忘。 而他的强大, 就更不必说, 他是深沉内敛, 气场强大的摄政王,在文可以连中六元,做到太子太傅, 在武可为太尉,指挥千军万马,扩张大宋的版图。他能做到的, 是一个为人臣者的极限, 让无数人崇拜。 但他拥有令人羡慕的容貌实力和成就的同时,他的童年也确实很惨, 没爹没娘,还从小生活窘迫,受尽欺负和白眼。 后来做官之后, 虽然一人之下, 万人之上,风光无限,却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托孤命运,一生都在回报先帝的知遇之恩, 一生都在为大宋而鞠躬尽瘁。 他是位高权重的政治动物, 是守护大宋江山的摄政王。 但他也是克制的,隐忍的,沉默的, 孤独的。 千夜便是他人生中唯一的例外。 尤其是他在马莲河,他们最后一次见面的时候,隔着长长的谈判桌,他对千夜伸出右手,带着一丝谨慎和期待的,问她是还愿意做他的妻子的时候,那大抵是他这样克己复礼的君子,一生中唯一的一次感性时刻。 所以,当千夜拒绝之后,泪水在他的眼眶里打转,他闭上眼睛,紧紧的抿着嘴唇,用修长的双手捂着眼睛。 这是这个强大的男人,最脆弱的时刻。但这无损于他的魅力,反而让他更吸引人了。 那种破碎感,让他不再是高高在上的摄政王,而是让无数大宋夫人和小娘子们心疼的十七郎。 最后,就在所有人都以为他会从此娶妻生子,继承自己的事业,他却没有,他对千夜的那份爱,从少年时期开始,深沉炙热且始终如一。他鞠躬尽瘁,将一个强盛的大宋交给了少帝,完成了一个臣子的责任,又英年早逝。 如同流星划过大宋的夜空, 短暂却璀璨夺目。 杨蔓娘在全书大结局的时候,附上了这一首仓央嘉措的诗。 曾虑多情损梵行,入山又恐别倾城,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啊!这么会这样啊!我好难受啊!我不要十七郎死!” 曹溪看到大结局,顿时难过了。 “十七郎太苦了,他从小受了那么多的苦,那么多的欺负,可是他还是那么品行高洁,他甚至后来都没有再报复杨家的那个杨瑜和杨璇,他忠于先帝,就一生都为大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他喜欢千夜,就没有娶别人,真的等了她一辈子。” 不得不说,作为作为大宋的第一个美强惨男主,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杀伤力是巨大的。 不光曹溪难过,闺中密友刘妙真也是一样,看着书里最后的那句诗,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呜呜呜,这句说的太好了,当年神仙妹妹离开的时候,十七郎大抵就是这样为难吧!” “可是他真的两全了!他没有辜负他们任何一个,他的后半生,没有辜负先帝的托孤,也没有辜负千夜。” 曹溪泪流满面: “他只是辜负了他自己!他太孤独了!什么也没有,没有儿女,没有妻子!他明明还那么年轻!怎么会这样啊!我宁愿他不要那么好!我宁愿他变了,像普通男人那样去娶妻生子,也不想他就这么英年早逝!” 不得不说。 这个结局,实在是太残酷了,不光后宅的小娘子们接受不了。 男人们一样。 “这什么结局啊,打下了这么大的江山,功成名就了,怎么能英年早逝呢!他才三十多岁啊!” “就是,太可惜了,十七郎实在是太可惜了!” “呔!这结局,真他娘的操蛋!” 祝老三仰起脖子灌了一大碗酒。 “祝老三,你是不是哭了啊!” “老子没有!是今儿这酒太烈了!” “不可能呀!酒还是你平常喝的乌蛇酒啊!” “滚蛋!老子说烈了就是烈了!” 十七郎这个人物,随着杨蔓娘的笔触,早就深深的扎根在汴京人的心中。他们看着他从一文不名受人欺负的庶子,到连中六元,看着他做到中书侍郎,又到后来一步步走上摄政王之位,看着他带领大宋威服四夷,走向强大。 他就像汴京人的儿子一样,那么的亲切,又那么的争气,那么的让人骄傲自豪。 所以,当他最后英年早逝的时候,很多人都接受不了,无数人为之惋惜和流泪。 甚至。 《虹桥小报》还做了一件前无古人的事情,在话本儿完结的第三日,他们在自家小报上刊登了一则《祭十七郎文》。 这篇祭文,通篇没有任何华丽的辞藻,也没有张扬的言辞。撰稿人的文笔非常的朴实,情真意切,祭文里按着墨瑾公子书中的时间线,整理叙述了杨卿臣的生平和成就,痛惜感叹杨卿臣英年早逝。最后,撰稿之人感慨的道: 言有穷而情不可终,呜呼哀哉!尚飨! 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就是话有说完的时候,而哀痛之情却无法终止,可以说把对十七郎的怀念和痛惜,表达的淋漓尽致。 这篇特别的祭文一出,整个汴京都轰动了,自古以来只有给死去的人写祭文的,但是给一个话本中的人物写祭文,还是从古至今头一回,但却没有人觉得不妥,反倒是引起了无数人的共鸣和泪水,后来就连《新闻》和《御街小报》,也转载了这一篇情真意切的祭文。 “没想到吧!” 朱雀门报房里,东主朱旭挑了挑眉道。 “委实没想到。” 杨蔓娘有些感慨的道: “居然会有人为十七郎写这么情真意切的祭文!” 杨蔓娘看着手里小报上的《祭十七郎文》,有些欣慰,有些感慨,更有一种受宠若惊。 “呵呵,十七郎对汴京人来说是不同的,就像身边的儿子和兄弟一样。就连我娘她老人家知道十七郎之死,都在家里不自在了好几日呢。” 朱旭语气感慨的道: “生子当如十七郎,可不是说说而已哪!” 朱旭说的是实话,这个年代不像现代那样资讯发达,娱乐发达,人们每天接触的信息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个年代没有那么多网络娱乐,人们都是沉下心去看一本书的,会为了书中之人的喜悦而喜悦,悲伤而悲伤。 所以,杨蔓娘的结局章节发出之后,很多看书之人都难过了好几日,为十七郎惋惜。 “对了,杨娘子,说到十七郎之死,我受林班主所托替他问一问,这事儿他实在不好意思跟你提,让我先问问你的意思。” 话赶话儿,朱旭顺便说出了今日请杨蔓娘来报房的缘故。 “什么?” “娘子也知道,因为十七郎的英年早逝,最近许多读者都接受不了,往报房寄信,求你改结局,不是没成么。然后他们知道你授权春月班改编成戏了,便去求林班主,希望把戏的结局改好一点。” “唔。” 确实有这么回事儿,最近完结之后,因为最后千夜为十七郎扶灵,所以很多大宋读者都被刀了,同时也被两人这至真至纯的感情感动了。读者来信几乎都是希望她改结局的,希望给十七郎一个好的结局,让他和千夜在一起,不要天人永隔,甚至还有很多小娘子拉了横幅,来报房门口请求。 但是这毕竟是正剧,结局里千夜的扶灵,就已经是她私心作祟,为十七郎破格安排的最后一点温情了。 若是真的让两人在一起,那就彻底成狗血文了,所以,为了话本的完整性和合理性,杨蔓娘还是咬牙坚持住了,没有同意读者的要求。 谁想到聪明的读者老爷们,居然消息这么灵通,能另辟蹊径。 “咳咳,娘子你看,是不是?” 朱旭有些尴尬的摸了摸鼻子,这种话确实不好说出口,毕竟这种改编的时候,想改人家结局的话,实在是说不出口。 但他私心里也想给十七郎和神仙妹妹一个好的结局。 “可以啊!我同意了。” 杨蔓娘如此干脆的答应,倒是让朱旭愣住了。 “杨娘子不会是恼怒了吧?” “怎么会。” 杨蔓娘倒没有那么敏感肌,他知道这是因为大家都太喜欢十七郎了,才会有这样的想法,希望他有一个好的结局。 杨蔓娘自然也喜欢十七郎和神仙妹妹,只是作为话本儿作者,她要为全书的逻辑负责,所以自然不会改变书的结局。 若是林春月的改编,能让两人在戏里有一个好的结局,给读者一点安慰,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哈哈!太好了!” 原本愁眉苦脸的朱旭顿时大喜过望,起身连连作揖。 “多谢多谢,杨娘子!” 这下子总算对林班主有个交代,也对读者老爷们有个交代了。 “对了,今儿找娘子过来,一是商量改编的事儿,另外一件,便是那清月散人那边的事儿。” 朱旭说到后面,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清月散人?他怎么了?” 杨蔓娘挑了挑眉,朱旭要不提,她都快忘了这个人了。 不过,她忘了对方,对方可没忘了她啊! 不得不说,清月散人这段时间,日子过的有些水深火热。 他的新话本儿比杨蔓娘早半个月完结,然后,这两日杨蔓娘的话本儿也完结了,便有不少人提起之前两人打赌的事儿,毫无疑问,如今的朱雀门小报,在杨蔓娘新话本儿的加持下,每次发刊量都到十五万份了,早就有远远的超过了李氏小报的两万份,所以,墨瑾公子和清月散人,二者打赌谁胜谁负,自是一目了然。 所以,最近便有不少人来李氏小报,催促他快点儿愿赌服输。 第89章 “唔, 还没。” 杨蔓娘囧了一下,手中的糖葫芦瞬间不香了。 妹妹,我上一本书才完结几天啊, 生产队的驴都不能这么造的好吗? 不过, 话虽如此, 但对于新书她还真有不少的想法。比如洪荒修仙类, 诡异文,基建文,武侠文, 之前写了大纲的宅斗文,甚至,她还想过写一个穿越成动物的话本儿, 总之无论哪种, 都是这个年代的独一份儿。 不过,她暂时还没有确定究竟要写哪一种, 大抵上一本书脱离了舒适区,后期太高大上了,写国家之前的战争, 消耗了她不少情绪。所以最近总感觉写什么都差点儿意思, 情绪不足,也提不起劲儿,就想放空玩儿几天,再决定新书究竟写什么。 杨盼娘作为妹妹, 知道自家大姐每本书结束之后, 都得休息一个月左右才动笔的,刚才只是每日例行一问罢了。 转而把口中的糖葫芦咽下去,又转而说起了别的话题: “对了大姐, 你明儿要和曹家姑娘她们出去,那我能请张小娘和刘三娘她们来家里玩吗?” 这几日,曹韵大嫂养的西施犬生了五个狗宝宝,她养不了那么多,曹韵便想起了杨蔓娘。因为杨蔓娘之前偶尔提过想养一只狗的,所以,心细的曹韵便记下了,昨儿特意下帖子邀她明天出去玩儿,顺便送她一只小西施犬。 杨蔓娘最近不需要赶稿子,正好没事儿,自然是欣然答应了。 “可以啊,你邀人家来家里玩的话,那咱们顺便去瓦子里买些待客的点心,可不要失礼了。” 杨蔓娘点了点头,笑着道: “等会子回去再从地窖里搬一坛子蜜煎樱桃,你明儿待客用。” “大姐,你真好。” 杨盼娘搂着自家大姐的胳膊,笑吟吟的道。 老三杨盼娘这话说的完全是出自真心,她是个外向大大咧咧的性子,玩的好的闺中密友很多,经常被相好的闺中密友邀去家里玩儿,但是就没有哪一家的大人,像自己大姐这样,平等的对待她们这些半大孩子的,正经的待客根本没有,最多给一半块点心也就罢了。 只有自家大姐,会把自己的朋友当回事儿,每次都专门准备待客点心,这也让杨盼娘在一众小伙伴里很有面子。 虽然是冬天,但瓦子里依然很热闹,人声鼎沸。有卖东西的,有杂耍的,叫卖声和吆喝声此起彼伏。姐妹俩目标明确,直奔卖果子的店铺。汴京冬天最多的水果便是柑橘和柿子,基本上每家店铺前面都堆着的黄澄澄的。杨蔓娘买的多,索性便雇了辆牛车,柿子和柑橘各买了一大篓子,之后,又瞧见卖柿饼子的,又买了两斤,之后又去果子行,称了两斤待客的油果子和糖果子,还有一匣子的酥油泡螺。 “大姐,你也得给曹姑娘买点儿什么吧,人家送你西施犬,你总不好空手就去啊!” “不用,我昨天已经准备好了。” ...... “啊!蔓娘,这些书签竟然是你用真的树叶做的?” 永安茶肆,雅间里。 曹韵收到杨蔓娘的礼物,一脸惊讶和赞叹的道: “好别致啊!” 杨蔓娘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在网上看过一个树叶做押花书签的做法,就试着做过,挺漂亮的。 所以到了大宋,夏天和秋天的时候,她每次写书累了,就会去外面走一走,顺便捡一些漂亮的树叶,回去风干做成书签,日积月累,水平越来越高,倒是也是越做越漂亮。 而曹韵恰好是个很有雅趣的小娘子,所以,她今日便特地选了五张最满意的书签当礼物送给她。 “对,这个是银杏叶子,这个是枫叶的,这个是香樟树叶的,这两张都是玉兰的。” “太美了!这些书签做的真的很雅致,看到它就像还在夏天一样,我很喜欢。” 曹韵眼神亮晶晶的,杨蔓娘的礼物送到了她的心坎儿上,她对这样风雅又漂亮的礼物,完全没有抵抗力。 “我的字太大了,我记得你可以写出蝇头小楷,可以试着在上面写一句诗什么的,应该会更好。” 杨蔓娘建议道。 “啊,等我回去得先在别的上面试一试,再在书签上写。” 曹韵一脸兴奋的道。 “蔓娘姐姐,你看这个,哈哈哈!” 对面的曹溪将一边笑,一边将手里的《向家小报》递过来。她和曹韵两人总是成双成对的出没,杨蔓娘也都习惯了。 “唔,某吏部张姓官员,在家孝期间纳妾,被御史参了,他称自己是因为后背有疥癣,才纳妾的,纳妾只是为了让小妾给自己......挠一挠后背?” 杨蔓娘读完,顿时囧了: “这,这是真的啊?” “哈哈!是真的,这个官员叫张阶,是吏部的一个主事,就住在你们观音桥那边哩,我听我爹爹说,昨儿他真的在早朝上这么辩白的!” “那然后呢?” “没有然后啦!他睁眼说瞎话,官家让他回家吃自己啦!” 杨蔓娘顿时哭笑不得: “还真是......一言难尽啊!” 也不知道这个叫张阶的官员,怎么会想出这么奇葩的理由的。 “哎,最近挺无趣的,小报上也就这些市井八卦还有点意思了,也不知道墨瑾公子什么时候开新书啊?” 曹溪喝了一口玫瑰蜂蜜茶,收起手里的小报,突然将话题转到墨瑾公子身上。 杨蔓娘闻言,习惯性的心虚了一下,咳了一声道: “没那么快吧!墨瑾公子上一本不是才完结没多久么?” “可是人家真的好想看墨瑾公子的新书啊!也不知她下一本些什么?” 一旁的曹韵闻言,也笑着附和道: “我也想看哩!不过我想看墨瑾公子写女子做主角的书!希望她下一本能写咱们女子的故事。” “对对对,就像《梦回盛唐》那样的!” 众人正说着话儿,雅间的蓝布门帘儿被撩起,一个穿兔皮袄的婆子提着一个铺着白色狐皮的小筐走了进来,笑吟吟的行礼对曹韵道: “三姑娘,奴婢把您要的西施犬送来了。” “蔓娘,你瞧瞧。” 白色的狐皮上,趴着一只年幼的西施犬,它们的外貌和名字一样美丽高贵,全身覆盖着长长的黑色毛发,非常的精致可爱。黑色的幼犬耳朵下垂,头上的长毛密集的快要遮住眼睛,又深邃又神秘感,杨蔓娘几乎一眼就喜欢上了。 曹韵见状笑眯眯的道: “给她取个名字吧。” “真可爱,就叫幽影吧。” 杨蔓娘福至心灵,给狗狗取了一个非常拉风的名字。 之后,众人给幽影喂了牛乳,三人又一道吃了饭,聊了会天。 眼见天色不早,才便各自散了。 “大姐,她这么黑,就叫黑仔吧?” 一到家,老三杨盼娘抱着小奶狗,笑眯眯的试图取名。 “额......不行!她叫幽影。” “好吧。那就叫幽影。” 杨盼娘倒是没有再纠结西施犬的名字,转而说起了正事儿: “大姐,我明儿回文绣院那边儿,能把咱俩的旧羊皮裘带过去吗?” 杨蔓娘望着一脸懵懂的西施犬,拍了拍她的小脑袋。 小幽影,你长大就感谢我吧!今天要不是我拦着,你就变闰土了。 “不是给你做了新的羊皮裘了么,带旧的做什么?” 杨蔓娘一脸诧异,今年刚一入秋,她便去苏家裁缝铺子,给姐弟三人都置办了新的厚衣裳。 “额,不是我穿,我是想送给刘翠翠的。” 不等杨蔓娘继续发问,老三杨盼娘便竹筒倒豆子似的说了其中的缘故: “刘翠翠她娘最近又生了个女儿,所以,她家钱有些紧,她上次回去把她的新羊皮裘留给她娘了,所以,最近都穿旧的,那旧的年头久了,穿着一点都不暖和的。” “唔,可以。家里还新做了一双羊皮靴子和暖帽,我最近暂时用不上,你也送给那个刘翠翠吧!” 杨蔓娘没有犹豫便点头答应了,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帮一把别人,她自然是没有意见的。 不过她还是有些不解: “你们文绣院不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么?刘翠翠家怎么会生了个女儿就日子紧了?” 文绣院收学徒是看家境的,毕竟每年的学费不便宜,当初杨盼娘能入学,也是家里有了钱的缘故,如果是原本在南熏门那样的家境,鱼院长也不会收她的。 所以,想来那刘翠翠能入学,家里的家境应该也不差的。 “哎,别提了,翠翠她娘不是前些年连续生了三个女儿么,然后,她爹就盼着她娘这一胎能生个儿子,谁知道又是个女儿,她爹四十一了,怕自己无后,死后没人摔盆,前段时间便把家里的钱,一半给了她三叔家,说以后要和她三叔一起养侄儿了,等死后让侄儿摔盆,所以,她家如今日子就有些紧了。” “啊?那她娘呢?她娘没反对吗?” 杨蔓娘来大宋这么久了,自然知道如今这个年代,杨盼娘说的这种情况很普遍。世人都把生儿子,传宗接代作为首要任务,谁家若是没有一个儿子,那简直跟天塌了没两样。所以很多男人不管再穷都要生儿子,若是实在生不出,就过继,若是过继不了,那就是养侄子,拿侄子当儿子看待,就为了死后有人给自己摔盆。 像她之前在话本儿里写杨卿臣一辈子都没有成亲,没有生子,很多男性读者对此都颇有微词的,甚至还有很多读者来信,要求她给杨卿臣过继一个儿子。 “她娘一个女人又不当家,能有什么法子。” 老三杨盼娘摇了摇头,一脸同情的道: 第90章 “大姐, 咱们真的要请报房的人啊?” 最近汴京的天气越来越冷了,外面滴水成冰。 早上起来,老二杨世林洗罢脸, 换上羊皮裘出门的时候, 有些踟蹰的道: “那么多人, 可有些麻烦哩!” 客厅里, 杨蔓娘哈哈一笑,一边洗脸一边笑着道: “不麻烦,家里有喜事儿自然要庆祝的。我心里有数, 保证妥贴的,你尽管请你们报房的人就是了,你们东主和大掌柜都请一下, 再把报房关系好的也都请来, 我再告诉老三一声,叫她到时候也回来, 我再叫上吕小娘他们兄妹俩,到时候咱们也热闹热闹,给屋子里聚一聚人气。” 昨儿杨士林回来, 告诉她一个好消息, 他升职了,如今是报房对外拉广告的小管事,手底下管着三五个人,每月的工钱也比原先涨了一倍。 杨蔓娘自然为他高兴, 所以便提议请客庆祝一番。 其实, 原本夏天的时候,搬家就该办温居宴的,当时朱贵还提过一次, 只是杨蔓娘每天要写稿子没有时间,如今完结有了空闲,又赶上杨士林升职,正好便两件事儿一起庆祝。 “那好吧!大姐。” 杨士林答应了一声,带上暖帽去报房了。 杨蔓娘可没有说大话,请客她自然是有办法的。 洗漱罢,梳好头发,吃罢了朝食,她便留下白绾绾和幽影看家 ,换了厚衣裳,去了巷子口的行老家里。 是的,你没猜错,她要雇人。 如今家里的宅子虽然不算大宅,但一亩半的面积,也着实不小了。二进的宅子,房前屋后,加上厢房耳房,还有风雨连廊,地窖和边边角角的,夏天倒没什么,可冬天扫雪实在不是一个小工程。 之前住南熏门和保康门那边儿还好,就一个院子,姐弟几个早起不多大功夫也就清理了,如今却不行,只有他们姐弟俩,还是前后院,上一次下雪,光扫一个出行的小路,就花了她不少的功夫还没扫完,后来还是老二杨士林回来扫的。 除此之外,还有每天的一日三餐,要洗的衣裳被褥,打扫屋子的卫生,喂猫喂狗喂鱼这些事情,虽然都不是什么重活儿,但杂七杂八的,一样样干下来,也实在不少。 如今老二杨士林又升了小管事,肯定更忙了,她自己也不久后就要再开新书,家务活儿两人自然就更顾不上了。 所以,家里雇人这事儿,是势在必行的。 “杨大娘子,最近少见啊!” 观音桥这边儿的行老姓乔,叫乔福山,年纪瞧着约莫五十来岁,瘦削的脸,留着长长的山羊胡子,见人总是未语先笑,是个非常和煦的老头儿。一般这一片儿的人家,有什么雇人和租赁的事儿,都习惯找他。 见杨蔓娘上门,笑呵呵的开门招呼道: “快进来吧。” “好。” 乔老的腿脚不大好,走的慢。杨蔓娘也不着急,慢悠悠的跟着对方进了院子。 说起来,杨蔓娘和乔老,只能算是互相认识的点头之交,不过老二杨士林和乔老倒是很熟,家里之前刚买宅找木竹匠人,老二杨士林便是从乔老这里找的。 不过,杨蔓娘对这位乔老的印象也挺深刻的,他显然是个交友广阔的人,这一个夏天,她几乎每次走到街口,都能瞧见这位乔老拄着拐杖,提着一壶茶,坐在街口的大榆树下纳凉,不时的摘两串榆钱儿,一边慢悠悠的嚼着,一边跟往来的三教九流之人闲聊。 来大宋这么久了,杨蔓娘自然知道,他这可不是不务正业,而是行老这个职业的习惯,就像之前开牙行的金三万一样,他们总是致力于认识跟多的人,和大家混个面儿熟,让雇佣和被雇佣的人都信赖自己,从而更好的为自己招揽生意。可以说,这个法子还是很管用的,通过这样的方式,观音桥这边儿,无论是老住户,还是新搬来的,这位乔老都能搭的上话儿。 这不,像杨蔓娘这样不出门的宅女,要雇人了都是第一个找他。 “呵呵,不知大娘子家里是要雇什么人?是要女使还是要人力?要会做什么的?拆洗人?本事人?针线人?还是厨娘马夫?” 听了杨蔓娘的来意,乔老捋须笑呵呵的问道。 在大宋女使是宋人对女佣人的称呼,人力则是指男佣人,而所谓的本事人就类似于贴身丫鬟,拆洗人顾名思义,就是负责洗衣裳的妇女,针线人和拆洗人类似,是负责缝纫的妇女,至于厨娘和马夫自然不必说。 除此之外,还有身边人,乳娘,杂役,园丁等许多工种。大宋的家政队伍,可以说是非常的庞大且分类精细了。 “大娘子吃盏茶吧!” 乔老太笑眯眯的端着茶水过来。 “多谢大娘。” 杨蔓娘起身接过乔老太递来的茶水,笑着回道: “最近天冷了,家里的活计有些忙不过来。打算雇一个会拆洗针线的,一个厨娘,再要一个门房外加扫雪的,先雇一个月,工钱照给,若是合适的话,可以一次签三年长契。” 宋朝的主仆关系,可不是签死契。宋律对仆人的权利也提供了一定的保护,在大宋奴仆交易是禁止的,仆人和主人之间,不存在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主家雇佣奴仆必须要订立契约,契约上写明雇佣的期限和工钱,时间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即可解除。 “这个容易。门房我这里有五位可选,拆洗针线人也有三位,都知道跟脚,老实可靠。” 乔老翻了翻名册,笑着道: “至于厨娘,昨儿正好有一位从刘家酒楼出来的,手艺很是不错,明儿个一早我让他们到您府上。” “那就拜托乔老了。” 杨蔓娘笑着道: “对了,一事不烦二主,我这边七日后,要摆酒请客,还要烦请乔老替我租赁餐具桌椅酒器这些。” “好说好说。大娘子瞧一瞧这册子上,有哪些要用的东西,我提前准备好,到时候提前一日让人给你送到府上。” 乔老将物品清册递过来,笑眯眯的道。 这样请客租赁碗碟桌椅的事情,在大宋是非常常见的。大宋民间有句话,凡合用之物,一切赁至,不劳余力。 很多不常用、但偶尔又必须用的东西,一般人家买了也不划算,借还得落人情,所以大多选择租,比如新娘出嫁坐的花轿、要穿的衣裳、接待宾客宾的酒器、排办宴席的椅桌、甚至中产家庭的妇人们出席某些交际场合戴的贵重首饰,都可以租赁,非常的方便,杨蔓娘请客自然也是入乡随俗。 选完租赁的器皿,从乔老家出来,已经是午时了。 也到了吃昼食的时辰,一个人也犯不上开火做饭,索性便在老苏家食肆吃了一碟子旋炙猪皮肉,喝了一碗蘑菇汤。又在点心铺子买了一匣子玫瑰蜜合酥饼,顺便在旁边的宠物店里,给白绾绾和幽影买了小鱼干儿和牛乳。 在宋代,士大夫和平民百姓都喜欢插花和摆放花艺,温室培育鲜花应运而生。所以商家们也投其所好,基本上随便进入每一家店铺,哪怕是冬天,里面都必然有鲜花装饰,有需求自然就有生意,也就使得几乎每条街上都有花店,春天卖桃花、杏花、牡丹、芍药,夏天卖石榴花,荷花和牡丹芍药,秋天有桂花、菊花,冬天则有梅花,山茶和腊梅和水仙。 杨蔓娘路过街头新开的孙娘子鲜花铺子,被门外艳丽的山茶花吸引住了脚步,遂便进去选了一只白瓷瓶,让店主给插了一瓶好看的山茶水仙,才抱着一堆战利品,哼着歌儿心满意足的回了家。 “旺旺~” “喵喵~喵呜~” 最近几日,因为新成员幽影的到来,白绾绾很有危机感,每日变得越发粘人了,连叫声也无师自通变得夹起来。 书房里。 杨蔓娘挨个摸了摸两个可爱的小家伙,把牛奶和小鱼干儿放进猫碗和狗狗的碗里,笑眯眯的道: “快吃吧,等春天你们长大了,主人我呀,就买一匹马,咱们去郊外跑,左牵黄,右擎苍!” 幽影小小的一团儿,闻言低头不语,只是一味的舔碗里的牛乳。而白绾绾则对小鱼干儿不屑一顾,傲娇的跳上书桌,舔舔杨蔓娘拿起毛笔的手背。 “喵呜~喵喵~” 陪我玩儿! 快住口,你这个磨人的小妖精!不要乱我道心!我要码字!我要写稿子啊摔! 白绾绾歪歪头,猫猫一脸无辜。 见杨蔓娘不理她,小家伙跃上八宝阁,轻巧的越过高处的瓷瓶,把那根带锦鸡羽毛的彩色旌旗逗猫棒扒拉到地上,又装没事儿猫似的,跳回书桌上。 “喵,喵?” 好吧好吧,不用暗示了,谁让你是咱家的嫡长猫呢!那就用逗猫棒陪你玩会儿吧!就一会儿哦! 该说不说,逗猫棒当真是一个充满魔力的小物件儿,杨蔓娘手腕只是轻轻一抖,逗猫棒上的彩色锦鸡羽毛,便在空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 白绾绾水蓝色的瞳孔顿时一亮,雪白的尾巴兴奋的高高翘起,紧紧的盯着目标,跳起来一个猛扑。 额,扑空了。 “哈哈哈......” “汪汪!” 杨蔓娘顿时哈哈大笑,吃饱喝足的幽影也来捧哏,空气中瞬间充满了快活的气息,连虎头盆里的鱼儿也不时地趴在缸沿儿凑热闹。 “再来!哈哈!” 杨蔓娘还是食言而肥,玩过头了。整整一个下午都没写字,一人一猫一狗一缸鱼,在温暖的书房里嬉戏。 直到天擦黑的时候,老二杨士林回来,她才依依不舍的送走了两个调皮的小家伙,点上竹节灯,喝了一口红糖姜茶,开始在书房独自写稿子。